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旱抗旱的最佳方案【参考4篇】

网友 分享 时间:

【路引】由阿拉题库网美丽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防旱抗旱的最佳方案【参考4篇】”文档资料,以供您学习参考之用,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吧!

防汛抗旱方案【第一篇】

为认真做好20xx年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牢固树立“防患于未然”、“责任重于泰山”的防汛意识,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根据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人员组成及下设机构:

1、指挥部人员:

政委:周泽道

指挥长:徐远光

副政委:郭昌俊、吴成聪、聂道平、潘家福

副指挥长:苏光发、周本桢、侯仁运

梁修存、褚世中

指挥:苏成义、许绍见、李谭

2、指挥部下设:

(1)值班组:

组长:褚世中

成员:赵启好、薛礼东、郭昌海、苏成义

值班地点:①防汛抢险抗旱救灾值班地点:镇党政办。负责人:褚世中。

②测报汛、雨、水灾情况及旱情值班地点:镇水利水保站。负责人:苏成义。

(2)后勤组:

组长:陈新和

成员:许绍见、李吉胜、邵必发

(3)治安保卫组:

组长:李谭

成员:吕文武、洪应好、潘龙

(4)防汛抢险队:

队长:梁修存

副队长:彭松、刘某、金成俊

梁修存同志及镇人武部负责从有关丘岗村抽调60名基干民兵组成防汛抢险队,并编分为若干个战斗小组(确定好组长、副组长),听候待命,并制定好本部防汛预案。

二、要求:

1、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各村各单位都要采取不同形式,深入宣传、教育发动广大干群投入到防汛抗旱工作中去。不光防汛任务重的村和单位要做好防汛工作,凡有小型水库和较大当家塘的村,同样应做好除险加固、防汛准备工作,确保安全渡汛。凡因无人过问或松懈麻痹而造成不应有损失的,将追究其主要负责同志和主管同志的责任。

2、高度重视,做好准备。所有有防汛任务的村和单位都必须高度重视抗洪抢险工作,要制定防洪预案,汛期到来之前,认真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同时要做好圩堤清障、取缔河道捞沙等除险工作,要对重点险工险段开展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成立组织,岗责到人。各村和相关单位都要成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行政首长负全责”,要岗责到人,全力做好防汛抢险、抗灾保安工作。

4、听从命令,随时到岗。汛期,坚决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大雨就是命令。即在汛情来临的时候,所有参加抽调的防汛干部、职工和单位人员,都必须自觉地及时进入岗位、段落。对不及时到岗到段、擅自离岗离段或现场指挥不力、指挥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照《防洪法》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村抗旱的应急预案【第二篇】

1总则

编制目的

为防御、减轻水旱灾害和在我市发生水旱灾害时,能够及时、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做好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乡镇辖区内突发性旱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旱涝灾害包括:河库洪水、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台风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工作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负责制、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一切部门和单位必须服从市防指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对不服从指挥和不执行调度命令的,实行责任追究制。

防汛抗旱工作以防洪和城乡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承担防汛抗旱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客水后主水,先地表水、后地下水,先节水、后调水的原则,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

防汛抗旱统筹兼顾,在保证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努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防汛抗旱各类信息实行信息共享。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可设立前线防汛指挥机构。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行业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照“行业管、管行业”的原则,负责本行业、单位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乡镇人民政府设立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指挥部(以下简称乡镇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乡镇的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乡镇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乡镇防办)设在乡镇政府农业办公室。

乡镇防指组织机构

(1)总指挥:镇长

(2)副总指挥:镇党委、政府班子其他副职成员

(3)成员:镇党政办公室、镇武装部、镇宣传办、镇广播站、镇经贸办、镇城镇建设服务中心、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科技文化中心、镇教委、镇派出所、镇民政所、镇财政所、镇土地所、镇交通管理所、镇安检办、镇统计办、镇卫生院、各村卫生所、镇电信局、镇邮政局、镇供电站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

乡镇防指职责

乡镇防指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命令,拟订乡镇防汛抗旱规章制度,及时提出防汛抗旱工作具体部署,组织制定实施乡镇内主要河湖防御洪水方案、全镇抗旱预案和跨行政区划的调水方案,配合做好流域防洪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及时掌握全镇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迅速汇总灾情,在灾情发生1小时内向镇党委、政府及即墨市政府报告灾情、险情及已采取的抢险救灾措施,及时提出请求紧急支援的项目和内容。统一调控和调度全镇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地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组织开展防汛安全检查,组织调配全镇防汛抗旱物资和队伍,负责乡镇级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乡镇级防汛抗旱队伍建设,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乡镇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防汛抗旱工作是社会公益性事业,必须在镇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抗旱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是:

