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奖励方案大全(优推10篇)
通过设立经济发展奖励方案,鼓励企业创新和投资,促进地方经济增长,提升竞争力,推动可持续发展,带动就业和改善民生。以下是阿拉网友为您整理的经济发展奖励方案大全(优推10篇)优秀范例,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
经济发展奖励方案【第一篇】
为进一步扩大开放,调动全社会各方面人士招商引资的积极性,鼓励全县各界人士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吸引更多客商来**投资,促进**县外向型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项目奖励,是指对经过国家和自治区批准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地方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的争取、资金的落实、项目的建设和发挥效益的过程中,以及介绍本县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到本县投资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的激励措施。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两种。其中,物质奖励以现金奖励为主。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主管项目奖励工作,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奖励的日常工作。
(一)设立项目争取奖。此项奖励是指从项目建议书提出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阶段的奖励,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项目基础奖金。分别按项目总投资金额的多少设定相应的奖金。凡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其奖金为——1万元;总投资额在500万元——1000万元的,其奖金为1万元——3万元;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20xx万元的,其奖金为3万元——5万元;总投资额在20xx万元以上的,其奖金为为5万元——50万元。此项奖励的申报须在可研报告得到批复之后。(项目争取奖的奖金分配比例按项目批准单位的级别来划分不尽合理,建议改为按项目总投资金额的多少设定相应的奖金额。)。
2、争取国家政策性补贴奖金。主要以争取到国家政策性补贴的数量多少、利率高低和期限长短三种相关因素为依据,其中属于无偿补贴的,500万元以下的,按%比例提取奖金;500万元——1000万元的,按1%比例提取奖金;1000万元——20xx万元的,按2%比例提取奖金;20xx万元以上的,按3%比例提取奖金。属于无息投资的,按1——2‰的比例提取奖金;属于低息投资的按——1‰的比例提取奖金;属于银行基础利率投资的按‰以下的比例提取奖金;高于银行基础利率的不提取奖金。此项奖励的申报须在补贴全部到位之后。
(二)设立资金落实奖。此项奖励包括贷款落实和自筹资金落实两个方面。主要按所争取资金利率高低和期限长短、资金到位情况、拆借资金成本高低等因素确定提奖比例,其中:高于银行基础利率的不给奖励;同等于银行基础利率的按‰以下的比例提取奖金;低于银行基础利率的按——‰的比例提取奖金;无息贷款的按——‰的比例提取奖金。落实一笔资金,只能获一次奖励。
(三)设立项目效益奖。此项奖励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两个方面。经济效益是指项目按设计要求按期达产达标达效的情况。社会效益是指此项目的建成在改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消除公共污染、防疫治病、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作用的情况。具体按以下两个部分奖励:
1、以经济效益为主的项目效益奖,主要以对地方财政贡献大小决定,按年度上交地方财政金额的1%提取奖金。
2、以社会效益为主的项目效益奖,主要依照项目管理过程中达产达标达效程度决定,经政府有关部门和指定部门认定,达到各项技术指标的给予——1万元奖励,不能完全达到指标要求的不给奖励。
项目效益奖可多次给予,当第二年新增效益达到或超过预期效益时仍可按本条规定的比例提取奖金。
(四)设立招商引资奖。此项奖励按引资(物)额的大小给予,具体按以下两种情况奖励:
2、引荐外商来**投资的,按投资规模的大小和对地方财政贡献的大小给予1——10万元的奖励。
(六)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视不同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给予相应精神奖励。
项目奖励每年进行一次。年底开始申报,次年的三月份公布评定结果并召开表彰大会。
(一)奖励评定的程序:
1、单位或个人申报;
2、按项目审批渠道由主管单位进行把关;
3、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
4、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评审决定。
(二)报奖项目由项目法人或责任人申报。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表;
2、项目工作总结;
3、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验收等文件的批复文本;
4、必要的法定依据、证明等资料;
5、项目费用报告;
县直有关部门应成立初评委员会负责报奖项目的初评工作。
(三)建立公告制度。凡经初评通过的奖励项目,应通过一定形式予以公布,没有异议的,可上报;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通过的奖励项目,由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予以公布,公告期为15天。凡在规定期限内无异议者,报县人民政府核准授奖。
三、其他事项。
(一)拟奖项目如有异议,由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解决。如协调不成,由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进行集体裁决。
(二)县财政应当在年度预算中设立“项目奖励专项资金”,用于项目奖励。
(三)从所有争取到的无偿资金中提取3%用作项目奖励基金。
经济发展奖励方案【第二篇】
5、经我校体育科组认定具有发展潜力的体育特长生,报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呈校长批准,并签名确认,才能成为我校招收的体育特长生。
1、体育特招生的奖励以学年为单位计算。
2、第一学年按我校电脑派位生的收费标准进行奖励(但需缴交住宿费,每人每学期750元)。
3、第二、三学年按下列办法进行奖励:
(2)体育特招生参加顺德区级比赛每分按200元进行奖励,获体育道德风尚运动员奖励400元。
(3)体育特招生参加佛山市级比赛每分按300元进行奖励,获体育道德风尚运动员奖励600元。
(4)体育特招生参加各类田径比赛:破学校纪录按每项300元进行奖励,破勒流街道纪录按每项600元进行奖励;破顺德区纪录按每项900元进行奖励;破佛山市纪录按每项1500元进行奖励;如此类推。
(5)体育特招生代表学校参加勒流街道级比赛奖励300元,代表勒流参加顺德区级比赛奖励600元,代表顺德参加佛山市级比赛奖励900元;如此类推。
(6)体育特招生达到国家三级运动员标准,或达到顺德区体育局、教育局运动员注册标准,并获得注册资格证,每生每年按8000元进行奖励。
(7)体育特招生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或达到佛山市体育局、教育局运动员注册标准,并获得注册资格证,每生每年按10000元进行奖励。
(8)每位体育特招生每学年参加各类田径比赛获得的奖金总额以当年每名民办学生所缴纳的费用为最高额。每位体育特招生参加比赛获得的奖金折充为在我校的就读费用(不包括日常生活费用),不以现金支付。
(9)体育特招生在第二、三学年的体育训练和参加各类田径比赛中,如不能获得上述奖励金额,则按奖励办法的“第二款”进行奖励,但必须完成第三项“体育特招生的权利和义务”。
1、凡被我校录取的体育特招生,在校期间,享受与其他学生同等的学习待遇。在需要体育训练和比赛时,必须发挥本身的特长和起带头示范作用,推动我校体育特色的发展。
2、进入我校就读的体育特招生,在三年学习期间,要严格遵守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若有违反校规校纪,视违反程度轻重,按比例补交费用。
3、体育特招生在我校三年学习期间,在学校规定的体育训练时间内,一学期迟到超过3次、早退超过3次或无故缺席超过2次;不完成教师布置的训练任务或达不到训练要求的,视违反程度轻重,按比例补交费用。
4、不按学校规定参加各类田径比赛,则取消体育特招生待遇,补交原来免除的费用。
经济发展奖励方案【第三篇】
岚县作为国家级贫困县,长期以来集体经济发展严重滞后,一直是制约该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脱贫摘帽的短板。近年来,岚县发展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夯实党在农村执政基层的战略之举,坚持县委统筹、整体推进,层层落实责任,鼓励先行先试,因地制宜、多元发展,“输血”“造血”并举,走出了一条贫困地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新路子。
基本情况。
岚县位于吕梁山北端,汾河上游,北靠岢岚,西接兴县,东邻静乐,南连娄烦、方山。全县辖4镇8乡,136个行政村(合并前167个)、336个自然村,总面积1512平方公里,总人口18万,其中农业人口万。2019年,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195元。2019年全县167个行政村全部实现“破零”,131个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占%,其中5—10万元89个村,10—50万元38个村,50—100万元3个村,100万元以上1个村。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有效提升了基层党组织的服务能力,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主要做法。
(一)落实责任,多方联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领导挂帅重引导,带动“破零”。县委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全县“十三五”期间的一项重大任务,多次召开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出台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明确了空壳村“破零”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落实了县四大班子领导的包联责任,县直机关包村领导、驻村工作队和农村第一书记的帮扶责任,乡镇党委书记的领导责任,村“两委”主干的直接责任,做到了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党建引领谋发展,合力“破零”。县、乡党委着眼于把建强基层组织作为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堡垒,在极力推进村集体经济“破零”行动中强化组织建设、压实工作责任,统筹省、市、县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力量,选派167名“第一书记”、128支。
扶贫。
扶贫。
部门有计划有重点地将项目、财力向集体经济薄弱村倾斜、集中。截止2019年共投入各类经费6000余万元,其中,整合扶贫资金3000余万元。
1.以盘活集体资产实现“破零”。以“三资”清理为突破口,通过整合集体土地、财产等村集体资源,盘活存量,提高资产利用率,实现了集体经济“破零”。顺会乡戍子村通过集中流转集体土地500余亩入股村祥源种养专业合作社,实现村集体经济“破零”。顺会乡牛湾子村整合村集体土地50余亩新建蔬菜大棚19座,通过租赁给本村种植大户,每年实现集体收益14000元、户均收入33000元,实现了村集体经济“破零”和种粮大户增收“双赢”的局面。
2.以开发集体资源实现“破零”。依托自身资源优势,通过创新机制,实现集体经济“破零”。王狮乡紧抓岚县被确定为全省林业资产收益扶贫试点县的政策机遇,依托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的有利时机,因势利导,乘势而为,以蛤蟆神村和府台村为试点,依托5000亩退耕还林地,采取“公司+党支部+合作社+农户”的形式,构建林业资产收益脱贫新模式,造林公司通过村集体以土地流转的形式获得退耕土地20年的经营权,因地制宜发展沙棘、中药材等林业产业,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组织贫困户进行林业生产,参与沙棘管理管护,剪枝整形收果,村集体在土地流转期内获得每年每亩10元的公益金。目前,蛤蟆神村流转退耕地2254亩,村集体每年收入22540元,府台村流转退耕地1040亩,村集体每年可收入10400元,实现村集体经济破零。
3.以发展特色产业实现“破零”。利用由村集体领办企业或合作社,延长产业链条,实行规模化经营的模式实现集体经济“破零”。上明乡官桥村结合本村实际,因地制宜,按照“村委主导、合作社运营、产业带动、贫困户参与、群众共享”的思路,借助整村脱贫的有利时机,扩大产业规模,打造产业品牌,培育村级特色主导产业,实现集体经济“破零”。王狮乡史家庄村与山西新大象集团合作发展生猪养殖项目,采用“公司+基地+农户”模式,享受金融扶贫贷款政策,由新大象集团进行担保,贫困户贷款入股,年底分红至少可达到15%,按每户入股金额5万元计算,每户至少增收7500元,实现稳定脱贫,村集体按入股金额20万元计算,年收益将达到3万元。
4.以实施光伏产业实现“破零”。借助资源、地理等优势,内引外联、企地联合,加快发展光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县扶贫开发总公司为主体,按照“成本控制、效益优先”的原则,与山西华润和山西晋能合作的方式,采取集中式与分布式,建设梁家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30mw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34mw,全县112个贫困村每村收益2-3万元、深度贫困户每年收入不少于3000元、持续20年的收入,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和贫困户收入共赢。
5.以整合各类资源实现“破零”。通过争取上级政策或整合扶贫资金,发展项目获得集体收益。顺会乡扶持龙头企业,整合使用扶贫资金实施肉羊育肥项目,采取专业合作社+村集体+贫困户合作模式,整合使用扶贫资金万元入股合作社,在10%的保底分红的基础上,根据合作社收益情况,实行二次分红,确保贫困户稳定增收,村集体获得收益。土峪乡东土峪村筹集资金20余万购置农机具,通过租赁实现集体经济收入“破零”。(全文完)。
经济发展奖励方案【第四篇】
该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部署的具体、周密、可操作性强的计划。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经济发展奖励方案大全(优推10篇)”,长期以来集体经济发展严重滞后,一直是制约该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脱贫摘帽的短板。近年来,岚县发展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夯实党在农村执政基层的战略之举,坚持县委统筹、整体推进,层层落实责任,鼓励先行先试,因地制宜、多元发展,“输血”“造血”并举,走出了一条贫困地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新路子。
基本情况。
岚县位于吕梁山北端,汾河上游,北靠岢岚,西接兴县,东邻静乐,南连娄烦、方山。全县辖4镇8乡,136个行政村(合并前167个)、336个自然村,总面积1512平方公里,总人口18万,其中农业人口万。2019年,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195元。2019年全县167个行政村全部实现“破零”,131个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占%,其中5—10万元89个村,10—50万元38个村,50—100万元3个村,100万元以上1个村。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有效提升了基层党组织的服务能力,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主要做法。
