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医保局检查做检讨书(精彩3篇)
对医保局检查的不足之处进行了深刻反思,发现问题,明确改进方向,务必提升工作质量,确保服务更优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对医保局检查做检讨书相关内容,供您学习参考!
对医保局检查做检讨书 篇1
柳林村地域面积20平方公里,耕地2290亩,山林20000余亩,全村辖8个村民小组,共484户2198人,4个党小组及71名党员,入党积极分子12人,村“两委”干部4人。
2022年,是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第二年。一年来,在镇党委和市乡村振兴局的领导下,在赤壁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工作队以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为目标,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筑牢返贫致贫防线,加强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抓好就业、产业后续扶持,把改善民生当作第一要务,着力办好惠民实事,乡村振兴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现将2022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总结如下: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无缝衔接乡村振兴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部署,柳林村村委会进一步解放思想,立足本村实际,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基础,以乡村全面振兴为目标,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确保工作开展有序进行。
为确保2022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帮扶工作顺利进行,2022年1月6日,司法局驻柳林工作队在听取村“两委”成员和村民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了《赤壁市司法局驻柳林村2022年帮扶工作计划》,明确了2022年帮扶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和帮扶要求,确保了2022年各项帮扶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开展了第一轮、第二轮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入户排查。
驻村工作队与村“两委”人员共同制定了入户排查计划,采取逐人逐户上门,每户户主签字认可的方式开展核查,确保情况明、底数清、数字准。市司法局多次组织班子成员进村入户,与各包保对象开展沟通访问。通过认真排查,我们对全村484户2100余人实行了遍访,重点对39户脱贫户127人,1户监测户4人的家庭收入情况进行了摸底,对3户有返贫倾向的农户及时提交村委会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对不实信息和需补充信息进行修改、完善,确保扶贫手册、家庭实际情况与国网信息保持一致。
通过摸底,全村37户脱贫户127人、1户监测户4人的人均收入达9760元。
三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继续落实各项奖补政策和政策兜底。
(一)水产养殖(常规鱼、小龙虾)3户,共计亩,补贴金额2400元。种植:黄桃种植8户共计33亩补贴金额6600元。家禽养殖:13户补贴金额22400元。
(二)教育补助。严格落实各项资助政策,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对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按规定标准进行补助。2022年,全村14户享受教育帮扶(含2户雨露计划)。
(三)就业扶贫。一方面,鼓励有能力的村民外出务工,2022年,村外出务工人员60人,其中,市内务工人员25人,市外务工人员35人。另一方面,根据村民家庭实际,有针对性的安排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员从事护林、护路、护水、保洁等15公益性岗位,月工资补贴标准300元/月。
(四)金融扶贫。小额贷款2户,共计13万元。
(五)易地搬迁。完成1户4人搬迁。
(六)基本医疗。1、农村合作医疗全覆盖,全部享受政策。2、实行公共医疗服务,联系卫生院与贫困人口进行健康签约,签约率达100%。3、享受医疗及大病保险待遇。
(七)住房安全。享受危房改造补助3户(陈光文20000元;贺茂如20000元;陈海兵28000元;共计万元)。
(八)2022年低保户、残疾人兜底补贴。其中低保户38户47人(脱贫户中17户23人,监测户1户3人)、特困户4人(均为脱贫户)和残疾人50户50人(脱贫户中17户18人)均享受了低保户补助和残疾人补贴政策兜底。
四是以人为本,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
1、引导柳林村三组、六组开展水稻、小鱼小虾套养、非洲菊种植。
2、对柳林村毁损的灌溉沟渠进行修复。
3、配合梵音瑜伽开展第三期建设,同时整合峒乡茶谷资源,积极为其提供协调服务。
4、争取上级资金,对2组通组公路水毁道路修复及花桥桥墩加固。
5、加大产业帮扶,帮扶村民及时销售黄桃。在黄桃成熟季节,工作队配合村“两委”组织专班为农户联系黄桃对外销售。一方面,加大对外宣传。今年,柳林黄桃的销售分别被湖北陇上频道、咸宁电视台和赤壁融媒体进行了报道,美丽村支书化身销售员销售黄桃的短视频被竞相转载。二是加大外出联系销售力度。
6、对跃进水库道路水毁路面进行修复,该水毁项目已经经过“一事一议”,将于近期开工建设。
7、瑜伽扶贫道路拓宽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全部完成。该项目投资60万元,前期的规划、预算、设计和征地补偿及招投标工作都已经完成,将于下月开工建设。
8、协调“黄桃基地项目”整改后的后续工作。
二、按照镇党委要求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一)认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始终把疫情防控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抓在手上。首先是认真做好疫情防控的宣传工作;其次是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加强对返乡人员的监测和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对高、中、低风险区域的返村人员进行及时报告,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其中,集中隔离人员16人,居家隔离人员21人;第三是积极组织村民接种1-3针新冠疫苗,对一些身体不能自由活动的老人,我们采取上门接送的办法,做到了应接尽接,没有出一例因疫苗接种不适的情况,安全事故为零。
