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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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工作报告【第一篇】

市院督导检查组:

县检察院按照省、市、县政法委和市检察院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了检察队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通过一年来专项整治,圆满完成学习动员、对照检查、整改提高三个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院和县委关于检察队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安排部署,我院及时召开党组会专门研究部署,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及时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开展检察队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动员,要求院领导干部和全体干警要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牢牢把握“五个过硬”总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比学赶超、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深入查找和整改了检察队伍思想、纪律、作风、担当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以整改为契机,形成一批管用实用的长效制度,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保证活动能够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学习教育情况

县检察院认真组织干警开展学习,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科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政法工和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宪法和相关法律知识,认真学习党章、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观看了教育片,认真学习正反面典型,形成了全体干警集中学、中心组会议学、支部学、个人自学的多层次学习格局,在学习的过程中,通过督查,全体干警都认真摘录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并在支部会上交流学习体会,将学习内容学深学透,不断提高了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为查找存在问题打牢思想基础。

三、集中整治情况

在对照检查阶段,县检察院党组、各支部及全体干警对表认真对照检查,逐条查找梳理,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借助外部力量找准存在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报告【第二篇】

一、及时安排部署

接到文件,政府高度重视,2016年3月1日及时召开 了由乡、村干部及学校、卫生院、信用社等负责人参加,会上传达学习了《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安排部署了2016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内容及时间,成立了由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任组长、安监办、畜牧站、司法所、卫生院、农业站等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对全乡学校食品进行规模细致的检查。

二、 检查存在的问题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人员9人次,对乡学校(幼儿园)的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在此次检查的学校中发现,学校由于条件有限,还不能完全做到文件附件里面所涉及的款项及内容,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食堂采购的蔬菜(白菜)有不同程度的腐烂和自主索证不全;

2、留样还不够规范(留样无人名和留样时间不足的现象,存在留样48小时后未及时清理);

3、食堂员工有1人健康证过期,现场督促立即办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提高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完善管理机制;包括对硬件设施的投入,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与落实,有计划地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

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第三篇】

2009年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009年03月28日 星期六 下午 07:10

为进一步促进饲料业发展和保证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巩固 2008 年饲料专项整治成果,我部决定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颁布实施 10 周年为契机,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 “ 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 —— 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 ”(以下简称 “ 饲料执法年 ”)行动,即 2009 年饲料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安全、促发展为总目标,以规范饲料企业生产经营,查处在饲料中添加和使用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为重点,以抓法制、抓监管、抓源头、抓基础为手段,着力强化饲料质量安全日常监管,提高饲料基础支撑能力,加快推进我国由饲料大国向饲料强国转变,全面促进饲料行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饲料质量水平稳定提高,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提高 2 个百分点;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有效防范重大饲料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 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

(二)重点单位: 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

(三)重点区域: 蛋白饲料原料主产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使用问题较严重的地区。

四、整治任务

(一)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品、苏丹红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

(三)扩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力度。

(四)提高饲料行政许可门槛,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 “ 三无 ” 饲料生产企业。

五、总体要求

(一)统一组织,落实监管责任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抽调得力骨干,切实落实活动方案,将职责任务 层层分解到省、地、县的具体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各级饲料畜牧管理部门要派出督导组,落实方案各项要求,对重点地区及时进行督导检查。

(二)细化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根据总体方案,制定本地区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交流,及时报送信息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从 2009 年 2 月开始,每月 15 日和 30 日前要向 “ 饲料执法年 ”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查处情况和量化指标,及时反映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立即报告,及时处置。

(四)加强联动,形成整治合力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围绕本方案制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要加强协调,搞好衔接,形成合力,突出成效。

六、工作安排

“ 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 —— 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 ” 活动总体安排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2 月 10 日-2 月底)

年 2 月中旬,召开 “ 饲料执法年 ” 活动启动仪式,成立全国 “ 饲料执法年 ”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总体行动方案。

2.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畜牧饲料管理部门成立 “ 饲料执法年 ” 活动领导小组,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要求各地于 2009 年 2 月 18 日 前将活动领导小组名单上报农业部畜牧业司。

(二)集中整治阶段(3 月 1 日-11 月底)

1.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009 年全年以蛋白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检测为重点,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例行检测、饲料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和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例行料监测。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及时查处。省级饲料管理和饲料质检机构在本辖区内开展监测和执法工作,加大检测频度和覆盖面,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对饲料生产企业及养殖场(户)进行重点检查,对各省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农业部每季度对重点地区饲料监管工作进行督导,主要检查 “ 饲料执法年 ” 活动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对饲料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也要安排督导,加强检查。

3.举办饲料执法培训班,提高执法水平。月至 6 月,由农业部分南北片先后举办两次饲料执法培训班;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要对市县两级饲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4.召开中期总结促进会,推动活动向纵深发展。月,组织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交流经验,查找不足,督促各地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要求完成全年各项任务。

(三)总结表彰阶段(12 月)

召开 “ 饲料执法年 ” 活动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活动成效与经验,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2009 年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列表

阶 段

时 间

工作名称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和目标

第一阶段月 10 日-2 月底

启动部署

召开 “ 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 — 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 ” 活动启动仪式,成立全国 “ 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 — 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 ”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总体行动方案。月 10 日-2 月 18 日

各地制定工作方案

各地成立 “ 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 — 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 ” 活动领导小组,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要求各地于 2009 年 2 月 18 日前 将方案、进度及领导小组名单上报农业部畜牧业司。月 18 日-2 月底

