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物业消防应急预案通用5篇
【导读预览】此篇优秀范文“实用物业消防应急预案通用5篇”由阿拉题库网友为您整理分享,以供您参考学习之用,希望此篇资料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吧!
物业消防应急预案【第一篇】
1.目击报警
小区任何区域一旦着火,发现火情的人员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
如火势初期较小,目击者应立即就近用灭火器将其扑灭,先灭火后报警。
如火势较大,自己难以扑灭,应采取最快方式用对讲机、电话或打碎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向消防监控室报警。
关闭火情现场附近之门窗,以阻止火势蔓延,并立即关闭附近的电闸及煤气。
引导火情现场附近的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疏散人员不要使用电梯逃生,以防停电被困。
切勿在火情现场附近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在扑救人员到达火情现场前,报警者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使用火情现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带电物品着火时,应立即设法切断电源,在电源切断以前,严禁用水扑救,以防引发触电事故。
2.消防监控室报警
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消控设备报警或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通知保安人员赶赴现场确认,并通知消防专管员。
火情确认后立即通报保安部经理或当班领班,由其迅速召集人员前往现场灭火、警戒、维持秩序和组织疏散。
立即将火情通报物业总经理或值班领导以及工程部负责人。
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密切观察火警附近区域的情况,如有再次报警,应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查看确认。如有业主打电话询问,注意不要慌张,告诉业主:“火情正在调查中,请保持冷静,如果需要采取其它措施,我们将会用紧急广播通知您”,同时提请业主关好门窗。
接到现场灭火指挥部下达的向“119”报警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报警,并派人前往路口接应消防车。
接到现场灭火工作总指挥传达的在小区内分区域进行广播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用普通话(或中英文)进行广播,注意广播时要沉稳、冷静,不要惊慌,语速要适当,语音要清晰。特殊情况下,应派保安员或管理员逐单元上门通报。通报顺序为: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起火层上面2层,起火层下面1层。
详细记录火灾扑救工作的全过程。
3.报警要求
内部报警应讲清或问清:起火地点、起火部位、燃烧物品、燃烧范围、报警人姓名、报警人电话。
向“119”报警应讲清:小区名称,火场地址(包括路名、门牌号码、附近标志物),火灾发生部位,燃烧物品,火势状况,接应人员等候地点及接应人,报警人姓名,报警人电话。
4.成立临时指挥部
物业现场负责人或值班经理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指定地点或火情现场,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成立临时灭火指挥部。
临时指挥部由物业经理、保安部经理、工程部经理、消防专管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由物业总经理任临时总指挥。物业总经理尚未到场时,由保安部经理或值班经理代任总指挥。
临时灭火指挥部职责:
根据火势情况及时制定相应对策,向各部门下达救灾指令。
根据火势情况确定是否疏散人员。
立即集合义务消防队,指挥义务消防队员参加灭火,并保证消防用水的供应。
在火势难以控制时,应及时下达向“119”报警的指令。
根据火势情况,成立疏散组、抢救组、警戒组,组织救人,抢救和保管重要物资及档案,维持现场秩序。
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启用紧急广播进行报警。
下令将消防电梯降至首层,派专人控制,专供灭火工作之用。同时停止起火区域的其它电梯和中央空调运行。
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采用部分或全部断电、断气、打开排烟装置等措施。
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领导准确地提供火灾情况和水源情况,引导消防队进入火灾现场,协助消防队灭火,并协助维持现场秩序,安顿疏散人员。
火灾扑灭后,组织各部门员工进行善后工作。
5.人员疏散和救护
小区内发生火情时,各部门员工的任务是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抢救重要物资和维持秩序,危急关头以疏散、救护人员为主。火灾发生后,每一位员工都要牢记自己的首要职责是保护业主、访客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火灾发生后,由疏散组负责安排人员,为业主和访客指明疏散方向,并在疏散路线上设立岗位进行引导、护送业主和访客向安全区域疏散。这时切记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电梯,如果烟雾较大,要告知大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量降低身体姿势,有序、快速离开。
人员的疏散以就近安全门、消防通道为主,也可根据火场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引导人员疏散。
认真检查起火区域及附近区域的各个单元,并关闭门窗和空调。发现有人员被困在起火区域,应先营救被困人员,确保每一位业主和访客均能安全撤离火场。
接待安置好疏散下来的人员,通过良好的服务稳定人们的情绪,并及时清点人员,检查是否还有人没有撤出来。
疏散顺序为:先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后起火层上面2层和下面1层。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为原则(底层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被烟火封住,则可考虑向屋顶撤离。1张图,1个视频,高层火灾逃生技巧都在这里!
