电商大数据方案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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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大数据方案1
一直以来,立法滞后和监管空白让电商发展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围绕网购消费者如何维权、个人隐私如何保护、电商征税如何规定等问题,首部电商法草案的六大焦点备受业界关注。
微商、网约车算不算规范对象?
这些年,分享经济、O2O、社交网络、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由此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引起各界的不同看法和声音。这些领域的活动,到底哪些属于电商法规范的范畴?根据草案,电商法中所指的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进行商品交易或者服务交易的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对商品交易或者服务交易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全国人大财经委调研室副主任施禹之指出,这里的经营活动一般指以营利为目的的持续性业务活动。如果自然人利用网络出售二手物品、闲置物品和自产农产品,属于偶然行为、不具有持续性的,不适用这一法律。业内人士认为,从广义来看,在线保险、网上证券交易、网约车等都属于通过互联网进行服务交易的经营活动。但金融服务因有其特殊性,不是本法规范的重点,参照行业专门法律。“对电子商务范畴不用具体限定,也是考虑到电商快速发展和创新的现实,不应将其凝固化、停滞化。”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薛军说。
“炒信”之风能否就此刹住?
2016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众多网络刷单的黑幕,多个电商平台成为刷单重灾区。前不久,国家发改委等多个部委邀请8家互联网公司,共同签署《反“炒信”信息共享协议书》,专门打击网络“炒信”行为。
草案规定,不得实施损害电子商务信用评价的行为,包括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有偿或者以其他条件换取有利评价的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以及不实信用评价信息等。“刷单目前主要由交易平台依据自身制定的交易规则去治理,而工商部门因缺少技术优势,难以及时发现证据。”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说,这次以立法的形式对炒信行为进行了禁止,有利于进一步明确炒信行为的法律责任,规范电商的经营活动。
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指出,目前立法对于刷单行为主要规定的是卖家的法律责任,缺少对刷单产业链上个环节的规范,比如对刷单机构、提供虚假快递或发空单的快递公司缺乏专门规定,建议进一步细化。
消费者权益“保护门”能否打开?
买到假货投诉无门,找平台还是找企业?网购商品延迟送达怎么办?消费维权成为网购消费者的心头之痛。草案中有多个章节和条款提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章节提出“先行赔付”“保证金”等条款,要求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电商第三方平台不能提供平台内经营者真实信息的,消费者可以要求第三方平台先行赔偿。电商平台与经营者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作为服务担保机制的一部分。另外,在“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章节还对平台的责任和义务作了专门规定。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文华教授说,草案的一大特点是更加注重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并对第三方平台的义务和责任作了明确规定,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对平台上经营者的监管义务等。
草案还鼓励建立电商在线争议解决机制。阿拉木斯指出,这是与国际接轨的做法。不少电商交易属于跨地域、小金额,一旦发生纠纷,到异地诉讼成本高、效率低,通过这一机制能更加高效便捷地处理纠纷。
信息泄露被“精准诈骗”如何防止?
近日,“京东数据疑似外泄”引起热议,折射出公众对个人信息安全的担忧。网上商城用户信息与其他类型网站不同,下单时要填写顾客的手机号码、地址等真实信息,甚至涉及银行卡等。不法分子一旦拿到这些信息,就很有可能进行“精准诈骗”。
当前,存在倒卖网购订单等个人信息的链条。笔者向数据倒卖者询价发现,个人信息会以“对诈骗是否有帮助”为标准定价:一手的、隔夜的京东网购订单数据可卖到每条7元以上,时间越久越不值钱,因为“货都到客户手里了,就没法行骗了”。
电子商务法草案提出,电子商务经营者要建立制度提升技术手段,防止信息泄露、丢失、毁损,确保电子商务数据信息安全;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个人信息泄露、丢失、毁损时,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先要治理个人信息的非法交易,让参与倒卖个人信息的各个环节都承担责任。”商务部经贸政策咨询委员会委员荆林波说,这一规定可谓抓住了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牛鼻子”。阿拉木斯指出,草案既明确了个人隐私保护的内容,又保证了必要情况下数据的使用,兼顾了数据保护和挖掘的平衡。
网上开店怎么征税?
