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2024年党员教育培训具体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组织部长会议部署和区委组织部门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全镇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党员教育培训班计划的通知》(X〔2024〕X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镇2024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坚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创新,切实提高培训工作质效,引导广大基层党员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始终坚定自觉地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走在前列,为镇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班次安排
(一)机关及镇直单位党员培训班(1个,共1期)。重点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二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市委十四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区委五届七次、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开展培训;围绕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等开展培训;围绕贯彻落实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支部工作条例,提升机关党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等开展培训。
1.机关及镇直单位党员培训班(共1期)。计划培训镇机关及镇直单位党员干部70人左右,培训时间为9月份之前,由镇组织办负责主办。
(二)村(社区)党员培训班(4个,共5期)。重点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二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市委十四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区委五届七次、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建设研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论述开展培训;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促进乡村振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等开展培训;聚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高质量发展等开展培训;突出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等开展培训。
2.全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共1期)。计划培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32人,培训时间为10月份之前,由镇组织办负责主办。
3.全镇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班(共1期)。计划培训村(社区)“两委”干部、后备干部230人左右,培训时间为11月份之前,由镇党政办、组织办联合主办。
4.全镇农村无职党员培训班(共2期,分春季和冬季)。计划利用我镇党校和各村党群服务中心为阵地对全镇2600余名党员进行全覆盖培训(流动党员线上学习、年老体弱党员送学上门),春季培训时间6月份前,冬季培训为11月份前,由镇组织办主办。
5.全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共1期)。计划培训全镇入党积极分子100左右,培训时间4月份,由镇组织办主办。
三、培训方式
采取理论教学、外出考察、学员交流、撰写学习体会、先进典型授课等多种方式相结合。
四、讲师库
讲师库由全体班子成员、各科室业务负责人、优秀支部书记、草根宣讲员、退休老干部等组成,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邀请区直部门、企业家、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农村致富带头人做辅导,确保培训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基层理论武装、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激励基层党员坚决扛起“走在前、做示范”责任使命的重要举措,抓深抓细、抓出实效。
(二)用好优质资源。要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平台载体作用,拓展学习渠道,把集中学习与日常学习结合起来、线下学习与线上学习结合起来。
(三)严格监督检查。各培训对象必须按照培训班制定时间统一安排参加培训,对消极懈怠的予以严肃追责问责。每期培训按照15%的比例设置优秀学员予以通报表扬,对无故旷课不遵守培训纪律的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