在火场救下的受伤业主、访客以及扑救中受伤的员工,由抢救组护送至安全区,对伤员进行处理,然后送医院救治。
6.警戒
保安部接到火警通知后,应迅速成立警戒组,布置好小区内部及外围警戒。
清除小区外围和内部的路障,疏散一切无关车辆和人员,疏通车道,为消防队灭火创造有利条件。
控制起火大楼底层出入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大楼,指导疏散人员离开,保护从火场救出的贵重物资。
保证消防电梯为消防人员专用,引导消防队员进入起火层,维持灭火行动的秩序。
加强对火灾区域的警戒,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调查组对起火原因的勘察。
保证非起火区域和全体业主、访客的安全,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7.善后工作
火灾扑灭并经公安消防部门勘察后,工程部,消防监控室应迅速将小区内的报警和灭火系统恢复至正常状态。
保安部组织人员清理灭火器材,及时更换、补充灭火器材。
统计人员伤亡情况和小区财产损失情况,上报灭火指挥部及现场总负责人。
综合管理部组织员工对受灾业主/用户进行慰问,并根据实际需要给予切实帮助。
清洁绿化部组织员工对火灾现场进行清理,恢复整洁,对因逃生或救火损坏的花木进行抢救或补种。
灭火指挥部应召开会议,对火灾扑救行动进行回顾和总结。
小区财产办有保险,则由财务部门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物业消防应急预案【第二篇】
为预防突发性停电而造成商场内职员伤害和保证货品之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辖区商场物业。
三、职责
1、高压配电工程职员负责了解停电原因,并及时告之监控中心及重要租户,做好送备用电工作和恢复正常供电工作。
2、监控职员负责做好停电说明工作并对重点部位实施严密监控,与保安职员配合防止造成职员伤害和货品损失。
3、保安职员负责各出入口安全工作及停电区域的安全巡视工作,并与楼层管理职员协同,做好客户职员之疏散工作和货品安全工作。
4、管理部工作职员做好组织协调和善后处理工作。
5、楼层管理职员和营业员做好客户疏散引导工作和商户柜内的货品安全工作。
四、处理流程
(一)停电应急处理程序:
1、工程措施
2、安全措施
善后处理
(二)停电应急处理方案:
1、当购物中心发生停电事故时,工程技术主管必须马上到高压配电房,现场(值班)高压配电技术职员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当属于购物中心区域内停电的
维修技术职员在检查购物中心设备故障同时,将停电区域、情况告之监控中心,以备采取相关措施。(对停电区域的重要租户也应在第一时间告之)。
至停电区域,检查故障原因。检查设备运行状况,记录工作参数,对较大载荷的机电设备或用电单元作关停处理,避免恢复供电时瞬间电流损坏设备。
查明故障后,工程部应组织人力抢修。
在抢修同时恢复未受损坏区域之正常营运。
当属于外网供电而造成停电的(高压失电)
启动购物中心备用电源(在通常情况下,主、备电源处于自动切换状态),必须保障重要部位如消防电梯、消防走道、水泵、疏散照明等供电。
技术职员致电供电部门查询故障原因,并将答复保存。
通知监控中心和重要租户。
组织职员做好恢复供电前设施设备检查及保养工作。(具体操作见附件一)
2、物业职员安全措施如下:
监控、安全保卫职员
接到停电原因(或发现、收到停电报告时)及时通知物业管理职员及工程主管。
对停电区域实施重点监视。
通知保安主管(职员)即刻赶赴停电营业区域,加强看护(尤其是收银台)。(其职员调动有保安主管统一调配)
必要时(得到总值确认后),通过消防广播,告之在场职员。(告之具体内容需得到总值确认)。
维持秩序,加强停电区域的巡逻,控制职员进出,必要时(在得到总值确认)封闭进出通道。
在接到做出疏散决定后,协助物业管理职员和楼层管理职员对在场购物职员及贵宾进行疏导工作。
物业管理职员
在接到停电报告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组织协调现场工作并做出是否做出疏散之决定(将决定报告总值)。
在停电时,如业户有特殊服务需要的,管理职员应提供必要之服务,如伤员接送等。
如有职员伤害和设施设备受损,向保险公司及时提出索赔申请。
3、楼层管理职员、营业员、收银员安全措施如下
在发生停电事故时,保持镇静,忌离开营业现场,保证货品、财物安全。
必要时,告之客户,暂时停止营业。
在接到疏散通知后,引导客户走安全通道,离开商场。
在恢复供电后,协助管理职员做好物品清点工作。
(三)停电应急处理注意事项:
1、停电发生时,必须核实电梯内有无乘客受困,必要时按电梯困人应急方案予以解救。
2、电工应检查电话、弱电监控、消防等系统,使之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购物中心备用电源提供之电力不能满足正常营运需要,故次要场所如照明可能不足,物业职员应密切注意人行道、车道交通等情况,必要时放置照明物,放置警示牌方便行人。
4、在无应急灯情况下,次要岗位如职员如清洁等工作职员应手持电筒护在物业管理员的统一协调下,送宾客进出。
5、管理部适时对职员进出路线合理调整
物业消防应急预案【第三篇】
为及时、妥善地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的事件,确保全县社会政治稳定,根据中、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预案。
指导思想:按照维稳工作八项工作机制的要求,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层层落实责任,深入排查调处不稳定因素,千方百计消除各种不稳定隐患,确保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工作目标: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群体性的事件,努力化解矛盾,减少群体性的事件发生。发生群体性的事件时,要做到反应迅速,临阵不乱,分工协作,处置果断,确保稳定。
处置重大、重特大突发群体性的事件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县委书记或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处置一般突发群体性的事件时,按照业务分工由县委分管领导或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由事件主管部门、县公安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县突发群体性的事件应急指挥部的职责是:在突发群体性的事件预警时,立即指令相关部门进入预警状态;在突发群体性的事件发生时,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决定并公布应急处置的具体工作方案;负责应急处置的指挥调度。
