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策划案例精编范例推选(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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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策划案例1
一、企划主题
1、以庆祝《xxx献血法》颁布实施六周年为主线,表彰献血先进典型,宣传无偿献血的重大意义,进一步贯彻落实《xxx献血法》,动员广大群众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加入无偿献血队伍行列。
2、紧密联系《xxx献血法》,以无偿献血,无尚光荣为口号,通过文化娱乐活动等表演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xxx献血法》的内容和普及献血科学知识,让人民踊跃参与到这一伟大的事业中来。
3、本活动以庆祝《xxx献血法》颁布六周年为中心思想,演出节目包括歌舞、小品、相声等多种形式,另在演出过程中,参插一些游戏、抽奖等互动节目,以__的一些无偿献血的感人事迹,打动观众的心,力求与现场观众打成一片,共同为无偿献血这一伟大的事业挺身而出,从而达到举办此次活动的目的。
二、主办单位:__市中心献血站
三、承办单位:__环艺演出公司
四、赞助单位:(待定)
五、活动时间:
六、活动地点:__市中山公园
七、活动流程:
(一)活动安排:
1、早上8:00:无偿献血活动开始,背景音乐响起,宣传员(由中心血站安排)用扩音器开始宣传;采血车和医护人员开始采血工作。在现场设置医师咨询台和志愿者签名长幅。全体医护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及设备用具必须准时到达各自岗位。在全市有选择地设采血点,并分发宣传单(由中心血站印制),鼓励人们前往中山公园观看演出和志愿报名,扩大活动宣传效果。
2、8:0010:00:后勤人员必须把舞台、灯光、音响、拱门、条幅、彩旗和相关布置完成。
3、12:00之前:现场负责人必须确认所有工作是否完成,检查有否纰漏。
4、8:0022:00:披挂绶带,扮成各种人们喜爱形象的爱心大使(由中心血站护士担任;建议提前强化培训;服装及化妆由中心血站负责)在现场分发传单,讲解献血知识,亲切和群众交流,宣传无偿献血活动,鼓励人们踊跃献血。
5、19:3021:30:演出时间。
(二)节目流程:
1、开场歌舞《共同的荣誉》(创作)
演唱:吴艳丽吴宏宁
伴舞:福建__环艺艺术团
2、主持人开场白,介绍领导和来宾
3、表彰一年来献血先进和典型
4、舞蹈《夏威夷草裙舞》
表演:厦门歌舞剧团
5、无偿献血有奖知识问答
6、歌曲《报答》
演唱:吴艳丽2015年闽南语电视大奖赛__赛区冠军
7、小品
表演:福建__环艺艺术团
8、歌曲《烧肉粽》、《向前冲》
演唱:福建__环艺艺术团吴宏宁
9、川剧变脸
表演:四川省川剧院
10、血液健康有奖知识问答
11、街舞《》
表演:上海SweetGirls组合
12、歌舞《爱在天地间》、《一个美丽神奇的地方》
演唱:吴文玲2015年闽南语电视大奖赛__赛区冠军
伴舞:福建__环艺艺术团
八、费用预算
(一)、专业演出灯光2500元
1、追光灯:2台
2、电脑灯:2台
3、R64筒灯:20盏
4、空中玫瑰:2盏
5、雪花机:1台
6、泡沫机:1台
另:干冰、烟幕效果
(二)、专业演出音响2500元
1、主音箱:2对
2、反送音箱:1对
3、交响乐音响:2对
4、无线麦、耳麦
另:舞台环绕效果
(三)、舞台2500元
1、平台搭建
2、背景搭架
3、幕布喷绘
4、大红地毯
(四)、其它材料2015元
1、汽球
2、拱门
3、彩旗
4、宣传条幅
(五)、演员酬金5000元
合计:14500元
《场地费、租赁桌椅费用、知识问答礼品费用及新闻媒体费用另计》
九、效果评估
1、无偿献血是一项长期、重要而又艰巨的社会工作,同时也是政府行为。我市无偿献血远远不能满足临床的需要,各单位要加强重视和支持力度,狠抓落实,组织好这项活动,要切实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和宣传,进一步贯彻执行《献血法》,以真实的行动促进我市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
2、为促进我市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我们可以通过文艺演出这一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进一步加大《献血法》的宣传力度,动员广大群众参与无偿献血活动,增加我市无偿献血量,保证我市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
3、把无偿献血活动现场的互动交流与文艺演出的熏陶相结合,充分体现__人民的拳拳赤子之心;通过演出现场的火暴气氛,把现场观众的热血激情调动起来,从而达到轰动的效应。
4、血液是生命之源。把流淌在自己体内的少量血液献给别人,不仅仅是给予他人一线生的希望,更是给予了他人一份爱的温情。有爱的人,才会有希望;有希望的人,才会成为这世界上最美丽的风景。让我们把爱心洒向社会,做一个受人尊敬的无偿献血者!因为我们共同拥有一个家,我们的心相连,我们的脉相通!
