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具体实施方案(5篇)
通过定期心理健康培训、建立支持系统、开展心理咨询和团体活动,促进教师心理健康,提升工作满意度与教学效果,如何更好地实施?以下小编整理的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具体实施方案相关内容,供大家借鉴参考,感谢支持。
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目标,根据中小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运用心理健康教育的知识理论和方法技能,注重实践性与实效性,以发展性心理健康教育为主导,培养学生的积极心理品质。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发展、预防与危机干预相结合。要立足学生的健康成长与发展,预防和解决发展过程中心理行为问题的发生。建立完善心理危机的预警干预机制,预防和减少应激事件和突发事件发生。做好重点时段、特殊时期的心理危机预防工作。对已发生的心理行为问题注意及时解决和危机干预。
(二)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与注重个体差异相结合。要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对特殊学生群体要重点关注,根据不同学生的心理特点与实际需求选择恰当的辅导策略,为其提供专业的教育引导与心理咨询。
(三)坚持专职教师引领与全体教师参与相结合。要高度重视心理健康专职教师的专业发展,不断提升心理健康教师的专业能力,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师的专业引领作用。要提高全体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
三、工作目标
健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条件保障,建设科学化、专业化、稳定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队伍,构建学校、家庭和社区心理健康教育网络,积极拓展心理健康教育途径,全面提升我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水平。
通过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充分开发其心理潜能,培养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为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提供科学有效的帮助,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可持续发展,为其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奠定基础。
四、重点任务
(一)成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构。县教科局成立蓝田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县教师进修学校设立蓝田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制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指导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和课程设置,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师培训,督导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升全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二)健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各中小学校要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成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责任部门,逐步建立起以专职心理健康教师为核心,以班主任和兼职心理健康教师为骨干,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完善心理辅导的伦理规范、档案管理、值班值勤、危机干预、学生转介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学校主管领导加强行政性管理,专业心理教师负责业务性工作,协同合作,做到面向全体、全员参与、全面渗透、全程进行,让每一位学生受益。
(三)加强心理辅导室建设与管理。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的要求建设心理辅导室,保证软硬件设施的配置。心理辅导室应在本校心理健康教师的专业指导下建设,可选择亲切、生动、易于学生接受的名称。要健全心理辅导室值班、预约、咨询、转介等制度,遵循保密原则,制定保密规范,保护和尊重学生隐私,杜绝信息泄露,严格学生心理咨询和辅导的档案管理。有条件的学校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拓展功能区域,实施心理健康测评、个体心理咨询与团体辅导等职能。20xx年8月底之前全县所有中小学均应配备心理辅导室,并切实发挥其在提高全体学生心理素质、预防和解决学生心理行为问题中的作用。有条件的学校可定期组织心理健康教师开展个案研讨与督导,提升心理咨询和辅导的专业化水平。
(四)系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认真落实国家课程中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内容。统筹利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系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每班每两周至少1个课时。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以上心理健康教育为主题的班会或1次心理健康教育和生命教育专题活动。心理健康教育课应以活动为主,可以采用团体辅导、心理训练、问题辨析、情境设计、角色扮演、游戏辅导、心理戏剧、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既要防止学科化倾向,也要避免过分娱乐化。要注重引导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最大程度地预防学生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心理行为问题。加强生涯规划指导,激发学生学习与成长动力。
(五)建设专业化心理健康教师队伍。要深刻认识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业性,确保心理健康教师具备心理辅导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自20xx年起,新聘用的心理健康专职教师原则上应持有心理健康教师资格证,其中中学心理健康专职教师须具备心理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0xx年起全县所有中小学(含教学点)应配备至少一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到20xx年,全县所有学生规模1000人以上的中小学校均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心理健康教师。
(六)建立心理辅导与危机干预机制。各中小学校要“一校一案”建立心理辅导与危机干预机制。学校心理辅导室应定期为全体学生进行心理测评或筛查,并为学生建立成长信息记录,包含学生的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心理状况、测评结果、辅导记录等,并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保存。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应根据学生成长信息记录,有针对性地利用个体心理辅导与咨询、团体心理辅导等干预手段,减少学生心理问题的发生。学校要明确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流程,心理健康教师要树立危机干预意识,及时发现危机事件及学生心理危机倾向,快速启动心理危机紧急预案,并及时告知学生班主任、家长及相关负责人,预防自伤、他伤等极端事件发生。学校心理辅导室应与相关心理诊治部门建立畅通、快速的转介渠道,对个别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或发现其他需要转介的情况,能够识别并及时转介到相关心理诊治部门。转介过程记录详实,并建立跟踪反馈制度。对校园重大伤害或突发灾难事件及时进行危机干预。全县中学每班遴选2名学生(男女生各1名)担任健康委员,学校要定期开展健康委员培训,帮助其了解基本心理健康知识,掌握辨别一般问题的能力和应对方法,防范极端事件发生。
(七)全员全程渗透心理健康教育。中小学全体教师都应自觉地在学科教学中遵循心理发展基本规律,将适合学生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有机渗透到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要注重发挥教师人格魅力和为人师表的作用,建立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的师生关系。要在常规教学中有意识地运用心理学相关理论、方法和技术,将学科知识的传播与心理品质的培养有机结合。班主任要在班会课和班级日常管理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在学生教育中运用心理学知识,能够主持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课。要将心理健康教育与班团队活动、校园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心理健康教育展演等活动有机结合,充分利用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多种途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八)营造教师心理健康的良好环境。各学校要关心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xx〕54号)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要求,为教师安心、静心、舒心从教创造良好环境,切实减轻教师的心理压力。把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教师教育和专业发展的重要方面,帮助教师学会自我心理调适,增强压力应对能力,防止教师将个人不良情绪带入学校和课堂。
