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的实施进展与展望实用【精编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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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实施进展与展望【第一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决扛起维护校园安全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以师生为中心的安全发展思想,筑牢防线、织密网线、严守底线,大力防范化解影响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安全风险,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新时代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安全保障,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实施进展与展望【第二篇】
关于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结合我区安全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与“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相结合,围绕企业关心关注、与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领域,立足行业特点、突出重点,着力解决行政执法领域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加持久、安全感更有保障。
二、整治内容(一)清理行政执法证件镇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持有的执法证件进行自查,纳入清理范围内的执法证件由所在执法部门统一收缴,上交区司法局集中处理。丢失的执法证件,由所在执法部门出具书面说明,并在区政府门户网公示证件作废相关信息。
清理范围包括:
1.已经过期、作废的卡片式行政执法证件。
2.因离职、退休、调离执法岗位工作的人员持有的电子行政执法证件。
3.不具备办理行政执法证件条件的工勤人员、劳动合同工、临时工及临时借调人员通过伪造信息等方式取得的行政执法证件。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镇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重点自查本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行为过程中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无故拖延,辅助人员任性执法、态度粗暴恶劣,涉企执法中破坏法治营商环境等问题。具体内容为:
11。
严格执法方面。主要包括对执行规定打折扣,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办理案件超时限;案件监管缺位,重大突发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等问题。
22、公正执法方面。主要包括违反规定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异罚,畸轻畸重,办关系案、人情案;执法不透明,以罚代管,弄虚作假等问题。
33、规范执法方面。主要包括执法主体执法不按法定权限,不遵守法定程序,适用法律不准确,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辅助人员随意性执法等问题。
44、文明执法方面。主要包括设置障碍,刁难群众,不严格执行有关文明执法的规定;对待群众态度冷漠、简单粗暴,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镇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xx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要求,自查本部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执法公示内容是否全面及时准确;执法记录仪配备使用是否规范,执法服装、标识是否统一;法制审核机构、人员是否配齐,是否真正发挥审核作用。
三、整治措施专项整治自2022年6月20日开始,到7月13日结束,具体分为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总结提升等方面开展工作。
(一)自查自纠(66月月020日--424日)镇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聚焦行政执法领域中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及损害群众利益和不正之风问题,重点梳理2021年以来各行政执法部门接到的以及交办、转办的企业和群众涉及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举报案件,重点按照整治内容集中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建立问题台帐,明确整改措施。镇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于6月24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书面上报区司法局。
(二)监督检查(66月月727日--77月月88日)区司法局代表区政府负责对镇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具体检查内容:抽查执法案卷,检查执法信息公示、执法记录仪配备、法制机构职能发挥情况,开展执法程序测试、排查执法人员执法资格,检查执法证件发放及日常管理,检查投诉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对于发现的具体问题及拒不纠正违法执法行为的,按照《xx省行政执法与监督条例》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三)总结提升(77月月313日前)镇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总结,针对本部门行政执法领域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普遍性问题,深入剖析产生根源、查找症结,有针对性地开展建章立制工作,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切实提升本部门行政执法水平。总结报告于7月13日前报区司法局。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邮箱:xx@四、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保障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障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完成好专项整治工作,请各行政执法单位安排一名联络员,并将联络员名单报区司法局。
(二)强化协调配合要建立与纪委监委的沟通协调机制,完善违法案件办理、移送程序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机制,保障专项整治工作的可行性和实效性。
(三)聚焦解决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待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职责作出相应处理。要认真组织办理群众涉行政执法举报案件,致力于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维护行政执法机关权威和形象。
(四)强化监督检查镇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采取抽查检查、重点案件督办等方式加强督促指导,动态掌握本部门工作进展和成效,重要情况随时报送。要用好通报、媒体曝光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对在整治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不作为、组织不力的,依法依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处理。
附件:行政执法单位联络员名单附件::行政执法单位联络员名单单位(公章):
实施方案。
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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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实施进展与展望【第三篇】
实施计划是指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法、工作步骤等方面对某项工作做出全面、具体、明确安排的计划文件。这是一种应用写作风格。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的实施进展与展望实用【精编8篇】”,组长由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县教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教育局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未保办,办公室主任(县教育局未保办主任)。
1.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2.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3.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立校舍安全信息系统;4.加强校内外活动安全管理;5.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和学校化学危险品管理;6.加强校园治安整治,预防学生受侵害事件发生;7.加强学生交通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8.积极开展夏季防学生溺水工作,防范学生溺水事故;9.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10.加强外口子女、留守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安全和法制教育与管理;11.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工作。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0日至4月10日):各学校组织开展“综治宣传月”、“中小学安全宣传日”、“学校安全教育周”和5分钟安全教育等教育活动,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
(二)检查整改、完善措施阶段(4月11日至8月31日):重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游泳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学校化学危险品管理及学校危房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9月1日至9月30日,小学中心校对所属学校进行检查验收,并向县教育局上报检查情况;10月10日至11月30日县教育局对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总结巩固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县教育局对各校检查验收情况进行总结,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1.各校应将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于5月16日前报送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未保办)。
2.在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过程中,如发现不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各校要及时将专项整治的有关信息及阶段工作开展情况书面小结汇总上报(每季度至少一次)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未保办)。
3.县教育局将根据活动开展情况,不定期组织抽查。
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的领导和指导下,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部署,加强责任落实,依法监管,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将我局4月份以来集中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暨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如下: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及县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以局党委书记、局长喻鸿为组长,组织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学习上级关于加强安全工作一系列文件,通报学习分析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研究部署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强调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红线意识。
组织运输企业、维修企业、驾培机构、客运站负责人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培训2次,督促各运输企业每月开展2次教育培训会,进一步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弘扬安全文化,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其中,在“迎大庆、保平安”节前安全检查中发现行包安检x光机老化、驻站人员上班迟到、站内无安保人员、乘客没有系安全带等情况。在事故和事故后,我局组织3个隐患排查组,排查出隐患300余处,督促各镇乡排查隐患880余处,并于8月投入资金1700余万元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治,目前正在实施过程中。地震后,我局成立5个检查组对全县县道、桥梁22座、隧道1个、涵洞20个和海瀛超限检测站开展地震后安全隐患排查。
(一)道路运输。
1.严格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一是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严禁没有安全保障运输经营业主进入运输市场,加强营运车辆和驾驶员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加大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督促企业每月不少于2次教育培训,企业驾驶员及从业人员受教育率必须达100%。二是严把车辆技术状况关。督促企业每天做好班线车辆的安全列检,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禁“问题”车辆上路。三是严把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关。主要是严格实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制度,在公安部门对驾驶员操作技术考试合格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营运驾驶员进行职业道德、安全意识教育和运输法规、业务等知识的培训、考核,确保营运驾驶员素质符合要求。四是搞好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督。督促汽车客运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上车,不放超员车辆出站。
查处客车违规8台,货车违规2台,共处罚金330200元。
(二)隐患排查与整治。
并完成了筠落路k1+300处弯道加宽工程、镇高路17公里烂路整治、团林水毁工程、联合、高坪、蒿坝通乡公路水毁修复工程、筠落路k10+200挡墙修复、龙蒿路水毁工程、s206-县城烂路整治工作、公路烂路临时修补等工程,共计投入资金700余万元。
(三)公路路政管理方面。
1.路政巡查工作情况。4月以来,组织人员上路巡查580次,巡查里程13475km,查处损坏公路路产的违法行为33起,清理占道堆物作业117处,查处公路摆设宴席专项整治22次,纠正污染公路违法行为8起。
2.超限治理工作情况。4月以来,海海瀛、腾达两个超限站共投入执法力量2000余人次,检查货运车辆129781辆,查处超限车辆167辆,强制卸载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7件次,罚款万元,向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反馈超限信息167件次,反馈源头企业有关超限信息20次,共同督促企业落实源头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严密高效”新格局。
(四)在建工程方面。
始终坚持施工安全第一的原则,按照施工规范和安全要求,对在建的工程进行了安全检查与督导。并与施工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指导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在施工前,设置安全警示牌,悬挂横幅,排查各类施工机械、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的防护措施,组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规程学习,将安全工作宣传到位,同时排查施工路段坍塌、滑坡、落石等险情,针对险情及时制定方案,做好修复工作。
(五)汛期应急保障工作。
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汛期雨情等,及时传递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制定《县交通运输局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值班制度》,明确工作责任,严肃值班纪律,做到定岗、定时、定位、定责。从5月1日起至今,按照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并做到一天一记录。
今年1-4月,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上升%,道路交通事故丝袜人数占各类事故丝袜人数的%,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个百分点。特别是“五一”期间,我省连续发生4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关注。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有效认知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多发的势头,决定自2011年5月中旬至2011年底,在全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通过综合整治,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客运市场和车辆通行秩序进一步规范,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等路段得到有效治理,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更加明晰,广大群众安全出行意识明显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其数和伤亡人数明显降低,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式持续稳定好转。
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包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管理整治、机动车辆检测维修和报废回收整治、公路及城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整治、路面行车秩序整治、重点车辆安全整治、提升事故应急救援和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八个方面。具体任务及责任分工如下:
(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管理整治。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整治。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农机操作手)、机动车教练员、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资质和培训资粮的监管,认真实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有效落实优胜劣汰机制,严把机动车教练员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发证关(省交通运输厅、农业厅牵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等有关部门配合)。
