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职责病防治方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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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职责病防治方案篇1

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要求,各矿井应深刻认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目前安全生产的严竣局面,结合公司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按本计划贯彻落实,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薄弱环节进行整治,强化“一通三防”管理和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不断促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具体要求如下:

1、各矿井必须切实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从组织措施上提供有力保障。

2、建立健全煤矿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点对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矿井“一通三防”等矽肺病综合治理措施进行修订,使矿井“一通三防”工作、特别是矿井粉尘综合治理防治工作责任落实到各矿井、各部门、各作业班组,真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3、健全生产矿井通风管理机构,加强通风队伍建设,配齐配足能够满足通风防尘工作需要的专兼职人员,确实保障通风防尘工作正常开展。

4、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对采空区封闭和风门的管理工作,增加矿井有效风量,加强采掘工作面的局部通风管理,确保井下人员有符合质量和风量要求的新鲜风流;同时随着开采深度的延伸, 应加大安全投入,不断改造和完善通风系统,加强“一通三防”基础设施建设,建设较为全面的矽肺综合治理的基础设施,为矽肺病综合治理提供物质基础保障。

5、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认真落实地面和井下产尘作业地点粉尘浓度的监测工作,强化煤矿粉尘检测,并按有关职业病防治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促进粉尘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完善、不断改进。

6、加强矿井综合防尘管理,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①公司、矿井对通风系统进行经常性检查,不断完善矿井通风系统,确保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及时有效地排除,减少粉尘的危害。

②各矿井建立井下防尘系统。

③掘进工作面实施湿式作业,最大限度地减少粉尘的.产生。

④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职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督促职工正确配带、正常使用,努力减少粉尘的危害程度。

7、加强职工尘肺病的综合防治管理,每年定期对接触粉尘的职工进行健康检查,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做好治疗工作;发现患职业病人员及时调离原岗位,重新安排工作,并按规定发给补贴待遇。

8、把职业病防治知识纳入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内容,坚持专门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职业病防治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职工职业病防范意识,从根本上做好职业病防范工作。

建筑职责病防治方案篇2

1. 职业病定义

所谓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对于患职业病的,我国法律规定,应属于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2. 建筑企业常见的职业病

(1)接触各种粉尘引起的尘肺病。

(2)电焊工尘肺、眼病。

(3)直接操作振动机械引起的手臂振动病。

(4)油漆工、粉刷工接触有机材料散发的不良气体引起的中毒。

(5)接触噪声引起的职业性耳聋。

(6)长期超时、超强度地工作,精神长期过度紧张造成的相应职业病。

(7)高温中暑等。

3. 职业病的诊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具体程序为:

(1)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2)当事人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①职业史、既往史;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③职业健康检查结果;④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⑤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

(3)职业病诊断应当依据职业病诊断标准,结合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临床表现和医学检查结果等资料,综合做出分析。

(4)职业病诊断机构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组织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进行集体诊断。

(5)职业病诊断机构做出职业病诊断后,应当向当事人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明确是否患有职业病,对患有职业病的,还应当载明所患职业病的名称、程度(期别)、处理意见和复查时间。

(6)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 30 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7)当事人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①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

②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③其他有关资料。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 10 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的,通知当事人补充。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之日起 60 日内组织鉴定。

(8)鉴定委员会应当认真审查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必要时可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对被鉴定人进行医学检查,对被鉴定人的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取证。

(9)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劳动者、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及鉴定事由。

②参加鉴定的专家情况。

③鉴定结论及其依据,如果为职业病,应当注明职业病名称、程度(期别)。

④鉴定时间。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应当于鉴定结束之日起 20日内由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发送给当事人。

 建筑施工常见职业病防治措施

(1)接触各种粉尘引起的尘肺病预防控制措施。

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加强水泥等易扬尘的材料的存放处、使用处的扬尘防护;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防护措施;在易扬尘部位设置警示标志。

个人防护措施:落实相关岗位人员的持证上岗,给施工作业人员提供扬尘防护口罩,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2)电焊工尘肺、眼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作业场所防护措施:为电焊工提供通风良好的操作空间。

个人防护措施: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佩戴有害气体防护口罩、眼睛防护罩;杜绝违章作业;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采取轮流作业。

(3)直接操作振动机械引起的手臂振动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在作业区设置预防职业病警示标志。

个人防护措施:机械操作工要持证上岗;提供振动机械防护手套;延长换班休息时间,杜绝作业人员的超时工作。

(4)油漆工、粉刷工接触有机材料散发不良气体引起的中毒预防控制措施。

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加强作业区的通风排气措施。

个人防护措施:相关工种持证上岗;给作业人员提供防护口罩;轮流作业,杜绝作业人员的超时工作。

(5)接触噪声引起的职业性耳聋的预防控制措施。

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在作业区设置防职业病警示标志,对噪声大的机械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减少噪声污染。

个人防护措施:为施工操作人员提供劳动防护耳塞;轮流作业,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6)长期超时超强度地工作,精神长期过度紧张造成相应职业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作业场所防护措施: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减小工人劳动强度,为职工提供良好的生活、休息、娱乐场所,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

