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带老板出游”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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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带老板出游”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强化管理,确保公务活动规范,提升工作效率。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在全市开展“带老板出游”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关于在全市开展"带老板出游"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的若干措施》,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在全市开展"带老板出游"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整治由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个人支付旅游、宴请、健身、娱乐等费用,长期借用车辆等问题为重点,抓好专项整治。不断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堵塞制度漏洞,消除制度盲点,推动全市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党员干部行有规、不越矩。

二、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以下问题:

(一)带管理和服务对象、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个人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由其支付旅游、宴请、健身、娱乐等费用;

(二)长期使用或者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供个人使用;

(三)子女或亲属利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要求管理和服务对象、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支付旅游、宴请、健身、娱乐等费用;

(四)其他违反市委《关于规范政商交往推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工作意见(实行)》的行为。

三、整治对象

全市所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

四、工作步骤和方法措施

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分四个步骤,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各县(区)参照市本级做法执行。

(一)学习部署(2021年1月20日前)

1.动员部署。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召开班子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由"一把手"亲自主持召开动员部署会,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动员部署。

2.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面从严治党系列要求,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LED显示屏、张贴标语、公告公示等多种形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迅速营造浓厚氛围。

3.开门纳谏。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印发征求意见函、满意度调查等方式,了解收集群众和企业意见建议,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要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

4.受理举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发布专项整治通告,在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新闻网站、自媒体等媒介上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网址,讲明政策,提出要求,探索实行有奖举报,发动群众力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畅通来信来访检举举报渠道,及时处置问题线索。

(二)自查自纠(2021年2月28日前)

1.开展集体谈话。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集体谈话,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指示精神和党规党纪、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做到"三个讲清楚":讲清楚党员干部带老板出游的危害性;讲清楚市委开展专项整治的坚决态度;讲清楚市委开展影响发展环境若干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坚决态度;讲清楚开展专项整治的措施要求、方法步骤、政策原则,使专项整治深入人心,让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知行合一、积极参与,为认真查摆、整改提高打好基础。

2.组织自查自纠。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组织所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并作出廉洁自律承诺。对专项整治内容中所列问题逐项进行自查,填写《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老板出游问题自查自纠表》(见附件2),同时签订《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见附件3)。

市管党委(党组)根据本单位干部职工自查自纠表进行梳理,填写《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老板出游问题梳理汇总表》(见附件4)以及分享的“关于在全市开展“带老板出游”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经党委(党组)书记签字审核,并加盖本单位党委(党组)公章后同时报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组(径送市纪委市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A510室)。

同时,存在上述问题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市管县处级干部主动到市纪委市监委信访室说明情况;市直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主动到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出)机构说明情况;市管高校、市属企业干部及公职人员向本单位纪委说明情况。

3.明确处理原则。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主动交代的,问题较轻、未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依规依纪给予减轻或免予处分。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实行"三个一律"处理,即一律先免职、再处理;一律追责问责,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还要上追一级,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监督责任;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三)监督检查(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1.起底问题线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监督执纪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对反映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老板出游"的检举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逐一起底、逐件核查。

2.实行重点抽查。专项整治办公室监督检查组适时抽调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若干个监督检查组,紧盯"带老板出游"问题,聚焦重点单位、重点人员,采取定向反查、驻点检查、不定期核查等方式,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出游报备情况开展重点抽查。

3.分级交办督办。各县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对信访反映问题、各职能部门专项检查收集到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一级交办催办;对交办催办的问题不能解决办理或解决办理不到位的,由市委专项整治办公室进行二级督办;经过二级督办还未能解决或解决处理不到位的问题,移交市纪委市监委进行三级提级查办处理或指定管辖办理。

4.严肃查处曝光。各级党组织要以"零容忍"态度,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老板出游"问题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四)巩固提高(2021年9月30日前)

1.建立移送机制。各专项工作组、各专项整治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形成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2.加强出行报备。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干部外出报备制度,填清楚"去哪里、跟谁去",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打好廉洁出行"预防针",教育引导严格执行"十个严禁"纪律要求。

3.开展以案促改。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坚持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反面典型教育警醒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增强党性意识和法纪意识。

4.深化整治成果。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注重整治成果转化运用。针对查处的典型案例,深刻剖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既要认真纠正、严厉查处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细化措施、对症施治;又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深入查找在日常监督、制度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健全制度、强化监管,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

五、整治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党组织要提高站位,把专项整治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硬任务,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沟通配合,坚决杜绝推诿扯皮问题,形成专项整治合力。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扬"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突出重点岗位,盯住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要做到遇到的问题,发现的重要情况,及时向监督检查组报告。

(三)严明纪律,鼓励担当。对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对带老板出游问题多发频发,对专项整治中责任落实不到位、敷衍应付、不推不动、搞形式走过场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同时,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精准落实容错免责要求,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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