与实体店铺相比,网络购物“不开发票,不交税”几乎是一种潜规则。目前,大型的b2C网站整体比较规范,偷税概率低,但部分b2C、C2C模式的商家仍然不交税。出现不交税问题的核心在于,监管部门并不掌握一些电商平台以及平台上注册企业的相关数据。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谢波峰指出,有关部门从平台根本拿不到网络交易的真实数据,相关政策也就无从谈起。
电子商务法草案规定,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电子商务经营主体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赵占领说,电商卖家只要存在经营行为就应该依法纳税,只不过当前电商中有一些是大学生或者低收入群体创业,国家没有强制要求所有C2C商家进行工商登记并纳税,这个红利期必然要过去的。
规范第三方平台能否带来放心购?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上面就是山草香给大家整理的3篇电商大数据方案,希望可以加深您对于写作电商大数据平台建设方案的相关认知。
电商大数据方案2
关键字 互联网 大数据 系统建设一、背景
随着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数码设备、物联网等技术的发展,全球数据生产正在高速增长,信息已成为企业的战略资产,企业越来越需要长期保存各种数据,以进行用户行为分析、市场研究等,服务企业发展。目前,“去管道化”成为电信运营商提得最多和思考最多的问题,业内认为大数据是运营商“去管道化”最有可能的实现形式之一,运营商发展大数据具有其他行业无可比拟的优势,主要体现在:运营商掌握数据充分全面;通信网络数据提供的可持续性;运营商对数据可以有效利用。
在此背景下,本文将对电信运营商大数据应用系统建设方案进行探讨,为省级电信运营商部署大数据平台提供借鉴。
二、大数据应用系统功能架构
大数据系统目标架构,主要由五大核心平台构成,如下图所示:
采集分发平台:解决异构数据源之间数据交互,满足各种数据源之间数据统一采集和统一数据分发,提升数据实时和准实时海量数据采集分发能力;
实时分析平台:实现实时宽表数据整合,提供实时报表,提供统一实时查询;
离线分析平台:Hadoop平台解决海量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快速批处理效率、海量数据存储能力;传统ODS、EDW、数据集市采用MySQL平台;
大数据运营监控平台:解决大数据运营监控,调度,开发,运营维护问题处理和运营分析平台;
大数据数据服务平台:满足快速对外提供统一数据服务共享平台。
三、大数据应用系统数据库建设
对于大数据平台数据库,建议采用传统关系型数据库+Hadoop的混搭方式进行建设,主要基于以下考虑:1、对于传统结构化业务数据,采用关系型数据库已非常成熟,新建平台延续采用关系型数据库处理传统数据,避免大量改动。2、对于非结构化数据,则采用Hadopp架构进行处理,解决以下问题:海量数据储存成本高;数据批量处理能力不足;计算和存储扩展能力受限;流式数据处理能力缺失;缺乏非结构化数据的处理能力。
四、大数据应用系统数据采集方案
电信运营商大数据平台数据主要来源为两种:来自IT系统的结构化数据和来自网络的非结构化数据。
结构化数据采集
数据来源主要包括来自CRM系统的客户/用户资料、产品/销售品、产品订购、业务办理等,来自计费系统的账单、详单、余额、缴费、欠费等,来自结算系统的结算清单、过往记录等,来自客服系统的咨询投诉、外呼等,来自网厅的电子订购、业务办理、电子渠道咨询/投诉等,来自ITV的点播记录、节目库等,来自增值业务平台的订购与退订等。
对于上述结构化数据,目前主要通过ODS系统进行采集,大数据平台直接与ODS系统做接口即可获得,不需直接从系统采集,大大提升了数据采集的效率。
非结构化数据采集
非结构化数据视图如下图所示:
1)固网DPI部署方案
以某电信省公司为例,其 IP城域网覆盖所有地州,2015年底预计达到3000G出口链路,其中省会城域网出口1200G。
