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鞭炮倡议书实用【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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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鞭炮倡议书【第一篇】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蓝天白云,是我们共同的生态福祉;绿水青山,需要我们一起悉心守护;保护生态环境,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燃放烟花爆竹是春节的传统习俗,但其释放出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污染物,会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严重危害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同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给全区人民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环保的新年环境,区生态委办公室倡议:
1、请全区居民从自身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庆祝春节。
2、请全区居民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和使命感,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共同维护安全、祥和的节日环境。
3、请全区居民自觉通过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资源,积极宣传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自觉转变传统迎春方式,共同践行绿色、环保新风尚。
4、请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工作人员和广大环保志愿者、环保热心人士积极行动起来,带动和影响身边的人响应倡议,凝聚起保护生态环境的正能量。
辞旧岁无需漫天烟火,迎新春只待春暖花开。让我们厉行节约、移风易俗,远离烟花爆竹,为建设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新时代美好长安共同努力。
恭祝全区人民: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鞭炮倡议书【第二篇】
广大市民朋友:
冬季是全国性雾霾天气的高发期,对人们出行、生活及身心健康有着严重影响,而燃放烟花爆竹会在瞬间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粉尘,强烈刺激人的呼吸道,也是造成雾霾频发的元凶之一。蓝天之下,是我们共同的家园,需要大家一起守护,为进一步减少空气污染、预防火灾事故、倡导文明新风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们倡议:
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参与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燃放烟花爆竹,不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将面临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治安拘留;在结婚、春节等纪念活动,选择电子鞭炮、喜庆音乐、鲜花代替传统烟花爆竹,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畅快呼吸新鲜空气。
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积极开展禁燃禁放宣传,利用个人短信、朋友圈、个人微博等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做宣传普及的志愿者,让更多的人自觉抵制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凝聚起保护生态环境的正能量。
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发挥主人翁意识,既做到自己不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去燃放烟花爆竹,消除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危害,共建宜居宜业的生态家园。
蔚蓝天空,是我们的愿景,繁星闪烁,是我们的追求。让大家携起手来,共同呵护、人人参与,告别烟花爆竹,倡导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努力让xxx的环境更优美,生活更舒适,城市更文明,社会更平安。
禁放烟花爆竹,期待您的参与!
倡议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鞭炮倡议书【第三篇】
广大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
春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表达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但是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不仅污染环境空气,产生噪声,损害人体健康,还有可能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为让我们的家乡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自觉遵守禁燃烟花爆竹有关规定,不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提倡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张贴春联、悬挂灯笼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
二、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自觉宣传和传导禁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利用短信、微博、微信、抖音等各类新媒体,向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烟花爆竹。
三、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大家发挥家乡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敢于向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说“不”,发现未经允许私自销售或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劝阻或举报。
禁燃禁放工作人人有责,真诚希望大家携起手来,共同营造安全、绿色、文明、环保的节日氛围,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幸福的家乡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最后恭祝全区人民: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兔年大吉!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鞭炮倡议书【第四篇】
广大市民朋友们:
“鞭炮唱响虎年到,锣鼓喧天欢声笑”,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市民朋友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为使大家度过一个愉快、祥和的春节,现就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倡议如下:
请到具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目前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区)正规烟花爆竹销售点如下:
长期烟花爆竹零售点1处,位于白碱滩区花园路29-1号;春节期间增设临时烟花爆竹零售点2处,分别位于白碱滩区翡翠花园斜对面停车场和金龙镇游泳馆前。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做到合法诚信经营,不销售伪劣产品。要组织协调好人员秩序。
看准烟花爆竹禁放标识,请按照要求在政府规定的燃放的时段、区域和公共场所进行燃放,维护公共安全。请不要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加油站、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按照烟花爆竹燃放说明小心操作,点燃烟花爆竹后,燃放者应迅速移至安全位置。
请配合社区在指定燃放点燃放,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由其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不要醉酒后燃放烟花爆竹。
朋友们,克拉玛依是我们美丽的家园,守护公共环境安全、践行文明举止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希望我们的'倡议能够得到您的积极响应和支持,让我们用实际行动使克拉玛依的天空更蔚蓝、街道更整洁、生活更佳安定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