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人用人报告工作报告汇报实用【精彩4篇】
选人用人报告工作报告【第一篇】
根据中共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党组《关于开展选人用人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琼国税党组发[20xx]72号)精神,我局对选人用人问题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长期以来,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我局党组都严格按照中央和总局、省局相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来开展工作,无论是在省局主导下选拔科级干部,还是自主组织股级干部选拔,均无违反干部任用标准、程序问题。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任职资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把好关,重点把好“三关”:严把推荐关,凡选拔任用领导干部,都须经过大会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召开单位民主推荐大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方法程序、提供干部名册和具体工作要求;严把考察关,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严格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调阅人事档案等方法,着力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严把决定关,党组讨论决定干部推荐任用人选,坚持党组成员全部到会,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民主集中”的原则决定人选。我们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了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廉政谈话、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
在此次自查过程中,发现我局存在实有行政编制人数超过核定行政编制人数2名的问题。产生此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一直以来按照20xx年12月29日下发的《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白沙黎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琼国税发[20xx]440号)核定的行政编制60人进行人员编制管理,并无超编情况。20xx年9月19日省局下发了《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白沙黎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人员编制和职数的通知》(琼国税发[20xx]211号),其中对我局行政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核定数为58人,较之前减少2名,导致我局实有行政编制人员比核定编制人员多2名的结果。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根据工作需求,本着适应发展、职能整合、优化效能的原则,在及时办理人员退休的基础上,减少公务员招录,以使人员控制在核定范围内。我局为正科级单位,我局科级及以上干部提拔均由省局主导进行,因此不存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情况。我局内设机构9个,实际设置垂直管理机构4个,实际设置派出机构4个,事业单位1个,均经上级机关批准成立,无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我局干部职级待遇均经省局批准后下发,无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情况。
我局干部提拔工作均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进行,且我局监察部门全程介入,未发现有跑官和要官、买官的卖官和说情打招呼情况。
我局全体在职干部职工均无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情况。
在我局干部档案管理过程中未发现有造假情况。
经查,未发现我局在职干部职工有兼职情况。
我局全体干部职工的配偶子女均在国内居住工作,无“裸官”问题。虽然近年来我局在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进程上取得了一定成绩,未发生有违法违规选人用人行为,但与距离更高要求还存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学习宣传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还不够系统深入;。
(2)由于受基层职级职数限制,干部提拔空间较小,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不够。我们将以这次自查为重要契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改进和加强工作。
选人用人报告工作报告【第二篇】
摘要:把好干部选用起来,需要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要紧密结合干部工作实际,认真总结,深入研究,不断改进,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机制。下面是选人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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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一个地方选人用人工作,最核心的指标应当是选人用人的导向是否正确,选人用人的风气是否清正、选出来的干部结果是否公正。一句话,就是选出来的干部是不是群众都公认。群众公认了,导向就好,风气就正。那么,选干部的结果好不好,用什么来衡量呢?我认为要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选拔干部不能“雾里看花”,要光明磊落、让大家都看得懂,不能让大家看不明白是按什么规则选出来的;二是选出来的干部要基本上在大家意料之中,不能经常出人意料地冒出几匹“黑马”;三是选出来的干部不是大家认为是那些“搭天线”、找关系的人;四是不能让埋头苦干和勇于担当的人吃亏。五是选出来的干部不是平衡照顾关系,考虑人情关系的。要做到以上几点,关键是与标准规矩比对,与同类干部比对,与群众口碑比对,与自己感受比对。最核心要坚持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用人导向要旗帜鲜明。用人标准和导向是紧密联系的。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我认为应当树立以下选人用人导向:一是任人唯贤的导向。就是选拔干部以事业为导向,以德才为导向,坚持原则,不以人情关系选干部,不分远近亲疏,不戴有色眼睛,不搞平衡照顾。二是崇尚实干的导向。让踏实干事、不跑不要的干部有进步机会,使那些心思都放在“搭天线”、找关系,不干事的干部,不仅捞不到好处,而且受到批评和惩处,激励干部求真务实,踏实干事。三是重视基层导向。就是选上来的干部有基层工作经历,注重从条件艰苦的基层选拔,从经受过考验的干部中选拔,使年轻干部向基层流动。四是群众公认导向。干部选得好不好,群众最有发言权。一句话,就是把干部的德作为选拔干部的首要标准,选出来的干部人品要好,让大家心服口服。同时,在干部工作中还要旗帜鲜明地保护好干净干事的干部,敢于为这些同志说话,敢于为这些同志撑腰,使干净干事的干部无后顾之忧,放开手脚干事,激发干部干事创业。
二是综合研判,给干部“画像”要准。核心是多渠道、多层次、多层面了解掌握干部各方面情况,识人要深,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不把考察干部的主要精力放在看。
简历。
看推荐上。观人要全,“试玉要烧三日满,辩才需待七年期”。要注重看干部一贯表现,通过群众“口碑”,社会评判,印证识别干部的人品官德和政绩。评人要准,注重从社会工作生活细节看干部,从身边人的评价识准干部。
三是树立底线思维,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用错一个干部,绝不是一个人的问题,它会影响一个地方的用人导向和风气。因此,我认为在选干部上要有底线思维,要把握“六不用”:不用有劣迹的干部,不用群众口碑不好的干部,不用意见不统一有争议的干部,不用造假的干部,不用有反映问题没有查清的干部,不用有“来头”的干部。只有把握以上底线,我们才能端正用人导向,树立良好风气,促进事业发展。
