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送教上门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实用(通用4篇)
通过建立送教上门机制,整合资源,制定个性化教学计划,确保特殊群体的教育需求得到满足,如何有效落实?下面是美丽的网友为大家整理分享的最新送教上门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实用(通用4篇)优秀文章,欢迎阅读参考。
送教上门工作实施方案【第一篇】
为深入贯彻实施《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省、市、县《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和《三明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切实保障适龄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残疾人教育服务体系,进一步促进我县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送教对象
具有泰宁县户籍且在本县居住,因身体、精神或其他残疾无法到学校接受教育且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6——14周岁的儿童少年。
二、送教原则
1.坚持家庭自愿,定期入户、免费教育的原则。
2.坚持个别送教和集中到邻近学校送教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教师示范教育和指导家长训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医教和送教相结合的原则。
三、送教内容
1.教学内容:主要包括残疾儿童知识教育、缺陷领域补偿、艺术教育、技能培训、爱心扶助等。送教教材,可自行选择幼儿园、中小学阶段课本或自行编写的教学素材,具体按照泰宁县特殊教育资源与指导中心的建议和要求执行。
2.康复训练:邀请县残联及卫健局专业技术人员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感知、运动、语言等缺陷补偿;运用特奥运动项目进行训练;医教结合进行运动康复。
四、实施办法
1.摸底调查核实,确定送教对象。县教育局要与残联、卫健局等部门协调好相关工作,组织人员对全县适龄的'特殊儿童少年进行调查核实,确定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建立和完善相关档案;针对所确定的服务对象的残疾类别和家庭情况,确定承担送教上门服务的特教学校或普通学校。
2.制定工作计划,夯实工作责任。各有关学校要制定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计划,组织有送教上门需求的学生家长填写《送教上门申请表》和签订《送教上门家校联系协议书》,做好送教上门服务相关准备工作。
3.建立教师队伍,提升业务能力。依托泰宁县特殊教育资源与指导中心,建立一支普校+特教组成的送教上门教师队伍。由有关学校选派责任心强、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水平较高的教师开展送教上门教学指导服务工作。泰宁县特殊教育资源与指导中心定期不定期为送教上门教师做好业务培训工作。
4.准确量化评估,落实一人一案。针对送教对象,教师首先摸清学生的基本信息,如出生史、发展史、教育史、医疗史、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教养方式、家长的期望等。其次对学生进行量表评估。根据评估的结果,分析出学生的优势领域及弱势领域。再次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在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参考《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或《中重度弱智儿童训练纲要》,为学生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为开展送教上门工作做好准备。
5.落实送教措施,提高送教实效。送教上门工作原则上采取一对一一对多方式。严格根据送教课时计划(每次送教3课时,每课时30分钟。送教课时不计入本校工作量),采用直观式、游戏式等教学方法,循序渐进,提高中重度残疾少年儿童的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对送教对象的家长进行培训和指导,使教学能有一定的延续性,提升送教上门工作的实效性。
五、保障措施
1.学籍保障。各校要及时将送教上门的残疾学生纳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管理。
2.物资保障。各校要统一购置送教上门工作所需的教材、教具等,做好物资准备工作。
3.安全保障。由于送教上门对象多数居住在偏远的自然村,送教上门途中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为送教上门教师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经费保障。对接受送教上门的残疾学生学校,人社、财政部门按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学生生均标准核拨公用经费。
同时设立送教上门工作专项经费,送教上门的交通、伙食补助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所需经费从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中支出。在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将统筹考虑送教人员的课时补贴等因素,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所需资金在教育正向激励中统筹安排。各级表彰奖励要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保证特殊教育的名额分配。
六、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建立健全多部门协调联动的特殊教育推进机制,教育、民政、财政、人社、卫健、残联等部门严格履行职责,加大对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平等教育权利的支持力度,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送教上门工作格局,提高送教上门服务效益。
