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白沙镇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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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镇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白沙镇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白沙镇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会议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广东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队伍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及《湛江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湛江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雷州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整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能,统筹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着力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背景

据调查,政府机构相继改革后,湛江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执法机构在岗执法人员大幅度减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量明显消弱,导致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措施未能正常依法实施;另外,行政执法信息化终端、执法车辆等行政执法装备保障不到位,执法办案经费保障不力,也影响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的正常开展;我镇安全监管人员无公务员编制、无行政执法资格,在一定程度上消弱了安全生产执法力量,《安全生产法》赋予街镇一级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未能落实,不利于维护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有效性、精准性、持续性,不利于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不利于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省应急管理厅部署和湛江市应急局的分工安排,我镇主要配合落实以下工作目标及工作内容:

三、工作目标

整合安全生产执法职能,理顺层级职责,加强执法保障,夯实基层基础,提高执法效能,着力解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制不完善、机构队伍不健全、权责不清晰、能力不适应等问题,落实地方属地监管责任,统筹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着力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水平,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体系,建设一支对党忠诚、纪律严明、业务精湛、秉公执法、人民满意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为维护人员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在2020年6月底前,配合市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明确我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职能和人员编制。力争2020年底完成全镇安全生产执法队伍体系建设任务,人员配备率不低于80%,在岗培训率达100%,移动执法终端、记录仪等装备100%配备到位,执法信息系统使用率达100%的任务目标。

四、工作内容

(一)整合和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能。

积极配合市应急管理部门内设机构涉及安全生产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进行整合,由新组建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组建后,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急管理部门其他内设机构不再承担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许可等其他行政执法职能按原内设机构分工职责执行;其他内设机构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许可等工作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需要采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的,及时移交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依法查处。积极配合市应急管理部门加强我镇基层安全监管机构或者专职安全生产执法力量建设,并赋予负责监督、检查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报告和协助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的监督执法职能。

(二)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责。

依法界定、合理划分基层属地安全生产执法权限,按照执法重心下移的原则充实基层执法力量,明确我镇安全监管机构职责。

镇(街道):负责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依法、依权限开展行政处罚,对超出权限的涉嫌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及时上报上级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安全生产举报投诉。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执法队伍体系。

按照《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础治理体系的意见》,在限额内因地制宜设置应急管理办,明确承担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职责,作为市应急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或结合实际配置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岗位和人员,专门负责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1、配合市相关单位核定执法机构人员编制。

原则上,按照年度GDP的数额或者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配备内设行政执法机构行政执法人员。核定后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编制为公务员,应当全部用于安全生产专项行政执法岗位,保证人员在岗在位,不得挪作他用。

2、足额保障执法活动经费。落实执法经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行政执法严格执法"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收费和罚没收入按规定全额上缴财政。

3、配合市相关单位强化执法技术装备支撑。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家库,统一执法装备和更新标准,落实移动执法装备配备,统一执法服装、车辆及标识标志。

(四)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建设

1、全面推行信息化移动执法。推行应用省统建的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切实抓实、抓好、抓出实效,确保每一名执法人员、每一次执法检查、每一次案件办理都纳入执法信息系统运行管理,以信息化的执法方式促进执法规范、科学、精准。

2、不断推进执法标准化建设。继续实施执法标准化建设地方标准。

3、积极参与市相关单位组织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积极参与市相关部门每年度组织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工作,确保行政执法机构每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不断提升我镇安全生产执法人员能力水平。

五、组织实施

(一)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积极主动配合、参与市应急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的重大意义。

(二)严肃工作纪律,规范管理。严格执行组织、财经、保密和机构编制有关规定和纪律,做到令行禁止。要有全局意识,确保安全生产执法队伍按要求组建到位。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在改革过程中思想不乱、干劲不减、工作不断,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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