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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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第一篇】

今年,我所围绕县委、县政府及县卫生局的中心工作和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提高专业技术含量;加强作风建设,提高队伍整体质量;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一)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严厉打击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场所存在的假医、游医和生活美容场所非法开展的医疗美容活动。

(二)加强各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和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医疗服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使用伪造医师资格证、执业证行为,严肃追究违法违规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加强放射诊疗防护卫生监管。加大放射诊疗工作监

督力度,规范放射诊疗工作,完善放射卫生监管运行机制。

(四)继续加大血液安全监督力度。加强对临床用血单位的监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从严监管,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五)开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和传染病防治专项整治。重点是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等。

(六)规范医疗广告市场秩序。加强医疗机构广告发布监管,对管辖范围内的医疗广告发布进行常态化监督监测,严厉查处各种利用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欺骗患者的行为。

(七)整顿和规范全县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终止妊娠及结扎手术的.母婴保健医疗行为,查处违法执业行为。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查处大案要案。

(一)按要求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国家森林城市、省级文明县城和省级园林县城等相关工作。

(二)加强卫生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四创”工作的宣传。提高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自身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我县公共场所卫生整体水平。

(三)加强公共场所重点环节卫生监督。重点对公共场所单位的卫生许可、直接从事为顾客服务人员的健康管理、卫生消毒设施、卫生管理档案以及卫生检测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开展公共场所使用集中空调单位的再调查,建立专门的集中空调管理档案,重点监督定期清洗、定期检测等。

(四)继续做好公共场所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日常监督的同时,对每一个被监督单位做好量化分级评分评级工作,适时调整其量化分级评价等级,监督频次随量化评价结果做相应调整,加大对b级和c级单位的监督力度。

(五)加强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认真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会议的卫生安全保障工作,防止、杜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六)加大健康相关产品监管力度。开展集中式餐饮具消毒单位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是消毒场所布局、消毒工艺流程符合卫生要求。

(七)强化全县集中式供水的监督管理。对全县集中式供水单位基本情况开展再次调查,全面掌握其基本信息变化并做好档案的信息更新工作。对全县集中式供水单位严格监管,与县疾控中心联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20xx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八)加大对二次供水单位和自备水源单位的监督力度,做到底子清,档案明,覆盖全。

(一)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和卫生工作监督,重点开展学校饮用水、医务室卫生监督检查,突发公卫事件应急工作检查,学校教学环境与生活设施卫生检查。

(二)做好放射卫生监管工作。主要做好个人剂量监测、放射诊疗许可证的专项检查。

(三)深入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重点增强企业负责人及特殊岗位人员职业病防治意识。

(四)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

(一)加强内部稽查和执法稽查。按照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本所工作实际,定期不定期开展卫生监督员风纪风貌稽查,开展执法责任制、行政许可、执法行为的稽查,开展效能和服务调查测评。

(二)加强文书书写,提高案卷质量。按照卫生部新版《卫生监督文书规范》,严格要求,促进各类执法文书质量提高。依据《卫生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认真评查卫生行政处罚立案案卷文书质量,组织参加全市性的卫生监督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活动,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和行政处罚案卷质量。

(三)加强大案要案和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认真做好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相关情况登记,严格落实快速反应制度,完善查处、反馈机制。加大投诉举报案件、尤其是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做到件件有记录、事事有落实、有回应,突出社会效应。

(四)及时编制年度涉企检查计划并上报,严格遵守检查前及时上报涉企检查备案表。筛选审核上报20xx年卫生行政处罚指导案例。

(一)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继续探索更有效的技能竞赛、执法演练、案件评查方式方法,同时加强对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指导,提升卫生监督能力和水平。

(二)开展作风行风建设,进一步落实各项稽查制度,加强科室、个人的绩效考评工作,不断提高效能,以优良的作风保障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继续深入开展“四型”机关活动,切实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以“市内争先,县内创优”为目标开展各项工作。

(一)加强所务管理。全所干部职工要强化大局和中心意识,职能科室要切实履行好服务职责,保障工作顺畅运行。继续推进和完善综合目标管理,强化绩效观。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做好资金、财产管理工作。加强接待、文印、车辆、水电和档案管理。抓好党务、党风廉政建设、计生、综治、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等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二)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和卫生监督文化建设。重点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在社会与监管单位的宣教和学习,同时加强向各级网站及新闻媒体对卫生监督工作的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树立良好形象。

(三)加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按照《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的要求,按时报告卫生监督信息。更新过期、改变的被监督单位信息,及时录入经常性卫生监督、案件查处、监督监测等方面信息,信息报告覆盖率、合格率100%。及时完成市、县卫生局20xx年重点检查计划和专项检查任务,按要求报送卫生监督信息和报表。

(四) 加强卫生行政许可工作。增强窗口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受理各类卫生行政许可,提高办事效能和服务质量,方便快捷地为群众办事。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第二篇】

20xx年,全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以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快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步伐,规范卫生执法行为,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保障人民健康权益、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抓好本所综合业务大楼的新建工作,力争主体工程竣工。支持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办公大楼的立项争取工作。