5、此项活动涉及面广,为确保活动顺利完成,我市中心血站和相关单位领导要明确职责,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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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划案例2
(一)确定税务筹划目标 企业在税务筹划前期应首先确定筹划的目标,以此为方向进一步指引整个税务筹划行动。税务筹划目标应结合企业的战略目标来制定,加强同企业战略的协调。
(二)进行内外环境分析与诊断 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指出环境中存在机会和风险,以及企业内部的优势和劣势,并分析评价解决问题所需要的情报资料。
(三)制定税务筹划方案并进行评价与选择 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制定解决问题的各种方案,评价这些方案,并选择最佳方案。税务筹划方案应当包括组织机构、管理制度、资源计划、财会政策等。
(四)税务筹划实施 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组织管理体制,合理分析、储备企业的各项资源,适当地制定、执行计划和政策。
(五)税务筹划监控 该阶段通过反馈,检验税务筹划方案是否科学,并采取必要的步骤使之正常的推行。
二、税务筹划目标选择
(一)以总体税负最小化为目标可能是最不恰当的 早期的税务筹划被界定为“通过安排其经营活动而使其纳税最小化”。这种传统的税务筹划理论,只以纳税最小化即减轻税负为目标,没有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也没有顾及税务筹划行为所需耗费的成本,还没有考虑到税务筹划行为对企业收益或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因此,以减轻税负为目标进行税务筹划决策有可能是错误的,下面通过案例说明这个问题。
案例1:甲工业企业年不含税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为40万元,销货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现为小规模纳税人。由于甲企业会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经申请可成为一般纳税人,其不含税可抵扣购进金额为20万元,购货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请对该企业的增值税纳税人身份进行选择。
方案一:选择作为一般纳税人。
应纳增值税额=40×13%-20×17%=(万元)。
方案二:选择作为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增值税额=40×3%=(万元)。
由此可见,方案二比方案一可少缴税万元()。
如果仅从纳税负担看,应当选择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但这样决策有可能是错误的,因为选择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会影响企业的成本、费用及收益,甚至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负面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不可以向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虽可申请税务机关代开,但税率很低,仅为3%),会对企业的销售产生负面影响。
(2)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身份会使部分消费者或客户对其资信产生疑虑,进而影响业务的开展。
(3)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等因素,在一定程度上会提高企业融资的难度或增加企业融资的成本,进而影响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二)以总体税后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也可能是不恰当的 以税后利润最大化作为税务筹划的目标,指的不是一事或某一年,而是一个较长的过程中税后利润最大,而且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即便如此,以税后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进行税务筹划决策,也仍然可能是错误的。该目标存在以下几个不足:
(1)税务筹划以税后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仅追求财务指标,忽视了企业与政府的关系、企业与消费者及客户的关系、企业的学习与创新能力等的非财务指标,有可能对企业全面、协调、持续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没有考虑税务筹划对企业财务与经营风险造成的影响,实施的税务筹划方案不同,企业财务与经营风险也就不同,也就进一步影响了企业未来的财务与经营成本。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税务筹划方案,有可能是财务风险增大的方案,不利于企业报酬与风险的均衡,从而不利公司价值的提高。
因此,以税后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进行税务筹划决策有可能是错误的,下面通过案例说明这个问题。
案例2:A公司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假设其资本方案为两个:方案一,共投资1000万元,其中,股权融资500万元(100万股),长期债权融资500万元,债权的年利率为10%,A公司投资的报酬率(投资息税前利润率)为20%;方案二,共投资1500万元,其中,股权融资500万元(100万股),长期债权融资1000万元,债权的年利率为10%,A公司投资的报酬率(投资息税前利润率)为20%。请从税务筹划的角度对以上方案进行选择。
