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实用精编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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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实施方案【第一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遏制重特大校园安全事故为目标,坚持“风险防控、关口前移、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原则,规范推进校园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萌芽状态,全面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校园安全事故,促进全校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从20xx年10月至20xx年12月底。

(一)风险管控。

1.风险:安全事故或健康损害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可能性,是指事故(事件)发生的概率。严重性,是指事故(事件)一旦发生后,将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

2.危险源: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健康损害、财产损失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在分析造成伤亡、影响健康、导致疾病的因素时,危险源可称为危险有害因素,分为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四类)。

3.风险点:指风险伴随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以及在特定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进行的伴随风险的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

4.危险源辨识: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分布和特性的过程。

5.风险评价:对危险源导致的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分级,研判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6.风险控制措施:学校为将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程度,针对该风险而采取的相应控制方法和手段。

7.风险信息:风险点名称、危险源名称、类型、所在位置、当前状态以及伴随风险大小、等级、所需管控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等系列信息。

8.风险清单:学校各类风险信息的集合。

(二)隐患治理。

1.安全隐患:简称隐患,又称事故隐患,是指学校违反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隐患分类:隐患分为基础管理类隐患和场所现场类隐患。

基础管理类隐患包括以下问题或缺陷:资质证照(如民办学校是否有办学许可证,学校食堂是否有经营许可证);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训;安全管理档案;安全投入;应急管理;卫生基础管理;其他安全管理。

场所现场类隐患包括以下问题或缺陷:设备设施;场所环境;从业人员操作行为;消防及应急设施;供配电设施;卫生防护设施;现场其他方面。

3.隐患排查:教育部门、学校组织安全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员、教职工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学校管理制度,根据学校存在的安全风险对学校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的工作过程。

4.隐患治理:即隐患整改,消除或控制隐患的活动或过程。

5.隐患信息:即隐患基本情况,包括隐患名称、位置、状态、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其严重程度、治理目标、治理措施、职责划分、治理期限等信息。

(三)分级。

1.分级范围:安全管理的分级包括对风险进行分级,对风险的管控分级负责,对隐患进行分级,对隐患的治理分级负责,对事故的分级,对突发事件的分级等。

2.风险分级:通过科学合理方法,对风险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划分等级。一般分为1-4级,分别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风险分级是风险分级管控的基础。

3.风险分级管控:按照风险不同级别、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难易程度等因素确定不同管控层级进行管控。层级是指学校的组织管理架构。

4.隐患分级:根据隐患的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影响范围,可以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事故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课、搬离,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学校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根据隐患分级情况确定整改的负责层级、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5.事故分级: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

6.事件分级: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级。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各级政府及部门在应急预案中有具体分级标准,学校的应急预案应对应上级预案及其分级标准。

(四)其他。

1.安全标准化建设。通过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规范,防控学校安全风险和排查治理隐患,建立预防机制,规范师生行为,使学校各项制度和活动符合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并持续改进,建设平安校园。

2.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等。为防范学校安全事故,要将学校整体作为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风险防控。

(一)风险与隐患的关联。即使防控到位,事物也存在风险;防控不到位,加大事物的风险;防控不到位既是风险也是隐患。

(二)风险与隐患的动态性。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不能一劳永逸,需要持续关注,定期进行。

2.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变化或更新,上级提出新的工作要求,因而工作标准、设施设备标准等发生变化。

4.事故事件的发生,包括外地外校和本地本校发生事故事件。对照事故事件研判本地本校是否有导致发生的同类因素,同类因素即是风险和隐患。

(三)隐患治理的资源。学校承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包括隐患排查责任。此外,可借助有效资源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1.学校自行组织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2.上级检查或上级安全的交叉检查;

3.公安、住建、卫生、消防、供电等部门到校检查指导;

4.消防维保、房屋建筑质量检测机构对学校安全评估;

5.组织学生家长参与对学校的安全评估;

6.其他热心教育具有安全专业能力和个人的参与。

(四)重大隐患的确定。包括以下主要情形:

1.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整改时间长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

2.涉及重大危险源的;

3.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场所;

6.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学校自身难以排除的;

7.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认定的。

(五)隐患治理。各类隐患治理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防止整改时间发生事故的安全措施;

7.防止隐患再次出现的机制完善措施。

(六)隐患排查周期的确定。学校应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场所、部位、设施、设备、流程的特点特性,确定综合、专业、专项、季节、日常等隐患排查的周期和节点。

(七)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学校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并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教职工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八)安全文档管理。

1.学校要建立自己的风险辩识、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形成“一校一册”台账。

2.学校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过程中,要随时归类留存工作资料,形式包括纸质与电子资料,内容包括上级来文、本校来文、工作制度、工作图片、会议记录、隐患拓朴记录、整改通知、转办与整改记录、汇报材料、培训记录等。

3.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评估记录,隐患整改复查验收记录,汇报材料等,应单独建档管理。

(九)信息沟通。学校应建立不同职能和层级间的内部沟通和与相关方的外部沟通机制,及时有效传递风险隐患等信息,提高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效率。

(一)制度保障。健全完善保障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运行的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管理干部专职从事或主要精力用于安全工作。

(二)分级负责。从学校负责人到教职工都应当参与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各个岗位要从防范事故风险角度,审视、评估和改进自己所负责的工作。

(三)系统规范。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应在安全标准化等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上推进,贯穿于学校日常活动全过程,与学校总体制度和文化融合衔接。

(四)评价激励。要将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纳入目标责任考核,通过客观评价引导责任落实。学校的风险辨识和制度建设要符合学校自身情况,以有效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生命安全为根本。

各单位应选树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典型,通过示范带动,推动校园安全整体工作进展。工作中的典型做法、意见建议及工作总结,于20xx年1月10日前报学校保卫处综合治理科。

免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实施方案【第二篇】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三大攻坚战的首位之战,关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攻坚战,按照今年区政府召开的离石区重大风险隐患梳理排查工作安排会会议部署,在对全区重大风险隐患进行初步梳理排查的基础上,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要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坚持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千方百计构筑“托底、守底、保底”的长效机制,确保我区经济稳健运行、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一)主动防范。加强动态监测,提高发现和识别风险隐患的能力,加强风险防范的顶层设计,未雨绸缪,明确每个阶段风险管控的重点,把握住风险化解的时间窗口,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主动作为,防患于未然。

(二)系统应对。建立新型风险管理体系,将防范化解风险作为系统性工程进行战略谋划,从事前、事中、事后的整体视角进行系统规划,事前加强风险的评估、预判和防范,事中加强风险的应对与处置,事后加强风险免疫和管理能力建设。

(三)标本兼治。针对各类风险,既要从治标上化解风险,更要从治本上控制风险。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风险管理、处置和分担上的作用,避免风险向政府转移或集聚。立足抓常抓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守住底线。坚持底线思维,抓早抓小,做到心中有数,不忽视任何一个风险,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充分估计风险发生最坏的可能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和不犯颠覆性错误的底线。

我区正处在转型发展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面对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复杂变化的风险易发高发期,防范化解重点领域的风险隐患是当前全区工作的重要任务。结合前一阶段全区重大风险隐患梳理排查情况,当前重点关注以下11个领域的重大风险隐患。

(一)生态环境领域风险。主要包括:水、大气、土壤、森林等环境质量恶化风险,生态环境脆弱性风险,生态环境问题对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健康及社会稳定的影响和风险,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牵头部门:区环保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分局、区农委、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卫计局)。

(二)金融领域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担保链风险、地方法人机构风险、流动性风险、非法集资风险、互联网金融和各类交易场所风险。(牵头部门:区金融办,配合部门,区公安分局、区城建局、区经信局、区工商局)。

(三)财政领域风险。主要包括:政府债务风险、隐性债务风险等政府性债务风险。(牵头部门:区财政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审计局、区经信局、区金融办)。

(四)国有企业债务风险。主要包括:高资产负债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债务结构风险、各类带息负债兑付风险、担保风险等。(牵头部门:区经信局,配合部门:区金融办、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五)房地产市场风险。主要包括:房地产和土地价格过快上涨的风险。(牵头部门:区城建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分局、区发改局、区税务局)。

(六)城乡建设领域风险。主要包括:部分房地产开发商未交房,桥梁、隧道等建筑未达抗震设防标准的风险。(区城建局牵头,配合部门:区科技局、区安监局、区交通局)。

(七)社会保障(基本养老金)的可持续性风险。主要包括:国有企业改制后下岗职工失业保险、养老保险金领取问题。(牵头部门:区人社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民政局、区经信局、区税务局、区体改中心、区金融办)。

(八)传统产业转型过程中的经济性、社会性风险。主要包括:资源型产业、传统型产业在去产能、产业升级和转型过程中面临的各种经济和社会风险。(牵头部门:区发改局,配合部门: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人社局、区环保局、区重点办、区金融办)。

(九)农业农村领域风险。主要包括:大宗农产品价格下跌、区域性农产品“卖难”对于农民增收的风险,易地扶贫搬迁中拆除复垦等风险。(牵头部门:区农委,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区粮食中心、区供销社,各乡镇、街道办)。

(十)社会领域突发性事件风险。主要包括:信访维稳、涉军维稳、拆迁及移民安置、宗教活动、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网络信息等领域发生突发性事件的风险。(其中,信访维稳牵头部门:区信访局,配合部门: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相关单位;涉军维稳牵头部门:区民政局,配合部门:区人社局、区城建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区公安分局、区国土分局、区信访局;拆迁及移民安置牵头部门:区城建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区扶贫办、区信访局;宗教活动牵头部门:区宗教局,配合部门:区公安分局;公共卫生牵头部门:区卫计局,配合部门:区食药监局、区农委、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食品安全牵头部门:区食药监局,配合部门:区农委、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卫计局、区教育局;网络信息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

(十一)生产安全及自然灾害领域风险。主要包括:采掘业、化工、道路交通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类风险,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类风险。(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承担的职责,按照既定的部署持续抓紧抓好)。

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工作机制是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任务之一。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单位要加快建立健全以下工作机制:

(一)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坚持常态化全面梳理排查风险隐患,制定排查工作制度,落实排查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抽查、跟踪复查。列为重大风险隐患的要建立工作台账,持续做好跟踪复查。

(二)风险隐患评估机制。构建风险隐患评估指标体系,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认真分析事件本身的危险性、相关利益群体、触发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和社会影响程度等,科学开展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提高风险评估的科学性。

(三)风险隐患预警机制。对风险隐患相关的信息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监控风险因素的变动趋势,研判风险状态。建立风险隐患预警等级体系,提高风险隐患预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前采取防控对策,防范风险的发生。