镇农业服务中心:协调防汛抗旱工作,负责水工程调度,统一合理调配抗旱水源,充分发挥现有水利工程的效益。组织实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和抗旱应急工程修复,及时调处水事纠纷;并负责旱情监测和预报,按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短期、中期、长期气象预报、降雨实况和土壤墒情等相关资料,组织实施人工增雨工作,并提供抗旱建议和意见。负责灾区农、林、牧、渔业救灾,组织恢复生产并负责提供农作物播种面积、产量及收集旱情、苗情,推广应用有关抗旱农业新技术,制定农业救灾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灾后灾区农业生产所需种子、农资的调拨供应、技术指导,帮助灾区人民搞好抢收抢种,恢复生产;

镇邮政通信部门:优先传递抗旱防汛信息和邮件等;

镇财政所:协调安排抗旱防汛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筹措和及时到位,并监督使用情况;

镇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检查灾情,负责灾民的生活安排、救济,负责救灾物资的筹集、管理和发放;

镇广播站:按照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宣传工具,及时报道发生的旱情灾情,宣传抗旱方针政策和动态;

镇党政办:协同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做好灾情的调查、核实、统计、上报工作;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

镇交通所:优先运送防汛抗旱、救灾的人员和物资;

镇供电公司:保证防汛抗旱、救灾用电的优先供应;

镇卫生院:负责组织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做好饮用水质的检验工作,指导群众做好水质消毒,保证饮用水安全;

镇派出所:负责防汛抗旱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协助查处水事纠纷,严厉打击偷窃、破坏抗旱设施的犯罪行为。

其它有关部门在防汛抗旱期间,按照各自的职能范围,根据指挥部的救灾指令,无条件地提供服务,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完成救灾任务。

乡镇防办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决定、调度命令以及乡镇政府的指示;承办乡镇防指的日常工作,组织全乡镇的防汛抗旱工作,督促检查防汛抗旱措施的落实;负责组织乡镇内主要河湖防洪抗旱预案的编制、审查和审批及重要水工程的洪水调度方案;组织实施乡镇内主要河库、水工程防洪排涝调度方案和防台风方案;组织协调各村庄、各有关部门实施防汛抗洪责任制,参与组织抗洪抢险工作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负责防汛通讯、调度现代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旱物资计划储备和使用管理工作,提出防汛抗旱经费的分配使用建议计划,并监督实施;及时准确地掌握汛情、旱情、灾情和水利工程的运行状况,必要时发布雨水情信息、水情预报和汛情公报;提出全镇防汛抗旱部署和决策意见,供乡镇政府和乡镇防指决策。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防汛抗旱重大事故和表彰先进。

村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有防汛抗旱任务的村庄设立村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旱工作。村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设在村委办公室。

其它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有防洪任务的部门、行业、企业根据需要成立防汛指挥部。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理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预防预警信息

气象水文海洋信息

(1)镇水利部门应将市水利局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结果及时报送有关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2)当接到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旱情灾害和风暴灾害时,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村庄、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当河库发生洪水时,水利部门应将雨情、水情在1小时内报到乡镇防指,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乡镇防指,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旱情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受旱情况。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及时加报。

预防预警行动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 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旱情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抗旱责任人、抗旱队伍,加强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河道、水库抗旱调度预案。

(5)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6)防汛检查。实行以“五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立即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7)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在河道、水库、滩涂、滞洪区内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建设。对未经审批擅自建设、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有关部门应依法下达清障令,强行清除。

洪水预警

(1)河道即将出现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镇防指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2)镇防指应确定全镇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并及时发布。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向镇防指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渍涝灾害预警

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确定渍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并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同时,应做好排涝准备工作,必要时,应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

山洪灾害预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均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水文、气象、国土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行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2)凡有山洪灾害的地方,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国土、水利、气象等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定安全转移方案,明确抗灾指挥组织结构和职责。

(3)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应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降雨期间,应加大观测密度,加强巡逻。各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应落实信号发送员,确保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同时,应将险情及时报当地防汛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干旱灾害预警

(1)镇村两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2)镇村两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镇村两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供水危机预警

因干旱引起的大范围供水危机,由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社会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

预警支持系统

干旱风险图

(1)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流域洪水风险图、山洪灾害风险图、水库洪水风险图和干旱风险图。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以各类风险图作为抗旱救灾决策的技术依据。

抗旱预案

(1)镇村两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编制抗旱预案,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2)各类抗旱预案由镇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批,报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备案,凡经审批的各类抗旱预案,各村庄及有关单位应贯彻执行。

防御洪水方案

(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需要编制和修定防洪水方案,并根据洪水变化情况,修定和完善洪水调度方案,主动应对洪水。

(2)防洪水方案和洪水调度方案,应按规定逐级上报审批。对已经镇政府或镇防指批准的防洪预案和调度方案,有关镇(处、区)和部门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4.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按水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进入汛期、旱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水、工、旱、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镇防指负责跨镇河道、中型水库的防洪调度;其他防洪工程调度由所属村防指负责,必要时由镇防指直接调度。镇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统一的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报告有关情况。

水旱灾害发生后,由当地防指向同级人民政府和镇防指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任何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都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对跨镇发生的水旱灾害,将影响到邻近镇的,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镇防指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镇的防指通报情况。

