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强化年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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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要求,以及国务院国资委、集团组织开展的安全管理强化年行动部署,持续深入落实国务院安委会提出的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公司决定在2023年开展公司安全管理强化年行动。行动按照集团安全管理强化年行动方案中提升措施各项要求,充分结合公司2023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不断压实各方责任,在打通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上再巩固,在本质安全建设上再突破,在监管能力作风上再提升,加快推进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细化如下十一项提升措施:
一、全面深化安全思想认识
1.要系统学、认真学党的二十大、2023年全国两会精神,组织召开公司党委“第一议题”、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确保学深悟透;组织公司党委会审议有关实施方案和对策措施,真正将有关精神和要求转化为行动指南,自觉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集团确定的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履行安全环保责任(办公室、安监部牵头,各部门配合)。
2.要始终坚持“红线意识、底线思维”,防止各类“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发生。杜绝事故不可避免论和小事故无害论。始终牢记“三个决不能过高估计”。要系统掌握安全生产“五个到位”和打通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内涵,切实将“五个到位”作为衡量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的重要标尺(安监部牵头,各部门配合)。
3.建立“党管安全”工作机制,切实发挥“管大局、把方向、保落实”优势作用,专题研究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特别是切实解决难题、堵点和长期推不动、落实不下去的问题,将有关要求全面部署落实到基层一线(党委办公室牵头,安监部配合)。
4.强化关键敏感时期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对安全风险进行再排查、再研判,慎之又慎,想周全、做到位。要合理安排工期,逐一确认安全条件,确保安全后方能作业。要落实领导带班工作。要强化值班值守,危大工程、关键作业要有人盯现场(安监部、生产部牵头,各部门配合)。
二、不断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5.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党委书记、董事长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总经理履行安全生产直接主要责任。继续推行主要负责人“讲安全课”,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主要负责人定期带队开展安全检查、组织安全应急演练。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强化领导包保,对有突出问题的项目,由所在单位领导蹲点整改(安监部牵头,各部门、各单位配合)。
6.按照集团关于安全生产主责序列和监督序列的指示要求,明确各业务部门为自身业务的安全责任主体,监督序列对主责序列进行协调和沟通。各级各业务部门是主责序列部门,各级各监督部门是监督序列部门(安监部牵头,各部门配合)。
7.要明确各级单位的责任边界,消除监管盲区,重点关注集团项目,厘清签约主体、履约主体、中标主体和项目之间的边界问题,强化相关方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防止责任真空(生产部牵头,安监部、市场部、相关部门配合)。
8.强化安委会作用。企业负责人统筹推进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参与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及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问题的研究解决工作。要不断丰富安委会会议内容,各成员部门定期在安委会会议上汇报工作落实情况(安监部牵头,各部门配合)。
9.项目层面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每个人都要明确自身的“一岗双责”,把落实安全责任融入自身岗位业务,通过业务水平提升促进安全履职,从而不断夯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监部牵头,各部门配合)。完善劳务派遣用工和灵活用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其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宣贯,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安监部牵头,人资部、生产部配合)。推广项目现场“网格化”责任制,明确每一项业务、每一个区域、每一台设备唯一的安全责任人(安监部牵头,生产部配合)。
