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福利【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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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福利制度【第一篇】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文件JHJ-HR-C&B001-01

福利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贯彻实施员工福利政策,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怀和爱护,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和凝聚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金辉集团全体员工(香港公司另行制订),各公司根据本制度规定的原则制定适合自身情况的管理实施细则,经集团批准后执行。

3. 休假

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员工放假,包括: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1天,“五一”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1天,“十一”国庆节3天,共11天。

员工可享受的带薪假期包括:年休假、婚假、丧假、生育假、病假,具体如下:

年休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周年方可享受带薪年假,具体内容参照本地年休假细则执行:

A、员工可根据工作安排并征得上级领导批准同意后休假。休假的一般原则如下: ①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具体标准:入司2年以下(含2年)享有年休假5天;入司2年至5年(含5年)享有年休假7天;入司5年以上享有年休假10天。

② 一次休假在5天(含)以上的,需提前一个月申报休假计划,未提前申报者,直接领导可以拒绝此类休假请求;

③ 年休假只在当年有效,不累计到下一年;

④ 各地方公司总经理、集团公司部门总经理及以上人员的休假须报总裁批准并由

集团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备案。

⑤ 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年休假的,对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按照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B、计算方法:年休假按工作日计算,最小休假单位为个工作日,不足个工作日以个工作日计,超过个工作日不足1个工作日以1个工作日计。可多次休假。

C、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① 一年内病(伤)假和事假累计共超过30天;

② 一年内休产假;

③ 一年内连续事假超过15天或累计事假超过30天。

如在年休假后再请病(伤)假、事假、产假超过上述规定时间的,则在下一年度取消年休假。跨年度休产假的,只取消一次年休假。

D、员工在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请假时,如当年年休假尚有剩余,可按年休假审批流程从年休假中折抵,经公司同意后作为年休假处理。

婚假:对依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的转正员工给予婚假7天。

丧假: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去世,可休假5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可休假3天。

生育假:

A、女员工生产可申请产假90天,其中可申请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内工资的发放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B.护理假:男员工在其配偶产假期间可享有护理假7天。

C.产前休息及哺乳假:女员工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或有子女在一周岁以内的,每天可享有产前休息及哺乳假时间一小时。

病假: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住院医疗时,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规定,按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病假工资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算。

本款中对假期天数的计算除特别指明以工作日计算外,均以自然天连续计算。

4. 一般福利

午餐补贴:全体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均享有午餐补贴。工作地在北京、上海、天津的员工标准为300元/月,其他地方员工标准为200元/月;

过节费:全体员工在每年的5个节日(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均享有过节费。人员标准为500元/节,试用期员工标准减半。过节费以现金形式于节前发放。

高温费:全体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在每年6—9月均享有高温费,高温费按月计入工资一并发放,标准为150元/月;工程部员工标准为200元/月;

采暖费:北方公司按照当地政府规定发放冬季采暖费。

生日贺金:全体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在生日时均享有生日贺金。人员标准为100元;

结婚贺金:全体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凭结婚证书可享有结婚贺金。人员标准为500元;

慰唁金:全体员工(含试用期员工)申请慰唁假时可同时享有慰唁金。人员标准为500元;

体检:新员工入职时享有公司指定的入职体检,费用待转正后公司给予报销。正式员工享有公司组织的体检和肝炎预防接种,体检每年一次,女员工增加专项体检项目,费用按照各地实际体检标准由公司承担。当年已经享有入职体检的员工不参加当年的员工体检。

5. 非现金福利

保险保障:

保险体系包括社会保险(养老险、失业险、生育险、工伤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险等相关劳动保障。

相关基数/标准如下:

员工培训:

员工培训是为了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与员工个人职业成长所设立的福利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均享有公司组织的各项内部和外部培训机会,具体管理办法参见公司培训相关管理制度。

员工活动:

每年“五四”青年节及“九九”重阳节,公司将组织符合条件的员工开展员工活动,经费标准为100元/人(不得发放现金);

公司全体员工(含试用期员工)还享有季度活动经费,标准为200元/人,由部门自行组织活动;