突发群体性的事件主管部门是预防和处置突发群体性的事件的责任主体和日常工作机构。其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有关突发群体性的事件的预防、监测、报告等工作;编制和完善突发群体性的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在事件发生后作为专项应急指挥部的办公室,按照规定的职责组织实施应急工作。
在县突发群体性的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按照“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县直有关部门(包括应急保障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按照各自职责,迅速启动应急联动机制,共同实施应急处置预案。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突发群体性的事件的应急治安保障工作,会同县武装部、武警中队、民兵预备役营完善应急治安保障方案,明确在应急状态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各项措施办法。
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建立相应的突发群体性的事件领导机构和各自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群体性的事件的应对工作。
(一)以人为本,化解矛盾。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的事件。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群体性的事件原则上由发生地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处置,必要时上级党委、政府直接负责处置,或派员到现场指导处置。处置较大以上群体性的事件必须设立临时应急处置机构。在具体处置过程中,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指挥员及其权限。
(三)依法、按政策办事。在处置群体性的事件过程中,要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切实维护好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
(四)快速反应,密切配合。群体性的事件发生后,相关地政府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上级有关部门应及时予以配合和支持。当地政府与上级有关部门要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
(五)教育疏导,防止激化。要讲究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听证等方法,引导群众合法、理性地表达利益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要把法制宣传和教育疏导工作贯穿处置工作的全过程,通过新闻公告、现场广播、印发通告等方式,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慎用警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警力使用妥善处置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党委、政府要根据群体性的事件的起因、规模、影响及现场情势和危害程度,决定是否动用处置性警力、是否采取强制性措施以及采取何种强制性措施、是否使用警械以及使用何种警械。既要防止因警力和强制措施使用不当而激化矛盾,也要防止当用不用而使事态失控。处置群体性的事件,一般不采取强制措施。对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可以依法使用警棍、盾牌、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等必要的驱逐性或制服性警械。一线民警不准携带、使用杀伤性武器。在使用强制措施和警械前,必须以广播、通告等方式,明确告知现场群众,防止发生意外伤亡。
(七)依法及时,果断处置。对围堵冲击党政军机关、要害部门、重点部位,阻塞交通要道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控制局势,消除危害,平息事态。
各级各部门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的事件工作中,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协作,相互配合,顾全大局,确保稳定。
(一)因企业改制中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企业主管部门牵头,发改委、经委、财政、国资、劳动保障、工会、法院等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二)社会保障方面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财政、经委、民政、人事、工会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三)农村和农业方面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农办和农业局牵头,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物价、法制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四)因集资款、“三会一社”(农村合作基金会、工商联经济互助会、工商局个体私营经济互助会、供销社社员股金)债券、存储款等不能正常兑付和金融诈骗等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由发生问题单位的主管部门牵头,金融、财政、法院、公安、经委、发改委、相关