方案1:净利润=(1000×20%-500×10%)×(1-25%)=万元;每股收益=÷100=元/股。
方案2:净利润=(1500×20%-1000×10%)×(1-25%)=150万元;每股收益=150÷100=元/股。
从净利润和每股收益上看,应该选择方案2。原因是税法规定公司负债利息允许在公司所得税前扣除,因而负债融资对公司有节税的杠杆效应,又由于负债利率低于投资的报酬率,故选择负债融资规模较大的方案2。
但上述决策有可能是错误的,采用方案2可能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方案2的净利润和每股收益虽增大,但公司的财务风险也在增大;二是由于公司风险加大,故筹资成本(出资人或债权人要求的回报)也会上升,其中,案例中债权融资年利率是否能保持在10%本身就存在疑问。由于上述两个原因,采用方案2,公司的价值很可能会下降。所以说,以总体税后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进行税务筹划决策也可能是不恰当的。
(三)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是较为科学的 税务筹划实际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部分,所以其目标应当和财务管理的目标一样是“公司价值最大化”或“股东财富最大化”。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进行税务筹划,一般说来,也就是在报酬相同的情况下以企业综合资本成本高低为依据进行税务筹划方案的选择。
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进行税务筹划有以下几个优点:一是考虑了资金时间价值的因素;二是不但考虑了各方案的净收益,而且考虑了相关的风险因素,强调了风险与报酬的均衡,并将风险限制在公司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三是考虑到了决策的非财务因素,因为企业价值这个指标实际内涵是非常丰富的,企业价值不仅与企业的财务数据有关,也与企业的品牌、形象、公共关系等非财务数据有关,以企业价值最大化进行税务筹划使决策更加全面和科学;四是税务筹划实质上同企业的财务管理和战略管理结合在了一起,加强了同财务管理、战略管理等的协调,有利于促进企业战略的实现,培养和发展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保证企业的长远发展。
总之,企业的税务筹划应同企业战略目标相协调,培养和发展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并最终增加企业的价值,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多的财富。
参考文献:
企划案例3
关键词 小微企业; 纳税筹划; 案例分析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5)06-0081-03
一、小微企业创建设立阶段的纳税筹划
(一)小微企业设立时行业选择的纳税筹划
小微企业在创建设立阶段,首先要关注的因素就是投资行业,行业选择不当会直接威胁到企业寿命。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各地区对符合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产业可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这就为相关纳税人行业选择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当然,国家对于产业的扶持会涉及严格的限制条件,因此,小微企业在设立时,一定要根据客观情况和企业资源综合考虑,以期和产业优惠的限制条件相符合,从而获得税后利益。
案例1:2014年初,北京的王先生欲成立一家小微企业,投资预算为450万元,经过多方考察,现有三个投资项目可供选择,基本资料如下:
方案一:投资兴办一家快递公司,主营邮件收发服务,年销售额520万元(含税),各项成本及管理费用390万元,可抵扣进项税约为10万元。
方案二:投资兴办一家小型商务酒店,年营业额465万元,原材料及人工成本315万元,各项管理费用万元。
方案三:投资兴建一个有机花卉种植农场,年销售收入390万元,种子、化肥、农业设备等购进金额250万元,人工成本及管理费用30万元。
根据以上情况,请对其进行纳税筹划。
筹划分析:由于上述三个方案的投资行(产)业不同,应缴纳税额及行业性税收政策也不尽相同,导致企业税后利润存在很大的差别。
方案一:投资兴办一家快递公司
财税〔2013〕106号文规定,纳税人提供快递服务,就其交通运输部分适用11%的增值税率,就其收派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率。
应缴纳增值税=520÷(1+6%)×6%-10=(万元)
应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7%+3%)=
(万元)
企业利润总额=520÷(1+6%)-=(万元)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
企业税后利润==(万元)
方案二:投资兴办一家小型商务酒店
应缴纳营业税=465×5%=(万元)
应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7%+3%)=
(万元)
企业利润总额= =(万元)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
企业税后利润==(万元)
方案三:投资兴建一个有机花卉种植农场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投资后经申请可获得免征增值税待遇。另外,《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从事花卉种植取得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90-250-30) ×25%×50%=
(万元)
企业税后利润=390 250 30 =(万元)