活动经费以工会费用支出,无工会的公司以其他方式另行支出。

员工旅游

入职满两年的公司正式在编员工享有出省旅游福利,每两年一次,由各公司自行组织,人员标准为3500元/人。

全集团副总监及以上级别员工享有出国考察旅游福利,每年一次,由集团总部统一组织。

节日贺礼:

“六一”儿童节,子女在14及14周岁以下的员工,享有节日贺礼100元/人;

“三八”妇女节,凡公司女性员工可享有节日贺礼,标准为100元/人。节日贺礼原则上不以现金发放。

购房优惠:

员工购买公司自建房,可享受所购房产折前价的一定优惠折扣,其中集团、地产分公司普通员工享有2%折扣,部门正副职经理级别享有%的折扣;总助(含)及以上级别人员享受折扣为3%。非地产分公司员工管理层享受%折扣;员工层享受%折扣。

员工购买优惠房时须使用本人姓名,每人只享受一次。对入司未满三年欲购公司自建房的员工,可与公司签订《优惠购房补充协议》。

享受总裁特批折扣的员工不再享受此制度中规定的折扣。

6. 岗位补贴

岗位补贴是公司聘任该岗位员工从事岗位工作所提供的辅助性办公工具(通讯、车辆)的补贴,员工转正后享有,作为公司行政费用列支。

交通补贴:

集团总部高级管理人员参照集团下发《车配置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职能中心总监、副总监级别人员按照每月1800元的标准报销;职能中心经理级别人员按照每月1600元的标准报销,职能中心副经理级别人员按每月800元的标准报销;

分地方公司正职经理按照每月1600元/月的标准报销,副职经理按照每月800元的标准报销;

暂未购车的。员工(购车以行驶证车主姓名认定)按照上述标准减半发放。交通补贴于每月上旬由本人以交通费用形式限额报销上月费用,当月报账。报销票据须为打车票、汽油票及过路过桥票等。

通讯补贴:集团及地产分公司管理层和员工层中高级员工、中高级职称员工转

公司员工福利制度【第二篇】

物业公司员工福利制度方案

一、有薪年假

1.在公司服务满12个月的员工,可获如下有薪年假,有薪年假于随后十二个月内享用:

A级:11日(总经理、部门经理)

B级:9日(行政人事主任、会计主任、物业主任、保安主任、工程师)

C级:7日(出纳、物业助理、美工、保安领班、工程助理)

D级:5日(助理级以下,不包括助理级)

2.除特殊情况外,申请年假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申请,经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批准后方能生效,部门经理以上人员须经总经理批准,并知会行政人事部。年假一般不能累积到下一年度享用。

3.所有员工无论在公司服务时间长短,只享有条例规定的有薪假日数。因此对离职前未享用完年假的员工,公司将以现金补偿。

二、法定假期

法定假期:十天 ,包括:

元旦 一天

春节 三天

五一劳动节 三天

国庆节 三天

公司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在公休或法定假日工作,然后再另行安排补休或以现金补偿。

三、探亲假

员工已婚者可享受四年一次的探亲假20天,一年内年休假和探亲假只可享受一次,最长20天,不得重复休假。

四、婚假

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结婚时凭结婚证可享受三天婚假,如符合晚婚条件的,按有关规定享受婚假。

五、分娩假期

在本公司工作满三年并实行晚育的员工,凭医院证明及准生证在分娩期间可按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休假,休假内工资照发;不满三年生育的,公司不承诺保留该员工原工作岗位。

六、计划生育假

员工凡因做计划生育手术或因计划生育措施失效而需做手术的,凭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可按规定享受有薪假期。

七、 恩恤假员工直系亲属不幸逝世,可申请有薪恩恤假三天,但事后须提供直系亲属的死亡证明书。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配偶父母。

八、年终双薪

在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可获得年终双薪,员工服务未满一年的按在职月份折算计发双薪。双薪连同每年12月工资一并发放。试用期员工不享受双薪。

有关孕产妇福利制度【第三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指导思想的原则

第二条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第三条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四条以员工岗位职责、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职责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第五条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用心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条适用范围。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下属法人企业总经理;

3。董事、副总经理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工资模式。

公司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经营利润×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1/12支付;

2。提成薪水,在公司财务年度经营报表经审计后核算。

第八条实行年薪制职员须支付抵押金,若经营业绩不良,则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条年薪制考核指标还可与资产增值幅度、技术进步、产品质量、环保、安全等指标挂钩,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条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作出实施细则。

