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绩效评价【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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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第一篇】
根据《关于印发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奉政办发〔20xx〕3号)和《宁波市奉化区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奉残联〔20xx〕29号)要求,现将20xx年度奉化区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评如下:
我区现有持证残疾人约万,他们是困难群体中的弱势群体,其生产生活状况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为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良好助残氛围,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补齐短板。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丰富残疾人精神生活,提高生活品质;推进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并组织开展各项服务活动;依托各类媒体开展主题宣教活动,加强残疾人事业宣传,逐步形成残健融合的良好社会环境,促进残疾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畅通信访渠道,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
20xx年度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148万元,上级专项资金万元。专项资金均于20xx年内拨付到位。
20xx年度专项资金支出情况如下:
1、残疾人体育支出:残疾人体育协会补助经费29000元;康复体育进家庭48774元,其他体育支出17530元。
2、宣传信息支出:开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系列活动4620元,残疾人文艺五个一工程和六进活动79800元。
奉化日报专刊(残联之窗)50000元,市区公益广告牌20xx0元,掌上奉化客户端25000元,信息化建设142400元。
4、动态更新工作经费元;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和残疾车更换补贴63260元;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136449元;第三批省级无障碍社区创建经费250000元。
1、全社会共同参与扶残助残的社会环境逐步形成;
3、残疾人组织健全,专职委员队伍作用发挥明显,服务残疾人能力水平不断增强,残疾人满意度达80%以上。
该专项均从20xx年初计划实施,并于20xx年底前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1、形成全社会参与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平等参与共享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
2、开展竞技性和群众性文体活动,满足残疾人文化和体育健身需求,残疾人文体工作达到宁波市中上水平。
3、残疾人组织作用发挥明显,形成“有人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依托社会资源,残疾人各项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专项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下拨及时,使用科目合理,程序合法,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完成。
本项目综合考评得分为95分,评价等次确定为优。
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第二篇】
市残联机关20xx年预算项目经费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截止到6月30日,共支出万元,其中直接支付,转移支付万元。执行率达到了%。
市残联业务部门对所属部门的项目运行负责,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来决定资金的拨付进度,对于部门的重点民生项目,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评估、市县残联督查抽查等方式,全方位立体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保障项目进度和质量,确保各项为残服务落到实处。
(一)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市残联年初申请项目资金万元,专项15个,截止到6月30日,共支出万元,执行率达到了%。工作尚未开展的项目1个。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无障碍工作
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数为750户。截至6月,已完成800户入户筛查、方案制定、前期采购等工作,所有区县市已全面开工建设,其中建设完成101余户,全市完成进度为%。在全市范围内对10个社区(村)进行无障碍改造,目前已完成设计工作,即将动工建设。为确保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市残联已预拨80%的项目经费到各区县市,确保不误实事项目进度。
2.维权工作
接待日常来信来访来电700余件次,办理网络问政、网上信访、中国残联省残联交办件、市委督查室交办件7件,协调处理残疾人集访2起,做好了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及国家、省、市两会以及北京冬季奥运会、冬残奥会期间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配合市公安局重点人群组进行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控工作,全面排查化解管控风险。办理“12345”“12385”热线工单34起,做到了回复率100%。市县两级残疾人法律救助站运行规范,作用发挥良好,市站实行每周五天律师坐班制,及时解答残疾人的法律问题,上半年共接待处理残疾人法律救助案件38件。为残联全体干部职工举办了两期普法培训班。在市残联网站刊发法律知识4篇,较好地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为9人办理了大额临时困难救助,为38人办理了小额临时困难救助。为960人发放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并为911人申报了2023年度燃油补贴。
3.就业创业
联合人社部门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紧扣“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主题,走访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家庭户数173户,为111名残疾人进行重点援助。对97名应届残疾人毕业生就业需求情况100%摸底,并建立“一人一策”电子服务档案,积极配合省残联高校大学生网络招聘专场工作,推荐残疾大学生参加全国创业实训营。积极搭建残企双向交流平台,采取“线上+线下”两翼齐飞,分别在宁乡市、开福区、浏阳市和雨花区举办了“自强奋进路,一起向未来”四场线下残疾人专场招聘会和“就业帮扶,真情相助”等两场线上专场招聘会,取得良好社会效应;指导长沙黄花机场长沙分公司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会,提供保洁、绿化等残疾人专岗34个。上半年,全市共有204家单位参加招聘,提供岗位3200余个,1000余残疾人参加,达成就业意向692人次。加大残疾人创业扶持力度,全市创业扶持申报134家,已进入资料审核、实地核查阶段。各区县(市)举办培训班也在陆续开班中。全面优化残保金年审程序,1月起开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认证工作,3月启动线上年审服务,共为2259家单位提供了认证服务。
4.职业技能培训
严格程序,完成市本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政府采购工作,拟开办残疾人培训班7期,培训残疾人210人,已全部进入招生阶段。
5.扶贫保障
开展全市农村户籍残疾人返贫致贫风险排查工作,召开了全市农村户籍残疾人返贫致贫风险排查工作动员及培训会,对全市农村户籍残疾人返贫致贫风险排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及业务培训。目前正在督促区县加快系统录入进度,力争在省残联要求的时间节点内完成工作任务。
继续实施“联村联户、四帮四促”行动,市本级和区县市残联持续各联系1个行政村,每名干部职工至少联系该村1户残疾人家庭,市级帮扶资金35万元已拨付到位。持续抓好省内对口帮扶。市本级对口帮扶龙山县残联,申请帮扶资金20万元。完成缴纳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残疾人个体户保费补贴审核,全市151名残疾人个体户受益。扶残助学市级配套资金680万元已预拨到区县(市)。完成20xx年适龄残疾儿童数据比对更新,上半年全市适龄残疾儿童人数4058人,在读3508人,未入学550人,入学率%;及时将数据共享至教育部门,并积极对接教育部门解决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就学问题,力争在下半年完成入学率97%的任务目标。
6.残疾人托养
上半年,全市托养残疾人2800名,已超额完成年度托养任务目标。一是狠抓安全监管。市残联组织对全市为残服务机构进行了安全督查排查,市、县两级形成安全监管联动模式,对所有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进行了全面的`上门排查,通过对建筑、燃气、消防等相关安全问题的深入检查,发现两个农村残疾人托养机构存在安全隐患,已对有隐患场所进行封闭,所有托养对象都已经从有隐患的地方搬离。两个机构都在寻找新场地搬迁。二是狠抓服务监管。进一步加强对所有为残服务机构的管理,特别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为残服务的机构,在加强日常督查的同时,结合以往第三方评估监管的经验,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加强监督;同时也通过市县两级残联工作人员的不定期督查,电话抽查等方式,全方位立体监督残疾人托养、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力求让为残服务落到实处。上半年,我市完成了托养机构第三方监测机构的招标和全市托养从业人员执证上岗培训的招标。教就部完成了对所有托养机构至少一次的督查和业务指导工作,在原有托养机构开展辅助性就业的基础上,指导4家残疾人托养机构申报了省绩效考核辅助性就业项目,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7.残疾儿童康复
20xx年,我会承担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任务数为2140名。截至6月底,根据省残联考核时间为8个月的要求,全市共有3996名残疾儿童接受康复救助,其中省实事任务2503人,完成整体进度的75%。
8.成人康复
纳入长沙市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市项目内容,每年1400名低视力和白内障救助任务。各区、县残联积极与定点手术医院和教育部门进行对接协调,组织筛查人员到社区、学校等地进行筛查。符合救助标准的对象将接受助视器验配和白内障手术,目前已经完成908例,完成全年任务的65%。
9.春节慰问
全面开展了20xx年春节救助慰问贫困残疾人工作,累计救助慰问7000户困难残疾人,发放慰问金700万元。
10.宣传工作
联合长沙电视总台对长沙市帮扶和服务残疾人工作进行了全方位报道,并以“点亮万家灯火,长沙这样关爱残疾人”为题在《长沙观察》刊登,并被推送到“学习强国”首页。
积极挖掘、推荐和宣传优秀残疾人先进事迹。长沙市聋协副主席、省编织工艺大师、省级非遗项目《长沙棕叶编》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周佳霖获评20xx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11.组织工作
召开了20xx年长沙市残联组宣文体工作推进会,举行了长沙市第四届残疾人专职委员知识竞赛。
多措并举扎实推进长沙市第三代残疾人证换发工作,全市持证残疾人数约15万,开展跨省、跨市、跨区(县)通办500余本,累计换发三代证110834本,目前,全市所有区县都开展了三代证换发工作,争取今年年底全面完成换发工作。
12.文体工作
为推动国家残疾人健康事业的前进步伐,市残联、市体育局共同举办了长沙市第四届残健融合乒乓球比赛。本次比赛由长沙市残联及9个区县残联、长沙市精协、长沙市聋协、长沙希望之家组成的13支代表队共200余名选手参加比赛。
召开了全市重点残疾人体育教练员会议,对20xx年9月份在岳阳市举行的第十一届全省残运会进行了工作部署,完成了第一次报名工作。
13.档案电子化系统
通过内部采购程序,已完成招标,下半年就能完成档案电子化。
14.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经费
机关正常运转,办公环境干净整洁,物业服务到位,为残疾人事业的工作开展提供了有效保障。
15.市协同办公平台集约化建设
该项工作由数据资源局统一招标,第三方实施,据数据资源局反馈,会在9月份完成招标工作。故该项工作尚未开展。
市残联所有项目均按年初计划有序进行,尚未发现问题。
无
