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护学岗具体实施方案【精彩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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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护学岗通过设立专职人员,负责学生上下学安全,组织交通疏导,确保校园周边秩序,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营造良好校园环境。下面由阿拉网友分享的“小学护学岗具体实施方案”范文,供您写作参考,希望您喜欢。

小学护学岗具体实施方案

小学护学岗实施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推进家校共同体建设,切实加强文明创建,建立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促进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学校特组建“家长志愿者护学岗”,发挥家长的力量,参与创建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让学校、社会、家庭、学生成为校园安全共同体,组成一张牢不可破的安全防护网,共同为所有家庭的幸福保驾护航。

二、领导小组:

组 长:王文杰

副组长:罗道鸥

组员:杨安会、张芳洁、刘叶、董月明、于梦林及各班家长志愿者

三、工作时间:

早晨:7:00-8:00

下午:三---六年级17:30-18:00 一二年级:18:00-18:30

四、工作职责:

1、家长志愿者要根据学校的值班安排,按时到岗值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维持好校门口区域秩序。

2、家长志愿者值班时,必须佩戴专用“家长志愿者”标志(在学校门卫领取),由安排表中第一位家长代表在值班记录中记载当天值岗情况。

3、家长志愿者值班时要根据值日教师的安排,分区域站,指挥家长们到指定位置有序停车,提醒学生下车时注意安全。

4、家长志愿者要随时关注学校周边环境秩序,防止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并上报学校值日教师。

5、家长志愿者值班时待人要态度和蔼,询问时要注意文明礼貌和工作方法,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冲突。

6、家长志愿者要认真对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有效维护好校门口的秩序。

7、孩子走完后,家长护学岗方可离岗,一天结束后,把工作牌给班主任或副班老师。

8、如有身体不适或疾病的家长,不能胜任家长护学岗工作的,应及时与班主任沟通,班主任教师统一安排,坚决不能空岗。(不要年龄大的爷奶代替)此项工作从9月13日开始执行,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副班老师为第二责任人,我校会对家长护学岗进行不定期检查,未按要求做的`进行通报批评,每学期评选一次“模范护学岗”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各班主任每学期初要提前与家长联系,做好家长工作,提前安排好志愿者家长参加护学岗工作,保证每天每个时间段有1位家长在岗。

2、各班主任提前将护学岗工作要求及安排告知家长,并提醒家长执勤时的相关职责。

3、各班主任每天要到学校大门巡视一次,保证家长准时到场工作。每学期的家长护校工作结束后,班主任要及时将“优秀家长志愿者”证书颁发给家长。

各位家长,孩子的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社会的稳定,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为孩子们的安全保驾护航。望每位家长当好学生的第一位老师,言传身教,率先垂范,树好自身形象,担起自己责任,真正为孩子撑起一片安全的天空。

小学护学岗实施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推进家校共同体建设,切实加强文明创建,建立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促进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学校特组建“家长志愿者护学岗”,发挥家长的力量,参与创建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让学校、社会、家庭、学生成为校园安全共同体,组成一张牢不可破的安全防护网,共同为所有家庭的幸福保驾护航。

二、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工作时间:

早晨:7:00—8:00

下午:15:10—16:30

四、工作职责:

1、家长志愿者要根据学校的值班安排,按时到岗值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维持好校门口区域秩序。

2、家长志愿者值班时,必须佩戴专用“家长志愿者”标志(在学校门卫领取),由安排表中第一位家长代表在值班记录中记载当天值岗情况。

3、家长志愿者值班时要根据值日教师的`安排,分区域站,指挥家长们到指定位置有序停车,提醒学生下车时注意安全。

4、家长志愿者要随时关注学校周边环境秩序,防止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并上报学校值日教师。

5、家长志愿者值班时待人要态度和蔼,询问时要注意文明礼貌和工作方法,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冲突。

6、家长志愿者要认真对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有效维护好校门口的秩序。

五、工作要求:

1、各班主任每学期初要提前与家长联系,做好家长工作,提前安排好志愿者家长参加护学岗工作,保证每天每个时间段有3位家长在岗。

2、各班主任提前将护学岗工作要求及安排告知家长,并提醒家长执勤时的相关职责。

3、各班主任每天要到学校大门巡视一次,保证家长准时到场工作。

4、一周的家长护校工作结束后,班主任要及时将“优秀家长志愿者”证书颁发给家长。

六、“家长护学岗”具体人员安排表见附件1

小学护学岗实施方案 篇3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建设,实现城市、城镇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设置率达100%,校园周边良好治安、交通环境,提高防范各类涉校涉师生案(事)件发生的能力,保障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师生上、放学期间的身生安全。

