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写协议书汇聚【热选5篇】
代办写协议书【第一篇】
甲方:
乙方:
甲方受乙方委托,为乙方提供代缴公积金和社保服务,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必须按照公积金和社保有关政策规定及甲方业务办理程序为甲方提供所需材料;
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公积金和社保的缴纳、转移、停保等手续;
1、本次合同有效期为12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有义务提示对方是否继续合作,继续合作则续签协议;不续签甲方则协助乙方转移账户或者冻结账户,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甲方根据协议收取相关公积金和社保代办服务费,公积金和社保代办服务费为600元/年/人,本协议生效后,公积金和社保费用以每月15号前付费方式汇到甲方账户,甲方并依照协议签订内容为乙方人员代缴公积金和社保,并约定公积金按季度缴纳,社保按月缴纳。
4、甲方未按协议按期为乙方缴纳公积金费用的`,乙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单方终止协议,并追究每日欠缴总金额1%的滞纳金;并做好相关的后续工作。
5、若乙方未按时汇款至甲方账户导致的社保公积金缴纳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
1、代交公积金和社保服务费:元/年/人。
2、甲方开户银行名称:
甲方开户行账号: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代办写协议书【第二篇】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委托代理事项: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周雷律师在甲方与案件中担任甲方在第二审诉讼活动中的代理人。
二、委托代理权限: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详见《授权委托书》。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律师及时、详尽地陈述真实案情,并及时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
2、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意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等,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所收取的律师费、办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不予退还,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应当积格、主动地配合和协助乙方律师工作。如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涉嫌违法或者不合理或者不可行,乙方律师有权予以拒绝。
4、甲方超过本协议提出其他委托事项,可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约定,双方就此不能达成一致的,乙方有权予以拒绝。
5、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办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继续代理或者解除本协议。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依法执业,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律师应当按时出庭,依法向审判机关提交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
2、乙方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知悉的甲方隐私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要求与其他律师事务所合办协议项下的代理事项。
五、律师代理费、办案费及其他费用。
1、律师代理费:
律师代理费为五千元人民币,支付方式如下:
(1)本协议签订之日支付一千元办案费。
六、甲方拿到第二审判决书之日支付代理费4000元,如果案子败诉,4000元的代理费就不用交纳。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所收取的律师费、办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不予返还:
(1)甲方委托事项违法或者违反律师职业规范的。
(2)甲方故意捏造事实或者伪造证据或者隐瞒案情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要求退还律师费:
(1)非必要时,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调换指派律师。
(2)乙方指派的律师没有合法的执业资格。
3、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协议,甲方无故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所支付的律师费、办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不予退还。乙方无故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应依约退还收取的相关费用。
七、违约责任及责任免除。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办案费或者其他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而未付费用总额的1%向乙方累计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超过7日,乙方有权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2、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代理服务的,甲方有权视乙方己做工作情况要求乙方退还部分律师费。
八、甲方不得以下列理由要求乙方退还律师费、办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又单方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代理要求退费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收费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以不起诉、和解、撤诉、终止主张权利等理由要求退费的。
4、乙方代理甲方完成开庭工作后,在庭后的调解活动中,如乙方律师因工作冲突而未能参加调解活动的,甲方不得以结果不满意为由要求退费。
5、乙方律师己完成代理工作,甲方不得以结果不满意为由要求退费。
6、其他非因乙方的原因,甲方要求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的。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本协议约定的代理事项终结之日止,终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判决、裁定、调解、和解、撤诉、终止主张权利等形式终结。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0x年xx月xx日。
代办写协议书【第三篇】
甲方:________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邮政局。
甲方为了加强对农村村级卷烟市场的控制和管理,充分发挥网络的功能作用,强化专卖管理,加强服务营销,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市场占有率,利用邮政网络优势,弥补烟草网络的不足,采用村级卷烟代办,拓展邮政业务空间,相互取长补短,达到双方共赢的目的,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将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安排其下属的乡镇邮政代办员为卷烟代办员,并为其开展专卖管理、访销送货、客户服务、信息反馈等工作。
二、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一)邮政代办员应履行的义务。