(二)全力开展抗旱工作。为取得抗旱全面胜利,尽最大可能的降低农民的受灾损失,司法局紧急投入抗旱资金万元,村“两委”积极组织资金3万余元投入到抗旱工作。一是为解决柳林村二、三、四、八组130户960人因干旱无生活用水,购买、预埋饮用水管1220米,新建蓄水池一座,解决柳林村二、三、四、八组130户960人因干旱无生活用水困难;二是为解决柳林村三组280亩水稻受旱灾问题,购买水泵3台,软水管260米;三是为解决柳林村四、八组360亩水稻受旱灾问题,购买水泵4台,软水管380米;四是为解决柳林村五组150亩水稻受旱灾问题,购买水泵3台,软水管300米。
(三)合力开展基层党建工作。首先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通过主题党日活动,我们坚持每月组织党员开展一次集中学习,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专题研究巩固拓展脱贫工作成果,提高全村党员凝聚向心力、为党建脱贫发挥每个党员的作用:其次是发扬民主集中制。坚持每星期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同时,对用人、用钱及涉及民生的问题,无论事情大小,均由支委会研究讨论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杜绝了个人说了算;第三是及时开展党务村务公开。
(四)扎实开展安综合治理工作。一方面是加强发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使广大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减少不必要的信访案件,出动法制宣传车5台次;另一方面是加强治保、调解工作作用,建立好村风民约,成立村民议事会,同时,加大矛盾纠纷调解力度,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今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件,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大力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和谐家庭,和谐村组活动,提倡健康文明新风尚,成立红、白事理事会,提侣新事、新办、俭办,基本实现民风纯正、邻里和谐、家庭和睦的新局面。
(五)深入开始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活动。司法局组织局党组成员及局党员干部,村“两委”组织村党员深入到农户家中,认真了解村民家庭情况,积极为村民解决实际问题。据统计,自开展“下沉”活动以来,共帮助村民解决问题16件。如,针对脱贫户李银佰家中劳动力缺乏问题,司法局为其爱人解决3500元的驾驶学习费用,送其到驾校参加学习,并积极推荐其到峒乡茶谷驾驶旅游电瓶车,提高了其生活技能。针对脱贫户沈定祥家庭困难,司法局为其解决家庭困难补助3000元。
(六)深入开展“平安咸宁全域提升”工作。一是在全村范围内开展“四必访、四必宣、四必问、四解决”活动;二是践行“一线工作法”,结合下沉活动,真正摸清摸实摸透基层一线情况,对我村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情况进行了认真摸排,同时进行了严格管控。三是利用“村湾夜话”及时宣传党的正常政策方针。每星期四晚,我们与村“两委”深入到各组,组织当地村民开展座谈聊天,向村民们宣传国家医保政策、防电信诈骗、防溺水等相关知识,及时了解他们的困难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受到了村民们的普遍欢迎。
(七)严格遵守驻村纪律。驻村工作队全体成员自觉服从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与村“两委”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坚持“五天四夜”全脱产驻村,保证工作日全部在村工作。驻村工作队不插手工程项目,在项目、资金安排及落实政策方面坚持集体决策,无“吃拿卡要”行为发生。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22年的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基础设施建设还有待加强;群众受传统思维限制,部分脱贫户“等靠要”思想依然存在;村级经济基础薄弱,发展动力不足。
2023年,我们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在镇党委、政府和乡村振兴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严谨的作风,扎实推进以“乡村振兴、产业先行”的工作思路,以乡村振兴为目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为建设绿色柳林、休闲柳林而努力奋斗。
对医保局检查做检讨书 篇2
2022 年,全县医疗保障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围绕乡村振兴这一目标,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改革与管理双轮驱动,聚焦在政策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改革协同化、服务便捷化上下功夫,确保了城乡居民应保尽保、应享尽享。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一)健全乡村振兴工作机制
一是成立组织。县医保局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和中心负责人为副组长,局和中心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医保局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县已脱贫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做到各项工作有主抓领导、有专人负责、有职责分工、有工作方案、有工作措施、有制度保障,强化责任担当,逐级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政策规范高效落地生效。
同时,将乡村振兴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每月同省直对口部门沟通对接,了解家握本部门牵头乡村报兴工作在全省持续攻坚区排名。
