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修车间管理制度汇聚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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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修车间管理制度【第一篇】

1、日常开动的机械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保养工作,做好定人、定设备、定保养间隔时间及记录。

2、保养及维修设备必须做到有记录,每台设备有档案。

3、机械设备的润滑部位,必须定期添加适合于设备使用的润滑油、脂,每位机修工必须全面了解各设备的润滑部位。

4、日常的一、二级设备保养通常由跟班转机修工执行,设备大保养则由设备科组织实施。

5、设备的大修计划应由设备部门提出申请,生产车间会同协商,并由厂长决定,由计划科安排实施,机修中必须做好记录,包括内容,参加人员姓名,设备须调换的各种部件,以备查考。

6、设备大修保养后,应由生产车间与设备科共同检查,并办理移交手续。

机修车间管理制度【第二篇】

1、施工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要与动火点保持10米的距离,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应保持5米以上。

3、在运输前,要检查瓶嘴气阀、瓶身安全胶圈是否齐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

4、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相互撞击而引起损坏和爆炸。

5、氧气瓶、乙炔瓶放置或者使用时禁止卧倒,瓶身必须平稳可靠,不同气瓶不应混在一起,不许曝晒、火烤及敲打,以防爆炸。

6、氧气瓶安装减压阀前,先将瓶阀微开一二秒钟,并检验氧气质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7、使用氧气时,不得将瓶内氧气全部用完,最少应留0、1mpa。以便在再装氧气时吹除灰尘和避免混进其他气体。

8、检查瓶阀时,只准用肥皂水检验。

9、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11、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13、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入使用,对已卧入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使用,否则危险。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14、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

15、使用中的乙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剩余压力应符合安全要求:当环境温度0℃时,压力应不低于0、05mpa;当环境温度为25~40℃时,应不低于0、3mpa。

20、使用乙炔瓶的个人不得自行对瓶阀、易熔合金塞等附件进行修理或更换,严禁对在用乙炔瓶瓶体和底座等进行焊接修理。

机修车间管理制度【第三篇】

贮罐区、生产厂区为禁火区,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生产装置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切割机等产生火焰、火花及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按动火三级管理要求申请办理动火证。

二、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

1、特殊动火:指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灌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槽车、电解槽、冷冻机房、贮罐等)。

2、一级动火:易燃、易爆区域(即: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过铵车间、仓库及车间周围)

3、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及特殊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4、车间或单独厂房内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隔离措施后的`动火作业,根据其火灾危险性大小,全部或局部降为二级动火管理。

5、遇节、假日或生产不正常情况下的动火,应升级管理。

三、动火分级终审权规定

一级动火由动火部位所属车间主任、部门负责人复查后报总经理终审批准。

四、动火作业等级划分

1、公司原料库区:主要原料丙烯腈,属易燃液体化工原料,火灾危险性大,其贮罐、物料管路、设备等动火作业为特殊动火,其他部位为一级动火。

2、生产部:生产装置运行状态下,主要的物料管路、容器、设备的动火作业为特殊作业,其他部位及生产装置以外区域内动火唯一级动火。

3、公用设施:厂区内公用设施需要动火作业,根据其动火部位火灾危险性大小,为一级动火或二级动火。

4、各生产车间、部门动火作业使用气焊、气割作业时,严禁使用气体打火机作为引火工具。

五、动火作业的阿安全要求及措施

1、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一天,(24小时)二级动火证在动火环境无异常时有效期为六天(144小时),出现异常需立即停止并重新办证。2、动火证应填明动火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部位、工作内容、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点、分析结果,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和意见。

3、在对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管道及场所动火作业时,要进行气体分析。可燃气体在空气中浓度不大于0、2%(体积比)时方可动火。取样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要保留到动火作业结束。取样与动火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期或动火作业中间停止作业时间超过30分钟,均必须重新取样分析。气体分析仪由安办保管,由安办人员负责进行气体分析,需要做气体分析的动火作业基本上都属于特殊或一级动火,其火灾危险性较大,因此节假日、夜间原则上不允许做此项工作,若遇特殊情况需作气体分析时,通知安办人员取样分析。

4、动火作业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互通的设备、管道等部外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连接管道。

(2)有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转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进入设备内动火时要办“设备内作业许可证”。

(3)动火部外应准备有适用的防火器材或灭火措施。5、5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动火作业。

六、各项责任人的职责

1、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2、动火人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安全防火部门报告。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每次动火前30分钟(含动火停歇超过30分钟的再次动火)均应主动身现场当班生产岗位班长呈现动火证。

3、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检查人、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4、现场岗位班组长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接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5、动火分析人对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证的要求及现场情况,亲自去样分析在动火证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分析结果并签手认同。

6、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审批负全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并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备,在确定符合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节假日、夜间需输动火证时,其动火安全措施检查落实,动火的审批由公司值班人员具体负责。

7、公用设施动火办理动火证时,距动火部位30米之内的车间负责人必须在动火证上签字,并安排专人负责检查,监护工作,确保动火作业不危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距动火部位30米范围内有两个或多个车间十,以火灾危害大的车间为主,若周围车间火灾危害性相同,则以上风向车间为主。

机修车间管理制度【第四篇】

2、机修车间必须配备一组符合要求的灭火器,并把防火责任人上墙。

3、操作人员正确使用乙炔与氧气,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两瓶之间距离不小于10米,乙炔必须有回火装置。

4、油类物品不得放入机修车间内,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远离作业区,下班之后及时把垃圾清理干净,做到工完场清。

5、操作人员在使用气割或电焊时,严禁吸烟,否则处罚。

6、动火必须办好审批手续,并且有人监护,操作人持证上岗。

7、项目部每星期组织一次有关人员,对机修车间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查出问题落实“三定”措施,及时整改,否则按照项目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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