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第三篇】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政发〔20xx〕10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益财绩〔20xx〕198号)等文件精神,我中心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20xx年度“雪亮工程”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益阳市智慧城市和大数据中心(以下简称项目单位)是隶属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6个(均为副科级):综合科、开发应用科、项目建设科、大数据运行科、网站科、网络科,设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主要职能:为市政府有关部门实施智慧城市、大数据与电子政务项目立项审查、财政投资评审、竣工验收等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根据授权,负责市政府投资智慧城市、大数据(含基础数据库、主题数据库、共享数据库与数据交换平台等)、电子政务项目的建设、安全运行、日常运维管理;负责智慧城市、大数据、电子政务项目硬件对接工作;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平台、政务云平台、容灾系统的建设、安全运行、日常运维管理;负责全市电子政务骨干网络的日常运维管理,承担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市级平台的建设、升级改造、运维管理;承担市政府门户网站、益阳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门户网站、公共应用系统的开发建设、信息更新、运维与网络安全运行保障,协助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实施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负责市直部门互联网统一出口的运行管理;负责归口管理市级网络信息化机房的日常运维管理,负责市直部门托管主机、虚拟主机的运行管理。
(二)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20xx年市人民政府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制定的《益阳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顶层设计方案》部署安排,“雪亮工程”项目实行全市统一招标、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围绕平安益阳建设,落实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集约化、联网规范化、应用智能化的'有关要求,构筑平安建设新体系,全面提升全市的社会治安防控、应急处理和抢险救灾能力。该项目于20xx年启动建设,目前正在进行竣工验收。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类视频监控点;在全市范围内建设综治中心及配套设备;新建和改造边界安全接入设备;新建益阳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交换共享总平台、益阳市综治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交换共享分平台,同时部署网格化管理系统等综治应用系统;新建益阳市公安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交换共享分平台,同时在视频专网部署视频结构化系统、车辆数据分析系统、车辆图片结构化系统、人脸结构化分析系统、视图库系统、公安视频侦查实战平台、融合信息分析平台等;在互联网新建视频资源发布及社会视频资源汇聚平台,实现社会资源的接入和发布;在政务外网和公安视频专网同时部署运维管理平台;依托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技术建设网络、计算、存储基础设施,并充分利用市级云计算服务器平台及配套网络设备降低建设成本。
20xx年第1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该项目按照市县分担、分期付款的原则,统筹资金安排。项目合同总金额为亿元,其中,市本级合同金额为万元。根据合同约定,20xx年度支付建设费用20xx万元(利用中央下达资金支付)。剩余建设费用的支付,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完成终验后分五年进行,每年支付金额万元,其中,我中心每年支付261万元,其余资金从公安机关办案经费中予以解决。20xx-20xx年,市财政共安排项目资金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项目设计费、监理费和华为智慧城市峰会费用等,共计万元,目前剩余万元,从检查情况来看,项目资金支付程序基本合规,手续基本齐全。
项目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实施,目前正在组织开展竣工验收。一是明确工作职责。项目单位明确了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项目建设,统筹安排、协调处理相关事宜。二是开展调研论证。前期,对项目进行了可行性论证,制定了实施方案,经专家评审后,报市政府批准,确定实施方案。三是组织工程造价,实施财政评审。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工程造价,并报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四是开展公开招标,签订施工合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项目(含材料、设备及施工)建设、监理等实施公开招标,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五是组织施工,加强质量管理。按照实施方案,施工单位组织对项目进行施工,监理公司按约定对项目建设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责令及时整改。同时,项目单位安排专人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六是做好组织验收。项目完工后,正在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项目进行验收。七是加强后期维护。项目正式运营后,计划将后期维护(主要包括数据、设备、网络稳定性等)委托施工单位实施,制定了考评制度,实行服务费与考评结果挂钩办法。同时,签订相关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八是妥善保管资料。对项目设计、申报、验收等相关资料及时整理,并归档保管。
(一)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分析20xx年度项目实施程序是否规范,后期维护是否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是否合规,项目绩效目标是否实现,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加强项目后期运行维护,确保项目正常运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过程。按照益财绩〔20xx〕198号文件要求,严格按照下列步骤开展评价:
1、做好前期准备。抽调专人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联系相关部门单位,确定工作安排。
2、明确实施步骤。
(2)收集核查资料。收集项目建设相关政策文件和项目单位相关制度,查验项目实施合同等,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项目建设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拨付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
(3)现场查看。到该项目现场查看,相关单位调查走访,了解相关情况。
(4)形成结论,撰写评价报告。
根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该项目整体绩效分值100分,实得89分,被评为“良好”等级(详见附件:20xx年度“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主要绩效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升了前端视频智能化感知。雪亮工程三期智能化程度显著提高,全市新建1250路人脸、1490路车辆卡口等新一代华为智能摄像机,将一类点位摄像机智能化占比30%,形成有效的一体化“圈层防控”格局。
(二)整合了视频资源。完成雪亮工程二期700路摄像机、交警659路卡口摄像机、原天网赫山监控视频500路的视频整合接入工作。视频资源共享总平台及综治分平台已接入雪亮三期建设点位、社会资源点位共计3200余路。覆盖了教育局、司法局、劳动局、国土局、政务中心、检察院、城管局等部门及重要交通路口、重要区域、人员流动密集场所,打通了各单位之间的视频信息交换壁垒。
(三)构建了视频侦查实战平台。雪亮工程三期引入视频侦查实战平台,加强了视频监控智能化应用和一线实战效能,完成了以图搜车、特征搜车、多维搜车,人脸比对、车辆轨迹等智能化应用功能。部署了安全准入平台,实现视频接入智能化。20xx年9月23日,视频侦查实战平台作为我市雪亮工程三期建设的核心项目部署正式上线。截止目前已利用视频侦查实战平台抓获21名逃犯。有力震慑了犯罪事件的发生,全市治安形势持续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
(四)建设了网格化管理平台。一是实现了信息采集多方共享。网格化管理平台全市共划分了网格3135个。目前已采集或导入楼栋信息1339134条,房屋1335630套,人口1881431人。通过多方渠道归整的这些数据,实现多方共享与授权使用。二是实现了社情民意多渠道有效整合。我市制定了网格巡查工作机制,网格员在排查过程中如果发现自己能处理的事件,则立即处理并登记到网格化管理平台,将社区事务记录永久保存。同时网格化管理平台将对接市长热线、在网格事件处置系统统一受理、派发和处置。网格事件处置系统将形成居民诉求的快速响应渠道。三是形成网格化管理“一张图”,实现精细化管理。我市网格化管理平台实现了gis地理信息管理模式,开发仿三维地图,以图层模式展示,实现精细化管理。通过与视频资源共享平台对接,在网格化地理信息平台实时调取查看网格内的摄像头,构建并完善“天上、地下、部门、中心”社会治理网络体系。四是为绩效考评提供依据。网格化管理平台提供了全套的监督考核机制,根据乡镇、社区(村)、网格员、职能部门工作特性定制考核报表,自动生成考核结果。实时掌握基层动态。
(一)项目统筹管理方面。该项目由市县共同建设,涉及市县乡村四级,工作面广,参与建设的单位较多,全过程管理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后期运行维护需进一步加强。下阶段将按照全市“一盘棋”,统筹项目管理、运行、维护,实现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人才队伍支撑方面。该项目作为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之一,对建设、安全、运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较高,而我市信息化人才相对缺乏,支撑力量不足。下阶段将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同时对现有信息化人才队伍实行集中培训或轮训,提升信息化支撑能力。
(三)项目资金管理方面。按照有关要求,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专账管理,目前,项目资金仅纳入单位日常经费统一管理、核算,未单独列账,无法及时、准确反映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下阶段将严格按照资金使用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资金规范管理水平。
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第四篇】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2月,对“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分,评价等级为“中”,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公路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为改善公路使用质量,确保国民出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状态”。
为加快建立天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天津市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前者明确提出由市公路主管部门根据各区近三年平均资金使用水平和设施量核对区级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和大中修资金后,市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的公路养管资金分配方法;后者明确提出“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的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20xx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委”)延续申请设立“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用于东丽、津南、西青、北辰、滨海、蓟州、宝坻、武清、宁河和静海10个区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大中修工程支出,提升区级公路路域环境优美整洁水平,增强交通保障能力。
2.主要内容。