二是党建引领。突出抓好党组织建设。局党组书记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强化党员监督管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构建“党建+医保”机制。定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听取并研究部署本单位乡村振兴具体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2018-2022年)》等“三农”工作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会议精神。截止10月底,召开乡村振兴内容的党组会6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研讨发言21次,撰写心得体会、发言提纲21篇。党组书记结合乡村振兴政策和医保实际工作讲专题党课3次。同时,严把党员入口关,发挥导向作用,注重把那些政治素质好,为医保乡村振兴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年青干部发展成党员,现有6人递交入党申请书,确定入党积极分子3人。2022年7月,县医疗保障局党支部在星级党支部评定中获得星级党支部荣誉称号。
(二)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强化部门协作。一是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依据及时预警,提前介入原则,医保部门及时将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仍然较高的人员信息,按月推送给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对符合低收入家庭财产核查条件的大病患者,按照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民政、乡村振兴与医保等部门审批的程序,实行依申请救助。截止目前,依申请救助116人,发放救助资金万元,有效化解脱贫地区和农村低收入人口面临的大病医疗风险。二是做好特殊人群“应保尽保”工作。加强与乡村振兴局、民政局等部门的数据交换,确保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未纳入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等人群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二是做好大额医疗费用数据监测工作。对一般农户、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等各类人群大额医疗费用支出情况开展监测,其中,低收入人口医疗费用年度个人自付超过1万元的20人、普通人群医疗费用年度个人自付超过3万元的864人。并将监测统计情况按要求推送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为有关部门分析研判因病致贫、返贫风险提供参考。
2.强化政策衔接。根据《安徽省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医保发〔2022〕8号)要求,医保部门组织相关股室和业务人员,认真学习研究,领会文件精神,准确把握低收入人口、已脱贫人口分类管理,统一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等政策口径。准确把握过渡期政策有效衔接点,重点做好返贫人口和监测人口参保资助工作。100%精准标注参保身份属性,确保医保待遇保障精准及时无误。
3.强化政策宣传。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利用定远医保公众号、医保工作群、电子屏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医保业务办理流程等,共发放医保政策宣传资料20万余份,悬挂横幅(电子屏)500余条,发出倡议书2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58000余人次,制作播放医保政策宣传小视频10个和20分钟的音频。每季度利用县融媒体“民生直通车”开展线上医保政策解读,线上关注达到三万多人,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医保政策知晓率。
4.强化政策实施。根据滁州市医保局、滁州市乡村振兴局等七部门印发的《滁州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要求,自 2022 年1月1日起,原安徽省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政策(“351”和“180”)不再执行,县医保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在坚持医保制度普惠性保障功能的同时,增强对困难群众基础性、兜底性保障,统筹发挥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梯次减负作用,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实行资助参保“185”:“1”是指对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以 100%资助;“8”是指对低保对象的个人缴费按 80-90%定额资助“5”是指对监测人口的个人缴费按 50%定额资助。
实行大病保险“505”:“50”是指大病保险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以及返贫致贫人口起付线较普通居民下降50%;“5”是指大病保险分段报销比例全部提高 5 个百分点,无封顶线。
实行医疗救助“876”:“8”是指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报销后的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特困人员按不低于 80%比例救助,“7”是指低保对象按不低于 75%比例救助,“6”是指监测人口按 3000 元以上的部分不低于 60%比例救助。
对于省内自付合规费用超过10000元以上,再按50%给予倾斜救助。
对于三重医疗保障后,还有剩余较多的符合条件的患者,县医保局努力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提供到其他部门申请救助的转介服务,并打印出医疗救助结算单等资料供患者到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或急难救助,购买了防贫保的也可到村委会申请防贫保险,或者到红十字会等部门申请救助。2022年以来,累计提供转移救助的咨询服务600多人次,提供打印医疗救助结算单300余人次。