二、科学合理规范设置“护学岗”

1. 设置原则。各校要综合考虑全校师生数量,地理位置、周边交通治安情况,结合上、放学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在校门口或周边交通复杂路段设置“护学岗”。

2. 人员组成。各校可根据实际,采取“警+N”或者“N”模式。“警”为属地公安机关民警或协(辅)警,“N”为学校保卫干部、保安员、教职员工和学生家长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

3. 上岗时间。根据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上、放学时间而定,原则上提早15分钟上岗,延后15分钟撤岗。

三、“护学岗”人员职责

1. 根据实际情况,在中小学幼儿园上、放学前15分钟携带防护装备到岗到位、定点执勤,维护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环境,确保不发生交通拥堵和学生上学、放学安全。

2. 密切注视“护学岗”周边环境,注意发现可疑人员、车辆和物品,边报告边处置,把影响降到最低。加强校园门口及周边交通秩序,劝导各类交通行为。

3. 落实值守制度,加强放学高峰时段的值守,“护学岗”执勤人员持械站立值守制度,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四、工作要求

1. 提高政治站位。各校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的'思想,深刻认识维护学校安全、学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落实学校“护学岗”安全工作职责,把学校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2. 强化组织领导。各校要充分认识校园“护学岗”建设的重要意义,迅速行动,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分解任务,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制度,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同时相应建立“护学岗”工作协调机制,增强“护学岗”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联动、形成合势,营造参与校园安全、呵护校园安全、共筑校园安全的浓厚氛围。

3. 聚力护学助学。各校要明确工作职责,在现有学校“护学岗”的基础上按照《2019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力争在本学年内完成全区城镇“护学岗”设置率达100%的工作任务。积极探索中小学幼儿园在公检法司等部门工作的家长参与“护学岗”建设,力争出亮点、创品牌。

小学护学岗实施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和学习稳定,促进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杭州市西兴实验小学决定成立“爱心家长志愿者护学岗”,充分发挥家长力量,加强学生上下学管理,真正实现“家校携手,用爱护航”的护学护校目标。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人防”体系建设为重点,采取“家长志愿者”形式深入发动社会力量,努力做好学生上下学时间以及该路段的守护工作。“多一双眼睛,多一份力量”,加强群防建设,确保学校“有人看、有人巡、有人防”,以“辛苦一天,安心一年”为指导思想,创新新时期家校合作的新模式,通过家长志愿者护学岗工作,为孩子们上下学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环境,达到保障校园安全有序的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为弘扬志愿者服务精神,结合因学生上下学而造成的校门口拥堵的实际情况,成立爱心家长志愿者护学岗。协助维护交通秩序,疏导接送学生的车辆,负责安全巡逻等工作,切实改善校门口交通拥堵状况,为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周边环境。

三、组织领导

1、成立爱心家长志愿者护学岗工作小组,负责家长志愿者工作的.指导、支持和联系等内容。

2、成立以学校领导、爱心家长志愿者为主要成员的实施小组,负责研究家长志愿者护学岗的具体实施、改进和完善工作。

四、具体实施

1、环境营造

建立杭州市西兴实验小学“爱心家长志愿者护学岗”工作室,支持家长志愿者工作的顺利开展。设计志愿者工作标徽、口号、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确保家长志愿者工作顺利开展。

2、人员招募

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家长志愿者的招募工作。以自愿为原则,建立志愿者队伍。明确家长志愿者章程,完成家长志愿者的学年度注册。

3、建章立制

建立杭州市西兴实验小学《爱心家长志愿者护学岗工作方案》、《爱心家长志愿者护学岗招募计划》、《爱心家长志愿者护学岗岗位职责》等相关制度,保证这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4、细抓落实

学校及德育处具体做好志愿者的招募发动和实施工作;学校后勤部门做好工作室的创立和值班器械的配备工作;志愿者负责人做好志愿者的工作编排和实施工作;家长志愿者要做好签到和按时到岗、离岗值班记录工作;领导小组要经常性地研究工作,并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和辖区单位的支持和帮助。