(九)家校协同共促学生心理健康。学校要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家校活动及家校网络互动平台等渠道,帮助家长了解孩子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掌握孩子不同年龄阶段家庭教育的重点,提升家长识别、应对子女心理问题和危机干预的意识与能力,家校合作共同解决孩子成长过程中的心理行为问题。引导家长注重自身良好心理素质的养成,加强亲子沟通,自觉构建积极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从20xx年起,每个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面向全体家长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或专题讲座,定期提供心理健康教育相关资料,鼓励和引导家长学习。
(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各学校要积极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特色学校应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以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心理健康活动月、心理剧汇演等形式,激励和推动本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应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教科局定期组织学校间的工作经验交流与课程研讨,推动全县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不断发展与进步。落实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年检制度,通过学校自检、区县年检、市级抽检的方式对各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进行检查,对年检合格的,引导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争创省级、国家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对年检基本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对年检不合格和限期整改未达标的,取消其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称号。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和管理组织机构,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和负责人,制定规章制度,加强交流学习,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探索建立学校与社区的心理健康服务合作机制,提升区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二)落实经费保障。学校要统筹公用经费资金,保障心理健康教育的日常开支,着重保证心理辅导室的建设、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和班主任培训以及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活动的费用,保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
(三)重视师资培训。从20xx年起,将心理健康教师培训纳入各级教师培训计划。对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应进行专业伦理、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教学、咨询(辅导)、危机干预等专业能力;对班主任应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培训,提升情绪疏导和家庭教育指导等能力。至20xx年全县所有心理健康兼职教师接受过至少一次县级以上培训,所有班主任接受过至少一次校级以上培训。从20xx年起,心理健康教师培训分级分类覆盖全县所有心理健康教师,专、兼职教师每年分别接受至少30个和12个学时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在中小学校长和其他学科教师等各类培训中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切实提高全体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识和能力。
(四)保障教师待遇。逐步健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职务评聘办法,制订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评价标准,落实好心理健康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其编制从学校总编制中统筹解决。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活动和心理辅导要计入工作量。将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列入德育学科带头人和名师评选系列,心理健康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
(五)强化专业指导。依托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发挥专家、学者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研究和专业指导作用。根据工作需要,可委托专家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指导评估督导,不断提高我县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六)完善监督管理。教科局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未按要求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学校给予通报、督促整改和复查。
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及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教基〔1999〕13号)、《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基一〔20xx〕15号)为指导,坚持育人为本,根据中小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运用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和方法,培养中小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他们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一)县级:组建由教育体育局局长为组长的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并逐渐形成以基础教育股、教研师训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全县各中小学书记(校长)、班主任以及思想政治课教师、持有心理健康方面相应资格证的教师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
(二)校级:要建立以本校书记(校长)为组长,相关处室、班主任以及思想政治课教师、持有心理健康方面相应资格证的教师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
三、确立目标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直接目标是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最终目标是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全发展。依据教育部及省、州教育部门对心理健康教育的有关精神,运用心理学理论,结合学生实际,确立我县的具体工作目标如下:
(一)了解自我,接纳自我
目前普遍存在仅以学业成绩作为评价学生优劣标准的情况,导致不少学生自我形象偏低,自信心不足,严重阻碍着学生的健康成长。针对这一现象,心育工作应注重帮助学生了解自我,接纳自我,对自我的形象进行整体认识,让学生从学业自我形象、社会自我形象、情绪自我形象、体能自我形象等方面进行整体认识,找出自己的优势与劣态;帮助学生自尊、自爱、自强、自立、自信。发挥出自己的潜能,实现人生价值。
(二)培养良好的学习适应能力
当前由于学习适应性不强,而沦为学业不良的学生日渐增多,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适应能力就显得日趋重要。心育工作应致力于开展协助学生制定学习计划,寻求适合的学习方法,养成独立思考,刻苦钻研,集中精力,心无旁骛的学习品质以及保持浓厚的学习兴趣等方面的工作,以达到促进其有效学习的目的。
(三)养成理想的人际交往习惯
理想的人际交往习惯是个体适应社会环境不可或缺的条件,人际交往的适应与否,直接影响着学生人格的发展,也影响着其在社会中的生存和发展,当前学生由于缺乏良好的人际交往习惯,可导致亲子、师生和同伴间的冲突不断增加。所以协助学生掌握人际交往的艺术是重要的。在当今这个多元化、多样化的社会,做到这一点,是尤为重要的事情。
(四)促进人格的健全发展
目前的教育比较强调学生智力因素的培养,往往忽视非智力因素的养成;忽视对学生心理素质的全面培养,会严重影响着学生素质的提高。心育工作应注重对学生心理素质的全面培养,促进学生心理素质各方面的谐调发展,使个体在认识、情意和行为三方面达到一个有机的整体。使每个学生的各种潜能得以发挥,日后成为具备一定的知识技能;具有很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对社会能作出积极贡献的人。