2、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发证整治。加强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发证的监管和整治,规范考试场地和考试程序管理制度,严肃查处考试把关不严、违规办理驾驶证等行为,对3年以内驾龄驾驶员发生道路交通死亡责任事故的要严格实施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认真实施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费率浮动制度等(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农业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保监局、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二)机动车检测维修和报废回收整治。
1、机动车检测维修整治。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综合性能检测以及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综合整治。重点检查企业经营资质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规定条件,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存在未持证上岗、超经营范围维修、使用假冒零配件、检测把关不严、二级维护弄虚作假等问题,对因检测检验货维修把关不严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省质监局、交通运输厅、公安厅交警总队牵头,省工商局、安监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2、机动车报废回收整治。经贸部门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旧机动车交易的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利用报废回收改装、拼装车的非法电;工商部门在责任范围内依法查处非法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活动的企业和个人,语法查处报废汽车和拼装车辆进入市场交易等行为;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处报废汽车上路行驶行为,建立报废汽车信息库,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省经贸委、工商局、公安厅交警总队牵头,省质监局、农业厅、水利厅等有关部门配合)。
(三)公路及城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公路及城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完善安保设施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及时整治和消除安全隐患。一是各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校园周边等重点部位安全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对今年已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列入今年隐患整治工作计划,并限期文成整治。二是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开展全省公路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已排查出的隐患大道省级(市级、县级)督办标准的,按照《福建省公路隐患路段排查与督办标准》,分类逐级督办;对高速公路的隐患排查,按照省级督办标准和要求,经批准后,由省高速公路公司负责整治。三是新建公路的安保设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新的标准规范建设施工,并严格落实新建、改建和扩建公路、城市道路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已建的公路安保设施不符合国家新标准的,由省交通运输厅抓紧提出方案,分歧实施改造。四是加强对公路养护施工单位的监管,严格按《公路养护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养护工作等。(道路交通隐患排查、论证和整改验收工作由省预防办牵头,省交通运输艇、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监局、公安交警总队配合;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四)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整治。
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的安全监管,清华对客运驾驶员考核培训,推行“不适岗名单”公布制度,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督促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治,严格落实动态监管制度,到2011年底,对旅游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客运市场秩序;公安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卫星定位装置系统平台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卫星定位装置系统信息,每天抽查不低于1%0包邮客运车辆,强化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根据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采集的监控记录资料,加大对客运车辆超速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交警总队、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五)路面行车秩序和客运市场秩序整治。
1、路面行车秩序整治。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判和分析,依托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和各高速公路出口处,并在市际、县际主要道路增设执勤点,在重点时段,对进出省际7座以上客运车辆实施全面检查,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倒库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依托乡镇派出所,加强警力调配,加强乡村、偏远地区道路交通路面管控;加大城区和郊区警力部署,加大科技兴安资金投入,确保路面行车秩序畅通安全,并有效落实客运车辆交通违法信息抄告制度。(省公安厅、公安厅交警总队牵头,省交通运输厅、农业厅、气象局等有关你部门配合)。
2、客运市场秩序整治。定期分析客运市场秩序,加大整治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客运车辆不按规定进站经营、无证经营、不按规定线路经营等违法行为,并将其违法行为列为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重要内容(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六)重点车辆安全整治。
加强渣土车、是公共车车、摩托车、出租车以及学校校车、集中接送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整治,结合客运隐患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渣土车、施工工程车无证、无照、超速以及为按规定线路行驶行为,督促出租车、县内班线客车等车辆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卫星装置系统;进一步强化学校校车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要求督促学校校车和其他社会接送学生车辆安装符合归家规定的卫星定位装置,有效遏制重点车辆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出租车路面秩序整治由地方政府负责牵头,省公安交警总队分工负责;出租车卫星定位装置工作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牵头,省交通运输厅分工负责,省安监局、通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配合;渣土车、施工工程车整治,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公安交警总队、安监局、交通运输厅等有关部门配合;学校校车整治由省教育厅公安交警总队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其他社会接送学生车辆、摩托车整治由省公安交警总队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等有关部门配合)。
(七)提升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认真制定本单位道路交通事故印记救援预防,搞好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保障,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有效解决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反应慢、救援不协调等问题(地方政府牵头,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工负责)。
(八)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宣传。
各级政府要加大宣传经费投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鸡积极营造良好的安全出行氛围;教育部门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列入教学计划;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刊播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开辟专题专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运输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农业部门要认真开展“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公安交警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吧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逐步引向深入。
(一)细化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以及当前正在开展“打非”和客运隐患专项行动,进一步细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制定贯彻落实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有效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有效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加大道路交通安保工程资金投入,强化道路交通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路段应当纳入政府挂牌督办;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一岗双责”,认真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指导、更总、督促和检查等工作;道路交通营运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和机关事业公车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车辆、驾驶员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三)强化指标考核。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正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层层分解,强化道路交通事故指标特别是安全生产经营性事故指标考核。要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或事故控制指标超时序的哟管政府、部门及单位的监督检查,实行约诫勉、预警通报等制度,确保道路交通事故指标严格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范围之内。
(四)开展联合执法。各级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农业、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协作配合,严厉打击酒后行驶、超速行驶、客运车辆超员、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及拖拉机(变型、多功能)违法载人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遏制“三超”现象,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秩序。
(五)实施挂牌督办。各级政府安委会要对道路交通事故查处情况实施挂牌督办制度,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对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查处情况实施挂牌督办,严格审核事故性质、原因分析、事故责任处理以及防范措施,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并及时将事故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六)严格检查落实。各级政府要突出本地区道路交通特点,量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考核标准,定期组织专项督察和考核,并及时予以通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地各相关部门综合政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并根据各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实际情况,于6月底组织省级督察组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导,毒草情况上报省政府并通报全省,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牢固树立“人命关天、安全为天”,“事故可防、事在人为”,“有责必履、执法必严”的理念,齐抓共管,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着力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严格源头监管,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大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确保综合管控效应明显提升。
成立以局长於旌方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系统各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会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办。联系人:,具体负责“百日会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一)排查整治一批重点运输企业。
1、大力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督促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大力开展“营转非”客车清理,严把驾驶人聘用管理关和营运车辆安全状况关。(责任单位:运管所)。
2、加强重点运输车辆安全监管。
对运输企业所属客货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校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安全性能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杜绝隐患车辆上路行驶。全面排查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情况,对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道路运输运输企业,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取缔。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国务院“84220”规定。(责任单位:运管所)。
3、加强重点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对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准驾车型不符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严格依法处罚并通报企业,督促企业解除聘用合同。对于因企业负责人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客货运车辆发生事故构成犯罪的,以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罪追究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责任单位:运管所)。
4、加强重点客货运车辆动态监管。深入客货运企业检查三类以上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和校车是否按规定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监控主体责任,落实专人实行24小时动态监管,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规定不落实的,严肃追究企业管理责任,责令立即整改、停止营运。(责任单位:运管所)。
5、开展重点车辆违法清理。每月对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车辆进行排查,发现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和交通违法未处理3次以上等情况的,责令运输企业及驾驶人限期清理。(责任单位:运管所)。
(二)排查治理一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6、排查公路安全隐患底数。6月底前,按照《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组织力量集中对所有省道、县乡公路、村村通交通安全隐患点段和事故多发点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公路安全隐患底数,健全隐患基础台账。(责任单位:公路局、农村局)。
7、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开展乡道及以上农村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平面交叉等重点隐患大排查,建立底数台账。报请政府,落实整改资金,逐步开展隐患治理,改善道路通行环境。(责任单位:农村局)。
(三)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8、加强重点运输企业及驾驶人交通安全警示和提示教育。每月深入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公司等重点运输企业,采取集中授课、典型案例宣讲、满分学习教育等形式,加强对重点运输企业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提升重点驾驶人群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文明交通常识知晓率。(责任单位:运管所)。
(四)严厉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9、组织开展整治行动。紧紧围绕道路交通事故防控中心任务,针对影响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协调公安等部门开展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构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五)持续开展联合治超行动。
10、按照市政府的相关部署,以205省道超限超载检测站固定治超站点为依托,联合公安、国土等部门,持续开展联合治超行动,实现“城市形象有效改观,公路设施有效保护,通行条件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责任部门:治超办)。
一是重点打击路面超限超载行为。重点查处车货总重超过55吨和超限超载率100%以上的严重超限超载车辆,特别是运输砂石料、钢材的重型车辆以及无覆盖车辆,同一车辆连续两次以上(含)因严重超限超载、抛洒滴漏被查处的,一律按处罚标准上限严处。对货源单位允许非法改装车辆进、出场(厂)配载货物的,抄告其主管部门依法严处。
二是重点打击非法改装行为。对于路面查处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要依据规定予以处罚和切割。
三是加强重点货源单位源头监管。要加大对货源单位的源头监管,督促源头单位落实岗位责任制,杜绝非法改装车辆和超限超载车辆进、出场(厂)。