根据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等设施量,按照“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路面日常养护元/平方米、桥梁日常养护16元/平方米、道路中修55元/平方米、道路大修188元/平方米”等补助标准,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用于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
市交通运输委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其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项目组织单位,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资金补助计划,监督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做好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交通运输部门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区级匹配资金申报,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20xx年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244万元用于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根据“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配套资金要求,各区配套资金合计应不低于23244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实际到位至各区末级资金使用单位的资金分别为万元、0万元,资金到位率分别为%、0%。
(3)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支出万元,预算执行率为%。
通过对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定期巡视、养护、维修,改善区域内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降低行驶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6个涉农区进行了现场评价、对4个涉农区进行了非现场评价。
经过综合评价,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得分分,评价等级为“中”。其中,项目决策分,项目过程分,项目产出分,项目效益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市级层面立项程序较规范,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较健全,公路和桥梁日常养护面积达到预期目标,居民满意度较高。但存在以下方面问题:决策方面,部分区大中修工程立项前期未进行路面技术状况检测、部分预算测算内容不够合规、测算数据不够准确、绩效目标设置质量不高等;过程方面,资金到位率低、资金使用不够合规、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公路大中修面积产出较低、部分工程存在延期、部分区养护巡查频次不达标、成本控制不够有效;项目效益在降低运输成本、改善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等方面需进一步提升。
(一)项目产出情况。
1.养护公路面积。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供《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计划养护公路面积为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和各区提供的数据,20xx年度各区养护公路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2.公路大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各区计划公路大修面积为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5%)。根据各区提交大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大修面积为万平方米,全市大修完成率为%,仅西青和武清2个区公路大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津南、北辰、滨海、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大修,实际完成率为0%。
3.公路中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计划公路中修面积为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8%)。根据各区提交中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中修面积为万平方米,全市中修完成率为%,仅北辰区公路中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东丽、津南、西青、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中修,实际完成率为0%。
4.养护桥梁面积。根据《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项目计划养护桥梁面积为27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日志和各区提供数据,实际养护桥梁面积为万平方米,各区养护桥梁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5.路面技术状况。《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函〔20xx〕49号)中规定“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xx年对各区区级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评定报告显示,仅蓟州区和宁河区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低于80%,分别为%、%。
6.养护质量达标率。各区针对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均及时进行了整改。评价组对武清、西青、北辰、津南、宝坻、蓟州等6个区养护设施查看,养护设施状况良好,达到规定的养护标准,但部分区路面存在坑槽、裂缝,积水和保洁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如北辰区。
7.工程验收合格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的验收材料进行抽查审核,凡是组织了验收的养护工程均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率100%。
8.成本管控有效性。项目主体业务为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工程。通过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各区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市场询价等方式,确定性价比最优的服务商,较好地实现了源头成本控制。但各区在机械设备租赁方面的定价方式、定价标准上有一定差异,如津南区水车、装载机、双排等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项目总体层面缺乏行业统一规范标准,不利于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
9.养护巡查频次。根据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部分区未达到规定的养护巡查频次。如静海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每月仅对辖区列养公路设施开展了3次巡查、宝坻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对部分列养公路设施每周开展了2次巡查,均未达到制度规定的每周完成2次辖区列养公路设施的全覆盖巡查的要求。
10.工程完工及时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资料进行抽查发现,部分工程完工不够及时。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工程计划工期45天,实际工期168天;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合同工期为45天,实际工期141天;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工程合同工期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月18日,实际工期为20xx年2月19日至4月18日。
1.经济效益情况。
日常养护公路的车辆行驶环境必然比不进行养护的更优良,实际上在隐形条件下降低了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了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能够为不同地区经济的互动与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起到助益,形成社会性的经济效益。但从市对区开展路况检查结果看,尚有2个区路面技术状况(pqi)不达标,说明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进而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降低运输成本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2.社会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工作,能够及时发现路面坑槽、裂缝、拥包等病害并及时整治,提高公路使用的便捷性、安全性和舒适性,也能够间接提升人们工作生活的质量和效率。20xx年度,各区未发生因公路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所产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但评价组针对县道行驶舒适、安全性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津南区5%、蓟州区10%、宝坻区%的居民评价为一般,宝坻区%的居民甚至表示不满意,说明相关工作尚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3.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评价组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对津南、西青、北辰、蓟州、宝坻、武清6个区,共120位居民开展了区级公路养护方面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上述6个区的居民满意度分别为%、%、%、%、%、95%,综合平均满意度为%,说明居民对整体工作满意。
(一)市级层面统筹管理不足。
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在市区两级层面未实现有效同步,信息不够对称。调研发现,市级层面用于制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量基础数据来源于始建移交后的养护投资台账及后续年度发生等级或数量等变更后的上报文件,但各区填报的数据采集表(评价组设计)中计划任务量与投资台账不一致。初步了解的原因有:从区到市经手台账数据(含年度变动)上报工作的责任人不清晰,从市到区下拨切块资金时也未明确统计确认的投资台账数据,各区在制定养护计划任务量时未能与投资台账数据进行有效对标;当年新接收或原道路降级为县道产生的新增,原道路升级不再按县道标准养护产生的减少等。该问题导致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结果与实际需求不够匹配。
(二)大中修切块资金分配方式欠合理。
大中修切块资金按因素分配法进行分配欠合理。其一,通过分析开展大中修区近5年的数据发现,切块划拨大中修资金采用的计量数据大修为5%、中修8%,跟各区实际差异较大,如蓟州、武清区大中修面积占比明显不足5%、8%,北辰区的大中修(20xx和20xx年大修、20xx年中修)明显超5%、8%,滨海新区20xx年仅有1项中修(以前年度数据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无法获取),占比为%,低于8%。总体上,全市每年大中修的量未达5%、8%。其二,各区同一类型维修的单价因工程结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但均价明显高于市级补贴标准188元/平方米、55元/平方米,特别是在各区财政资金无法按要求配套的情况下,不足资金由后续年度市级转移支付资金补齐。其三,在当年没有实施大中修的情况下,各区将切块下拨的大中修资金用于管理人员经费分摊。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情况差异较大,分配方式有待改进。
(三)区级配套资金未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各区未按照“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区级配套资金到位率0%。
(四)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