(四)风险隐患处置机制。根据对风险隐患评估的等级,做好各方面的防范应对准备,制定相应的处置化解方案,落实防控措施,对症下药,综合施策。同时,督促相关单位抓好落实、定期检查、常态化督查。

(五)重大风险规避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中分散决策优势,发挥多元主体分担风险的优势,从经济和社会运行的制度安排上规避重大风险的形成,避免各方面风险不合理地向系统传导、向政府积聚。

(一)调查研究阶段(20xx年7-8月)。对上述所列11个重点领域,由各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在前期梳理排查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分析风险形势,提供详实数据和典型案例,提出进一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思路与对策。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起草调研报告,于8月底报送区政府办公室。

(二)汇总报告阶段(9-10月)。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借鉴其他市、县(区)经验做法,组织相关部门,发挥智库作用,借助第三方评估机构,形成全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调研总报告,为区政府决策提出对策建议。

(三)形成政策阶段(11-12月)。在汇总报告的基础上,立足于做好顶层设计,着眼长远,从隐患排查、风险预警、防范化解等各个方面研究制定我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长效制,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此项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于年底前完成。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跨部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事宜,使风险排查常态化、风险识别具体化、风险评估精细化、风险防控长效化。

(二)明确防控责任。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部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第一责任人,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勇于担当、履职尽责,把职责范围内的风险防控好,不能把责任都推给上面,更不能把责任都推到后面。对确需区政府协调解决的重大风险隐患,要及时报告。

(三)抓好督导检查。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所属行业、领域主动开展督导检查,加大协作、指导、监督和查处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纳入区政府“13710”电子信息督办系统抓好落实。

(四)严格追责问责。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防范化解的台账制度。发生风险事件的,要倒查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情况。对未建章立制的,未按规定开展自查、检查、督查和风险评估的,未落实风险处置准备导致风险事件发生或使事态扩大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免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实施方案【第三篇】

为落实《河北省教育系统维稳工作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方案的通知》要求,明确目标措施,保障我校的安全稳定,特制订本方案。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学校存在的风险隐患,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维护我校的和谐稳定。

防止发生重大伤亡事件;防止发生涉及师生和社会人员(包括学生家长)组织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罢教、罢工、静坐、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的事件;防止发生各种非法传教活动;防止发生利用校园网络、广播、有线电视插播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防止发生敏感时间节点舆论炒作事件;防止发生学生群体斗殴事件以及暴力恐怖重大事件,保障我校的安全稳定和教学秩序。

(一)政治安全方面风险。

炒作及负面舆情。师生被蛊惑,发表不正当言论及游行事件。

防范目标:不发生师生聚集、不发生发表不正当言论。

防范措施:加强敏感时段的巡查及张贴广告处的检查,发动信息员、协防员、安全员、辅导员发现苗头及时上报。网上检查由信息技术中心和宣传部联合负责。

(二)意识形态方面风险。

1、思想政治工作“失灵”

防范目标:不发生思想政治工作“失灵”情况。

防范措施:规范课堂教学管理,加强教师教育培训和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学检查,坚持定期检查、随机检查、抽样检查并用,确保教学内容和形式规范;完善课堂教学管理制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机制,对各类涉及意识形态违规违纪情况做到认定有依据、处理有对策;加强课堂教学过程管理,坚持学院领导人员、全体中层干部听课制度,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班级、联系师生制度。完善讲座、论坛、报告会等审查机制,活动主办机构负初审和管理责任、党委宣传部负审查审批和监督责任、分管领导人员负具体把关和领导责任,坚持“事先审批”、“一会一报”、“一事一报”;下设各机构主办的'思想文化类活动,由宣传部具体负责审查。

2、校园网络舆情错误思想传播。

防范目标:不发生校园网络舆情错误思想传播“失控”情况。

防范措施:认真执行我院规章制度《关于加强网络舆情监控的暂行规定》。

(三)社会稳定方面风险。

1、境内外宗教传播渗透校园。

防范目标:不发生校园讲经、传教事件。

防范措施:严格把关组织培训、学术交流、资助等活动,防止借此掩护,拉拢师生信教。严格管理审查外籍教师,聘任后进行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加强日常及教学的管理和监督。

2、少数民族学生因民族习俗差异引发纠纷。

防范目标:不发生因民族习俗问题引发的学生群体矛盾事件。

防范措施: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关爱少数民族学生,尊重其习俗,加强学生思想工作。

(四)经济方面风险。

建设工程欠款可能产生讨债聚集上访。

防范目标:及时化解债务,严防出现施工队群体上访事件,确保正常教学秩序。

防范措施:学院开源节流,勤俭办学,并积极向主管部门争取财政资金支持。筹集资金,偿还债务。做好应急预案,做好妥当安排及协调工作。

(五)公共安全方面风险。

1、学校重大传染疾病蔓延。

防范目标:及时处置,严格控制。

防范措施:加强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了解学生因病请假情况。一旦发生疫情需采取停课、隔离等措施。

2、学校学生食物中毒。

防范目标:不发生重大群体食物中毒事故。

防范措施:落实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员工健康体检、食品留样等制度。

3、学校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防范目标:不发生活动期间的拥挤踩踏、火灾、房屋倒塌等事件。

防范措施:落实活动备案审批,加强安保防范,一旦有突发事件,保证疏散通道顺畅,采取应急措施。

4、校内交通安全事故。

防范目标:不发生学院内部重大交通事故。

防范措施:加强学院车辆的安全管理,门卫严格登记来访车辆,学院师生员工车辆备案。增加交通设施如减速带、反光镜等等。

5、大学生误入传销组织,失去自由。

防范目标:不发生大学生参与传销事件。

防范措施:新生入学安全教育,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安全宣传。关注贫困生为其尽可能提供勤工助学。加强学生的请假、休学的审批制度。

6、大学生网贷,陷入“套路贷”风险。

防范目标:减少甚至杜绝网贷及“套路贷”。

防范措施:加强校园贷危害的安全教育,摸排学生网贷情况,一旦出现暴力催款及时报警。

7、大学生校外住宿人身安全风险。

防范目标:保障学生安全。

防范措施:落实校外住宿审批制度,学生申请、家长同意、学校审批程序。加强安全教育,确保不失控。

8、实验室易燃易爆危险品操作不当。

防范目标:确保实验安全。

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危险品购买、使用、回收、操作、贮存等登记制度。定期检查、安全培训。

(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学院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要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安全工作情况纳入考核。

(二)各系部、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安全监管责任到人,制定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确保落实。

(三)定期研究、研判安全形势,不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落实。

(四)加强信息沟通,出现情况及时报告。

(五)认真落实值班制度。

免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实施方案【第四篇】

该方案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细致、可操作性强的方案“方案",即案例前获得的方法和案例前呈现的方法,即计划"。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免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实用精编10篇”,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三大攻坚战的首位之战,关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攻坚战,按照今年区政府召开的离石区重大风险隐患梳理排查工作安排会会议部署,在对全区重大风险隐患进行初步梳理排查的基础上,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记关于“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要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坚持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千方百计构筑“托底、守底、保底”的长效机制,确保我区经济稳健运行、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一)主动防范。加强动态监测,提高发现和识别风险隐患的能力,加强风险防范的顶层设计,未雨绸缪,明确每个阶段风险管控的重点,把握住风险化解的时间窗口,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主动作为,防患于未然。

(二)系统应对。建立新型风险管理体系,将防范化解风险作为系统性工程进行战略谋划,从事前、事中、事后的整体视角进行系统规划,事前加强风险的评估、预判和防范,事中加强风险的应对与处置,事后加强风险免疫和管理能力建设。

(三)标本兼治。针对各类风险,既要从治标上化解风险,更要从治本上控制风险。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风险管理、处置和分担上的作用,避免风险向政府转移或集聚。立足抓常抓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守住底线。坚持底线思维,抓早抓小,做到心中有数,不忽视任何一个风险,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充分估计风险发生最坏的可能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和不犯颠覆性错误的底线。

我区正处在转型发展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面对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复杂变化的风险易发高发期,防范化解重点领域的风险隐患是当前全区工作的重要任务。结合前一阶段全区重大风险隐患梳理排查情况,当前重点关注以下11个领域的重大风险隐患。

(一)生态环境领域风险。主要包括:水、大气、土壤、森林等环境质量恶化风险,生态环境脆弱性风险,生态环境问题对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健康及社会稳定的影响和风险,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牵头部门:区环保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分局、区农委、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卫计局)。

(二)金融领域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担保链风险、地方法人机构风险、流动性风险、非法集资风险、互联网金融和各类交易场所风险。(牵头部门:区金融办,配合部门,区公安分局、区城建局、区经信局、区工商局)。

(三)财政领域风险。主要包括:政府债务风险、隐性债务风险等政府性债务风险。(牵头部门:区财政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审计局、区经信局、区金融办)。

(四)国有企业债务风险。主要包括:高资产负债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债务结构风险、各类带息负债兑付风险、担保风险等。(牵头部门:区经信局,配合部门:区金融办、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五)房地产市场风险。主要包括:房地产和土地价格过快上涨的风险。(牵头部门:区城建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分局、区发改局、区税务局)。

(六)城乡建设领域风险。主要包括:部分房地产开发商未交房,桥梁、隧道等建筑未达抗震设防标准的风险。(区城建局牵头,配合部门:区科技局、区安监局、区交通局)。

(七)社会保障(基本养老金)的可持续性风险。主要包括:国有企业改制后下岗职工失业保险、养老保险金领取问题。(牵头部门:区人社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民政局、区经信局、区税务局、区体改中心、区金融办)。

(八)传统产业转型过程中的经济性、社会性风险。主要包括:资源型产业、传统型产业在去产能、产业升级和转型过程中面临的各种经济和社会风险。(牵头部门:区发改局,配合部门: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人社局、区环保局、区重点办、区金融办)。

(九)农业农村领域风险。主要包括:大宗农产品价格下跌、区域性农产品“卖难”对于农民增收的风险,易地扶贫搬迁中拆除复垦等风险。(牵头部门:区农委,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区粮食中心、区供销社,各乡镇、街道办)。

(十)社会领域突发性事件风险。主要包括:信访维稳、涉军维稳、拆迁及移民安置、宗教活动、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网络信息等领域发生突发性事件的风险。(其中,信访维稳牵头部门:区信访局,配合部门: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相关单位;涉军维稳牵头部门:区民政局,配合部门:区人社局、区城建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区公安分局、区国土分局、区信访局;拆迁及移民安置牵头部门:区城建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区扶贫办、区信访局;宗教活动牵头部门:区宗教局,配合部门:区公安分局;公共卫生牵头部门:区卫计局,配合部门:区食药监局、区农委、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食品安全牵头部门:区食药监局,配合部门:区农委、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卫计局、区教育局;网络信息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