四是严厉打击恶意闯卡、遮挡牌照等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会战”,是市委、市政府为有效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势头,彻底扭转被动局面而做出的重要部署。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尤其是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具体指挥、具体检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主动谋求与相关部门的配合,狠抓落实。
(二)摸排底数,找准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全面摸清辖区内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运输车辆、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事故易发段底数,切实把握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基本情况,认真组织分析和研判,找准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管控措施。
(三)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把握系统“百日行动”工作重点,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突出挂靠车辆及所属企业安全监管,严把“两客一危”、农村面包车、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关口,加大事故多发、易发地段整改,切实做到隐患漏洞整改“零容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执法”,履行管理职责“重实效”。
(四)强化督查,从严追责。县局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组织督查,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对于监管制度和责任不落实、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单位和企业,一律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彻查责任,严格依法依规予以责任追究。凡是管理混乱、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必须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到位;凡是不安全的客货车辆必须坚决停运,不准上路;凡是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运输企业必须挂牌整顿,坚决追究责任;凡是构成犯罪的必须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全县学校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有效遏制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全力保障师生安全,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通过开展全县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依法治安能力大幅提高,积极创建平安校园,筑牢“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安全工作体系逐级建立,工作机制畅通有力,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加强全县教育系统安全人员培训,全面提升业务素质和能力;落实公共安全教育规定,推动学校公共安全教育做到计划、课时、师资、读本、考核“五有五落实”,师生安全意识及遵守制度、维护安全的自觉行为和应急避险的能力得到大幅提升;校内建筑和设施设备等符合相关质量和安全标准,加强日常维护和隐患排查整治,保持硬件设施安全运行状态;严格落实学校安全法规和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管理井然有序,教育教学秩序良好。
(一)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1.各学校要将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强大声势。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燕赵行”“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在学校公共场所设置专题展板或条幅标语。
2.集中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深刻理解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分专题开展学习研讨。各学校要通过新媒体广泛推送、宣传、解读,方便师生和家长学习观看,扩大受众面和影响力。
3.各学校要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学深悟透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对标对表找差距,聚焦聚力抓落实,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实而又实、细而又细的态度和作风,时刻保持警醒,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扎实做好相关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责任体系。
根据《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岗位职责指导意见》和《县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等法规和文件要求,健全并落实学校安全岗位责任制,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落实教育系统干部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其他负责同志督促抓,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安全工作和教学业务工作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共同推进。落实股室监管责任,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盲区漏洞。
(三)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的安全防控体系。
树牢源头防范意识,认真落实县局开展学校风险等级管控和隐患治理(“双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建立风险评估、管控、公告制度,针对学校安全事故的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逐校、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科学划分等级,制定风险平面图,形成风险管控责任清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强化源头防控,坚决把风险挺在隐患前面,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要充分利用“省学校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逐校建立安全隐患监管网格,提升网格排查责任人的排查率和上报率,提高隐患排查整改的效率,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整治、报告、销账闭环管理。构建安全工作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政法、市场监管、公安、交通、消防、应急管理等部门协同联动,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食品、消防等问题的综合治理。
(四)积极开展学校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对烟雾报警器、疏散逃生门、高低压配电间、油气输送管道、学校食堂燃气储存间、取暖设施设备等重点设施设备和学生公寓、教学楼、图书馆、餐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结合“网格化管理系统”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帐,及时进行整改并销号“清零”。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对学生宿舍、教师公寓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问题集中整治。要加强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组织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强化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2.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学校要切实履行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原材料和餐具的釆购、验收要严格管控,员工健康监测、食品加工、餐具消毒、成品留样等重点环节要严格管理,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大力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定期开展学校生活用水和师生饮用水水质监测,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3.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落实市、县、校三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健全实验教学安全责任制,规范各项工作流程及标准,重点开展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治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指导学校按要求做好化学危险品存储柜、存储室设备更新和环境改造,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师生实验教学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严防实验安全事故的发生。
4.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源头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无牌无证、报废或检验不合格等非法从事校车服务的“黑校车”。
5.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要加大校舍安全隐患查改力度,加强新建改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管,加强校舍装修和购置家具用品质量管理,对新竣工交付使用的宿舍及教室等校舍空气质量、新釆购设施设备用品质量进行检测,防止发生校舍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情况,有关检测情况要及时公示。对室内空气质量、室内家具用品等质量不合格的,要及时整改,保障学生健康。要特别关注危旧房屋、楼宇地下室、建筑工地宿舍等重要部位,防止因冰冻雨雪天气发生次生灾害。
要加强学校压力容器、食堂液化气罐和燃气管道、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明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有资质的作业人员并持证上岗,定期对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落实设备定期维修和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操作规程和行为,建立特种设备专项安全管理台帐。严禁使用未经检验、超检验周期、未办理注册登记等存在隐患的特种设备;对达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对使用20年以上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开展安全性能评估鉴定,根据评估鉴定结论进行处理。
(五)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1.全面开展安全管理培训。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培训工作指导意见》,开展省、市、县、校四级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管理人员、教职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技能。强化学校安全专家团队建设,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的参谋、智囊和引领作用,提高学校安全应急决策的正确性与科学性。
2.持续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内容,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时令性、季节性安全宣传和专题教育,普及安全常识。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学中加入消防知识教育,落实校园消防教育“四有”,组织开展“上好一节消防课”主题教育、儿童消防作文绘画大赛活动。充分把握消防日、安全生产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契机,开展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以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动体验,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对师生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3.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风险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行为,把安全生产要求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落实教育系统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制度,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事故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
4.提升学校安全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省教育厅安全管理相关在线开放课程作用,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提升应用质量和水平。推动学校建设安全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积极推广应用温度传感、烟雾报警、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学校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
5.加强学校“三防”建设。落实省、市、县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达标建设要求,逐步实现“五个达标”。2020年底前,实现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三个100%”工作目标,即:中小学、幼儿园封闭化管理达到100%;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与属地公安机关和市、县教育部门联网率达到100%;城市中小学、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到2022年底,全县乡镇、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专职保安或门卫配备率达到100%。
6.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学校安全条例》《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省学校安全事故处置办法》《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和《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及时处置学校安全事故,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以实际、实用为原则,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管理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及时有效处置学校安全事故。
从2020年7月到2022年12月,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各学校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化实施方案,并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8月至12月)。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建立工作推进台账(见附件1),逐项明确整治任务、整治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开展巡查、考核、督查,对工作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重大问题隐患、责任追究、事故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曝光。
(三)集中攻坚(2021年全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治,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按时整改销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全年)。深入分析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实施。总结各学校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县推广,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各有关牵头股室、各学校每年12月10日前,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并报送局法规安全股,汇总梳理后上报县安委办和市教育局。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深刻认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坚决贯彻国家、省、市、县对学校安全工作的一系列要求和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时刻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各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决担负起“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政治责任,全力以赴抓好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
(二)强化督促检查。县局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对学校教育教学评估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督促指导机制、检查评估和情况通报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用好明查暗访、执法公示、公开曝光等手段,对发现的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及时向地方党委和政府通报。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措施不落实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学校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依法严处。