乡镇以及其他涉及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五)因土地、山林、草场、水利等边界权属纠纷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民政部门牵头,国土资源、林业、农业、畜牧、水利等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六)学校教育方面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教育局牵头,人事部门与相关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七)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县委分管领导负责,统战部牵头,民宗科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八)城市建设、拆迁安置、建筑工程质量、物业管理和土地征用等方面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建设局或国土资源局牵头,规划、房管、项目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九)因邪教组织活动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县委分管领导负责,防邪办牵头,公安、司法、组织、宣传等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十)因资源开发和环境污染等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国土资源局或环保局牵头,农业、林业、水利、旅游等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十一)因治安和涉外关系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公安局、外办分别牵头,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十二)因宣传报道、新闻出版、文化活动等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县委分管领导负责,宣传部牵头,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工商等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十三)市或外地在射单位、外来企业和县属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其所在乡镇政府牵头,该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和县直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十四)应当纳入司法渠道解决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县委分管领导负责,政法委牵头,政法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妥善地依法处理,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十五)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由县委维稳办责成相关乡镇或部门负责处理。
县委、县府以文件、会议纪要等形式,对某项具体维稳工作的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协办单位作出另行规定和要求的按其规定执行。
处置情况报送必须及时、客观、准确,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一)特别重大、重大群体性的事件发生后,或者在其他群体性的事件有可能升级为重大以上群体性的事件的情况下,事发地的党委、政府、维稳办和主管部门应在1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维稳办,县委、县政府、县委维稳办应在2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维稳办。对一时难以确定事件危害程度和可能有升级趋势的,也必须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主要信息。
(二)上报的处置情况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和观场情况;事件的经过、参与人数、围观人数及人员伤亡数、财产损失情况;事件发生的原因;事件发展趋势的分析、预测;采取的有效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群体性的事件发生后,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和涉事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要面对面做群众工作,听取群众意见,疏导群众情绪,积极化解矛盾和冲突,尽快平息事态。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责成相关部门(单位)限期研究解决;对确因决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损害群众利益的,应向群众讲明情况,公开承认失误,尽快予以纠正,并对有关责任人尽快给予严肃处理,及时公布处理情况;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应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异地群众聚集形成群体性的事件的,所属地的党委、政府也应迅速组织工作组赶赴现场,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开展疏导、化解和劝返工作。
凡城区发生30人以上群体性集访,第一接待部门必须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通知有关乡镇、部门的主管领导到场处理,太和镇、有关县直部门在接到通知15分钟内必须赶到现场,其余有关乡镇在接到通知1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并及时稳妥处置好群众集体上访事件。