通过上述三个方案的对比可见,小微企业投资于有机花卉种植可以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待遇,获得最大的税后利益。因此,王先生应当选择方案三作为最佳的投资项目。
筹划点评:税收政策对不同行业税后利润的影响十分明显,小微企业要想进入鼓励行业,不仅要对享受优惠的条件和限制性规定作客观分析,同时还要建立企业与政府部门之间良好的公共关系,否则,可能功亏一篑。
(二)小微企业设立时组织形式选择的纳税筹划
小微企业的组织形式通常有三种: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其中,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涉及企业所得税问题,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制企业属于法人企业,将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企业的自然人股东还要对分配的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上述规定可见,企业组织形式不同所缴纳的税种也不同。因此,小微企业在设立时要提前测算不同组织形式下税负的高低,从而选择税负较轻、税后收益较大的企业组织形式。
案例2:2014年杨利大学毕业后,准备在济南自办一家小型物流企业,预计年度收入总额为120 000元(月销售额10 000元),相关成本费用为61 000元,符合“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现有两种设立方案可供选择:一是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二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请对其进行纳税筹划。
筹划分析:小微企业在设立时,从公司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纳税身份上,对组织形式进行选择,是避免经济性重复征税、实现税后收益的有效途径。
方案一: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财税〔2013〕52号文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
该企业应缴纳增值税=0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20 000-61 000)×20%-
3 750=8 050(元)
方案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财税〔2011〕117号文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企业可以申请适用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
该公司应缴纳增值税=0
应纳税所得额=120 000-61 000=59 000(元)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59 000×50%×20%=5 900(元)
税后利润=59 000-5 900=53 100(元)
假设企业实现的税后利润全部作为股利分配给投资者
杨利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3 100×20%=10 620(元)
税收负担合计=5 900+10 620=16 520(元)
对比可见,虽然企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可适用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但方案二仍旧比方案一增加税收负担8 470元(16 520-8 050)。因此,该企业应当选择方案一,设立为个人独资企业更有利。
筹划点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虽可节税,但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因此,小微企业在进行公司组织形式的选择时,应综合考虑经营风险、经营规模、管理模式等因素,以作出合理的决策。
二、小微企业采购与销售阶段的纳税筹划
(一)小微企业采购阶段的纳税筹划
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货物时,因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无法抵扣进项税额,或者取得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只能按3%的税率进行抵扣。这样会使企业当期进项税额相对减少,而应纳税额增加。因此,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小微企业,要优先考虑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但是,当价格有绝对优势时,小规模纳税人也是可以选择的。
案例3:青岛兴旺商贸有限公司为一家小微企业,2013年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3月,该公司拟购进一批高档皮衣,每件进价30 000元(不含税),销售价为33 000元(不含税)。在选择购货渠道时,有以下三种方案:方案一,以一般纳税人为供应商;方案二,以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为供应商;方案三,以只能开具普通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为供应商。请对其进行纳税筹划。
筹划分析: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需要取得准予抵扣进项税的法定凭证,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选择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较有利。
方案一:以一般纳税人为供应商