1.部分资金支出方向不合理。津南区在20xx年度没有实施大中修工程的情况下,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万元用于人员和各项公用经费支出;静海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万元用于后勤管理人员工资和各项公用经费;东丽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万元用于机关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公积金等;宁河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万元用于支付帮扶沿河路社区建设楼新建自行车棚及晾衣架;武清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万元用于购置大米、油、食品类等。
2.部分资金拨付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北辰区养护合同中明确全年养护费用的80%分4个季度进行支付,北辰区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7月一次性将四个季度的80%款项支付给乙方。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合同中明确按照40%、40%、20%的支付比例分三批进行合同款支付,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12月16日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给乙方。
3.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12月129#、132#凭证支付设计费和养护工程款时,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显示支付日期均早于支付审批单经办日期。
4.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审批手续不够完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4月16#凭证支付农村公路(区县级)运营阶段安全生命防护情况评价费用时,资金支付审批单的审核人和单位负责人未签订审核日期。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7月94#、107#、108#凭证后附的《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资金支付审批单》中无分管领导意见,《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票据审批单》无业务分管领导意见及签字。
5.财务记账不够合理。部分材料费、机械费未按养护公路类型(国省干线、县道)、项目来源(上级主管部门委托、自营创收)等进行费用分配,如蓟州区。
(五)制度建设和执行有效性不足。
1.制度建设滞后。津南区路产路权保护“三员”人员虽已在各区、乡、村中配备,但区级路产路权保护“三员”管理制度尚未正式发布。
2.调整手续不完备。调研发现,蓟州区未对计划开展而实际未开展的“军蓟路边沟整治工程”履行内部备案手续。
3.部分工作组织实施未严格按照制度或合同执行。蓟州区公路管理所与5个公路站签订《县级设施养护协议书》中明确实行日抽查、百分制月考核等检查考核办法,但实际未制定与该协议内容相匹配的奖励办法,也未见百分制考核落实相关材料。津南区未按照机械租赁合同中规定“承租前,乙方提供设备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并填写设备进场验收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开展相应工作。津南区20xx年区级公路养护项目年度资金使用预算未经中心党总支会或领导班子办公会讨论批准,与《“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大额资金使用(年度资金的使用预算)应通过三重一大讨论决定”不符。西青区未按照《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细则》中规定的“区公路管理机构每年开展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去开展相应工作。武清区青上路、河大路和梅石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的验收报告中设计单位均未参与验收工作,与《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规定“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不符。
4.支付资金来源与合同内容未保持一致。蓟州区交通局塘承高速延长线综合整治合同协议中明确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实际结算时将3项合同总金额万元全部在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5.资料或审批手续不完备。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监理合同中未约定计划开竣工时间、投资额,缺少委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签订日期等内容,同时该工程施工合同未签署日期且工程最终支付证书等资料缺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和盖章。东丽区津汉支路维修工程(大修)施工、设计、造价咨询等合同盖章处均未签署日期。
6.合同签订时间晚于服务开始时间。如津南区机械租赁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
7.资料归档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资料缺失。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由于人员调整,未见相关资金支出相关“三重一大”会议纪要或记录。
(六)项目产出及效益实现尚有不足。
除因缺少大中修计划采取切块下达资金时核定的大中修工程量对标实际完成量导致的`产出数量完成率的评价结果较低外,项目其他产出及效益实现尚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北辰区路面养护不达标;津南区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静海区、宝坻区列养公路设施养护巡查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养护工程、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工程未及时完工;蓟州区和宁河区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市民对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以及整个项目实施满意度等的调查数据显示养护服务工作尚有改进空间。
(七)绩效目标表整体填报质量较差。
各区绩效目标表填报质量整体较差。一是西青区和宁河区未编制区域绩效目标。二是部分区指标设置不够清晰、量化,如东丽区数量指标值设置不够明确具体;滨海新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和静海区数量指标的指标值可衡量性不足。三是部分区效益指标概念混淆,如津南区和静海区经济效益指标中出现社会效益相关的内容描述等。四是部分区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或计划数不够对应,如蓟州区、静海区、滨海新区、武清区、北辰区未体现大中修工程的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五是部分区绩效目标未体现产出或效益,如蓟州区、东丽区、津南区、宝坻区、静海区、武清区。
(一)加强市级层面统筹管理,完善项目顶层部署。
一是建议市级主管部门后续年度严格按照《天津市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7号)中相关要求,落实全市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指导区级部门和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分区目标和项目目标编制工作,并保障区级目标、项目目标与全市绩效目标有效衔接。
二是建议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完善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的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市区两级数据高效同步。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区两级数据变更信息统计、系统上传的工作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晰的工作汇报和管理机制。
三是建议在“津财绩效〔20xx〕17号”基础上,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和财务监控制度,明确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加强对区级部门资金使用的指导;另一方面针对专项资金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跟踪资金使用,促进监管工作常态化。
(二)调整优化大中修资金分配方案,提升分配结果的合理性。
建议将大中修切块下拨资金由因素分配法调整为项目分配法,在市财政承受范围内,多干多补,少干少补。“津政办函〔20xx〕97号”已明确“到20xx年,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区人民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采用项目分配法一方面能够避免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差异较大的情况,另一方面能够避免区将切块资金用于管理人员支出,同时又从区财政获得管理经费导致的多渠道重复收入情况。
(三)严格落实区级配套责任,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建议各区在市级层面调整优化资金分配方案后,严格落实“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财政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资金配套要求,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保障,确保各区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避免因预算经费不足影响公路养护质量,无法实现市级补助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的联动效益。在区级落实支出责任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多渠道投融资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的作用,促进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增强资金使用合规意识,提升区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效能。
建议各区级资金使用单位增强财务管理规范和资金使用合规意识。一是正视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杜绝资金拨付不按合同条款执行,随意更改支付方式或支付额度的现象。二是加强资金支出审批手续管理,做到审批单据必须要素齐全、填写清楚,避免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三是专款专用、单独记账,杜绝国省干线和县道养护,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和自营创收项目材料费、机械费等混用。
(五)完善养护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
一是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或养管单位,结合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机构改革所带来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变革,及时修订或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为相关改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确保改革工作任务顺利高效完成。
二是建议各区养护主管部门或养管机构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养护管理制度或合同约定条款等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履行项目内容或预算金额调整备案手续;加强资料和审批手续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做到凡签字必审核、凡审核必签字,涉及重要节点事项落实的资料签署具体日期等。
