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装饰工程合同书最新5篇
装饰工程合同书【第一篇】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3、承包范围:详见预算单。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6、工程质量:合格。
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小写:50000元整第二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2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3、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黄大军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付合同价款的60%为材料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5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15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新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2、凡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应提前提交材料样板,由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如甲方需变更主材,需双方签证认可后再投入使用。
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2、本合同正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2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
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装饰工程合同书【第二篇】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民法典》等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门店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具体门店地点由甲方在《单店工程装饰合同》中指定。
合同期限:36个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合作方式:在本合同工程区域和合同期限内,甲方可将其新增门店装饰装修工程和合同期限前已有门店店面新形象改造装修工程交由乙方承包。乙方应具备相应资质证书,保证在合同期限内储备富有施工经验的工程专班人员随时接受甲方的开工指令。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包或者分包任一单店工程。
单店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改造工程,消防工程、空调工程、拆除工程、电器安装、门头改造、墙体改造、隔断墙、地砖、吊顶安装,顶面、墙面装饰、门、储物柜打造、柜台拼装、标识宣传品安装、清洁工程,搬运工程、门店新形象升级改造工程等门店装饰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
单店工程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即除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外,乙方负责按照“装饰装修设计图”和《施工手册》的要求提供足够的人工和其他材料。
工程固定单价,即甲方交付给乙方承包的每一门店的工程总价款均统一所列各项目的单价和实际数量进行计算。
如因装修建材市场行情发生变化,乙方请求变更部分项目单价的,应向甲方提出变更的申请,甲方同意后,按变更后的单价执行,但本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变更,或者在每一门店工程开工至复检合格前,据以计算该门店工程的所列单价不得进行调整。
第二条工期。
开工时间:具体门店工期由甲方在《单店工程装饰合同》中指定。
单店工程工期:具体门店工期由甲方在《单店工程装饰合同》中指定。
第三条甲方的工作。
甲方将门店工程交付给乙方的,应完成以下工作:
开工前一天,将门店钥匙交付给乙方。
开工当天12时之前,提供“装饰装修设计图”给乙方。施工期间,甲方指导乙方按照设计图进行施工。甲方可对设计图提出修改意见,乙方遵照修改意见施工。
负责施工现场的水、电、路三通。
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提出合理整改意见的(不包括设计变更)。
进行中间工程、隐蔽工程、竣工验收和复检,提出合理整改意见。
第四条乙方的工作。
乙方承接甲方工程的,应完成以下工作:
提供的人工应具备相应的装修、装饰技能。
乙方应按照标准与规范、设计要求和甲方要求采购材料设备,保证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并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如甲方发现乙方使用不符合标准与规范、设计要求或甲方要求的材料设备的,乙方应当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甲、乙双方均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遵守物业管理单位关于房屋装修的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和处置、噪音控制等等。
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装饰装修设计图”和《施工手册》施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修改“装饰装修设计图”或者不按照“装饰装修设计图”、《施工手册》施工。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规定。
施工中不得拆改承重结构、暖通及燃气设施,如确需拆改须由甲方或甲方协助房主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并负责维修施工中使用的照明、围栏和警示牌等。
保持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规定,工程竣工前要达到工完场清,保证在工程交付时门店内的上、下水管道畅通、卫生间清洁。
确保装修质量,尤其是水、电等隐蔽工程的质量,严防渗漏堵塞。装修期间和保修期内如发生施工质量问题,负责返工(修)、更换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本合同期内,每月的10号和25号向甲方汇报正在施工的工程情况,与甲方商讨解决施工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
工程竣工后,店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甲方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因施工原因导致检测不合格的,乙方应当返工(修)、更换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新店工程未移交给甲方前,负责工程成品、半成品和设备的保护。老店的门店新形象改造升级工程中撤换下的标准件在未由甲方回收前,乙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或其任何部分,以及材料设备或临时工程的损坏,乙方应及时自费弥补上述损坏,保证工程质量在各方面都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并保证工期不受延迟,否则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弥补上述损坏,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工期延迟的,乙方应承担误期违约责任。
及时报请甲方组织中间工程、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甲方提出整改意见的,乙方应遵照甲方意见及时整改,由此增加的工程费用或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竣工验收完成当天,乙方应负责将施工队及时退场。
本合同《施工手册》中所列的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工作职责。
第五条关于安全施工的特别说明。
乙方作为施工方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加强施工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施工责任制度,完善安全施工条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施工,消除事故隐患。
乙方应当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保证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施工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各自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应当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应及时处理,不得影响施工进度。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事故责任和因此起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提供的人工在施工过程中侵害他人权益,或者遭受他人侵害的,乙方应及时处理,不得影响施工进度,有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相关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工程质量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_)的国家标准及甲方《工程验收单》的要求为准,室内环境达标以《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为准。