(三)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各学校推进实施“三年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注重发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为依据,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治理行动,防控安全责任事故,努力构建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治理长效机制,以安全、稳定、有序、规范、和谐的社会环境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治理行动,促进学校安全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监管,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学校安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和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根据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教育局负责市直学校安全隐患的治理工作,并对可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县区(管委会)所辖学校(幼儿园)的隐患治理进行督查指导;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办)负责辖区所属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并及时做好本地区学校安全隐患治理信息的统计报送。各级各类学校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彻底治理隐患,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办)和各学校要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在全面排查和整改本单位在设施设备、教育教学环境、防控手段、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和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的同时,重点认真排查治理:校园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设备和避雷设施以及学生宿舍或底层存在的商业场所等。
1、未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未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要立即改正。
2、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未举办,未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举行实践演练,要立即改正。
3、学校内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楼梯和建筑安全出口,如被锁闭、封堵或者占用的,要立即整改。
4、学校图书馆、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用铁门将消防通道封堵或安装的铁门往内开启的,要限期拆除。
5、学校校内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设置形式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要限期改正。
6、学校建筑消防设施失效、过期,影响防火、灭火和辅助安全疏散功能的,要限期改正。
7、在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要立即改正。
8、在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周围搭建违章建筑,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要限期改正。
9、学校有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场所,要立即取缔。
1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防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要立即整改。
11、在学生宿舍使用明火取暖和明火照明的,私自乱拉乱接插线板的,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毯、电暖器等电热器具的,要立即改正,并严禁使用。要严禁学生在寝室吸烟。
1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未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施工的,要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13、学校防雷装置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测的,要安排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市气象防雷中心做好检测相关工作。
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实施进展与展望【第四篇】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开展民生领域整治的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市关于民生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民生工程真正成为人民群众拥护的民心工程,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针对民生政策落实特别是民生项目资金使用中的突出问题,整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全力与腐败斗争,构建保障民生的廉洁防护墙:安全网。
(一)扶贫工作是否到位,不走过场。检查是否存在扶贫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按时到位扶贫,出工不出力,贫困户的基本情况不了解,国家政策宣传、落实不到位,措施不精准,弄虚作假等问题。
(二)资助资金是否存在违规发放现象。检查是否存在贫困生资助、国家助学金发放等惠民政策落实过程中,违反原则,拉关系、讲人情、打招呼、跑门路,暗箱操作、弄虚作假、虚领冒领,漏发、错发等问题。
(三)教师是否有偿补课、兼职。检查教师是否存在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不安心教书育人,不专心研究教学,心存侥幸,从事有偿家教,开办补习班或第二职业,个人从中牟利,特别是课上不讲课外讲,唆使、暗示、动员、强迫学生参加辅导班等问题。
(四)财务管理是否按制度执行。检查是否存在学校商店承包不招标,大宗购物不进行询价招标,办公用品不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备案,非税收入不按时存入账户或作账外账进行管理,财务不按时公开,乱收费,强迫学生统一订购校服、购买保险、课外辅导资料等问题。
(五)工程项目资金是否规范管理。检查工程项目是否存在违规操作,以权谋私,项目工程该招标的不招标,对国家下拨资金进行截留,偷工减料,夸大虚报工程项目资金,对国家下拨项目设备使用、保管不到位,特别是均衡发展项目配套设备的使用、保管不到位等问题。
(六)控辍保学工作是否扎实。检查学校是否存在不关注学生身体和心理健康发展,擅自更改作息时间和课时安排,过大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辱骂学生,对学困生进行变相劝退,对学生劝返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敷衍了事,瞒报虚报辍学学生人数等问题。
(一)严肃扶贫纪律。制定扶贫工作职责清单,对标对表开展扶贫工作履职情况自查,对教育系统干部扶贫工作情况进行抽检,对于在扶贫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干部职工严肃查处,绝不姑息,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严格落实惠民政策。秉承“以人为本,服务学生”的资助工作理念,抓住评审、公示、发放三个关键环节,切实做到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开展资助工作审查,加强运行监管,严把受资助人员的确定关和公示关,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的不正之风,确保惠民政策真正惠及所需之民。同时将资助工作与精准扶贫工作紧密结合,加强与县扶贫攻坚办联系,教育线与政府线双线联动,共同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校就读情况,建立档案,做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寄宿生人人享受国家扶贫资助政策,不落一户。
组织宣誓承诺。到学校进行检查摸底对发现有偿补课和其它违规兼职的教师进行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四)严审学校财务收支。在招投标等事项上严格按照规定履行手续。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坐收坐支。所有收入必须及时全额入账,收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到学校进行财务审计,重点查处虚开发票报销,违规公款吃喝,巧立名目中饱私囊等问题。
(五)严管工程项目资金。加强对各工程项目进行跟踪、监管。加强与发改、住建、国土等部门的沟通,通过前期工作前期做,倒排工期促进度,定期召开项目促进会等方式,合力推进项目建设。严格把好工程的验收关,对竣工项目进行审计,对已验收的项目进行回访。
(六)严抓控辍保学工作。加强教师监管,提高思想政治站位,让教师从心里热爱这份职业,从心里关爱学生,从心里敬畏纪律规矩,抓实抓细抓常控辍保学工作。教育局与县残联对接,学校与镇村委会对接,建立完善残疾儿童少年登记和组织入学制度,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通过“千名教师访万家”“月查周报”“完善关爱体系”“强化学籍管理”等多种方式,深入排查,努力做好学生的复学劝返工作。
(一)动员部署(7月)。
组织召开各镇(街道)中心小学、中学,县直属学校校长会议,明确工作重点,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确保本次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二)自查自纠(8-9月)。
聚焦本次整治的重点任务,深入查摆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各类问题,针对存在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落实工作责任,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自查自纠结束后,要召开专题会议,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制定相关工作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强化源头管控,形成自查报告,并于9月25日前将自查报告和自查汇总表上送教育局监察室。
(三)监督检查(10月)。
对各学校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指导学校完成各项工作,杜绝“上面决定多落实少,布置多检查少,号召多追究少”现象,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四)落实整改(11月)。
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对整治工作不扎实、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配合以及整治工作启动后出现顶风违纪问题,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力求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五)建章立制(12月)。
以本次整治工作为契机,根据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从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查找制度层面存在的漏洞,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刚性执行,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并于12月24日前将整改报告及相关制度上送教育局监察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责任落实贯穿始终。要高度重视教育系统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规矩意识,提高思想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专项整治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不敷衍了事,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
(二)加强督查督办,把督导检查贯穿始终。教育局组成督导检查小组,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学校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促进落实整改,推动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强经验总结,把推进工作与总结提升贯穿始终。各学校要注重加强专项整治阶段性总结,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分析汇总,及时研究出解决的办法和防范措施,梳理总结好的工作方法和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实施进展与展望【第五篇】
我公司挂牌成立以来,作为市第四家民间资本性质的担保公司加入“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协会”以来,已走过了三个年头。
三年来,松银担保公司担保业务、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与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层次不断加深。在促进担保业的发展和推动银保、银企合作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截止20_年第二季度,我担保公司共为融资诉求企业实行货币担保70家,担保金额3亿元。
公司注册资本总金额9900万元,扩资增股5100万元,后续储备资金2700万元。帮助基础设施建设担保资金2400万元。在保贷款余额8500万元。公司在发展的同时,不忘回馈社会,支付用于帮扶助困万元。
我公司十分注重合作金融机构资本运作问题,并互之于体现效益,以成为民营资本服务于中小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着力解决货币、抵押担保瓶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方面发挥着越来越突出的功能与作用。特别是为钢贸行业中的中小企业,审视和卓识了江苏、福建、苏闽商投资企业的稳健,敢拼会赢的经营经商理念。依托分区域商会、让有血缘、份缘、业缘情感相连、文化相融、理念相近经营者。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益捆绑、实力叠加,发挥资本信用信增的乘数效应,强强联合的战略联盟,逐步成为连接银行和中小企业的桥梁和纽带。在取得可喜成绩和巩固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将在市经委的领导下,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协会的督促下,朝着自身行业规范发展,行业自律,有序竞争的方向迈进。着实、更加有效地改善服务理念和意识为钢贸行业、中小企业的服务。
一、为银保合作拓宽层次和空间,继续为银企合作搭建可持续性良好互信、宽松平台,促进“三方”共创双赢。
近期来,松银担保公司在拓宽银保合作的层面和空间、合作规模上与苏南长三角周边城市相比还略显薄弱。20_年度我们将在市经贸委等相关经济综合部门的督导下。
一是积极创新、积累资本、通过扩资增股方式增强自身硬件设施的、固定资本的投入与建设,筹建担保租赁大夏,钢贸生产资料交易楼,建立永久性综合服务平台,竭力打造降低融资成本,促进钢贸物流流通与金融部门扩大合作范围、合作规模。
二是积极参与担保机构信用评选。以市中小企业组织牵头担保机构参加全省开展的信用评级工作为契机,通过规范和完善将级别结果录入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进而提升我担保公司的企业工作效能、职能和功能。
三是探索建立银保、银企沟通例会制度。和邀请专家、学者就目前国内金融形势,探索把控风险的有限机制。分析银保、银企合作的状况、研究合作中的存在的突出、热点、焦点问题,并研究不断改进和发展的相关工作举措。
二、进一步加强担保公司与金融机构的合作。
目前,国际金融危机对相关实体经济的影响颇深。尤其是对市中小企业发展有一定冲击。可抵押资产有所缩水,财务状况有所转弱。在此困难时期,主动与金融银行机构沟通,达成共识,精诚合作是十分具有迫切性、必要性、重要性的,只有通过“银—保—企”三方合作,才能共克时艰。
一方面担保公司需认真贯彻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与信用担保机构加强合作的指导意见》精神,通过担保公司甄别,择优选择实力底子较强,依法经营、管理规范、财务较之健全、诚实守信的钢贸、中小企业作为合作对象。促使合作走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化。通过历年合作征求金融银行放大放贷敞口比例。
另一方面,我们担保公司应树立规范、稳健的发展意识,要把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作为主营业务,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并针对主管部门和评级机构分析发现的潜在风险和薄弱环节。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和管理水平,在支持企业发展过程中实现自身发展。
三、持续改善对中小企业融资、拓宽金融渠道的服务。
在巩固市内客户和中小企业服务的同时,需内部建立健全机构设置及相关制度,改进和优化担保信贷流程,配合金融部门金融产品的创新,服务效率的提升。并深入探讨和引进淡马锡中小企业业务模式。
在当前经济相对困难的形势下,担保公司要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对已经出台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信贷政策措施,要读懂、读细、抓实、抓好。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钢贸中小企业融资量化考核制度。要对基本面和信用记录较好、有竞争力、有市场、有订单但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中小企业特点的融资产品和服务方式,利用授信、开证、押汇、保理等多种担保融资手段,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并做好对中小企业的金融信息咨询和代客理财服务。
要加强中小企业金融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探索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融资信息动态监测制度,及时掌握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信息。
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实施进展与展望【第六篇】
(一)树牢安全理念。一是各地各校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系统宣传,结合“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月”、“法制宣传周”、“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建设一批灾害事故科普宣传、安全法治宣传和安全体验基地,打造一批安全文化主题学校。通过建设学校安全文化长廊、开设“开学第一课”、召开安全文化主题班会等,组织安全知识演讲、征文和知识竞赛等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学校、进家庭。二是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各地各学校要结合实际汇编教育系统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片、印制警示教育资料、举办警示教育展览、开展集中警示教育,通过以案说法活动,达到以案警示、以案促改。三是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各地各校要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加大保障力度,推动安全生产学科建设,开展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轮训,到x年底具有安全生产实践经验的安全管理队伍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
(二)压实安全责任。一是落实党政领导责任。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党政领导干部安全责任,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各级党委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定期研究部署安全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和检查指导,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目标管理考核等重大问题,坚守安全生产底线。二是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采取切实管用的安全监管措施,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把安全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盲区漏洞。三是全面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风险,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行为,把安全生产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