四、工作原则
(一)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面向全体学生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
(二)面向全体学生,通过普遍开展教育活动,使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有积极的认识,使心理素质逐步得到提高;
(三)关注个别差异,尊重学生的尊严和价值,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
(四)尊重学生,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启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积极做到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和针对性相结合;
(五)面对全体学生与关注个别差异相结合;
(六)预防和矫治相结合;
(七)教师的科学辅导和学生的主动参与相结合;
(八)助人与自助相结合;
(九)心理辅导过程对学生所作的“自我暴露”,辅导员应严守秘密,不宜对外公开当事人的姓名和事件。
五、实现途径
根据我县的实际,主要通过以下途径来进行:
(一)组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团队
1.组建的规模
(1)学前、普高、职中:每个年级各选派1名
(2)中学:7—9年级各选派1名
(3)小学:100人及其以上的完小各选派1名;100人以下的完小按2:1的比例选派(即2个完小当中选派1名)。
2.选派的对象
(1)已持有“心理健康”相关资格证的;
(2)目前担任学校“心理疏导室”工作的;
(3)目前担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学科教育工作的;
(4)有“心理健康”方面研究兴趣的。
(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团队的培养
1.参加心理危机干预师学习培训
学校选派并推荐上报的人员,可优先选派参加《心理危机干预师》的学习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专业技能证书》的,培训费用可按相关要求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
2.组织县级暑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
县教育体育局将把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纳入岗位培训。培训后颁发牟定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证,做到持证上岗。
3.分批安排参加“沪滇协作”等项目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
学校推荐上报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将分批次优先安排参加“沪滇协作”等项目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
(三)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各学校要把此项教育工作全面渗透在学校教育的全过程中。在学科教学、各项教育活动、班主任工作中,都应注重对学生心理健康的教育,这是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途径。
1.多方协同形式。心理健康教育属于心育工作,只有在各学校内各部门的共同协作下才可以顺利进行,是一个长期的持续的教育工作。因这项工作在我县素质教育中处于起始阶段,各学校要利用校本研修培训的时间组织全校教师深入学习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提高对这项教育重要性的认识;采取集中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系统学习有关心理健康教育的知识,广大教师和各职能处室通过学科渗透;德育处、团队处、班主任等方式进行经常地教育工作,达到面向全体学生进行全方位教育的目的。
2.课程辅导形式。要求各中小学校要在20xx年5月底以前制定方案并按课程设置开齐开足心理健康教育课。做到有方案;有课表;有教材;有教师(主要有持有心理健康方面资格证的教师)。课程辅导要偏重于对学生心理品质的全面培养。具体内容包括智能训练、学习心理指导、情感教育、人际关系指导、自我心理修养指导等内容。
3.专题讲座形式。目的在于解决学生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例如,以年级、班为单位,定期让学生把自己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心理问题,以匿名信方式告诉辅导员。通过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归纳后,针对咨询内容举办专题讲座,给学生答疑。
4.学科渗透形式。是指所有学科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自觉地,有意识地运用心理学的理论和技术,创设积极的课堂心理气氛,激发学习动机,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另外,教师还可以通过充分挖掘教材中所包含的心理素质教育内容,并充分利用这些内容,有机渗透心理教育。例如语文教材中爱国志士和伟大人物的百折不挠,坚强不屈的事迹是对学生进行意志训练,耐挫折教育的极好材料。教学中的非智力因素培养;音乐教学中的审美教育,情感的陶冶,美术教学中丰富的想象力;体育教学中克服一个个困难、接受耐力,毅力考验等等,这些既有对学生心理知识渗透,又有意志磨炼,既有方法的引导,更有榜样的示范。所以,这样的有机渗透起到水乳交融并为学生所喜闻乐见的好效果。
(四)因地制宜开展心理咨询
心理咨询是针对少数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而进行的心理咨询、心理训练活动,它面向少数学生,立足于矫治。主要方式为:
1.个别咨询。它着眼于少数问题学生、侧重运用行为矫治和心理治疗方法达到辅导疏通心结的作用。个别咨询的程序包括学生自诉、诊断分析、调适矫治和效果反馈四个环节。方式有面谈、电话、通信等途径进行。各学校要成立心理咨询室、开通心理咨询热线、设立心理咨询信箱,配备心理咨询教师(各学校从持有心理健康教育相关资格证的教师中选取并担任)。
2.团体咨询。是指对有同类心理困扰或行为问题的学生进行辅导的一种形式。具体地说,就是在心理辅导老师的主持或参与下,小组成员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自由议论,利用团体的相互影响、启发、诱导和帮助,形成团体的共识和目标,产生良好的心理暗示效果,使学生对自己的问题有所领悟和理解,进而改进自己的态度与行为。团体咨询的人数一般在6至12人。团体咨询的具体过程一般有成立团体、团体活动,实施矫治和巩固效果四个环节。
3.电话咨询。是指利用通话方式给予学生忠告,劝慰和指导。由于通话具有隐秘性,咨询的学生基本上都能敞开自己的内心世界,寻求解决实际问题的答案。
4.书信咨询。其优点在于不受时间限制,学生可随时通过信件诉说自己的苦恼或愿望。那些不善言辞,或较为拘谨的学生常常选择这种形式。
(五)有效发挥心理健康工作室作用
根据楚教通〔20xx〕35号、牟教通〔20xx〕27号文件精神,我县成立了首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室,工作室成员主要有全县中小学校(含高中、幼儿园)持有心理健康相关资格证的教师;承担心理健康教育课的教师组成。成员涵盖全县所有中小学(含高中、幼儿园)共20人,其中6人被“楚雄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室”吸纳为成员。目前,州、县工作室研修活动正常。今年,州级工作室将把20xx年度年的首次研修活动计划在牟定开展。届时我们将发挥东道主优势,有效推进“牟定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室”工作的开展,更重要的是借此机会有效提升我县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团队的素质。从而进一步推进我县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六、评价效果
(一)我县的心理健康教育评价工作主要通过各学校先探索性建立学生自我评价体系、学校评价体系、社会家长评价体系来进行。力争把心理教育工作作为我县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来抓,成为我县教育工作的一个特色、一个亮点,为创办健康教育示范学校奠定基础。
(二)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校长责任目标考核中,让此项工作做到刚性化并有效实施。
七、相关要求
(一)请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含民办)结合学校实际,认真调研、研究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团队作用发挥实施方案,同时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并有专人负责,确保此项工作按期展开。
(二)请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含民办)于20xx年5月15日17:30时前将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团队作用发挥实施方案、工作推动情况(加盖公章并扫描)以电子版上传师训办。