现网在IP城域网出口部署一套DPI系统,具备280G带宽的监控能力(上下行),主要功能模块为多终端私接监控、 全协议分析。存在问题如下:覆盖能力不足:覆盖城域网规模9%,不具备对单地市出口的完整监控能力。功能缺乏:无法实现终端识别、网站识别、应用识别等功能。
本期可采用如下方案:
方案一:全覆盖部署
在城域网出口部署,实现全覆盖,共3000G。
方案二:两地州及省会两区县轮询方式部署
地州轮询:采集设备部署位置为163骨干机房,容量配置为同时覆盖两个地州共620G。
省会区县轮询:采集设备部署位置为省会CR机房,容量配置为同时覆盖两个县区共680G。
方案三:一地州及省会一区县轮询方式部署
地州轮询:采集设备部署位置为163骨干机房,容量配置为同时覆盖一个地州共310G。
省会区县轮询:采集设备部署位置为省会CR机房,容量配置为同时覆盖一个县区340G。
轮询方式说明:建议轮询周期不短于一个月,以免频繁轮询影响大数据分析系统的数据可用性和精准度。
以上三种方案主要区别在于覆盖范围,以及相应的投资,在投资充分的情况下,建议采用方案一,对城域网出口进行全覆盖部署,在投资紧张的情况下,建议采用方案三,对一地州及省会一区县通过轮询方式部署,后期根据投资情况再逐步扩大覆盖范围。
2)分组域DPI部署方案
新建分组域DPI,分为采集部分和处理部分,对3G、4G、AAA等数据进行采集,通过DPI解析后的数据,同步给大数据平台及其他相关平台使用。
3)七号信令监测系统改造方案
改造现有七号信令监测系统,提供对手机的信令采集,通过A口提供以下数据:所有采集区域内手机主叫的数据;所有采集区域内不处于关机或者占线的手机被呼的数据(不包含占线、关机被呼的数据,信令中不包含此数据);所有采集区域内手机的短信数据;所有采集区域内手机的位置更新数据。
电商大数据方案3
关键词:高等院校;电子商务文档;管理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
一、电子商务文件产生对高校档案工作带来的影响
(1)对高校档案保管方式的影响。当电子商务文件通过某种电子商务信息技术和设备存储于载体后,就永远离不开支持这种载体的技术和设备环境。由于电子商务技术日新月异地发展,电子商务文件在保管条件上必须不断地通过计算机等设备的更新换代来适应新技术,才能达到经常保存和使用文件的目的。这是电子商务文件在保管上同纸质文件不同的特殊要求。
(2)对高校档案业务工作的影响。电子商务文件的产生使高校内各院、系、部产生的档案材料能及时归档,快速地提供利用。文书处理部门平时在网上将收、发文都输入到计算机中,各级部门可根据自己的权限范围在网上分组传阅与自己相关的文件,并注上处理意见,年终归档时,只需向档案室移交一份分类组卷目录清单,把数据通过一定格式传输到档案管理系统数据库中即可,较之过去减少了档案室繁琐的大量数据录入工作。
(3) 对高校档案利用方式的影响。电子商务文件档案的使用可以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使用者在任一时间、地点只需有一网及配置较高的计算机,即可进入档案管理系统查阅自己需要的档案信息。同时,网上利用的开展,也会使档案工作进入一个崭新的工作环境、进入极好的良性循环之中。
(4)对高校档案馆(室)职能的影响。随着计算机技术广泛深入地应用于各个领域,今后高校各类档案的收集、鉴定、整理、编目工作关注焦点不再是文件实体,而是文件背后的活动和意图,换言之也就是档案的开发利用途径问题。
二、在一定时期内高校电子商务文档不可能全部替代纸质档案
现代化办公手段已在各高校广泛采用,电子商务档案也应运而生。由于以磁性材料为载体的电子商务档案能使载体与内容信息实现分离,摆脱了纸质等载体档案所具有的时空局限性,因此,有的档案工作者认为电子商务档案存储、检索、传递方便快捷,是纸质档案所不能比拟的,用不着再保存纸质档案了。我认为这种认识是极其片面的,我们必须认清电子商务档案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只能部分取代纸质档案的功能,不能最终全部取代纸质档案;电子商务档案和纸质档案不是一对新、旧事物的关系,它们之间没有继承性和相互否定性。它们各有所长,互为补充,我认为纸质档案和电子商务档案将长期并存。其原因如下:
(1)构成替代关系是要具备一定的优势条件的。从我们目前所能看到的情况来分析,纸张记录档案材料其中稳定性的特点是磁性记录材料所不具备的,磁记录材料的不稳定性是不适合作为档案载体材料的最基本的要求的。因此,当档案室一方面保存磁记录材料的同时,又对应地保管了大量的纸质载体档案,这就是档案界所讲的“双轨制”。也就是说,磁记录材料如果解决不了其稳定性的问题,那么纸质材料就难以被彻底取代。
(2)电子商务档案的原始性真实性不如纸质档案好确定。电子商务档案原始性认定的艰难性使其难以像纸质档案那样被接受。纸质档案的原始性鉴定通常采用“原件”鉴定法。档案信息形态包括印章、签字笔记等的真实性鉴定及档案信息的原始性、真实性鉴定。由于其直观性、鉴定工作比较简单,普通人员都能掌握。而电子商务档案的内容信息可与它的信息载体分离,可以从一个载体复制到另一个载体,无原件复制件之分,很难区分内容更改前后的状况。
(3)纸质档案目前还是人们的传承习惯。纸质档案使用近两千年,对人类社会,特别是有着悠久历史文化传统的文明古国影响久远、根深蒂固,既有现实实物的真实感,又有历史印证的沧桑感,人们不仅在思想上对纸质文书、档案的使用,情有独钟,偏爱有加;而且,从现实上讲,至今在国内外的一些特殊行业、部门、工作环节及相当一部分人群中,由于计算机及其电子商务文件档案生成的特殊性等多方面原因,纸质文件档案的统治地位仍未被电子商务文件档案所取代,由于人们对真迹的尊重和渴望,无纸化档案只具有相对意义。
三、加强高校电子商务文件档案管理的设想
加强高校电子商务文件档案管理首先要解决好真实性和安全性问题,而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两个问题并非易事,它涉及到电脑应用技术、通讯技术、生物科学、机关公文产生程序、保密制度、法律法规等诸多方面的领域。我认为,当前应重点采取以下几点措施:
(1)认真贯彻实施档案管理工作法规和标准,规范高校管理行为。当前,重点是要严格执行《电子商务文件档案与管理规范》和《电子商务公文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建立规范的制度和工作程序,并结合相应的技术措施,对电子商务文件和纸质文件实行一体化管理,纳入到高校统一的文件管理体系中去,实现电子商务文件和纸质文件管理上的标准化。
(2)建立电子商务文件和纸质文件之间的联系制度,确保高校档案的有效性和一致性。考虑到对高校档案实行全面数字化处理的难度较大,所以在电子商务文件完全取代纸质文件之前,应该允许两种文件的形式同存并用,以保证两者之间的内容、问题格式和有效性上无差异,避免可能由此引起的混乱,干扰行文的准确性。最好从现在起,凡属应归档的文件,无论是电子商务文件还是纸质文件,都要进行数字化处理,为将来高校的馆(室)藏档案信息全面实现数字化做好准备。
(3)积极应用现有的先进工具和技术,强化高校电子商务文件的事权管理。要在高校档案管理中允许使用磁卡、密码、指纹等技术手段,建立对电子商务文件的操作者可靠的身份识别与权限控制,确保所有电子商务档案使用者的身份合法,限制对电子商务文件的任何随意使用权限。
(4)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促进高校档案电子商务化建设规范发展。要根据工作的发展以及电子商务文档特点,制定科学完善、符合实际需要的管理规章制度、文档一体化工作制度、归档制度、文件保密制度、数字档案鉴定制度、数字档案备份制度、网上利用者身份确认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等,保障数字化档案建设安全有序的开展,重点要研究各类电子商务文件的特性,从档案管理角度提出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等方面的措施。
工作单位:西安体育学院武术系
参考文献:
[1]张仕君,邓继军。对档案工作中几个问题的认识[J].中国档案,2005,(1):56-58.
[2]李芬。高校电子商务文件档案管理的问题与思考[J].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3):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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