(十一)生产安全及自然灾害领域风险。主要包括:采掘业、化工、道路交通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类风险,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类风险。(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承担的职责,按照既定的部署持续抓紧抓好)。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工作机制是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任务之一。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单位要加快建立健全以下工作机制:

(一)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坚持常态化全面梳理排查风险隐患,制定排查工作制度,落实排查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抽查、跟踪复查。列为重大风险隐患的要建立工作台账,持续做好跟踪复查。

(二)风险隐患评估机制。构建风险隐患评估指标体系,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认真分析事件本身的危险性、相关利益群体、触发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和社会影响程度等,科学开展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提高风险评估的科学性。

(三)风险隐患预警机制。对风险隐患相关的信息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监控风险因素的变动趋势,研判风险状态。建立风险隐患预警等级体系,提高风险隐患预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前采取防控对策,防范风险的发生。

(四)风险隐患处置机制。根据对风险隐患评估的等级,做好各方面的防范应对准备,制定相应的处置化解方案,落实防控措施,对症下药,综合施策。同时,督促相关单位抓好落实、定期检查、常态化督查。

(五)重大风险规避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中分散决策优势,发挥多元主体分担风险的优势,从经济和社会运行的制度安排上规避重大风险的形成,避免各方面风险不合理地向系统传导、向政府积聚。

(一)调查研究阶段(2018年7-8月)。对上述所列11个重点领域,由各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在前期梳理排查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分析风险形势,提供详实数据和典型案例,提出进一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思路与对策。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起草调研报告,于8月底报送区政府办公室。

(二)汇总报告阶段(9-10月)。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借鉴其他市、县(区)经验做法,组织相关部门,发挥智库作用,借助第三方评估机构,形成全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调研总报告,为区政府决策提出对策建议。

(三)形成政策阶段(11-12月)。在汇总报告的基础上,立足于做好顶层设计,着眼长远,从隐患排查、风险预警、防范化解等各个方面研究制定我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长效制,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此项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于年底前完成。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跨部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事宜,使风险排查常态化、风险识别具体化、风险评估精细化、风险防控长效化。

(二)明确防控责任。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部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第一责任人,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勇于担当、履职尽责,把职责范围内的风险防控好,不能把责任都推给上面,更不能把责任都推到后面。对确需区政府协调解决的重大风险隐患,要及时报告。

(三)抓好督导检查。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所属行业、领域主动开展督导检查,加大协作、指导、监督和查处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纳入区政府“13710”电子信息督办系统抓好落实。

(四)严格追责问责。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防范化解的台账制度。发生风险事件的,要倒查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情况。对未建章立制的,未按规定开展自查、检查、督查和风险评估的,未落实风险处置准备导致风险事件发生或使事态扩大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为扎实做好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切实守好底线,着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减少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全力全方位打好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奋力确保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公路管理局研究决定开展为期1个月的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刻认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问题的重要性,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针对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紧紧盯住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超前预防各种安全风险,制定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反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抓手,把安全风险管控置于隐患前,把隐患排查治理置于事故前,着力减少重大风险点(源),降低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风险,构建形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实施安全监管执法,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和要求,全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1.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2.全面辨识管控安全风险,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

3.御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重点监管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率要达到100%。

4.实现重特大事故零发生和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及较大事故“三个下降”。

1.道路交通。加大国省道路路面管控力度,严查、严管、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重点车辆安全检查,减少各类交通事故发生。

2.施工工地。重点查处违规施工、违章作业、私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

3.特种设备。重点围绕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开展督查,加强施工工地、料场等场所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

4.移动污染源。加强工程机械车辆管理,严格落实抑尘降尘措施,规范车辆通行时间和路线,切实减少重污染机械、车辆。

5.面污染源。加强施工工地、料场等污染防治检查,严格落实“7个百分百”要求。

6.社会稳定。做好社会稳定排查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行动,从源头防范化解突出矛盾纠纷,建立长效机制,减少到省赴市进京上访及群体性事件发生。

7.网络舆情。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党对网络舆情工作的全面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唱响主旋律、筑牢主阵地、打好主动仗,切实维护好全县网络舆情环境。强化新闻舆情风险评估,排查施工点风险,对易被媒体关注的敏感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制作台账并明确专职舆情责任人。

8.廉政建设。紧紧围绕各工作领域容易滋生腐败的风险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党纪条规学习检查。加大《党章》《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廉政准则》等学习检查力度,督促领导干部对照各级要求,深入查摆自身问题,切实增强廉洁意识;强化廉政主体责任的落实,围绕人、事、权“三要素”在思想作风、制度机制、岗位职责、行为过程、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监督检查。

督导科室:局办公室。

责任单位:工程、养护、路政。

(一)加强组织领导。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局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成立以局党总支书记、局长靳民军任组长,总支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部门和局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工作的统筹协调。各部门也要成立以责任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切实强化工作保障。

(二)加强组织实施。局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各自实际,突出重点,制定针对性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各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和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注重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舆论引导。局属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力量,做好工作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先进典型,通报典型案例,曝光安全隐患,大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加强应急值守。局属各部门要科学安排应急力量和物资,严格落实重要时段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要严格按照规定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往现场,并按规定快速准确核实、上报突发事件信息,做到快速反应、合理决策、科学救援,确保将突发事件损失和影响降至最低。

(五)强化督导考核。局办公室将采取明察暗访形式对局属各部门各项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曝光力度。并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纳入年度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奖优惩后。

各党总支,学院各单位:

为落实《河北省教育系统维稳工作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方案的通知》要求,明确目标措施,保障我院的安全稳定,特制订本方案。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学院存在的风险隐患,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学院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维护我院的和谐稳定。

防止发生重大伤亡事件;防止发生涉及师生和社会人员(包括学生家长)组织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罢教、罢工、静坐、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防止发生各种非法传教活动;防止发生利用校园网络、广播、有线电视插播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防止发生敏感时间节点舆论炒作事件;防止发生学生群体斗殴事件以及暴力恐怖重大事件,保障我院的安全稳定和教学秩序。

(一)政治安全方面风险。

1、炒作及负面舆情。师生被蛊惑,发表不正当言论及游行事件。

防范目标:不发生师生聚集、不发生发表不正当言论,不发生游行示威事件。

防范措施:加强敏感时段的巡查及张贴广告处的检查,发动信息员、协防员、安全员、辅导员发现苗头及时上报。网上检查由现代化教学中心和组宣部联合负责。

2、新疆“三股势力”渗透。在学生中传播民族分裂、极端恐怖思想。

防范目标:不发生暴力恐怖事件,讲台上防止出现政治性失误。

防范措施:关注少数民族学生思想动态,加强民族团结教育,严格门卫管理,加强反恐演练。

3、邪教人员入校园宣传。典型的“法轮功”邪教分子,可能存在向大学生发放反宣传影碟等和蛊惑大学生退团退党,拉拢加入邪教组织的风险。

防范目标:不发生邪教组织在校园宣传事件。

防范措施:开展新生入学安全教育、开展校园反邪教宣传教育,及抵制邪教的活动如征文、微视频征集评选。

(二)意识形态方面风险。

1、思想政治工作“失灵”

防范目标:不发生思想政治工作“失灵”情况。

防范措施:规范课堂教学管理,加强教师教育培训和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学检查,坚持定期检查、随机检查、抽样检查并用,确保教学内容和形式规范;完善课堂教学管理制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机制,对各类涉及意识形态违规违纪情况做到认定有依据、处理有对策;加强课堂教学过程管理,坚持学院领导人员、全体中层干部听课制度,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班级、联系师生制度。完善讲座、论坛、报告会等审查机制,活动主办机构负初审和管理责任、党委宣传部负审查审批和监督责任、分管领导人员负具体把关和领导责任,坚持“事先审批”、“一会一报”、“一事一报”;下设各机构主办的思想文化类活动,由组宣部具体负责审查。

2、校园网络舆情错误思想传播。

防范目标:不发生校园网络舆情错误思想传播“失控”情况。

防范措施:认真执行我院规章制度《关于加强网络舆情监控的暂行规定》。

(三)社会稳定方面风险。

1、境内外宗教传播渗透校园。

防范目标:不发生校园讲经、传教事件。

防范措施:严格把关组织培训、学术交流、资助等活动,防止借此掩护,拉拢师生信教。严格管理审查外籍教师,聘任后进行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加强日常及教学的管理和监督。

2、少数民族学生因民族习俗差异引发纠纷。

防范目标:不发生因民族习俗问题引发的学生群体矛盾事件。

防范措施: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关爱少数民族学生,尊重其习俗,加强学生思想工作。

(四)经济方面风险。

建设工程欠款可能产生讨债聚集上访。

防范目标:及时化解债务,严防出现施工队群体上访事件,确保正常教学秩序。

防范措施:学院开源节流,勤俭办学,并积极向主管部门争取财政资金支持。筹集资金,偿还债务。做好应急预案,做好妥当安排及协调工作。

(五)公共安全方面风险。

1、学校重大传染疾病蔓延。

防范目标:及时处置,严格控制。

防范措施:加强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了解学生因病请假情况。一旦发生疫情需采取停课、隔离等措施。

2、学校学生食物中毒。

防范目标:不发生重大群体食物中毒事故。

防范措施:落实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员工健康体检、食品留样等制度。

3、学校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防范目标:不发生活动期间的拥挤踩踏、火灾、房屋倒塌等事件。

防范措施:落实活动备案审批,加强安保防范,一旦有突发事件,保证疏散通道顺畅,采取应急措施。

4、校内交通安全事故。

防范目标:不发生学院内部重大交通事故。

防范措施:加强学院车辆的安全管理,门卫严格登记来访车辆,学院师生员工车辆备案。增加交通设施如减速带、反光镜等等。

5、大学生误入传销组织,失去自由。

防范目标:不发生大学生参与传销事件。

防范措施:新生入学安全教育,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安全宣传。关注贫困生为其尽可能提供勤工助学。加强学生的请假、休学的审批制度。