因水旱灾害衍生的疾病流行、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当地防指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镇防指报告。

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洪水灾害

(1)当洪水超过警戒水位时,市防指按照批准的防御洪水方案指挥实施;包工程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上岗到位;组织专家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必要时动用军队参加重要堤段、重点工程的防守或突击抢险。

(2)当洪水水位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根据水情和洪水预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适时调度运用防洪工程,调节水库拦洪错峰,开闸泄洪,启动泵站抢排,启用分洪河道,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临时抢护加高堤防,增加河道泄洪能力等。

(3)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防洪法》有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行使相关权利、采取特殊措施,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实施。

渍涝灾害

(1)当出现渍涝灾害时,有关镇防指应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和排涝设备,尽快排出积水,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在防洪形势紧张时,要正确处理排涝与防洪的关系,避免因排涝而增加防洪的压力,排涝应当服从防洪。

山洪灾害

(1)山洪灾害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指负责,水利、国土、民政、建设、环保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当山洪灾害易发区雨量观测点降雨量达到一定数量,或观测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动趋势时,由当地防指或有关部门及时发出警报,对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应立即通知村组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3)转移受威胁地区的群众,应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后其他人员,先转移危险区,再转移警戒区人员,防止出现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4)发生山洪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应立即组织抢险突击队紧急抢救,必要时向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和上级政府请求救援。

(5)当发生山洪灾害时,当地防指应组织水利、国土、气象、民政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山洪灾害造成更大损失。

(6)如山洪泥石流、滑坡体堵塞河道,当地防指应召集有关部门、专家研究处理方案,尽快采取应急措施,避免发生更大的灾害。

台风暴潮灾害

当发生台风暴潮(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时,市防指应及时启动台风暴潮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同心协力,全力抗灾救灾。

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

(1)当出现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前期征兆时,防汛责任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报告,同时向下游发出警报。大沽河、边界河道堤防决口、水闸垮塌、中小型水库溃坝等事件应立即报告市防指。

(2)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的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指负责,首先应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并视情况抢筑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3)当地防指视情况在适当时机组织实施堤防堵口,调度有关水利工程,为实施堤防堵口创造条件,并明确堵口抢护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启动堵口抢护应急预案,及时调集人力、物力迅速实施堵口抢护。市防指领导应立即带领专家赶赴现场指导。

干旱灾害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特大干旱4个等级,制定相应的应急抗旱措施,并负责组织抗旱工作。

(1)轻度干旱

a.掌握旱情变化情况,做好旱情监测、预报工作。

b.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调度工作。

c.及时分析了解社会各方面的用水需求。

(2)中度干旱

a.加强旱情监测,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b.及时分析预测水量供求变化形势,加强抗旱水源统一管理和调度。

c.根据旱情发展趋势,适时对抗旱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d.及时上报、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e.注视水量供求变化,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和统一调度。

f.根据旱情发展趋势,及时会商动员部署抗旱工作

(3)严重干旱

a.进一步加强旱情监测和分析预报工作,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其发展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b.及时组织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

c.适时启动相关抗旱预案,督促各部门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

d.做好抗旱工作的宣传。

(4)特大干旱

a.强化各级行政首长抗旱目标责任制,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b.各级防指强化抗旱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加强会商,强化抗旱水源的科学调度和用水管理,各有关部门按照市防指的统一指挥部署,协调联动,共同做好抗旱工作。

c.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必要时经市政府批准,可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启动各项特殊应急抗旱措施,如: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

d.密切监视旱情、及时分析旱情变化发展趋势,密切掌握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情况,及时分析旱情灾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适时向社会通报旱情信息。

e.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灾。

f.加大旱情灾情及抗旱宣传力度。

供水危机

(1)当发生供水危机时,镇防指应加强对城市地表水、地下水和外调水实行统一调度和管理,严格实施应急限水,合理调配有限的水源;采取跨镇应急调水,补充供水水源,水质检测部门应加强供水水质的监测,最大限度地保证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单位用水安全。

(2)针对供水危机出现的原因,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供水水源,使供水量和水质正常。

信息报送和处理

汛、旱、工、险、灾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要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一般汛、旱、工、险、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本地防指办公室处理。较重险、灾情,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本地防指负责人批准后报市防指。

凡经本级或上级防指采用和发布的水旱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当地防指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市防指接到特别重大的汛、旱、险、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市政府、青岛市防指,并及时续报。

指挥和调度

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指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市防指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事发地的防指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镇防指应迅速派出由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加强领导,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抢险救灾

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出现重大险情后,事发地的防指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事发地的防指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当地政府和市防指决策。

事发地的防指应迅速调集本地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本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河道堤防决口的堵复、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应按照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防汛抢险队或驻即部队实施。

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镇防指统一指挥,各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指挥部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发生水旱灾害后,事发地防指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事发地防指应按照市政府和市防指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政府负责妥善安置灾区群众,提供紧急避难场所,保证基本生活。