(一)落实责任,多方联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领导挂帅重引导,带动“破零”。县委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全县“十三五”期间的一项重大任务,多次召开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出台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明确了空壳村“破零”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落实了县四大班子领导的包联责任,县直机关包村领导、驻村工作队和农村第一书记的帮扶责任,乡镇党委书记的领导责任,村“两委”主干的直接责任,做到了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党建引领谋发展,合力“破零”。县、乡党委着眼于把建强基层组织作为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堡垒,在极力推进村集体经济“破零”行动中强化组织建设、压实工作责任,统筹省、市、县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力量,选派167名“第一书记”、128支扶贫工作队,深入农村找准切合各村实际的途径,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破零”的有效模式,精准发力。部门联动齐发力,助推“破零”。在村集体经济“破零”行动中,将责任层层压实,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帮扶推动作用,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发改、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简化手续,缩短审批时限,财政、扶贫部门有计划有重点地将项目、财力向集体经济薄弱村倾斜、集中。截止2019年共投入各类经费6000余万元,其中,整合扶贫资金3000余万元。
1.以盘活集体资产实现“破零”。以“三资”清理为突破口,通过整合集体土地、财产等村集体资源,盘活存量,提高资产利用率,实现了集体经济“破零”。顺会乡戍子村通过集中流转集体土地500余亩入股村祥源种养专业合作社,实现村集体经济“破零”。顺会乡牛湾子村整合村集体土地50余亩新建蔬菜大棚19座,通过租赁给本村种植大户,每年实现集体收益14000元、户均收入33000元,实现了村集体经济“破零”和种粮大户增收“双赢”的局面。
2.以开发集体资源实现“破零”。依托自身资源优势,通过创新机制,实现集体经济“破零”。王狮乡紧抓岚县被确定为全省林业资产收益扶贫试点县的政策机遇,依托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的有利时机,因势利导,乘势而为,以蛤蟆神村和府台村为试点,依托5000亩退耕还林地,采取“公司+党支部+合作社+农户”的形式,构建林业资产收益脱贫新模式,造林公司通过村集体以土地流转的形式获得退耕土地20年的经营权,因地制宜发展沙棘、中药材等林业产业,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组织贫困户进行林业生产,参与沙棘管理管护,剪枝整形收果,村集体在土地流转期内获得每年每亩10元的公益金。目前,蛤蟆神村流转退耕地2254亩,村集体每年收入22540元,府台村流转退耕地1040亩,村集体每年可收入10400元,实现村集体经济破零。
3.以发展特色产业实现“破零”。利用由村集体领办企业或合作社,延长产业链条,实行规模化经营的模式实现集体经济“破零”。上明乡官桥村结合本村实际,因地制宜,按照“村委主导、合作社运营、产业带动、贫困户参与、群众共享”的思路,借助整村脱贫的有利时机,扩大产业规模,打造产业品牌,培育村级特色主导产业,实现集体经济“破零”。王狮乡史家庄村与山西新大象集团合作发展生猪养殖项目,采用“公司+基地+农户”模式,享受金融扶贫贷款政策,由新大象集团进行担保,贫困户贷款入股,年底分红至少可达到15%,按每户入股金额5万元计算,每户至少增收7500元,实现稳定脱贫,村集体按入股金额20万元计算,年收益将达到3万元。
4.以实施光伏产业实现“破零”。借助资源、地理等优势,内引外联、企地联合,加快发展光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县扶贫开发总公司为主体,按照“成本控制、效益优先”的原则,与山西华润和山西晋能合作的方式,采取集中式与分布式,建设梁家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30mw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34mw,全县112个贫困村每村收益2-3万元、深度贫困户每年收入不少于3000元、持续20年的收入,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和贫困户收入共赢。
5.以整合各类资源实现“破零”。通过争取上级政策或整合扶贫资金,发展项目获得集体收益。顺会乡扶持龙头企业,整合使用扶贫资金实施肉羊育肥项目,采取专业合作社+村集体+贫困户合作模式,整合使用扶贫资金万元入股合作社,在10%的保底分红的基础上,根据合作社收益情况,实行二次分红,确保贫困户稳定增收,村集体获得收益。土峪乡东土峪村筹集资金20余万购置农机具,通过租赁实现集体经济收入“破零”。(全文完)。
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农村的重要体现,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是加强基层基础保障、增强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提升村级党组织组织力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夯实美丽乡村建设基础,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中组发18号)和《关于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粤农农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要求,以建立村级增收长效机制为抓手,以提高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用足力气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力,以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重点,因地制宜探索资源整合有效利用、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等多种集体经济实现形式,拓宽集体经济发展路子,压实责任加快集体经济发展步伐,增强村级集体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实现农村集体经济总量增长、效益提高、实力增强,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民共同富裕、巩固农村基层政权注入新活力。
(二)目标任务。
力争通过试点项目建设,结合党建引领、乡村振兴战略,初步建立试点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机制,不断满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和管理的支出需要,保障基层组织高效运转,实现村“两委”引领发展、带动致富、服务群众能力显著增强。到2022年底,力争试点村集体经济收入达30万元以上,其中经营性收入不少于15万元,村集体经济年收益增长不低于10万元。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村党组织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中的政治引领作用,自觉坚持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为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大任务,真正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战斗堡垒。
2.坚持集体所有。坚守不改变村集体产权性质、不损害村集体利益、不损害农民利益“三条底线”,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村级集体所有成员。
3.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用市场的办法解决发展遇到的问题,同时更好地发挥政策引导、规划引领、资金支持等方面的作用。
4.坚持改革创新。鼓励试点村大胆实践,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5.坚持因地制宜。结合我区实际,加强分类指导,因村因势施策,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协调发展。同时,坚守生态环保底线,避免资源过度开发和环境污染。
6.坚持村为主导。充分发挥村集体的主导作用和农民的主体作用,落实好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调动农民广泛参与的积极性,实现集体增实力、农民增收益和产业增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工作内容。
(一)试点项目思路与措施。
1.探索资源整合有效利用的发展形式。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创办或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鼓励和引导村及集体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入社。按照民主决策的原则选择适合当地实际的经营方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实现土地经营收益最大化。明确合作社管理和运行机制,完善农民合作社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提高生产经营管理综合能力。鼓励村集体通过流转或利用集体机动地、荒地以及其他土地和资源,发展现代特色农林业、品牌农业和生态循环农业。
2.探索以提供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发展形式。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或领办农业经营服务合作社、劳动服务合作社等实体,为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促进农业产业链延伸,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内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代耕代种代收、统防统治、烘干储藏、集中运输等综合性服务。围绕特色主导产业,开展优质农产品品牌创建,建设农业生产、加工、经营、服务设施,开展农产品产地加工。完善农产品营销体系,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建立农产品网上交易平台。利用本地生态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促进农业与旅游、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拓展农业新功能。
3.探索以物业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发展形式。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资源,量力而行建设物业项目,发展物业经济。盘活村集体闲置办公用房、学校、仓库、礼堂等不动产,开展租赁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区位优势明显地区或城镇规划区,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建设的原则,通过异地兴建、联村共建等多种形式,增加村集体资产和物业经营收入,拓展村集体经济发展空间。
4.探索以混合经营为主要内容的发展形式。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资产资源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经营稳健的工商企业。可以探索设立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基金,积极探索基金使用运作方式,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探索强村带弱村、村企联手共建、定点帮扶、扶贫开发等多种形式,实现多元化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经济主体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项目,利用资源优势,引进资本、引进项目,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不断探索和丰富村集体经济发展形式。
根据我区乡村资源资产状况和位置条件,结合港口发展与村级产业发展现状,我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范围涉及电城镇海后村、山兜村、博贺镇新沟村3个行政村。
1.茂名滨海新区电城镇海后村茂宏沙石场基地;
2.茂名滨海新区电城镇山兜村肉猪养殖及母猪培殖基地;
3.茂名滨海新区博贺镇新沟村建设坝田村商铺一条街项目;
(三)基层党建项目建设。
1.加强组织建设。
坚持党建引领村级集体经济壮大发展,指导农村充分运用土地、地域、资源、人才等优势,探索兴办产业、发展旅游、“党建+合作社”、土地流转、物业经营等路径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强党组织对村民自治组织、经济组织、社会服务组织的领导,在组织群众、动员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上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督促指导村级其他组织每年至少向党组织报告一次工作开展情况。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结合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实际,在有利于党组织作用发挥、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的前提下,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规范设置。
2.加强队伍建设。
常态化分析研判村级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坚决撤换调整“四不”书记。抓好村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实施村级党组织书记区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村级党组织书记档案管理、推选考察、年度轮训、出国(境)管理、任期审计办法。继续实施“村官大学生”培训工程,提高农村干部队伍文化素质,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村级基层组织管理者,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保证。深化候任村(社区)干部制度,加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村级干部学习培训,全员轮训“两委”干部、候任村(社区)干部,全面提升村级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加强党组织“第一书记”教育管理,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帮扶单位的资源优势,助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3.加强制度建设。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广东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抓好“三个第一”学习制度落实,深化党员领导干部领学带学督学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制度,继续抓好“三会一课”一季度一计划、一季度一通报制度实施,坚持和完善村级党组织“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党务村务公开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加大村级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力度,财务管理严格按制度和规章办事,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定期张榜公布。
4.加强活动建设。
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进一步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教育,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结合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星级创评工作。积极探索党员分类教育管理,深化“党员联系户”活动,推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大力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志愿者在乡村振兴、集体经济发展中的带头作用。