第四章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十一条适用范围。

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十二条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

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

1。基础工资。

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在工资总额中占%(如40%~50%)。

2。岗位工资。

(1)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职责繁简轻重、工作条件确定;

(2)公司岗位工资分为(如5类18级)的等级序列,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分别适用于公司高、中、初级员工,其在工资总额中占%(如20%~30%)。

3。工龄工资。

(1)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2)年功工资根据工龄长短,分段制定标准,区分社会工龄、公司工龄;

(3)年功工资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具体状况具体制定,下同)。

4。奖金(效益工资)。

(1)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2)绩效考评由人事部统一进行,与经营利润、销售额、特殊业绩、贡献相联系;

(3)奖金在工资总额中占%(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顶;

(4)奖金考核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5)奖金透过隐密形式发放。

5。津贴。

(1)包括有交通津贴、伙食津贴、工种津贴、住房津贴、夜班津贴、加班补贴等;

(2)各类津贴见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第十三条关于岗位工资。

1。岗位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公司岗位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

(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变化,能够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2。员工岗位工资核定。

员工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级别,核定岗位工资等级,初步确定岗位在同类岗位的下限一级,经1年考核,再调整等级;

3。员工岗位工资变更。

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第十四条关于奖金。

1。奖金的核定程序。

(1)由财务部向人事部带给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润的经济指标数据;

(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带给各部门员工的出勤和岗位职责履行状况记录;

(3)人事部依据汇总资料,测算考核出各部门员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绩效,确定每个员工效益工资的计算数额;

(4)考核结果和奖金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发放奖金。

2。奖金的发放,与岗位工资一同或分开发放。

第十五条关于工龄工资。

1。员工1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的,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当年工龄工资;

2。试用期不计工龄工资,工龄计算从试用期起算。

第十六条其他注意事项。

1。各类假期依据公司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2。各类培训教育依据公司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3。员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

4。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公司各类补贴管理办法,计入工资总额;

5。被公司聘为中、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可向上浮动1~2级;

6。在工作中表现杰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等级。

第五章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十七条适用范围: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十八条工资模式:简单等级工资制。见非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九条人事部需会同行政部、财务部对非正式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状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二十条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第六章退休工资制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在退休后根据公司退休退职管理办法发放员工退休工资。

第二十二条公司思考物体上涨因素,定期或不定期调整物价补助金。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公司每月支薪日为日。

第二十四条公司派驻下属企业人员工资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五条公司短期借调人员工资由借用单位支付。

第二十六条公司实行每年13个月工资制,即年底发双月薪。

第二十七条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八条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实行,解释权在董事会。

公司员工福利制度方案【第四篇】

一、假期制度

1.假期的界定

企业员工的假期类型主要有十种:

事假

员工因为私事或个人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要休的假期。

病假

指员工因患病,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的假期。

婚假

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有的假期。

丧假

丧假是指员工本人的直系亲属,如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等死亡时为料理其丧事所给予的假期。

探亲假

探亲假是指职工享有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而同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团聚的假期。

孕期检查假

指女员工怀孕后按照医学规定,或其自身的生理状况定期进行检查所享有的假期。

产假

产假就是女员工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

《劳动法》规定产假不少于90天,如果女同志怀孕过程中不小心流产,也应休产假,期限最长不超过42天。

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例如,上海规定,小孩出生后的1岁期间,小孩的母亲每天有两个半小时,即早上半小时,下午半小时,喂养孩子,也就是所谓的哺乳假。

年休假

员工连续工龄满一年,应该享受一定期限的年休假。

法定节假日

法定节假日是指根据各国、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或纪念要求,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进行庆祝及度假的休息时间。例如,我国法律规定,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为法定节假日,另外还有一些企业特别规定的假期。

2.休假的程序

休假程序是指员工如何休假或者能不能休假,其决定权掌握在企业一方。

员工要先提出申请,经企业批准后才能休假,不能自己任意安排。员工休假时间的长短,享受的待遇,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一般来说,企业的规章制度中都有补假的规定,尤其对病假补假的规定。有些企业为了避免员工泡病假,就在规章制度中要求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这样的规定实际上是对员工不利的。