发生水旱灾害后,事发地政府、防指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可设立现场紧急救护所。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发生水旱灾害后,事发地防指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市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进一步扩大。

必要时可通过市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信息发布

防汛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汛、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由市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市防指办公室会同民政局审核和发布;涉及军队的,由军队有关部门审核。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重点汛区、灾区和发生局部汛情的地方,其汛、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信息,由各镇防指审核和发布;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各镇防指办公室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发布。

应急结束

当水旱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市防指视汛、旱情况,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或紧急抗旱期。

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紧急抗旱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抗旱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有关镇人民政府对取土后的土地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防指应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应急保障

通信与信息保障

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畅通的责任。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储备常规的抗旱救灾所需的机械、设备、物资、器材等,以满足救灾急需。

应急队伍保障

(1)防汛队伍

a.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是防汛抗洪的重要力量。

b.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和军队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完成一般抢险任务,军队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c.调动防汛抢险队伍程序:一是各镇防指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由各镇防指负责调动。二是市防指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由各镇防指向市防指提出调动申请,由市防指批准。三是同级其他镇防指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由各镇防指向市防指提出调动申请,市防指协商调动。

d.调动部队参加抢险程序:市防指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军队参加的,由市防指通过市武装部向驻即部队提出,驻即部队按照军队的的有关规定办理。紧急情况下,部队可边行动边报告。

申请调动部队参加抢险救灾的文件内容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受灾地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灾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装备等。

(2)抗旱队伍

a.在抗旱期间,镇人民政府和防指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b.抗旱服务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干旱时期应直接为受旱地区农民提供流动灌溉、生活用水、维修保养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提供抗旱信息和即时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供电保障

供电公司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运输;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车辆的调配;负责大洪水时用于抢险、救灾车辆的及时调配。

医疗保障

医疗卫生防疫部门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的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依法组织做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

a.各级防指、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并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的有关工作。各级防指办公室、物资站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b.镇根据规范储备的防汛物资品种和数量,结合本地抗洪抢险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由本级防指确定。

c.抗旱物资储备。镇、村应贮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由本级防指负责调用。

d.抗旱水源储备。严重缺水时应建立应急供水机制,建设应急供水备用水源。

(2)物资调拨

a.物资调拨按照先近后远,确保重点的原则实施。

b.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抗洪抢险和抗旱需要时,应及时启动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联系有资质的厂家紧急调运、生产所需物资,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

资金保障

乡镇财政根据旱情灾害程度,安排资金,用于遭受严重旱情灾害的补助。

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抗旱的责任。

(2)旱季,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旱情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抗旱。

(3)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做好全社会抢险救灾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广大干部群众救灾和自救能力。

(4)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在严重旱情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⑸镇政府应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抗旱工作。在抗旱的关键时刻,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技术保障

建设乡镇抗旱指挥系统

相关农业部门和单位须提供相应的地图及有关统计数据,实现这些地区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会信息的快速查询。

培训和演习

培训

(1)采取分级培训的原则,由各级防指组织培训。市防指负责各镇防指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机动抢险队负责人的培训;各镇防指负责村防汛领导小组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人员和防汛机动抢险队骨干的培训。

(2)培训工作应合理规范课程、严格考核、分类指导,保证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4)军队抗洪抢险应急部队的培训由军队安排,地方有关部门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演习

(1)镇防指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6.善后工作

发生水旱灾害的地方,镇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救灾

发生重大灾情时,灾区政府应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当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灾情核定

镇防指接到灾情报告后,应及时安排或组织对灾情进行全面调查,核定实际损失,确认灾害等级。

镇民政部门应协调农业、水利、地震、气象、统计等其他有关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灾情,及时上报市防指。

灾情发布

灾情数据以镇民政部门与有关部门会商的统计数据为准,大灾、特大灾的灾情对外发布和新闻报道,需经市防指批准。

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各级防指、有关单位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水毁工程修复

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人民政府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有关责任部门必须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每年,各级防汛抗旱部门应针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防汛抗旱方案【第三篇】

第一节预案编制目的、依据

一、编制目的

本项目汛期为5~11月,以台风雨为主,其次是热雷雨、地形雨和锋面雨,有可能出现较大洪水。为切实做好工程防汛工作,保证工程在雨季安全渡过汛期顺利施工,维护广大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定本方案。

二、指导思想及编制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员参与,确保项目平安。

2、海南海控水利建设有限公司颁发的红岭灌区工程西干支渠项目土建施工I标段施工招标文件。

3、工程所涉及的主要规范、法规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条例》;

(3)、《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

(4)、《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xx)。

三、启动依据

依据海南省气象局,综合海口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洪水预警信号为准,接到通知本方案正式启动。

第二节防汛组织管理

一、本工程安全度汛情况说明,总目标及原则

1、本工程安全度汛情况说明

防汛的主要任务是短期的临时降雨,为提前做好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把防讯工作真正的落到实处,即思想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指挥到位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生活的稳定,做好安全度汛工作。