通过三重保障制度(即“一重保障保基本、二重保障保大病、三重保障托底线”)等制度的实施,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困难群众,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更加密实牢靠,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全面提升了广大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使广大群众病有“医”靠,心更牢靠。
(三)强化重点工作落实
县医保局认真对照2022年中央、省、市、县一号文件以及省市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方案、“四个优先”清单、“两强一增”中涉及本单位的重点任务,全力落实。对本单位承担的乡村振兴考核指标工作任务,制定出台考核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考核乡镇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聚焦参保工作,实现应保尽保。2022年定远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水平为930元/人(其中:个人缴费320元/人、财政补助610元/人)。截止2022年10月底,我县城乡居民参保万人,参保率达%。其中城乡居民参保人数为768861人,职工医保参保人数为52333人,根据统计局数据定远县常住人口基数为万人,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率达到%;其中,全县已脱贫人口106071人,实现100%参保,其中监测人口3022人,并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中100%完成了身份性标识。对动态自然新增的监测人口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中实施同步完成缴费参保身份标识,并逐一核对,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截止10月底,落实动态自然新增已脱贫人口509人,并及时全面落实参保。资助重点人群参保缴费。全额资助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参保23144人;对低保对象给予280元定额资助参保33217人;3022名监测对象户中1477人享受低保等人口资助政策,其余监测对象户1545人按照160元/人补贴;已脱贫人口67599人按照120元/人补贴, 总资助金额1719万元。
2.
确保城乡居民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医保待遇应享尽享。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药费用实行“一站式”结算。
基本医保。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全县居民医保待遇报销万人次,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万元,住院费用医保支付金额万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费用2355万元,医保支付金额万元,政策内报销比为55%。门诊慢特病费用万元,医保支付费用万元,慢特病门诊报销比为65%。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大病保险待遇享受人次33678人次,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合规费用12371万元,大病保险医保基金累计支付金额万元,合规费用报销比例%。
城乡医疗救助。医疗救助直接救助74396人次,其中:住院救助17412人次,门诊救助56984人次。直接救助万元,其中:住院救助万元,门诊救助万元,救助比例达到75%以上。通过上述措施,实现了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水平显著提升。
3.聚焦疫情防控,实现“两个确保”。省、市核酸检测收费项目调整价格的通知下发后,我局及时做好贯彻落实,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同步下调收费标准,同时做好信息系统匹配对应,目前未发现1例超标准收费行为。按照有关要求,积极协调资金,支付疫苗及接种费用314万元。4月份,针对上海住院治疗返乡一家三口疑似病例,按照“两个确保”要求,及时向定点救治医疗机构预付30万元新冠肺炎救治资金,确保确诊及疑似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医保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4.聚焦带量采购,实现提速扩面。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医保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药品集采相关政策和要求,聚焦带量采购,实现提速扩面。扎实推进国家和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结果落地,组织督促公立医疗机构参与省采耗材扩品、扩围,鼓励协助民营医疗机构参与骨科创伤、药物球囊、种植牙等集采。将集采情况纳入到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中,定期通报集采工作进度,做好结余留用激励政策考核。目前,已完成第一、二批集采1090万元,结余资金110万元用于参加集采医疗机构的奖励。二是做好国谈药品落地保障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双通道”药店服务行为,把落实国谈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作为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的有力举措,更好保障参保患者利益,提高参保群众获得感。2022年以来,为参保患者提供国谈药品服务10078 人次,累计支付医保基金万元。
5.聚焦异地就医,实现更加便捷。进一步优化异地就医备案管理服务,统一异地就医备案管理,简化备案手续流程,提升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效率,实行“两取消一简化”。即取消需就医地经办机构的签字盖章等资料,取消选择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环节,简化参保地对转诊备案人员的审批盖章程序。积极推行电话备案、网上备案等,为参保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2022年度异地就医补偿职工医保:结算人数2029人,医疗总费用3459万元,补偿合计2671万元。城乡居民医保:结算人数11254人,医疗总费用24311万元,补偿合计15227万元。