应缴纳增值税=33 000×17%-30 000×17%=
510(元)
当期净现金流量=3 000元
方案二:以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为供应商
应缴纳增值税=33 000×17%-30 000×3%=
4 710(元)
当期净现金流量=3 000元
方案三:以只能开具普通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为供应商
应缴纳增值税=33 000×17%=5 610(元)
当期净现金流量=3 000元
对比可见,该公司选择一般纳税人为供应商时,税负最低。但考虑净现金流量,无论是向一般纳税人还是向小规模纳税人采购货物,当期的净现金流量都是相等的。
筹划点评: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在价格上作出一定的让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会考虑向小规模纳税人采购货物。实务中,小微企业作为购买方应提前做好市场分析预测,从而充分利用商品的供求关系获取利益。
(二)小微企业销售阶段的纳税筹划
销售阶段是一个产品实现利润的最后阶段,也是非常关键的一个阶段。由于小微企业在销售收入形成的时刻即产生了纳税义务,因此,在销售收入形成前,纳税人进行一定的安排,包括改变销售结算方式、转换纳税主体等,将会降低最终的税负。
案例4:潍坊乐友婴童用品有限公司为一家小型生产企业,2014年3月向泰华商场销售儿童玩具,共计应收货款万元,货款结算采用销售后付款的形式。2014年6月,该公司收到货款42万元。请对其进行纳税筹划。
筹划分析:该公司可以考虑采用委托代销货物的形式销售儿童玩具,即买卖双方签订协议,乐友婴童用品有限公司按协议价万元收取所代销的货款,而实际售价由泰华商场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款之间的差额归商场所有。
方案一:该公司货款结算采用销售后付款的形式
3月份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7%)×17%=(万元)。
方案二:该公司选择委托代销货物的形式向泰华商场销售儿童玩具,结算时可按照实际收到的货款分期计算销项税额
该公司3月份不必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6月份向泰华商场索取代销清单后再计算销项税额。
6月份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2÷(1+17%)×17%=(万元),剩余万元货款由于尚未收到代销清单,可暂缓申报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对比可见,该公司按委托代销结算方式进行税务处理达到了延缓纳税的目的,因此,乐友婴童用品有限公司应当选择方案二。
筹划点评:如果小微企业的产品销售对象是商业企业,且货款结算采用销售后付款的形式,则可以考虑采用委托代销结算方式延迟缴纳增值税,从而获得较大的税后利益。
三、小微企业利润分配阶段的纳税筹划
企业利润的增加必然带来所得税费用的增加,而利润总额扣除所得税费用就是净利润,是可供企业分配的经营成果。对于小微企业而言,企业利润分配策略不同,投资人获得收益的性质不同,实际所得税税负有较大差异。因此,加强小微企业利润分配阶段的纳税筹划,对于降低企业的总体税负乃至投资者的税负意义重大。
案例5:济南青源食品有限公司为一家小微企业,由李悦和林锋共同出资成立,各占50%的股份。2013年末,该公司实现净利润万元,以前年度亏损万元。现有两个利润分配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的法定公益金;方案二,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0%的法定公益金以及30万元的任意盈余公积金。
筹划分析:由于该公司2013年未对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所以李悦和林锋两位投资人当年没有股息、红利所得,但青源食品有限公司的剩余利润挂账一年后,将对两位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方案一:青源食品有限公司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的法定公益金
该公司剩余利润=()×(1-10%-5%)=34(万元)
剩余利润挂账一年后,李悦、林锋分别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4×50%×20%=(万元)。
方案二:青源食品有限公司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0%的法定公益金以及30万元的任意盈余公积金
该公司剩余利润=()×(1-10%-10%)-30=2(万元)
剩余利润挂账一年后,李悦、林锋分别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50%×20%=(万元)
对比可见,方案二比方案一为每个投资者减少个人所得税万元()。因此,该公司应当选择方案二。
筹划点评:小微企业的股东即使保留公司利润不分配,也不能免除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的期限最长也只有一年。因此,小微企业可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利用提取公积金的比例进行纳税筹划,以达到减轻投资人税负的目的。
由以上五个案例的纳税分析可见,小微企业在创建设立阶段、采购与销售阶段、利润分配阶段可通过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取得“节税”利益。但是,需要提醒纳税人注意的是,小微企业由于组织架构、财会队伍素质等特点,决定了其在具体操作技术、方法与步骤等方面应有自身的特色。为此,在不同阶段下,小微企业要结合实际情况用好用足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以选择涉税风险最低的纳税筹划方案。
主要参考文献
[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S].2013.