2、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建设。对卫生监督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处理、统计分析,辅助行政决策,提供公众服务。

3、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根据卫生部《xx—2011年全国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省组织的有关培训工作,抓好市、县(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所的常规培训工作,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4、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着装风纪、劳动纪律、考勤制度、学习制度建设,实现单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1、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1)全面开展执业医师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营利性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和对外开放的企事业单位所设医疗机构的聘用人员,严肃查处伪造医师资格证书骗取医疗执业注册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肝病、泌尿感染性疾病、癫痫、痔瘘等专科和医学美容专科的监管,严肃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的违法行为。

(2)继续整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的违规活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医疗机构及承包者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3)深入开展农村医疗服务市场整顿治理,重点加强对农村个体诊所执业范围和大学生个人简历网提供)个体医生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行医、游医药贩、非法坐堂行医的'违法行为。

(4)继续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活动整治,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加强产前诊断、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中止妊娠技术和助产技术等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

(5)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液(浆)活动。依法查处以暴力和威胁等方式强迫他人血液和原料血浆的“血头”、“血霸”,严肃查处血站和单采浆站跨区采血液(浆)和超量频采的违法行为。

(6)深入开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医疗机构自采自供血液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医疗机构应急用血行为。

(7)积极开展二级以上医院巡查工作试点。积极配合卫生部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督促、指导和推动二级以上医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医疗管理法规和方针政策,帮助医院发现问题,整改提高,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8)加大对违法虚假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惩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切实规范医疗广告市场。

2、以餐饮服务单位和公共场所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监督执法

(1)加大《食品安全法》宣传力度,依法履行卫生监督职责,做好餐饮服务单位、保健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2)开展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监管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质量抽检,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发布。

(3)切实抓好学校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加强学生健康体检和健康档案监管,逐步开展学校教室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4)建立并推行城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城镇供水单位及管网末梢水以及自备水源卫生质量监督监测。

(5)全面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做好公共场所经常性卫生监管,重点监督监测集体空调通风系统室内空气质量和顾客用品用具消毒措施落实情况。

3、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

(1)继续抓好《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贯彻,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传染病防治中的法律职责、公民应当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全社会依法防治传染病的观念。

(2)全面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保健机构、采供血机构疫情网络报告情况,严肃查处隐瞒、缓报疫情,造成传染病扩散传播的典型案件。

(3)开展医疗废水废物处理的监督检查,督促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消毒处置及运送工作。

(4)继续加强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和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监督检查。重点开展腔镜诊疗设备和牙科器械消毒措施和手术室使用中的消毒液监督监测,做好消毒剂和一次性医疗用品采购、贮存、使用管理。

(5)切实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贯彻执行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开展对高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条件、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监督检查。

4、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抓好医用辐射防护安全监管

(1)加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力度。会同发改、经济、国资、环保等部门认真做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其卫生审查、竣工验收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发生。

(2)继续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论断机构资质审定工作,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管理,规范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

(3)切实加强医用辐射机构和放射诊疗技术许可审查,重点开展对大型放射诊疗设施建设项目卫生审查和放射治疗、介入诊疗技术及其防护措施的日常监管工作。

(4)认真处理好农民工职业病危害事件。对农民工举报投诉的职业病危害案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帮助和指导农民工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严肃查处严重危害农民工健康的违法事件,维护农民工的健康权益。

1、建立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规范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卫生行政处罚公正、公平。开展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评价审查和卫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及时纠正和查处卫生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

2、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切实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健全卫生监督稽查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注重规范和严格行政许可,树立依法行政和依法监管的理念。

3、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形式结合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全面宣传卫生监督工作,努力为卫生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树立卫生监督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第三篇】

为积极推进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更好地适应辖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需求,全力推进辖区卫生监督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1、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卫生审查,规范卫生管理,要求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达95%以上,对无卫生许可证查处率达100%;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率、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率要达到95%以上。

2、巩固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加大对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全面落实食品原料购进索证制度,强制配备基本的卫生设施。加大消毒餐具的推广力度,确保消毒餐具使用率达75%以上,餐具消毒效果监测率达100%。

3、对餐饮单位特别是大中型餐饮单位加大卫生监测力度,上级卫生监督部门开展餐具消毒监测工作,确保餐饮单位监督监测覆盖率达100%。

4、强化对小餐饮单位卫生环境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好小餐饮示范单位建设工作。

5、切实做好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患的预防控制和查处工作,有效控制和减少中毒死亡事故的发生。

(二)协助上级卫生监督部门做好学校卫生服务工作,进一步强化学校卫生监管

1、全面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件》,进一步落实《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学校食物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学校食物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一如既往地把学校卫生列为监管重点。

2、深化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防,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上级卫生监督部门做好学校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

3、以学校集体供餐、学生食堂的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教室的采光照明、通风,学生宿舍的通风和学校周边环境为监管重点部位,确保学校卫生安全无事故。