5、表彰奖励

学校根据爱心家长志愿者的岗位值班情况,评选出优秀家长志愿者、优秀志愿者团队,在学校重大活动上进行隆重表彰与奖励。

小学护学岗实施方案 篇5

为切实维护我镇校园及其周边治安、交通安全,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人身安全。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在全镇范围内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建设,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设立护学岗,落实相关精神、教师在学生上、放学时段和校园周边重要路段的承担安全保卫责任,进一步整肃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改善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有效防止涉校涉生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学生的安全。

二、单位包保

1、由镇派出所、交管所、市场监管所、各行政村干部和学校教师及学生家长对辖区内的中心学校、中心幼儿园、新圩小学、大苑小学、李井小学、田拐小学、栋梁中学,回民小学,沿岗幼儿园,胡庄幼儿园,卢塔幼儿园,新圩幼儿园,李井幼儿园,中小学及幼儿园进行包保;

2、抽调乡直有关站所与中小学幼儿园所在的行政村对其他中小学落实包保。

三、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内部协调机制,护学岗人员由镇班子成员、公安民警、辅警、镇直部门相关单位、行政村、校园保安、值班教师等群防群治力量组成,组织指导学校护学岗值班人员开展护学工作,优化勤务模式,统筹警力安排,保障“护学岗”所需警力、警车、装备等。

2、值班人员要做到“九统一”,即服装统一、值班时间统一、值班位置统一、安保器材统一、服装存放统一、“护学岗”标识统一、工作规范统一、职责制度统一、联防联控办公场所固定统一。

3、护学岗应当在早、晚上学、放学到岗到位,值班时间(早:7:00—8:10;晚:16:00—17:50),对校园周边主要交通路道上违规停放的车辆、占道经营的小商小贩进行清理,清理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疏导和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学生出入学校的安全。

4、在学校大门口50米范围内开展巡查守护,注意发现可疑人员、物品和车辆等,快速妥善处置各类涉校涉生突发案事件。及时接受报警和求助,依法处置校园门口及周边发生的警情和案件,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5、会同学校加强进出人员、车辆管理,严禁上、放学时段社会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加强上放学高峰时段门卫值守,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准入制度,疏导和维护交通秩序、学生学长接送车辆定点摆放,防止社会闲杂人员混入校内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6、加强与学校的沟通联系,指导督促学校严格执行上、放学时段护学制度,组织学校保卫干部、保安员、教职员工以及家长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参与“护学岗”工作,组织开展“护学岗”人员业务培训。

7、每月组织学校和学生开展一次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

8、落实属地公安机关交办的'护学期间涉校安保任务。

9、处置危及师生安全的其它安全隐患。

四、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

由镇党委政府牵头,乡派出所、中心学校负责人结合辖区内中小学实际情况,制定初步工作方案,并召开各中小学校长会议,各中小学发挥学校主体作用,宣传好护学岗工作意义,筹建学校、家长护学岗队伍;

2、工作实施阶段

由镇党委政府组织召开包保单位对接工作会议,落实单位包保责任,并由包保单位与中小学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护学岗值班表,并按照护学岗工作职责开展护学岗工作。

3、巩固提升阶段

包保单位进一步落实好护学岗工作职责,各学校要充分组织好学生家长,从家长中招募护学岗志愿者,不断扩大学校护学岗工作队伍,同时对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提升。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在学校周边重要路段、上下学时段设立执勤“护学岗”是学校进一步深化校园安全客观要求,各单位、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护学岗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谋划部署,稳步扎实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加强协作,实现联动防控要结合学校周边实际情况,确定护学岗设置的区域和路段,明确护学岗人员职责分工,落实对各区域开展巡逻防控的责任,形成相互配合、整体联动、快速反应机制,最大限度发挥整体效能。

3、及时汇总信息,并及时上报情况。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上报在护学岗建设中的先进做法和工作成效,不断总结和推广经验,将便民利民举措真正抓好落实。

小学护学岗实施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强化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周边环境秩序,完善“爱心护学岗”工作机制,营造良好学习环境,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全区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爱心护学岗”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123456”发展思路,以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为目标,充分发挥城市管理优势,持续开展“爱心护学岗”工作,努力为广大师生营造安静有序、健康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周边环境。