选人是个难题,选好人更不容易。我认为,选好人核心问题是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切实落实干部群众在选人用人上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作为组织部门,主要应当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要把干部情况掌握透,了解清楚,在平时考察考核中选。我们对身边人用起来放心,可以用好,也不会出现大的问题。这其中的原因就是我们对身边人的一言一行、德才表现很清楚,了解的很全面,用起来放心。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对不了解的干部如何选,用起来心里没有底气。因此,需要我们全方位了解干部。如何了解干部,我认为主要还是多看、多听、多谈、多记。多看,主要是看政治态度,看班子成员的看法,看干部的一贯表现。多听,主要听干部的口碑,听干部群众的质疑,听与老板关系亲近程度,听干部群众的反映。特别是对重点培养将要提拔的干部多听干部群众的议论。多谈,主要是耐心地与干部群众谈,随时谈、随地谈,结合工作谈,了解掌握干部活的思想。多记就是把平时了解掌握干部的情况及时记下来,时间长了就会积累干部各方面情况。同时,重视年度考核结果(可以听到干部考察时听不到的真话、实话和不同意见),把连续几年的年度考核结果进行比对,掌握排名情况。对优秀干部大胆使用,对排名靠后的干部分析原因,慎重考虑。要积极探索任前考察+年度考核+平时了解“三位一体”的干部考察考核新模式,任前考察以发现问题为主,突出考察干部“廉”的表现;年度考核以政绩为主,突出干部“绩”的表现;平时了解以群众口碑为主,突出干部“德”的表现,科学设计“廉”、“绩”、“德”的评价要点和办法,增强干部考察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二是将选人用人与推动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工作推进的一线选。当前,改革发展的任务很繁重,一方面需要大量年富力强的优秀干部参与推进,另一方面一大批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干部渴望有一个平台锻炼、展示和提高自己。将选人用人与推进工作结合起来,不仅能够推动工作落实,而且能够更好地发现干部,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因此,我认为,要积极探索在推进工作一线发现干部选拔干部的办法,做到中心工作部署到哪里,推进到哪里,干部考察选拔就迅速地跟进到哪里,保障到哪里。要把干部考察由室内搬到室外,搬到项目建设现场、招商引资前线和维护稳定等一线,形成在一线发现干部选拔干部的机制,使一大批优秀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得到提拔重用。
2019年围绕“一体化管控”要求和“管理提升深化年”的主题思想,完善制度、夯实基础、提升能力,为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和公司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将我司2019年度选人用人工作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队伍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干部xx名,其中领导班子8名,中层正职干部45名,中层副职干部77名。2019年提拔中层正职干部4名,中层副职干部10名,经理助理5名。
公司一直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唯人为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工作制度和程序,不断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工作满意度。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深入贯彻执行党的选人用人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建立和完善与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人才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机制。持续梳理和完善制度建设,从公司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程序、考核、监督进行明确规定。为科学选人用人提供了政策依据和管理办法,更好的做好选人用人工作夯实了基础。
(二)加大考核考评力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激励机制对公司所属单位进行了广泛的绩效调研,通过充分讨论,修订完善了《xx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规定》、《xx公司薪酬管理规定》。2019年公司对23家子分公司(项目部)和总部各部室的中层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并结合考核评价结果,经公司党委研究,对5名中层管理人员进行了降免职处理,其中3位子分公司项目部书记降为副书记,2位项目经理降职为助理。对在考核工作中评价较好、表现突出的15名优秀管理人员予以提拔使用。
(三)拓宽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实现员工在管理才能和专业技能方面的“双通道”发展,为优秀员工提供更宽、更好的发展平台,促进人才队伍的健康成长,保障企业持续发展,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完善了员工专业通道和晋升管理相关办法,为员工设计了管理序列、专业技术序列、项目经理序列、操作服务序列类四大职业通道,每个类别均设置了多个层级的成长通道,拓宽了员工的职业发展途径,进一步有效激发人才队伍活力。
(四)积极开展领导人员交流与后备人才培养。
为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结构,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公司发展规划要求,结合人力资源现状,全年选拔了83名既具备实际工作能力,又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青年骨干人才,作为公司项目经理、生产经理、商务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后备人才,将在2-3年内予以重点培养。为公司项目管理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群众基础不低。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如:干部任职前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组织进行廉政谈话,并进行为期一周的任前公示。同时设立了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切实发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群众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了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
公司在选人用人工作上取得有一定成效,但是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虽然公司已经出台了一系列选人用人方面的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选人用人的程序和方法,但在领导干部教育培养、考核评价、监督约束等方面的配套制度还比较欠缺或不够完善,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选人用人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在后备专项技术人才的基础上,增加后备管理人才库,努力形成协调配套、科学管用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
(二)进一步加强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力度。
竞争性选拔干部是近年来我国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领导的生动实践,也是提高企业选人用人的质量和素质、为企业吸引和延揽优秀人才的有效方法,下一步公司将加快竞争性领导干部选拔体系的建立,从制度、标准、程序、方法上逐步完善,逐步开展竞争性选拔工作。
(三)中层管理人员考核尚需完善。
