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公司制改革方案【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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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公司制改革方案【第一篇】

与上一轮改革“脱困”目标不同,这一轮改革将更多涉及体制机制问题,也将触及繁杂的既有利益藩篱,且《指导意见》明确提出“2020年在关键性领域取得阶段性成果,国企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培育大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骨干国企”的目标,任务艰巨,时间紧迫。

配套政策将陆续出台

近几个月以来,国家主席多次对国企改革发声,指出国企特别是中央管理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必须搞好”。国务院总理也多次强调国企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生。

“《指导意见》偏向于原则性、纲领性,后续配套文件会部署细节。”一位参与文件起草的人士称,国资委会同财政部、人社部等花费两年时间来制定多个配套文件,不少央企也参与了讨论,个别领域会一企一策,“不能让顶层设计流于口号”。

9月24日,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一份重要的配套文件面世,改革进一步加速。据悉,最终定稿的配套文件数量可能超出此前外界预期,除薪酬改革、国企整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外,还会在企业社会责任、党建工作、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电力领域改革、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东北国企改革等细分领域上做出部署。

自2013年酝酿起,几经辗转数易其稿,配套政策究竟要解决哪些问题、未来将建立怎样的国资国企构架、部委间将建立怎样的协调机制、备受关注的央企大整合又有何动作、厂办社会等历史包袱怎么办、市场化薪酬和人才流失怎么解等一系列疑问,还有待回答。

可以预计,配套文件接下来将继续选择性公开,最早的一批应该集中在国企分类、员工持股等方面。基本政策已明确,关键就在落实,成败也在落实。

《指导意见》全面、详细地指出了整个改革的方向和关键点,分析人士认为,后续关键配套政策,需要对如下问题予以明确回答:一是如何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二是如何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三是如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遏制腐败。四是如何通过改革激发活力;五是如何处理好国企改革与社会公众的关系。

有参与文件起草的人士介绍,这次的顶层设计方案具体到超出想象,个别领域甚至会一企一策。

针对七大方面出台细则

此轮国企改革的高度、深度和敏感度空前,配套文件的起草也难度空前,涉及国资委、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证监会等多个部委,以及诸多体量巨大的国企,牵涉政府简政放权和部门利益调整,也牵涉不同企业之间的矛盾,无异于重塑整个国家的国资监管和运营体系。

《指导意见》明确提到了国企改革中的分类推进、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环境条件这七大方面。后续的配套政策,将会分别针对这七大方面中的主要问题,逐一出台相关细则。

去年下半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也相继审议通过了《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两份文件,加之今年6月获批的《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两份文件以及9月24日面世的《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N”中已明确了至少五份文件。

除此之外,针对国企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接下来应该还准备陆续出台有关规范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等文件,或将修改国有产权交易流转监管办法和实施细则。针对国资运营和国资委定位等问题,或将出台有关外派监事会、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审计监督、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文件。国资监管体制方面也有望出台配套政策。国企功能定位和分类、国企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国企资源重组整合等,也需要专门规范或规划。

针对国有资产流失,除前述文件外,还或将出台有关国企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政策,健全违法违规经营责任的追究体系。针对厂办大集体之类遗留问题和国企社会责任等,也需要专门的配套政策,且很可能根据国企现状“一企一策”。

在薪酬改革、员工持股、央企分类考核方面,预计也可能陆续出台配套政策。

除前述领域外,电力体制改革、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盐业体制改革等分产业的已出台和待出台改革方案,也是国企改革大棋局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国企功能定位和分类、国企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国企资源重组整合等基础性文件,以及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改组组建方案等也将出台。

同样,一些分区域改革的文件也有望陆续面世,其中或包括针对东北地区国企改革的一些倾斜性政策支持,这从8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的11个方面、130多项支持政策中,就可见一斑。具体上,东北国企改革或在员工持股、实施股权激励等方面收获“大礼包”。

此外,国资委目前还会同多个部门,深入研究各个行业协会在行业调研、谋篇布局等方面如何发挥实质作用,改变“企业上报什么项目,发改委就审批什么项目”的“盲目”现状,减少资源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

多位参与文件起草的人士称,在两年多的起草过程中,配套政策数量由少积多,一些非原计划内的文件可能新增出台,而一些原计划中的文件也可能有所调整。

改革认识纠偏

从2013年至今,市场预期与国企改革方案的部分重点有所不同,甚至错位。其中,央企大整合的方向和路径、薪酬改革和员工持股改革、厂办大集体这三大难点,市场认识的偏差尤甚。

