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工作的心得体会范文【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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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工作的心得体会【第一篇】

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我有幸在当地的看守所进行了学习和工作,这是一段非常独特和难忘的经历。在这个过程中,我不仅学到了丰富的知识和技能,还深刻地体会到了人性和社会的复杂性。以下是我对这段经历的心得体会。

首先,我十分意识到看守所是一个特殊的环境,需要特殊的工作和教育方法。在这里,我有机会接触到各种各样的罪犯,从小偷到杀人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和背景。在这样一个封闭的环境中,我深刻地体验到了囚犯们的心理压力和生活困境。因此,在我的工作中,我更注重倾听和理解囚犯,帮助他们寻找改变和进步的动力。

其次,我发现教育是帮助囚犯重获新生的最有效途径。在看守所里,我参与了各种各样的教育活动,包括课程开发、辅导和创造性的学习方式。通过这些教育工作,我看到了囚犯们的改变和成长。很多人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往往是因为缺乏教育和机会。因此,我坚信教育可以唤醒他们内心的潜能,帮助他们改变思维方式,并为他们的重返社会做好准备。

第三,我意识到重建家庭和社会关系对于囚犯的重要性。在看守所里,我遇到了很多家庭破碎的囚犯,他们在监禁期间失去了家人和亲密关系。因此,作为教育者和辅导员,我不仅要关注囚犯的学习和思维方式,还要帮助他们修复和重建家庭及社会关系。通过与家人和社区的合作,我希望能够为囚犯们提供更多的支持和资源,促进他们的全面恢复和融入社会。

第四,我认识到改变一个人需要时间和坚持。在看守所的学习和工作中,我遇到了很多顽固的囚犯,他们不愿意改变自己的行为,甚至对教育抱有敌意。然而,我明白这些囚犯背后都有自己的原因和内心的痛苦。因此,我选择不放弃,用耐心和理解来对待他们。通过长期的陪伴和支持,我相信他们有可能产生转变,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和选择。

最后,我体会到了教育工作的意义和使命。在看守所里,我所做的每一份教育工作都是为了帮助囚犯获得第二次机会,重新开始他们的人生。我看到了教育的力量,在一点一滴的工作中,我逐渐看到了囚犯们的改变和希望。这让我更加坚定了自己从事教育工作的决心,我希望能够成为他们生命中的一盏明灯,为他们指引前进的方向。

总之,通过在看守所的学习和工作,我不仅学到了专业知识和技能,还深刻地体会到了人性和社会的复杂性。我明白改变一个人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需要时间、耐心和持久的努力。我相信教育是帮助囚犯重建人生的最有效途径,也将继续为此奋斗。

看守所工作的心得体会【第二篇】

5月8日下午,本人根据市局统一安排,前往市看守所接受警示教育。活动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参观各个监室及监控情况。二是在会议室听取看守所情况介绍、规划系统案例剖析以及房局长总结讲话。

参观之后,感触良多,这次学习接受了一次与以往不一样的知识。主要有以下三点:

1、渎职、失职也需要承担责任。以前认为不吃拿卡要,不贪污受贿就不会有问题,但是通过案例发现,很多公职人员因为渎职、失职造成损害的,被逮捕查办。

2、犯罪身份问题。以前以为与工作有关的犯罪,主要是针对公务员。通过学习知道,只要是在公职岗位上,无论是事业编制、企业编制、还是借调人员犯罪了一样进行查办。

3、酒驾后果很严重。一直认为查酒驾只是吓唬人,并未进行抓捕。通过参观发现很多人因为酒驾被拘留。

通过上面三点认识,我认为作为单位的干部职工,要时刻保持警惕,构筑思想防线,树立正确价值观,要恪守职业道德,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干好每一件事情,要遵纪守法,不跨越法律红线。

看守所工作的心得体会【第三篇】

5月24日下午,省安监局组织全局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在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舒永健的带领下,来到湖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洪山监狱接受警示教育。这是我局以“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为主题开展第12个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以来,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又一次实际行动。

警示教育活动中,大家参观了监狱服刑人员的宿舍、车间,了解了服刑犯人的生活、生产情况,参观了警示宣传教育展示厅,并听取了两名服刑人员因职务犯罪被判刑的现身说法。这两名服刑人员讲述了犯罪前曾有过美好的工作和幸福美满的家庭,因放松思想改造走上犯罪后给社会、单位、家庭带来的危害以及失去自由的痛苦,他们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剖析了犯罪的思想根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了深刻忏悔,发出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痛切悔恨的感叹,告诫大家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约束好自己,珍惜眼前自由幸福的生活,切莫以身试法,重蹈覆辙。