6、大学生网贷,陷入“套路贷”风险。

防范目标:减少甚至杜绝网贷及“套路贷”。

防范措施:加强校园贷危害的安全教育,摸排学生网贷情况,一旦出现暴力催款及时报警。

7、大学生校外住宿人身安全风险。

防范目标:保障学生安全。

防范措施:落实校外住宿审批制度,学生申请、家长同意、学校审批程序。加强安全教育,确保不失控。

8、实验室易燃易爆危险品操作不当。

防范目标:确保实验安全。

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危险品购买、使用、回收、操作、贮存等登记制度。定期检查、安全培训。

(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学院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要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安全工作情况纳入考核。

(二)各系部、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安全监管责任到人,制定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确保落实。

(三)定期研究、研判安全形势,不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落实。

(四)加强信息沟通,出现情况及时报告。

(五)认真落实值班制度。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三大攻坚战的首位之战,关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攻坚战,按照今年区政府召开的离石区重大风险隐患梳理排查工作安排会会议部署,在对全区重大风险隐患进行初步梳理排查的基础上,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记关于“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要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坚持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千方百计构筑“托底、守底、保底”的长效机制,确保我区经济稳健运行、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一)主动防范。加强动态监测,提高发现和识别风险隐患的能力,加强风险防范的顶层设计,未雨绸缪,明确每个阶段风险管控的重点,把握住风险化解的时间窗口,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主动作为,防患于未然。

(二)系统应对。建立新型风险管理体系,将防范化解风险作为系统性工程进行战略谋划,从事前、事中、事后的整体视角进行系统规划,事前加强风险的评估、预判和防范,事中加强风险的应对与处置,事后加强风险免疫和管理能力建设。

(三)标本兼治。针对各类风险,既要从治标上化解风险,更要从治本上控制风险。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风险管理、处置和分担上的作用,避免风险向政府转移或集聚。立足抓常抓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守住底线。坚持底线思维,抓早抓小,做到心中有数,不忽视任何一个风险,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充分估计风险发生最坏的可能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和不犯颠覆性错误的底线。

我区正处在转型发展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面对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复杂变化的风险易发高发期,防范化解重点领域的风险隐患是当前全区工作的重要任务。结合前一阶段全区重大风险隐患梳理排查情况,当前重点关注以下11个领域的重大风险隐患。

(一)生态环境领域风险。主要包括:水、大气、土壤、森林等环境质量恶化风险,生态环境脆弱性风险,生态环境问题对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健康及社会稳定的影响和风险,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牵头部门:区环保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分局、区农委、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卫计局)。

(二)金融领域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担保链风险、地方法人机构风险、流动性风险、非法集资风险、互联网金融和各类交易场所风险。(牵头部门:区金融办,配合部门,区公安分局、区城建局、区经信局、区工商局)。

(三)财政领域风险。主要包括:政府债务风险、隐性债务风险等政府性债务风险。(牵头部门:区财政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审计局、区经信局、区金融办)。

(四)国有企业债务风险。主要包括:高资产负债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债务结构风险、各类带息负债兑付风险、担保风险等。(牵头部门:区经信局,配合部门:区金融办、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五)房地产市场风险。主要包括:房地产和土地价格过快上涨的风险。(牵头部门:区城建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分局、区发改局、区税务局)。

(六)城乡建设领域风险。主要包括:部分房地产开发商未交房,桥梁、隧道等建筑未达抗震设防标准的风险。(区城建局牵头,配合部门:区科技局、区安监局、区交通局)。

(七)社会保障(基本养老金)的可持续性风险。主要包括:国有企业改制后下岗职工失业保险、养老保险金领取问题。(牵头部门:区人社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民政局、区经信局、区税务局、区体改中心、区金融办)。

(八)传统产业转型过程中的经济性、社会性风险。主要包括:资源型产业、传统型产业在去产能、产业升级和转型过程中面临的各种经济和社会风险。(牵头部门:区发改局,配合部门: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人社局、区环保局、区重点办、区金融办)。

(九)农业农村领域风险。主要包括:大宗农产品价格下跌、区域性农产品“卖难”对于农民增收的风险,易地扶贫搬迁中拆除复垦等风险。(牵头部门:区农委,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区粮食中心、区供销社,各乡镇、街道办)。

(十)社会领域突发性事件风险。主要包括:信访维稳、涉军维稳、拆迁及移民安置、宗教活动、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网络信息等领域发生突发性事件的风险。(其中,信访维稳牵头部门:区信访局,配合部门: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相关单位;涉军维稳牵头部门:区民政局,配合部门:区人社局、区城建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区公安分局、区国土分局、区信访局;拆迁及移民安置牵头部门:区城建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区扶贫办、区信访局;宗教活动牵头部门:区宗教局,配合部门:区公安分局;公共卫生牵头部门:区卫计局,配合部门:区食药监局、区农委、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食品安全牵头部门:区食药监局,配合部门:区农委、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卫计局、区教育局;网络信息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

(十一)生产安全及自然灾害领域风险。主要包括:采掘业、化工、道路交通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类风险,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类风险。(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承担的职责,按照既定的部署持续抓紧抓好)。

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工作机制是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任务之一。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单位要加快建立健全以下工作机制:

(一)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坚持常态化全面梳理排查风险隐患,制定排查工作制度,落实排查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抽查、跟踪复查。列为重大风险隐患的要建立工作台账,持续做好跟踪复查。

(二)风险隐患评估机制。构建风险隐患评估指标体系,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认真分析事件本身的危险性、相关利益群体、触发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和社会影响程度等,科学开展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提高风险评估的科学性。

(三)风险隐患预警机制。对风险隐患相关的信息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监控风险因素的变动趋势,研判风险状态。建立风险隐患预警等级体系,提高风险隐患预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前采取防控对策,防范风险的发生。

(四)风险隐患处置机制。根据对风险隐患评估的等级,做好各方面的防范应对准备,制定相应的处置化解方案,落实防控措施,对症下药,综合施策。同时,督促相关单位抓好落实、定期检查、常态化督查。

(五)重大风险规避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中分散决策优势,发挥多元主体分担风险的优势,从经济和社会运行的制度安排上规避重大风险的形成,避免各方面风险不合理地向系统传导、向政府积聚。

(一)调查研究阶段(2018年7-8月)。对上述所列11个重点领域,由各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在前期梳理排查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分析风险形势,提供详实数据和典型案例,提出进一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思路与对策。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起草调研报告,于8月底报送区政府办公室。

(二)汇总报告阶段(9-10月)。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借鉴其他市、县(区)经验做法,组织相关部门,发挥智库作用,借助第三方评估机构,形成全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调研总报告,为区政府决策提出对策建议。

(三)形成政策阶段(11-12月)。在汇总报告的基础上,立足于做好顶层设计,着眼长远,从隐患排查、风险预警、防范化解等各个方面研究制定我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长效制,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此项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于年底前完成。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跨部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事宜,使风险排查常态化、风险识别具体化、风险评估精细化、风险防控长效化。

(二)明确防控责任。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部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第一责任人,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勇于担当、履职尽责,把职责范围内的风险防控好,不能把责任都推给上面,更不能把责任都推到后面。对确需区政府协调解决的重大风险隐患,要及时报告。

(三)抓好督导检查。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所属行业、领域主动开展督导检查,加大协作、指导、监督和查处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纳入区政府“13710”电子信息督办系统抓好落实。

(四)严格追责问责。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防范化解的台账制度。发生风险事件的,要倒查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情况。对未建章立制的,未按规定开展自查、检查、督查和风险评估的,未落实风险处置准备导致风险事件发生或使事态扩大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实施意见》(***发〔2020〕196号)文件精神,按照《***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实施方案》(合字〔2020〕79号)文件安排部署,***农业农村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决定从7月20日起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看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掌握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存在非法集资情况,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活动线索,依法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妥善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同时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财政、金融服务中心等部门或单位定期风险排查和信息上报的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域非法集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非法集资风险处置工作力度,有力遏制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我县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此次风险排查对象为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往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活动进行排查,重点对群众举报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认真调查核实。通过全面排查和重点调查,摸清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案件的数量、案件隐患、区域分布、发案特点、主要方式、风险状况、危害后果等,及时做好一线把关,力争将非法集资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坚持统筹领导。县人民政府牵头统筹指挥,领导联席会议推动、协调督导,部门协同配合、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和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来。结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线索及时上报业务主管部门。

坚持稳步推进。依法、有序、稳妥处置风险,更要做好防范预警,尽可能使非法集资不发生、少发生,一旦发生要打早打小,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时解决问题。依法持续严厉打击,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配合,最大限度追赃挽损,防范好处置风险的风险,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坚持疏堵结合。依法将打击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与保护合法投融资、鼓励正规创新活动相结合,对合法合规行为予以保护支持,对非法集资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在积极遏制高发蔓延态势的同时,要注意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制度和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宣传教育,全力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风险防控和处置长效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非法集资风险。

(一)加强摸清底数。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协同镇街摸排农民专业合作社,特别是涉农互助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形成全覆盖、无疏漏的排查网络,确保不留死角。重点对以下行为进行排查:

1.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或与注册登记不符,未经许可开展或超范围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业务。

2.农民专业合作社未进行资金存管,违规设立使用账户,通过各种方式吸收合作社成员以外无特定群体存款并承诺对其还本付息或给与高额回报的行为;。

3.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咨讯等。

(二)强化监测预警。全面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预警监测,建立社会化、信息化、立体化的预警监测体系,加强与金融机构信息共享,通过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异动线索摸排涉嫌非法集资违法行为,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统筹整合人员信息、经营信息、资金信息、舆情信息、线下信息,逐步形成上下左右联动、线上线下结合,集合情况采集分析和疑点识别,处理全流程的预警监测体系。镇街履行属地管理、行政审批局履行行业一线把关、农业部门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建立统计报告制度、建立监测台账,定期汇总本辖区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风险情况,形成监测报告,及时上报。

(三)稳妥处置风险。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风险线索,要加强会商研判,充分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意、资金投向或用途、造成资金损失及信访维稳等因素,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分类处置,平稳有序化解风险,最大限度维护投资人权益。有违规集资现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得领用专用收据、不得参选评比各级示范社评定、不得享受各类财政项目资金支持。

(四)依法打击犯罪。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犯罪,坚持统一指挥协调、统一办案要求、统一资产处置、分别侦查诉讼、分别落实维稳的工作原则。公安部门落实牵头责任,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地制定统一处置方案,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配合,严厉打击、妥善处置,防止风险蔓延扩散,实现执法效果与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五)规范行业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严格坚持对内不对外,入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的原则,限于合作社内部成员开展信用合作和资金互助,并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开展互助资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指导和审计监督。

(六)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法治宣传周、普法教育、风险提示、广告咨询等媒体手段,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净化地方金融生态环境。正确引导投资人合理合法反映诉求,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用好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和惨痛教训,教育农民群众提高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名义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意识。