在央企大整合方面,有关部门正在制定整体路线图,规划出可能的行业布局和企业规模,而具体执行上,或因企业重组过程中的不同难题,调整路线图上的时间表。目前,《指导意见》已经明确传达出了“清理退出一批、重组整合一批、创新发展一批国有企业”的思路。

“关注大多投向了资本市场。这是必要的,但不是全部。”有国资专家指出,人们误以为央企资源整合就直指上市公司并购,或者就是简单的大合并,但事实上却并非如此。

以中国铁塔公司为例,由中国移动等三大电信运营商出人、出力的“三集合”公司,注册资本仅100亿元,成立短短一年间却为整个电信行业节约出超过500亿元的成本。

不是简单合并,而是拿出一部分共同的基础业务来合作,防止垄断。这种局部业务整合模式,接下来或将在交通等领域推广。

9月2日,继中远集团和中海集团进入整合程序后,招商局集团与中国外运长航集团之间,也启动了重组程序。两者最可能的整合点,是仓储和物流业务。

薪酬改革和员工持股问题也是一大难题。根据有关部门调查,继今年一季度实施国企主要负责人限薪以来,出现了前所未料的现象一一核心高管仍兢兢业业,但中层管理者却大面积流失。究其原因,在于一部分企业“对文件会错了意”,限薪红线划到了中层甚至基层。

《指导意见》的亮点之一,就在于明示“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通过实行员工持股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优先支持的,是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周放生评价,此举并非人人持股、平均持股,而是提出了人才资本的概念,这将影响到后续公司法的修改,影响企业注册资本登记方式的进一步改革,意义重大。但是,《指导意见》没有明确提出“分红权”改革,是一大遗憾。原因在于“分红权”不涉及改制,也不涉及员工出资持股,更有利于调动骨干员工的积极性。

国企分类改革是亮点

据财政部统计,截至2014年底,中国各类国有企业共有万户,其中央企约为万户,地方国企约为万户,国企数目居全球之首。

为了让数目居全球之首的中国国企改革红利惠及13亿民众,《指导意见》提到: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高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指导意见》对“国企分类”“员工持股”“薪酬改革”“股份制改革”等公众关心的重要命题都进行了论述。在业内专家看来,对国有企业进行分类是这次改革的一大亮点。

《指导意见》最终将国有企业划分为两大类:公益类国有企业和商业类国有企业,而商业类国有企业又可根据主营业务所属领域细分为商业竞争类和特定功能类。通过界定功能、划分类别,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多位国企内部人士均表示,此方案在预期之内。《指导意见》中“按照谁出资谁分类的原则”表明中央对地方下一步改革赋予了更大自。

在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以来,目前地方各省份在出台各自国资改革意见的时候已经体现了分类改革这一思路。例如,上海、北京、湖北等省市都将国企分为竞争类企业、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三种;黑龙江把国企分为商业类、公益类,其中商业类企业细分为商业一类、商业二类。

可以预见的是,央企和地方国企的功能界定分类工作,将是未来一段时间各级国资委重点推动的工作。某央企内部人士称,关于中央企业功能界定分类问题,他们和国资委保持着密切沟通,“划入哪一类央企,直接关系着改革边界和所适用改革方案。”

混合所有制是破题关键

如果说分类更多关乎国企自身前途命运,那么混合所有制无疑牵动着国企改革大局。这既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点出的国企改革破题关键,也是让众多国企人士“闻之色变”的痛点话题。

而中央巡视组2014年至今在多个央企巡视中发现的“国有资产流失”“违规向民营企业让利”等敏感事件,似乎加重了公众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担忧,也让部分国企领导对于主动改革慎之又慎。某地方国企高管表示:“(混合所有制)改革好了不是我的成绩,改革出错了是要打板子的。”中国保利集团公司董事长徐念沙更是直呼:“不要摸不到石头就过河。”

资本市场显然对混合所有制抱有更大热情。东兴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王凭说:“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前提是提高国有资产的证券化率。”中国移动原董事长、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会长王建宙在大连2015年夏季达沃斯论坛上表示,“民企对混合所有制也非常感兴趣,它希望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后,应该有自己的发言权,而不仅仅是做一个普通的财务投资者。”