2、防汛工作的总目标

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切实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指挥到位,人员到位,物资到位,措施到位,抢险及时,确保本工程各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3、度汛工作原则

本工程防汛抢险工作,实行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部署,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分级实施的原则

二、防洪度汛组织结构及领导小组

1、汛期期间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做好值班记录,严明纪律,密切监视雨情、听取每天的天气预报,一旦有汛情发生及时上报防汛指挥部,同时做到信息反馈和科学调研。在汛期建立领导值班制度,主要领导亲自带班制度,确保汛情发生变化时,能够第一时间作出决定,指挥防汛工作。建立各级施工人员防汛生产责任制,做到层层负责,竖向到底,一环不漏。

2、成立安全度汛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部长

组员:各部部长及后勤人员

参加防汛抢险队伍:所有施工队伍

进入汛期后,派专人随时监督、检查和维护边坡的稳定情况、泄洪系统的运行情况。根据水文情况,分析是否可能发生较大洪水,以便提前指挥人员、设备设施、材料及时撤离洪水影响区。设立相应的防洪度汛交通管制区,在防汛抢险期间不允许非抢险人员、车辆进入该管制区。

三、度汛方案为保证工程如期完成,确保施工期内本工程不受影响,保证主体工程安全度汛,特制定如下安全度汛方案和技术措施。

1、积极配合地方部门做好防汛、度汛工作,保证安全度汛,建立防汛度汛领导小组,由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负责,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明确各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各负其责。

2、施工期的度汛,根据设计要求和工程需要,在施工易淹没区,所有机械设备、物资撤出低洼地区。

3、汛期做好主体建筑物的防雨工作,做好现场排水工作,防止雨水进入基坑。

4、施工中密切和当地气象部门联系,准确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建立天气和水情预报制渡。

5、汛期临前,结合实际情况对配备的设备物资进行必要的检查,保持设备运转良好,物资充分。

6、防汛抢险队物质储备(见下表)序号物质品种配备数量单位备注1编织袋1000条

2雨衣50件3雨靴50双4塑料布1000㎡5绝缘鞋50双6绝缘手套50双7铁锹100把8手推车10辆9桩木100m310潜水泵12台11排水胶管1200m12对讲机10个13挖掘机4台14装载机4台15运输车10辆在各险工段备砂、备土用于防汛抢险,保持防汛道路畅通。

四、汛期期间原材料的储存和堆放

1、木料全部存入仓库,没有仓库的搭设专门的棚子,保证不漏、不潮,下面架空通风,四周设排水沟,避免积水。

2、钢筋一定要有足够的储备,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场地四周要有排水出路(保证一定的排水坡度),防止钢筋生锈。

3、机电设备等进场后,尽量运入仓库内,否则必须采取防雨措施。

4、汛期所需材料、机具、设备,如水泵、抽水软管、草袋、塑料布等由材料部门提前准备,及时组织进场。水泵等设备要提前进行检修。

5、汛期施工前要对现场配电箱、闸箱、电缆临时支架等仔细检查,确保用电安全。现场配电箱要支防砸、防雨、防护棚。

五、汛期期间主要施工技术

1、土方施工

汛期土方施工时,多听气象报告,若有雨,则不能进行土方开挖。对已开挖的基坑槽底两侧的排水沟和集水坑加大、加深,以适应大体积抽水的需要,尽量做到雨停基坑槽内无积水。基坑槽汛期回填时集中力量,分段施工,工序紧凑,取、运、填、平、压各环节紧跟作业。汛期施工及时压完已填土层并将表面填平,做成一定坡势。

设专人员负责监测边坡的稳定情况,做好位移记录,以防坑壁受雨水浸泡造成塌方。

2、砌筑施工

砌筑施工前,要检测砌块的含水率,砂浆随拌随用,受雨冲刷而失浆的砂浆,应重新加灰搅拌后才能使用。刚砌成的砌体若经雨水冲刷,砂浆中胶结料流失,应拆除重砌。每日收工时妥善覆盖砌体表面。

3、混凝土施工

(1)、在混凝土施工阶段,大雨来临之际不能浇筑混凝土。平时要及时掌握天气的变化情况,特别是在雷雨之际,更需要注意,以保证混凝土连续浇筑的顺利进行,确保混凝土质量。