(三)推进安全建设。一是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各单位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风险告知卡,设置警示标志,确保每名师生和工作人员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防范、应急措施。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建立台账清单,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二是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各单位要加强安全检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三是严格落实隐患治理措施。各级要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对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严格按照“一单四制”要求进行管理。xx年底前,各级要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xx年底前,各级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x年底前,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四)提升安全素养。一是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推动安全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中小学每学年安全教育不少于12个课时。开展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校车安全、防灾减灾、消防、食品、交通、防溺水、防性侵、防踩踏、防自杀、防校园贷、预防毒品、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等专题教育。二是强化安全教育实践环节。加强安全应急演练,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强化安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支持推动建设集场景模拟、新媒体技术、互动体验等形式于一体的学生安全教育体验馆、体验教室建设。建设一批安全管理在线课程,运用虚拟仿真技术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强化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动体验,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三是提升安全管理人员能力素质和安全教育师资的专业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分年度制定计划,分级分批组织教育行政安全管理干部和学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采取业务轮训、专题培训、研修培训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安全管理干部能力素质。针对实施安全教育的教师,要进行专项培训,提高安全教育教师队伍水平。
(五)强化安全保障。一是加强安全防范基础建设。联合公安、财政部门,积极推进校园封闭式管理、专职保安配备、一键式报警系统与视频监控联网、城镇护学岗设置等四项校园安防基础建设,x年底确保全部达到四个100%。二是提升安全管理科技化、信息化水平。推动学校建设安全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积极推广应用温度传感、烟雾报警、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三是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建立校舍及内部设施定期检查报告、维护维修、改造验收制度,校内无d级危房、危墙、违章搭建等。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验,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四是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督促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推动与学校周边重点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学校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管理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根据学校实际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六)加强安全管理。一是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二是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地各校每月开展消防安全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并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组织开展“消除家庭火灾隐患”、“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等专题教育活动,xx年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校、高中新生军训课程。每年组织各类学校和幼儿园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隐患。加强学校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落实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设备设置和电气线路建设,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xx年,各区县市打造2家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单位;xx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50%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x年,单位全面落实标准化管理。三是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稳妥解决已注册登记的专用校车无法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问题,保障校车发展与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专项清理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但仍作为校车使用的载客汽车,明确退出期限,彻底淘汰在用的非专用校车。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改善校车通行条件,加强校车通行管理,提升校车通行安全水平。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校车驾驶人培训教育、随车照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依法严查校车超速、超员、不规范使用安全带、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校车”。加强与应急管理、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四是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健全并落实校长陪餐、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原材料索证索票、食品留样等学校食堂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对学校炊管人员、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力度,加强对在校师生的食品安全和膳食营养的宣传教育。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卫生检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大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并在xx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小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任务,逐步推进其他学校食堂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五是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推动相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200米安全区建设,加强对安全区内有关经营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落实“四个禁止”。协调相关部门清理整顿校园周边非法经营商贩、摊点、违章建筑等,严格整治向学生出售非法出版物、贩卖“三无”食品、出租手机等突出问题。六是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推动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及学校落实工作职责。教育引导学生掌握防溺水知识,组织发放《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教育和监管。七是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机制。八是做好学生欺凌、性侵排查、防范和处置工作。密切家校联系,加强社会联防联治,共同防范欺凌、性侵事件的发生。九是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着力提升灾害防范预警能力,切实增强学校防御自然灾害能力。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校舍年检、预警、信息监测公告、隐患排除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构建保障校舍安全的制度体系。十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扫黑除恶攻坚冲刺和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根除影响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的黑恶隐患,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开展反恐怖专项行动,提升教育系统反恐怖综合能力和治理水平。十一是全面排查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学校的安全隐患。排查情况逐一建档造册,并将排查结果纳入房屋结构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台账化、信息化管理。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整改整治实施清单化管理,逐项列出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确保责任明晰、措施落地,做到有患必查、有患必治,确保整改到位、不留死角。
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实施进展与展望【第七篇】
该方案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细致、可操作性强的计划“方案”,也就是说,案例之前获得的方法和案例之前呈现的方法是“方案”。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的实施进展与展望实用【精编8篇】”,根据《芜湖县“1+9+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以推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为主线,以推进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努力健全完善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制度体系、安全生产行业监管体系,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不断提升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质量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维护民政服务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关系到人民福祉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导检查,扎实抓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落实。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积极组织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开展培训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抓住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用鲜活事例启发思考,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邀请专家专门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走心。通过3年时间,做到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贯穿民政领域全过程,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强化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
(二)健全完善安全监管制度体系。
推动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制度,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形成部门间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1.健全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工作机制。对照国家《养老机构重大风险隐患检查指标》,进一步巩固养老机构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和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百日会战”成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完善体制机构,压实工作责任。依据《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加强督查检查,防范和化解养老机构领域重大风险,不断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养老机构备案流程,细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社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逐步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在养老机构中建立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录。
2.着力强化救助管理机构社会监督机制。巩固夯实救助管理机构救助服务社会监督体系,持续加强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管理服务日常督查检查和长效监督评价工作,引导全社会关注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工作,通过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机构安全管理防范意识和能力。通过高效运转的救助管理机构社会监督机制,确保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安全有序运行,实现救助管理服务阳光透明,切实守住机构安全底线。
3.健全完善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消防安全、设施安全、食品安全和人身安全等管理制度体系。
其他民政服务机构,要根据行业特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三)着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水平。
严格贯彻落实《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并逐级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1.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的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器材配备、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等是否按照规定落实;电气设备、用电线路、安全保护装置的配备和性能状况检查是否及时到位并记录;管理人员、服务对象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演练和遇有情况的处置方案措施等是否落实。
2.着力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会同住建和消防救援等部门,为养老机构做好消防备案服务工作,对依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备案的养老机构,主动提供消防技术咨询服务,依法尽快办理,确保养老机构消防审验率达100%。结合实行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契机,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加大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针对经判定为重大灾隐患的养老机构进行有效整改。
3.突出抓好儿童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开展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其他民政服务机构按照要求,同步做好消防安全的排查整治工作。
(四)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质量水平。
严格落实民政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品安全管理责任。提供餐饮保障的民政服务机枃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建立如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关键环节操作规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以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制度,建立食品留样备査制度,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要求膳食的采购、处理、储存、烹任、供应过程全程可控。
加大养老机构的食堂安全和特殊设备安全改造提升,从严从实抓好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留样检测,对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推进“明厨亮灶”工程。
(五)大力提升设施安全管理能力水平。
重点解决民政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设施中存在的结构安全隐患问题,以及遭受自然灾害侵蚀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对结构、材料、地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要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并作出结论。在项目建设上要严格履行规定的立项、报建、招标投标、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程序,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并按要求进行“三同时”验收。明确管理、运营维护和安全监管责任,承担维护保养、检查评估等日常管理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设施状况记录要完备准确。
(六)全面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应急处置体系。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要求,全面夯实“属地党委政府的主管责任、各级民政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民政服务机构的主体责任”等各方责任,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责任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同时,大力开展安全管理政策法规和安全常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民政系统特别是民政服务机构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提升民政服务机构自我安全防范技能水平和安全风险化解应对能力。确保应急预案、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到位,防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齐全,应急措施和救援力量要满足快速响应和紧急处置的需要。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至6月)。按照县安委会总体。