身临其境,党员干部们真切地体会到了监狱高墙与现实的反差,触目惊心,发人深思。大家深有感触地说,面对监狱里那高高的围墙,才能体会自由的可贵;面对职务犯罪人员悔不该当初的心声,才能在心灵敲响长鸣的警钟。纷纷表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自觉建设好精神家园,构筑反腐倡廉的精神堡垒。不断追求精神财富的积累,追求精神境界的升华。随时都要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抗住诱惑,经起考验,把握好人生航向,珍惜岗位,珍爱生活,做到廉洁从政。刻刻慎独慎微,时时刻刻严格要求,以德修身,廉洁自律。失去自由,其精神是很痛苦的,身心是疲惫的,只有失去自由才知道自由的珍贵!因此在我们进入安监局的第一天起就要求我们走好每一步,认真抓好岗位廉政建设,警钟长鸣,洁身自好!为了走好自己的人生道路,就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断加强政治学习,注重思想道德培养。我们作为一名军队转业干部,虽在部队受过良好的教育,有大部分还在部队都当过单位不同层次的主官,有一定的业务特长和工作经验,但回到地方工作后一切都要从头来过,是一个新的起点,这就需要我们不断的学习新的知识和新的技能,特别是要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通过这次参观学习使我深知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只有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才能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好本职工作,才能更好地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因此自己将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和钻研,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结合自身的工作特点,深入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理论精髓,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武装头脑、指导言行;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注重学习效果,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同时,自己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确保不出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坚持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筑起一道牢固的防腐墙。

二、不断校正人身坐标,正确对待名利得失。如果对名利过于追求,就会陷入欲望的泥潭,不能自拔。正如一位哲人讲过:“人的欲望是座火山,如不控制,就会害人伤己”。正如二名服刑人员讲的那样,欲望过度,失去理智,心理失衡,最终成为人民的罪人。所以说,要不断的效正人身坐标,要树立正确的名利意识,特别是对于我们军转干部更要保持健康的心态和旺盛的工作热情。我们省局机关目前已有34人是从部队转业的,有些同志在部队里还是主要领导,到地方工作后因编制和政策等问题而不能落实相应的职务、发挥相应的特长而长期成为一般的工作人员,有一定的心理落差,如果因此而不能正确对待名利得失,抵制不住诱惑,就有可能失去平稳。我们只有正确对待名利得失,见财物心不痒,见美色脑不昏。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完成好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切实做到清正廉洁,我们就能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做好每一项工作。

三、不断提高服务意识,正确行使手中权力。我们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看待和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始终坚持执行党的各项廉政建设规章制度。从绪多被绳之以法的事实,再次昭告世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个党员干部,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违法乱纪,终究逃不脱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以身试法者必亡。我们安监局是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单位,能否正确行使权力,是衡量我们每一个执法人员品德高低、作风好坏的重要标尺。权力说到底是一种责任,它只能用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名国家公务人员必须时时刻刻铭记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我们只有正确行使权力,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吃、不拿、不卡、不要,廉洁自律才能正确行使好手中的权力。只有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顶得住压力,抗得住打击,经得住考验,才能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

四、不为金钱所缚,保持健康的心身。现在流行的一句话是:钱不是万能的,但是离了钱是万万不行的!但是我们不能把金钱放在第一位,更不能被金钱所缚,比金钱更珍贵的还有许多许多,比如自由、爱心、感情、尊严、健康等。我们应该自尊、自立、自强地做金钱的主人,而绝不能沦为金钱的奴隶。人们获取金钱的方式方法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决不能攫取违法之财、不义之财、昧心之财。人们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劳动创造财富,为社会做贡献,同时获取应有的报酬和金钱,这是很光荣的事情。那种靠贪赃枉法、权钱交易腐败致富,就会像锒铛入狱成为阶下囚那样,还遭世人唾骂和鄙夷。因此我们只有自觉把好金钱关,耐得住清贫,律身以俭,才能保持健康的身体和心态。

总而言之,我们在工作中既要注重“能”的培养,更要在“德”上加深修炼。特别是要有重点地修炼好自身的政治、作风、情操和职业道德,要能把自己的人格力量统一到党和人民的要求上来,真正使自己走好脚下的每一步,等到我们回首往事之时,可以毫无愧疚地看到自己身后留下的那一串串踏踏实实、坦坦荡荡的脚印,那会是我们一生最好的见证。