(六)加强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提升项目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和养管机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了解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理论,掌握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中目标设置、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关注重点以及对应环节的成果输出,并做好及时归档整理。针对此类多层级服务下放代办的项目,建立自上而下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通过逐级管理、层层把关的方式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xx年7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明确路面、桥梁、附属设施、道路大中修养护单价标准,提出“今后,将根据市财力状况相应调整公路养护单价”,以及“以20xx年6月底公路设施等级台账为依据,综合考虑道路技术等级、交通流量、重载交通影响等因素,参照公路养护平均单价,计算资金分配数额”的养管资金分配方式。20xx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提出“市区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评价发现,市交通运输委一直采用“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县道路面、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单价标准,且在分配各区养管资金时仅将路面、桥梁等设施量作为唯一分配因素。对于已持续使用10年的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强化调研分析,适时完善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第五篇】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省直预算部门开展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黔财绩〔20xx〕3号)文件要求,我局通过下发文件、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对我局20xx年的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并形成整改情况及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到下一年度资金安排中,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二)我局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于20xx年2月25日至20xx年3月25日对我局重点预算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20xx年我局重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绩效评价等级为优。20xx年度重点预算项目促进了我省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以及体育产业等事业的发展。
1、群众体育坚持以“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为根本任务,认真落实体育强国纲要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
“十三五”确定的常住人口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圆满完成。
一是着力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5890万元,实施15个县级老年体育活动中心、72个乡镇级和813个行政村级农体工程建设,实现全省乡镇、行政村农体工程全覆盖。
二是有序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争取中央资金5877万元,支持全省54个大型、57个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积极推进体育健身消费券惠民工程,发放体育消费券3000万元,指导市州、县164个体育场馆加入“百日促消费·体育在行动”,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体育锻炼的热情,引导群众养成健身消费习惯,开展城市社区“百姓健身房”示范试点工作。
三是大力开展线上线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积极探索疫情防控常态下体育赛事新模式,充分依托贵州省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先后推出健身气功太极拳、三八妇女节、老年人健身系列活动、“打赢歼灭战·同步奔小康”等36类线上线下赛事活动,超过34万人参与,其中“打赢歼灭战·同步奔小康”公益徒步活动举办50天内吸引了16万余名省内外徒步爱好者共2500多万人次参与,赛事活动被4000多家媒体报道转载,阅读量达890万人次;举办线上“多彩贵州”自行车联赛10站,配合省文化和旅游厅、团省委广泛开展了“重走长征路”系列活动5站。
四是着力优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立社体指导员服务规范程序,探索社体指导员保障奖励机制,全年共培训国家级、一级社体指导员4000余人;联合省总工会命名首批10家单位作为“贵州省职工群众体育健身示范基地”;完成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工作。
五是着力推进全民健身智慧化发展。充分运用5g、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打造集场馆预订、赛事预约、健身指导、体质监测、运动技能、运动康复、体旅消费等为一体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大数据平台,为群众健身提供全方位数字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建设智慧健身馆,发展智慧健身。依托现有资源,提升智慧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能力,努力建好贵州省体育大数据平台。
六是着力推进全民健身顶层设计。对照“十三五”目标任务,初步拟制贵州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评估报告。提前安排调研,推动新周期《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编制工作。同时,积极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创建工作。
2、竞技体育坚持以“奥运争光计划”为引领,全力抓好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训练备战工作。
超额完成了“十三五”制定的亚运会、全运会目标任务。
一是全力抓好十四届全国冬运会和第十四届全运会备战工作。首次组团参加十四届全国冬运会,并在前期比赛中收获2银1铜,实现贵州在全国冬季运动会上奖牌零突破。成立第十四届全运会备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召开备战工作会议,统筹推进备战工作,20xx年,我省在逐步恢复举办的全国年度比赛中获得16金15银44铜。恶补运动队体能短板,组织全省223名优秀运动员开展体能大比武,贵州8名运动员参加冬季项目国家集训队体能大比武,成绩显著,获得了总局主要领导点名表扬。
二是积极推进贵州体育高等专科学校(贵州省体育运动学校)建设,完善高水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节能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
三是推进省十一运会筹备工作。按照“早谋划、早部署、早启动”的工作思路,印发了《贵州省第十一届运动会竞技体育组竞赛规程总则(草案)》,为各市(州)备战参赛提供了指导;建立了省十一运会筹备工作机构,确保筹办工作稳步推进。
四是抓好反兴奋剂工作。建立反兴奋剂工作领导机构,健全反兴奋剂风险防控机制;召开全省反兴奋剂工作会议,组织全省反兴奋剂工作培训,树牢反兴奋剂工作意识。
五是抓后备人才培养。举办了22个项目全省青少年锦标赛,吸引了4430名运动员参赛,组建选材组选拔优苗,进一步充实了后备人才储备库,赛事期间确保了疫情安全防控。
3、青少年体育坚持以持续推进体教融合为目标,不断加强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全面完善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
一是持续推进体教融合工作。与省教育厅共同打造青少年学生赛事活动品牌,本年度联合举办全省青少年冬季阳光体育大会、校园体操大赛、大学生篮球赛暨cuba选拔赛、体传校篮、排球比赛等赛事活动;与贵州师范学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培养师范体育人才,共同开展体育方向科研攻关和理论创新;与高校体育院系组建“青少年体育实训基地工作办公室”,面向高校学生积极开展青少年体育人力资源培训,培育培养专业体育志愿者、竞赛组织人员、裁判员、教练员等。
二是不断加强青少年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在省体校设立“青少年体育工作办公室”,研究制定《贵州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工作方案(草案)》,并就20xx-2025年周期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工作进行充分调研,为新周期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打好基础。
三是全面完善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根据《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和总局领导贵州专题调研指导意见,积极筹建省级青少年体育联合会,并成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运动学校等分会,与省学生体育协会建立工作机制,共同推进体教融合工作。
4、体育产业坚持以体育健身产业市场化发展为方向,努力推动体育产业自我“造血”功能。
“十三五”超额完成了体育彩票销售、圆满完成了“3个100工程”的目标任务。
一是加快推进全国体育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指导市州开展体育旅游示范区创建,举办了第二期贵州省创建全国体育旅游示范区培训班,深入解读《贵州省全国体育旅游示范区总体规划》《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州省创建全国体育旅游示范区的意见》;启动完成了9个生态体育公园建设,5个汽车露营基地建设。
二是促进体育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加强与省文旅厅合作,共同推进景区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城镇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和体育特色小镇建设、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创建,发布62条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其中3条线路入选国家体育总局和文旅部发布的“20xx年春节黄金周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和“20xx年国庆黄金周体育旅游精品线路”;15个项目入选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发布的“中国体育旅游精品项目”。
三是积极支持各地举办和打造各类品牌赛事。全年安排资金2000余万元,支持各地举办了“多彩贵州”“奔跑贵州”“全景贵州”“翱翔贵州”等自主ip赛事,中国凉都六盘水“山地英雄会”、乌蒙大草原超100公里测试赛,20xx年中国网球巡回赛职业级cta1000贵阳站,以及贵阳、六盘水线上马拉松,极大地拉动了我省体育消费增长。
四是制定了《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拟定贵州省创新服务十大工程大旅游、大健康创新发展工程专项行动方案。
五是指导遵义市申报并获批全国体育消费城市试点,积极开展省规模以上体育服务业企业运行情况常态化调度,推动体育消费有序恢复。
六是与多彩贵州网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围绕“体育+全媒体”模式整合社会各方资源与力量,全力推动体育事业与新媒体、互联网、大数据深度融合发展。
七是截至12月31日,全省体育彩票销售完成亿元,市场份额%,筹集体育彩票公益金亿元(中央彩票公益金亿元,省级公益金亿元)。
5、脱贫攻坚坚持以发挥体育的特有优势为着力点,推动体育工作与扶贫工作深度融合。
帮扶的安龙县于2019年精彩出列,5个帮扶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000余元。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在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引进体育赛事、发展体育产业、援建基础设施、开展大众健身等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20xx年,累计投入资金1428万元,支持44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体育设施建设;支持帮扶点安龙县笃山镇200万元进一步完善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帮助解决冲刺阶段存在的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在贫困地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捐赠活动、线上赛事活动,进一步丰富了当地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6、体育改革坚持以创新为动力,促进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持续创新体育文化建设。强力推动与贵州广播电视台、贵州日报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深度合作,共同打造《动感贵州》《天眼》《贵州体育报》等栏目和刊物。