安排和本方案要求,确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全面部署,宣传发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镇对照本方案,组织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立即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自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建立合账,按照“五落实”要求及时整改。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査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
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好经验做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源头严控,过程严管,事故严惩机制,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对所属民政服务机构的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结合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专项整治到位。
(四)现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上。
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服务机构认真梳理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要全面消除,建立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风险管“六项机制”,加快形成安全生产常态长效机制。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分年度对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年度报告,并于每年年底前报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梳理汇总后报县安委会办公室,2022年底前形成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报告报县民政局,汇总梳理后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各有关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树牢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切实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指导,成立工作专班,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强化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并纳入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落地见效。
(二)加大宣教力度,营造浓厚氛围。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各地推进实施“三年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注重发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
(三)精准组织排查,深入督导检查。按照“不放过任何。
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的要求,进行地毯式再排查再整治,对排查出来的隐患严格执行“三查三单”制度,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和责任清单,并实施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坚决做到落实到人、落实到事、落实到岗位,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并实施严格的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加强与消防救援、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联系,请求选派专门技术力量共同对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督导检查,突出抓好以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设施安全为重中之重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组织对本地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及时通报有关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四)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肃纪问责。各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单位是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督导监管,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落实。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间,分管负责同志要全程主抓,各民政服务机构要主动担当作为。各有关业务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落实,确保工作实效。对组织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加大肃纪问责力度,依据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
日前,国务院安委会印发了《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2个专题实施方案、9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煤矿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1.加快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煤矿安全条例》,加快修订《矿山安全法》《矿产资源法》。实现煤矿安全领域法律法规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系统、整体、协同配套。
2.制定完善煤矿安全标准。界定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范围,做好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配套支撑,构建新型煤矿安全标准体系。制定《煤矿防灭火细则》《煤矿顶板管理规定》《煤炭标准化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坚持和巩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驱动、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强化标准的监督执行,充分发挥标准对煤矿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的支撑作用。
3.及时修改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准确研判和把握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规律,从技术和管理上深入剖析每一起煤矿事故原因,有针对性地修订监管监察和企业安全管理层面相关规章制度,及时堵塞漏洞、弥补缺陷。做好相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工作,确保“放管服”改革落实到位、安全准入门槛不降低、安全监管监察力度不放松。
4.制定实施煤矿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认真评估煤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编制煤矿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统筹制定“十四五”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方案,并抓好实施和完成情况评估工作。
(二)推进落后产能淘汰退出。
1.深入推进灾害严重以及落后煤矿淘汰退出。持续推进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等灾害严重煤矿淘汰退出。积极推进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从资源合理开发的角度进行科学规划,不符合规划、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一律停止生产建设,对列入当年退出计划的煤矿严禁违规设置“回撤期”。严格监管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暂时确需保留的少量30万吨/年以下煤矿,逐矿明确煤炭供应对象、开采范围、开采时限,并向社会公告,加强日常监管,发现弄虚作假逃避关闭、违法生产的,立即依法淘汰退出。
2.严格准入门槛。停止审批山西、内蒙古、陕西新建和改扩建后产能低于120万吨/年的煤矿,宁夏新建和改扩建后产能低于60万吨/年的煤矿,其他地区新建和改扩建后产能低于30万吨/年的煤矿;停止审批新建和改扩建后产能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停止审批新建开采深度超1000米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1200米的大中型及以上煤矿,新建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600米的其他煤矿;停止审批新建和改扩建产能高于50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新建和改扩建产能高于800万吨/年的高瓦斯煤矿和冲击地压煤矿。
3.规范小煤矿技改扩能。指导推动小煤矿多的地区制定煤炭产业发展规划,坚持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科学划定开采范围,实现机械化开采,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纳入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方案拟整合技改扩能的小煤矿应停止生产,明确建设期限,抓紧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未完成技改不得投入生产。整合技改扩能煤矿应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核准、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批、环评等手续。不按批复设计施工、边建设边生产的,取消整合技改资格。
4.规范产能核定工作。新增产能必须实施产能置换,实现机械化开采。对实施机械化改造扩能的予以认可,对不合规的产能核定进行清理纠正,灾害严重矿井的产能只减不增;支持优质产能释放,对仅通过增加采煤工作面个数提升生产能力的不予认可,对存在采矿、用地、环保等方面违法违规问题的煤矿增加产能不予认可,防止违规核增产能、盲目扩大产能。适时修订《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
(三)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1.将“打非治违”工作贯穿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同步推进实施。重点打击整治以下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
(1)不符合国家或地方产业政策、未淘汰的落后产能;
(3)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4)超层越界开采或违规开采保安煤柱,以假图纸、假密闭等隐瞒作业地点的;
(5)采用巷道式采煤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设备、工艺的;
(7)火区、高冒区、采空区等隐患排查治理和密闭管理不到位的;
(9)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自然发火和水害严重矿井综合治理措施不落实的;
(11)停产停工矿井违规复工复产,技改矿井不按设计方案和批准工期施工的;
(12)采掘工程违规承包、以包代管的;
(13)其他方面。
综合运用处理处罚、通报、约谈、问责、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行刑衔接等措施,依法进行惩处。建立跨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对发现的非本部门职责范围处置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有管理权限的部门依法查处;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及时协商处理,严防互相推诿。
(四)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意见》,实施“零死亡”目标管理。推动煤矿企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实施安全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安全承诺、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明确安全责任、完善内部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完善“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生产责任运行机制。
2.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严格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重点产煤市县应配备熟悉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干部分管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将煤矿安全生产同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加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机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煤矿安全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配齐配强专业监管力量。按属地监管原则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隐患实行跟踪问效、一盯到底。明确每一处煤矿的日常安全监管主体,杜绝监管盲区,克服监管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中央企业所属煤矿安全监管不得下放到县级及以下部门。
3.认真落实属地监管和国家监察责任。坚持煤矿安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原则,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管措施,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履行国家监察职责,严格落实国家监察责任。地方党委和政府要健全煤矿安全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定期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煤矿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要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约谈制度,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4.实行监管监察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制度。国家煤矿安监局和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建立完善领导班子联系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工作机制,明确联系指导范围和职责,定期开展帮扶指导服务;对联系指导、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重大问题,要下达督办函或监管监察意见书,督促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必要时可依法约谈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
5.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制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制定《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和严格保护。
6.强化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积极探索事故调查机制,对较大事故实行省级煤矿安监局现场督办或提级调查。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近三年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和典型事故整改评估和责任追究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向地方政府通报。落实事故警示、通报、督办、约谈、现场会、联合惩戒、整改与“回头看”七项制度,凡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公开约谈。做好事故分析工作,总结事故规律特点,提出针对性防范措施建议。完善煤矿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除死亡事故外,强化人身伤害事故和典型非伤亡涉险事故的统计报告。
(五)加大煤矿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力度。
1.强化重大灾害治理能力建设。督促煤矿企业按规定建立重大灾害治理机构和队伍,配备满足灾害治理需要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保障治理所需的资金投入,配备完善灾害治理所需的各类安全设施设备,建立健全灾害治理相关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2.坚持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引导煤矿企业牢固树立区域治理、综合治理、超前治理的治灾理念,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坚持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先行,合理配置开拓区、抽采区、保护层开采区和被保护层有效区,做到抽掘采平衡。开展重点地区矿井老空水探查工程,特别要督促兼并重组煤矿查明矿井及周边老空积水等情况,推行老空水防治“四步工作法”,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推广水患区域“四线”(积水线、警戒线、探水线、停采线)管理。受承压水威胁的矿井要装备微震监测系统,开展底板注浆加固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要装备应急救援的潜水泵排水系统。冲击地压矿井要提高冲击倾向性鉴定和冲击危险性评价的科学性,提升冲击地压监测预警能力,落实核减产能、“三限三强”等防冲措施。
(六)推进煤矿安全基础建设。
1.提升煤矿企业法规标准的执行力。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以学习培训“一规程三细则”(《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防治水细则》《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等法规标准为切入点,推动煤矿企业重制度、敬规则,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对标对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强化从业人员法治意识和法规执行力,全面提升全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健全煤矿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煤矿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灾害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和企业安全生产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有关制度、规程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严格兑现奖惩,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和规程措施真正落实。