5.加强保障建设。
压实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在项目推进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和实施责任,加强对项目的督促指导,明确试点项目的目标任务,按照制定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稳步推进。按照省、市、区6:3:1比例,严格落实村“两委”干部补贴、办公经费、党组织书记绩效奖励、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补贴,确保经费保障落实到位。细化落实《茂名市党内关爱扶助金管理使用制度》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的要求,关心关爱困难党员群众。
(四)统筹安排资金使用。
对每个纳入试点村的项目,可申请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补助资金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0万元,省财政资金15万元,市级财政资金2万,区级财政资金3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鼓励土地流转、零散土地整治、发展为农服务、物业经营等方面。其余资金通过村民入股、吸引社会资金等方式自筹补足。
三、实施步骤。
实施步骤分前期准备、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评估考核四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召开区镇两级联席会议,启动试点前期工作。区、镇两级成立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村进行走访调研,深入分析研究,确定具体试点村及拟建设项目类型。
(二)动员部署阶段()。
镇党委政府结合试点村经济基础、区位优势、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因村制宜,结合政策,选准产业、项目和载体,以达到集体经济最大化为目标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三)组织实施阶段()。
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农林水局,两镇党委、3个试点村要严格按照遵照执行贯彻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各项试点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月进度通报”制度,重点督查试点项目每月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区级领导小组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试点村,对试点项目内容、经营模式及发展预期目标实行考察评估论证,便于复制推广。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包村联系制度,明确包村领导和分工职责,具体负责试点项目的推进工作。各试点村须在方案通过后全面启动扶持项目实施工作,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召开相关会议,做好资料收集和公示公开工作,确定经营内容和模式,确保实现精准投资经营村,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参股经营、创办或领办合作社、投资经营管理、收益分配等章程制度,规范操作管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相关进度及情况。
(四)评估考核阶段()。
项目建设完成后,各试点村先自行安排自查,抓好档案收集整理,做好经验总结,成果展示等工作,全面总结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由区级检查组对试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在自我考核的基础上,迎接省、市的全面考核,并依据考评结果,总结经验,巩固提升政策措施,完善并推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长效运行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镇两级党委政府一把手要亲自抓,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压实责任。推进试点项目工作领导机构要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工作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创造保障条件,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分工,形成合力。
建立区、镇、村分级负责机制。
1.区级职责。
(1)区党工委、管委会作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整合落实配套资金,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期按质完成项目建设。
(2)区、镇一把手亲自抓,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明确区、镇、村各级责任和挂点领导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专门工作台账,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3)区级扶持集体经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各镇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明确区、镇、村三级责任和挂点领导责任,建立专门工作台账,健全考核、督查、通报等工作机制,指导扶持试点村开展项目工程建设,及时推广项目经验。
(4)区农林水局牵头,负责试点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管理制度,为项目组织实施提供规划指导、技术推广、产销对接等服务支撑,加强对项目建设中财政投入部分形成资产的确权确利工作,明确其所有权、收益权归村集体组织所有,所有权如需变动须经区财政局、区农林水局批准,按“四议两公开”及时督促对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开。
(5)区人社局负责把扶持村集体经济情况纳入镇党委抓基层党建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村党组织对发展村集体经济工作的领导,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鼓励和支持党员领办致富项目。
(6)区财政局要负责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及时下拨资金,监督指导项目资金的规范使用,加强财政监督和绩效管理。
2.镇级责任。
(1)镇级党委、政府作为扶持壮大集体经济村的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负责协助编制扶持壮大集体经济村项目规划,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各项具体工作,负责开展试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2)镇级党委书记要亲自抓,明确班子责任分工,建立专项工作台账,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3.村级责任。
(1)各试点村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议定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
(2)村“两委”对项目建设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本村扶持壮大集体经济村建设项目;提出项目规划建设发展思路和需求;组织力量群策群力研究项目建设;引导群众通过投工投劳等形式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
(3)帮扶单位及驻村工作队要协助做好调查摸底、宣传发动、规划编制和项目实施工作,将扶持壮大集体经济村建设项目纳入帮扶计划,进一步加大人力财力投入。
(三)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区、镇两级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试点工作项目落实,加强监督管理和工作考核,围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适度规模经营、财政资金保障、体制机制创新、可复制推广性等内容建立考核评价体系。要不定期组织试点村项目推进、资金到位和支出情况专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整改问题,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以及项目运营过程中出现的非正常亏损、非正常经营性失误、弄虚作假等行为,虚报项目套取扶持资金和侵害村集体利益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重视发展的可持续性,注重培植村级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防止因财政扶持资金的结束而失去造血能力。领导小组每半年对各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督查,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纳入对镇党委、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纳入党建述职重要内容,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奖励。
(四)做好试点总结。区、镇两级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开展试点项目总结并建立报告制度,及时总结工作,每半年向上级部门汇报试点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成效、下一步工作计划和重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等内容。区、镇两级党委要组织力量加大对扶持村集体经济的宣传培训力度,为试点建设提供必要的人才支撑与宣传导向,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营造有利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的良好氛围。
为进一步推动我居产业富民工作,促进我居产业多元化发展,带动农民收入稳步提升,按照上级要求,制定我居经济发展规划。
有个自然庄,个村民小组,人口数,耕地面积亩,我村主要产业有蔬菜,桃园,梨园,木板厂房等。养殖业主要有温室鸡,小型猪场。
努力发展扶贫厂房等,我居打算在建造一个1500平方米的扶贫厂房,努力打造我村的一个特色产业,在扩大产业经济的同时,我们也为农民提供科学的种养殖技术,提高收入成效。鼓励农民积极投身于扶贫厂房的建设队伍,提高农民积极性及觉悟性,鼓励农民把产业做大做强。
根据市场需求,充分发挥本村人才,土地,环境地理优势,合理引导农户改变发展思路,通过大力推进规模化,标准化的种植,养殖业的发展,实现农业产业多元化进步,加大扶贫厂房的发展力度,扩大知名度,做大做强果林园,木板厂,扶贫厂房等产业。做到有一个促进农民增收的亮点。
今年,在原来的扶贫厂房建设上,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建,将扶贫厂房的墙头等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同时,我居计划今年在建造一个1500平方米的扶贫厂房,努力壮大集体经济,提升村集体经济收入。此外,争取项目,对于我居的环境整治和小广场建设,争取上级政策扶持。围绕市场需求和劳动者个人意愿,加大劳务技术培训输入,以就业为导向,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依托上级领导部门,加大职业技术提升计划和贫困户教育扶持工程力度,确保贫困家庭至少掌握一种致富门路,实现靠自身脱贫致富。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引导、项目倾斜、部门帮扶、因地制宜。逐步扩大”的发展思路,采取“投羊收羊”的办法,建立“村户联合、有偿承包、集体经营、利益共享”的养殖模式,通过党组织引领、养殖户带动,努力扩大养殖规模和养殖效率,发展壮大实现村集体户和农牧民的经济收入,实现“双赢”目标,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发展的原则。发展养殖业选择适合的养殖技术和养殖方案,提高基础条件、提高群众科学养殖积极性。(二)坚持从小起步,科学发展的原则。走科学养殖,大力发展,可持续发展发的路子,做到既量力而行、又要尽力而为,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三)坚持重点扶持、示范带动的原则。重点在有养殖基础、积极性高、信誉好的养殖户中实施,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抓好示范点、示范户的基础上,通过开展有效的技术服务,引领和带动广大群众投身于养殖产业发展,实现村集体和农户共同增收的目标。
(四)坚持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既要保证村集体经营还要考虑农牧民的利益,做到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与增加农牧民的收入同步实现,避免造成任何一方重大经济损失。
(一)多方扶持,积极推动。为鼓励扶持村级组织推行科学养殖增收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依据县《关于发挥村级党组织作用发展壮大养殖生产业的意见》精神,采取“项目倾斜、部门帮扶”的办法,按照妹纸生产母羊一定的经济标准,由县有关部门通过纳入项目筹资金的办法给予扶持,其余资金有村集体自筹,发挥村级组织引领带动作用,推动羊产业发展。
(二)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为了积极推进养殖养羊模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先行选择已实施滩羊养殖的行政村进行试点,每个连队投入一定数量的生产母羊,代养户缴回的羊只应是12-18月龄、发育良好、毛重不低于25公斤纯种滩羊,且生产母羊不低于70%。羊只代养实行担保制,在村党支部与代养户签订合同的同时,代养户必须找2-3户有一定经济实力、有信誉的农户为其提供担保。
(四)明晰权责,严格管理。连队党支部要加强监督,严格管理,对每批投入的羊只都要按其体貌特征、年龄和投入去向等分别戴标、照相建档立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每批收回羊只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进行。代养户要精心饲养,在代养期间及时为代养羊只按规定做好疫苗注射。对于代养羊只确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死亡的。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推行滚动式滩羊养殖模式是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各乡镇党委、各村级组织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切实把推行滚动式滩羊养模式纳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总体规划。各乡镇党委要安排专人负责,各村级党组织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努力形成各方重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为确保滚动式滩羊养殖模式稳步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村级党组织要通过召开专门会议、举办培训班、座谈交流等形式,广泛宣传推行滚动式滩羊养殖模式的意义、运作模式,帮助农户分析经济效益,鼓励党员户和养殖大户带头参与实施滚动式滩羊养殖模式,努力通过示范带动,扩大辐射,提高农户参与养殖的积极性,增强发展滩羊产业的信心和决心。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场党委对各连队组织推行羊养殖模式壮大村集体经济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各连队要积极做好平时的检查和督查工作,帮助村级组织做好选购生产母羊、选择养殖户、起草合同等基础性工作。通过树立典型抓点带面,不断扩大养殖模式覆盖面。各连队党支部要认真建立健全台账,严格操作程序,坚持标准,严格管理,既要保证村集体的经济收入,又要保护代养农户的利益,充分调动农户的养殖积极性,努力推动村集体经济收入持续稳定发展。