二是持续深化体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拟定了《2019年贵州省体育局全面深化改革综述》,助力贵州体育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
三是稳步推进体育改革创新发展。推进24个体育行业协会脱钩改革工作,完成26家协会资产审计。党务公开、党风廉政、体育法制、体育人才、体育科技、体育教育、统一战线、群团工作、离退休、内部管理等各项基础性保障工作均稳步推进、成效显著。此外,在深入基层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贵州省“十三五”体育发展规划》评估和编制了《贵州省“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尚有不足之处,一方面在项目资金编制预算时,精细化程度不够,不便于资金执行;第二方面部分项目受新冠状病毒疫情影响,进度相对滞后。
(一)绩效管理方面。
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项目填报的绩效目标较为笼统,未根据项目或单位的目标进行汇总整理,与实际工作内容相关性的描述不够准确;二是部分项目填报的绩效指标不是很合理也不太全面,没有根据项目内容仔细考量,甚至部分项目指标值设置有缺失。
(二)管理制度方面。
一方面是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需要进一步细化明确;另一方面在管理制度的执行上,还存在人员意识不强、学习不够、执行上有偏差等问题。
(三)项目管理方面。
项目管理方面存在个别项目管理单位对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不是很到位,从项目的立项、申报、审核、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等环节不够严谨,加上疫情的影响,致使项目实施进度缓慢。
(四)资金使用方面。
在资金使用方面,存在个别项目资金预算精细化程度不够,项目前期评审较为粗放,以及个别项目投资较大,配套资金很难到位,致使项目实施缓慢,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一)绩效管理方面。
1、整改措施:针对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局将进一步梳理专项绩效目标及指标体系,按照资金的总体规划,明确总体目标与分年度目标的关系,完善绩效目标设置。
2、整改情况:已完善项目绩效指标体系,在指标体系框架下指导各项目单位合理设置绩效目标。
(二)政策制度方面。
1、整改措施:针对政策制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通过制度要求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制度加强管理,提高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2、整改情况:我局已重新梳理《绩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按照我局绩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各项目单位加强绩效管理。
(三)项目管理方面。
1、整改措施:在以后项目管理方面,我局将进一步督促项目管理部门和单位对项目全生命周期加强管理,及时对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绩效进行自评,便于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
2、整改情况:按照我局绩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进一步督促各环节做好绩效管理工作。
(四)资金使用方面。
1、整改措施:在以后项目资金使用方面,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项目申报审核,督促项目管理部门对资金使用的监管,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2、整改情况:按照我局绩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进一步督促资金使用各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第六篇】
根据《五指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我市20xx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的通知》(五财〔20xx〕180号)精神,我局认真开展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绩效项目自评,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总体情况。
残疾人生活补助经费用于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时产生的费用,20xx年年初计划完成151万元,全年实际完成121万元。
(二)分解下达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xx年,我市年初预算下达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151万元,用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到位率100%,实际支出121万元,全年资金使用实际完成比率80%。
(一)前期准备
根据《关于开展我市20xx年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的通知》(五财〔20xx〕180号)要求,我局成立绩效评价小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绩效考核自评工作。
(二)组织过程。
成立绩效目标自评小组,评价小组根据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目标工作有关要求开展分析评价,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客观、准确,最后归纳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分析评价。
我局严格按照两项残疾人补贴方案实施,确保残疾人权益,加强与残联沟通,做好发放审定工作。加强财务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效益性,确保绩效评价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20xx年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综合评价为:项目达成预期指标并反应良好,服务对象满意率100%,项目综合评价为优秀。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我市财政局下达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项目总投入15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xx年市财政下达残疾人生活补贴151万元,截止到20xx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实际总支出121万元,项目支出率80%,总体完成较好。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在资金使用环节,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对本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本项目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
20xx年,我市重度残疾人一级人数9362人,二级人数9940人,全年为我市重度残疾对象发放残疾人生活补助19302人次,发放金额121万元。
(2)项目完成质量。
20xx年我市残疾人生活补贴正常发放,群众满意,项目完成质量优。
(3)项目实施进度。
截止至20xx年12月31日,我局按时按月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使用率80%,保障我市重度残疾人均能受益。
(4)项目成本节约情况。
无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20xx年我市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通过发放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项目,保障了残疾人基本生活问题,体现了我市党委、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无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建立了正常运行的长效机制,按时发放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规范发放程序,有效提高补助资金发放时效性。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发放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项目,保障了弱势群体基本生活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生活需求,广大群众对残疾人生活补贴满意度评价较好。
无
通过绩效评价,我局总结了项目资金管理经验,为今后的`项目预算编制提供了管理经验。绩效自评报告完成后将依法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经验:严格执行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
建议:加强对预算资金的跟踪管理,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
无。
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第七篇】
(一)项目背景
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和管理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城市文明形象和人民的日常生活环境。为深化环卫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长效机制,打造整洁卫生、环境优美的生态文明新农村,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设立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对张店区下辖房镇、马尚街道及湖田街道城乡环卫工作进行奖补。
(二)实施情况
1.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20xx〕7号)文件规定,根据月度区级考核结果向马尚街道、房镇及湖田街道拨付农村环卫保洁工作奖补资金。
2.马尚街道办事处、房镇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及湖田街道办事处根据《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张店区镇办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镇(村)环境卫生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对服务单位保洁质量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将服务费拨付至服务公司。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万元,其中区级奖补预算资金为万元,房镇配套预算资金万元,马尚街道配套预算资金万元,湖田街道配套预算资金万元。
本项目实际支出资金为万元,其中区级奖补资金万元,房镇配套资金万元,马尚街道配套资金万元,湖田街道配套资金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实现卫生整洁、设施齐全、管理到位、运行科学、保障投入、机制长效的工作目标,高标准达到并保持山东省认定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标准,确保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2.年度绩效目标
(1)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7号)及农村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标准对各镇办村居保洁质量进行考核,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收运服务质量,改善环境面貌,创造干净、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健全城乡环卫基础设施,督促环卫单位完善专职保洁队伍,强化投入保障机制,增强群众卫生、环保意识,提高城乡文明程度。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及范围
