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行动具体实施方案
开展乡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行动,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确保问题及时发现与有效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XX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顺利迎接全国两会及建党100周年,继续推进我乡"市级无信访积案乡镇"的创建,进一步主动担当作为,营造"小事不出格,急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良好信访生态,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开展为期3个月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建统领基层治理,以打造"四省边际社会治理现代化先行市"为契机,紧密结合当前深化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全面集中排查为抓手,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乡党委书记XX、乡长VV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XX任副组长,其余乡领导班子任成员的XX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任办公室主任,XX为联络员,XXXXXX\XX......为办公室成员。各村相应成立以村支部书记为组长,村两委、网格员为成员的攻坚小组。同时成立以乡党委书记XX任组长,乡长徐芳任常务副组长,乡党委副书记XX任副组长,其余乡领导班子任成员的XX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置组,XX任组长,各村组团联村成员、各村支部书记、网格一长三员为组员,在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在重点敏感时间节点,如遇突发情况相关应急处置组成员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
三、实施步骤
攻坚行动从3月1日开始,至6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3月10日)
各村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并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及时召开动员大会,按要求成立攻坚行动工作组,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形成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的强大合力。
(二)排查化解阶段(3月11日-3月31日)
各村要根据"村不漏格、格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以格为单元,以村为单位,全方位、拉网式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将本村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全部排查清楚,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必须认真梳理归类,登记造册要详实,分析研判要有记录,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各村要逐一分析研判,制定相应的化解方案,层层落实包案化解责任。对于当场能够解决的,要立即解决;对于不能当场解决的,要创造条件加快解决。各村要安排专员对每件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从排查、分析研判、每次调处、最后化解成功与否的各个环节,都要有相关的声、图、文详实记录,最终形成一案一册的化解档案。
(三)集中攻坚阶段(4月1日-5月31日)
对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以及历史遗留积案,各村在调处过程中,要善于发散思维,因案施策;要善于创新形式,因地制宜;要善于借势借力,因势利导。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多角度多维度深入剖析案情,实行"一案一策",始终围绕成功化解这一根本目标,集中"四力"(人力、物力、精力、财力)加大化解力度。对于诉求不合理的,要做好政策宣讲和思想教育疏导工作,如遇不听劝阻存在过激甚至违法行为的,要按照"扫黑除恶"和"树正打歪"相关要求,坚决予以打击。
(四)总结提升阶段(6月1日-6月20日)
各村要及时总结"百日攻坚"行动经验,提炼好的调处方法,同时进一步加强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不断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水平,真正为全乡经济社会平稳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提高站位。
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百日攻坚"行动的重要意义,各村主职要真抓、敢抓、善抓,严防矛盾上交、问题上行、风险外溢。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各村要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按照乡党委的决策部署,明确责任人,做深做细做优"百日攻坚"行动在各个时间节点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分析研究,精心组织,确保此次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三)把握节点,稳步推进。
各村要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行动开展,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相关资料。3月15日前上报矛盾纠纷排查表,6月20日前上报行动总结。矛盾纠纷调处成功以后,3个工作日内上报相关一案一册台账资料。
(四)挂图作战,动态销号。
各村在排查完成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以后,要实行包案化解,限期调处;在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过程中,要开展挂图作战,动态销号。
(五)加强考核,严格奖惩。
各村凡在"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发生的矛盾纠纷自行化解的,按要求将化解协议书等材料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作为考核加分、通报表扬的依据。如在攻坚行动期间发生到乡及以上信访并且未经村级调解的,每件扣10分,作通报批评处理;如发生赴省进京信访的,全年信访工作考核作"一票否决"处理,并追究相关联户党员、一长三员、责任干部的责任。同时,乡督考办每周对各村排查化解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原则上每村每周需上报一件调处成功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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