为进一步壮大村级产业,提高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强基层实力活力,提升我村为民办实事的能力,现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2020年村集体经济发展计划。
一、基本情况。
x村距离县城*公里,全村区域面积*平方公里,共有耕地*5亩,其中水田*亩,旱土*亩。全村共有*个村小组,*户*人,党员*人。主要产业有养鱼、蔬菜、玉米、脐橙等,2019年村集体经济收入万元。
二、目标任务。
坚持“村级主导、市场主体,因地制宜、示范带动、整体联动”的原则,创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形式,多途径增加村级集体经济可支配收入,逐步建立村集体经济发展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总量增长、质量提高、实力增强,增强村级组织服务功能,确保2020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万元。
三、实现形式。
一是突出异地置业。x村在百村创业园购置的平方米店面以30元/平方米的价格签订了出租合同,每月可增加收入4481元,店面目前已投入使用,出租后每年预计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约5万元,2020年将增收万元。
二是盘活资产增收。依托现有的\\公墓,优化升级服务模式,扩大公墓规模,村集体以山场入股,预计今年取得收入万元。盘活山塘、鱼塘资源,将其转租、发包给本村种养大户,每年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万元。此外,大广高速复线项目在x村租赁两处用地,合同为每年万元,经费6万元,二者合计每年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万元。
三是其他方面增收。加强对村内企业的管理,优化服务,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收取脐橙园、石灰厂、预制厂管理费,稳定每年万元的企业管理收入。
四、工作要求。
1.精心谋划,科学发展。结合本地实际,选准项目,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与精准脱贫、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促进本村集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同时,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不搞行政命令,杜绝因发展集体经济而增加村级债务和农民负担。
2.因地制宜,稳步实施。从本地经济基础、区位条件、资源状况等实际出发,因村制宜,面向市场,多渠道多形式探索我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确保完成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目标任务。
3.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村“两委”重要工作位置来抓,同时,加强村级集体资产、村级财务、民主监督管理,做好归档工作。
岗底村位于镇政府北部,属于深度贫困村,全村共有252户1052人,辖4个自然村,5个村民组,地域总面积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096亩,人均耕地亩,村主要产业是种植业。村三委班子健全,共有8人,党员28人。截至目前,未脱贫9户20人,分散供养特困户4户5人,低保贫困户5户15人。
如今全县退出贫困序列,我村作为仅留的全县4个贫困村之一,村三委和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殚精竭虑想办法,找出路,谋划村集体经济发展。经过前期的不断地实地调查和开会研究,我村准备发展一个综合类粮食加工企业,作为为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提高我村整体经济规模,助力我村脱贫攻坚工作。
岗底村现有耕地3000余亩,种植条件优厚,但现在农户家庭种植模式传统,种植种类单一,小麦和玉米交替种植。按照理想产值每亩的年均纯收益不过几百元。如果替换为黄豆或花生等经济附加值较高的农作物,每亩的收益预计提升百分之十到二十以上。今年村三委依托村种植合作社,流转承包土地50亩,种植了优质大豆。给全村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优化种植结构开了一个好头。但是,如果仅仅优化更改种植种类,尽管可以针对每户提高一定的收入,却还是最基础的劳作,经济效益并不特别明显。所以要想跟土地要效益,还要在精细加工上下功夫。
经过早期调研,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流通股、县流通协会交流了解,我县每年粮食加工类的叠加产能在5个亿左右,市场规模潜力巨大。通过深入市场调查了解,我县乃至平顶山地区没有正规的粮食综合加工企业,市场现在流通的各类粮食加工产品,除面粉外,大部分是从郑州农贸市场采购流通过来,物流成本较大。通过实地调研县汇升源超市、丰硕粮行、新大新超市、建业超市等市场终端调查,仅玉米一项,每斤收购价格在7、8毛左右,但加工成玉米糁,价值却在2元左右,经济价值已经翻倍,刨除加工成本,利润依旧可观;再如大豆,每斤价格在两元左右,通过配比每斤大豆能制出7到8两腐竹,腐竹的市场价格在6到7元左右。这些的加工工艺并不复杂,操作简单,一般人员稍加学习培训,就能正常制作。
创办粮食加工企业,我村有以下几个优势可以利用:从自身主观条件上,我村首先耕地面积大,自身就有粮食来源,村内劳动力充足,而且县里派驻我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驻村帮扶,生产指导现场办公,能从根本上保证产出商品的质量,本村的扶贫厂房已经建成,随时可以投入使用。从客观条件上,我县没有粮食综合加工类企业,我村发展自身粮食加工,能填补这一块空白,市场空间巨大。因此,我村发展粮食加工企业,有很大便利条件和市场前景。
按照前期规划设想,粮食加工企业属于村办企业,可以有村民投资入股,由村委会管理,产生收益除去股东利益外,为村集体收入,可以继续发展和改善村基础环境。投入正常运营,至少能提供加工、管理、配送等10多个务工岗位,让我村村民,特别是一些因为照顾家住病人、老人的贫困人口在家门口就业,提供稳定收入,助力脱贫攻坚。这是真正的造血扶贫,不是输血型扶贫,能从根本上斩断穷根,让我村贫困人口走上富裕道路。
村集体经济发展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基础,是村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当前,村级集体经济薄弱已经成为制约我村各项事业发展的首要问题,为进一步壮大村级产业,提高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强基层实力活力,提升我村为民办实事的能力,现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2020年村集体经济发展计划。
一、基本村情。
x村位于l县西南部,距县城9公里,东接x村,西接c镇和q县,南邻t乡,北界t乡,龙小公路、桃江河水穿境而过。全村共有*个村小组,*户*人,设党支部*个,正式党员*名,预备党员*名。辖区面积*平方千米,其中山地面积*平方千米,耕地面积*平方千米。村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为脐橙、山场、蔬菜种植以及外出务工,是一个典型的以脐橙产业链经济为主干,辅以大棚蔬菜、葡萄、玉米、西瓜等产业的农业村。2019年村集体经济收入为*万元。
二、发展目标。
坚持“村级主导、市场主体,因地制宜、示范带动、整体联动”的原则,创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形式,多途径增加村级集体经济可支配收入,逐步建立村集体经济发展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总量增长、质量提高、实力增强,增强村级组织服务功能。确保2020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万元以上。
三、发展思路。
在水资源和土资源上做文章,推动资源变资产,把资产变资金。引进民资,将\\山泉水源激活利用,投资发展开发山泉饮用项目。通过一段时间的资本积累,再将资金投入垂钓休闲项目中,推进村集体经济保值增值。做好已流转土地的管理,服务好本村农业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充分发挥土地资源效益。
四、发展措施。
1.突出异地置业。x村在百村创业园购置的*平方米店面以*元/平方米的价格签订了出租合同,每月可增加收入*元,2020年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万元。
2.资源开发增收。流转了*多亩土地,围绕调优结构、提高效益目标,引进了十多户种植大户,发展大棚蔬菜种植基地、玫瑰种植、特色果蔬种植和龙虾、泥鳅养殖等特色规模产业,通过转租发包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万元以上。发展脐橙种植,盘活本地山场*亩,提高脐橙生产技术,优化品种结构,通过标准化生态果园建设、节水灌溉、太阳能杀虫灯、黄龙病综合防控等一批新技术的集成与推广,提高优势区域栽培水平,大幅提升单产水平,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万元。盘活中新岛板栗园资源,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万元。
3.发展特色经济。采取“能人投资+村集体资金入股+村集体土地入股”的模式,由返乡人才和党员能人投资成立合作社,村委会以土地或资金入股形式投入到山塘开发、饮水灌溉项目等产业。依托\\山泉水源,引进民资开发集体山泉水,通过收取自来水水费和开户费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万元。
4.其他经济收入。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万元。
五、工作要求。
1.精心谋划,科学发展。结合本地实际,选准项目,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与精准脱贫、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促进本村集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因地制宜,稳步实施。从本地经济基础、区位条件、资源状况等实际出发,因村制宜,面向市场,多渠道多形式探索我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3.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村“两委”重要工作位置来抓,加强村级集体资产、村级财务、民主监督管理。
为进一步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根据《安徽省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推深做实“百千万”工程扎实开展“六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集体经济组1号)和宣城市《关于开展“一抓六动”专项行动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广德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规划(2019—2022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百千万”工程和宣城市“一抓六动”专项工程,推深做实“一抓双促”工程,强化政策支持,探索有效形式,创新工作机制,逐步建立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机制,高标准、主质量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为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到2021年底,全市133个村(桃州镇的升平、天寿、景贤和祠山岗茶场4个非农社区不包括)年经营性收入不低于10万元;实现当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31个。
全面贯彻执行《广德市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十条意见》,围绕资源开发、资产盘活、产业带动、服务创收、物业租赁、乡村旅游、社会帮扶、股份合作等八大主要路径,通过扎实开展“五个强化”行动,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稳定增长机制,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一)做好资金保障。进一步发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功能,除上级财政资金外,市财政安排配套扶持资金,分别对18个重点扶持村(其中中央扶持村13个,省级扶持村3个,市级扶持村2个)按每村50万元标准全部补足资金。市、乡镇两级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并将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顺利推进。(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二)突出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注重以市场化手段推动集体经济发展。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实体化运营,强化市场主体地位,发挥功能作用。探索推行村企联建、村银结对、村社合作等方式,用好金融资金、工商资本、社会资源三类要素,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积极探索“党支部+公司+农户”等模式,培强市场主体、延长产业链条,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各乡镇)。
(三)落实用地政策。依据国土空间规划,通过增减挂购、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矿废弃地复垦等方式,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用于农村产业发展。严格落实征收集体土地留地安置政策,安排不低于实际征收面积5%的留用地,作为村集体发展建设用地,或采取等价置换工商业用房等方式进行补偿。结合新编村庄规划预留一定规模建设地,保障好新产业新业态、乡村文旅设施、现代农业产业园及产业融合发展等项目用地。探索工业项目飞地模式,建立园区与村居联结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村级集体工业项目集中入园区。(牵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乡镇)。
(四)强化党建引领。深入贯彻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进集体经济做大做强。在乡镇设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指导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向乡村振兴重点村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示范推动集体经济发展。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发展职业经理人制度。加强县乡农经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管理指导。引导新型经营主体、致富带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等参与集体经济发展,打造一支会经营、善管理的农村经营人才队伍。(牵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五)建立帮扶联动。强化政府帮扶引导,落实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包村联系制度,确保每个重点扶持村有1名县级党政班子负责同志具体包联,定期调研指导,帮助解决难题。乡镇党政负责同志要对所辖村包保联系实行全覆盖,每季度现场调度项目推进情况不少于1次。引导企业辐射带动,持续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探索村企合作、村企联建等,通过提供资本要素、指导生产经营、发展上下游产业等,带动集体经济发展。整合社会资源力量,鼓励社会资本与村集体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促进集体经济发展。探索建立强村与弱村结对帮扶机制,实行合作共建、抱团发展。(牵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