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 篇3: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事关党的事业薪火相传,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学生幸福安康和社会和谐发展。加强和改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的关键措施,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重要途径,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源头性、基础性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强调要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培育理性平和的健康心态,加大心理健康问题基础性研究,做好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规范发展心理治疗、心理咨询等心理健康服务。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各自实际,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予以贯彻落实,推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面对新时代新使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还存在体制机制不顺、基层基础薄弱、力量保障不足、服务能力不够等短板和薄弱环节,地区间、学校间发展还不平衡,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人数呈上升趋势,学生心理危机事件时有发生。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迫在眉睫,必须从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战略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自觉履行好工作责任,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咬定“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以新时代“第一等的工作”,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固基础、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构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着力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服务网络,着力加强心理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学生养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协调发展,努力成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学生主体地位,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充分挖掘学生心理潜能,培养学生理性平和、积极向上心理品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帮助学生了解自我、调控自我、实现自我、超越自我,全面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水平。
遵循规律,守正创新。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心理健康教育规律,把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解决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推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机制创新、课程体系创新、服务支持体系创新,切实提升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效。
三全育人,协调联动。坚持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心理育人,充分发挥家长、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心理咨询师、辅导员、班主任等育人主体的主导作用,强化政府、社会、家庭、学校育人合力,构建集教育、咨询、预警、服务、干预、处置于一体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
分类推进,综合施策。结合不同学段特点,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分层分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满足不同学生群体心理健康服务需求,有效解决学生思想、心理和行为问题。聚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难点堵点,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增强解决学生实际心理问题综合能力。
(三)目标任务。
到20xx年,学校心理健康课程全面覆盖,学生心理健康意识明显提高,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100%,自助互助技能掌握率达到30%以上。学生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全面覆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基础设施基本达标,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热线服务、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衔接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模式全面建立,政府、学校、医疗机构、村(居)委会、社会、家庭等网格化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县(市、区)全面设立或接入心理援助热线。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配齐建强,专业人才队伍逐步壮大,志愿服务队伍覆盖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积极心理品质基本形成,心理问题发生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三、主要任务
(一)创新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体系。
1.加强课程体系建设。统一编写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材,在大中小学循序渐进、螺旋上升地开设心理健康课程。学前教育机构应遵循儿童生理、心理特点,创设活动场景,培养积极心理品质。有条件的高校、特殊教育机构可开设更具针对性的心理健康选修课和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余为配合单位,下同)
2.注重全方位教育。构建心理与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协同育人模式,开齐开足上好体育、美育、劳动课程,广泛开展文体娱乐活动和心理素质拓展活动,经常性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专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月、“5·25”大学生心理健康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在沉浸式体验中增强心理素养。(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推进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心理辅导中心建设,因地制宜推进中小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大力推动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建立区域性心理辅导中心,鼓励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校内外心理健康教育素质拓展基地。(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
4.完善预警防控体系。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定期全覆盖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全面建立“一生一策”心理成长档案,科学分析、合理应用测评结果,分类制定心理健康教育方案。普遍建立中小学学校、年级、班级、家庭四级预警网络,编写修订高校宿舍心理信息员、班级心理保健员等手册,提高高校学校、院系、班级、寝室四级预警网络运行效率。(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
5.实施网络化管理。在现有教育平台中增设学生心理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提供学生心理健康测评、档案管理与转接、异常行为预警、心理训练、在线咨询等一站式服务。建立心理健康数据安全保护、心理档案转续衔接等机制,为高一学段学校及时实施心理咨询辅导提供信息支持。(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
6.健全干预体系。健全筛查预警机制,及早实施精准干预。建立健全心理健康辅导与咨询的值班、预约、转介、重点反馈等制度,创造条件开通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网络预约专线等服务通道,做好常态化心理咨询服务。健全心理危机事件处置预案,完善学生在校发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工作预案,提升学校应急处置能力。(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
(二)落实家庭教育责任。
7.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婚姻登记机构应积极开展婚前辅导教育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婚姻登记机构开设结婚登记相关课程,引导适婚青年增强婚恋观、家庭观、责任观,力争到20xx年,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构全部设立婚姻辅导室。组织实施好《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在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等场所推动成立家长学校,定期配送心理健康和家庭教育等课程,帮助家长了解孩子成长特点和规律,掌握心理健康教育基本知识和技能,为营造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赋能。(省民政厅、省妇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文明办、团省委)