企划案例4
关键词企业吸收合并 纳税筹划 案例分析
企业“吸收合并”是指合并方通过企业合并取得被合并方的全部净资产,合并后被合并方被注销法人资格,其资产、负债在合并后成为合并方的资产、负债。企业吸收合并交易属于企业重组的一种方式。“纳税筹划”是指企业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生产经营、资本运作等活动的事前合理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从而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企业吸收合并事项涉税处理及税务筹划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2、财税[2009]59号《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3、《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4、《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5、《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6、《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企业吸收合并的税务处理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对适用条件的不同选择,决定着该项业务适用哪种税务处理方式,进而决定了合并各方整体税负的高低。企业合并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可享受递延纳税待遇,可大大缓解纳税资金压力,节约融资成本。这不仅有利于加快企业通过并购重组优化资源配置的步伐,也进一步拓展了企业纳税筹划的空间。本文选取H省B矿业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业务为案例,对企业吸收合并业务的纳税筹划合法合理性及节税效应进行解析。
一、案例背景
A矿业有限公司是一家矿业开采和销售公司,拥有B矿业有限公司66%的股份;B矿业有限公司另一小股东为C勘察有限公司。2015年7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A矿业有限公司计划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控股子公司B矿业有限公司的吸收合并。
(一)A矿业有限公司股权构成
A矿业有限公司实收资本3,200万元,三方股东分别为:D有限公司占股63%(股本2016万元);E矿产有限公司占股35%(股本1,120万元);F设计有限公司占股2%(股本64万元)。
(二)B矿业有限公司股权构成
B矿业有限公司实收资本3,万元,两方股东为:A矿业有限公司占股66%(股本2,万元),C勘察有限公司占股34%(股本1,万元)。
(三)吸收合并当事各方
1.合并方:A矿业有限公司(简称“A公司”)
2.被合并方:B矿业有限公司(简称“B矿业”)
3.合并方股东:D有限公司 63%(简称“D公司”)
E矿产有限公司 35%(简称“E公司”)
F设计有限公司 2%(简称“F公司”)
4.被合并方股东:A矿业有限公司 66%
C勘察有限公司 34%(简称“C公司”)
经过多轮协商,本次吸收合并业务的当事各方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第一,大股东A公司以本公司16%的股权为支付对价,收购被合并方小股东C公司所拥有的B矿业34%的股权;
第二,B矿业并入A公司,注销B矿业;
第三,C公司在合并日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合并所取得的股权;
第四,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确认本次吸收合并所适用的税务处理方式;
第五,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吸收合并工作。
(四)吸收合并主导方
B矿业有限公司
二、纳税筹划目的
第一,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吸收合并当事各方综合税收负担最低;
第二,本次吸收合并所涉企业所得税可递延纳税。
三、纳税筹划可行性分析及筹划方案比较
财税[2009]59号文第五条规定了一般性税务处理方式和特殊性税务处理方式,后者实质上是税收递延,企业要享受特殊税务处理带来的税收递延待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第二,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不低于50%;
第三,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第四,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交易支付总额的85%;
第五,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上述59号文第六条第四款规定,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可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
第一,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第二,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
第三,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
第四,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
根据上述案例背景,A公司吸收合并控股子公司B矿业,目的在于整合集团资源,提高矿产的运营效率,打造矿产资源开发基地,具有合理商业目的。
B矿业的矿产并入A公司后,继续从事原来的经营活动,满足“经营的连续性原则”。
B矿业100%股权被母公司收购,符合“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不低于50%”的规定。