(一)明确工作责任。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在市集体经济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集体经济办牵头组织实施,市集体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财政和农业农村部门统筹推进,有关部门支持配合,市主导推动、乡村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二)抓好组织实施。各乡镇要考虑各村发展阶段和条件,采取“一村一策”等方式,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对基础条件较好的村,着重完善体制机制,加强规范管理,持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对有一定集体资产资源条件、但缺少经营性资金的村,着重给予引导性支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经营管理指导,提升自主发展能力。建立项目库,加强项目建设过程把控,综合考虑实施周期、预期收益、风险隐患等因素,对集体经济项目申报审批、运营管理、竣工验收实行全程监管,提高项目建设质量。
(三)强化考核激励。把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纳入全市党建+发展双百分制考核、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市集体经济办公室对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建立月报告制度,每月25日将当月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实行奖惩制度,对领导重视、工作业绩突出的乡镇、村要进行表彰,对工作中涌现的优秀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措施不力、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任务未完成或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效,实现以村集体富裕带动群众共同富裕,根据省市县委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部署要求,现就2021年全县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提出如下目标任务:
一、考核目标。
(一)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各乡镇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增速比上年度全县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高5个百分点左右,且所辖村社(村改社区后的股份经济合作社,下同)集体经济年总收入均在25万元以上,目标数详见附件。
(二)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各乡镇所辖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均在10万元以上。各乡镇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增量占年总收入增量比例达到70%以上。
(三)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强村。各乡镇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超50万元的行政村数要力争达标,目标数详见附件。
(四)村级集体经济可支配收入。全县60%的村社年可支配收入达到15万元以上,目标数详见附件。
(五)规范村级“三资”管理。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村级非生产性开支,基本消除收支倒挂村社。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组长职责,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查指导、亲自协调解决问题。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谋划部署,创新举措、积极作为,全力推进村级集体经济提档晋级,确保各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
(二)严格考核检查。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列为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纳入乡镇党委书记工作交流会的重要项目。要严肃工作责任,要通过无告知检查、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收入情况进行分析调度,督促抓好落实。同时,根据目标任务,实行一月一督查、一季一排名,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相关人员予以严肃问责,坚决防止“数据注水”。
(三)加大保障力度。突出要素保障,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全面落实各项帮扶措施。要加大财政投入,县级要按照每个村社每年不少于10万元的标准安排扶持资金,统筹并全额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要保证土地供给,县级应将不少于当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3%安排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并优先向相对薄弱村倾斜。要落实贷款利率优惠政策,鼓励执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降低村级融资成本。要加强帮扶指导,切实发挥村第一书记、农村工作指导员作用,帮助村“两委”理清发展思路,带头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想和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意见》《山西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方案》;积极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高村级组织自我保护、服务群众、推动发展能力,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结合我村客观实际和发展优势,现制定出小山头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草,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为核心,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为主线,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为主攻方向,以体制改革、机制创新为动力,加强政策引导,创新发展模式、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持续较快增长,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一)小山头村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小山头村总占地面积1100亩(包括荒山、道路、田坎),现在我村现有粮田176亩;果树地372亩;养殖用地20亩;居民区占地160余亩;企业占地60亩;荒山荒沟300余亩。现有居民户296户,总人口872人。
2、产业发展情况:全村共有大小企业3个,主要产品有节能环保砖、不锈钢制品及印刷品。农民人均纯收入6000元,集体收入25万元。
(二)发展优势。
五马办事处小山头村位于长治市城区东南端,东靠磨盘垴、跎岗岭,西临北董村,南与东山旅游路、月季观光园相连,北面与南山头村接壤,距长治市区5公里,外环路穿村而过,交通便利。小山头村东面傍山,西临外环路,村庄东高西低,土地肥沃,四季分明,气候宜人,有丰富的土地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适宜种植果树和旱地耕作,依托东山发展旅游产业,小山头村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一)发展目标。
11、继续加大增加农民收入力度,大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以良种苹果、桃、杏种植产业,增加农民收入;引导农民向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发展,大力发展个体服务业,发展多种经济;积极鼓励农民向畜牧养殖特色农业转变,争取创办成1-2个特色养殖示范基地。
2、探索农村发展新模式,进行产业调整,在确保本村农业保持稳步发展的同时要引导村民积极投资第三产业,根据区委区政府东山旅游开发的总体思路和塔岭山桃花节的文化影响力,建设独具特色东山旅游文化区。这样既解决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问题,还增加这部分村民收入。
3、村务管理建立新机制,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村务公开制度化、正常化。村民对村级管理满意率达95%。
4、争取至2020年全村实现“布局优化,村庄美化,卫生洁化”,建成环境优美、生活富裕、文明和谐新小山头村。
(二)实施步骤。
按照总体要求,将规划划分成3个实施步骤:
1、第一步骤,通过城中村改造的推进逐步完善村级基础设施建设。
2、第二步骤,引导村民转变传统经济发展观念。
3、第三步骤,建设生活富裕、文明和谐新小山头村。
(一)强力推进村建设,争取早日奔小康。
利用三到五年的时间,以发展第三产业为主导,以典型示范引领,逐步稳妥地推进城中村改造,并解决村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二)完善人居环境,建设优美新农村。
切实加强农村环境建设和生态保护。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着力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加快改水、改厨、改厕、改圈,推广垃圾集中处理,治理脏、乱、差,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开展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深入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节约型农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建设,支持发展后续产业。打造“和谐、秀美、文明”的新小山头村。
(三)完善管理机制,推进民主治村。
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凡涉及与村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事项及村内重大事项,均实行民主决策,把村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村干部是否合格标准,坚持民主评议村干部,把评选结果作为村干部使用的标准,加强村民思想道德建设,鼓励村民参政议政,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
首先,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增强党员干部为民服务、勇于奉献的思想意识,加快发展、勇于进取的职责意识,创业拼搏、勇于探索的创新意识。真正使党员干部成为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主导。
其次,加强农民素质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农民进行培训,切实提高新时期农民的科技素养和市场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等,真正使农民群众成为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中坚。
第三、坚持走出去,引进来,两委班子成员要发挥每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善于跑资金、跑项目,引技术、引人才。
第四、强化职责目标落实,严格任务目标考核,真正使两委班子成员人人头上有指标,个个身上有压力,积极主动去工作,协调配合抓落实。
为巩固党的基层政权,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共张家口市委办公室关于夯实“五个全覆盖”全面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张办文(2022]2号)文件要求,围绕指导乡村有序开展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xxxx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新农村振兴战略,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新时期农村工作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思路和模式,探索集体经济多种实现形式,加大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力度,促进狮子口村级集体经济全面协调发展。
以增加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为目标,探索创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形式,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多途径增加村级集体可支配收入,确保村级组织“有钱办事”。经过3至5年的努力,力争使全村年度集体经济收入增长10%。
本村可结合各地实际,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探索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方式:。
(一)以发展产业带动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采取组建专业合作社、租赁、流转无劳力无生产经营技术农户的土地发展特色产业,适时开拓温室蔬菜大棚产业,进行农特产品营销经营、搞养殖和农特产品加工企业等方式寻求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来源,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二)租赁经营村级集体资产来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可采取独立、联合、股份合作等方式,通过土地整治、复耕地对外出租等经营方式获取稳定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对村级集体现有经营性、资源性资产和闲置资源,采取承包的方式,提高经营效益,使资产增值增收。
(三)以提供服务创收的万式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围绕农业产业化,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有偿社会化服务或创力经营性服务实体,为农户提供生产资料、农业机械、病虫害防治等技术咨询服务,争取开展联结龙头企业和农户的中介服务,同时继续通过劳务公司组织劳动力劳务输出。
(四)开发利用村级现有资源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充分挖掘村内的农田、水等自然资源潜力,由村集体单独进行开发。一是维护好2017年建成并当年起收到成效的300kw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继续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力;二是鼓励村集体开展土地整理开发,增加村集体有效土地来发展非农业产业,提高村级集体收入;三是围绕生态宜居、环保立项的指导思想,结合我村实际拟申报建设养殖小区一处3000余平方米,采取农户租用方式,逐步使散养农户集中科学饲养,使我村养殖业形成规模化、产业化。由此扩大农户的养殖规模,增加农户收入,又壮大了集体经济,显著提升了村庄人居环境;稳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争取利用村东便捷优质的泉水申报垂钓园项目,同时宣传推广“狮子口村”的美丽传说,打造乡村振兴特色农村,以美丽村庄面貌、营造乡村游的“养肺洗肺”环境吸京津、张家口及山西大同周边游客入村康养度假。
(1)准备阶段(2022年2月-3月)。认真盘查村级现有的资源、资产、资金状况,研究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办法和措施,选定壮大集体经济的项目并制定具体的发展规划,于3月20日前交村党支部。
(2)实施阶段(2022年4月-2025年10月)。组建专班,安排专人具体抓好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实施。
五、工。
经济发展奖励方案【第五篇】
活动背景介绍:
春回大地,微风拂面,又到了草长莺飞放风筝的季节,春天的天空是风筝的世界。凤凰地产****项目将携手***学校、宁晋电视台举行首届手绘风筝大赛。感受创意的乐趣,体验diy风筝带来的快乐,相约春天,相约在风和日丽的春日,让爱飞起来!