出现到县委、县政府等机关集体上访事件,由县级机关值班领导负责接待,并及时通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县委或县政府分管领导、上访群众所在单位的党、政、工、青、妇等主要负责同志和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应快速主动赶赴现场,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县级值班领导或县分管领导应视情况召集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听取群众代表意见,研究处置办法,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县委、县府主要领导。
发现县内群众、职工意欲集体到中、省、市级领导机关上访、上书等苗头,有关乡镇和县直部门应做好控制、劝阻、拦截工作,防止集体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现县内群众、职工集体到中、省、市级领导机关上访,集体上访群众所在地乡镇、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应迅速赶到现场,靠前指挥,协调有关方面,做好集体上访群众劝解疏导工作,并安全带回。
处置群体性的事件,公安部门可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下列管制性措施:
(一)封闭现场和相关地区。
(二)设置隔离带和警戒线,划定警戒区域。
(三)实行区域性交通管制。
(四)守护重点目标。
(五)查验现场可疑人员身份,检查可疑人员随身携带的物品。
(六)对未经现场指挥部有关领导批准在事件现场进行录音、录像、拍照、采访、报道等行为予以制止。
根据现场情况,公安机关可依法采取下列强制性措施:
(一)发布命令或通告,责令无关人员立即离开现场,责令组织者立即解散队伍,责令聚集人员在限定时间内迅速疏散。
(二)对超过限定时间仍滞留现场的人员,可以强行驱散,但应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三)对经强行驱散仍拒不离去的人员或者进行煽动、组织、指挥的人员,可以视情况采取强制措施。
(四)对非法携带的武器、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用于非法宣传、煽动的工具、标语、传单等物品予以收缴,并依法处理有关人员。
公安部门处置群体性的事件确需采取强制措施的,必须对象准确、基本证据确凿,同时要做到控得住、带得出,妥善控制现场,不能因采取强制性措施激化矛盾,扩大事态。但对组织、煽动、串联、挑起群体性的事件的为首分子、骨干分子和积极参与者,公安部门应予以训诫,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对造成严重后果并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群体性的事件现场处置后,必须做好以下后续工作:
(一)清理现场,撤除路障,解除现场管制和交通管制,恢复社会秩序。
(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件反弹和反复。
(三)对已经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不得久拖不决。
重大以上群体性的事件一般不公开报道,确需公开报道的,要按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党委宣传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好信息发布工作。对国内外歪曲性报道或谣言应及时予以驳斥和澄清,正确引导舆论。
物业消防应急预案【第四篇】
应急预案
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下面是关于小区物业消防的应急预案的内容,欢迎阅读!无论何时,一旦发现有火灾苗头,如烟、油、味、色等异常状态,每一位保安员都必须立即向消防监控室报警(注意:当现场异味为液化气等易燃气体时,严禁在现场用手机、对讲机、电话报警,应该脱离现场到安全区域后再报警,以防电火花引爆易燃气体),请其派人查明真相,并做好应急准备。
小区任何区域一旦着火,发现火情的人员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
如火势初期较小,目击者应立即就近用灭火器将其扑灭,先灭火后报警。
如火势较大,自己难以扑灭,应采取最快方式用对讲机、电话或打碎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向消防监控室报警。
关闭火情现场附近的门窗以阻止火势蔓延,并立即关闭附近的电闸及煤气。
引导火警现场附近的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疏散人员不要使用电梯逃生,以防停电被困。
切勿在火警现场附近高喊:“着火了”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在扑救人员未到达火警现场前,报警者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使用火警现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带电物品着火时,应立即设法切断电源,在电源切断以前,严禁用水扑救,以防引发触电事故。
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消控设备报警或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通知保安人员赶赴现场确认,并通知消防专管员。
火情确认后立即通报保安部经理或当班领班,由其迅速召集人员前往现场灭火、警戒、维持秩序与组织疏散。
立即将火情通报物业总经理或值班领导以及工程物料部经理。
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密切观察火警附近区域的情况,如有再次报警,应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查看确认。如有业主打电话询问,注意不要慌张,告诉业主:“火情正在调查中,请保持冷静,如果需要采取其它措施,我们将会用紧急广播通知您” ,同时提请业主关好门窗。
