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2024年蔬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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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优质、安全、绿色为导向,健全和发展我县农业绿色发展标准体系;以季节、品种、问题为导向,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压实农产品生产者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增强监管者责任意识,增强生产者法律意识,增强消费者安全意识,促进全县农业质量发展和产业竞争力。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以蔬菜、食用菌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和农药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围绕克百威、甲拌磷、氧乐果、水胺硫磷、氟虫腈等禁限用高毒农药及毒死蜱、百菌清、腐霉利等易超标农药加大蔬菜产品质量检测力度,严厉查处违规销售和使用高毒农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药、不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规定、规模农产品生产企业不建立完善生产管理档案等行为,促进蔬菜生产用药行为进一步规范。推出一批示范性农场、基地。推进落实“菜篮子”工程县长负责制。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农产品生产过程监控。督促检查农产品生产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标准化生产制度、生产记录制度、农残检测制度、投入品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情况,建立生产管理档案情况,重点查验农药使用品种、数量、时间等内容,督促其遵守农药安全使用间隔期的法律规定。与市场监管局携手加强联合治理,通过市场准入倒逼生产者落实农产品准出制度,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建设,探索多种形式的农产品准出手段,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基地准出制度。

(二)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一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继续开展以农药残留为重点的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违禁使用、制假售假、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使用行为。二是强化农业投入品整治。进一步规范农药经营使用行为,实施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落实农药进销货台账制度和农药登记备案溯源工作。

(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针对重点品种突出隐患开展专项监测和监督抽查,全年完成果蔬类农残定性检测4800个,定量监测1000个样品分析,整治期间要完成检测数量的80%。进一步扩大县乡快检覆盖范围,增加检测数量和频次,发挥生产源头把关作用。充分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平台功能,发挥平台预警分析、数据汇总功能,丰富监管手段和内容。

(四)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按照辽宁省地方标准,稳步健全农业绿色发展标准体系,形成重点农作物标准化栽培技术模式图,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和绿色安全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加快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2019年,全县认证数量10个以上,实施标准化生产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达到75%以上。绿色食品续展率达到60%以上。大力推进粮食生产核心区、蔬菜生产核心区、特色作物生产核心区建设,通过“三区”示范创建,以点带面,带动规模经营主体按标生产。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5月1日-5月11日)。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相互配合,联合行动,共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制定生产领域蔬菜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突出重点、迅速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2日-9月15日)。组织力量,围绕整治范围和内容开展全方位、全环节、全覆盖的生产环节蔬菜安全整治工作,通过严打重惩、打击威慑、宣传教育、营造氛围,规范农产品生产行为和农药经营行为。

(三)检查督促阶段(9月16日-9月20日)。县农业农村局组成工作督导检查组,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行检查,督促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总结提升阶段(9月21日-9月30日)。对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形成有效监管模式,在全市范围宣传推广,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刻认识生产环节蔬菜安全整治工作是全县乃至全市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要结合全年工作建立和完善整治工作领导机制,增加工作力量,增强工作手段,统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机构,明确各方责任,切实承担起法定监管职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开展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的宣传报道,多角度宣传生产领域蔬菜专项整治行动,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基础上,定期不定期地通过媒体公布地产蔬菜质量信息,尊重消费者知情权和监督权,及时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信息,给予科学、积极、正向引导,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农业农村局将组成整治工作督导小组,深入乡镇、村、企业(基地)督促检查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抽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大力排查辖区内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隐患,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薄弱环节,及时整改,确保我县人民群众“菜篮子”安全。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企业(基地)指定专人负责采集和报送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图片、视频等素材,对重点工作形成信息,及时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及行政执法科,并于2019年9月20日前上报生产环节蔬菜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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