二、“爱心护学岗”职责

执勤城管队员根据学校、公办幼儿园实际情况,在上学、放学期间装备整齐,到岗到位,对校园周边区域及路段开展巡查,清理校园周边环境,确保学生出入有序。

三、“爱心护学岗”设立标准

(一)设置范围。“爱心护学岗”应设在全区中小学、公办幼儿园主要进出口,并有不少于2名城管队员进行护学。其中城区重点路段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由街道城管中队直属分队进行护学,其他城区中小学、公办幼儿园由各社区分队安排队员进行护学,农村教学点及位置偏僻的中小学、公办幼儿园由属地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指导各学校、公办幼儿园开展护学工作。

(二)护学时间。“爱心护学岗”执勤时间为中小学公办幼儿园上学、放学时间段,不少于30分钟,具体时间由辖区中队与学校商定后公示。

(三)人员组成。“爱心护学岗”负责人由街道城管中队直属分队或社区分队负责人担任,加强与学校、交警等单位沟通,老师、家长等人员参与护学时应佩戴“爱心护学岗”执勤红袖标,各方密切合作,共同维护校园周边秩序。

(四)样式标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设计“爱心护学岗”样式,各镇街道城管中队负责制作安装。标识牌应安装于设置“爱心护学岗”的校园门口显著位置,确保标识醒目、规范。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镇街(经开区)城管中队要将“爱心护学岗”建设纳入日常工作,成立工作机构,进一步健全组织架构,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加强责任落实,增加工作活力。建立健全“爱心护学岗”工作台帐,完善日常巡查机制,在上学、放学前30分钟装备整齐,到岗到位,全程执勤,开展日常执勤和疏导维护市容秩序,并在“爱心护学岗”登记本做好记录和签名。

(三)加强督导检查,激发工作动力。对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和督导,通过明察与暗访、抽查与全覆盖、现场督察与视频巡查等方式进行,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到位等情况,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四)加强常态管理,展现工作魅力。建立健全“爱心护学岗”长效机制,将“爱心护学岗”工作纳入全区城镇管理考核,年终成绩折算计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

小学护学岗实施方案 篇7

为进一步推行我校安全建设,保护学生上放学安全,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在上下学时段设立执勤护学岗,切实维护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秩序。

一、组织领导

以学校校长为组长护学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校安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佳老师担任,成员由门卫、值日教师、值班人员、班主任组成。具体负责护学岗建设的组织实施,制定工作方案,推进护学岗建设,确保此项便民利民措施取得实际成效。

二、目标任务

通过设立执勤护学岗,落实相关警种、部门在学生上、放学时段和校园周边重要路段的安全保卫责任,进一步整肃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改善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有效防止涉校涉生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学生的'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护学岗人员组成

护学岗参勤人员由学校保卫人员、校园保安、值班教师、群防群治力量组成。派出所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校警

(二)护学岗职责任务

1、护学岗应当根据所在学校、幼儿园实际情况,在早、中、晚上学、放学前30分钟装备整齐,到岗到位,清理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疏导和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学生出入学校的安全。设立的护学岗人员应在校门宣传窗口予以公示,非制式着装人员在护学执勤时应佩戴“护学岗执勤”袖标或袖笼。

2、保安人员加强上放学高峰时段门卫值守,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准入制度,防止社会闲杂人员混入校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对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区域以及学生儿童上学、放学途经主要路段进行巡逻盘查,及时发现和化解安全隐患,消除影响学生儿童安全的危险因素。

4、对校园周边主要交通路道上违规停放的车辆、占道经营的小商小贩进行清理,确保道路交通畅通。

5、监督学校落实校车“五不出校制度”(校车车况不良不出校、校车超员不出校、驾驶人资质不合格不出校、校车证件不齐不出校、照管教师未到位不出校),全力确保校车出行安全。

6、每月组织学校、幼儿园开展一次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儿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

(三)相关部门、警种职责

1、派出所在设定的范围内落实护学岗执勤力量,并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确保各项职责任务落到实处。

2、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加大交通指挥管理力度,健全完善交通标志、人行横道等交通安全设施。

3、积极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人员排查管控、情报信息搜集掌握等工作,并加强对校园周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特种行业、等场所的常态管理。