2.加强领导,注重实效。在县教育局领导下,教师进修学校要依托特殊教育资源与指导中心,负责统筹安排,加强送教上门师资培训,指导送教上门具体工作;同时成立巡查组,督促、指导送教上门工作。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好日常送教活动。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并将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之中。对在开展送教服务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3.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各校要积极向社会和残疾儿童少年家庭宣传送教上门工作,通过标语、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残疾儿童的良好氛围。
4.规范档案,夯实工作。送教上门教师每次送教活动记录、教案、影像资料和交接记录表等材料要及时整理归档留存。
送教上门工作实施方案【第二篇】
当同学们每天健康成长时,还有一部分残疾学生由于身体原因不能接受正常的学校教育。为了给这些孩子创造更适合的学习条件,引导教师针对个体科学施教,让这部分儿童健康快乐地成长;对在校的残疾儿童尽可能降低该部分学生因为个体特殊原因对学校和学科教师教学质量统计造成的负面影响,更真实体现任课教师的教学成果;对个别残疾儿童不能到校学习的,安排教师进行送教上门,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残疾学生康复教育需求,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关爱工作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教育管理水平,维护残疾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残疾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二、领导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全体教职工
三、工作目标:
积极探索、创新残疾儿童教育管理模式,把学校建成残疾儿童的温馨家园。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为残疾学生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实现残疾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护目标。
四、主要措施:
1.每学年初,认真调查摸底,摸清残疾儿童的底数,建立每一名残疾儿童的专门档案。每年3月、9月及双休日不定期进行送教上门教育。
2.各班新增残疾儿童后,班主任要调查清楚情况,报告学校思教处。学校和班主任根据学生残疾类型、残疾情况做好儿童家长培训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若学生残疾导致无法正常参与学习,无法获取正常学习成绩,应做好儿童家长思想工作。取得家长同意和配合后,为肢残儿童收集整理疾病证明相关材料,有必要时应协调办理保险理赔或休学复学相关事宜;造成永久性伤残并且严重的,学校应建议残疾儿童家长为其办理残疾人证明。
3.引导家长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为疑似智力残疾儿童(弱智生)进行智力鉴定,若鉴定结果为四级及以上智力低下水平,学校应认定为智力残疾儿童,并按照区教育局要求提交资料审核,其考试成绩不列入考核统计。为减轻此类儿童家长经济负担,经家长提交智力鉴定申请,学校同意进行智力鉴定的,鉴定完成后,学校存档。学校每学期从学生公用经费中安排相应经费用于此项补助,每学期补助限额500元。
4.全校师生要关心照顾残疾儿童。班主任是残疾儿童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老师应尽快摸清班级残疾儿童人数及其残疾状况,给予其更多的关心和照顾,并且教育班级其他学生也要关心照顾他们,不得歧视、欺负、侮辱他们。
5.学科教师要根据残疾儿童的残疾情况因材施教,分层要求,适当降低其学习目标;既要确保其人身安全,又要努力让他们学有所得。教学中,要摆正心态,正确对待残疾儿童,不得因为追求教育教学质量而歧视、侮辱他们,努力为残疾儿童营造安全、愉悦的学习环境。
6.学校要建立残疾儿童帮扶机制。每学年统计完成残疾儿童表册后,学校应结合师生实际情况,鼓励和安排教职工与残疾儿童结对,不定期开展结对帮扶送教上门工作。教职工要经常与结队学生谈心,沟通,掌握被帮扶残疾儿童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并给予一定的`指导和帮助;定期家访与其监护人交流,及时反馈学生的情况,帮助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定期召开教职工、受助学生、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座谈会。
7.注重对帮扶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结对教职工要多与帮扶对象交流,作到细致入微,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以充分利用我校的心理咨询室,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让他们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鼓励结对学生积极参加主题班会、团队活动、书画展、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各种活动,使他们生活在欢乐、和睦的氛围中,增强学习、生活的信心,体会到学习的快乐、成长的快乐和学校、老师们对他们的关心。
8.加强与帮扶学生父母或监护人的交流与沟通。通过电话家访、实地家访、送教上门等方式充分与家长沟通,指导家长或临时监护人掌握与学校和孩子沟通的方法技巧,提高教育孩子的水平。遇到重大事情,老师要及时与学生父母进行交流,达到真诚沟通、解决问题的目的。还要通过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与家长定期联系,帮助家长提高自身素质,转变教育观念和育人方式,共同关注学生生活、学习情况和心理、生理状况,引导鼓励学生努力学习,自爱自强,实现自食其力。
送教上门工作实施方案【第三篇】