3.推进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持续提升。制定《进一步规范煤矿劳动用工的指导意见》,有序推进井下劳务派遣工的清退、划转工作,2021年取消井下劳务派遣工。在煤矿行业贯彻落实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行动提升计划,加大对煤矿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基本实现煤矿“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基本达到一般从业人员学历初中以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高中以上、安全管理人员大专以上。完善煤矿主要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专项培训,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推进逢查必考常态化。
4.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煤矿企业要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建立和实施重大风险定期分析研判和公示、预警信息会商及分级发布制度,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做到风险感知到位、管控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健全隐患自查自改闭环管理机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5.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纵深发展。制定《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将安全生产承诺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实行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对煤矿进行分级现场考核,强化标准化动态监管,持续开展达标煤矿现场抽查,推动煤矿标准化动态达标。
6.提升应急救援水平。建立煤矿安全应急响应机制,提升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精准性。推进煤矿救援装备建设和救援队伍战斗力提升。加强煤矿应急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强化煤矿调度中心建设,发挥调度中心参谋部、指挥部、作战部的枢纽作用,赋予井下班组长、调度员等紧急情况撤人权。
(七)推进煤矿安全科技创新和“四化”建设。
1.加快推进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建设煤矿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一张网”,2020年将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煤矿的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工业视频监测系统和重点地区的冲击地压、水害监测数据接入省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对所采集的各类数据进行“智能分析、预知预判”,为监管监察工作提供智能辅助决策。开发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经营和管理通用信息系统,鼓励企业使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实现煤矿企业超产量、超强度、超能力等重大隐患的远程巡查及防控。
2.全面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贯彻落实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争取相关政策及资金、科技立项支持,争取将煤矿智能装备和煤矿机器人研发应用列入国家“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重点推进大型煤矿开展系统性智能化建设,对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矿井,优先开展智能化采掘(剥)和危险岗位的机器人替代,建设一批智能化示范煤矿,建成一批100人以下少人智能化矿井。
3.加强煤矿安全科技攻关和先进技术推广。研究建立煤矿深部开采与冲击地压防治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装备遴选,引导推进煤矿企业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开展煤矿安全科技进企业等活动,推进煤矿企业和科研院所积极开展重大灾害治理技术交流合作,推广应用瓦斯防治、水害防治、冲击地压治理、防灭火等先进适用技术装备。
4.推进煤矿装备更新换代。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加大煤矿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力度,强制淘汰不具备安全保障的设备。推进煤矿重要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煤矿重要设备出厂、入库、入矿、使用、检修、报废各环节动态数据链,为设备安标验证、使用维护、监管监察、事故溯源提供支撑。督促各地正常生产建设煤矿2020年完成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全面提高系统准确性、灵敏性、可靠性、稳定性和易维护性。加快煤矿井下先进定位技术应用,推广井下人员、设备精准定位技术,为杜绝“三违”、应急救援、“互联网+监管”、智慧矿山建设提供基础和技术支持。
5.全面推进落实煤矿“一优三减”措施。指导各地制定出台“一优三减”实施方案。建设项目设计的生产工作面个数符合《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18)规定;生产矿井逐步实现“一井一面”“一井两面”;不符合《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员限员规定》要求的煤矿,不予核增生产能力、不得通过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督促煤矿企业实行班队长、安全员井下现场交接班,避免平行交叉作业,实行采区和采掘工作面限员管理,升级改造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实现人员精准定位和超员监测预警。
(八)着力提高监管监察执法效能。
1.坚持严格规范精准执法。牢固树立执法意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认真落实煤矿分类精准监管监察工作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找准薄弱环节,立足防范事故,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坚决整治安全检查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压实执法检查带队负责人责任,切实提高执法检查质量和效能。紧盯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时段,适时调配执法力量组织开展跨区域“靶向”精准异地执法和集中执法。落实计划检查工作机制,统一规范监管执法文书制作,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开展执法互查互检等工作,持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扎实开展重点执法、专项监察、集中整治、打非治违等专项执法活动,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惩处,切实通过执法推动企业守法。
2.建立信用监管监察机制。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内部安全检查,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和安全风险防范机制。推行安全承诺制度,推进安全信用分类监管监察,依据企业信用情况,采取差异化监管监察措施,并在安全改造、安全许可、标准化创建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失信企业和个人,在依法严厉处理处罚的同时,实施联合惩戒,纳入“黑名单”管理,对失信主体在项目核准、设计审批、安全许可、从业资格准入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并通报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发现上级企业违规向煤矿下达超能力生产经营指标的,按规定严肃问责追责。
3.强化对“关键少数”问责追责。紧盯煤矿决策层、管理层、技术层,聚焦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尤其是董事长、总经理、矿长、实际控制人、总工程师等“关键少数”的法定职责,将其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追根溯源,由事见人开展责任倒查,逐条查明相关人员责任,依法对责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和问责追责。
4.强化监管监察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和拓展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系统功能,确保全部执法活动纳入系统进行统一管理;开发建设统一的煤矿安全监管执法系统,实现监管监察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数据网上统计和分析,做到监管监察执法信息互联互通。推进煤矿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等信息系统使用。持续做好煤矿安全基础数据平台的维护管理,督促企业及时更新相关数据信息。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监管监察的制度。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进行深度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解决执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用好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工业视频等联网系统,推进远程非现场检查,提升执法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地方政府要为监管监察执法信息化建设提供人财物保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开展三年行动,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进一步完善责任链条,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切实将安全生产贯穿于电力行业的生产活动全过程,严格落实各环节、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推进电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强化双重预防机制,管控一批重大安全风险,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查处一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一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企业。秉持“安全是技术、安全是管理、安全是文化、安全是责任”的总体思路,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徽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1.开展学习教育。国务院安委会将组织制作“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专题片发布后,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及时安排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领会,精准把握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并对标对表,研究贯彻落实举措。要分批有序组织所属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安全生产人员开展轮训,集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确保轮训全覆盖、见实效。要丰富完善学习教育方式方法和内容题材,既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原文,也要结合实际对电力行业典型事故案例开展分析,深挖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源性问题,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2.深入宣传贯彻。各单位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政治任务,纳入本单位宣传重点,精心制作工作方案,持续开展系统性宣传贯彻活动,推动形成强大声势热潮。宣传既要有高度有深度,坚持高站位和正确舆论导向,精准诠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保证宣传贯彻不走样不变形;也要有温度接地气,灵活采用多种形式,完整解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具体要求,让从业人员切身感受习近平总书记对每个人生命健康的关心关爱,并自觉在工作中落实。各单位要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社交媒体、期刊报纸等宣传媒介作用,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
3.完善责任体系。各单位要切实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本单位党组织会议、行政办公会议、安委会全体会议、生产经营例会等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的机制,推进安全生产精准治理、综合施策。要按照“安全是责任”的工作理念,扎实落实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在规定各部门、各岗位业务职责的同时,明确相应安全责任,杜绝责任盲区死角。各单位要建立完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严格执行。
4.防范化解风险。各单位要全面研判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趋势,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限期彻底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要坚持严格把关、源头治理,不断完善安全设防标准,健全安全风险论证机制,探索建立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制度,严防重大工程项目“带病上马”。要推行符合实际、规范系统的安全风险管理模式,建立理念先进、有效可行的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健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防控等标准规范。要持续开展安全风险摸排,对发现的风险要立即按照规定开展评估和防控,构成重大风险的要重点管控,严防安全风险升级转化为事故。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5.落实法定责任。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规,切实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责任,按照“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要求,不断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基层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要持续完善安全责任链条,强化责任压力传导机制,配套实施考核奖惩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与员工薪资福利、职务晋升挂钩,推动各岗位履职尽责。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守法守规,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难题。要加强全过程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规定,严格遵守重要时段、关键节点在岗在位的工作要求。要健全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定期开展责任落实情况检视分析,及时整改问题。
6.提升保障能力。各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障人、财、物等资源充足到位。要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合理设定安全监察管理岗位,依法依规设置安全总监职位。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选派素质过硬、专业对口的人员从事安全管理,把合适的人放到合适岗位,让专业人员从事专业工作。要落实“安全是技术”的工作要求,推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团体、科研院所的技术支撑服务作用。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费用计提标准和使用管理规定,确保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杜绝压减、挪用以及将安全经费列为竞争性费用等现象。要加强劳动保护,为员工配置必要的劳保用品、防护装备、安全作业工器具等。要加强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升员工的理论和实操水平。
7.加强风险防控。各单位要不断健全安全风险管控操作规程,定期组织辨识评估人、机、料、法、环和管理体系存在的风险及其后果,按照“一企一清单”要求,建立完善安全风险档案。要实行安全风险分类分级动态管理,逐级落实管控组织、制度、技术和应急措施,实现管控目标。要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规定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及时向我局报送重大风险清单、分布图等信息,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分管领域的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负责。要在生产区域和可能影响范围的醒目位置、重要点位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发放安全风险告知卡,让可能受影响人群掌握风险的基本情况、应对方法及避险疏散路线。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岗位场所,要设置明显警示标识,并强化危险源监测预警。2021年底前,各单位要建成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制度。
8.加强隐患查治。各单位要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分解落实全岗位排查责任,明确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加强对高危作业环节和高风险场所的隐患排查,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闭环管理。构成重大隐患的,要跟踪督促、重点管理,必要时实施挂牌督办。隐患治理过程中,要加强监测、完善预案、开展演练,保证隐患可控在控;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停工停产并疏散撤离人员。要严格执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双报告”制度。2020年底前,各单位要建立完备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各单位要建立完善隐患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程记录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9.创新安全管理。各单位要坚持“安全是管理”的工作思路,在尊重科学规律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安全管理创新,推动安全生产由事后管理向事前事中管理转变、由追责问责管理向风险隐患管理转变、由外部约束的“要我安全”管理向自觉主动的“我要安全”管理转变。要加快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向全体员工承诺、其他负责人向主要负责人承诺、员工向上级领导承诺,并强化考核考评,促进践行诺言、落实责任。要及时向全体员工和社会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保障安全投入、强化双重机制等情况,主动接受监督。要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存在不遵守法规、不落实责任、逃避对抗管理、“三违”问题严重、瞒报谎报事故信息等问题的单位和人员,及时推送进入安全生产“黑名单”。要积极利用社会各种资源为安全生产服务,鼓励投保安责险,发挥保险机构在风险隐患整治和事故预防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整治。