1.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和评判,考核项目实施的综合绩效水平,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揭示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运营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2.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及具体实施情况,涵盖张店区房镇、马尚街道、湖田街道3个区域,结合资金划拨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及绩效目标要求等,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过程情况及项目产出、效益情况。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4.《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8.《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9.《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
12.《马尚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3.《房镇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4.《湖田街道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6.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会计资料;
17.招投标资料、考核资料等过程资料;
18.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至三级指标及分值、指标解释及指标说明5个部分组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22个三级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成中,一级指标体系的权重分配为:项目决策类指标占14%,项目过程类指标占16%,项目产出设定指标占35%,项目效益设定指标占35%。
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书面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方式,运用案卷研究法、公众评判法、实地测评法、成本—效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横向比较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一)项目综合评价得分
1.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中”,最终得分为分,其中项目决策分,项目过程分,项目产出分,项目效益分。
(二)分单位得分情况
房镇得分为分,马尚街道办得分为分,湖田街道办得分为分。
(三)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决策指标分值为14分,评价得分为分,得分率为%。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设置的绩效目标合理;但个别绩效指标设置不够规范,马尚街道、房镇配套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2.项目过程
过程指标分值为16分,评价得分为分,得分率为%。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率为100%,项目资金使用合规。但存在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不够及时,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制度执行不够有效的问题。如:各镇、街道办监督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项目招投标资料不够完整,房镇缺少服务单位考核记录;保洁人员存在岗位空置或年龄偏大的情况,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未能落实到位。
3.项目产出
产出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分,得分率为%。各服务单位保洁完成情况较好,各镇、街道办能够定期对服务单位进行巡查考核,成本控制较为有效,但部分区域存在保洁质量不高、垃圾清运不够及时现象,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
4.项目效益
效益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分,得分率为%。项目实施后,张店区村居环卫保洁工作更加正规有序,农村面貌得到进一步改观,居民满意度为%。但部分村居卫生质量保持不够好,居民环境卫生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同时,保洁人员数量、保洁设施配置、垃圾清运处理等方面与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一)绩效指标填报不规范
1.产出指标值及标准件填制不规范;
2.质量指标内容设置不全面;
3.项目绩效指标可量化程度低。
(二)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1.房镇未根据镇办考核成绩核算服务费;
2.服务面积减少后,马尚街道办在未与服务机构签订书面变更协议,仅以口头约定服务内容及费用。
(三)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存在不足
1.各镇、街道办制定的监督考核制度部分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针对性不强;
2.各镇、街道办未根据项目实际制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3.各镇、街道办均未根据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
4.各镇、街道办均未完整保存服务单位投标文件及招投标汇编资料;
5.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房镇未根据巡检情况形成巡查记录;
6.服务单位日常巡查记录及整改记录等档案资料不够完善。
(四)保洁质量不达标
1.部分街道道路普扫质量不高,垃圾滞留时间长。
2.保洁工作时段内,村居保洁人员在岗率较低,服务单位对环卫工人监管不到位。
(五)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存在短板
1.各镇办未根据精细化管理要求补充、完善对农村环境卫生考核制度。
2.服务公司现有保洁人员及保洁设施条件不足以满足实际保洁需求。
3.服务单位在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一)优化项目绩效指标
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提高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二)关注制度执行标准和细则
1.建议各镇、街道办理顺环卫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市、镇、村三级的管理权限,结合辖区内具体情况,修订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增加人员配置、机械化程度、垃圾分类、垃圾处理等具体考核要求,逐步推动村居环境提升。
2.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细化资金管理、审批、支出使用程序等细则,增强制度的指导性和约束性,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及安全性。
3.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档案的归档制度、保管制度、借阅制度,积极推进数字档案室的建设,保证资料归档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开展。
(三)提高合同履约能力
1.建议马尚街道全面分析服务单位服务范围、工作标准、合同执行要点、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明确街道办与服务单位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并将约定落实到书面,为合同执行提供保障。
2.建议各镇、街道办增强合同履约过程控制意识,构建完善的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关注合同重要节点,及时调整履约偏差。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建立跟踪管理检查机制,督促各镇、街道办提高合同履约效率。
(四)强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巩固扩大综合整治成果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及各镇、街道办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有层次的推进城乡环境整治的深入开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对环卫保洁难点区域,联合各部门开展大规模的专项治理,集中解决,以整治成果展示增强基层群众保护环境卫生的`自觉性;对重点地区和容易造成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难点地区,以“分片包保”的形式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通过强化管理、考核,消除环境卫生管理的“盲点”和“死角”。
(五)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
1.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督促各镇、街道办及服务单位进一步完善三级环卫保洁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2.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中心持续推进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引进垃圾综合处理技术路线,合理配置和规划垃圾处理设施,推动区域内定时定点垃圾分类收集站建设。
3.建议各镇、街道办科学制定环卫基础设施规划,根据平房区及村改社区的特点逐步加强环卫保洁力度。
4.建议各镇、街道办加强监督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城乡环境卫生的监管机构;针对监管面广点多的实际情况,设立有偿举报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在广播电视媒体上,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的曝光力度,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5.建议各服务单位加强作业人员管理,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保洁督导,增强奖罚机制,提升人员的专业素质及服务水平;在现有机械化率较低的情况下,合理安排设备资源;在保洁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及时购置方便作业的小型清扫车辆。
6.建议各级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环境卫生管理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分步骤、有针对性地大力向广大群众宣传环境卫生管理、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居民文明和环境秩序意识,提高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的自觉性,形成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人人有责的氛围。
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第八篇】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规定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xx〕3号)要求,我院对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定性分析和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制定了评价实施方案,从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分配与使用、资金监督与管理、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完成等方面对项目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沅陵县妇幼保健院是以群体保健工作为基础,面向基层、预防为主,为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在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的同时,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
主要项目工作有:
(一)、控制好孕产妇死亡率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孕产妇剖宫产率。
(二)、贯彻落实《湖南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落实出生缺陷三级干预,做好新生儿出生缺陷监测。
(三)、完成国家省级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与妇女病查治。
(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
(五)、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落实农村产妇县乡住院分娩。