(2)、准备足够的塑料布,对新浇筑的混凝土遇雨必须及时进行覆盖防护;在地基或基土上浇筑砼,要清除淤泥和杂物,并有排水和防水措施。

4、模板工程

(1)、大模板堆放场地须全部铺设石子,做好防风措施,保证大

模板的堆放角度,并用钢管对大模板进行连接。

(2)、对于合模后不能及时浇筑的模板,在模板底部留设排水口。

(3)、定制木模板、木料、竹胶板等堆放场地,高出周边地面,严禁雨水浸泡。现场钢管等周转料存放场地,排水通畅,下雨后及时覆盖塑料布。

5、钢筋工程

(1)钢筋原材存放在指定位置,半成品钢筋堆放场地高于地面不小于200mm。

(2)在下雨前及时对钢筋堆放场地的钢筋进行覆盖,防止钢筋生锈。

(3)直螺纹套筒套丝加工后必须立即套上塑料保护帽,防止套丝破坏或生锈。

(4)雨天禁止露天进行钢筋焊接及加工作业。

(5)雨天使用钢筋加工机械时,在加工棚内进行。

6、钢结构工程

(1)、钢构件堆放场地要平整、坚实、并有足够的垫木,使构件放平稳,不致变形。场地四周设排水沟,并有遮盖措施,以免构件浸泡,锈蚀。

(2)、遇雨或大风天气停止钢结构的吊装和安装;雨天或构件表面有水的情况下,严禁进行高强螺栓施工作业。

(3)、汛期施工期间经常对所用的`吊装机具设备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需及时解决。

(4)、所有焊接设备在汛期来临前,均必须有可靠的防雨措施,使用完后应随时切断电源。

(5)、焊接、安装作业遇雨时必须停止,对刚焊接完的部位用遮雨布遮盖,避免焊接部位遇雨骤然冷却,再次施焊前对焊缝进行局部烘干。

(6)、雨后施工要注意防滑;工具房、操作平台、吊篮及焊接防护罩等的积水及时清理干净。

7、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1)、机电设备的电闸箱必须采取防雨、防潮等措施,并安装接地保护装置。

(2)、对原材料及半成品的防护,能进入仓库的要垫高码放并保证通风良好,尤其是进场的材料严禁被雨淋和浸泡,必须及时采取防雨水等措施。

(3)、对露天堆放的材料或设备必须垫高,遇雨时用塑料布覆盖

(4)、进场的机电设备开箱后必须采取防雨措施,并尽量减少露天存放。

六、汛期施工安全措施

1、现场施工人员、安全员、技术人员在汛期来临前必须对现场进行汛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在汛期施工期间进行定期检查。

2、雨天停止在外脚手架上施工,大雨后对塔基、道路、外脚手架、外用电梯和提升架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沉陷和松动后方可使用。对塔吊基础要定期测量,如发现不均匀沉降必须及时采取措施。

3、机动车辆在汛期行驶,要注意防滑,在沟、槽旁卸料时要有止档装置。

4、现场内短钢筋头、网片模板要合理堆放,带钉子的模板、木方要退出钉尖或堆放于高处,以免积水时钉子扎脚。

5、现场要设置洗车池,出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均进行冲洗,不得将泥土带出工地,污染市政道路,冲洗后的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可重复利用,以节约用水,沉淀池定期进行清理。

6、汛期正逢盛夏季节天气闷热,各项目经理部、专业分公司要适当调整作息时间,避开中午高温时间;后勤部门采取必要的防暑降温措施,如遮阳、发放解暑药品和降温饮料或饮水加防暑药品等,做好施工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

7、防汛期间,如出现打雷时,尽量不要使用无线电通讯设备,以免出现雷击伤人事故。

8、保证现场干净整洁,防止蚊蝇滋生,避免传染病的发生,为此经常对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等地进行打药、消毒。

七、防汛应急预案安排

1、应急目的

为了做好防洪防涝工作,确保在紧急洪涝灾害发生时,全体职工能有条不紊的按照预先制定的方案,迅速地组织抢救工作,把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2、应急程序

发生紧急情况相关设施组织抢险通报相关部门备案备用设施恢复施工险情排除关停协助政府启动关停。

3、应急准备

(1)、专人负责做好天气预报信息的收集、跟踪和传递工作,督促各部门落实汛期的值班人员,并做好记录。

(2)、接到所在地或应急指挥人员发布的有关紧急警报通知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全体人员应立即召开会议,并组织项目经理部作好抗灾准备工作,督促做好各项应急措施,同时加强巡逻检查,配备好抢险器材和物资。

(3)、按防汛区域做好应急措施,使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畅通,并加固临时用电线路,保证通讯畅通。

(4)、做好危险品存放位置的标明工作,防止洪水将其搅乱、混杂、流失、造成事故,需要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当发生严重意外灾害事故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以求得援助和指导,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同时应组织全体抢险人员根据灾害事故情况的特点,实施有效的应急措施,争取短时间内,努力将损失、不利因素降至最小程度或消除。

(5)、排险过程要做好排险人员的安全防护,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按程序进行运转。

抗旱应急方案【第四篇】

一、防汛抗旱工作总的要求

20xx年我省防汛抗旱工作总目标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确保在规定防洪标准内主要河道堤防不决口、大中型水库不垮坝、平原排水畅通、大中城市安全度汛、主要交通干线正常通行、工矿企业正常生产,遇超标准洪水时有应对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千方百计满足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一)水库防汛。