北京鼎臣医药管理咨询中心负责人史立臣认为,医药国企在研发能力、对现有资源的利用率、人员产值上都要弱于民企。从整体来看,医药国企的利润水平低于民企。而在恒丰美林投资看来,目前整个国有医药企业的经营效率面临两极分化的局面,其中一些国有医药企业因自身体制不灵活、员工激励不到位,从而造成企业所有者与经营管理者发展利益不一致,极大地影响了企业的经营效率。

中信建投证券则认为,医药国企长久以来历史负担过重、运营效率偏低、盈利能力不强的局面,有望通过新一轮国企改革迎来内生和外延的双重改善。

结合国内医药板块的实际情况,恒丰美林投资分析,医药国企的改革将主要体现为三大方向――混改:引入民营或外资战略投资者,改善企业管理,建立市场化的企业管理制度;整合与剥离:改善现有国有资产的布局,实现资源的优质整合;股权激励:推进高管和员工持股,绑定核心利益群体,激发企业潜力。

在此之前,国务院国资委确定六家央企进行的“四项改革”试点中,国药集团是唯一一家医药企业。国药集团旗下上市公司国药股份一位内部人士透露,作为国药集团改革第一试点的国药股份,已经将混改方案提交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回应,这份方案将于11月份获批。“这份方案的重点在于推出高管的激励方案,对于普通管理层及其子公司基本没有太大影响。”该人士说。

设置负面清单是混改核心

国企所在的各个行业中,房地产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房地产国企也在国企改革中属于走得最快的一批。招商局旗下地产资源的整合、绿地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借壳上市等,一系列动作背后,是房地产国企改革的实质推进。据统计,今年在21家涉房央企中,有超过十家央企目前已经开始进行内外部重组,这意味着一半涉房央企都在加快改革。这些央企重组方案完成后,中国房地产市场将产生新的格局,千亿元级别房企将增加,未来将出现“强者恒强”的局面。而本轮国企改革顶层意见的出台,无疑将加快房地产国企改革的步伐。

8月18日,备受瞩目的绿地集团整体上市一事最终完成。在整个重组方案中,绿地创新引入了管理层持股,董事长张玉良等43位绿地管理层人士组成的上海格林兰成为绿地集团的第一大股东,同时国资公司的持股权则退守50%。一个有着标志性意义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样本就此诞生。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表示,不对民间投资主体单独设置附加条件,有利于打破“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隐性壁垒。此前有些领域民资难以进入,主要是国家没有明文规定哪些领域可以向民资放开。设置负面清单是政府“放权”与行业“退出”的实质性动作,也是混改的核心。

在为混改营造良好环境部分,《指导意见》提出进一步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取消涉及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是为民间资本参与混改创造便利条件,减少一些条条框框,有利于提升改革效率,使民间资本的参与更容易。具有垄断势力、财务绩效良好的国有企业,缺乏引入非公有资本的内在动力,在引入非公企业资本时,常常对于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经营范围和区位布局制订“特别条款”,加上人员身份转换和安置障碍,影响了非公有资本参与混改的积极性。破除行政垄断、消除非公经济发展的“玻璃门”刻不容缓。

李锦认为,“石油领域的改革,根据《意见》,将在石油天然气主干管网部分实行网运分开、主辅分离。也就是说,之前业内讨论的将三家石油公司的管网抽出来单独成立石油管网总公司或许将成为可能,这将为石油领域的重组和混改提供空间。”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黄群慧表示,包括能源、交通、医疗、教育、通信等,一直是民营资本进入意愿比较高的领域,明确列出非禁即入的“负面清单”,降低了民营资本参与混合所有制企业改革的不确定性。

例如“在江河主干渠道、石油天然气主干管网、电网等领域,实行网运分开、主辅分离,除对自然垄断环节的管网实行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外,放开竞争性业务,允许非国有资本平等进入”。实际上形成了国企混改的两张“负面清单”,―方面明确地列出了上述需要国资独资或控股的几大领域,另一方面明确了即使在上面负面清单之内的一些业务也是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的。

质的变革:从管资产到管资本

在针对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上,《指导意见》提出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从管资产到管资本,一字之差,却是各级国资监管部门的质的变革。

以国务院国资委为例,这个成立于2003年,整合了央企工委、经贸委、财政部、中组部等多家单位的部分职能的正部级特设机构,解决了国企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等原有的监管弊端,迈出了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第一步。