风筝作为民俗文化之一,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古人常用风筝做诗吟句“早长莺飞三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儿童放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鹃”。这表明放风筝是人们所喜欢的活动,每年阳春季节,更是放飞风筝的最佳时节。追逐风筝,嬉戏春风,放飞心情,享受快乐。给儿童一片天空,让他们放飞理想、放飞希望;给宁晋一片天空,让她充满欢乐、充满希望;给文化一片天空,让她尽显美丽、尽显生机。
同时为体现我公司的社会责任感,为本地儿童提供一个展示自我才华的舞台,张扬个性,激发学生对科学技术的热爱,培养学生的动手、动脑和审美等综合能力,体现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同时为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增加儿童课外知识,培养团队精神,树立远大理想,活跃运动氛围,进一步促进阳光体育活动,德、智、体全面发展,我司特举行以“放飞快乐、幸福成长”为主题的第一风筝节。
一.活动时间。
下午(依据活动准备和天气情况而定)二.活动地点。
**县民乐园广场三.活动主题。
“放飞快乐幸福成长”四.活动目的。
3.通过制作风筝、放飞风筝为青少年提供一个快乐的平台,同时帮助客户寻回童年的快乐,找寻童真的心。也为家长与孩子之间提供了沟通交流的平台。
五.活动人员。
六.活动内容。
1.领导及嘉宾发言、致辞2.主持人宣布比赛规则3.风筝手绘。
4.手绘风筝展示和评比5.发放奖品6.共同放飞风筝。
7.到场观众领取纪念品七.活动流程。
活动当天时间安排:
八.活动规则风筝绘画,活动方案。
1.按签到前后顺序进行编号分组,共分五组每组30人,由一个指导老师和两名工作人员负责指导管理。
2.在绘画和放飞阶段,每组队员须在指定区域内活动,总评委(可由领导临时担任)将综合评出每组的团队印象分。
3.在评委评分阶段,不允许出现本组带队老师及管理者为本组评分现象,评分顺序依次向后排(第1组老师评第2组分数)。
4.绘制期间的抽奖环节,每过30分钟抽一次,每次3名。
5.总分数=工艺分+放飞分+团队分,汇总结束后,分数前15名者,将获得本次活动奖品。若超出获奖人数,出现同分者,将由参赛者讲述绘画感受,由领导再次打分,分出优胜者总分为100分。比赛评比规则:
总分为100分,其中工艺占40分,放飞占40分,团队纪律分20分(分两次每次10分)。
1.工艺(40分)。
(1)做工精巧,扎口整齐,框架结构合理(10分)(2)图案精美,颜色搭配谐调(10分)。
(3)造型独特,夸张得体,有创新,有个性,质地优良(10分)(4)能够展示本队的特色(10分)2.放飞(40分)(1)起飞(10分)。
放飞成功后,裁判开始记时。规定留空时间为20分钟。若参赛风筝无缠绕其他风筝,无断线,无坠地应评10分。如出现上述情况按照其正常飞行时间折扣记分(如正常飞行10分钟,即10/20×10=5,记10分)(3)风筝的高度及远度(10分)。
目测风筝高度。最高的得满分10分,依次类推。
(4)印象分(10分)在放飞过程中,放飞灵活、稳定,收放线自如;放飞技巧新颖、有特点的给予适当的印象分。3.团队(20)。
1.电话邀约新老客户邀请参加;2.短信发放形式告知;。
7.网络,微信等媒体平台配合。
十、活动物料宣传物料。
经济发展奖励方案【第六篇】
为进一步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着力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深入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增强村级自我造血功能,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清理、规范、盘活、经营”四个环节,多措并举加大扶持力度,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带动集体和村民共同增收致富。
坚持政府指导、村级主导、市场主体的原则,坚持深入挖掘闲置资源与创新拓展发展模式相结合,多途径增加村级集体经济可支配收入,实现村“两委”引领发展、带动致富、服务群众能力显著增强。到2022年底,力争实现除大罗塘社区外,其余村(居)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至少达到5万以上、人均达到30元。其中:朱垭村达25万元以上,东溪村达10万元以上,回龙村、界牌村6—10万元,板凳垭村5—6万元,大罗塘社区3万元以上。
(一)发展产业强村。全域推行“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企业”的产业发展模式,集中连片种植枳壳、姜黄等中药材,加强各村产业后续管护,让巴药产业成为持续有效的增收项目和各村集体经济收入支柱。
(二)鼓励旅游兴村。充分利用樱桃采摘、农民丰收节等时间节点,用好用活产业带、樱桃园、博物馆等旅游资源,辐射带动沿线农家乐发展,鼓励在家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差异化筹办“十大碗”等农家特色菜,让产业沿线群众增加收入。
(三)发动能人带村。通过招引和吸引在外优秀企业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回村,领办各种合作经济组织。推动土地多种经营方式,大力发展林业、种植业和养殖业,通过成立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提供有偿服务等方式增加集体收入,通过产业扶持资金入股产业园、专合组织等方式取得分红收入,通过参与入股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等方式获得集体经济收入。
(四)盘活资源富村。规范集体资源利用,对村集体林场、水面、耕地和未利用地等集体资源进行认真排查,通过承包、租赁、联营、合作等方式加以开发利用,充分发挥资源效益,增加集体收入。充分利用荒坡、荒滩、荒水及路边、水边、田边、村边等集体空闲地,发展种养殖业,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利用率,增加集体收入。将各级财政对村投入资金发展村级公益事业所形成的公益性设施,纳入村集体资产范围,对这些新增资产加以利用,形成一定收入。
(一)朱垭村:一是用活用好省级、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资金;二是盘活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出租;三是用好用活各类产业发展资金,发展集体产业;四是盘活易地扶贫搬迁、土地增减挂钩、地质灾害避让搬迁等户拆迁面积复垦复种;五是抓住东西部协作村企结对帮扶的契机,合理利用好结对帮扶资金,发展村集体产业。
(二)回龙村:一是盘活原回龙村老村部和原太华村办公阵地,出租或拍卖;二是继续用好用活产业发展资金,发展集体产业;三是经营好辖区内2座小二型水库;四是适时出租村社集体山林或土地;五是盘活易地扶贫搬迁、土地增减挂钩、地质灾害避让搬迁等户拆迁面积复垦复种。
(三)界牌村:一是用好中央财政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和省级、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资金;二是盘活原双河村办公阵地(出租或拍卖);三是继续用好用活产业发展资金,发展集体产业;四是盘活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五是继续用好用活产业发展资金,发展集体产业;六是收回2年以上撂荒地的经营权,依托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出租或集体经营(代耕代种);七是盘活易地扶贫搬迁、土地增减挂钩、地质灾害避让搬迁等户拆迁面积复垦复种;八是发展壮大“施小厨”等电商平台。
(四)东溪村:一是用好用活产业发展资金,发展集体产业;二是抓住东西部协作村企结对帮扶的契机,合理利用好结对帮扶资金,发展村集体产业;三是收回2年以上撂荒地的经营权,依托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出租或集体经营(代耕代种);四是适时出租村社集体山林和土地;五是盘活易地扶贫搬迁、土地增减挂钩、地质灾害避让搬迁等户拆迁面积复垦复种。
(五)板凳垭村:一是用好用活产业发展资金,发展集体产业;二是收回2年及以上撂荒地的经营权,依托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出租或集体经营(代耕代种);三是盘活易地扶贫搬迁、土地增减挂钩、地质灾害避让搬迁等户拆迁面积复垦复种;四是盘活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适时出租村社集体山林和土地、塘、库、堰。
(六)大罗塘社区:一是经营管理好场镇国有资产;二是支持齐联七专业合作的发展,确保集体经济股份联合社收益;三是发展电商平台;四是继续招引优秀企业入驻。
组长:王瑞林党委书记。
伏特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熊亮党委委员、副乡长。
各村(居)驻村领导。
成员:程鹏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和财政所负责人。
康勇财政所干部。
程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各村(居)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程鹏任办公室主任,程卓负责日常具体事务。各村(居)驻村领导和村(居)书记要围绕年度目标任务,结合自身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见附件2)。
(二)加强资产管理。加强对村级“三资”(资产、资源、资金)的清理、登记、管理,建立“三资”台帐。村级集体资产发包出租,必须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实现收益的最大化;村集体经营性物业资产不允许随意变更,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建立健全村级财务收支各项制度,严格收支审批,努力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建立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和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及时、真实地公开相关信息。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规范民主理财行为,对财务收支活动实行民主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民主决策机制,确保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三)加强督促检查。乡目标绩效办要加强监督管理和工作考核,围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财政资金保障等。
经济发展奖励方案【第七篇】
为巩固党的基层政权,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共张家口市委办公室关于夯实“五个全覆盖”全面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张办文(20xx]2号)文件要求,围绕指导乡村有序开展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xxxx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新农村振兴战略,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新时期农村工作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思路和模式,探索集体经济多种实现形式,加大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力度,促进狮子口村级集体经济全面协调发展。
以增加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为目标,探索创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形式,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多途径增加村级集体可支配收入,确保村级组织“有钱办事”。经过3至5年的努力,力争使全村年度集体经济收入增长10%。
(一)以发展产业带动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采取组建专业合作社、租赁、流转无劳力无生产经营技术农户的土地发展特色产业,适时开拓温室蔬菜大棚产业,进行农特产品营销经营、搞养殖和农特产品加工企业等方式寻求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来源,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二)租赁经营村级集体资产来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可采取独立、联合、股份合作等方式,通过土地整治、复耕地对外出租等经营方式获取稳定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对村级集体现有经营性、资源性资产和闲置资源,采取承包的方式,提高经营效益,使资产增值增收。
(三)以提供服务创收的万式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围绕农业产业化,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有偿社会化服务或创力经营性服务实体,为农户提供生产资料、农业机械、病虫害防治等技术咨询服务,争取开展联结龙头企业和农户的中介服务,同时继续通过劳务公司组织劳动力劳务输出。
(四)开发利用村级现有资源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充分挖掘村内的农田、水等自然资源潜力,由村集体单独进行开发。一是维护好20xx年建成并当年起收到成效的300kw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继续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力;二是鼓励村集体开展土地整理开发,增加村集体有效土地来发展非农业产业,提高村级集体收入;三是围绕生态宜居、环保立项的指导思想,结合我村实际拟申报建设养殖小区一处3000余平方米,采取农户租用方式,逐步使散养农户集中科学饲养,使我村养殖业形成规模化、产业化。由此扩大农户的养殖规模,增加农户收入,又壮大了集体经济,显著提升了村庄人居环境;稳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争取利用村东便捷优质的泉水申报垂钓园项目,同时宣传推广“狮子口村”的美丽传说,打造乡村振兴特色农村,以美丽村庄面貌、营造乡村游的“养肺洗肺”环境吸京津、张家口及山西大同周边游客入村康养度假。
(1)准备阶段(20xx年2月-3月)。认真盘查村级现有的资源、资产、资金状况,研究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办法和措施,选定壮大集体经济的项目并制定具体的发展规划,于3月20日前交村党支部。
(2)实施阶段(20xx年4月-2025年10月)。组建专班,安排专人具体抓好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实施。
(1)精心谋划,科学发展。要结合本地实际,选准项目,要适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强化科学发展的理念,不能以破坏生态、污染环境、浪费资源为代价,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与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搞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促进集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因地制宜,稳步实施。要从本地经济基础、区位条件、资源状况等实际出发,因村制宜,面向市场,实现一村一策,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多渠道多形式探索集体经济的发展,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上级要求的目标任务。
(3)加强领导,强化管理。要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纳入重要议事目程,摆在村两委重要工作位置来抓,同时,加强村级集体资产、村级财务、民主监督管理,做好该项工作的归档工作。
村集体经济发展是乡村振兴重要组成部分,村两委干部和全村党员群众要精诚团结、踏实认真干事,共同维护好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要集思广益、广泛发动、共同参与,共同发展好我村集体经济,为全村所有村民共同的利益一起努力。
经济发展奖励方案【第八篇】