C公司承诺在合并日后连续12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合并所取得的A公司股权。
A公司吸收合并B矿业,只需向小股东C公司支付对价,且全部以A公司16%的股权支付,自身66%的股权不需要支付对价,符合“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的规定。
综上所述,A公司吸收合并B矿业事项符合财税[2009]59号文第五条关于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适用条件的规定,其企业所得税处理可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方式,B矿业及其股东无需按照清算程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B矿业也无需就交易中发生的资产划转确认所得或损失。换言之,本次吸收合并业务未产生所得,企业所得税可递延纳税。
基于以上分析及税收相关规定,可供选择的纳税筹划方案如下:
方案一:
1、A公司吸收合并控股子公司B矿业,以本公司16%的股权为支付代价,收购B矿业小股东C公司34%的股份;
2、A公司现股东之一E公司减持16%的股份;
3、B矿业注销;
4、适用特殊税务处理。
本方案优点:操作相对简单。
A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不变,只增加股东及变更各股东所占股权比例,实施筹划各步骤较简单。
本方案缺点:综合税收成本较高,节税效应不高。
方案要求E公司将减持A公司16%的股份转让给C公司,保留19%的股份。此项减持将产生股权转让所得,E公司将负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按照当事各方认可的A公司市场价值亿元及该公司2015年12月31日净资产价值亿元计算,E公司大约需缴纳614万元(=(27,039-11,684)×16%×25%)的股权转让所得税(暂不考虑E公司201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其他扣除项目)。
本次吸收合并业务适用特殊税务处理规定,B矿业未产生所得,企业所得税可递延纳税。
综合利弊,本方案虽适用特殊纳税处理方式,企业所得税得以递延纳税,B矿业资产并入母公司A公司所涉流转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均暂免征税,但A公司股东E公司需担负股权转让所得税约614万元,当事各方的综合税负过高,为次优方案,不建议采纳。
方案二:
1、A公司定向增资16%的股份给B矿业小股东C公司(股权增资方式,以股权作为支付对价),换取B矿业小股东C公司34%的股份;
2、D公司将原借给A公司的长期借款人民币1,万元以债转股方式增资给A公司,以保持其63%的股权比例不变;
3、F公司增资人民币万元以保持其2%的股权比例不变;
4、A公司注册资本增资后,股东E公司所投资本金额不变,股权比例由35%被稀释为19%;
5、B矿业注销;
6、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
本方案优点:综合税收成本低,节税效应明显。
如按本方案操作,首先,股东D公司对A公司的债转股业务(债务重组)属于企业重组的一种方式,且同时满足财税[2009]59号文第五条关于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五个条件,可按该文第六条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进行税务处理:企业发生债权转股权业务,对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暂不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以原债权的计税基础确定。企业的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
其次,由于E公司对A公司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A公司股权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E公司对A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故E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该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增资2,万元后,所有者权益增加,归属于股东E公司的份额为512万元(2,×19%),但其股权比例由35%被稀释为19%,持股比例减少了16%,相当于处置了%的长期股权投资,视同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512万元(1,120×%),二者相比,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增加值为0元,故E公司本次股权比例被稀释事项未出生收益,不产生所得,E公司无需因此业务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三,A公司以股权增资方式定向增资给C公司换取B矿业34%的股份。
第四,F公司增资万元以保持其原股权比例不变。
实施上述操作后,各股东均不产生股权转让所得或债务清偿所得,当事各方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次吸收合并业务适用特殊税务处理规定,B矿业未产生所得,企业所得税可递延纳税。
本方案缺点:本方案实施各步骤较复杂,定向增资尤其是以股权方式定向增资的工作流程较复杂,审批部门多,手续繁琐。
综合利弊,本方案各步骤实施起来虽然较复杂,但当事各方都不发生股权转让,吸收合并业务适用特殊税务处理规定,企业所得税得以递延纳税,被合并方B矿业资产并入A公司所涉流转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均暂免征税,当事各方综合税负为零,为最优方案,建议采纳。
四、最优方案操作步骤
根据上述分析比较结果,方案二的纳税筹划操作可通过如下步骤实现:
第一,D公司将原借给A公司的长期借款人民币1,万元实施债转股。该债转股业务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D公司对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暂不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以原债权的计税基础确定。企业的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