10.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单位要按照规定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从责任确立、规章制定、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投入、风险防控、隐患查治、应急管理、事故查处、绩效评价、持续改进等方面,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要认真开展企业内部自主评定和外部评审定级,准确评估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已经达标的企业要巩固强化既有成效,开展更高级别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和法制化水平。2022年底前,所有电力企业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
11.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各单位要积极践行“安全是文化”工作思路,,制定安全文化建设政策,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研究探索电力安全文化建设实施路径,大力营造“和谐守规”文化氛围;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突出强化对新进、转岗、复岗、挂职借调、劳务派遣、实习见习等重点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提升人员综合素质和安全意识水平,培养良好行为习惯;要扎实开展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及时通报事故信息和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深刻汲取教训,强化底线思维。
12.推进班组安全建设。各单位要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基本功“三基”工作,大力推进班组安全建设。要强化班组安全生产保障,确保班组岗位设置齐备、人员物资到位。要强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刚性约束,规范开展“三会一活动”(班前会、班后会、工前会,安全日活动),认真执行“一书两票三制”(作业指导书,工作票、操作票,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严格落实二十五项反措要求,杜绝“三违”现象。要聚焦班组核心业务,压减与班组职责关联不强的工作内容,减轻基层负担,激发班组安全生产活力。
13.推进应急能力建设。各单位要规范开展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发布、培训、修订及备案等工作,及时开展实战演习和总结评估,不断提高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不断完善突发事件预测预警、应急响应、信息报告和恢复重建等机制,持续开展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要动态管理应急物资储备,保证及时补充更新;要加快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应急救援效能。
14.开展电网安全整治。电网企业要持续开展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坚决防范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积极推动“重点保障、局部坚韧、快速恢复”的坚强局部电网建设,提升重点城市和重要用户电力稳定供应能力。切实筑牢电力系统“三道防线”,强化二次系统运维和定值管理,滚动校核优化安控策略,增强电网主动防御安全风险能力。要加强涉网安全管理,强化并网安全技术监督,开展新能源高比例接入安全风险研究,防范大面积脱网危及系统安全。要跟踪分析电力体制改革和市场建设对电网运行安全的影响,加强指导和培训,防范运行模式调整危及系统安全稳定。要探索“源网荷储”友好协调管控新机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成熟做法。加大设备安全管理力度,研究建立预警机制,推动实现设备外部风险预先管控。加强电力设施保护,消除电力设施外部隐患;严格执行规定范围内施工许可制度,防范违规作业危及电力设施安全。重点关注特高压输变电设备安全,排查整治特高压输电风险隐患,确保重要通道、密集通道运行安全。
15.开展发电安全整治。发电企业要加强发电机组并网安评工作,特别要对2015年以来投产的以及主要设备、系统经过改造的机组及时开展并网安评,确保机组满足并网安评相关标准,符合并网运行安全要求。要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辨识,建立危险化学品分布档案,加强液氨等重大危险源治理,积极推进尿素替代液氨升级改造工程。研究解决中小型水电、风电、光伏等发电项目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问题,堵塞制度漏洞,弥补管理短板,增强安全管理能力。高度重视利用小时减少、调峰频繁启停、经营效益下降等问题对火电安全生产造成的影响,落实应对措施,防范人身和设备安全事故发生。
16.开展大坝安全整治。各有关单位要全面检查水电站大坝和燃煤电厂贮灰场堤坝安全状况,评估大坝灰坝的防洪能力、结构安全、稳定渗漏等重要指标,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工程缺陷,立即开展除险加固治理;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规范开展专项设计、专项审查、专项施工和专项验收,彻底消除隐患缺陷。要积极推进大坝灰坝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强化安全监测和运行安全在线分析,提升安全状态监控水平。要依法依规做好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备案、定期检查、监测监控、信息报送等工作,严格落实有关部门整改意见和工作要求。短时间内无法完成问题整改的,要制定落实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必要时降水位运行或停止大坝运行。加强灰坝安全管理,定期监测坝体位移、沉降、浸润线埋深等变化,发生重大灾害时,要增加监测频次和项目。
17.开展工程安全整治。电力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主体责任,保障电力建设工程有序实施。建设单位要对施工安全负全面管理责任、对工程质量负首要责任,杜绝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现象;要加强工程源头管控,严格审查参建单位资质能力,严禁资质挂靠、无资质或超资质承揽业务;要实行参建单位和人员“双准入”管理,积极推行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要将各承包单位纳入本单位安全和质量管理体系,实行统一培训、检查和考核;要强化工期管理,确定合理工期,杜绝擅自调整工期现象,严禁野蛮施工和抢工期赶进度;要大力开展施工安全科技创新,加强施工安全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行“智能化工地”管理模式,实现重大施工作业全过程安全信息化监管。勘察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要对“五新一特”工程进行识别并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列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要严格实施危大分部分项工程全流程安全管控;要加强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杜绝“三违”行为发生;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购、租赁、验收、检测、发放、使用、维护和管理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监理单位要组织或参加各类安全检查活动,掌握现场安全生产动态,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履行审查、监督职责。质量监督机构要规范开展质监工作,深入整治质监程序不合规、未经质监即投产、企业质量管理弄虚作假等问题。
18.开展网络安全整治。各单位要强化网络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原则要求,加强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特别是新能源和中小企业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有序推进配电自动化、负荷控制系统的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建设。要推动重点企业建立首席网络安全官制度,设立专门网络安全管理和监督机构,信息和生产等关键部门设置网络安全专岗。加快密码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密码监测手段,深化商用密码应用。要提升网络安全态势感知预警能力,加强关键节点监控。要加快网络安全专业人才培养,推动网络安全应急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实战演练,提高网络安全事件应对能力。要加大网络安全投入,有关经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单独列支,不少于信息化总投入的8%。2021年底前,各单位要将网络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推动网络安全责任全覆盖。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2020年6月)。各单位要缜密部署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主体和进度安排;要广泛宣传,层层动员,迅速启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单位要全面梳理电力安全生产短板弱项,深入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建立并动态更新风险隐患和整治措施“清单”,明确责任人员和整治要求,实行问题销号管理,扎实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初步成效。
(三)重点推动(2021年)。各单位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勇闯“深水区”,敢啃“硬骨头”,下猛药治沉疴,着力整治一批反复出现、反复治理的电力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根治一批“老大难”问题,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提升(2022年)。各单位要系统梳理汇总电力安全生产各类问题,分析问题原因,特别要深挖思想认识、体制机制、标准规范方面的根源,针对性开展纠偏思想、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强化管理等工作。要加强经验反馈积累,系统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建立长效机制,保障电力生产长治久安。
2020年11月底前和2021年11月底前,安徽电力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分别将当年落实本方案情况形成报告报送我局,同时报送安徽省能源局。2022年10月底前,安徽电力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全面总结评估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和不足,并形成总结报告报送我局,同时报送安徽省能源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要性,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加强统筹协调,抓好组织落实;要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圆满完成专项整治各项任务。
(二)完善落实制度。各单位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深入排查电力安全生产制度体系漏洞,进一步完善电力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强化法规制度和规程规范的执行落实,推进电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现代化,保障电力行业安全、健康、高质量发展。
(三)注重典型引路。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强化分类指导推动,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树立正面优秀标杆,通报重大事故案例,汲取经验教训,全面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严格追责问责。我局将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督查,制定督查工作计划,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电力安全执法检查方法,综合运用提醒、约谈、通报、曝光、行政处罚等手段加强推进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实,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重大风险隐患久拖不治、专项整治推进不力、目标任务逾期未完成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xx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国xx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预控”体系,引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努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等级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领导机构。
xxxx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领导机构明确为xxxx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各部门、各下属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定期研究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结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绩效考核。
工作专班。
组长:xxx副总经理。
副组长:xx安全总监。
成员:集团公司总部各部室负责人。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部,主任由安全监督部部长担任,负责日常工作。根据安全生产委员会决策部署,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筹、协调、督导、考核,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制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分工、主责部门,确定时间表、路线图;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督促主责部门落实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检查下属单位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情况;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和工作进展情况。
落实2个专题任务。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
二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
2.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一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是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三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
四是分级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五是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六是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七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八是推动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九是加强应急体系基础建设。
重点开展10项专项整治。
1.大临建设安全整治。
2.隧道施工安全整治。
3.高墩大跨桥梁施工安全整治。
4.高边坡路基施工安全整治。
5.深基坑(基础)安全整治。
6.支撑体系安全整治。
7.大型(特种)设备安全整治。
8.营业线、工程线(轨行区)安全整治。
9.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
10.火工品安全整治。
从2020年x月至2022年xx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2020年x月)。
排查整治(2020年x月至xx月)。
集中攻坚(2021年)。
巩固提升(2022年)。
加强组织领导。
转载自
完善规章制度。
严格督导检查。
注重典型引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努力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坚决杜燃气安全生产事故,把该项工作做实做细做深,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全面排查城镇燃气供应场站设施,整治供应、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扎实做好查底数、列清单等基础性工作;整治瓶装液化气违规违法经营;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钢瓶、超期未检钢瓶、违规检验钢瓶等行为;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全面落实入户安检工作,排查燃气使用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整改,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一)燃气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对照《安徽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建城〔2017〕164号)《关于加强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城〔2017〕58号)督促燃气企业对天然气门站、天然气储配站、车用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场站、液化天然气场站、液化天然气场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天然气管道等设施,以及储罐安全阀、压力表等监控设施开展全面自查,全面排查燃气设施安全风险隐患,并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点查找手册》及风险管控、隐患整治双重预防机制,按周期滚动排查,实施“清单管理、动态销号”管理;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运行。在督促企业排查整改的基础上,按季度开展滚动排查和风险隐患整治。
(二)规范城镇燃气市场经营秩序。
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实施进展与展望【第八篇】
为积极推进美好城乡建设,加快改善村庄环境面貌和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根据省市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xx年12月底前前完成的10个自然村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村庄环境整治行动全面改变脏、乱、差现象,建立健全环卫保洁组织和管理体系,落实长效管理机制,达到环境整洁、村容美观、生态良好、乡风文明的总体目标。
二、整治及验收时间。
20xx年9月底至20xx年12月底前,徐淮路两侧十个自然组全面整治完成。验收时间为20xx年12月中旬,并对十个自然村进行考核验收。
三、整治内容。
按《江苏省村庄环境整治标准》及《环境整洁村》评分办法内容进行整治,有关内容详见附表1。
四、整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要成立环境整治领导组,村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任副组长,其他村委成员任组员,责任到每个自然组。
(二)镇政府抽调13名工作人员责任到13个自然组指导工作。
(三)拨款计划:
1、每个自然村拨款_元。
2、每个自然组先划拨20%的启动资金。
3、按整治序时进度拨款。
4、整治结束后由村申请,经镇领导同意后拨款70%。
5、整治结束,经省市县领导验收合格后拨款100%。
(四)强化营造宣传氛围:
各村要广泛利用宣传标语、广播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氛围,提高环境卫生整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