10.建立安全履职考核制度机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加大安全考核力度,把安全生产纳入各级领导干部考核、述职等环节(安监部牵头,生产部、人资部配合)。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和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安委会各成员部门、各单位履职考核,对履职情况进行通报。要深挖事故深层次原因,对事故负有主体责任的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追责,要处罚到个人(安监部牵头,生产部、人资部配合)。深入推行项目领导班子及专职安监人员职业健康安全履职能力考核,强化项目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安监部负责)。
11.把安全生产履责情况作为承担安全生产责任的领导干部和职工年终绩效的重要指标参数,支持高危项目加大安全业绩在相关领导干部和职工收入中的影响权重(安监部、人资部牵头,财务部配合)。
12.坚持安全生产有奖有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追究制度,对因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被追究责任的领导干部,严格落实相关时限内取消评优资格、不予晋升等规定(纪委办牵头,安监部、人资部配合)。严肃对待突发事件瞒报事故现象,按照制度要求,精准追责,及时追责。(安监部牵头,各单位配合)。充分利用“平安系列”评选,发挥正向激励作用,鼓励各级员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安监部牵头,人资部配合)。
三、不断提升安全教育培训质效
13.实施《安全质量环保应急培训提升方案》,聚焦各单位主责主业,统筹做好港口、轨道、公路、新能源/新基建机电工程子课程分解建立,分级分类开展培训,建立健全覆盖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急救援人员、项目安全总监、项目操作人员5个层次的培训课程体系,高质量完成集团机电工程施工培训示范班创建。公司将于每月末组织召开培训提升工作推进会,各单位课程创建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安监部牵头,各部门、各单位配合)。
14.将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及司法解释、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纳入公司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组织各单位参加集团安全生产培训(安监部牵头,人资部配合)。
四、深化“双控”体系机制建设
15.按照集团双控体系建设指南,指导各单位规范开展风险辨识、管控措施制定、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具体工作(安监部牵头,各部门配合)。
16.推动各级把安全生产工作着力点放到事前预防和源头治理上,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指导各单位、在建项目开展好安全环保隐患分析会议,按照隐患程度、出现频次、发生部位等做好统计分析,对反复出现的问题隐患、重大隐患,提级管理、专项整治,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责任班组、责任人严肃问责。(安监部牵头,各部门配合)。
17.加大对各单位、各项目督查、指导力度,开展不同形式的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公司重要领域、涉及危大工程和有限空间作业的项目,做到重点项目检查全覆盖,盯紧“最不放心、最不托底”的作业,危大工程方案编制人员、审核人员要参与危大工程实施过程现场盯控。以问题为导向,直面最薄弱环节、最突出问题,抓关键、抓苗头、抓治本,一方面开展“一对一”下沉帮扶指导,另一方面依法依规进行通报处罚和责任追究。(安监部牵头,科技数字化部、生产部配合)。
18.公司总部要对各单位做到监管“全覆盖”,以公司2023年重点在建项目为主,压实“四位一体”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全面、动态掌握项目情况,实施“一项目一策划”,全过程、全方位、全生命周期介入项目管理,全年全覆盖检查;项目端要强化现场盯控,把项目领导带班生产、技术员旁站、安全员巡查等手段落到实处(安监部牵头,各部门配合)。
19.保持危化品、燃气,机械设备作业、有限空间作业,轨道交通工程、市政工程等领域整治力度。加大3人、10人以上作业场所,深基坑、高支模等危大工程,起重吊装、临时用电、高处作业、交叉作业、轨行区管理、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关键环节,施工驻地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专项治理。(安监部牵头,科技数字化部、生产部配合)。
20.“以案为鉴”针对发生险兆事件、挂牌督办单位进行重点督导,指导有关单位找出事件规律,摸清苗头和倾向,深入剖析事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补短板、堵漏洞。开展“回头看”,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严肃查处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顽疾问题”(安监部牵头,科技数字化部、生产部配合)。
21.要严格危险作业许可,作业前对方案落实、设备安全状态、教育培训、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相关责任部门签字确认后方可施工(生产部牵头,安监部配合)。
五、夯实责任,提升海外管理
22.坚持“就高不就低”从严管理,“因地施策、一国一策、一项目一策”。推进完善国际化的管理制度体系,推进管理制度向末梢延伸,全面指导海外项目快速搭建管理体系,要充分识别集团、公司安全规定,有机融入属地安全管理体系(安监部牵头,各部门配合)。
23.强化职业健康管理,督促各级建立职业健康档案,明确健康准入标准,严控出国人员健康条件,强化现场人员的健康管理,提高人员健康从业能力,保持现场从业人员的稳定,加强项目医疗能力建设及社会医疗资源整合,减少突发疾病和意外发生(安监部牵头,人资部、党委办配合)。