个人防护措施:不盲目抢工期,即使抢工期也必须安排充足的人员能够按时换班作业,采取 8 小时作业换班制度,及时发放工人工资,稳定工人情绪。

(7)高温中暑的预防控制措施。

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在高温期间,为职工备足饮用水或绿豆汤、防中暑药品、器材。

个人防护措施:减少工人工作时间,尤其是延长中午休息时间。

建筑职责病防治方案篇3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市工业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卫生监督办法》、《市建筑设计预防性卫生监督办法》、《市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市职业病报告制度》和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以及杨浦区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所关于卫生监督工作的要求,结合本企业工作的实际情况,切实做好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制订职业卫生三年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1、认真贯彻、落实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本企业工作的实际情况,加强本厂劳动卫生职业病管理,建立健全劳动卫生职业病管理的标准体系,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职业病管理水平;强化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制教育和宣传,切实把企业职业卫生工作落实到实处,积极配合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做好职业卫生的监督和检查工作,日常工作实行闭环管理,及时消除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中隐患,决不留死角,从而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二、工作目标

做好每年接触有危害因素职工健康检查和各类职工健康普检工作,职工就业前体检率达到100%;在岗职工体检率达到100%;离岗前职工体检率达到100%;各种职业禁忌症调离率达到100%,并建立健全职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2、在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充实,有危害因素作业场所工作环境检测率达100%。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警示标志覆盖率达到100%,在主要生产车间的醒目位置设立警示牌;

3、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率达到100%,使用率达到95%;

4、利用厂报、电视、宣传栏、各种学习讲座等活动,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培训活动,通过不定期的测评及相关问卷调查分析,职工的相关权利与义务等相关知识知晓率达到95%;

5、逐步改善工作环境条件及劳动强度,建立良好的人文环境,降低职工劳动紧张度和减轻压力及厌倦情绪,适当调整工作强度,合理安排工作,安排合理的营养膳食,注重工作期间的休息效果以减缓疲劳;

6、作业场所轻伤发生率控制在%,职业病发病率为0.急性中毒发生率为0.不发生重大人身和设备安全事故。

7、认真做好突发传染性疾病的预防、诊治和报告工作。

三、干预措施

㈠规章制度实行过程中进行效果评估。

在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现有的《**厂企业管理标准》,由卫生所、技安科牵头组织企业有关管理部门对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目的是检验规章制度的可行性,是否合理进行综合评定,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具体为:

1、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急性职业病事故预防和处理制度。

3、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4、职业卫生培训制度。

5、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6、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

7、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8、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维修保养制度。

9、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与使用管理制度。

10、职业病防治管理奖惩制度。

㈡宣传教育培训和具体实施部门及进度。

1、配合区卫监所对本厂有关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问卷调查;

2、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利用多媒体、《闸电通讯》、《安全双周报》、宣传栏、映像资料等宣传工具广泛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定期抽查学习各班组学习情况,结合第三季度班组规范化管理规定进行考核;

3、每年开展“安全职业卫生保健知识”竞赛活动;

4、组织职工触电、创伤急救和消防化救知识培训;

5、定期对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的员工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和考试;

6、开展职工参与职业卫生工作提合理化建议活动,对职工参与职业卫生工作所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7、结合开展职工职业安全卫生活动,采取各种形式分批举办职工职业卫生、健康促进、营养膳食及医学知识等知识学习讲座,职工参与率每年递增5%;

8、对在岗职工进行岗位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培训,提高职工自防、互防技能,对接触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书面告知其危害内容、后果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必要的防护措施和待遇,职工签订率要达到100%;

9、开展各种形式的'体育锻炼活动和比赛,职工参与程度达到80%以上;

㈢职工健康体检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工作。

1、卫生所负责落实接触危害因素人员体检工作,并建立全员职业健康档案和特殊作用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做到每人一份档案,并将体检结果告知职工本人,职工知晓率要达到100%,同时对职工体检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写出分析报告;

2、卫生所负责完善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建立、完善工作;

3、生技科环保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各种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负责分析与评价日常监测结果。

4、生技科环保专职人员负责每年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检测部门来厂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及时公告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的结果,并负责将每年各种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报告归档。

㈣加强日常管理,改善作业环境,落实职业防护措施。

1、生技科、卫生所、技安科和保卫科等职能科室负责有危害作业场所、岗位警示标识的设置工作;

2、技安科、生计科负责**母线室购置安装的**气体泄漏报警、回收装置并对日常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为了加强化学事故急救处理,在2号化水站酸碱区加设喷淋装置;

4、对在外进行三产工作的职工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由技安科和卫生所负责安全职业卫生教育;

5、定期对生产车间工人作业环境面貌进行整改,使生产环境、工人休息室等场所环境整洁、舒适;

6、做好绿化工作,增强企业绿肺功能;

7、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及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做好从业人员健康证(年度)的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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