另外,企业可以在休假制度中规定如果员工请病假超过一定时间,企业有权利让该员工到指定的医院接受检查。如果检查结果属实,员工的医疗费用由企业来承担,如果检查出是虚假的,员工不仅费用自理,还要接受相关处罚。

3.假期的待遇

事假的待遇

企业可以不支付事假期间的工资,但必须缴纳社保,即员工工资可以停发,但社保不能停。

病假的待遇

各地方对病假期间的工资支付规定不一,例如,北京市规定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标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其他地方有所不同,通常是规定支付员工基本工资或本身工资的一定比例。

婚嫁、丧假、探亲假的待遇

婚嫁、丧假、探亲假都是带薪的假期。

孕期检查假的待遇

法律并没有明确提出孕期检查假,也没有规定孕期检查假的次数和时间,但是规定:女员工怀孕期间接受检查的时间,视作提供正常劳动,即在孕期检查期间,企业是要正常支付工资的。

产假的待遇

产假一般不少于90天,如果是晚婚晚育,再加30天,在此基础上各个地方有不同的规定。员工产假期间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发工资,如果参加了生育保险,产假期间的工资改为由生育金保险机构发生育津贴,但是生育津贴如果低于工资标准,企业要补齐差额部分。

哺乳假的待遇

哺乳假的规定很人性化,女员工生育上班后,每天早上和下午各有半个小时哺育的时间。法律同时规定,这半小时不含路途时间,并且每天两次的哺乳假可以合并使用。不过,这项制度是在以前的“大企业小社会”时制定的,现在如果员工家离企业很远,就无法推行,因此有待立法作进一步改善。

年休假的待遇

国务院尚未制定出年休假的具体休假办法,一般情况下,企业可以按照有利于企业的原则来自行制定,但要注意的是,年休假是带薪的假日。

法定节假日的待遇

企业要按照法律规定,在法定节假日放假,使员工依法享有休假权利。

二、工资福利制度

工资福利是最受员工关注的问题。

1.工资的构成

按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各种津贴补贴、加班费用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工资的概念比较模糊,比如给员工每月发500元交通补助费,如果用花票报销,就是福利;如果以现金的形式发放,就是工资。

为了方便对工资概念进行把握,可以将工资简单分为固定部分工资和浮动部分工资。固定部分工资是指只要员工提供正常劳动,每个月必然能拿到的工资;浮动部分的工资是指员工虽然提供正常劳动,但能否拿到这份工资取决于企业的效益状况。

如果一个企业固定部分的工资数量过高,那么企业承担的风险就比较大;相对的,如果浮动部分的工资数量高,那么员工的风险就大。因此,企业在制定薪酬制度时,固定部分的工资和浮动部分的工资要有一个恰当的比例划分。

2.工资的扣和减

企业要在工资制度中规定清楚对于工资扣和减的情形。比如,企业工资制度中规定迟到一次罚款5元,那么如果某员工当月应该发1 000元,但因迟到一次,出现规定的扣工资的情形,则当月工资就减少5元。

法律对扣工资和减工资都做出了限制,具体来讲,扣工资不能超过本人工资的20%;而对于减工资,比如员工工资从1 000元降低到800元,这就是变更工资,实际上是劳动合同变更,因此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企业和员工双方协商一致;第二,出现了降工资的法定理由。例如,如果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将员工换到比较低的工作岗位,工资随着岗位的变化而变化,这时就可以按照法律规定降低工资。

3.福利的构成

福利是指在工资之外,企业给予员工的补偿、报酬,一般来说,包括物的福利、金钱的福利以及精神慰问方面的福利三类。

物的福利

指企业给予的物质的福利,如给员工发苹果、大米等。

金钱的福利

需注意的是,员工的固定的补贴,如企业发给每位员工的交通补贴,不是福利。但如果企业在员工结婚等事项时所给予的金钱,就应该划在福利中,而不应该视作员工的工资。

精神慰问方面的福利

比如,员工生孩子,企业给予其照顾或者看望,就是精神慰问方面的福利。

要点提示

福利构成:

① 物的福利;

② 金钱的福利;

③ 精神慰问方面的福利。

员工福利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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