4、针对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或集中整治;要协调县综治、教育行政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发挥群防群治优势,全力做好校园周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派出所要策动乡镇、街道综治部门整合基层社会管理力量,对校园周边复杂区域和学生上放学重要路段开展联巡联防,形成对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秩序齐抓共管的合力。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在上下学时段设立执勤“护学岗”是学校进一步深化校园警务客观要求,要充分认识护学岗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谋划部署,稳步扎实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实现联动防控。

要结合学校周边实际情况,确定护学岗设置的区域和路段,明确护学岗人员职责分工,落实对各区域开展巡逻防控的责任,形成相互配合、整体联动、快速反应机制,最大限度发挥整体效能。

(三)灵通信息,及时上报情况。

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上报在护学岗建设中的先进做法和工作成效,不断总结和推广经验,将便民利民举措真正抓好落实。

小学护学岗实施方案 篇8

为切实维护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保障广大学生、儿童人身安全,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工作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设立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进一步整治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打造校园周边良好的治安、交通环境,有效防止各类涉校涉生案事件的发生,全力确保全区中小学生、儿童在上学入园、放学离园时段的人身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各辖区派出所要综合考虑本辖区中小学、幼儿园的数量、地理位置、周边治安交通状况以及警力数量等实际,结合高峰勤务,在上学入园、放学离园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科学合理设置“护学岗”。设置地点原则上在中小学、幼儿园门口两侧50米。

(二)人员组成。重点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采取“警+N”模式;其他中小学、幼儿园采取“N”模式。“警”为巡警、交警、派出所等民警或辅警。“N”为学校教职工、保安员及学生家长、志愿者等社会力量。要统筹安排,最大限度创造性开展工作。

(三)时间安排。上学入园、放学离园时段。各中小学、幼儿园上学入园、放学离园时间段不同,属地派出所要与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沟通,合理确定“护学岗”时间。

三、职责任务

1.辖区派出所根据不同学校上下学实际时间,在中小学、幼儿园上学入园、放学离园前15分钟配齐装备、到岗到位、定点执勤。执勤民警上岗后认真巡查学校周边治安环境,确保中小学生、儿童出入校园安全,防止受到不法侵害。

2.交警大队要加强校园门口及周边交通秩序管理,优化完善学校门口及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有条件的`校门口设立“接送港湾”“即走即停”等临时通道和临时停车位,同时要确保交通有序、畅通。

3.巡特警大队要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范,科学安排巡逻查控勤务,针对上下学等重点时段、主要途经路段,提高巡逻密度和频次,及时发现、处置各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

4.视频大队要侧重落实学生上下学时段对各学校、幼儿园视频巡查,及时发现可疑人员,提前预警防范,及时有效处置落实“护学岗”执勤力量,确保各项职责任务落到实处。

5.经文保大队、教育值班室负责并结合属地派出所加大对校园内的各类隐患排查整改,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组织学校保卫干部、保安员、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参与“护学岗”建设,积极推动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封闭化管理达到100%;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率达到100%;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辖区派出所要结合辖区学校成立“护学岗”领导小组,由派出所所长、学校校长兼任组长,负责组织实施。整合学校力量和其他社会力量,统筹进行安排。发挥群防群治优势,做好校园周边安全防范工作。

(二)实现联动防控。各辖区派出所要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实际,确定“护学岗”具体设置路段和区域,明确“护学岗”人员和职责分工,互相配合、整体联动,最大限度发挥整体效能。

(三)强化督导检查。区局督察大队要加强督导“护学岗”建设检查,扎实推进“护学岗”建设。

小学护学岗实施方案 篇9

我园幼儿园口面临小区路口,上学、放学时段接送幼儿的家长占居了校门两侧、幼儿园有门卫,领导班子及门卫维护秩序及动儿安全:但家长车辆停放及家长仍得不到有效地管理,接送幼儿的家长的车辆造成道路堵塞。致使楼接送动儿的时间长,交通受堵、安全隐患不容乐观,为维护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秋序,保障幼儿上学、放学时间交通安全创造“和谐校园“、“平安校园”、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确保幼儿安全,特制定以下具体措施。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家长满意为根本目标,通过创新校园管理工作,着力解决幼儿上学、放学期间校园秩序混乱、交通拥堵突出等问题,确保幼儿出行安全。