中间工程、隐蔽工程或全部工程完工时,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中间工程、隐蔽工程或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给甲方使用后,甲方门店经营满一个月时,甲、乙双方应对门店进行复检。各种验收和复检均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对验收或复检中所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按国家标准和甲方的要求负责返工(修)、更换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第七条工程延期。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对设计变更、不可抗力(注:乙方人员罢工不属于不可抗力)以及甲方同意的工期顺延等原因造成工程竣工日期延迟的,工期顺延,并由甲乙双方书面确认顺延的时间,乙方不承担误期的违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工期顺延,且甲方应按200元/天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误工费。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本合同第条约定时间实现竣工验收合格的,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进度缓慢、验收不合格等等,工期不顺延,视为乙方误期,乙方应按本合同第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误期违约金和赔偿金。
误期的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时竣工的,除本合同第条约定外,每延迟一小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如在约定的竣工日期当天17时前乙方仍不能竣工的,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当天17时之前发生的误期违约金不再支付。
鉴于每一门店工程工期届满的次日为甲方开业时间,如乙方在工期届满后仍不能竣工,造成甲方不能按时并正常开业的,除本合同第条约定外,乙方应按延误期间内该门店应交纳的租金和甲方在相同/附近地段其他门店的经营收益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工程款的结算。
工程总价款的核算:根据验收时所确定的实际施工量,按照《预算表》所列各项目单价计算工程总价款。乙方不得在《预算表》所列项目以外向甲方主张任何名目的费用。
工程价款的支付。
每个单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乙方向甲方出具正规税务发票后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
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的交付: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付元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的退还:质量保证金不计息。本合同期满后的2个工作日内,甲方退还50%的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2年时,应乙方通知,甲方将质量保证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因乙方怠于或拒绝承担保修责任,质量保证金不返还,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发生的维修费用。
第九条保修责任。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出具《装饰装修质量保证书》及《工程保修单》,负责对本合同第条范围内的工程进行保修。
保修期为1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有防水要求的部位,例如卫生间、外墙面等等,防渗漏的保修期为3年。
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2天内派人保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保修不收取任何费用,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甲方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所发生的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已支付的,可向乙方追偿。
每次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验收标准和整改适用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
第十条损害赔偿及其他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的,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应继续及时履行付款义务,并以未付金额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三的单利计算逾期利息。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未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的,造成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施工期间,因违反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环保规定和双方其他约定,乙方的施工行为(包括材料质量缺陷在内)对乙方自身或对甲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工程交付使用后,因工程质量缺陷导致甲方人员、顾客或/及其财产损害的,即使质量缺陷未在工程验收时发现,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发生乙方应承担返工(修)、更换费用、违约金、损害(失)赔偿情形的,如工程款尚未付清,甲方可直接在工程款结算时直接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金额。
依据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实际承担法律责任的事项,导致甲方遭受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或者因乙方怠于/拒绝承担责任,甲方通过诉讼途径向乙方追偿,乙方应承担甲方由此付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赔偿金或罚金等等。
乙方擅自单方宣布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尚未付清的工程款,不再支付。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战争、敌对行动(无论是否宣战)、入侵、外敌行为、军事政变、恐怖主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乙方责任或原因造成的罢工、停工、爆炸、火灾等,以及当地气象部门规定的灾害情形、当地地震部门规定的灾害情形或者当地卫生部门规定的灾害情形。
合同任何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另一方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1)没有严格按照开工通知书指定的时间进场施工达2次以上的;。
(3)误期达2次以上的;。
(5)竣工验收或复检不合格达2次以上的;。
(6)擅自分包或转包工程达2次以上的;。
(7)不能按时履行保修义务达2次以上的;。
(10)拒不遵照甲方的设计变更、监督或验收整改意见的;。
(11)乙方被认为是严重违反本合同的其他违约行为。
(注:本条所述“以上”包含本数)。
甲方解除本合同时,尚有工程未完工的,甲方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实施、完成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并可使用留在现场的所有材料设备(周转性材料、施工机械除外)和本工程、临时工程,也可以在工程复检合格后解除本合同。
甲方拖欠任一门店工程款达5日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3)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实际履行,甲方或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既不影响乙方承担违约、赔偿和保修责任,也不影响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通讯联络。
甲、乙双方应负责为每一门店工程指派至少一名工程负责人,分别代表各自委派方落实本合同项下的工作。
本合同的附件,以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书面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变更、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的通知等等,应当以书面方式送达给对方签收。对方不签收或不出具送达回执的,可以按下列方式邮寄送达:
甲方的邮寄地址:
(邮编:),联系人:,电话:。
乙方的邮寄地址:
(邮编:),联系人:,电话:。
邮件应采用中国邮政快递服务(ems),并在邮寄凭证上注明所送达的文件名称。
自寄出之日起满5日的,视为邮件已送达至对方。
如乙方拒签《开工通知书》,或者不出具《开工通知书》的回执,则视为乙方拒绝按时开工,但工期仍按开工通知书上指定的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工期届满工程仍未竣工或交付的,视为乙方误期,乙方应承担误期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项下工程施工发生的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争议期间,除出现下列情况,甲、乙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而停止施工。