看守所工作的心得体会【第四篇】

新冠疫情来袭,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影响,看守所成为了公共卫生防控的重要环节。作为一名看守所工作人员,我深感自己肩负着重要的责任和义务。在防疫期间,我们采取了一系列必要、科学的防控措施,不断加强对看守所的疫情监测和管理。下面我将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谈谈几个方面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加强对人员的监测管理。

一方面,我们建立了护照式管理制度。每位入所人员都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旅行史、接触史等情况,并且要在护照上签字。另一方面,我们加强了对入所人员的体温测量和日常监测。所有入所人员要扫描健康码,经过体温检测,缴验并更新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对出现异常体温等情况的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通过加强监测管理,有效地将风险降到了最低限度。

第三段:落实消杀措施。

我们对看守所的消杀措施也进行了全面升级。每天对关键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清洁,对狱警、入所人员、与外界接触的工作人员开展常规消毒,严格按照标准程序进行体温检测,保证看守所人员和入所人员处于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中。同时,我们对配发的口罩进行管理,做到”一人一口罩”,实行定期更换,从源头上将病毒阻止在看守所大门之外。

第四段:加强宣传教育。

在疫情防控期间,宣传教育至关重要。我们宣传政策、释疑解惑,让大家认识疫情的严重性和必要性,自觉配合看守所的防疫管理工作。为此,我们贴出了相关防疫政策、知识,播放了相关防疫宣传教育影片,现场宣传,答疑解惑等措施,不断强化宣教力度,加强全员的疫情知识培训,让大家做到防范、自救和救人。

第五段:总结全文和展望未来。

本文就看守所防疫工作的心得体会,从加强对人员的监测管理、落实消杀措施、加强宣传教育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和阐述。防疫工作就如同看守工作一样,责任重大,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历史意义,我们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和紧绷的弦,认真执行上级相关防控政策,防控疫情,保障看守所安全稳定。

总之,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们不断深入实施、全面推进各项防控措施,坚持科学防控,周密有序开展,切实保障了看守所和入所人员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战胜疫情的号角正在一步步切近。

看守所工作的心得体会【第五篇】

今天下午,我们去参观了长春市第一看守所。这次参观之行虽然仅有短短的2个小时,但是却让我切实地感受到了一个充满人性化、充满关怀、干净、整洁的看守所,让我改变了以往的看法,同时因为社会上某些舆论而对看守所产生的一些误解也澄清了。总体来说,这次看守所参观之行收获颇丰,但仍有几个问题尚不明确,总结如下:

一、看守所的职能划分混乱,有“越俎代庖”之嫌。

在此次参观之初,曾有看守所工作人员为我们播放了一段关于长春市第一看守所的短片。其中,有一段话的大意是:“看守所协助当地公安机关,深挖余罪,破获大案多起,取得巨大成就。”

其实不只是在第一看守所,在全国各地,看守所都会协助当地公安机关深挖余罪,破获案件,还有个别看守所干警被评为“深挖犯罪能手”,得到嘉奖。甚至当地监管部门还会对看守所下达指标,要求当地看守所协助破案率应达到什么样的水平。我个人认为这种风气略有不妥。

1、职权划分不明,监管混乱。根据我国《看守所条例》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而目前的形势则是,看守所就会充当公安机关的马前卒,怀有极高的”积极性“协助公干机关办案,这样做对于保持看守所的独立有很大的影响。诚然,因为看守所方面的介入会使案件侦破速度加快,甚至还会破获很多那些隐藏很深的案子,大大提高办案效率,但是这种越俎代庖的行为很容易会导致职权划分混乱,监管失当。同时,看守所这种“热情服务”更有可能使公安人员过度依赖看守所,而放松对案件本身的侦查。

2、有违“无罪推定”原则。所谓“无罪推定”原则,是指“任何人在未经证实和判决有罪之前,应视其无罪。”无罪推定所强调的是对被告人所指控的罪行,必须有充分、确凿、有效的证据,如果审判中不能证明其有罪,就应推定其无罪。而看守所工作人员这种“深挖余罪”的行为,很容易使其戴着“有色眼镜”看待犯罪嫌疑人,忽视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无罪的证据,而更倾向于“有罪推定”,这样对犯罪嫌疑人是不利的。