“老板+婆婆”的双重身份,始终是国资委饱受外界诟病的主要矛盾。曾担任国资委副主任、现任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的邵宁曾表示:“这么庞大的一个行政机构,各部门都想把自己的工作做实、做到位,都去指导,必然对企业造成非常大的影响。”

“国资委一国有资本运营和投资公司一经营性国企的三层管理体制的方向已清晰可见。剩下的只是路线图和时间表问题。”某央企总会计师说。

多位央企人士表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一定不能是在国资委和央企中间夹的一个层级,“如果只是一个夹层,而这个层次还是行政化的管理的话,相当于是第二个国资委,对于改革没有益处。”

《指导意见》从目标、任务、方向等体制机制上做了纲领性表达,也有观察人士认为,能否真正激发改革活力,参与这场改革的利益相关者,要改革心态,改革文化。南开大学商学院教授王学秀说,“所有的改革,落脚点终归在人。”

在周放生看来,这轮改革中政府、企业、职工有“三怕”心理,政府国资监管部门怕丢权,企业经营者怕丢位子,职工怕利益受损。王学秀表示,国企改革不能“因噎废食”,不改革才是最大的风险。

“从另一个角度看,国有资产放在那儿不用、不发挥效益难道就不是一种流失?”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原主任、监事会巡视员李保民表示,“不能说职工一持股就是私有化,贴上这种意识形态的标签,容易使当事人担心政治风险而不愿推进改革,产生改革阻力。”所有的难题、担心、困惑,在等待“1+N”中的“N(改革配套细则)”给出答案、解释、步骤的同时,改革参与者自身,也有很多路要走。

牵涉各方利益难以一帆风顺

由于国企改革牵涉复杂的各方利益,过程必然不会一帆风顺。作为上海国企改革的先锋,上海家化董事长谢文坚9月在家门口遇袭事件以及此前家化改革过程中的一系列风波,只是上海家化在改制过程中遭遇诸多“阵痛”之一,说明改革者要触动一些人的“奶酪”,阻力重重。国企改革的硬骨头“难啃”。

上海家化是上海第一家启动国有股退让的企业,被称为上海国企改革的里程碑。2010年底,家化集团宣布正在筹划国资改革事宜,率先示范“国资将在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2011年12月,平安信托亿元正式入主家化集团,家化的身份从国有变成了混合所有制的企业。

这起改制意义重大,各方希望上海家化由此建立董事会制度,打造健仝的法人结构和优秀的业务班子。然而,在平安信托对家化集团文化和战略的梳理制定中,却引爆了与原有管理层的激烈冲突,原董事长及数位高管出局,一度引发各界热议。

一位长期关注国企改革的业内专家表示,推动国有企业的改革,要点是两个:规范的公司治理及市场化的运作机制。规范的公司治理,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是企业能够尽快释放活力的重要保障。建立市场化的运作机制,使企业真正具备在各种竞争环境下的自我生存及发展能力,形成源源不绝的生机和内在活力。“国有企业首先是企业,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楚序平说,“市场”一词在指导意见中出现35次,是贯穿全文的一条主线,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将为增强国有企业活力释放巨大政策红利。

国企公司制改革方案【第二篇】

市商务系统41家企业划转辖区管理、盐业公司体制上划后,目前尚有直属国有商业企业6家,分别是:百大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饮食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长江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糖业烟酒有限责任公司、蔬菜副食品公司和北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北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重组方案已经实施,截至年12月31日,其余5户企业帐面总资产万元,总负债万元,净资产万元(其中国有净资产为万元),资产负债率%;在册职工8678人,其中:在职职工5201人,离退休职工3477人。

近年来,市属国有商业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转变经营方式、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等一系列措施,商业基础设施有所改善,经营机制得到转变,连锁经营等新型业态发展迅速,经济效益也趋于好转。但是,从总体上看,企业机制不活、管理水平不高、人员负担重。必须通过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现国有资产和国有职工身份的双退出,建立与市场经济相统一的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加快发展。

二、改革的总体思路与目标

改革的总体思路: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和“多制并举,整体推进,因企施策,务求实效”的原则,按照“进而有为,退而有序,抓大要强,放小要活”的思路,以企业产权制度、劳动制度、分配制度改革为重点,以资源优化组、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依据企业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改革措施,实现企业的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整体提高商业经济运行质量和产业层次,增强我市商贸流通业的辐射力、带动力。