(六)、进一步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市区及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加强0-6岁儿童健康客情理质量控制体系,完成国家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工作,《母婴健康素养55条》知晓率达到80%以上。
(七)、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80%以上。
(八)、叶酸增补项目。
本院实有在职人数142人,退休人数44人。
20xx年年初预算专项资金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资金万元,已全部到位。项目资金全部用于贫困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降消项目、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孕产妇产前筛查、叶酸增补8个项目中。
在项目资金管理中,一是制定健全了项目工作的资金管理办法,保证项目资金使用安全。为更好地开展工作,我们制定了《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妇幼卫生项目督导评估方案》定期开展督导考核,面向全社会公布了监督咨询电话,加强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二是做好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各相关单位都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妇幼专职人员负责材料审核上报,由财务进行资金发放,做到规范结算程序,并按照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实行项目资金审核、报账。申请表、登记表填写认真完整、各种需提供的资料齐全,发放程序规范。三是对项目运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潜在的困难做了充分的评估,尽可能把风险控制在最低程度。为确保妇幼项目资金不会超支,制定了应对措施,确保项目正常运行,维护政府的公信力。根据专项项目工作要求和资金使用规定我院在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上,做到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财务严格审核经费的开支范围和真实性,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的.情况。保证了各个项目及妇幼保健工作的正常运转。
(一)、贫困县婚前医学检查。
湘财社指20xx8号文件,20xx年此项目收到省级资金万元,县级配套25万元,共万元。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完。我县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地贫筛查、婚前医学检查有效融合的服务管理模式,设有专职的健康宣教咨询人员,并落实对筛查高风险人群进行跟踪随访,将出生缺陷防控工作从婚前到孕期做倒无缝隙对接。通过婚检、孕检、定期走访等途径确保叶酸发放到位、指导服用到位,全年完成婚前医学检查2588对,婚检率达%,免费发放叶酸增补6152人,叶酸服用率达%,叶酸服用依从率为%,为预防新生儿神经管畸形与出生缺陷发挥重要作用。
(二)、降消项目。
湘财社指20xx8号文件,20xx年此项目收到资金万元。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完。按照省相关文件精神为了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目标范围内,无新生儿破伤风发生。我院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加大产儿科业务人员培训、进修力度;进一步加强并完善两系管理工作力度;开展孕产妇死亡评审、危重孕产妇急救评审、新生儿死亡评审;开展产科建设督导。全县助产机构12家,全年总产妇数5708人,孕产妇系统管理5578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早孕建卡5639人,早孕建卡率%,高危产妇2229人,高危管理率100%,产后访视及随访人数5533人,产后访视率%,新生儿访视5534人,新生儿访视率%;本年度辖区住院分娩活产数5755人,住院分娩率100%,其中剖宫产活产数3128人,剖宫产率%,全年出现孕产妇死亡2例,孕产妇死亡率/10万。
全县7岁以下儿童44593人,健康管理人数40940人,儿童健康管理率%;3岁以下儿童19882人,系统管理人数18076人,系统管理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26例,其中婴儿死亡21例,新生儿死亡10例,五岁以下儿童‰,新生儿死亡率%,婴儿死亡率‰。
(三)、农村妇女两癌检查。
湘财社指20xx46号文件,20xx年此项目收到中央资金万元,省级资金万元,县级配套万元,共万元。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完。20xx年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超额完成任务。一是积极推行以县委分管领导为组长,卫生局主管领导为副组长,财政、妇联、计生、妇幼保健院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沅陵县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管理方案》。确保了我县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顺利实施。二是20xx年全面落实一点两早(春节时间节点,早部署,早行动),由县妇保院牵头,县卫计局、县妇联、县财政联席召开了全县“两癌”启动会及动员大会,并利用启动会开展知识讲座,让广大适龄妇女积极主动参与检查。三是按照一手抓进度、一手抓质量的项目管理原则,组织了第三方检测机构专家团队对两癌筛查工作进行了质控与指导。到4月底本年度两癌免费筛查工作超额完成任务。共完成筛查人数7165人,完成率达%。共查出c1n161人,c1n2-330人,均已进行跟踪随访,阳性个案随访率达100%,治疗率达%;查出宫颈浸润癌4人、乳腺浸润性导管癌1人,5例癌症确诊患者均已进行规范治疗。
(四)、预防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母婴传播。
湘财社指20xx113号文件,湘财社指20xx65号文件,20xx年此项目收到资金万元,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完。为了提高目标人群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防治服务,最大限度地减少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将孕产妇艾梅乙三项检测纳入医疗保健机构孕产期保健常规内容,建立首诊负责制,通过培训、督导、质控、艾梅乙个案评审等管理机制,孕产妇艾梅乙免费检测全面普及,全年完成艾梅乙三项免费检测人数4275人,检测率达100%;全年发现艾滋病感染孕产妇1人,其中0人已分娩。梅毒感染孕产妇共有23人,其中分娩产妇数20人。规范用药15人,规范用药率为75%,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20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感染孕产妇126人。婴儿均已注射高效免疫球蛋白。
(五)、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
湘财社指20xx55号文件,20xx年此项目收到资金万元,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完。该专项项目是为了县内新生儿开展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及新生儿听力筛查;对确诊为苯丙酮尿症和永久性新生儿听力障碍的儿童实施康复救助;使新生儿父母对新生儿疾病筛查知晓率达80%以上。6家县级助产机构均能规范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并逐步扩大了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加快了全县新生儿四病筛查工作的开展,做好了筛查质量控制及信息管理,规范了阳性患儿的转诊、登记、管理工作,县妇保院对筛查未通过的儿童严格追踪随访,完成新生儿疾病筛查人数人5666(其中4175县内助产机构完成人,其中县外新筛人数1491人,串联质谱检3681人);辖区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县内助产机构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听筛人数5653人(县内助产机构完成4025人,县外完成1628人);听筛率达%。初筛未通过儿童追踪随访率达为100%,确诊听障儿童追踪随访率为100%。
(六)、孕产妇产前筛查。
湘财社指20xx18号文件,20xx年此项目收到省级资金万元,县级配套万元,共万元。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完。该专项项目是为了县内妇女在孕15-21周进行血清学检测,对胎儿患神经管畸形、唐氏综合症和爱德华综合征的患病风险进行评估,对高风险者进一步检查干预。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县级主管部门将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纳入各级政府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内容,并与乡镇、各类医疗机构签订了责任状。二是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小组,制定《沅陵县20xx年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项目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分解了工作任务。三是将项目纳入计生考核内容,且分值占5分。四是县级财政为免费产筛提供有力保障。中央及省级配套经费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万元,为确保做好免费产筛风险人群诊断干预回补工作顺利进行,使全县所有符合干预诊断回补对象都能回补到位,在县财政相当困难的情况下,额外增加2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五是培训督导到位。县妇保院落实了对全县项目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每年2次的培训与现场督导。为确保风险人群得到有效规范的诊治服务,采取多种方式与村、乡各级专干、服务对象之间的沟通联系,切实降低了严重缺陷儿的出生。20xx年全县完成产前筛查项目5312人(其中免费中筛任务数3500人,全年完成产筛3908人,免费中筛完成率为%);发现高风险和临界风险988人,诊断干预792人,产前筛查阳性干预诊断率为%,全县530人阳性干预回补经费均已下拨到位,阳性随访979人,阳性随访率%,风险人群妊娠结局随访率达100%。成功阻断27例畸形儿出生.
(七)、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
湘财社指20xx55号文件,20xx年此项目收到资金万元,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完。该专项项目是为了县内6—24月龄婴幼儿免费提供营养包,提高监护人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程度和家庭教育水平。全面推广儿童营养包改善项目。按照健康扶贫要求,全县儿童营养包发放37557人,儿童营养包目标任务完成率%;儿童营养包有效服用率62%。
(八)叶酸增补项目。
湘财社指20155号文件,20xx年此项目收到省级资金万元,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完。该项目是为全县孕产妇免费发放叶酸。叶酸服用率达%,叶酸服用依从率为%,为预防新生儿神经管畸形与出生缺陷发挥重要作用。
一是沅陵县人口众多,地处偏远,经济相对滞后,人口素质参差不齐保健意淡薄,外出务工流动孕产妇多,加之乡镇产儿科人力资源严重不足、年轻产科医生对产科危急重症的救治缺少经验、民营医院产科医生人员结构、比例、业务用房不能满足现有业务的需要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孕产妇死亡控制形势严峻。
二是县妇幼保健院机构在编在岗仅15人,却承担着67万余人口大县的妇幼健康工作,群体保健人员都是身兼多职,超负荷工作,已凸现出了业务指导与健康服务资源严重不足。
三是乡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有待提升,特别是乡镇妇幼专干队伍不稳定问题日益严重。乡级、村级妇幼保健人员待遇相对较低,身兼职多,任务重,频繁跳槽换岗逃离妇幼健康服务岗位现象凸显,20xx年全县妇幼专干换岗离岗达20人,有4个单位因妇幼专干休产假、调离出现妇幼专干空岗,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停摆。新上岗人员未能接受岗前培训,甚至有的单位因“用工荒”而聘用了非医学背景的人员担任妇幼专干职责致使工作规范、流程不熟悉,信息统计工作不理想,错报、漏报等低级错误频出。三级网络职能不能很好地发挥网底作用,致使我县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在全市仍处滞后状况。
四是基础设施落后、条件较差。现有的妇幼保健院功能设置不完善,业务用房已不能适应新时代妇幼健康服务发展需要,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等工作一直不能得到稳步的提升。
希望在省、市、县各级政府与领导重视与敦促下,理清思路,找对方法,落实整改,以保障母婴安全,切实做好民生实事项目,努力推进我县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稳步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