(一)加强组织领导。经县政府同意,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席会议,农业农村局负责人担任召集人,邀请县政府主管领导参加,联席会议由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农经站等单位组成。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协调,并配合市场监管局做好涉嫌非法集资线索的排查;行政审批局负责把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业务范围;市场监管局做好超范围经营等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的排查处理;公安机关负责非法集资活动犯罪线索的侦办和查处;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督促金融机构落实各类账户监测管理;财政局负责享受各类财政项目资金的审查并提供经费保障;农经站负责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运行。

(二)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季度调查、半年排查、年度核查”制度。每季度对发现的非法集资线索进行重点调查查,纠正违法行为,并实行动态监测;每半年对合作社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合作运行过程中的问题,对涉嫌非法集资的将发现的信息列入异常名录,建立工作台账。年度核查,结合合作社年报,对合作进行全方位核查,对“空壳社”“僵尸社”、涉嫌非法集资的责令其停止营业,依法进行取缔。

(三)及时信息报送。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内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的汇总分析,包括基本情况、发现的风险问题及处置措施、工作成效等按照信息报送要求每月15日前报送至农业农村局邮箱。由农业农村局汇总后报告县委县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三大攻坚战的首位之战,关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攻坚战,按照今年区政府召开的离石区重大风险隐患梳理排查工作安排会会议部署,在对全区重大风险隐患进行初步梳理排查的基础上,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要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坚持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千方百计构筑“托底、守底、保底”的长效机制,确保我区经济稳健运行、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一)主动防范。加强动态监测,提高发现和识别风险隐患的能力,加强风险防范的顶层设计,未雨绸缪,明确每个阶段风险管控的重点,把握住风险化解的时间窗口,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主动作为,防患于未然。

(二)系统应对。建立新型风险管理体系,将防范化解风险作为系统性工程进行战略谋划,从事前、事中、事后的整体视角进行系统规划,事前加强风险的评估、预判和防范,事中加强风险的应对与处置,事后加强风险免疫和管理能力建设。

(三)标本兼治。针对各类风险,既要从治标上化解风险,更要从治本上控制风险。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风险管理、处置和分担上的作用,避免风险向政府转移或集聚。立足抓常抓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守住底线。坚持底线思维,抓早抓小,做到心中有数,不忽视任何一个风险,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充分估计风险发生最坏的可能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和不犯颠覆性错误的底线。

我区正处在转型发展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面对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复杂变化的风险易发高发期,防范化解重点领域的风险隐患是当前全区工作的重要任务。结合前一阶段全区重大风险隐患梳理排查情况,当前重点关注以下11个领域的重大风险隐患。

(一)生态环境领域风险。主要包括:水、大气、土壤、森林等环境质量恶化风险,生态环境脆弱性风险,生态环境问题对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健康及社会稳定的影响和风险,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牵头部门:区环保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分局、区农委、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卫计局)。

(二)金融领域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担保链风险、地方法人机构风险、流动性风险、非法集资风险、互联网金融和各类交易场所风险。(牵头部门:区金融办,配合部门,区公安分局、区城建局、区经信局、区工商局)。

(三)财政领域风险。主要包括:政府债务风险、隐性债务风险等政府性债务风险。(牵头部门:区财政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审计局、区经信局、区金融办)。

(四)国有企业债务风险。主要包括:高资产负债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债务结构风险、各类带息负债兑付风险、担保风险等。(牵头部门:区经信局,配合部门:区金融办、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五)房地产市场风险。主要包括:房地产和土地价格过快上涨的风险。(牵头部门:区城建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分局、区发改局、区税务局)。

(六)城乡建设领域风险。主要包括:部分房地产开发商未交房,桥梁、隧道等建筑未达抗震设防标准的风险。(区城建局牵头,配合部门:区科技局、区安监局、区交通局)。

(七)社会保障(基本养老金)的可持续性风险。主要包括:国有企业改制后下岗职工失业保险、养老保险金领取问题。(牵头部门:区人社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民政局、区经信局、区税务局、区体改中心、区金融办)。

(八)传统产业转型过程中的经济性、社会性风险。主要包括:资源型产业、传统型产业在去产能、产业升级和转型过程中面临的各种经济和社会风险。(牵头部门:区发改局,配合部门: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人社局、区环保局、区重点办、区金融办)。

(九)农业农村领域风险。主要包括:大宗农产品价格下跌、区域性农产品“卖难”对于农民增收的风险,易地扶贫搬迁中拆除复垦等风险。(牵头部门:区农委,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区粮食中心、区供销社,各乡镇、街道办)。

(十)社会领域突发性事件风险。主要包括:信访维稳、涉军维稳、拆迁及移民安置、宗教活动、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网络信息等领域发生突发性事件的风险。(其中,信访维稳牵头部门:区信访局,配合部门: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相关单位;涉军维稳牵头部门:区民政局,配合部门:区人社局、区城建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区公安分局、区国土分局、区信访局;拆迁及移民安置牵头部门:区城建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区扶贫办、区信访局;宗教活动牵头部门:区宗教局,配合部门:区公安分局;公共卫生牵头部门:区卫计局,配合部门:区食药监局、区农委、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食品安全牵头部门:区食药监局,配合部门:区农委、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卫计局、区教育局;网络信息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

(十一)生产安全及自然灾害领域风险。主要包括:采掘业、化工、道路交通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类风险,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类风险。(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承担的职责,按照既定的部署持续抓紧抓好)。

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工作机制是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任务之一。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单位要加快建立健全以下工作机制:

(一)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坚持常态化全面梳理排查风险隐患,制定排查工作制度,落实排查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抽查、跟踪复查。列为重大风险隐患的要建立工作台账,持续做好跟踪复查。

(二)风险隐患评估机制。构建风险隐患评估指标体系,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认真分析事件本身的危险性、相关利益群体、触发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和社会影响程度等,科学开展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提高风险评估的科学性。

(三)风险隐患预警机制。对风险隐患相关的信息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监控风险因素的变动趋势,研判风险状态。建立风险隐患预警等级体系,提高风险隐患预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前采取防控对策,防范风险的发生。

(四)风险隐患处置机制。根据对风险隐患评估的等级,做好各方面的防范应对准备,制定相应的处置化解方案,落实防控措施,对症下药,综合施策。同时,督促相关单位抓好落实、定期检查、常态化督查。

(五)重大风险规避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中分散决策优势,发挥多元主体分担风险的优势,从经济和社会运行的制度安排上规避重大风险的形成,避免各方面风险不合理地向系统传导、向政府积聚。

(一)调查研究阶段(2018年7-8月)。对上述所列11个重点领域,由各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在前期梳理排查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分析风险形势,提供详实数据和典型案例,提出进一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思路与对策。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起草调研报告,于8月底报送区政府办公室。

(二)汇总报告阶段(9-10月)。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借鉴其他市、县(区)经验做法,组织相关部门,发挥智库作用,借助第三方评估机构,形成全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调研总报告,为区政府决策提出对策建议。

(三)形成政策阶段(11-12月)。在汇总报告的基础上,立足于做好顶层设计,着眼长远,从隐患排查、风险预警、防范化解等各个方面研究制定我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长效制,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此项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于年底前完成。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跨部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事宜,使风险排查常态化、风险识别具体化、风险评估精细化、风险防控长效化。

(二)明确防控责任。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部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第一责任人,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勇于担当、履职尽责,把职责范围内的风险防控好,不能把责任都推给上面,更不能把责任都推到后面。对确需区政府协调解决的重大风险隐患,要及时报告。

(三)抓好督导检查。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所属行业、领域主动开展督导检查,加大协作、指导、监督和查处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纳入区政府“13710”电子信息督办系统抓好落实。

(四)严格追责问责。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防范化解的台账制度。发生风险事件的,要倒查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情况。对未建章立制的,未按规定开展自查、检查、督查和风险评估的,未落实风险处置准备导致风险事件发生或使事态扩大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为了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责任落到实处,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主体责任稳定房地产市场,防止房地产泡沫,引导好市场预期,防止出现大起大落。

切实承担起房地产市场调控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坚持“房住不炒”定位。

(二)坚持完善住房的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

(三)坚持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因城施策、分类指导,要不断完善市场监测预警和考核评价机制,特别是要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责任落到实处。

(四)坚持调结构、转方式,特别是要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重点解决新市民的住房问题。

(五)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防止大起大落。

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遏制不合理价格形成,防止出现泡沫;平衡市场供求关系,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建立科学的监控体系,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全覆盖,为分析研判房地产市场形势和开展有效调控提供技术支撑。

(一)开展房地产风险排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在6月底前,全面普查在建、在售楼盘情况,排查梳理辖区内房地产项目风险点,建立防范房地产风险机制,建立问题台账。要对高价拿地的中小企业、自有资金不足、财务成本过高的企业,有延期交房、逾期办证风险的房地产项目进行风险防控。(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人民银行大同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市税务局)。

(二)妥善处置“问题项目”

对已出现延期交房、资金断裂、项目停工等问题的房地产项目进行梳理,根据“问题项目”具体情况,厘清债权,引入资本,盘活存量,制定方案,提出具体解决措施,落实具体责任单位和负责人,逐步化解相关问题。(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

(三)加快清理已供土地未开工项目。

7月底前完成对已实际具备开工条件但未到合同约定开工期限的宗地进行督查,督促房地产企业加快建设进度;要对已超过合同约定开工期限但未开工的宗地,逐宗梳理未动工原因,因企施策解决存在的问题;特别要对因征地拆迁、清场腾地不到位等原因影响开发建设的宗地,尽快解决困难和问题。(牵头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四)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给。

御东地区,随着行政东移和高铁建设,群众纷纷在御东地区置业,从而造成房源紧张,房价增长较快,房价高位运行。因此应适当增加商品住宅土地供应量,尤其是御东区,以平衡房地产市场上的供求关系,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牵头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五)大力规范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要将房屋回归居住属性,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一是扶持住房租赁企业,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和提供金融支持;二是鼓励供应主体多元化,允许商业用房改租赁住房,土地年限不变,水、电、气,均按居民标准执行;三是保障租售同权,居住五年以上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落户等公共服务权益;四是增加住房公积金对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六)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

一是扩大公租房保障服务对象范围。在我市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我市城镇居民公租房准入条件的,全部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二是增加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有效供应。充分利用中央、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购买市场库存中小户型房屋,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七)打通商业用房与住宅的通道。

