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风乡人民政府关于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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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风乡人民政府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制度措施,确保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到位。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大风乡人民政府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大风乡人民政府关于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委会、乡属各单位: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仪陇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仪安委〔201x〕2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大风乡201x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促进各村、乡属各单位及全乡人民群众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意识的普遍增强,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x年12月31日

三、检查范围

(一)覆盖范围。全乡所有区域,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

(二)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食品药品、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

(三)重点区域。突出检查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的行业、突出检查学校、医院、超市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突出检查人口密集型企业和住宿地,突出检查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各村(社区)、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针对各行业安全生产的特点,突出重点,加强监管。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乡交管办要加强对客、货运输车辆及乘驾人员的安全管理,严肃查处运输工具带"病"营运,严查禁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坚决取缔各类非法营运工具。要加大路查力度,突出抓好农村(居)道路及各主要交通干道的安全监管,加大对超载、超限、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各种违章、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制止和惩处各类交通违章、违法行为,严防发生重特大事故。

2、加强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安办要认真抓好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以防范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为重点,加强安全监管。对遇湿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有害气体的原料和产品,要采取严格的防水、防潮措施,严防发生各类爆炸、泄漏、中毒等重特大事故。要加强对民爆器材、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销售、运输民爆器材、烟花爆竹行为。

3、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乡相关单位要开展联合检查,要重点检查农村危房改造建筑施工单位安全制度落实,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坚决责令停工整顿。

4、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乡计卫中心、乡食安办、文化站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内餐饮娱乐场所、校园周边及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检查,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认真做好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5、加强地质灾害的安全监管。各村(居)、乡国土所要加强对地质灾害多发地区的安全监管和巡查,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避险方案,警惕突发性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此外,乡供电所要加强对辖区内供电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各类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各单位一定要提高认识,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这次大检查、大整顿当作当前安全生产的第一要务,当作消除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认真抓早、抓紧、抓细、抓实、抓好。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召开专题会议,周密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组织、带头实施。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与"打非治违"等工作的开展有机结合起来,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把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切实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高危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尤其要突出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建筑施工、学校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全面、扎实地开展好排查、排除治理工作。

(三)周密部署,全面推进。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立即制定具体方案,细化检查内容、要求和责任,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要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实行"编号登记、限期整改、专人负责、复查销号"制度,不能及时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措施、人员、资金和期限;严重危及作业人员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进行整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及时报告,及时曝光,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全覆盖、零容忍"。

(四)立足实际,完善预案。各行业(领域),各企业要结合本行业安全生产实际,进一步完善本行业本企业的专业应急预案,重点抓好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险情防范等方面的工作,出现险情立即启动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严厉查处,追究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责任追究。对专项行动组织不力、检查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不讲情面、不打折扣,加大执法力度,从严依法处理,坚决做到"严执法、零容忍";该停产整顿的,停产整顿;该关闭的,坚决申请关闭;对于相关责任人,要依法进行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六)强化沟通,畅通信息。乡属各单位要结合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自即日起,由各组组长带队,再进行一次检查,并对前期排查出的隐患落实整改,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在各村(社区)、单位自查的基础上,乡人民政府将组成督促检查组,对各村(社区)、单位及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七)、健全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加强汛期值班工作。各村(社区)、单位要建立汛期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测和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落实有效的应对措施,有效防止直接或间接引发事故。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加强汛期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安全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并要及时、如实按程序向乡安委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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