为深入推进我县特殊教育工作,围绕办好特殊教育目标,进一步完善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全纳融合教育体系,保障全县重度残疾、多重残疾等特殊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积极探索普特融合、医教结合的送教上门服务模式,提高我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进一步提升我县特殊教育水平,特制定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一、服务对象
全县开展送教上门的服务对象为确实不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但又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6—14周岁的残疾儿童少年。主要包括: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多重残疾儿童少年;因病休学的部分残疾儿童少年;因入学较晚,超出学龄,未完成义务教育的部分残疾儿童少年;因其他原因未完成义务教育学习任务的部分残疾儿童少年。
二、服务原则
(一)免费教育原则。送教上门服务属残疾儿童少年九年免费教育范畴,接受服务的家庭及个人不用缴纳任何费用。
(二)家庭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充分尊重家庭意愿,在自愿的基础上,送教上门服务的学校与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家庭合作开展,在平等深入协商、就各方需承担的工作责任等事项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送教上门服务协议,按协议开展服务。
(三)定期送教原则。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的学校,按每个服务对象的具体情况与家长协商确定学习周期,可按周、月、季进行安排。按照一般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个课时,每学年不少于40个课时的'时间,制定服务工作日程表,开展送教上门报务工作。
三、送教内容
送教内容主要包括残疾儿童身体康复、心理康复、潜能开发、认知能力、语言能力、运动协调能力、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训练等。负责送教上门工作的教师应根据每个重度残疾少年儿童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原则上,教学内容以生活语文、生活数学、英语字母、生活常识、运动康复为主,不统一教材,可参照幼儿园、小学阶段课本自行选择和编写教学内容;多采用直观式、游戏式教学方法,循序渐进,努力提高重度残疾少年儿童的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送教上门服务对象较多的学校,也可以采用个别送教与集中授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加强康复课程的开展,对有需要的`儿童少年可联合其他职能部门,配发一定数量康复器材;对于文化和技能都没有接受能力的个体,主要以康复服务与爱心扶助为主。
四、师资保障
由学校选派责任心强、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开展送教上门工作。送教教师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对服务对象负责,对送教教师的集体形象负责;尊重服务对象,爱护服务对象,为服务对象的身心健康成长尽心尽责。要针对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残疾类别,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教学计划,多形式地选择送教上门服务方式,努力提高送教质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是《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一项重要内容,是推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是增进残疾人家庭福祉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骨干老师带头干。按照一人一案的原则,制订送教上门工作方案。
(二)加强过程管理。各相关学校要为本校送教上门学生建立学籍,确保学籍到位。要建立送教上门工作档案,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送教上门相关图片、教学资料等。每学年初、学年末各相关学校要举行送教教师工作座谈,研究计划,总结工作。
(三)加强督导检查。县教科体局将不定期对送教上门工作进行动态考核督查,对送教上门学生学籍建立不到位、送教工作落实不到位、家长反映比较大的,将按照相关规定扣减目标绩效分值。
送教上门工作实施方案【第四篇】
为加强我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管理,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等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大意义
送教上门是保障不能到校就读的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举措,做好送教上门对于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切实保障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具有重大意义,全区各学区管理中心、义务教育学校要高度重视送教上门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送教上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精准落实送教要求和措施,不断提高送教上门工作实效。
二、目标任务
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建立起区级统筹、多方协作、学校落实、普特结合、内容规范、保障有力的送教上门工作制度机制,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切实保障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服务对象
送教对象为涪陵区户籍或长期居住区内,具备一定接受教育能力,因重度残疾或经涪陵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鉴定,不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特教学校接受教育,年龄在6—15周岁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包括在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治疗和在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残疾儿童少年。