接到现场灭火指挥部下达的向“119”报警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报警,并派人前往路口接应消防车。
接到现场灭火工作总指挥传达的在小区内分区域进行广播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用普通话(或中英文)进行广播,注意广播时要沉稳、冷静,不要惊慌,语速要适当,语音要清晰。特殊情况下,应派保安员或管理员逐单元上门通报,通报顺序为: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起火层上面2层,起火层下面1层。
详细记录火灾扑救工作的全过程。
内部报警应讲清或问清:
a. 起火地点;
b. 起火部位;
c. 燃烧物品;
d. 燃烧范围;
e. 报警人姓名;
f. 报警人电话。
向“119”报警应讲清:
a. 小区名称;
b. 火场地址(包括路名、门牌号码、附近标志物);
c. 火灾发生部位;
d. 燃烧物品;
e. 火势状况;
f. 接应人员等候地点及接应人;
g. 报警人姓名;
h. 报警人电话。
物业总经理或值班经理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赶赴指定地点或火警现场,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成立临时灭火指挥部。
临时指挥部由物业总经理、保安部经理、工程物料部经理、行政部经理、消防专管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由物业总经理任临时总指挥。物业总经理尚未到场时,由保安部经理或值班经理代任总指挥。
临时灭火指挥部职责:
根据火势情况及时制定相应对策,向各部门下达救灾指令。
根据火势情况确定是否疏散人员。
立即集合义务消防队,指挥义务消防队员参加灭火,并保证消防用水的供应。
在火势难以控制时,应及时下达向“119”报警的指令。
根据火势情况,成立疏散组、抢救组、警戒组,组织救人,抢救与保管重要物资及档案,维持现场秩序。
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启用紧急广播进行报警。
下令将消防电梯降至首层,派专人控制,专供灭火工作之用。同时停止起火区域的其它电梯与中央空调运行。
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采用部分或全部断电、断气、打开排烟装置等措施。
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领导准确地提供火灾情况与水源情况,引导消防队进入火灾现场,协助消防队灭火,并协助维持现场秩序,安顿疏散人员。
火灾扑灭后,组织各部门员工进行善后工作。
小区内发生火情时,各部门员工的任务是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抢救重要物资与维持秩序,危急关头以疏散、救护人员为主。火灾发生后,每一位员工都要牢记自己的首要职责是保护业主、访客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火灾发生后,由疏散组负责安排人员,为业主与访客指明疏散方向,并在疏散路线上设立岗位进行引导、护送业主与访客向安全区域疏散。这时切记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电梯,如果烟雾较大,要告知大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量降低身体姿势有序、快速离开。
人员的疏散以就近安全门、消防通道为主,也可根据火场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引导人员疏散。
认真检查起火区域及附近区域的各个单元,并关闭门窗与空调。发现有人员被困在起火区域,应先营救被困人员,确保每一位业主与访客均能安全撤离火场。
接待安置好疏散下来的人员,通过良好的服务稳定人们的情绪,并及时清点人员,检查是否还有人没有撤出来。
疏散顺序为:先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后起火层上面2层与下面1层。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为原则(底层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被烟火封住,则可考虑向屋顶撤离。
在火场上救下的受伤业主、访客以及扑救中受伤的员工,由抢救组护送至安全区,对伤员进行处理,然后送医院救治。
保安部接到火警通知后,应迅速成立警戒组,布置好小区内部及外围警戒。
清除小区外围与内部的路障,疏散一切无关车辆与人员,疏通车道,为消防队灭火创造有利条件。
控制起火大楼底层出入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大楼,指导疏散人员离开,保护从火场上救出的贵重物资。
保证消防电梯为消防人员专用,引导消防队员进入起火层,维持灭火行动的秩序。
加强对火灾区域的警戒,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与调查组对起火原因的勘察。
保证非起火区域与全体业主、访客的安全,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火灾扑灭并经公安消防部门勘察后,工程物料部应迅速将小区内的报警与灭火系统恢复至正常状态。
保安部组织人员清理灭火器材,及时更换、补充灭火器材。
管理运作部统计人员伤亡情况与小区财产损失情况,上报灭火指挥部及总经理。
综合管理部组织员工对受灾业主/用户进行慰问,并根据实际需要给予切实帮助。
清洁绿化部组织员工对火灾现场进行清理,恢复整洁,对因逃生或救火损坏的花木进行抢救或补种。
灭火指挥部应召开会议,对火灾扑救行动进行回顾与总结。
由物业总经理发动员工,收集可疑情况,配合调查组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并责成消防专管员写出专题报告,分清责任。
如果小区财产办有保险,则由财务部门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
物业消防应急预案【第五篇】
1、应急组织构成情况(安全指挥部):
总指挥:公司领导; 现场指挥:物业负责人;
现场副指挥:商业物业各部门负责人;
成 员:全体员工
2、应急组织机构由消防灭火组、抢险抢修组、物资供应组、交通运输组、警戒疏散组、医疗救护组、通讯联络协调组等小组组成。