8.完善家校协同干预机制。完善家校沟通交流机制,健全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即时通讯软件等家校沟通渠道,及时沟通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对入学时就确定患有抑郁症等心理障碍的学生,学校应与家长共同商定干预方案,指导家长科学理性地开展家庭教育和心理辅导。学生在校期间出现自杀自伤、伤人毁物倾向等严重心理危机时,学校应及时协助家长送医诊治。(省妇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文明办、团省委)
(三)完善社会支持服务体系。
9.规范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建设。加强对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和评估监督,促进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整合卫生健康、教育、医疗机构、社会等力量,积极研制各学龄段心理健康状况标准,探索开发符合各学龄段特点的学生心理健康测试量表。鼓励各类心理科研机构、学术团体等发挥专业优势,为学生提供公益性心理健康服务。(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0.增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健全卫生医疗机构的支持协作机制,持续强化卫生医疗机构与教育部门和各级学校协同合作,建立定点合作关系,到20xx年,县级以上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全面建立学生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鼓励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加强对沉迷网络人际交往、游戏等网络迷恋行为学生的心理矫治工作,对留守、贫困、流动、单亲、残疾、丧亲等处境不利的学生给予重点关爱,为遭受校园欺凌和暴力、家庭暴力、情感困境等情况的学生,提供及时心理干预。(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明办、团省委)
11.建立数据监测反馈机制。建立监测数据反馈机制,加强各类网络平台监测,发现学生通过网络搜索或讨论自杀方法等信息时,应及时向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反馈,及时运用科技手段协助学校定位突然失联学生,为挽救生命做出最大努力。(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人才队伍建设。
12.配齐配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编制部门应指导所属学校在编制总量内,统筹合理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统筹解决学校编制紧缺问题。高校按师生比不低于1∶4000比例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且每所学校至少配备2名。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原则上按照师生比1∶800配备专职教师,超过800名学生的中小学校,应采取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相结合的方式配备,且配备至少1名专职教师。办学规模低于800名学生的中小学校应通过其他学校对口援助、教师定点支教等多种方式配备兼职心理健康教师,确保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面覆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机构要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县级教研机构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原则上应纳入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管理,落实好职务(职称)评聘工作。设有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机构的高校,可同时纳入相应专业队伍管理。(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3.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健全培训培养体系,对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每年开展不少于40个学时的专业系统培训,对所有辅导员、班主任每3年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整合教育系统专业力量,开发心理健康专项培训课程,全覆盖开展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全员及时发现和早期干预能力。每3年开展1次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教师推选展示活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14.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加强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等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加大应用型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适当增加招生培养指标。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设临床与咨询心理学相关专业,建设一批实践教学基地,建立实践督导体系。支持有关高校定向培养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推动医学、教育、康复、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加强心理学理论教学和实践技能培养,全面提升学生理论素养和实践技能。(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
15.组建高水平心理援助团队。联合招募医务人员、专家学者、学校教师、社会工作者等具备资质的人员,组建心理援助志愿者服务团队,设立24小时心理援助志愿服务热线,面向学生开展科普宣传、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志愿服务。逐步推行高校心理健康专业师生与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结对帮扶机制,切实增强留守儿童的心理品质。(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明办、省民政厅、省妇联、团省委)
16.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大力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基础和应用研究,推动研究成果转化应用。鼓励开展以中国传统文化、中医药为基础的心理健康相关理论和技术的实证研究,逐步形成有中国文化特色、江西地方特色的心理学理论和临床服务规范。针对学生常见的心理行为问题和危害学生健康的重点心理疾病,开展生物、心理、社会因素综合研究和心理健康问题的早期识别与干预研究,推广应用效果明确的心理干预技术和方法。(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17.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地应切实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规划,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在规划编制、政策衔接、机构设置、工作实施、评估检查、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强统筹协调,集聚资源、整合力量,共同推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努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分工负责、学校主动作为、全社会共同参与、家庭尽力尽责的工作格局。各级各类学校应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学校事业发展规划,明确牵头职能部门,定期调度协调,统筹推进落实。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整合各方资源,成立本级专业指导机构,统筹负责本地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8.强化经费保障。各地、各级各类学校应在年度预算中统筹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并加强对经费使用效益的考核,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各项工作有效开展。鼓励各种社会资源支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9.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督导考评制度,将工作成效纳入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和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内容,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评价、文明校园创建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测评等工作内容,把“软指标”变为“硬约束”。(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面引导,各级宣传、教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动漫等传播形式,广泛运用门户网站、“三微一端”等传播平台,组织创作、播出一批心理健康宣传教育精品和公益广告,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各级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应有效管理和规范心理危机事件的宣传报道,加强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舆情管控,按照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回应,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环境。