对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库,各地要严格执行《xx省大型及重点中型水库20xx年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对中型及重点小型水库,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落实地方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对小型水库特别是位置重要的病险小型水库,汛期必须有专人看管,落实通信、预警措施,制定险情发生时及时抢护和安全转移群众的预案,做好随时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对正在建设和进行除险加固的水库,由水库所在地省辖市防汛部门制定度汛方案并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和防汛部门要认真排查并逐项消除各类水库存在的隐患,针对隐患和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度汛方案。

(二)河道防汛。

要在规定防洪标准内确保河道安全,遇超标准洪水全力抢险,必要时经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相机破堤分洪,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对淮河、洪汝河、沙颍河、卫河共产主义渠、惠济河、涡河、伊洛河、唐白河等主要防洪河道,要严格按照《xx省主要河道20xx年防洪任务》要保证平原地区各级排水沟河畅通,做到设计标准内降雨不成灾,遇超标准降雨时及时抢排、提排。要组织群众及时清除沟河内的路埂、堵坝及其他阻水建筑物,保证排水出路畅通。对排涝沟河上修建的各类设施要认真检修,保证涵闸等启闭灵活。

(三)城镇防汛。

进一步加强对城镇防汛工作的领导,城镇的行政首长是防汛责任人,对整个城镇的防汛工作负全面责任。各城镇汛前要对防汛除涝设施、防洪道路、交通车辆、通信和预警器材、抢险物资和工具进行全面检查,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城市河道、排涝沟、排水管道、进出水口要进行全面疏挖,确保畅通。要保证设防城镇在设计洪水标准内不成灾,遇超标准洪水时有应急保安措施,保证能源、交通等重要生活设施正常运行和居民正常生活。

(四)铁路、交通防汛。

铁路、交通运输部门要在汛前对桥涵、路基及山坡等重点地段进行检查,对影响安全的要抓紧整修处理,并将防汛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汛期要坚持昼夜巡查,随时监测和报告情况,做到在设计洪水标准内保证安全通行,遇超标准洪水时有迂回通行方案和应急抢修措施。一旦遭遇洪水威胁和破坏,要及时向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情况,通力合作,全力抢险,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抢修任务,尽快恢复正常通行。

(五)工矿企业防汛。

工矿企业防汛工作由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主管部门和企业要成立防汛组织,建立健全防汛制度和体系,制定完善防汛方案;汛前要认真检查防汛安全设施,落实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恶性事故发生,保证职工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工矿企业一旦遭遇洪水威胁和破坏,除按正常的行业管理渠道上报情况外,要及时向省及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情况。

(六)山洪灾害防御。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山洪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制定预警、防御预案,把防御山洪灾害的责任制落实到乡镇、村、组。一旦发生山洪灾害,要全力做好预警和群众安全转移工作,尽量避免人员伤亡。

(七)抗旱工作。

抗旱工作坚持全面规划、城乡统筹、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方针;坚持开源、节流和保护并重,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各地要加强抗旱设施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大力推广节水先进技术,积极推行节约用水的生产生活方式;坚持满足生活用水与生产用水需求相结合,统一管理,科学调度,优先保障生活用水,协调生产生态用水,努力提高抗旱水源利用效率。

二、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

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xxx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xx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承担对本地防汛抗旱工作的检查督促和组织指挥职责。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真正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坚决执行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指令,确保完成任务。

三、安全度汛和抗旱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大投资力度,确保防汛抗洪需要。

各级政府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大投资力度,进行河道治理和水库除险加固,提高抗御洪涝灾害能力。对影响度汛安全的问题,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在汛前予以解决。各地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务院令第441号)规定,将所需正常防汛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保证防汛工作正常开展。

(二)做好工程检查、整修,确保安全度汛措施落实。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汛前检查,积极整修防洪排涝工程设施。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检查水库、河道、滞洪区、涵闸、提排站等工程设施;城建主管部门主要检查市区排水沟、下水道、泵站、涵闸等工程设施;铁路、交通运输部门检查桥涵、路基、站场等工程设施;工矿企业主管部门检查矿山、油田及工业企业自身的防洪设施。其他有防汛任务的部门、行业要按照职责分工搞好汛前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限期解决,保证安全度汛。

(三)抓紧完成度汛应急工程,确保工程质量。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计划完成重点防洪工程。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优先安排工程资金,加强监督检查,管好、用好资金。水利部门要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加强施工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对正在施工的沙涡河、燕山水库及正在除险加固的石山口、鲇鱼山、南湾、宋家场、薄山、窄口等各类水利工程,要制订安全度汛方案,落实度汛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四)抓紧清除河道阻水障碍和工程管理范围内的违章建筑,确保行洪安全。

各级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加强河道安全检查,确保河道行洪安全。要把本辖区内的河道乱挖河砂、破堤种植、行洪滩地植树等行为和阻水障碍作为重点进行检查,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明确清障责任人,限期组织清除,并严格禁止修建新的违章建筑。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进行开发和修建各种工程设施,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和《水利部国家计委关于颁发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要求,报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河道采砂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开采范围和作业方式进行。要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确保河道工程安全。