第十五条本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加以约定。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前所签订的有关门店装修的合同及附件无效,一切以本合同及附件约定为准。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所述附件二、四、六、七、八均为格式文本,其具体内容由甲方根据每个门店工程的实际情况填写或完善,附件五由甲方根据每个门店的实际情况确定。附件九、十为格式文本,由乙方在完成每一个门店竣工验收合格时填写并提交给甲方。
每一门店工程所使用的附件均构成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据以确定甲、乙双方权责。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装饰工程合同书【第三篇】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工程名称:工程代表名称:
单位:联系电话:地址: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
地址:邮政编码:工程负责人: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装饰工程施工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内容和做法:(见附表一)。
工程期限天。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甲方工作。
开工前2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
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
负责协调邻里关系。
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包括梁、柱、板、墙等)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负责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及竣工验收。
第三条乙方工作。
施工严格执行有关工程的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范、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第四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做法如需变更,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同时调整相关费用。
第五条工程工期。
甲方未按约定完成甲方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如因甲方不能按时供料或甲方材料质量问题影响工期,工期顺延,甲方负责方的返工费及待料期间的人工及伙食费。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因工程变更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四)。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一年。双方应在验收合格签字后,既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七)。
第七条工程价款及结算。
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元(见附表五)。
甲方如不能按时付款或停止付款,所有施工暂停,以付工程款不退还,后果由甲方负责。
装饰工程合同书【第四篇】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房屋建筑工程行业发展迅猛,逐渐对房屋建筑中装饰工程施工技术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那么签订装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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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述。
2、工程期限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总造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款结算方式如下:
第一次: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时付总造价的65%;。
第二次:____________,瓦工结束后付总造价的35%-500;。
第三次:____500___,安装结束;。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开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有关单位部门之间的关系。
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
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护好现场的家具和陈设,保证现场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3、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工程变更及赠、减项。
1、工程项目及做法如需变更、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同时调整相关费用。
2、增项按实际价格计算,减项在1000元已内。按最后价格折率计算,减项在1000元以上,按此项工程总造价的70%核算。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工程总价款的%)。
2、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工程总价款的%)。
4、双方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应按工程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第七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第八条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对装饰工程顺利进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商定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承包范围:
3、承包方式:
4、工程质量等级(优良或合格):
5、工程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总工期天数为天。
6、合同价款:
二、甲方工作。
1、开工前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消除影响施工障碍物。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速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
3、由乙方办理。
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费用。
三、乙方工作。
1、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
四、有关工期的约定。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因设计变更,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5、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元违约金。
6、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
五、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设计变更和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验收标准。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已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已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责任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六、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取用第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已记入合同价内),包干风险不包括以下内容:。
(3)调价格:按双方议定价进行结算。
七、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3、甲方的图纸或作法说明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否则后果与乙方无关。
八、设计变更。
1、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在变更前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按。
通知书。
进行变更,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施工中乙方对原设计提出的变更要求,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乙方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否则,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损失,有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九、补充条款:
十一、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直拉签订,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4、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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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工程合同书【第五篇】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或甲方代表):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或乙方代表):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建筑装饰装修的特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建筑、住宅、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1)承包方式。
工程期限20天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年年月月日日
合同价款:2本合同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_金额大写:;_元;注:
1、按照预算报价表上的材料品牌、产地、等级、规格、价格购买材料(若市场缺货,以业主同意的高于同等材料代替)及预算报价的项目照图施工。
2、在施工过程中,预算项目可能存在增减或变更,增项以预算单价计增,减项以原预算单项全减;若原预算无此增项,由乙方提出书面报价,经甲方审核定价,并以此为结算依据;但无论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拒绝或拖延工程进度。
1、公司装饰设计书。
2、预算报价书。
________开工前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进行现场交底,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负责无偿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负责处理装饰施工负责人与相关其他单位的协调工作。
如确需原建筑物或设备、管线改动,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防工作。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
委派__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
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的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有关乙方责任的各项事宜。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环境保护)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应配备干粉灭火器。
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原有畅通,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居民)的关系。
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好施工现场的清洁、保卫及垃圾处理工作。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如需变动,由甲、乙双方应协商,并由甲、乙双方签定书面变更单,结算时作为结算依据。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指定地点,乙方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双方共同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因乙方单方原因,未经共同验收使用不合格产品,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期,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注意:此条不适用本工程,即:不作为延期依据)。
2)不可抗力43)停水、停电或者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乙方在工程条件具备时应同意,适当支付乙方赶工费并签定工期变更协议。
因甲方未按合同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因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价款导致停工者,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其返工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1)___项标准执行:
(1)工程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的内容和《重庆市住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质量达到“优质样板工程”。
(2)双方约定:
备注:
1、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相关质监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认证所需费用采取“谁提出谁垫付”的原则。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费用由有责任方承担;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2、工程质量及进度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或责令停工,直至清退出场为止。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由施工方组织;甲方若不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者,乙方可自行验收并记录,甲方应予承认。
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验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为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验收:
1)、水电及隐蔽工程验收。
2)、基础工程验收。
3)、漆类工程验收。
4)、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单项全部验收合格后,仍需对整体工程进行验收。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至接到通知后三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提交工程结算单及有关竣工及结算资料给甲方,甲方至接到上述资料三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一周内结清尾款。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贰年(其中:质保金满壹年后退还)。验收合格签字并按合同结清工程尾款后,由施工方签定工程保修承诺(见附件二工程保修承诺书)。
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及全部费用。
因甲方购买材料未达到国家标准而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工,甲方负责全部费用。
乙方提供的施工图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线路管道畅通、合格。
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注意施工安全。
此合同总价中,已包含施工现场人身意外保险费用,施工方必须为现场买购集体意外保险。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甲、乙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甲、乙因单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承担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支付对方工程价款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责任:
1、未办理任何手续,乙方有权拒绝改造原有建筑受力/外结构及设备管线,甲方强行要求乙方改造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导致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全责并承担响应责任。
2、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7以及由甲方引起的其它原因等,工期得予以顺延。
3、未经验收,甲方不得提前使用。
4、甲方未按期支付或未按期完全支付合同约定款项,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款额的_5_%支付违约金。
乙方责任:
1、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它物品,如有故意或意外损坏,需照价赔赏。
2、未经甲方授权或同意,乙方擅自改造原有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3、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返工及其相关费用,工期不得顺延。
4、由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3%违约金。
1、向_重庆市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起诉。
保管。施工期内,甲方将进户门施工钥匙_壹_把交给乙方代表张林负责乙方按合同约定和规范施工,工程质量达到“优质样板工程”。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附件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