我市目前商业地产库存量较大,可以通过打通商业用房与住宅通道的方式,将商业用房转化为住宅用房。具体措施为:对在建但尚未销售的商业用房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必要条件的前提下,在确保房屋质量安全的情况下,允许企业对户型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对已建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改造为商务居住复合式地产,商务居住复合式用房可享有与普通住宅相同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支持商业用房转型利用,对符合条件的商业用房,可改为电商用房、教育培训、日间照料场所、养老院等用房,也可改造为酒店式公寓以及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产业等其他符合条件的经营性、公益类用房。(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各县区政府)。

(八)严厉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多部门联合持续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重点查处捂盘惜售、炒作房价、虚假广告、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发企业必须在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五个工作日内到市房屋交易权属登记管理中心将房屋信息全部录入智慧房产信息平台,出售的房屋及时网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第一时间掌握开发企业楼盘信息,坚决遏制开发企业捂盘惜售行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九)规范商品住房价格销售行为。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指导、协助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建立健全价格行为自我约束机制,有效制止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售房过程中乱摊费用或借交房之机乱收费用等坑蒙消费者的行为。商品房销售实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应当在其售房场所显著位置设置商品房明码标价牌和售房标价表,标明位置、户型、套内面积、价格、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禁止虚假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商品房销售实行成交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商品房销售合同报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同时,应当将销售合同价格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十)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统计分析和监测。

强化智慧房产对政府决策的信息支撑作用,确保房地产政策牢牢把握市场需求、紧跟市场动态、更加科学合理,引导居民购买住房理性消费。(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金融办、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人民银行、市发改委、市法制办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的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落实工作方案要求,明确工作责任人,层层分解责任,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配合。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风险防范工作的完成。同时,各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交流、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三)狠抓攻坚进度。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

免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实施方案【第五篇】

为了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责任落到实处,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主体责任稳定房地产市场,防止房地产泡沫,引导好市场预期,防止出现大起大落。

切实承担起房地产市场调控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坚持“房住不炒”定位。

(二)坚持完善住房的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

(三)坚持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因城施策、分类指导,要不断完善市场监测预警和考核评价机制,特别是要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责任落到实处。

(四)坚持调结构、转方式,特别是要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重点解决新市民的住房问题。

(五)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防止大起大落。

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遏制不合理价格形成,防止出现泡沫;平衡市场供求关系,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建立科学的监控体系,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全覆盖,为分析研判房地产市场形势和开展有效调控提供技术支撑。

(一)开展房地产风险排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在6月底前,全面普查在建、在售楼盘情况,排查梳理辖区内房地产项目风险点,建立防范房地产风险机制,建立问题台账。要对高价拿地的中小企业、自有资金不足、财务成本过高的企业,有延期交房、逾期办证风险的房地产项目进行风险防控。(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人民银行大同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市税务局)。

(二)妥善处置“问题项目”

对已出现延期交房、资金断裂、项目停工等问题的房地产项目进行梳理,根据“问题项目”具体情况,厘清债权,引入资本,盘活存量,制定方案,提出具体解决措施,落实具体责任单位和负责人,逐步化解相关问题。(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

(三)加快清理已供土地未开工项目。

7月底前完成对已实际具备开工条件但未到合同约定开工期限的宗地进行督查,督促房地产企业加快建设进度;要对已超过合同约定开工期限但未开工的宗地,逐宗梳理未动工原因,因企施策解决存在的问题;特别要对因征地拆迁、清场腾地不到位等原因影响开发建设的宗地,尽快解决困难和问题。(牵头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四)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给。

御东地区,随着行政东移和高铁建设,群众纷纷在御东地区置业,从而造成房源紧张,房价增长较快,房价高位运行。因此应适当增加商品住宅土地供应量,尤其是御东区,以平衡房地产市场上的供求关系,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牵头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五)大力规范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要将房屋回归居住属性,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一是扶持住房租赁企业,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和提供金融支持;二是鼓励供应主体多元化,允许商业用房改租赁住房,土地年限不变,水、电、气,均按居民标准执行;三是保障租售同权,居住五年以上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落户等公共服务权益;四是增加住房公积金对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六)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

一是扩大公租房保障服务对象范围。在我市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我市城镇居民公租房准入条件的,全部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二是增加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有效供应。充分利用中央、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购买市场库存中小户型房屋,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七)打通商业用房与住宅的通道。

我市目前商业地产库存量较大,可以通过打通商业用房与住宅通道的方式,将商业用房转化为住宅用房。具体措施为:对在建但尚未销售的商业用房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必要条件的前提下,在确保房屋质量安全的情况下,允许企业对户型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对已建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改造为商务居住复合式地产,商务居住复合式用房可享有与普通住宅相同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支持商业用房转型利用,对符合条件的商业用房,可改为电商用房、教育培训、日间照料场所、养老院等用房,也可改造为酒店式公寓以及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产业等其他符合条件的经营性、公益类用房。(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各县区政府)。

(八)严厉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多部门联合持续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重点查处捂盘惜售、炒作房价、虚假广告、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发企业必须在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五个工作日内到市房屋交易权属登记管理中心将房屋信息全部录入智慧房产信息平台,出售的房屋及时网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第一时间掌握开发企业楼盘信息,坚决遏制开发企业捂盘惜售行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九)规范商品住房价格销售行为。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指导、协助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建立健全价格行为自我约束机制,有效制止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售房过程中乱摊费用或借交房之机乱收费用等坑蒙消费者的行为。商品房销售实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应当在其售房场所显著位置设置商品房明码标价牌和售房标价表,标明位置、户型、套内面积、价格、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禁止虚假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商品房销售实行成交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商品房销售合同报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同时,应当将销售合同价格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十)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统计分析和监测。

强化智慧房产对政府决策的信息支撑作用,确保房地产政策牢牢把握市场需求、紧跟市场动态、更加科学合理,引导居民购买住房理性消费。(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金融办、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人民银行、市发改委、市法制办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的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落实工作方案要求,明确工作责任人,层层分解责任,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配合。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风险防范工作的完成。同时,各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交流、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三)狠抓攻坚进度。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节点,保证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各责任单位要确定专人每月向牵头单位报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各牵头单位要每月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送牵头的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四)加强督促检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全程跟踪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工作方案落实的情况,督促各单位抓好工作落实,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要及时报告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免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实施方案【第六篇】

为扎实做好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切实守好底线,着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减少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全力全方位打好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奋力确保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公路管理局研究决定开展为期1个月的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刻认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问题的重要性,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针对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紧紧盯住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超前预防各种安全风险,制定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反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抓手,把安全风险管控置于隐患前,把隐患排查治理置于事故前,着力减少重大风险点(源),降低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风险,构建形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实施安全监管执法,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和要求,全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1.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2.全面辨识管控安全风险,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 。

3.御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重点监管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率要达到100%。

4.实现重特大事故零发生和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及较大事故“三个下降”。    。

1.道路交通。加大国省道路路面管控力度,严查、严管、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重点车辆安全检查,减少各类交通事故发生。

2.施工工地。重点查处违规施工、违章作业、私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

3.特种设备。重点围绕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开展督查,加强施工工地、料场等场所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

4.移动污染源。加强工程机械车辆管理,严格落实抑尘降尘措施,规范车辆通行时间和路线,切实减少重污染机械、车辆。

5.面污染源。加强施工工地、料场等污染防治检查,严格落实“7个百分百”要求。

6.社会稳定。做好社会稳定排查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行动,从源头防范化解突出矛盾纠纷,建立长效机制,减少到省赴市进京上访及群体性事件发生。

7.网络舆情。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党对网络舆情工作的全面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唱响主旋律、筑牢主阵地、打好主动仗,切实维护好全县网络舆情环境。强化新闻舆情风险评估,排查施工点风险,对易被媒体关注的敏感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制作台账并明确专职舆情责任人。

督导科室:局办公室。

责任单位:工程、养护、路政。

(一)加强组织领导。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局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成立以局党总支书记、局长靳民军任组长,总支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部门和局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工作的统筹协调。各部门也要成立以责任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切实强化工作保障。

(二)加强组织实施。局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各自实际,突出重点,制定针对性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各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和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注重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舆论引导。局属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力量,做好工作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先进典型,通报典型案例,曝光安全隐患,大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加强应急值守。局属各部门要科学安排应急力量和物资,严格落实重要时段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要严格按照规定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往现场,并按规定快速准确核实、上报突发事件信息,做到快速反应、合理决策、科学救援,确保将突发事件损失和影响降至最低。

免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实施方案【第七篇】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北省委、省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和邯郸市委、市政府关于坚持底线思维防范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为学校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提供强大动力,确保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总体目标:

一是达到“三个提高”:即全面提高师生的风险防范意识,全面提高学校重大风险隐患防范能力,全面提高依法治校的管理水平。

二是实现“四个到位”:学生教育管理到位;安全稳定风险和隐患排查处置到位;舆情监控和网络管控到位;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到位。

工作原则:立足于“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反应迅速、措施上积极稳妥、落实上不折不扣。要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要求,把风险防控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领域、每个环节、每个责任人,发扬从严从实作风,确保各项措施落得实、落到位。要建立周报、月度、季度、年度调度通报机制,及时分析研究风险防范化解新情况,严密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完善防控措施,把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确保万无一失。

1.政治安全领域:社会热点问题和重要时间节点负面舆情,新疆三股势力向高校渗透,邪教组织及人员进校干扰破坏等。

2.意识形态领域: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失灵”,“杂音噪音”侵蚀高校意识形态阵地,校园网络舆情领域风险网上错误思潮传播、网络安全风险。

3.社会稳定领域:校园传教渗透,学生参加宗教组织举办的培训班,因民族习俗差异引发的学生矛盾纠纷滋事。

4.经济领域:高校隐形债务风险,建设项目工程欠款产生讨债聚集上访。

5.公共安全领域:重大传染病蔓延,食品安全事件,大型群体性活动安全事件,校车安全事故、大学生传销、校园网贷、校外住宿人身安全风险.