6.聚焦基金监管,实现更加安全。我局全力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始终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全县范围内开展医保基金集中宣传活动,持续开展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不断创新监管方式,综合运用智能监控、突击检查、日常抽查等方式,将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全部纳入事后审查范围,并加快向事中拦截和事前提醒延伸。强化医保智能审核监控系统应用,积极引入信息技术服务机构、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参与基金监管工作。2022年以来,我局查处医保违法违规定点医疗机构50家,其中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检查涉及违规家数11家,违规金额万元;血液透析专项检查违规家数4家,违规金额万元,死亡人员疑点数据专项排查违规家数33家,违规金额万元,跨区域异地协同监管违规1家,违规金额万元,投诉举报违规1家,违规金额万元,共追缴违规医保基金万元,行政处罚万元、暂停1家定点医疗机的血透服务,有效打击了欺诈骗保行为,维护了群众的“看病钱 救命钱”。
7.聚焦医保改革,实现与时俱进。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医保改革就抓住什么、推进什么。一是全力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通过多种途径、方式,广泛宣传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达到70%左右。努力营造“一码在手,医保无忧”的宣传氛围。目前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已按要求安装医保电子凭证系统,并配置扫码设备,实现县内医疗机构医保即时结算。二是全力推进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工作。我县高质量完成新医保系统上线前接口改造、测试验收等各项,目前新系统运行基本平稳,医保信息平台已实现与全省乃至全国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互联互通。在全国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直接结算功能,在全省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直接结算功能,即省域内三重保障实现了“一站式”结算。三是全力推进刷脸终端应用。县总医院7月份作为滁州市试点医院已顺利完成刷脸终端应用的上线工作,10月底25家乡镇卫生院全部完成刷脸终端应用的上线工作,至此,实现基层卫生院刷脸就医全覆盖。刷脸终端应用的上线有效的实现了全程自助服务,不仅方便群众,也有效缩短信息传递时间、提高业务办理效率,还能避免直接接触,降低感染风险。有效解决了患者尤其是老年人刷卡结算忘带卡、刷码结算不会用手机等烦恼。四是全力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启动总额预算下的,以DRG为主,以中医药门诊适宜技术门诊按病种付费、基层医疗机构日间病床、精神病类按床日付费和肾透析类按病种付费为辅的“1+4”多元化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实际付费数据显示,全县“1+4”多元化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总体运行平稳,态势良好。四是全力推进慢病证电子化。自10月1日起,取消门诊慢性病纸质证,实行电子化,将病种信息直接录入医保信息系统,患者只需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电子医保凭证三种介质的任意一种或即可实现病种获取、开具处方、刷卡缴费等操作,电子化的实行也解决了传统纸质档容易丢失,易于磨损等弊端。五是全力推进慢病证即时办。简化慢病证办理流程,安排专人实行恶性肿瘤、血管支架植入术后等六种特殊慢性病的即时办结,做到医保窗口前台即时受理、专家即时审批、群众即时拿证。以强有力的责任感和勇于担当的使命感推动医保服务更加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六是全力推进“一刻钟医保服务圈”建设。已在22个乡镇1个经开区所属村(社区)设立医保服务站(点),建成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网络体系,同时,配备医保经办人员、联络员或医保专员200余人,承担政策宣传、参保和变更登记、参保信息和就诊信息查询、医保电子凭证推广激活等工作。截至目前,定远县建成“一刻钟医保服务圈”医保经办窗口285个,医保窗口业务办理平均时长不超过10分钟,受理综合业务经办代办2823件次,接受群众医保政策咨询近千人次,实现了医保业务马上办、一次办、就近办,打通了医保服务“最后一公里”。七是全力推进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一是统筹共济。发挥统筹基金的共济作用,对参保职工在定点服务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费用进行报销,使门诊就医患者也能享受到统筹基金报销待遇。二是账户共济。实施“门诊共济”后,参保职工个人账户可由配偶、子女、父母共济使用,提高了个人账户使用效率,加之明确提出可用于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个人缴费、商业健康报销缴费等,从另一个方面为参保人纳入多层次医疗保障网络打开了方便之门。目前,有200余人享受了门诊共济政策,支付统筹基金2万多元。八是全力推进移动支付工作。在全市率先推进医保结算实现移动支付试点,试点机构县总医院正式实现移动端线上医保结算功能上线。至此,县总医院实现“线下自助终端医保自助结算、线上手机端医保电子凭证结算、医保服务终端刷脸结算”三位一体的电子医保全流程应用服务体系,使定远一跃成为全市医保信息化建设的“排头兵”,为其他地方医保移动支付建设贡献了定远智慧,在深化改革方面再次形成了定远经验。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基金日常监管与上级要求还有不足
虽然采取专项检查、全覆盖检查、智能审核、有奖举报等方式,但一些隐蔽深、界定难的违规行为专业性强而专业人员缺乏,监管尚有难度,打击力度尚待加强。随着网上转诊,长三角就医畅通等一系列措施的出台,跨省异地就医监管难。
(二)现行医保政策与群众期望还有差距