3、不利于相关权力之间的制衡。根据《看守所条例》第五条:看守所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由本级公安机关管辖。这样一来,使得犯罪嫌疑人从被看守所羁押直至被检察机关起诉,这段时间都由公安机关负责。再加上看守所“深挖余罪”,与公安机关“通力合作”,因此,很容易助长相关工作人员通过非法手段获得证据的风气。20xx年2月发生在云南的“躲猫猫”事件就说明了缺乏相应权力的监督与制衡,一种权力很容易走向偏差这一事实。正因为如此,很多法学界人士都呼吁改革看守所制度,希望将看守所划归司法系统管辖,使之与公安部门进行制衡,保持中立,以期达到防止刑讯逼供、完善监管体制的目的。我认为这一观点很有道理。如果尚无法达到使看守所与侦查机关划清界限的目的,最起码不应再提倡看守所和侦查机关这种“合作关系”,尽量拉远两者之间的距离。

二、对律师正常会见权力的严重干涉。

这次参观后的座谈中,看守所所长曾坦诚地表示:尽管法律规定在犯罪嫌疑人羁押48小时以后其律师就有权力进行正常地见面和问询。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一些案件如果律师想要见到犯罪嫌疑人需要相关部门出示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在中国,律师的正常权力确实受到了很大限制。尤其是在公权力眼中,律师更是一个惹人讨厌的角色。他们认为律师会干涉正常的司法秩序,增加公安机关侦查的难度。比如让律师在看守所与犯罪嫌疑人交谈,会使犯罪嫌疑人不愿意坦白或有保留的交待自己的罪行,影响侦查行动的正常进行。其实,这也恰恰反应出中国程序正义所处于的尴尬地位。

所谓程序正义,用一句法谚来解释,即为: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所以,程序正义又被人称之为“看得见的正义”。换句话说,它要求公权力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不仅要做到公正,即保证实体法的正义,更要求处理案件的过程公开、公平,遵循严格的程序,裁判者保持中立位置。

但是在中国,对实体正义追求的疯狂远胜于程序正义,对办案效率的追求压倒一切,可以不顾程序上的混乱。比如在几年前如火如荼开展的重庆打黑行动,在这起“打黑风暴”中,当地公检法三方“通力合作”,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打掉了一个又一个的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维护了地方的稳定和发展,赢得了全国各界的一致称赞。但是在这“重庆速度”背后,是公权力携手对程序正义的悍然践踏——一个犯罪嫌疑人从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被法院审判,前前后后不到四十天,更遑论有律师为其做辩护了!可是,在国人心中,拥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为他们做主比什么都重要,他们体会不到程序正义被侵犯带来的阵痛。所以,当轰动全国律师界的“李庄案”发生后(一个小有名气的刑辩律师,因为替重庆黑老大龚钢模做无罪辩护,干扰了“重庆速度”,被刑法“306条”),人们开始欢呼雀跃,认为替黑老大做辩护的都不是好人,是恶律师。有鉴于此,在公权力的干预、公众的漠视之下,程序正义得不到保障也是司空见惯的了。

其实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并不是对立分开的,公权力具有天然的腐蚀性,如果不加以监督管理,很容易侵犯到公民的人身权利。而程序正义则可以对公权力加以监管,防止公权力的肆意妄为。因此可以说,程序正义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必须保障。其实在去年北京某公安分局,就曾试点赋予律师在场权,让律师可以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询问的时候在场,被《南方周末》称为“艰难的进步”,只是事到如今,早已没有了下文。

我们希望中国的法治能不再停留于法条的表面,让程序正义切实可行。不仅可以让律师在看守所内可以正常地与他的当事人见面,更要从各个方面保护程序的运行。如此,才称为法治。

看守所工作的心得体会【第六篇】

告诫我们千万引以为戒,时刻警醒、廉洁自律。

一念之差,使自己深受牢狱之灾,失去了自由,给自己、给家人、给社会造成无可挽回的巨大损失。教训深刻,令人惋惜。

一荣一辱,考量了服刑人员扭曲的灵魂。这私利贪欲占据灵魂而最终成为铁窗人的忏悔,这活生生的反面案例,给我们每个参观者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自由和囚禁的界线,看上去是森森铁门,壁立高墙,其实是他们内心的私利贪欲。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xx之行,让我明白:君子之行,俭以养德,静以修身,淡泊明志,宁静致远!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一定要不忘初心,时刻注意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坚持做到:

1、常补精神之钙精神上缺‘钙’,就会得‘软骨病’。信宜市国土局原局长叶某在剖析了自己堕落的根源时第一点说到的就是信念不坚定,精神迷失,没有拧好思想“总开关”。加强学习,就能补足精神之“钙”,就能坚守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就能自觉抵制诱惑,像到xx监狱这样的参观学习,我触动很大,深受教育。通过学习,自己时刻注意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干干净净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2、常思贪欲之害“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贪欲之害,小则害己害人,大则害党害国,轻则入狱,重则毙命。我们要常思贪欲之害,算好人生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朋友账、自由账、健康账,不起贪婪之心,不伸贪婪之手,不做贪婪之事,洁身自好,知足常乐。保洁公司中国区主管李某在忏悔时说,父母亲原本身强体壮,后因自己犯罪身陷囹圄而操心过度,落下重病。这肺腑之言,令人深省。

3、常怀律己之心作为一名国企管理者,要管理好一个公司,必须先管理好自己,正人先正己,先做榜样,在做管理,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严以修身,严于用权,严于律己。敬畏党纪国法,谨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摆正良心,戒除恶心,抛弃私心,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不为名所困、不为物所累、不为利所惑。自觉加强思想品德锤炼,遵纪守法,谨言慎行,始终秉持清廉品质。

出处

看守所工作的心得体会【第七篇】

自加入公安队伍的第一天起,我就发誓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人民警察,坚决在各方面做到守规矩,讲纪律,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工作中不掺杂一丝一毫的个人利益,不能当面一套,背地一套,坚决不做“两面人”。

我现在在看守所医护岗上班,作为轮台县公安局看守所的工作人员,上班时坚决一心用在工作上,对于上级安排的工作,不拖拖拉拉,做到令行禁止,在日常的工作中,学会提升自己的业务技能,干好自己本职工作,坚守纪律,不触碰底线,工作时要对得起国徽,对得起人民群众,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坚决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理论学习和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学有成效。不断增强政治素养、政治觉悟和政治警觉性,把学习和实际工作联系起来,用理论制度指导、规范自己工作,在实践中进一步增强自身免疫力,免除或杜绝出现各种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总结。

优点,找出差距,切实在提高思想素质的同时,把业务素质、业务水平提高一个档次。

第三,把理论学习和职业道德的培养联系起来,端正执法为民思想,树立起良好的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我们要坚持把教育整顿与职业道德培养结合起来,正本清源,树立和展现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范,实现队伍正规化建设目标。职业道德规范问题说到底就是对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只有把学习和培养职业道德联系起来,我们才能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第四,把理论学习和落实政策法规条例结合起来,从而提高自己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学习《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五条禁令和五个严禁,就必须从严字入手,做到五严,即:严得较劲,严得一致,严得到位,严得具体,严得一贯。只有从严治警,才能有效避免、杜绝各种的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第五,把理论学习和认真细致剖析自己结合起来,使自己得到一次新的提高。我决心在学习中,对自己认真做一次剖析,严格对照检查自己,发扬成绩,克服缺点,在今后的工作中率先垂范,以自己实实在在的行动做到八个带头:带头以身作则,为人表率;带头严守纪律,确保政令、警令畅通。

看守所工作的心得体会【第八篇】

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让全国各地的医护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日夜奋斗、不畏艰险。而在这场疫情防控中,看守所也是一个重要的防控领域。身为一名看守所工作人员,我也亲身参与了防疫工作,有了一些体会和心得。

第二段:科学管理。

看守所作为一个封闭管理的场所,面对疫情的传播,应该尽早采取科学的管理措施。首先要实行封闭管理,做好物资储备,加强进出人员的管控和检测,进行体温测量和标本采集。同时要落实各种防疫措施,减少病毒传播的可能性。全讯网调查发现,及时采取科学策略的看守所疫情爆发率较低。

第三段: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是疫情防控工作中一个非常有效的措施。看守所应该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作用,把疫情防控知识传递给每一位员工和被管教人员。从简单易懂的宣传海报到全面系统的疫情防控知识,要让大家都能了解疫情的严峻性、采取措施的正确性以及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段:心理关怀。

看守所的工作人员和被管教人员都处于被隔离的环境中,心理压力一定不小。在疫情期间重视心理关怀工作,有助于员工健康稳定和工作效率的提升。看守所可以开设心理咨询和疏导服务,亲切关注员工的心理状况,鼓励大家相互支持鼓励,树立信心。

第五段:总结。

通过参与看守所的防疫工作,我深度感受到了一句话:责无旁贷。在这个时期,每位工作人员都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带领被管教人员共同面对疫情挑战。同时,希望相互学习,分享经验,做好防疫工作,切实保障自己和群众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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