二、具体措施

1、成立“护学岗领导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制定领导班子、教师家长等值日管理制度,要求做到上课前10分钟和放学前5分钟到岗到位,疏导和维护园门秩序,确保幼儿出入幼儿园与在园的'安全。

3、值班领导和老师值日安排:从星期一到星期五

4、根据现状在幼儿园门口处增设斑马线、增设家长接送停车等候区。接送幼儿时,家长机动车按交警指挥停放在停车道,非机动车停放在街道侧,避免机动车掉头堵塞交通。

5、每天护岗时间分上午上学、及下午放学,每次值班按护校队安排行使。

6、设置值班岗位,护学岗领导及保安家长及时到位,明确职责,确保幼儿安全,做好本职工作。

7、幼儿园做好“护学岗”的宣传工作,向幼儿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及致家长的一封信。

8、严格检查督导。幼儿园领导要加强“护学岗”工作情况的检查督促,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护学岗”管理力量

9、护学岗值班时间安某某:上午上学7:30——8:10,下午放学4:30——5:10

10、护学岗值班地点安排:园门口

11、值日内容:、护幼儿安全、助管理幼儿、止幼儿带零食进园、在园打闹或携带管制刀具,

12、值班装备需求:安着装正规,手持保安必备器械。值班领导和家长佩戴值班牌,文明劝导家长和幼儿。

13、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区入画划线区,移动标志牌、禁止掉头标志。

小学护学岗实施方案 篇10

为确保2021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打造校园安全升级版,扎实抓好全市校园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落实,努力实现“三严防、三提升”工作目标,即:严防发生侵害在校(园)学生、儿童人身安全的恶性案件,严防发生涉校重大安全事故,严防因校园安全问题引发重大敏感事件、“校闹”事件;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防控水平,进一步提升校园风险防范化解能力,进一步提升部门联动工作效能。

二、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即日起至5月25日)。区教委安排部署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全面自查摸底,摸排梳理在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三防”建设、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对问题和隐患逐一登记建档,提出解决方案、落实改进措施。区公安局各派出所和相关警种要结合校园周边巡逻防控、打击整治、风险管控、应急响应等安保职责任务,对标对表查找问题差距,建立“问题清单”,研究对策措施。

(二)整改完善阶段(5月26日至10月25日)。区公安局、区教委抽调人员组成自查组,跟进核查校园自查整改情况。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公安机关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及安防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部门要牵头研究解决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限时整改;对校园周边存在的治安乱点,政法委将纳入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实施挂牌整治,限期解决问题、扭转局面。

(三)督导检查阶段(10月26日至11月25日)。区委政法委牵头组成联合检查组,分片区对全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开展督导检查,掌握 “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三年行动计划建设达标情况,将检查情况纳入专项工作成效展示,并适时予以通报。做好对市级联合检查组的迎检工作准备。

(四)巩固提高阶段(11月26日至2022年1月31日)。各街道、镇乡、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责任务,对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差距短板、展示亮点成效、推广先进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进一步健全完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长效联动机制,确保校园长治久安。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校园内部安防建设。区教委、区公安局要对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安防建设国家标准等相关规定要求,加大对校园内部安全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力度,推动学校、幼儿园加强校园内部日常安全管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一是加强校园安保队伍建设。按100人以内、100人至1000人、1000人以上规模及住宿制学校聘用要求,分类配备专职门卫和保安员,配齐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械。保安员要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要根据需要配备宿舍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2021年底前,要实现乡村幼儿园专职保安配备率达100%。二是巩固校园物防建设。学校应当设置不低于2米的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实行封闭式管理。城市、城镇及有条件的乡村,要在学校门口设置隔离栏、升降柱、阻车钉等硬质防冲撞设施。2021年底前,城镇幼儿园封闭化管理达到100%。三是完善技防设施建设。进一步规范一键式报警、入侵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电子巡查等系统建设,推进校园安防系统建设与公安、教育信息化应用服务体系有效融合。2021年底前,乡村幼儿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达到100%,并全部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或报警平台。四是落实校园安全制度。要落实外来人员、车辆登记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二)进一步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一是区教委要健全完善涉校安全风险定期汇集梳理、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向学校发布安全风险提示,提醒做好防范应对工作。二是区公安局各派出所和相关警种要强化矛盾纠纷摸排化解,对扬言报复、可能危及校园和师生安全的矛盾纠纷,第一时间报告党委政府,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稳控。要加强对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曾因涉校违法犯罪活动被打击处理人员等各类重点人员的滚动排查,准确核实和掌握基本情况及动态,建立完善人员档案,落实管控救助措施,严防漏管失控形成现实危害。三是区教委、区公安局要定期会同应急、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建立健全校园日常监管、重大隐患督办、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推进落实“三防”及卫生防疫、食品、校舍、危险化学品、水电燃气、消防等安全措施。每学期对校园安全督导检查不少于2次。四是区教委要加强对教职员工身份背景的核查,对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存在违法犯罪记录,不宜从事校内工作的人员,要建议及时调换或调离相关岗位。特别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加强对校园保安员、门卫等安全保卫人员严格审查,严把准入关,加强日常管理培训,确保保卫队伍安全可靠。