改革的目标:市属商业企业实现国有资本退出,建立新的所有制结构;解除国有职工身份,建立新型用工制度。将体制改革与结构调整结起来,实现创新机制、减员增效,培育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市场主体。

三、改革的形式

(一)百大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实行全员解除国有职工身份。改革方案另行制定。

(二)饮食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长江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糖业烟酒有限责任公司、蔬菜副食品公司职工全员解除国有身份(集体身份比照执行),剩余国有资产优先向经营层、业务骨干转让。企业重组为股份制或股份作制的民营商贸流通企业。

企业通过改革,转换经营机制,进一步调动经营者和职工的积极性,实现资源的优化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企业改革中国有净资产的处置,可采取定向收购、挂牌出售、公开拍卖等形式进行,尤其要将用于职工国有身份退出部分的国有净资产变现,将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同(关系)应得的经济补偿金或补助费一次性兑现给职工,真正实现职工国有身份的退出。坚持国资退出与企业发展相结、资产处置与结构调整相结的原则,鼓励社会法人、个体私营企业参与企业改革。企业改革方案制定后,提交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实施。

四、职工分流与安置

(一)企业改制时,职工分流和安置政策执行政〔〕96号文件相关规定。

企业在改制时,都应依法解除或终止其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同(关系),职工原有身份不再保留,可由改制后企业重新聘用,也可进入社会自谋职业。

(二)企业改制重组用工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法人代表及企业管理人员依据《企业法》及《公司法》产生。

(三)竞争上岗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由企业制定方案,经职代会通过后,报市商务局备案。

(四)改制后企业应与聘用上岗的职工依法重新签订劳动同,建立新的劳动关系。

(六)企业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或补助费标准,依据政〔〕96号文件执行。

(七)对符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本人也可自愿解除或终止劳动同(关系),但其经济补偿或补助费应计算到哺乳期满之日,并一次性发放产假工资和哺乳期满前的生活费并按规定为其交纳社会保险费。

(八)因病及非因工负伤的职工,符病退条件的,可办理病退手续。不符病退条件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同(关系)时,除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或补助费外,还应按规定发给医疗补助费;仍在医疗期间的,企业还应按劳动工资政策规定支付其在医疗期内的工资,其医疗费用按企业规定执行。

(九)因工伤残职工,按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改制(破产)企业制定职工分流安置方案时需要注意的若干问题及其处理意见的通知》(工经〔〕1号)有关精神办理。

(十)企业改制时,全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制未正式运行前,由原企业成立相应机构进行管理,离退休职工、协保人员及伤病残(须经市劳动鉴定部门鉴定)的医药费、管理费和其他费用,应按有关规定提现预留。并按市有关文件要求,参加医疗保险。

五、相关配套政策

(一)企业改制时,原企业经营者或经营班子成员共同出资购买企业净资产(扣除安置职工费用后的国有净资产),一次性付清收购资金的,可按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的会议纪要》(年第2号)的规定给予10—30%的优惠。对于一次性难以付清收购资金的,可采取分期付款方式,但三年内必须付清。收购资金在200万元以下的,应一次性付清;200万元——500万元之间的,首付不少于60%;500万元以上的,首付不少于40%。分期付款必须有担保或质押,要确保收购资金未足额到位前国有资产不流失。

(二)对于经营者在其经营期间经评估核准后的国有资产增值部分(不含按政策核销的不良资产),按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的会议纪要》(年第2号)规定给予股份奖励。经营者对奖励的股份享有所有权、分红权,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

(三)当企业净资产不足以分流安置职工时,可将部分或全部划拨土地使用权转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支付职工安置所需的经济补偿金。如利用上述土地从事商业和房地产开发时,必须按国家现有土地政策办理。

(四)市属商业企业从市房产部门接收的自管公房(年划拨房屋)、自建房屋及公私营时移交房屋中未办房产证的,由市房产部门依据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关于市属商业企业改革的会议纪要》(第16号)的规定予以办理。

六、组织领导和操作办法

(一)为保证商业企业改革顺利推进,成立由商务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商务局与体改办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处室参加的市商务局企业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协调市属商业企业改革工作。