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农村的重要体现,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是加强基层基础保障、增强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提升村级党组织组织力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夯实美丽乡村建设基础,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中组发18号)和《关于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粤农农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要求,以建立村级增收长效机制为抓手,以提高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用足力气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力,以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重点,因地制宜探索资源整合有效利用、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等多种集体经济实现形式,拓宽集体经济发展路子,压实责任加快集体经济发展步伐,增强村级集体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实现农村集体经济总量增长、效益提高、实力增强,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民共同富裕、巩固农村基层政权注入新活力。
(二)目标任务。
力争通过试点项目建设,结合党建引领、乡村振兴战略,初步建立试点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机制,不断满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和管理的支出需要,保障基层组织高效运转,实现村“两委”引领发展、带动致富、服务群众能力显著增强。到20xx年底,力争试点村集体经济收入达30万元以上,其中经营性收入不少于15万元,村集体经济年收益增长不低于10万元。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村党组织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中的政治引领作用,自觉坚持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为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大任务,真正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战斗堡垒。
2.坚持集体所有。坚守不改变村集体产权性质、不损害村集体利益、不损害农民利益“三条底线”,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村级集体所有成员。
3.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用市场的办法解决发展遇到的问题,同时更好地发挥政策引导、规划引领、资金支持等方面的作用。
4.坚持改革创新。鼓励试点村大胆实践,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5.坚持因地制宜。结合我区实际,加强分类指导,因村因势施策,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协调发展。同时,坚守生态环保底线,避免资源过度开发和环境污染。
6.坚持村为主导。充分发挥村集体的主导作用和农民的主体作用,落实好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调动农民广泛参与的积极性,实现集体增实力、农民增收益和产业增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工作内容。
(一)试点项目思路与措施。
1.探索资源整合有效利用的发展形式。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创办或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鼓励和引导村及集体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入社。按照民主决策的原则选择适合当地实际的经营方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实现土地经营收益最大化。明确合作社管理和运行机制,完善农民合作社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提高生产经营管理综合能力。鼓励村集体通过流转或利用集体机动地、荒地以及其他土地和资源,发展现代特色农林业、品牌农业和生态循环农业。
2.探索以提供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发展形式。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或领办农业经营服务合作社、劳动服务合作社等实体,为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促进农业产业链延伸,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内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代耕代种代收、统防统治、烘干储藏、集中运输等综合性服务。围绕特色主导产业,开展优质农产品品牌创建,建设农业生产、加工、经营、服务设施,开展农产品产地加工。完善农产品营销体系,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建立农产品网上交易平台。利用本地生态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促进农业与旅游、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拓展农业新功能。
3.探索以物业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发展形式。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资源,量力而行建设物业项目,发展物业经济。盘活村集体闲置办公用房、学校、仓库、礼堂等不动产,开展租赁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区位优势明显地区或城镇规划区,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建设的原则,通过异地兴建、联村共建等多种形式,增加村集体资产和物业经营收入,拓展村集体经济发展空间。
4.探索以混合经营为主要内容的发展形式。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资产资源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经营稳健的工商企业。可以探索设立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基金,积极探索基金使用运作方式,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探索强村带弱村、村企联手共建、定点帮扶、扶贫开发等多种形式,实现多元化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经济主体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项目,利用资源优势,引进资本、引进项目,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不断探索和丰富村集体经济发展形式。
根据我区乡村资源资产状况和位置条件,结合港口发展与村级产业发展现状,我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范围涉及电城镇海后村、山兜村、博贺镇新沟村3个行政村。
1.茂名滨海新区电城镇海后村茂宏沙石场基地;
2.茂名滨海新区电城镇山兜村肉猪养殖及母猪培殖基地;
3.茂名滨海新区博贺镇新沟村建设坝田村商铺一条街项目;
(三)基层党建项目建设。
1.加强组织建设。
坚持党建引领村级集体经济壮大发展,指导农村充分运用土地、地域、资源、人才等优势,探索兴办产业、发展旅游、“党建+合作社”、土地流转、物业经营等路径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强党组织对村民自治组织、经济组织、社会服务组织的领导,在组织群众、动员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上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督促指导村级其他组织每年至少向党组织报告一次工作开展情况。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结合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实际,在有利于党组织作用发挥、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的前提下,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规范设置。
2.加强队伍建设。
常态化分析研判村级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坚决撤换调整“四不”书记。抓好村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实施村级党组织书记区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村级党组织书记档案管理、推选考察、年度轮训、出国(境)管理、任期审计办法。继续实施“村官大学生”培训工程,提高农村干部队伍文化素质,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村级基层组织管理者,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保证。深化候任村(社区)干部制度,加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村级干部学习培训,全员轮训“两委”干部、候任村(社区)干部,全面提升村级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加强党组织“第一书记”教育管理,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帮扶单位的资源优势,助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3.加强制度建设。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广东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抓好“三个第一”学习制度落实,深化党员领导干部领学带学督学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制度,继续抓好“三会一课”一季度一计划、一季度一通报制度实施,坚持和完善村级党组织“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党务村务公开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加大村级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力度,财务管理严格按制度和规章办事,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定期张榜公布。
4.加强活动建设。
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进一步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教育,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结合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星级创评工作。积极探索党员分类教育管理,深化“党员联系户”活动,推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大力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志愿者在乡村振兴、集体经济发展中的带头作用。
5.加强保障建设。
压实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在项目推进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和实施责任,加强对项目的督促指导,明确试点项目的目标任务,按照制定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稳步推进。按照省、市、区6:3:1比例,严格落实村“两委”干部补贴、办公经费、党组织书记绩效奖励、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补贴,确保经费保障落实到位。细化落实《茂名市党内关爱扶助金管理使用制度》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的要求,关心关爱困难党员群众。
(四)统筹安排资金使用。
对每个纳入试点村的项目,可申请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补助资金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0万元,省财政资金15万元,市级财政资金2万,区级财政资金3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鼓励土地流转、零散土地整治、发展为农服务、物业经营等方面。其余资金通过村民入股、吸引社会资金等方式自筹补足。
三、实施步骤。
实施步骤分前期准备、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评估考核四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召开区镇两级联席会议,启动试点前期工作。区、镇两级成立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村进行走访调研,深入分析研究,确定具体试点村及拟建设项目类型。
(二)动员部署阶段()。
镇党委政府结合试点村经济基础、区位优势、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因村制宜,结合政策,选准产业、项目和载体,以达到集体经济最大化为目标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三)组织实施阶段()。
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农林水局,两镇党委、3个试点村要严格按照遵照执行贯彻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各项试点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月进度通报”制度,重点督查试点项目每月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区级领导小组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试点村,对试点项目内容、经营模式及发展预期目标实行考察评估论证,便于复制推广。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包村联系制度,明确包村领导和分工职责,具体负责试点项目的推进工作。各试点村须在方案通过后全面启动扶持项目实施工作,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召开相关会议,做好资料收集和公示公开工作,确定经营内容和模式,确保实现精准投资经营村,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参股经营、创办或领办合作社、投资经营管理、收益分配等章程制度,规范操作管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相关进度及情况。
(四)评估考核阶段()。
项目建设完成后,各试点村先自行安排自查,抓好档案收集整理,做好经验总结,成果展示等工作,全面总结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由区级检查组对试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在自我考核的基础上,迎接省、市的全面考核,并依据考评结果,总结经验,巩固提升政策措施,完善并推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长效运行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镇两级党委政府一把手要亲自抓,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压实责任。推进试点项目工作领导机构要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工作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创造保障条件,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分工,形成合力。
建立区、镇、村分级负责机制。
1.区级职责。
(1)区党工委、管委会作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整合落实配套资金,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期按质完成项目建设。
(2)区、镇一把手亲自抓,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明确区、镇、村各级责任和挂点领导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专门工作台账,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3)区级扶持集体经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各镇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明确区、镇、村三级责任和挂点领导责任,建立专门工作台账,健全考核、督查、通报等工作机制,指导扶持试点村开展项目工程建设,及时推广项目经验。