第二,F公司向A公司现金增资人民币万元。
第三,C公司以B矿业34%股权为代价获得A公司16%股权, C公司取得A公司16%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的B矿业股权的计税基础1,万元确定。
第四,实现上述三项增资后,A公司注册资本达到5,万元。
第五,B矿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A公司承继。
第六,可由A公司弥补的B矿业亏损的限额=B矿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2015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
第七,A公司接受被合并企业B矿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B矿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第八,当事各方在吸收合并完成当年申报年度企业所得税时,分别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报告表及附表》和申报资料。
综上B矿业吸收合并纳税筹划案例分析,我们发现,合法合理的纳税筹划可以降低企业吸收合并业务的税收成本,实现吸收合并的最大效益,其要点在于:首先,参与合并各方需要充分协商,选择最佳纳税筹划方案使当事各方综合税负最低,聘请纳税筹划专家设计及帮助实施筹划方案;其次,需要根据支付对价的方式和当事各方的具体情况进行所得税和其他涉税成本的测算;最后,依法筹划,控制及防范纳税筹划的政策和法律风险,避免顾此失彼,否则有悖筹划的初衷。
参考文献
[1]张远堂。公司投资并购重组节税实务。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
[2]盖地。税务筹划学(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企划案例5
1.训练的意义。
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为了推销自己的产品而大量地招聘推销人员,但其结果往往让企业大失所望,原因何在?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企业不重视对推销员的训练,在推销员报到后,往往是先简单地介绍一下产品,然后再发几份产品说明书的价格表,就让他们出去推销了。对推销员的训练如此简单草率,当然就不可能有良好的业绩表现。实践已证明,只有对推销员进行严格而科学的系统训练,才能使其有优异的表现,才能给企业创造效益,就像战场上的士兵一样,在未经训练前,有如一盘散沙;经过严格训练后,才有可能打胜仗。
注意,在拟定企划书的开始,将训练的意义论述充分,有助于企划案的顺利通过。
2.训练的目的
丰富的商品知识与精湛的推销技巧是任何成功推销员的两大法宝。因此,推销员训练的主要目的,就是使推销员了解商品知识和掌握推销技巧。诸如:商品的特色,商品效用、顾客心量、推销方法与步骤等。
此外,受过训练的推销员一般会克服心理障碍,对自己建立起信心。
3.训练的要素
一流的推销员绝非天生,而是后天培养训练出来的。在拟定推销员训练企划案时,至少要包括5W1H,即:为何(Why)?何人(Who)?何时(When)?何处(Where)?什么(What)?如何进行(How)?
I.为何(训练的目的何在)?,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推销员的培养教育。
·推销员的在职进修教育。
·针对问题的矫正训练。
II.何人?(受训与授课的人)
受训对象
·新进推销员还是在职人员。
·正常推销员还是问题推销员。
·受训者的教育程度、性别、年龄。
·受训人数(一般推销员训练最好不超过15人)。
授课教师
·业务部门主管?训练部门主管?或者优秀的推销员?
·处聘企管公司的讲师或大专院校的教授。
·上述两项可依实际需要交叉使用。
III.何时?(训练的时间)
训练的时机
·新进推销员须在进入公司后立刻举办。
·在职推销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进修教育。
·在职推销员在推销过程中若遇阻力,可采取个别或小组讨论的训练方式。
训练时间的长短
·新进推销员的训练时间为一星期到数月不等。
·在职推销员进修教育约7至10天。
·针对问题个别小组讨论训练,时间约为一至数小时不等。
IV.何处?
公司的会计室、餐厅、礼堂等。
·租借场地。
·选择理想的训练中心。
V.什么?(训练的内容)
训练的内容包括:知识、态度、技巧、习惯等四大项。各项具体内容见表:
VI.如何进行(训练的方式)
训练的方式可分为集体训练方式与个别训练方式。
集体训练方式
·传统讲授方式。
·案例讨论方式。
·角色扮演方式。
个别训练方式
即采用单独的训练方式,此种方式常用于问题推销员(指业绩很差或桀傲不驯的推销员)。
VII.教材与教具
教材:讲义、参考书、课程表、授课评议表、案例讨论、教师自我评价表、角色扮演分析评价表等。
教具:黑板、粉笔、挂图、扩音器、投影机、放映机、幻灯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等。
4.训练的阶段
推销员的训练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心理准备。强调推销员接受训练,无论对公司还是对本人都会受益无穷,千万不能使推销员产生被迫受训的感觉,因为只有在推销员心甘情愿甚至主动要求受训的情况下,才能激发推销员强烈的学习欲望,才能过到训练的预期效果。,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第二阶段:说明。在训练课程中要向推销员详细说明这样几个问题:推销员要做什么?为什么要做?如何去做?
第三阶段:示范。在详细说明,确信受训者已经完全理解之后,还得进行动作示范。因为示范不但比口头说明更易理解,而且不会产生误解。
第四阶段:观察。推销员实地访问推销是最重要的受训阶段,通常由资深推销员在旁观察,以便及时给予指导和纠正错误,这样有助于推销技巧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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