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提高教师自身心理健康水平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目标,以建立良好师生关系、创建和谐校园为重要抓手,坚持以人为本,开拓创新,努力提高我县师生的心理健康水平。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发展、预防与危机干预相结合
要立足师生的健康成长与毕生发展,培养师生的积极心理品质,预防学生成长过程中心理行为问题的发生。建立完善的心理危机的预警干预机制,减少应急和突发事件发生。对已发生的心理行为问题注意发现和解决,及时进行危机干预。
(二)坚持面向全体师生与关注特殊群体相结合
要面向全体师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对特殊师生群体要重点关注,根据不同师生的心理特点与实际需求选择恰当的辅导策略,为其提供专业的教育引导与心理咨询。
(三)坚持专职教师引领与全体教师渗透相结合
要高度重视心理健康专职教师的专业发展,不断提升心理健康教师的专业能力,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师的专业引领作用。要提高全体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
三、工作目标
健全全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条件保障,建设科学化、专业化、稳定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队伍,构建学校、家庭和社区心理健康教育网络,积极拓展心理健康教育途径,全面提升我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水平。
通过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师生的心理素质,充分开发其心理潜能,培养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为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师生提供科学有效的帮助,促进师生身心和谐可持续发展,为其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奠定基础。
四、重点任务
(一)健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
自20xx年起,全县中小学要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成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责任部门,逐步建立起以专职心理健康教师为核心,以班主任和兼职心理健康教师为骨干,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完善心理辅导的伦理规范、档案管理、值班值勤、危机干预、学生转介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学校主管领导加强行政性管理,专业心理教师负责业务性工作,协同合作,做到面向全体、全员参与、全面渗透、全程进行,让每一位学生受益。
(二)系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认真落实国家课程中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内容。统筹利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系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每班至少每两周1个课时。心理健康教育课应以活动为主,可以采用团体辅导、心理训练、问题辨析、情境设计、角色扮演、游戏辅导、心理戏剧、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防止学科化倾向。要注重引导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最大程度地预防学生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心理行为问题。
(三)加强心理辅导室建设与管理
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的要求建设心理辅导室。心理辅导室应在本校心理健康教师的专业指导下建设,可选择亲切、生动、贴近学生心理、易于学生接受的名称,按文件要求保证软硬件设施的配置,制定保密规范,保护和尊重学生隐私,严格管理、规范使用。有条件的学校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拓展功能区域,实施心理健康测评、个体心理咨询与团体辅导等职能。努力争取在20xx年全县所有中小学均应配备心理辅导室,并切实发挥其在提高全体学生心理素质、预防和解决学生心理行为问题中的作用。
(四)建立心理辅导与危机干预机制
自20xx年起,全县各中小学要“一校一案”建立心理辅导与危机干预机制。学校心理辅导室应定期为全体师生进行心理测评,并为师生建立成长信息记录,包含师生的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心理状况、测评结果、辅导记录等,并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保存。心理健康专职、兼职教师应根据师生信息记录,有针对性地利用个体心理辅导与咨询、团体心理辅导等干预手段,减少师生心理问题的发生。学校要明确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流程,心理健康教师要树立危机干预意识,及时发现危机事件,快速启动心理危机紧急预案,并及时告知学生、班主任、家长及相关负责人,预防自伤、他伤等极端事件发生。学校心理辅导室应与相关心理诊治部门建立畅通、快速的转介渠道,对个别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师生,或发现其它需要转介的情况,能够识别并及时转介到相关心理诊治部门。应详实记录转介过程,并建立跟踪反馈制度。
(五)建设专业化心理健康教师队伍
要深刻认识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业性,确保心理健康教师具备心理辅导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自20xx年起,新聘用的心理健康专职教师原则上应持有心理健康教师资格证,其中中学心理健康专职教师须具备心理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0xx年起全县所有中小学应配备至少一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到20xx年,力争全县所有学生规模1000人以上的中小学校配备专职教师的比例达到50%;到20xx年,力争全县所有学生规模1000人以上的中小学校均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心理健康教师。
(六)全员全程渗透心理健康教育
中小学全体教师都应自觉地在学科教学中遵循心理发展基本规律,将适合学生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有机渗透到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要注重发挥教师人格魅力和为人师表的作用,建立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的师生关系。要在常规教学中有意识地运用心理学相关理论、方法和技术,将学科知识的传播与心理品质的培养有机结合。班主任要在班会课和班级日常管理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在学生教育中运用心理学知识,并最终达到具备主持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课的能力。要将心理健康教育与班团队活动、校园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有机结合,充分利用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多种途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七)营造教师心理健康的良好环境
各学校要关心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xx〕54号)和《广西小学教师减负清单》要求,为教师安心、静心、舒心从教创造良好环境,切实减轻教师的心理压力。把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教师教育和专业发展的重要方面,帮助教师学会自我心理调适,增强压力应对能力,防止教师将个人不良情绪带入学校和课堂。
(八)家校协同共促学生心理健康
学校要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家校活动及家校网络互动平台等渠道,指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孩子心理发展的特点、规律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家校合作共同解决孩子发展过程中的心理行为问题。引导家长注重自身良好心理素质的养成,加强亲子沟通,自觉构建积极、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从20xx年起,每个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面向全体家长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或专题讲座,定期提供心理健康教育相关资料,并鼓励和引导家长学习。