国企公司制改革方案【第三篇】

一、董事会治理机制的调整

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董事会应该去行政化,按照现代公司治理的精神设立具有决策和监督职能的董事会。这需要在两个方面进行调整,一是董事会成员特别是董事长任免的去行政化,赋予董事会人事选聘权。二是赋予董事会薪酬制定权。国有企业高管激励机制较为僵化,董事会并无薪酬制定的绝对权。2014年11月中办了限薪令,明确央企负责人薪酬不能超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倍。混合所有制下应充分赋予董事会对总经理及管理层的选聘权和薪酬制定权,真正建立以现代公司治理原则为指导的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三是提高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从独立董事的来源选择上看,由董事会选聘的独董很难担负起监督董事会的使命,可考虑由证券交易所直接委派独董到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其次独立董事的津贴也应由交易所发放,这样独董才有底气和动机去监督董事会。

二、监事会治理机制的调整

在监事会层面上,我国大中型企业中几乎没有哪一个公司的问题是由监事会发现的。监事会形同虚设,被人们称为聋子的耳朵。按我国公司治理制度设计,公司的监督职能主要由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执行,监事会应由股东会与职工选举产生并向股东会负责。然而在实践操作中监事往往由董事长提名产生,监事会是对董事会负责,不是对股东会负责,建立真正具有独立性的监事会监督机制,真正发挥监事的监督职能。

三、管理层治理机制的调整

提倡企业家精神的职业经理人,将创新和发展作为企业根本目标,将高管的年薪和绩效挂钩,建立激励与约束相容的市场化治理机制,提升管理层工作效率。我国相当一部分国企的盈利能力来自于资源垄断或政策保护,与高管的个人能力与努力并无多大关系。“十三五”规划开局以来,混合所有制改革进行得如火如荼,在商业领域和公益类下竞争性部门开放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国家资源垄断的照顾和倾斜后对企业管理者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发挥市场化的激励约束机制,将高管的薪酬与公司绩效挂钩,强调运营效率。比如,在原先国企高管的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短期激励的基础上,增加中期激励工具(延期支付等形式),与此同时,公司董事会可推行包括员工持股计划在内薪酬改革,进一步引入了长期激励工具。通过短期、中长期薪酬激励工具组合使用,将混合所有制下的高管个人利益与企业发展利益协调一致,有助于提升管理层工作效率。

四、更新公司治理课程相关知识点,提高教师教学能力

在公司治理课程的教学过程中,教师要精心挑选切合时展,与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相结合的的案例进行运用。要求教师广泛收集与教学相关的资料,更新教学案例,因材施教,根据学生的特点,运用难度各异的案例来发挥学生的才能,挖掘他们的能力,活跃课堂氛围。教师在组织学生讨论时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掌握与公司治理案例相关的各个知识点,因为讨论中,学生的思维是发散型的,任何问题都可能出现,且涉及的知识面广、跨度大。使得教师不可能按部就班的备课,必须对所案例中所涉及的知识点及相关学科都非常熟悉了解,及时解答学生的疑惑,全面地引导学生找出问题的根源,提供混合所有制改革下公司治理问题的解决思路。

五、更新公司治理案例库,开展公司治理案例的学生讨论会

国企公司制改革方案【第四篇】

为了进一步加大企改工作力度,加快企改工作步伐,强化领导责任意识,形成领导抓、抓领导的工作局面,确保全县企改工作按期完成,根据县委、县政府对国企改革的总体要求,总结去年改革改制中的经验与问题,就全县今年的企改工作提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市企改工作会议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改革发展不动摇,加快结构调整,全力推动国企改革步伐,以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合理解决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明确工作重点,落实领导的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打好攻坚战,确保年底完成全县企改工作任务。

二、目标任务

纳入今年改制的户国有企业,户集体企业,市上要求上半年完成所有改制企业的清产核资及评估、财务审计等基础性工作并出具相关报告,月份至少完成半数左右企业的方案审批,剩余企业赶月份全面完成方案审批工作,年内所有企业完成改制任务并进行验收。按照上述要求提出以下具体任务目标:

一是要求户国有(集体)企业在月份前完成清产核资及评估、工龄身份核定、财务审计等基础性工作。其中煤炭局户(郭家湾煤矿,沙沟岔煤矿,五一煤矿,煤炭公司,煤产品公司),经贸局户(铁厂,药材公司),粮食局户(粮油食品综合贸易公司,第二粮油批发公司,粮贸大厦,综合饲料公司),商贸办户(百货公司,商业储运公司,副食公司,食品公司,五金公司,商贸公司),交通局户(县运司,路桥公司),农机中心户(农机公司),外贸户,水利局户(水利开发公司),城建局户(建筑公司),供销社户(农产公司,生产资料公司,畜产公司,废旧品回收公司,工业品供销公司),轻工办户(轻工供销公司,农具厂)。

