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批复【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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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示批复 篇1:

中共建设局党委:

我党支部现有党员10名。党支部委员会于x年12 月5日进行选举,至今已任期届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我党支部委员会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现拟于12月5日进行换届选举。经支委会议讨论,决定下届支委会设支委委员3名,推荐尹明凤、陶玉红、柯煜坦、吴文涛同志为支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实行差额选举。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复。

中共x市城乡规划局党支部

x年11月27日

请示批复 篇2:

xx市路桥区天长学校:

你校提交的《关于要求正式设立xx市路桥区天长学校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正式设立路桥区天长学校,校址设在路桥区路南街道上马村二区88号,学校规模为24个教学班,标准教室每班班额不超过45人,且生均教室面积不少于 平方米。

二、学校性质为全日制民办小学,具有法人资格,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三、学校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社会力量办学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接受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四、学校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遵守法律法规,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精神,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安全。

特此批复。

路桥区教育局

x年3月3日

请示批复 篇3:

住房城乡建设部:

你部《关于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的请示》(建保〔〕11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协调小组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组建方案

国务院

x年七月十四日

请示批复 篇4:

**县民政局:

我镇现有五保老人234人,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31人,分散供养的还有203人,按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20xx年敬老院建设集中供养的老人要达到80%以上,还有160多名老人需入住敬老院。原有敬老院现有院舍已住满,需进行扩建。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原敬老院基础上新建院宿舍80间(另加配套设施),共需要资120万元。镇政府筹资40万元,另80万元需要上级民政及财政部门帮助解决。**镇人民政府

20xx年4月10日

请示批复 篇5:

市档案局机关党党支部:

你们报来的《关于调整支部委员会委员的请示》已收悉,经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研究,同意你们的请示:

支部委员会由刘、等5名同志组成,刘任机关党支部书记。

特此批复

中共xx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x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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