(三)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区公安局各派出所和相关警种要优化警力配置,健全完善上、下学重点时段和校园周边重要路段“高峰勤务”机制,将学校作为重点目标纳入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网格化巡逻巡查,对在校园及周边东游西荡、形迹可疑的人员,要严格盘查;对携带管制刀具、散装汽油等危险物品的人员,要依法查处;对疑似精神病患者的,要立即采取管理救治措施;对正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要果断处置。同时,要加强以公安民警为主导,协辅警、学校保卫干部、保安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常态化“护学岗”建设,确保“护学岗”设置率达到100%,及时发现、依法有效处置校园周边可能危害师生安全的.苗头问题,切实发挥好护学助学的积极作用,增强广大师生安全感。

(四)进一步落实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一是区委政法委负责统筹协调教育、公安、应急、市场监管、交通、城市管理、文化旅游、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针对校园周边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联合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二是区教委要协同人力社保、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依规强化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严格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定期检查指导,防范虐待学生等恶性案(事)件的发生。三是区公安局要适时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严厉打击校园周边“黄赌毒”、“盗抢骗”等违法行为;整治校园周边车辆乱停、超速、超载、超员、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完善警示标志、信号灯、减速带等管理设施,配合交通运输部门整治“黑校车”、“黑出租”、“黑摩的”现象,依法查处机动车非法运营装载学生的行为;要根据道路情况合理设置临时停车区域,确保学校门口道路交通秩序良好。

(五)进一步发挥联动应急处置机制作用。要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充分依托“平安校园”建设组织架构、专业力量和制度规范,突出各部门协调配合、家庭学校社会三方协作,优化完善月度会商、定期通报、联合整治、督导检查、应急处置、长效保障“六项机制”,切实提升校园安全整体联动效能。区公安局要始终坚持对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健全完善发案原因分析和责任倒查机制,坚决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对重大突发案(事)件,教育、公安等相关部门要在辖区党委政府领导下,严格落实“三同步”原则,健全涉校案件应急指挥、联动处置、舆论引导一体化应急处置机制,严防形成诱导效应,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危害,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六)进一步抓好法治安全宣传教育。区教委要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充分利用开学季、安全教育日、禁毒日等有利时机,会同公安、政法委等部门开展防火、防电、防溺水等相关安全教育和反欺凌、反暴力、防不法侵害等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及时给予必要的危机干预,引导中小学生养成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区公安局要继续选派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民警兼任学校法治辅导员,有针对性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安全防范指导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校园安全工作面临的风险挑战,将“护校安园”工作作为维护公共安全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区委政法委牵头成立“护校安园”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政法委副书记文戈为组长,区公安局副局长张孝平、区教委副主任王家全为副组长,区属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工作办公室在区公安局校园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吕钟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落实责任措施,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针对性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限期改进措施,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督促指导。区“护校安园”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加强对各项校园安全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区公安局、区教委要重点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落实三年行动计划达标情况逐项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迟缓、安全隐患较多、安全事件频发的,要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群体性的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推进创新试点。区委政法委、公安、教育等部门要积极适应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下大力气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努力提升新时期校园安全工作水平。要加快推进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和应用,善于发现培育创新典型,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突出成效等,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试点,固化常态工作机制。

(四)加强情况报送。各镇乡街道、相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护校安园”工作情况、经验做法、成型安保模式、突出成效等及时上报(报送地址及联系人:张清霞,电话: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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