24.建立健全“大安全大应急”机制,高风险地区施行公共安全、生产安全、生态环保风险评估,突出抓好营地外安全防范;加大对现场工人特别是属地工人的培训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环保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依托项目周边社会应急资源,建立健全境外项目应急预案体系,科学有效开展应急演练,着力提升海外安全风险防范化解能力。进一步加强境外突发事件报送机制,保证信息报送渠道畅通,严格遵守集团报送要求(安监部牵头,各部门配合)。
六、高效促进分包管理提升
25.加强分包队伍准入管理,从资质、能力、信誉、人员等方面严格审查队伍,严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队伍承揽项目,严禁出现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和“以包代管”“包而不管”情况;将分包单位和劳务人员纳入企业统一安全管理;监督分包队伍严格按合同要求,配齐工程、技术、安全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要求分包单位健全管理体系,对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分包商,给予纳入“黑名单”等处理,做好分包单位使用过程中的评价和动态管理工作(生产部牵头,安监部、纪委办配合)。
2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公司分包管理制度,督促指导各单位建立完善的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准入制度、培训制度和技术人员、带班人员培训取证制度(生产部牵头,安监部、纪委办、人资部配合)。
27.加强分包单位业绩审核,加强对分包单位履约能力评价,确保依法合规选用优质分包队伍(生产部牵头,安监部、纪委办配合)。
28.通过实操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素质,未经安全知识培训且考核合格的不得上岗(安监部牵头,人资部配合)。
29.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鼓励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监部牵头,生产部、人资部配合)。
七、全面提升标准化建设
30.要把标准化落实到机构、岗位、职责和流程上,落实到计划、执行、检查和处理各个环节。要强化制度标准化、流程化、表单化,确保基本程序规范,不犯低级错误(生产部牵头,各部门配合)。将标准化建设情况作为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安监部牵头,生产部配合)。
31.要注重从策划、施工组织、专项方案等前期工作着手,认真对照集团各项标准化手册要求,对工地建设标准化、现场作业标准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等全要素梳理(生产部、科技数字化部牵头,安监部配合)。
32.要强化“边、远、小、散、新”项目现场标准化管理,杜绝因为管理不到位、资金不到位,造成标准化执行不到位(生产部牵头,安监部配合)。
八、提升安全评价成效
33.要用好评价、督查手段,促进主体责任落实,要加大向下延伸评价力度,做到各单位安全监管评价和重点项目安全环保督查全覆盖,将安全督查情况反馈到评价结果(安监部牵头,科技数字化部、生产部配合)。
34.结合集团、公司最新管理要求,动态调整评价指标,将实施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制、使用安全生产监管平台、视频监控平台视频接入率纳入“硬指标”(安监部牵头,科技数字化部、生产部配合)。
35.要严格评价结果与“平安系列”评选挂钩,评价不达标的,一律一票否决(安监部牵头,科技数字化部、生产部配合)。
九、促进安全基础能力提升
36.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及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合格的专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要按规定配置安全总监,严格落实安全总监职责及《项目安全总监履职管理规定》等系列要求(安监部牵头,人资部配合)。
37.制定国内外车辆、司乘人员管理制度,针对司乘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生产部牵头,安监部配合)。
38.严格落实《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等安全投入有关制度规定,修订完善自身有关制度,健全安全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财务部牵头,安监部、纪委办(监审部)配合)。
39.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各单位要编制年度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年度财务预算,确保资金投入。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据实开支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专项核算和归集安全生产费用,要真实反映安全生产条件改善投入,不得挤占、挪用(财务部牵头,安监部、纪委办(监审部)配合)。
40.推行专项策划,在项目初期指导项目重点围绕依法合规、管理体系、管理思路、职责界面、双控机制、现场监管、班组建设、应急管理、节能环保、创新创优等方面,做好安全生产、节能环保、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策划;指导项目厘清管理职责,完善事前风险管控、事中隐患治理、事后应急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为项目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开展奠定基础(安监部牵头,各部门配合)。