6.外部环境领域:赴海外进修讲师、海外孔子学院教师和志愿者,因公临时出镜经教育团组、出国(境)留学生人身安全问题。

7.科技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风险、新技术研发应用带来的伦理安全、生命安全风险、科学技术失泄密风险。

8.党的建设领域: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

1.学校成立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风险化解防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工作部暑要求,推动落实责任制,协商解决重大问题。

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常务副组长:主管安全稳定的校党委常委、副校长;

主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

副组长:其他校级领导。

成  员:各处室、各教学教辅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落实领导小组部署安排,沟通协调日常工作,建立研判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主  任:党政办主任。

副主任:各行政处室、教辅单位主要负责人。

各部门责任分工:

党政办负责全校重大风险形势研判,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指导开展应急处突演练;遇有重大风险事件时,牵头成立应急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安全工作处负责反邪教、校园日常管理、消防治安、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应急事件的风险防范等。组织部负责全校党建领域、中层干部队伍的风险防范。人事处负责教职工工作动态风险防范。工会负责师德师风方面风险防范。宣传部负责宗教、意识形态、校园舆情、对外宣传、统战工作、教工思想状况方面的风险防范。科研处负责讲学、学术报告、专家讲座审核把关风险防范。学工部负责学生方面的风险防范。教务处、教育研究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负责课堂教学、实验室、实习实训领域的风险防范。实训中心负责校园网络安全风险防范。对外文化交流中心负责涉外、外籍教师、留学生管理的风险防范。后勤处负责学校食堂、住宿、食品、公共卫生领域的风险防范。其他单位负责本部门分管领域的风险防范工作。

2.各二级学院相应成立重大风险防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压实任务,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一)认真排查风险隐患。

1.定期研判维稳形势。学校党政办每周召开风险研判碰头会,除常规性工作外,就目前面临的风险防范形势进行研判,分析预测各类不稳定问题的发展走势及风险隐患,及时提出工作对策与建议。坚持每周报告制度。

2.突出排查重点问题。突出抓好六项重点问题的排查:

一是境内外敌对势力可能危害校园政治稳定的活动苗头;

二是可能引发过激行为的重大矛盾纠纷;

三是学校周边交通、摊点摆放环境治理;

四是各类安全管理。校内的包括食堂、宿舍、公共卫生、实验室、消防设施管理、实习实训管理;学术交流中心、实训中心、机房、图书馆等重点场所安全管理;师生重大群体集会活动;校外的包括校外住宿、实习实训、国内外进修考察学习等。

五是非法网贷校园贷,煽动破坏滋事活动和个别人的极端行为;

六是网络舆情的苗头和隐患。

3.及时做好调处化解工作。要着眼维稳大局,创新方法,在及时掌握预警性、动态性情况方面下功夫,把握主动权,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

1.严格校园日常管理。

一是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检查各类消防设施,更换消防设备,检修电器线路,疏通消防通道,加强各类人员扑救技能训练。

二是对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如教学楼、逸夫楼、图书馆、机房、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

三是加强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监管,防止食物中毒。

四是加强门卫管理,强化对进出校园人员、车辆管控。

五是加强学校集体活动特别是外出实习实训活动的管理。

六是加强课堂教学的管理。

七是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危化品的管理。

2.校园周边综合治理。主动联系协调辖区政府、办事处,国保、公安、城管、交警等部门优化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三)严密防范渗透。

1.严密防范敌对势力向校园渗透。要关注非政府组织、宗教组织针对校园活动情况,要加强学校内教学、学术交流、教研、科研工作的管理,防范利用上述活动实施传教。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及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应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对学生的思想渗透。

2.强化反邪教工作。要严密防范"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对校园的渗透。

(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以防范处置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和意外情况为重点,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

2.落实措施。对排查疏理出来的涉稳问题和重点人员,明确包办领导和分工责任,对确定的重点人、重点事,要掌握行踪,了解动态,掌握工作主动权。

3.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要在15分钟赶到现场,准确地判断事件性质,协调力量先期处置,并迅速上报,提供建议并全程参与。

(五)打击侵害校园的不法行为。

1.摸清情况。严格学生宿舍管理,对可能危害校园安全的人员,包括临时进入学校人员要摸清情况,掌握动向,并制定防范措施,特别要防范别可疑人进入校园滋事。

2.提升自身防范能力。加强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防火、防盗、防范各类诈骗能力。加强校园保安力量,完善安全设施。全体教职工要学会自我保护,各单位要演练各类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情况,能快速反应,科学应对,有效处置。

1.高度重视。各处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重大风险防范工作极端重要性,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看好自己的门。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忧患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利用多种形式,加强系列安全教育,不断增强风险防范的意识责任和能力,营造有利于学校和谐发展的环境氛围。

2.落实主体责任。二级学院和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是重大风险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加强制度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建立检查、整改制度,开展演练活动。坚持领导带班、值班、重大事件报告请示制度,做好节日等重大时间节点安全稳定工作,做好重点部位“三防”工作。建立风险防范工作台账、完善相关档案,做好信息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妥善处置应急突发事件。各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方案纸质版于4月4日报安全处监控室(行政楼119房间),电子版发到 。

[email protected]。

)。

3.加强考核和责任追究。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考核制度,将重大风险防范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作为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对思想懈怠、工作拖沓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批评通报。对工作不负责任、麻痹大意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严肃追责。

4.继续实行校领导带班、中层值班和安全处24小时制度,所有中层干部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通信畅通,指挥畅通。中层干部外出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5.建立每周报告制度。全校各单位、各部门每周五上午10:00前上报《风险防范排查表》到安全处监控室,学校党政办每周五下午分别向市教育局高职处、法规处(电话:6269908、6269981)上报情况。

免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实施方案【第八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全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会议精神和领导指示精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全县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杭安委〔202x〕2号)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我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x年12月31日在全县教育系统各领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坚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学校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关口前移、超前辨识,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全面夯实安全基础,确保全市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结合前期部署的各项安全工作任务,持续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面检查校舍、消防、校车、食品、危险化学品、校园及周边治安等重点领域的安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决不遗漏一个死角,决不放过一个隐患。

(一)开展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即日起至6月30日,集中力量开展房屋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通过100天的努力,消除校内房屋安全隐患。行动期间,要对学校校舍、教师公寓、食堂、教室、礼堂、体育场馆、图书馆、实验室(实训实习基地)、实验用品仓库、锅炉房、配电房、校园在建工程、学校老旧房屋、老旧水塔等场所建筑设施开展拉网式检查,从房屋的地质安全、结构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消防和应急通道畅通等方面逐一排查、逐一见底、逐栋过关,确保万无一失。要突出攻坚重点,对临时改建不影响主体结构但存在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的,要尽快采取加固等有效的整改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对建筑质量差、主体结构损坏、年代老旧、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严重、超负荷使用、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地等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要立即停止使用,依法分类采取加固、拆除等处置措施,确保安全;对“四无”(无审批手续、无正规设计、无正规施工、无竣工验收)以及违规加层搭盖、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柱改梁改承重墙,存在建筑安全隐患,要立即停止使用。对学校在建工程,要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建设安全责任,加强安全防护,确保施工安全。

牵头领导:xxx校长、xxx主任。

牵头股室:发展规划建设股、行政审批股。

责任单位:各中学、中心小学(中心校),县直各校(园),已审批社会培训机构。

(二)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对学生宿舍(公寓)、实验室、食堂、教学楼、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物资乱堆乱放、电线私拉乱搭等安全隐患。要配齐配全消防器材设施设备,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畅通消防通道和应急通道。要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完善预防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避险逃生和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春季开学后,各校要开展对学生公寓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楼宇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牵头领导:xxx副局长、xxx主任。

牵头股室:学校安全监督管理股、行政审批股。

责任单位:各中学、中心小学(中心校),县直各校(园),已审批社会培训机构。

开展校车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龙岩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及《道路交通三年提升行动》工作要求,强化校车日常安全管理,确保校车100%接入当地校车动态监管平台,严防发生校车超员、超速等违法现象。新学期要再次开展校园周边“黑校车”摸排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非法运营学生车辆的打击,确保学生乘车安全。要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提升行动,加大对校园周边交通环境和设施的治理,加强校园内交通安全管理,严禁不满16周岁的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严禁不满12周岁的学生骑行自行车。

牵头领导:xxx副局长。

牵头股室:学校安全监督管理股。

责任单位:各中学、中心小学(中心校),县直各校(园)。

(三)开展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对学校实验室特别是实验用品仓库等场所进行安全隐患全面排查,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风险排查,健全风险分布档案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严格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使用、回收和销毁各环节全过程管控,消除监管死角和盲区。

牵头领导:xxx校长。

牵头股室:教仪站。

责任单位:各中学、中心小学(中心校),县直各校。

(四)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配餐制度,严格执行食堂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加强采购、贮存、加工、留样全过程管控,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个人卫生防护和日常卫生清洁消毒工作。严禁采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做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的清洁消毒,定期进行水质检测。

牵头领导:xxx副局长。

牵头股室:体卫艺股。

责任单位:各中学、中心小学(中心校),县直各校(园)。

(五)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要主动对接公安、住建、城市执法、市场监管、文旅等部门,对校园周边流动摊点、学生出租屋、娱乐场所、交通车辆、培训机构等进行全面整治,建设完善一键报警、防冲撞装置等技防、物防设施,加强校园及周边矛盾纠纷排查,坚决防范涉生安全事故和暴力伤害事件的发生。

牵头领导:xxx副局长。

牵头股室:学校安全监督管理股。

责任单位:各中学、中心小学(中心校),县直各校(园)。

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不分阶段、不分步骤,立即行动,严字当头,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边问责,切实做好自查自改,隐患整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确保学校不发生人员伤亡事件。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校要高度重视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扛起防范化解学校重大安全风险、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筑牢安全防线,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敢于动真碰硬,切实增强排查整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全力保障学校安全稳定。县教育局成立xx县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领导小组(附件1),具体组织全县教育系统同步发力、同步推进、同步落实。

(二)全面落实责任。各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三个必须”要求,落实好安全工作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肩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职尽职,加强安全管理和岗位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开学前,学校主要行政管理人员、重要岗位人员必须到岗到位,将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岗到人,确保排查隐患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三)科学有效整改。各校要聘请安全专家入校检查,排查重点风险,找准最大风险、有效化解风险。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按照“三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进行管理(见附件),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整治时间、逐一落实整改,做到隐患闭环管理,档案健全齐备。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校要及时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经验做法,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五)严格督查问责。县教育局将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督导检查,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存在问题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纸上整改的学校给予严肃处理,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强化信息报送。请各校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制定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于3月31日前将方案报送至县教育局安监股,并于每季度首月2日前报送xx县教育系统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情况表(附件2)及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今后仅报送本文件要求的表格,此前杭教安〔202x〕7号要求报送的表格不需再报。

各校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及时宣传经验做法,营造浓厚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氛围。

免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实施方案【第九篇】

xx镇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的实施方案防范与化解重大风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省、市委强调要始终做好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关乎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根据上级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在对全镇重大风险隐患进行初步梳理排查的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总书记关于“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要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对照习总书记1月21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工作部署与要求,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坚持战备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千方百计构筑“托底、守底、保底”的长效机制,确保我镇经济平稳运行、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二、工作目标(一)主动防范。加强动态监测,提高发现和识别风险隐患的能力,加强风险防范的项层设计,末雨绸缪,明确每个阶段风险管控的重点,把握住风险化解的时间窗口,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主动作为,防患于未然。