二是要求户企业月份批复改制方案,月份完成改制任务并进行验收,其中:经贸局户(药材公司),农机中心户(农机公司),水利局户(水利开发公司),交通局户(县运司),煤炭局户(煤产品公司)。

三是要求户企业月份批复改制方案,月份完成改革任务并进行验收,其中:煤炭局户(郭家湾煤矿,沙沟岔煤矿,五一煤矿),经贸局户(铁厂),商贸办户(百货公司),外贸公司户。

四是要求户企业尽快启动改革改制工作,月份前上报并审批方案,月底完成改制任务并进行验收,其中:粮食局户(粮油食品贸易公司,第二粮油批发公司,粮贸大厦,综合饲料公司),交通局户(路桥公司),商贸办户(五金公司,商业储运公司,副食公司,食品公司,商贸公司),城建局户(建筑公司)。

五是要求煤炭公司参照市上煤炭企业的改制办法,启动股份制改造,力争年内完成任务。

六是要求户集体企业本着成熟一户,改制一户的原则,不受时限限制,由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实,施,年底必须全部完成改革任务。其中:供销社户(农产公司,畜产公司,生产资料公司,工业品批发公司,废旧品回收公司),轻工办户(轻供公司,农具厂)。

七是未列入改制调动考核的其它国有企业,由主管部门负责改制工作,可享受改制优惠政策。按程序上报改制方案,但不进行统一的调度考核。

三、工作措施

国有企业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难度大、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因此,我们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自觉维护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维护和保持来之不易的国企改革良好态势和职工参与改革、推动改革的工作氛围,充分调动各方面支持配合改革的积极性,迎难而上,求真务实,扎实工作,确保改制收到实效,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⒈强化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企业改革是件大事,是一把手工程,没有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工作难以推动。这是被去年改制实践所证明了的,今年县委又将国企改革列为十二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之一进行督查,同时充实加强了企改工作组。组长由常务副县长叶兴山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咨询员郭仲伟担任,其余分管企业的副县长为成员,形成企改工作组抓分管县长,分管县长抓部门一把手,部门抓企业法人代表,一级向一级加压,一级向一级负责,任务明、责任清、调度勤、考核严的企改责任管理体系。

各分管企业的副县长为企改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在企改领导小组领导下,对县委确定的企改工作组负责。全权包干自己所分管部门所有企业的改革工作,担任分管企业改制工作组组长,亲自参与、组织、协调、指导、督办分管部门的企业改制的全过程,经常向工作组汇报改制进度,相互沟通,互相支持。多做实际工作,帮助企业解决改制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所分管企业的改制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若未按期完成者,一是全年分管工作不视为全面完成任务;二是在年底的公务员考核中,不得参与评优考核。

企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为企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受主要责任人领导,负责本部门企业的改制工作。要把企业改制工作作为第一要务,列入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全力以赴抓改革。按照县上任务目标要求,每个企业组建一个工作组,企业主管部门领导担任副组长,并在系统内抽调名人员和其他综合部门抽调的人员组成工作组,实施企业改革工作,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改制中的问题,并将情况汇报企改办。细化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确定工作任务标准,把责任落实到人。工作组要在“驻”字上下功夫,严格企改工作纪律,坚持按规按纪办事,脱离机关工作,蹲在企业协调解决有关改制问题。此项工作列为部门全年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进行考核,不能按期完成任务者,年底创佳评差中不能评优。

各企业主要领导为企改工作直接责任人。企业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改制的主体,在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企业改制的各项工作。各企业法人代表要创造性地大胆开展工作,如实申报国有资产,不得隐报瞒报,争取早日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改制任务,待改制完成后,视改制中的表现可由政府优先妥善安置。

⒉强化组织协调,确保企改的质量和速度。

县委确定的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组,在企改领导小组领导下,主要负责督促主要责任人的工作,具体协调、督办、指导五个综合工作组的工作,研究处理在企业改制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审查清产核资及评估、审计、工龄身份核定等报告,审核改制方案。未经审查的报告不能出具企业,未经审核签字的方案不得提交领导小组研究。每半月召开一次调度会,督促、指导企改工作。