(九)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
面向全县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特色学校应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以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心理健康活动月、心理剧汇演等形式,激励和推动本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应充分发挥先进典范的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定期组织地区或学校间的工作经验交流与课程研讨,推动全县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发展。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和管理组织机构,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和负责人,制定规章制度,加强区域间交流学习,支持和指导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探索建立学校与社区的心理健康服务合作机制,提升区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二)落实经费保障
学校要统筹公用经费资金,保障心理健康教育的日常开支,着重保证心理辅导室的建设、专职及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和班主任培训以及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活动的费用,保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三)重视师资培训
从20xx年起,将心理健康教师培训纳入县级教师培训计划。20xx年力争全县所有心理健康专职教师接受过至少一次县级以上培训;兼职教师接受过至少一次市级以上培训;所有班主任接受过至少一次校级以上培训。各单位要在中小学校长、班主任和其他学科教师等各类培训中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把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教师教育和专业发展的重要方面。
(四)保障教师待遇
逐步健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职务评聘办法,制订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评价标准,落实好心理健康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其编制从学校总编制中统筹解决。专职、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活动和心理辅导要计入工作量。将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列入德育学科带头人和名师评选系列,心理健康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
(五)完善奖惩制度
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学校及个人分别给予颁发“先进组织单位”和“优秀心理辅导员”,对未按要求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学校给予通报、督促整改和复查。
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 篇5:
一、总体目标
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强化政策条件保障,建强专职教师队伍,健全学校心理辅导机构,织密家校社共育网络,提升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水平,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可持续发展,为全市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奠定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
1.强化顶层设计。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落实“健康安康2030”行动纲要,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教育、卫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细化配套措施,加强统筹推进,整体提升区域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2.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健全辖区内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明确牵头领导,落实专门人员,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履行齐抓共管职责,完善政策保障措施,全力支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力有效开展。
3.完善学校落实机制。各学校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将心理健康教育始终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明确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责任部门,加快建立以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核心,班主任和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骨干,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家庭家长协同共育的心理健康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要重点加强心理辅导室和家长学校建设,不断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水平。
(二)加强心理健康师资队伍建设
1.配齐配足教师。各县(市、区)要制定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补充年度计划,调整优化中小学校岗位设置,配齐配足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到2022年底,所有中小学(含教学点)应配备至少1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力争到2024年底,全市所有学生规模1000人以上的中小学校或有200名以上寄宿学生的寄宿制学校,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自2023年起,新招录的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应持有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或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证。
2.加强培养培训。要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市县两级教师培训计划,作为班主任及各学科教师岗前培训、业务进修、日常研修的必修内容,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和骨干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专兼职教师的心理健康知识教学、咨询辅导、危机干预和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到2024年,全市实现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全覆盖,专、兼职教师培训学时分别达到30和12学时要求。
3.保障教师权益。人社、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在教师职称评审中,按照申报人数对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单独设置评审组,对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予以倾斜。各学校要将兼职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入工作量,保证专职心理健康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
(三)深化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
1.系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校本或地方课程,列入课表,保证每班每两周不少于1课时,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课或心理讲座,引导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心理健康教育课应以互动和体验活动为主,避免将其作为心理学知识的普及和心理学理论的教育,防止学科化医学化倾向。
2.全员全程渗透心理健康教育。要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构建和谐民主的师生关系。将学科知识的传播与心理品质的培养有机结合,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组织作用,结合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生命教育、挫折教育,吸引学生参加各种健康向上的班团队活动、校园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珍惜生命、热爱生活,做到自尊自信、理性平和。