(4)区农林水局牵头,负责试点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管理制度,为项目组织实施提供规划指导、技术推广、产销对接等服务支撑,加强对项目建设中财政投入部分形成资产的确权确利工作,明确其所有权、收益权归村集体组织所有,所有权如需变动须经区财政局、区农林水局批准,按“四议两公开”及时督促对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开。
(5)区人社局负责把扶持村集体经济情况纳入镇党委抓基层党建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村党组织对发展村集体经济工作的领导,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鼓励和支持党员领办致富项目。
(6)区财政局要负责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及时下拨资金,监督指导项目资金的规范使用,加强财政监督和绩效管理。
2.镇级责任。
(1)镇级党委、政府作为扶持壮大集体经济村的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负责协助编制扶持壮大集体经济村项目规划,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各项具体工作,负责开展试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2)镇级党委书记要亲自抓,明确班子责任分工,建立专项工作台账,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3.村级责任。
(1)各试点村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议定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
(2)村“两委”对项目建设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本村扶持壮大集体经济村建设项目;提出项目规划建设发展思路和需求;组织力量群策群力研究项目建设;引导群众通过投工投劳等形式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
(3)帮扶单位及驻村工作队要协助做好调查摸底、宣传发动、规划编制和项目实施工作,将扶持壮大集体经济村建设项目纳入帮扶计划,进一步加大人力财力投入。
(三)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区、镇两级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试点工作项目落实,加强监督管理和工作考核,围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适度规模经营、财政资金保障、体制机制创新、可复制推广性等内容建立考核评价体系。要不定期组织试点村项目推进、资金到位和支出情况专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整改问题,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以及项目运营过程中出现的非正常亏损、非正常经营性失误、弄虚作假等行为,虚报项目套取扶持资金和侵害村集体利益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重视发展的可持续性,注重培植村级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防止因财政扶持资金的结束而失去造血能力。领导小组每半年对各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督查,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纳入对镇党委、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纳入党建述职重要内容,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奖励。
(四)做好试点总结。区、镇两级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开展试点项目总结并建立报告制度,及时总结工作,每半年向上级部门汇报试点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成效、下一步工作计划和重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等内容。区、镇两级党委要组织力量加大对扶持村集体经济的宣传培训力度,为试点建设提供必要的人才支撑与宣传导向,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营造有利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的良好氛围。
经济发展奖励方案【第九篇】
为了配合公司人员招聘工作,最大限度的开拓人员招聘渠道,公司大力提倡在职员工进行内部推荐,并给予内部推荐的员工一定的奖励,具体情况如下:
1、推荐新员工入职,被推荐入职工作满三个月,可享受奖励,三个月内离职的不享受奖励。被推荐人由推荐人直接推荐,且无其他中介费和服务费产生,按50元/人进行奖励。
2、提供人力资源中介公司、学校、人才市场或第三方渠道给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在20xx年xx月至20xx年xx月底,累计招录用5人(含)以下,一次性奖励100元;累计招录用5人以上,按20元/人给予奖励。
3、新员工入职后在公司内提升到管理层的,奖励推荐人100元。
1、推荐人事先到服务中心经理备案,被推荐人按公司规定要求办理入职手续。
2、办理入职手续完毕,公司开具《内部员工推荐确认单》一式两份,被推荐人手执一份,人力资源部留存一份。
3、被推荐员工工作满三个月,服务中心经理统一申报奖励,并附带员工所执《内部员工推荐确认单》作为奖励凭证。
此方案从20xx年xx月xx日起开始执行。
经济发展奖励方案【第十篇】
第一条为激发全县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热情,调整和优化农村经济结构,根据《中国_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池州市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抓实“六项行动”推动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兴村”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奖励遵循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群众认可、促进发展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奖励”,是指为激励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村“两委”干部、工作人员(以下统称村干部),按程序从当年度村级集体经营性收益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来奖励村干部。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村级集体经营性收益指经营性收入减去经营管理成本后盈余的收入。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村级集体经营性收益”,是以行政村为单位,一个财务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村级集体经营性收益;“村级集体经营性收益增量”,是以行政村为单位,一个财务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村级集体经营性收益同比增长量。
第六条经营性收入,主要包括:
(一)经营收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生产、服务等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产品物资销售收入、劳务服务收入等。
(二)发包及上交收入。承包、租赁收入,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收入,村办企业上交的利润。
(三)投资收益。村级集体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四)其他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第七条上级单位奖励给村级集体的收入、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捐赠等不属于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
第八条土地征用收入、村级集体光伏扶贫电站收入、集体林地流转和林木处置、集体资产及设备处置产生的收入等不纳入奖励统计范围。
第九条经营管理成本指村级集体在生产、销售产品物资、对外提供劳务等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耗费和支出。
第十条本办法适用于当年度村级集体纳入统计范围内的经营性收入净收益达到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村。
第十一条因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混乱、入账不及时、账目无法界定等原因,未能及时准确统计年度村级集体经营性收益的村,不得申报奖励。
第十二条明确标准条件。享受奖励的村干部应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中工作成效显著、实绩突出,符合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双好双强”标准。
第十三条建立负面清单。以下人员不得享受当年度奖励:
(一)当年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
(二)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以下的;
(三)乡镇认为其他不得享受的情形。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坚持按照“三个区分开”(把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行为区分开来,把国家尚无明确规定时的探索性试验与国家明令禁止后的有规不依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区分开来)原则,正确把握和合理运用好容错纠错情形,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和激励干事创业的协同共赢,激励村干部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对于村干部在发展集体经济中出现失误或错误,经纪检_门认定属于容错纠错情形的,允许发放奖励。
第十五条各乡镇要建立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对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每年开展一次考核评价。考核结果的评定,要综合考虑各村发展基础、资源禀赋、收益增幅等因素。
第十六条根据村级集体经营性收益年度增加和保持情况,设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本奖、绩效奖和一次性奖。
指集体经营性收益在5万以上(含5万元),且保持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益总量不减的村。
1.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益总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按不超过村干部年基本报酬的30%给予奖励。
2.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益总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按不超过村干部年基本报酬的40%给予奖励。
3.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益总额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按不超过村干部年基本报酬的50%给予奖励。
4.村级集体经济自主(村两委干部以村级集体名义领办、创办公司、合作社或电商,组织、主导生产经营或销售,非发包、租赁、出售村级集体资产)年经营性收益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在第2、3款规定奖励之外,可按不超过自主经营性收益的20%给予村干部奖励。
原则上年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本奖励资金发放的总额不得超过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总收益的30%,总量不超过20万元。
指年度村级集体经营性收益在10万(含10万元)以上,且增长较大的村(年度收益增量达到2万元及以上),根据集体经济发展工作考核结果,按当年度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增量的20%比例奖励村干部。
对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总收益首次达到50万元以上的村,给予村干部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总收益首次达到30万元以上的村,给予村干部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总收益首次达到20万元以上的村,给予村干部一次性奖励2万元。
第十七条奖励对象。指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村干部,不包括选派干部、挂职干部、选调大学生村官。
第十八条科学分配奖励资金。除按村干部年基本报酬比例计提之外的奖励资金,原则上奖励村“两委”正职每人不超过奖励资金的30%(“一肩挑”的不超过奖励资金的40%);其他村干部根据发展集体经济绩效大小由所在村自行研究确定,要统筹考虑当年正常离任的村干部在村工作时间及贡献大小等情况,合理制定分配方案。
第十九条健全完善奖惩机制。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
各村发展集体经济考核评价结果要纳入目标管理考核成绩。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成效显著的村党组织进行表彰或表扬,优先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对表现突出的村党组织书记,优先推荐各级“两代表一委员”和各类评先评优对象。
第二十条村级申请。每年3月底前,符合奖励条件的村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同意后,向所在乡镇党委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年度集体经营性总收益及增长情况、奖励人员及数额、奖励分配方案等,并提交《奖励资金审核表》。
第二十一条乡镇审核。乡镇党委及时成立由纪检、组织、财政、农经等人员组成的审核小组,对上报村的年度经营性收益情况进行审核,于10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审核意见。对村级集体创办的公司、合作社等主体生产经营形成的收益,年终审核时应提供会计报表、帐册等资料,乡镇审核小组或委托有资质的审计单位核实收益数额。
第二十五条决议和公示。审核通过后,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股东代表会议审议,乡镇派员参加。审议通过后,在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奖励资金发放至村干部个人账户。
第二十六条备案管理。各村及时将审核资料报乡镇备案;乡镇及时汇总年度奖励落实情况,报县委组织部、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备案。
第二十七条强化程序意识。各乡镇要把程序意识贯穿到奖励工作全过程,切实维护好程序的严肃性,在审核把关、会议表决、对外公示等环节上,都要按程序走、按规定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十八条严格执纪监督。严守工作标准,严格履行程序,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审批;全程监督,杜绝选择性执行;对上报不严、弄虚作假、套取奖励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收回奖励资金,并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奖励工作真实性、有效性。
第二十九条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干部群众和村民代表广泛宣传村级集体经济奖励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创新发展,力争奖励的良好氛围。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暂行期限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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