城乡医疗机构就医状况不合理,医疗服务水平不高,部分乡镇卫生院全年在院病人稀少,与省要求的紧密性医共体建设“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乡(镇)”的工作目标相违悖。跨省异地就医患者一般医疗费用较高,而实际报销水平相对较低,省内外医保报销待遇差距增加了部分参保对象的就医负担,群众有意见。
三、下步打算
(一)坚持党建引领,助推医保惠民见实效。一是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做实“党建+医保”机制,推进党建工作和医保业务深度融合。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切实抓好政治思想教育,引导全县医保系统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政治信仰。二是全面提升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政治标准,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建设活动,采取交流学习、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方式,全面提升医保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坚持部门协作,助推基金监管见实效。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继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全面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基金监管预警机制。联合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纪检监察、法院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做好迎接上级飞行检查、专项检查等工作。用足用好监管政策和手段,守好人民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
(三)坚持服务大局,助推医保职能见实效。一是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医疗扶贫政策,切实把动态监测就医看病报销政策、减免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动态监测人员就医有保障、报销有保障,全力遏制因病致贫返贫。二是扎实支撑常态化疫情防控。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认真完成“两个确保”费用清算、疫苗和接种费用结算清算工作等工作,保障疫情救治医保资金及时到位。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今后,县医保局将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始终牢记“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笃行致远,不负芳华,一张蓝图绘到底,撸起袖子加油干,卷起裤脚抓落实,全力推动医保乡村振兴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用笃定实践和骄人业绩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谱写定远医保乡村振兴的新篇章。
对医保局检查做检讨书 篇3
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的过渡期内,按照国家政策标准落实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坚持普惠政策与特惠政策相结合,坚持现行标准,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对脱贫人口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更好满足群众医疗保障新需要,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值得关注重视并加以解决。
一、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一)医疗机构欺诈骗保的行为还有发生。一些医疗机构从自身利益出发,通过开大处方,乱检查,卖高价药,乱收费等方式,给看病患者用了较多的保外药品和诊疗项目,让老百姓承担过高的医疗负担。如:某民营医院,一个直肠息肉病,总费用元,保外费用元。
(二)医保部分经办业务下沉不到位。县级医疗保障部门三定方案未设置镇、村服务机构,对“放管服”改革要求无法落实。让群众多跑路,在医保公共服务上的体验感和满意度不高。如:下沉的医保经办业务除医保政策宣传外,还涉及到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基础信息的修改、维护,医疗救助对象医疗救助零星资料的受理、初审、核查等工作。
(三)医保筹资缴费困难。由于2022年度医保政策有所调整,群众的理解跟不上,导致有不支持的现象。如:部分参保居民在参保缴费过程中抱有侥幸心理,只缴老人、小孩或身体有病的人员,年轻人员不参保,出现选择性参保现象,影响参保率。目前,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衔接期间,医保缴费排位在全州靠后。
二、对策及建议
(一)降低群众看病就医成本。做好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医用耗材等产品在我县落地采购,积极主动参与区域性联动采购。创新完善医保协议管理,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严格把控医疗机构诊疗行为,严格控制医保目录外费用占比,原则上控制在10%内,超出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自行承担。
(二)加强基层医疗保障机构能力建设。推进医保服务能力下沉。重点加强镇(乡、街道)医保服务经办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医疗保障服务下沉,制定专门窗口和专人负责政策宣传并帮助困难群众兑现政策,力争让群众少跑路,努力提高群众在医保公共服务上的体验感和满意度。
(三)强化征缴宣传。一是利用学校小手牵大手的方式进行整户参保,收集参保佐证资料;二是利用政府、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率先为家庭成员缴费并集参保佐证资料。三是杜绝易返贫致贫户、监测户和脱贫户断保和漏保,同时将居民医保的征收责任纳入地方政府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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