四、工作要求
(一)确定送教对象。每年8月份,各义务教育学校对招生片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全面详细摸排,如实填报涪陵区适龄残疾儿童摸排情况统计表(附件1)。区教委综合全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情况监测系统数据、区残联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名单、基层学校报表等,委托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身体健康状况、接受教育能力、适应学习能力等进行科学评估,提出安置意见。
(二)分类稳妥安置。根据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意见,结合家长及学生意愿,对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进行分类安置。对于有入学就读能力的轻中度残疾儿童,就近就便安置在招生片区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或到特教学校就读。在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残疾儿童少年由特教学校集中送教。无法到校学习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户籍地对应招生片区学校送教上门。
(三)纳入学籍管理。送教上门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任务的学校,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学籍。送教上门学生在学段毕业时,学校应及时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内作毕业处理,并发放毕业证。
(四)建立精准台账。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根据入户摸排情况,结合区教委审核下发的送教学生名单,准确建立送教学生台账(附件2)。对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如有送教学生转为随班就读、特校就读、死亡等异动情况,送教学校应及时上报区教委,确保区、校两级送教学生台账准确、一致。凡小学毕业的送教学生,由学区管理中心(直属小学)统筹,主动联系学生户籍对应招生片区的初中学校,移交送教学生信息资料,对接做好初中学段的送教工作。
(五)提升送教实效。送教学校要根据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状况、残疾类型及等级、学习基础及能力等情况,参照教育部印发的《盲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聋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结合区教委编印的《送教上门参考教案集》,制定切实可行的个性化教育方案。对严重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以讲故事、听音乐、看图画为主,并渗透性地开展心理辅导;对严重肢体残疾,但智力正常以及智力有轻度障碍的儿童少年以基本学科知识讲解为主,辅助性开展讲故事、听音乐、图画欣赏、生活自理和励志教育;对在美术、音乐、动手操作等方面有一定兴趣的重度残疾儿童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性化辅导,提升送教上门工作针对性、实效性。送教学生随父母在区外、市外的,各中小学校要创新方法,采取网络远程送教等方式做好送教工作。
(六)强化送教管理。按照定时间、定人员、定内容、有方案、有计划总结、有教案、有图片的“三定四有”送教工作要求,足额达到每周不得少于1次、每次2个学时、一学年不得少于80学时的送教课时。选派富有爱心耐心、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特殊教育知识的教师负责送教工作,加强送教教师的'培训和指导,保障送教质量。送教工作中家长明确拒绝的,要联合残联、民政、街道和社区对家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争取家长支持,共同做好送教工作。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教委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科室、学校负责人为成员的送教上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部门协调、残疾评估、分类安置、送教指导等工作。各送教学校建立送教工作领导小组,“一生一策”制定送教工作方案,安排专人做好送教工作,定期研判、解决送教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二)加强工作宣传。各中小学校要积极向社会和残疾儿童少年家庭宣传相关理念与政策,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引导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要求,接纳、支持、接受送教上门服务,创设残疾人平等接受教育、积极参与学习和生活的良好环境。
(三)加强入户走访。各中小学校送教工作领导小组要密切与送教家庭的联系沟通,每两个月一次对送教学生家庭开展全覆盖走访,详细了解送教工作开展情况,做好送教学生的关心慰问和心理疏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切实保障送教上门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四)严格督导考核。各中小学校要将送教上门工作纳入教学常规管理考核,将教师的送教课时计入工作量,列入绩效考核。各学区管理中心要加强对辖区学校送教上门工作的督促指导,每两月一次对送教材料进行全覆盖检查。区教委定期对送教上门工作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学校予以通报并约谈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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