五个综合协调工作组的职责和工作办法:

⑴清产核资及评估组。由财政局牵头,武关心任组长,国土资源局胡昕海任副组长,负责对所有改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于六月底前全部完成所有改制企业的改制基础性工作。在清产核资中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操作,防止因企业隐报、瞒报,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对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要追究其工作人员的责任。在资产评估中,土地的价格按照低于市场价格、高于地段基准价为原则评估,其地面建筑不得低评漏评。评估报告要报工作组审查后方可出具报告,并监督参与改制企业的全过程(方案制定,资产处置等)。资产核消在万元以下由县财政局负责审批,并报工作组批准,万元以上的报县企改领导小组审批。

⑵财务审计工作组。由审计局牵头,张外鸽任组长,负责对所有改制企业进行终结审计等工作,所有企业的审计工作于六月底结束。并监督参与企业改制的全过程(方案制定,资产处置等),在审计中要严格、认真、真实的反映情况,待审计结束后,审计报告要报工作组批准后,方可发审计报告书。

⑶社会保障组。由县人事劳动保障局牵头,张亚平任组长,社保中心王建刚任副组长,负责对社会养老统筹等问题进行综合协调,并核实鉴定改制企业人员工龄身份等情况。在工作中要严肃、认真、细致、如实的反映情况,并将核实情况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出具认定文件。

⑷稳定工作组。由县公安局和局牵头,任玉秀任组长,郁树荣任副组长,负责为国企改革保驾护航,必要时配合工作组随时化解企业改制中出现的不安定因素,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⑸企业改制督查组。由监察局牵头,裴新生任组长,负责对所有改制企业进行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的向工作组汇报。做到鞭策后进,表扬先进,对工作软弱的要通报批评,拖延不动、顶着不办的要追究责任。

⒊要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改制行为。

国企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涉及资产处置、产权变动、债权债务清理解除和劳动关系变更等一系列深层次的问题,政策性强、操作难度大。各工作组和企业主管部门要融会贯通中省市有关企改政策,避免生搬硬套、教条操作,原则上小政策服从大政策,老政策服从新政策,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好省市各项改革政策和措施。要学政策,懂政策,因企施策,灵活应用好政策,保持政策的延续性,职工补偿标准不得超过倍上限、离退休人员不能参与身份置换,资产处置必须分开透明、债务不得悬空等政策一定要执行到位,防止攀比,确保企改平衡过渡。

⒋要加强配合,为改制创造宽松环境。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需要方方面面的共同支持和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用好、用足、用活国家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政策,对企业改革要少设障碍,多给支持,遇到问题不能回避、推诿,要主动研究解决,为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所有参与改制的有关部门,要在县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全力推动改革。财政部门要理顺关系,明确职能,按照县上的要求,继续做好改制企业有关基础性工作,完成收尾阶段任务,做好企业资产处置等工作;劳动保障部门在做好职工身份鉴定、处理劳资纠纷等工作的同时,要做好改制企业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障业务,指导企业规范职工身份置换工作,协调处理好企业的有关档案封存、移交工作,搞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向失业保险并轨工作,摸清底子、掌握政策,尽快拿出我县的实施方案和操作办法。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改制企业土地评估及出让和有关土地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加大政府土地收储工作力度,指导协调企业盘活存量土地,争取更多企改资金;工商、税务部门要做好改制企业有关税费减免和企业证照变更登记等工作,减少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金融部门要继续服从大局,积极向上争取国家有关优惠政策,进一步了解掌握企业的实际情况,提出妥善处理企业债务的意见。所有部门都要减少办事程序,增强服务意识,通过各方联动配合,全力推进我县的国企改革工作。

⒌要精心谋划,把住四个关口。

一是要把好基础性工作关口。集中力量做好清产核资、评估和审计等基础性工作,为整个改制工作奠定基础。县财政、审计、劳动保障等部门要组织一批业务强、作风硬的专门队伍进驻改制企业,分别对企业的资产情况和质量、职工情况和企业的社会保障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依法出具有关工作报告,作到审计严格,资产评估真实,产权界定清晰,人员状况和类型清楚,为实施企业改制提供详实的依据。

二是要把好方案制定关口。方案编制和审批要履行必要的程序,企业的改制方案要充分听取职工意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审计、财政等部门初后,报国企改革工作组审核,由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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