(二)系统应对。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将防范化解风险作为系统性工程进行战略谋划,从事前、事中、事后的整体视角进行系统规划,事前加强风险的评估、预判和防范,事中加强风险的应对与处置,事后加强风险免疫和管理能力建设。

(三)标本兼治。针对各类风险,既要从治标上化解风险,更要从治本上控制风险。坚持问题导向,立展抓常抓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守住底线。坚持底线思维,抓早抓小,做到心中有数,不忽视任何一个风险,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充分估计风险发生最坏的可能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和不犯颠覆性错误的底线。

严格标准、真查实改,彻底整治和消除存在的事故隐患。(责任单位:派出所、安监站)(三)交通安全方面。加强乡村公路急弯坡、临水桥等重点路段隐患治理;深入开展我镇车辆安会专项动态管理;强化“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打击非法营运和营运车辆非法改装等行为。(责任单位:派出所、综治办)(四)建筑施工方面。积极推进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建设,强化企业对项目的安全管理,有效提高事故预防能力。开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全面深入排查建筑施工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安监站、城建办)(五)食品安全方面。对全镇范围内的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领域进行专项治理;建立和落实报备、监管等工作责任制,保障食品安全。(责任单位:食安办)(六)消防安全方面。建立完善专门机构和专兼职消防队伍,严格消防设施管理、开展消防演练和安全宣传教育情况,全面开展防火巡查检查。(责任单位:执法中队)。

(七)教育领域方面。组织开展针对校内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危化品和易燃易爆品、校舍安全、校园安防、校园周边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化解。(责任单位:安监站、中心校)(八)公共卫生安全方面。严格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及时做好疫情应对处置工作。(责任单位:安监站、卫生院)(九)网络舆情应对方面。加大对敏感节点、敏感问题舆情问题的处置力度,要按照“确认事实,快速反应,妥善处理”总体要求,在第一时间启动公共安全與情应急响应机制,坚持积极正面引导,进行有针对性地解答,以正视听,有效引导涉及我镇的舆情信息,防止负面炒作。(责任单位派出所、综治办)(十)生态环保领域风险。主要包括水、大气、土壤生活垃圾焚烧等环境质量恶化风险,生态环境脆弱性风险,生态环境问题对经済发展、人民群众健康及社会稳定的影响和风险,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责任单位:安监办)(十一)金融领域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担保链风险、合作社风险、非法集资风险、互联网金融和各类交易场所风险。(责任部门:派出所、财经办)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机制是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任务之一:

(一)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坚持常态化全面的梳理排查风险隐患,制定排查工作制度,落实排査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检査,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抽査、跟踪复查。建立重大风险隐患的要建立工作台账,持续做好跟踪复查。

(二)风险隐患评估机制。构建风险隐患评估指标体系,对排査出的风险隐患,认真分析事件本身的危险性、相关利益群体、触发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和社会影响程度等,科学开展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提高风险评估的科学性。

(三)风险隐患预警机制。对风险隐患相关的信息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监控风险因素的变动趋势,研判风险状态。建立风险隐患预警等级体系,提高风险隐患预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前采取防控对策,防范风险的发生。

(四)风险隐患处置机制。根据对风险隐患评估的等级,做好各方面的防范应对准备,制定相应的处置化解方案,落实防控措施,对症下药,综合施策。同时督促相关单位抓好落实、定期检查、常态化督查。

(五)重大风险隐患规避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中分散决策优势,发挥多元主体分担风险的优势,从经济和社会运行的制度安排上规避重大风险的形成,避免各方面风险不合理向系统传导,向政府积聚。

五、相关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不同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事宜,使风险排查常态化、风险识别具体化、风险评估精细化、风险防控长效化。

(二)明确防控责任。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勇于担当、履职尽责,把职责范围内的风险防控好,不能把责任都推给上面,更不能把责任都推到后面。

(三)抓好督导检查。xx镇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査等方式,定期不定期深入到村到企业对风险隐患排查和防范处置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加大协作、指导、监督和査处力度。

(四)严格追责问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防范化解的台账制度,发生风险事件的,要倒查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情况;对未建章立制的,未按规定开展自查、检查、督查和风险评估的,未落实风险处置准备导致风险事件发生或使事态扩大的,都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免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实施方案【第十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攻坚战,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按照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要求,通过本次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坚决打击一批非法集资行为,全面整治一批互联网金融、交易场所等类金融平台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摸排和帮扶解困一批债务风险企业,有效遏制当前金融领域风险事件突发、高发的势头,切实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和要求。

1.底数清晰。充分发挥“天罗地网”平台、监管机构渠道等优势,建立问题发现机制,落实属地排查责任,持续开展以互联网金融特别是p2p网贷为重点的排查和巡查,切实摸清机构底数和风险底数,做到心中有数。

2.边界明晰。明确持牌经营是底线,无牌经营是非法金融活动的政策界限,严守法律和风险底线,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3.重点突出。当前重点是互联网金融特别是p2p网络借贷和企业债务风险,要针对p2p网络借贷、互联网金融广告宣传和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企业债务风险等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防范和化解区域金融风险。

4.分类处置。在深入排查的基础上,对于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要依法严厉打击;对于已经立案或公安机关已经介入的要依法从快处置;对于违法违规从事金融活动的要依法取缔;对于暂时未出险的也要摸清底数、限期清退。

5.分工合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金融风险防控的第一责任,县银监办负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活动的行为监管,县经济商务局是企业债务风险防范的牵头单位,县金融办、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各自领域的风险防控工作,要坚持属地为主,部门联动,条块结合,在压实责任和工作机制上切实做到无缝对接,不留死角。

(三)责任主体。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本辖区金融风险防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对本次攻坚战工作负总责,负责对辖区内重大金融风险日常监管和风险防范化解处置等工作。要充分发挥资源统筹调动、靠近基层一线优势,做好本区域摸底排查工作,按照注册地对从业机构进行归口管理,对涉嫌违法违规的从业机构,区分情节轻重分类施策、分类处置。要全面落实源头稳控措施,积极预防、全力化解、妥善处置金融领域不稳定问题,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做到问题不上交、责任不推诿。

(四)时间要求。

二、重点任务。

(一)处非工作。

1.开展风险集中排查。集中排查坚持全面摸排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所监管的行业领域、各乡镇(街道)对所辖区域的相关主体,全面开展一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确保重大风险和应当发现的风险不遗漏。p2p网贷、房地产建筑非法集资高发领域,要重点部署。(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开展非法集资广告清理整顿。根据省处非办关于印发《浙江省开展2018年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定于7月-9月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对重点领域、重点载体、重点区域、重点内容,集中力量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整治,建立完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长效机制,净化市场环境,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加快积案处置。推进重大案件和5年以上未办结案件的处置,列出重点案件清单,落实“一案一策一专班”,明确处置进度和办结时限。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等法律手段,构建系统化的追赃挽损工作体系,减轻投资人损失。(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人民法院)。

4.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突出老年人群体和农村弱势群体;要创新方式方法,以开展宣传月等形式,通过有奖知识竞赛等方式,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要采取案例剖析、以案说法等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宣传,便于群众理解。(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互联网金融整治工作。

1.掌握风险底数。要加快推进“天罗地网”系统的建设,加强人员保障。利用“天罗地网”系统对p2p网贷等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机构进行全网巡查,根据全市下达的8家注册地在丽水的p2p机构名单和21家域外分支机构名单,尽快组织力量,逐一进行甄别,摸清每家机构的业务性质、运行情况、存量风险、投资者人数等情况。(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加快化解处置。对于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p2p平台要依法严厉打击;对于已经立案或公安机关已经介入的要依法从快处置;对于违法违规从事金融活动的要依法取缔;对于疑似从事互联网业务企业的平台也要抓紧摸清底数、限期清退。(责任单位:县银监办、县公安局、县人行、县金融办)。

3.做好信访维稳。要根据当前的金融风险的形势,建立信访工作专班,要根据信访维稳责任制的要求,做好属地风险化解和稳控工作,要畅通渠道,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积极落实并回应诉求。要及时通报案件处置进展,强化投资者思想教育和情绪疏导,努力缓解矛盾。要根据金融风险事件及时制定统一政策答复口径。加强情报预警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应对,有效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单位:县信访局、县公安局、金融办、县人行、县银监办)。

4.把好准入关口。进一步发挥“天罗地网”系统的作用,加强风险研判,筑好互联网金融“防火墙”。继续做好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金融”等16类字样。对于拟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新设企业,未取得准入许可的,不予电信业务许可或备案等。(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人行、县银监办、市通讯发展办遂昌工作组)。

(三)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

要全面对照《关于要求做好清理整顿交易场所“回头看”后续工作的通知》(浙清整办〔2018〕3号)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风险导向,切实做好“回头看”后续工作。(责任单位:县金融办)。

(四)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

1.尽快摸清底数。要聚焦民企中的大型骨干、行业龙头、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母公司等重点企业,以及各授信集中度高的企业,瞄准债券兑付、两链风险、上市公司流动性等突出风险点位,细致梳理企业债务结构、融资结构、风险结构,真实准确的摸清存在重大风险的企业情况,对企业风险进行研判。风险排查工作也要注意方式方法,内紧外松,防止过度炒作。(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

2.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统一领导,明确各有关单位的职责分工。县经济商务局要会同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商联等单位加强对企业的风险摸排和管理指导,引导企业适度融资、理性投资、做强主业;县金融办、县人行、县银监等部门要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指导协调;县委宣传部、县网信办、县人民法院、县财政局、县公安局等部门要从各自职能出发,为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提供支持,营造良好环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承担属地责任,抓好重点企业风险摸排,前移风险防范关口,做好风险化解处置,并切实承担风险化解的主体责任。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专班。本次攻坚战由县金融办牵头协调,组织指导全县的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实施。县政府要以项目为主体成立实体化运作专班,确保机构、人员、经费、职责四到位。

(二)加强协调配合。本次攻坚战涉及部门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攻坚战的各项工作。建立“工作信息月报告”制度,每月8日前各领域牵头部门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县金融办汇总。县处非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对金融风险形势进行研判,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和实际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三)加强考核问责。县金融办将会同县维稳办适时对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因工作部署不到位、风险排查不到位、防范化解不到位而引发大要案或重大风险事件的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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