41.着力提高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水平,不断优化、完善《项目安全管理行为标准化手册》、《项目安全防护标准化实施指南》,切实解决项目安全管理参差不齐、关键环节管理缺失、监管不力等问题,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推行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推动施工生产趋向“本质安全”,加快推动各单位建立专业化、高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安监部牵头,各部门配合)。
42.扎实推进各单位纳入集团安全生产监管平台、应急管理平台管理,充分发挥信息化平台在安全监管方面支撑作用;持续完善公司视频监控系统,提高在建项目视频接入率,实现对施工现场重要区域远程高清监控,提升安全监管时效性、便利性。(安监部牵头,科技数字化部、生产部配合)。
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43.推广应用“安全隐患大排查,我是安全吹哨人”等好的做法,“安全生产月”期间宣传各业务条线“平安卫士”事迹,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安全咨询日发放应急“大礼包”,让安全从大家进小家,激励参建人员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党委办、安监部牵头,各部门配合)。
44.要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月”“安康杯”等活动,广泛开展全员宣传,营造良好安全氛围(安监部牵头,党委办、相关部门配合)。
45.要推动实施安全承诺。由公司、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分别代表公司、三级单位、项目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承诺,自觉肩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小事上入手、从细微处发力,做“有感领导”。由各级员工公开承诺,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履行岗位安全职责。通过实施安全承诺,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激发各级主动担当的内生动力(安监部、党委办牵头,各部门配合)。
十一、促进应急能力提升
46.进一步完善制度、预案体系,不断加强应急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应急处置高效化、科学化(安监部牵头,各部门配合)。
47.进一步加强应急演练,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和把握主责主业突发事件的规律特点,认真开展多场景、多环节、多情境的应急演练,以演促防、以练备战,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公司组织开展两次局层级综合应急演练活动,通过演练逐级引领带动、逐级督促指导,进一步完善各层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不断强化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安全生产月”期间,每个项目都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安监部牵头,各部门配合)。
48.进一步加强应急力量建设,不断完善指挥、协同、保障机制(安监部牵头,生产部配合)。
49.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预警、防范的闭环管理,细化防台防汛措施(安监部牵头,科技数字化部、生产部配合)。
50.进一步加强信息报告,杜绝迟报现象,确保信息对称。严肃对待突发事件瞒报现象,实现精准追责,及时追责(安监部牵头,生产部配合)。
十二、工作要求
(一)务实高效,推动行动工作落地。
各单位要务实求真,抓好分级落实,深入开展行动,不走过场。两级总部要切实发挥“后台”支撑作用,确保重点要求及时传达到位、落实到底,取得成效。各单位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对照工作要点查摆安全管理短板和不足,细化提出针对性强化措施,研究制定本单位行动方案。各项目要系统总结各专项整治中反复出现的问题,结合上级方案要求,制定针对问题的解决方案。
(二)强化过程督导,促进整治提升。
各单位按照自行制定的行动方案,对标对表深入开展管理强化,并成立专项督导组,保证整治行动走深走实。公司总部将对照《安全管理强化年专项工作任务分解清单》和各单位报送的工作任务清单,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典型事故或典型问题组织深入剖析,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帮扶指导。
(三)按时报送阶段性成果。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管理强化年行动任务分解清单中的时限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摆问题,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一般问题即查即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专项攻坚方案,明确强化重点和方向,形成工作任务清单和时间表,于2023年6月15日前报公司安监部。各单位要系统梳理行动开展情况,于每月25日前报送本单位当月安全管理强化年行动开展情况,于2023年12月15日前报送专项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