(五)进一步落实防御超标准洪水措施,认真做好蓄滞洪区和洪水淹没区的迁安救护工作。

各省辖市、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落实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的水库、河道防御超标准洪水预案,对分洪运用的组织领导、技术措施、器材准备及分洪后的可能淹没范围、安全转移等作出详细周密的部署。在淮河干流、洪汝河、沙颍河、卫河、唐白河、伊洛河、涡河及惠济河,遇超标准洪水时,要严格落实防洪预案中关于处理超标准洪水的措施。

需要启用蓄滞洪区或爆破分洪时,要及时组织群众撤退转移,并妥善安排群众的生活和防疫问题。蓄滞洪区按照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命令运用后,所在地的县级政府应当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核查蓄滞洪区居民损失情况,按照规定的补偿标准提出补偿方案,经省水利、财政、统计部门核实后由省政府上报国务院。

(六)加强军民联防,确保防洪安全。

各地防汛部门要加强与当地驻军的联系,主动搞好衔接,共同搞好抗洪抢险。出现重大险情,确需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支援的,当地防汛部门要及时报告、请示,认真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在黄河防汛中主要担负重点堤段和防洪工程的抢护、分洪爆破、滩区和滞洪区群众的迁安救护等任务,在淮河防汛中主要担负坚守重点圩区围堤和部分河道险工、分洪爆破、机动抢险、抢救受灾群众等任务,在其他内河、水库防汛中主要担负大坝和重点堤段的抢护、分洪爆破、抢救受灾群众等任务。

解放军、武警部队防汛布防由省军区统筹安排部署。

(七)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建设,备足备好防汛抢险物资。

各级政府要研究建立有效的机制,引导农村青壮年劳力在汛期回乡参加抗洪抢险,组织落实以民兵为骨干的群众防汛抢险队伍,做到定领导、定任务、定人员,针对可能发生的险情种类和出险地段对防汛抢险队伍进行抗洪抢险技术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抢险水平。要加强防汛机动抢险队的建设和管理,充实抢险机具,并进行专业训练和实战演练,把防汛机动抢险队建设成为熟悉情况、掌握技术、装备优良、纪律严明、反应快捷和遇险时拉得出、抢得上、守得住的队伍。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按照防汛物资储备及经费管理办法,落实经费,备全备足防汛抢险、救护物资,做到存放有序、调度灵活。省和各省辖市储备的防汛物资要按规定登记造册,实行专库、专人管理,完善调运管理办法,严格调运程序。有关部门储备的物资,要服从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用。群众储备的梢秸料、编织袋等,由县(市、区)、乡镇政府采取“号料登记、备而不集”的办法储备,并向群众讲清调用、结算办法,多层次、多渠道备足备好抗洪抢险物资。

(八)加强防汛通信、汛情预报和测报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通信管理部门要确保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与各省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各大型水库、主要防洪河道、行滞洪区的通信畅通。要确保省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在抗洪抢险时的移动通信需要。防汛部门要检查、检修自建的防汛通信网,保证畅通。中小型水库、河道和其他防洪工程所需通信报汛设施,由当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负责解决。防汛部门要与通信管理、电力、公安、广电等部门加强衔接,保证传递汛情信息,必要时利用电视、广播发布汛情通报和调度命令。气象、水文部门要及时提供气象、水情预报,尤其要做好较大范围内降雨的短期预报和大型水库、主要防洪河道的洪水预报、测报工作,充分利用现有科技手段,努力提高预报、测报速度和精度。

(九)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各地要进一步修订完善防御山洪灾害预案,汛前按照预案落实各项措施,明确预警标准和“防、抢、撤”的范围、地点、方式,进行必要的宣传和演练,提高防御山洪灾害预案的可操作性。要切实抓好群测群防工作,发动群众对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危险点进行普查和监测,增强群众的防灾和主动避灾意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山洪灾害多发区的管理和山区城乡建设的指导,坚决防止人为诱发山洪灾害。

(十)抓好抗旱工作。

要加大抗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完善抗旱工程体系。要加快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保证山丘区群众饮水安全,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生产用水。要加强对抗旱设施、水源的管理和保护,搞好水库、闸坝等水利工程的科学调度,合理利用洪水资源,尽可能多拦多蓄,增加抗旱用水。要进一步优化完善抗旱服务组织体系,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组建具有多种功能的防汛抗旱应急服务队伍,做到有旱抗旱、有汛防汛。要加强抗旱减灾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提升综合抗旱能力。要加快抗旱指挥系统建设,加强对旱情监测、分析、预警、会商和评估,提高抗旱决策能力。

(十一)做好灾情统计工作。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洪涝干旱灾情统计、减灾效益分析和防汛抗旱评价工作,严格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要求,明确灾情统计工作的领导和责任人,对统计报表实行严格执行审查、签批制度,确保灾情上报不漏、不错、不虚,做到及时、准确、可靠。灾情发生后,要及时深入灾区,核实灾情,并进行减灾效益分析和防汛抗旱评价。

38 4910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