3、应急安全指挥部职责:负责组织商业物业预案的制定、修订;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组织预案的实施跟演练;检查督促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事故状态下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救援。
4、应急职责
急状态的启动跟解除;全面指挥调动应急组织,调配应急资源,按应急程序组织实施应急抢险。
(2) 现场指挥:负责应急预案工作的具体落实,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协助总指挥作好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若总指挥不在区域时,由现场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3) 现场副指挥各成员具体负责火险发生时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
控与协调,保证安全指挥部紧急指令的畅通跟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的损害减小到最低限度。
(4) 消防灭火组(由保安队、工程部员工组成)负责消防设施完善跟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本单位各个部位的用电、用火安全;发生重大火灾或其它重大突发事件时,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进行火灾扑救或应急抢险。
(5) 抢险抢修组(由工程部、保安队员工组成)应急状态下,扑救火灾、设备维修、设备复位,制定安全措施,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6) 物资供应组(由工程部、保安队员工组成)状态下应急物资的供应保障,如设备零配件、工具、沙袋、铁锹、消负责应急防泡沫、水泥、防护用品等。
(7) 交通协调组(由保安队与商业物业员工组成):负责消防救急车辆的通畅与协调;伤病员跟救灾物资的运送。
(8) 安全警戒疏散组(由保安队与商业物业员工组成):负责布置安全警戒,保证现场井然有序;实行紧急状况管制,保证现场道路畅通;加强保卫工作,禁止无关人员通行;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
(9) 医疗救护组(由保安队与商业物业员工组成)负责联系医疗机构;组织救护车辆及医务人员、器材进入指定地点;组织现场抢救伤员。
(10) 通讯联络协调组(由保安队与商业物业员工组成)负责应急抢险过程中的通讯联络,保证通讯畅通,负责各小组之间的协调以及与外部机构的联系、协调。
当有发生火灾事故的危险或者突然起火时,启动相应的应急)负责应急程序。
(一) 预警
定期对火险危险源、危险区域跟因素进行监控跟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档登记。做好动态监控跟应急准备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发现有火险发生时要及时通过各种方式发布预警信息。
(二) 报警
1、当发生火险时,第一发现人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向负责人说明事故地点、事故类型等事故概况。
2、立即引导附近人员先行疏散,并迅速利用近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争取消灭于火灾初级阶段。
3、如不能及时控制、扑灭火灾,在场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如切断电源等),防止火势蔓延。
4、由第一接报的部门负责人立即向安全指挥部现场指挥汇报事故情况,紧急情况下现场指挥迅速将情况报告总指挥,根据总指挥的指令再向消防、公安部门报警。
5、事故如发生在夜间或节假日,发现人员向行政值班人员报告,或直接向总指挥及现场指挥报告事故情况,紧急情况下同时向消防、公安部门报警,并采取必在的可行的控制措施。
(三) 接报
1、消防值班人员、行政值班人员、总指挥、现场指挥为接报人员。
2、接报人员应问清报告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问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原因;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做好电话记录。
(四) 组织救援队伍
1、总指挥应或现场指挥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通知应急安全指挥部所有成员到达事故现场。
2、应急安全指挥部各位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起本部门的工作人员及抢险装备,赶往事故现场,向总指挥、现场指挥报到,接受任务,解现场灾害情况,实施统一的救援工作。
(五) 设立临时指挥部及急救医疗点
l、各救援队伍进入事故现场后,选择有利地形设立现场指挥部及医疗急救站。
2、各救援队伍尽可能靠近现场指挥部,随时保持与指挥部的联系。
3、指挥部、各救援组、医疗组均应设置醒目的标志,悬挂旗帜,方便救援人员跟伤员识别。
(六) 抢险救援
进入现场的各支救援队伍要尽快按照各自的职责跟任务开展救援工作。
1、现场指挥部:尽快开通通讯网络;迅速查明事故原因跟危害程度,制定救援方案;根据事故灾情严重程序,决策是否需要外部援助;组织指挥救援行动。
2、危险源控制
组织消防人员进行灭火扑救;组织
专业
人员对出现火险的部位进行控制、抢修;对可能造成危险物品、气体泄漏的要制订相应的应对措施。(七) 现场警戒
警戒疏散组根据划定的危害区域做好现场警戒,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
要干道上实行紧急状况管制;在警戒区的边界设置警示标识,禁止其他人员靠近。
(八) 现场医疗急救
l、医疗救护组在事故初起阶段应与各大医院联系,说明事故情况及人员伤亡情况,做好紧急救护的准备。
2、医疗救护组必须在第一时间对伤员在现场进行处理急救,急救时按先重后轻的原则治疗。
3、经现场处理后,迅速护送至医院救治。
4、送医院时作好伤员的交接,防止危重病人的多次转院。
(九) 疏散撤离
1、事先设立安全区域,确定疏散撤离路线。
2、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序,组织跟指挥引导遇险人员撤离事故现场。
1、事故现场清理,伤亡人员的医治:
2、事故原因调查;
3、灾后经营秩序的恢复;
4、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