3.注重开展心理健康教学研究。市县两级教研机构要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专项课题,可借助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家、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学术团体等专业优势和智库功能,广泛开展体系化研究,定期组织开展经验交流与专题研讨,评选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课题应用案例成果,推动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化发展。
4.发挥第三方机构专业指导作用。市场监管、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社会心理咨询服务机构的准入管理,人社部门要强化对心理咨询服务人员的从业资格审查管理,教育部门要遴选确定适合中小学生心理特点的社会心理咨询服务机构,为学生和家长提供规范化、专业化服务。社会心理咨询服务机构和相关公益组织进入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相关活动,要严格执行国省市有关“活动进校园”规定,须经属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实行。严禁学校擅自引入社会心理咨询服务机构或相关公益组织,严格杜绝以心理咨询服务为名向学生或家长推销图书、保健品、心理健康课程等商业服务。
(四)抓好心理辅导与危机干预
1.规范心理辅导管理。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县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统筹项目资金加快学校心理辅导室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确保2022年内全市心理辅导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学校心理辅导室要保证每日常态开放,小规模学校要确保每日开放时间不少于1小时,充分利用校内课后服务时间,适当延长开放时间,为中小学生提供优质的心理健康服务。各镇(办)中心学校的心理辅导服务要覆盖镇(办)所有教学点学生。组织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各县(市、区)每年应创建市级以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3所以上。
2.切实强化日常预防。建立完善“学校—年级—班级—宿舍(个人)”四级预警网络,健全动静态结合的心理危机筛查制度,加强春季、入学季、考试季、毕业季等时间节点学生心理健康常态化排查。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应由学校心理辅导室定期开展心理测评,建立“一生一策”心理成长档案并做好全程保密,严禁给学生“贴标签”。
3.精准做好危机干预。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各学校制定心理危机紧急处置预案,完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流程。各学校要强化危机干预意识,及时发现危机事件并做好应急处理,对发现有厌世情绪、自杀企图或有自残自杀行为等情况的,应立即采取措施,组织实施干预。对疑似有精神障碍或情绪、行为异常的学生,第一时间通报家长,及时会商研判,指导家长和学生寻求专业医疗帮助。加强重大疫情、重大灾害等特殊时期受影响学生的应急心理援助,有效开展心理抚慰、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4.积极推进医教协作。卫健部门要合理规划布局区域内精神卫生医疗资源,加快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等开设精神(心理)科,加强精神病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联片包抓辖区学校卫生责任制度,推动构建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与精神疾病诊治、患者管理、康复服务一体化工作机制;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对学校的支持协作机制,为中小学生提供及时高效转介服务。对已发现的有重大心理安全隐患并已超出学校工作或能力范围的学生,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下,各学校要积极与家长沟通,指导家长及时转介到综合医院的专科或专科医院进行诊断治疗,并建立跟踪反馈制度。人社、教育部门要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按标准为学校卫生室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研究完善学校专职医务(保健)人员专技职称晋升机制。
5.妥善处置极端事件。针对因心理健康问题引发的校内极端事件,各校要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第一时间联系学生家长,并在当地教育、公安、卫健等部门指导下核实情况、及时处理,做好事后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对利用网络进行恶意炒作者,网信、公安等部门要快速介入,合力做好应对。
6.加强教师心理健康工作。要把教师心理健康作为教师管理工作的重要方面,定期开展教师心理健康监测评估,帮助教师学会自我心理调适,增强压力应对能力。要关心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要求,为教师安心、静心、舒心从教创造良好环境。
(五)构筑多元协作育人模式
1.深化家庭教育服务。各级各部门要推动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各级妇联要组织开展各类家庭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机构,遴选组建家庭教育专兼职队伍,开展家庭教育讲座、咨询指导服务,引导家长端正教育观念,培育良好家风,关注自身和子女心理健康,依法履行监护责任,培养子女健康人格和良好行为习惯。
2.提升家校共育水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全面加强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引导家长加强亲情关爱,改进教育方法,促进家校共育。各学校家长学校每年对家长开展至少1次心理健康知识培训,提高家长预防、识别子女心理行为问题的能力。
3.整合社会公共资源。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加强协调联动,完善各项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大力净化社会环境,全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贫困、留守、流动、残疾和遭遇家暴、校园欺凌、丧亲等处境不利学生提供及时的心理关爱和创伤干预。学校、村(居)委会、妇联、共青团等机构和组织要密切关注儿童青少年成长环境,建立完善教师或家长暴力行为、学生欺凌行为、儿童青少年受虐待问题的举报渠道,发现相关问题或可疑情况时,及时采取措施,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注重保护儿童青少年隐私。民政、妇联、共青团等部门要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儿童之家、青年之家、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等活动阵地,整合社会资源,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民政、文明委、卫健、共青团等部门要发挥协调职能,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心理咨询室、社会工作站等搭建社区心理服务平台,支持引导精神心理卫生专家、心理援助志愿者等专业力量,面向社区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安康市综治中心心理咨询服务“安心在线”要对工作人员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知识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服务水平,并向儿童青少年及家长广泛宣传热线号码,鼓励其有需要时拨打求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政府职责,发挥部门职能,建立并完善定期调度与年度考核工作机制,细化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实施路径和步骤,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二)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管理的督查考核问责机制,将其作为学校德育工作和“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创建重要指标,纳入各中小学教育督导、办学质量年终评定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市教体局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加大对各县(市、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推进情况督导检查力度,对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严重不达标、学校心理辅导机构建设进展缓慢、心理健康教育开展不力、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问题频出的县区和学校进行通报,对主管领导进行约谈。
(三)注重宣传引导。通过各种媒体和方式加强心理健康知识宣传,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全方位提高学生、教师、家长及普通人群的心理健康素养,引导全民增强心理健康意识,推动全社会关心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构建家庭、学校、政府、社会、学生“五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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