1.订单采集。按照甲方的要求,对边远乡镇农村无电话客户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订单采集,并将所采集的订单上传甲方订单部,不得因故拖延。
2.信息传递。卷烟代办员一方面须将甲方的可供货源信息、专卖政策、法律法规及时准确地传递给卷烟零售客户。另一方面须将卷烟市场信息、客户违规信息反馈给甲方相关部门和人员。
3.保密。卷烟代办员必须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严禁将甲方的可供货源及价格信息提供给非办证卷烟经营户。
4.不得私自更改客户订单。
5.不得假借代办客户的名义替非代办客户订货。
6.从收到货物起_____小时内将卷烟送达客户手中,并要求客户在到货确认表上签字。
7.在卷烟送达客户之前,确保卷烟的保管养护,不得造成卷烟商品破损或变质。
8.态度和蔼、语言文明、行为规范,叮嘱客户当面点验货物,不得与客户发生争吵。
9.按甲方的要求办理退货处理。
10.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二)其他方面。
1.甲方将卷烟商品对接给乙方下属邮政局的,县级邮政局应在_____小时内将卷烟送达其下属的邮政代办点,并将代垫货款转入甲方归集帐户。
2.甲方将卷烟对接给乙方下属的边远乡镇邮政代办点的,乙方下属的各县级邮政局自各邮政代办点领收到货物后,应_____小时内将货款总额代垫并转入甲方归集帐户。
3.邮政代垫款户头对甲方开放,在有烟草网络的地方都能查到甲方货款沉淀及汇划情况。
三、甲方应履行义务。
1.每代办_____件(_____条/件)卷烟,支付代办手续费_____元(特殊情况,特殊线路双方另议)。
2.定期开展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和对卷烟代办的业务培训,提高其履行能力。
3.烟草销售网对乙方开放,卷烟邮政代办员在有邮政网络的地方都能查看到邮政代办客户的可供货源信息。
四、其他事项。
1.甲方将卷烟对接给乙方后,自乙方收货确认时起,商品、资金安全全部由乙方负责。
2.乙方邮政代办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
3.甲方应向卷烟经营客户进行广泛宣传,应与乙方及各卷烟经营户签定三方协议,让客户认可乙方身份,支持配合乙方工作。
4.甲乙双方应建立沟通机制,定时进行工作交流,遇到问题,双方本着“互让互谅、相互支持、诚信共处、携手共进、互惠双赢“的工作原则,解决矛盾和问题。
5.乙方的代办手续费,甲方每月结算一次。除代办手续费外,乙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甲乙双方将共同制订卷烟代办管理考核量化标准,并依据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7.甲方每月对乙方的卷烟代办工作进行考核,因卷烟代办工作质量差,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从代办费中扣减,弥补损失。
五、违约责任。
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按代办费总额的_____%支付,除此之外,并赔偿因对方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签定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公证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签章)。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代办写协议书【第四篇】
附件4:
委托方(甲方):
住址:联系人:
电话:电子邮件:
传真:
受托方(乙方):
住址:联系人:
电话:电子邮件:
传真: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下列第项事项:
1.代订机票。
出发地:,目的地:
出发日期:年月日
乘客姓名:身份证号码:
乘客姓名:身份证号码:
乘客姓名:身份证号码:
乘客姓名:身份证号码:
机票价格:元/张,共张;合计金额:元。
2.代订住宿。
宾馆所在地及名称:标准:
数量:间;入住时间:年月日,退房时间:年月日共晚。
单价:元/间,合计金额:元。
3.代送签证(签注)。
目的地国家(地区):;
代送服务费:元/人,共人;
合计金额:元。
4.其他委托事项。
单价:元,合计金额:元。
第二条付款时间及方式。
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向乙方支付上述全部费用。
2.甲方以下列方式缴纳费用:
(1)现金缴纳方式;
(2)向乙方指定账号转账,帐号为:;
(3)其他方式:。
第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及时付款的,应承担需支付金额5%的违约金。如乙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甲方须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2.因乙方原因未按时完成代办事项,或代办事项的完成不符约定,乙方应承担甲方所支付全部金额5%的违约金。如甲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3.因甲方提供的乘坐飞机、入住宾馆、进行签证签注的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及其他相关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导致乙方无法完成代办事项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为此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合同性质。
1.本合同是委托合同,不属于旅游组团合同,不适用《旅行社条例》中有关《旅游合同》的规定,应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2.相应服务供应商由甲方自行选择确定,乙方不存在选择或推荐的义务。因委托事项下的承运人、宾馆、签证(签注)部门等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者给委托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应直接与上述单位交涉,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五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产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代办写协议书【第五篇】
甲方:
公司地址:电话:
乙方:
公司地址: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就甲方的工商、税务代办业务签订协议如下:
1、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登记管理条例》等的要求,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实施必要的代办程序,完成代办业务。
2、乙方对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
3、在甲方提供的真实、合法的资料基础上,乙方业务代办工作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1、甲方应对乙方开展代办工作给予充足的合作,并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代办所需的相关资料,按照本协议书约定金额支付代办费用。
2、甲方按规定就所提供资料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的代办责任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甲方的责任。
经甲乙双方商定,本项代办费用为人民币元。
拒绝或终止履行本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违约一方应当承担他方为实现债权而出现的一切费用和相关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2、协议双方应严格履行对本协议具体内容的保密责任,未经双方同意,不得随意向两方以外透露本协议有关条款。
3、本协议合作期届满,合作关系终止。
4、如在代办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代办工作如期完成的,需通过双方协商变更约定事项。
甲方:
代表(签章):
乙方:
代表(签章):
二〇一〇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