开展自查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辖区企业开展自查。

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重点区域:蛋白饲料原料主产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使用问题较严重的地区。

第二阶段月 1 日-11 月底

开展监测,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以蛋白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检测为重点,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饲料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和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例行监测。

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及时查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要组织饲料质检机构在本辖区内开展监测和执法工作,加大检测频度和覆盖面,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月 1 日-11 月底

督导检查

农业部对重点地区饲料监管工作进行督导,主要检查 “ 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 — 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 ” 活动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对饲料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

农业部每季度督导一次,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也要安排督导,加强检查。月-6 月

召开饲料执法培训班月,农业部分南北片先后举办两次饲料执法培训班;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要对市县两级饲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在全国范围内培养一批能执法、敢执法、会执法的基层管理人员,全面提高饲料执法能力。月

召开整治中期总结

组织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

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各地按照工作方案完成全年各项任务和目标,推动执法年活动向纵深发展。月

饲料执法宣传月

在全国范围开展以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为主体,以展览、宣传册、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等为手段的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要充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和优势,进行主题宣传。

一方面要及时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对掺假售假和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另一方面正面宣传引导,全面反映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质检机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企业在保障饲料安全所做的工作与成绩,向社会公众介绍饲料管理、科研、检测等方面的成果和成效,介绍企业保证饲料质量安全采取的措施,宣传科技成果,彰显监管成效,为饲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三阶段月

总结提高

召开 “ 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 — 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 ” 活动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活动成效与问题,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专项整治【第四篇】

一、整治方式、对象和范围

(一)整治方式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有重点、有针对性和集中拉网式检查方式进行,各乡镇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将任务落到实处,不得敷衍了事,更不能留死角。

(二)整治对象

整治对象重点是育肥期的牛、羊、猪养殖场、饲料生产企业、饲料销售点、牲畜收购、贩运环节和屠宰场等。

二、目标任务

对牛羊育肥、生猪饲养等规模养殖场户检查率要达到100%,反刍动物牛羊尿样的抽检不得少于10个养殖场户,每个养殖场户抽取10个以上样品,生猪养殖场抽选两个以上,每个育肥猪养殖场户尿样抽检不少于5个样品。同时要加大对流通环节违禁药品的检查力度,每个屠宰场宰前尿检样品不得少于屠宰牲畜总数的10%,收购、贩运环节猪牛羊的尿样抽取每个收购点不少于1个样品,贩运牲畜数量多的尿样抽取比例不少于10%,在专项整治期间,屠宰环节、贩运环节至少抽取三次以上,样品抽取单位先使用试剂盒进行现场初筛,如发现可疑阳性样品,立即送内蒙古饲料草种监督检验站进行确认。

三、整治步骤

(一)组织培训

3月20日至25日,对执法督查人员和监测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畜牧部门及时采购抽样物品和尿样初筛所需的试剂盒。

(二)监督检查和抽样

3月26日至4月30日,各乡镇政府和旗畜牧部门与猪牛羊养殖场、饲料生产企业、饲料销售点、牲畜收购、贩运环节和屠宰场等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并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行拉网式检查和抽样,发放相关宣传资料。

(三)样品处置与案件处理

5月1日至25日,开展样品初筛和定量检测,处理复议和案件工作。

(四)工作总结

5月26日至5月底,对开展的“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安排“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

各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尽快制定行使本地区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突出重点,不留死角,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二)强化管理、健全制度

1、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逐级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健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形成自上而下、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明确各级政府负总责,各相关职能部门负监管责任,各生产、销售主体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度。

2、要建立“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小时值班制度。各乡镇、各部门要明确值班人,24小时开通联系电话。一旦有案情发生,要保证电话的畅通与信息的及时上报。

3、对于检查出的案件,属本地范围内的要及时登记并立案查处,坚决杜绝“瘦肉精”牲畜流入市场,危害社会。对于跨地区的案件要及时上报市政府进行处理。

4、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畜牧部门要制定和完善“瘦肉精”等违

品专项整治工作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要切实做好组织、技术和物质保障工作,确保及时、高效和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依法检查,严肃处理

专项整治工作报告【第五篇】

根据湘农发〖2019〗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乡开展“大棚房”“回头看”排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收到湘农发〖2019〗4号文件后,我乡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大棚房”“回头看”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排查工作人员及工作职责。组织全乡干部职工及各村支部书记召开了推进会,传达文件精神,推进我乡“大棚房”“回头看”排查工作。

二、结合实际,开展排查工作

按照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依据湖南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和湖南省大棚类设施农业项目违法违规用地整改标准,集中清理整治三类问题 。结合我乡实际工作,从以下方面工作抓好落实:

1、切实履行职责。工作人员集中进行培训,对相关政策吃透把准,进行深入查、彻底查、反复查,做到不漏报、不少报、不瞒报。

2、对照文件集中清理整治三类问题逐一开展排查。经过认真排查,全乡排查38个农业设施,面积平米。对于文件要求清理整治的三类问题在我乡均没有发现占用耕地的违法违规问题,严格按照农业设施相关要求执行,2019年4月至今无新建的农业设施。

下一步,我乡将继续以湘农发〖2019〗4号文件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农业设施的监督管理,确保农地农用,继续开展设施大棚调查摸底,对建档立卡且正常从事生产的大棚进行定期督查、跟踪监督;对短期内无法恢复生产的大棚,督促建设业主按照整改方案立即整改,尽快恢复农业生产,认真履行职责,坚决遏制占用耕地的违法违规问题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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