(三)协助上级卫生监督部门做好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大职业卫生工作力度

1、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调整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法,从为企业职工培训、替企业职工维权上寻找突破口,推进职业卫生工作进度。

2、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要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应立即上报卫生监督部门。

1、加强全镇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2、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做好农村生活饮用水的采样和送检工作,协助卫生监督部门做好农村集中式供水工作,确保居民身体健康。协助卫生监督部门做好供水单位从业人员查体和培训工作。

1、全面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和各种技术规范。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注册的监督检查,打击非法行医。

2、依法对辖区内个个体诊所等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管,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3、重点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4、强化消毒隔离制度,规范医疗废物处理,切实做好医院感染控制和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5、肃查处村卫生室的超范围执业问题和违规购进药品行为。

6、坚决打击药店非法开展诊疗活动,严厉查处以展销会、咨询会等形式进行的非法诊疗活动。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第四篇】

理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xx工作在县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正确领导和关心下,通过进一步强化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实施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按照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的要求,加强全所内部管理,全力以赴做好了全年动物卫生监督各项工作,现将我县20xx年度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总结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为目标,全面推进全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确保了我县动物及畜产品质量的安全。

(一)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及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管理

1、有详细的的年度工作计划、半年及年终工作总结,全所人员分工明确。官方兽医延伸机制,实行官方兽医分片承包制;全年共参加省州培训2次,极大的增强了全所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效率;强化基层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的培训,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合计6期。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已完成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证)的全省联网电子出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证)联网正在积极运作之中,计划在20xx年1月1日起与全省同步实施。

20xx年度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巡查32次。查处一般程序案件1件,兽药经营环节1件,同时,对不具备立案条件的违法(违规)经营单位(或个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件。

2、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及检疫申报点建设

在全县13个乡(镇)畜牧兽医站各分设1个检疫审报点和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并挂牌,乡镇规章制度、公示牌全部上墙。乡镇动物卫生监管日志,行政告知制度已全部完善并正常运作。

(二)动物防疫监督

(二)动物检疫工作

对检疫人员做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各施其职各尽其能。检疫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严格检疫、杜绝“隔山开证”,要求检疫人员必须做到公开、公正、严格、文明执法,严格实施“四不准一处理”(即对病死动物一律不准宰杀、不准出售、不准食用、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加强市场监管,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监管专项整治。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大对活畜交易、屠宰、运输、市场监管的力度,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和运送、加工、贩卖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防止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入市场。

(三)“瘦肉精”监测

按照《20xx年“瘦肉精”专项监测方案》,为保证在养殖过程杜绝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违法活动发生,我局对全县范围内的养殖企业、养殖专合组织、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户组织实施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专项检查和抽检工作,全年共检测猪尿样1274(份),无一例阳性反应,“瘦肉精”等检出均为阴性。

(四)兽药经营监管

对辖区内兽药经营企业全部按照兽药gsp要求进行管理,全县有1家企业牧康兽药经营部(13个兽药连锁经营店)通过了省、州兽药gsp检查验收,加大对未通过检查验收经营企业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无兽药经营许可证违法经营兽药的行为;定期开展兽药经营质量专项整治,依法查处经营假、劣兽药和人用药的违法行为,全县没收假、劣及过期兽药41个品种(公斤)共计罚没款500元、全部进行了集中销毁处理。

(五)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州畜牧经济暨春季动物防疫、畜产品质量安全、兽医兽药、饲料工作会议及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理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总体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以动物、动物产品的安全生产、以养殖专业户、产地检疫与出入境检疫为重点,抓住养殖、经营、流通以及消费四个环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及过期畜牧业投入品,严厉打击经营不合格动物、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严防病害动物及其产品进入市场危害消费者健康。同时加强宣传、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的监督举报。确保了生产、上市动物及其产品的安全。

(六)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

1、加强乡镇站人员的管理

严格按照《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办法》进行监督管理,在年初制定下发了《理县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制度》,并与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签定了《20xx年畜牧兽医目标管理责任书》,对乡镇站人员实行目标量化管理,在全县13个乡(镇)畜牧兽医站各分设1个检疫审报点和动物卫生监督分所,以更好地对畜禽养殖、畜产品的投入品上的监督检查。

2、村级动物防疫员(兼草管员)管理

严格按照《村级动物防疫员职责》对我县83名村级动物防疫员进行管理。积极按照省、州要求完善《理县村级动物防疫员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的量化管理,保障动物重大疫病的观察。

(七)认真完成了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1、20xx年理县优质肉兔养殖出栏补助验收工作,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根据验收标准进行逐项检查验收,公示后形成验收报告,由支付中心直接拨付补助款,采用“一卡通”方式直接发放给验收合格养殖户。

2、通过政务中心窗口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明11户、办理兽药经营许许可证1户。

(一)、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的前期工作,落实生猪定点屠宰检疫“四到位”。

(二)、继续加强和完善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执法监督力度。对规模养殖场进行常态化“瘦肉精”抽检。

(三)、继续加强兽药、饲料等畜牧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

(四)、搞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及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五)、加强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

(六)、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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