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期间“四风”检查工作情况报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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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春节期间“四风”检查工作情况报告1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净化节日风气,1月4日至1月5日,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对组织部、红十字会、科协、编办、文联等6家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检查单位均能重视纠治“四风”工作。及时组织学习传达中办、国办关于做好 2021 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央纪委《关于做好 2021 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要求。二是各单位积极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工作。成立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各单位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公车、接待、发放补贴等进行自查,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二、存在问题

宣传氛围不够浓厚。宣传标识较少,宣传效果不明显,没有营造浓厚廉洁宣传氛围,不能起到警示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1、进一步加强日常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制度文件,认真执行中央、省、市两节纪律要求,从思想上重视起来,廉洁自律,推动形成良好社风民风。

2、创新宣传方式。通过视频、标语、电子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加强反对“四风”的宣传引导。督促党员干部严守纪律,改进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元旦春节期间“四风”检查工作情况报告2

为落实《中共XX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廉洁过节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坚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营造我乡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我乡迅速行动,多举措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

一、强化意识,营造氛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

积极组织乡村干部召开会议,研究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工作,传达上级精神,明确纪律要求。制订《XX县马烈乡关于加强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全乡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九个严禁”并对我乡2020年双节期间作风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村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将精神传达至全体党员干部。同时要求各党支部组织乡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办、国办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两节”通知、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汉委办〔2020〕174号)文件精神,以及近期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和县纪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深刻认识到对“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要求,认识到不敬畏、不在乎、屡搞“四风”必定付出惨痛代价的严重后果,不以“看戏”心态看通报,不当置身事外的观众,认真对照自身进行检查,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

二、认真学习,组织宣传,营造“廉洁过节”良好氛围

要求乡村组继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认真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入开展节日期间反腐倡廉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努力营造廉洁节俭过节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党性教育,杜绝“节日腐败”,严格践行廉洁自律规定

认真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盯住本单位公务接待和差旅、公务用车、单位食堂等关键环节,严防党员干部借过节之机搞吃喝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钱物、大办喜庆事宜等节日“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同时要求全乡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决抵制歪风邪气的侵蚀,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组织或参与赌博活动。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四、强化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制,严肃执纪问责

要求各村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廉洁自律,坚决反对“四风”,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履行职责,认真抓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落实。根据上级精神,各村对于违规违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坚决纠正。乡纪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足抓早抓小,坚持严格执纪,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加大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的力度,着力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严防“节日腐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

五、做好节前提醒工作,严格监督检查

在节前对财务、公务接待、公车、食堂的负责人和业务人员进行约谈,督促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把好第一道关口;对把关不严、放任不管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立足本单位和自身职责范围,严格按照中央办公厅关于规范督导检查的有关工作要求开展监督检查,既要注意针对性、有效性,形成有力震慑;又要注意方式方法,不影响单位正常工作、不增加工作负担。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设置元旦、春节期间举报箱不断传导压力,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坚持元、春节值班制度,对群众和媒体网络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元旦”“春节”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迅速组织核查处置,对不敬畏、不在乎、屡教不改,尤其是具有主观故意、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六、集中整治党员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

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通知》(纪发〔2020〕9号))、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集中整治党员干部利用地方特产谋取私利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川纪发〔2020〕4号)、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集中整治党员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雅市纪综〔2020〕40号)及我县文件,严肃整治党员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马烈乡纪委高度重视,按照县纪委监委的工作要求,开展了集中整治党员干部利用地方特产谋取私利问题的相关工作,对“元旦”“春节”期间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等问题,一经查实、从严惩处,并逐级上报查处情况。截至目前,马烈乡尚未发现党员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

双节期间,我乡未出现违规收受红包礼金,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度假,违规使用公车,滥发津补贴、奖金和实物,党员干部参赌涉赌等问题。通过这次双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我乡党员干部党性意识、宗旨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明显增强,党风、作风明显改善,今后我们将把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长期工作,进一步找准切入点,把思想和工作高度统一到全乡总体工作思路上来,使全乡上下“风更清、气更正”。

元旦春节期间“四风”检查工作情况报告3

根据局机关纪委《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的工作提示》有关工作部署,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效防止奢靡浪费,坚决制止“四风”,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发生,我中心注重教育,明确责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了节日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现象发生,把治理“节日病”工作落实到实处。现将元旦期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元旦假期期间检查工作情况

中心班子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发挥“头雁效应”,坚持把自己摆进去,形成以上率下纠治“四风”的良好态势。一查值班情况。中心党总支纪检委员通过电话随机抽查、实地查看等形式对各科室过节期间的值班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各科室都能够重视假日期间的值班安排,人员值班到位,不存在电话无人接,办公室无人的情况;二查中心公务车辆管理情况。中心过节期间管理所能够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管理的各项规定,将公务车辆一律入库,没有发现公车私用和领导干部驾驶公车的情况;三查“八项规定”执行情况。未发现假日期间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也没有发现假日期间用公款送礼、宴请等活动和滥发实物的情况。

二、构建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廉洁意识

按照文件要求,中心把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节前及时召开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专题会议。认真组织学习有关廉洁过节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及时进行反对奢侈浪费,提倡节俭、反腐倡廉的教育。促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勤政廉政、艰苦奋斗的自觉性,增强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自觉性和免疫力。结合实际工作从宣传教育、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过节期间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坚决反对和防止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二)采取措施,狠抓落实

中心对“过节期间容易诱发的用公款娱乐、请客送礼等“节日病”,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安排好过节期间的各项工作。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了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监督力度:

1.要求党员干部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抵制公款大吃大喝、单位之间互相请吃、单位之间公款相互走访、相互送礼、收受和赠送“红包”及购物卡等节日里的不正之风。

2.要求党员干部做到不公款送礼、不公款旅游,不公车私用。同时,多为老同志办实事、办好事、送温暖,认真解决老同志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3.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作好表率,管好自己和家属以及身边的工作人员。严禁党员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礼金,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活动,特别以赌博形式收受财物。

4.严禁利用职务影响,大操大办婚嫁喜庆事宜,借机收敛钱财等现象;严禁用公款组织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发生其它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凡发现违反有关规定的,不论数额多少,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强化监督,严格追究

1.在过节期间,按照上级要求,中心严格实施廉政责任追究;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管好自己,更要管好家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出现问题坚决予以追究。并且明确要求对于顶风违纪、有禁不止的,要依纪追究责任,既要处理违纪当事人,还要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格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2.在过节期间,中心加强了节日期间的财务监管,组织有关人员,对过节期间财务开支情况进行检查,严肃了财经纪律。杜绝了一切利用过节巧立名目突击花钱,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等现象的发生。加大检查和监督,确保中心过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到了实处。

在上级机关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中心认真贯彻落实过节期间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得力、教育到位、制度健全、落实有效,在元旦假期期间未发生任何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在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我中心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局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强化日常监督,把反腐倡廉工作做到警钟长鸣,防止干部思想腐化,争做党风廉政建设的好干部,确保中心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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