考核评价是领导人员管理的关键,是提高选人用人工作满意度的基础,要认真梳理目前领导人员考核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领导人员考核的方式方法,一是科学设置考核目标,做到经营效益和科学发展为根本目的;二是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做到指标设计科学,内容涵盖完全;三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培养、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四是落实考核程序的闭环,进一步落实考核结果的反馈,为各单位下一步工作进行指导。
(四)积极稳慎地推进竞争性选拔、完善退出机制要创新人才选用机制,以开放包容的人本理念,大胆启用年轻人、能人,强调人才选拔的公开、竞争、择优导向和人与岗位的匹配性,实施制度化、机制化的竞聘上岗制度。建立和完善人员进退机制,探索政策性退出机制,强化市场退出机制,让不适应岗位的庸人主动退出,给有激情、有能力的能人创造更宽广的舞台。
选人用人报告工作报告【第三篇】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7领导班子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宁组通〔2016〕58号)文件要求,我局党组对局系统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了认真回顾,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xx年度选拔任用干部总体情况。
为更好地适应日益繁重复杂的民族宗教工作形势需求,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干部推到重要岗位,局党组在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在编干伍中开展了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工作。203月,我局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提拔使用干部11人,其中局机关6人(调研员1人,副处长2人,副调研员3人),团体在编干部5人(团体办公室主任2人,副调研员3人);9月,开展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调整了4个处室的负责人;10月对部分干部进行了处室调整。通过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配强配优了局系统中层干伍,为我局完成各项重大任务提供了人才保障;通过内部轮岗、交流使用等举措,使民宗干部在多个岗位上得到锻炼,增强对民宗工作全面深入了解,熟悉各条口工作性质,提高机关干部的总体业务工作能力。
我局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使真正使想干事的人有平台,能干事的人有机会。
(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局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坚持选人用人原则,在干部素质标准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在干部能力要求上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在选拔干部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
(二)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2016年初,局党组根据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实际工作需要,经过充分酝酿,提出启动局机关及团体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局办公室(人教处)对局机关及团体在编干伍情况进行分析梳理,结合处级职位和干伍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和《南京市宗教团体(__青年会)在编干部副处级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同意,于2016年3月在局机关和团休在编干部中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召开干部大会公开岗位和职数,规范个人申请报名、资格审核、竞职演讲、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公示的各个环节。选拔过程中紧紧把握民主推荐、考察、酝酿等重要环节,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公正公开,接受监督,切实做到组织严密,程序合法。
(三)严格按核定职数配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前,我局对职数情况进行分析,根据《条例》规定,对照干部任职资格,对干伍情况进行梳理统计。为更加有效合理地确定职数职位,局党组进行充分酝酿、规划布局,并多次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征求指导意见,在核定的处级职数范围内能最大限度地调整使用干部,真正把能力强、素质好、作风硬,群众信任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2016年我局3次调整使用干部,均未出现超职数配备的现象。
(四)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局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局党组书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纪律办理,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搞个人说了算。工作中我局坚持做到职位职数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竞聘人员名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等,坚决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使我局干部任用工作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可和肯定。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圆满完成,但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选人用人的视野不够开阔。由于编制受限,近些年我局只能通过接收转业干部的方式充实工作队伍,单一的进人渠道造成了干伍年龄结构偏大,人员梯次不合理。在选拔干部的过程中个别岗位还存在着论资排辈的现象。在今后选拔任用干部中,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提拔使用有能力、有担当的年轻干部,在营造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氛围上下功夫,着力激发干部动力、活力、创造力,培养干部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全面素质,形成人人思发展、人人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今后,我局还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断总结干部竞争上岗、选拔任用所取得的经验,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培养好、选配好、使用好干部。
选人用人报告工作报告【第四篇】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xx年度市管领导班子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宁组通〔20xx〕58号)文件要求,我局党组对局系统20xx年度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了认真回顾,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景报告如下:
为更好地适应日益繁重复杂的民族宗教工作形势需求,把政治素质好,业务本事强,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干部推到重要岗位,20xx年局党组在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在编干部队伍中开展了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工作。20xx年3月,我局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提拔使用干部11人,其中局机关6人(调研员1人,副处长2人,副调研员3人),团体在编干部5人(团体办公室主任2人,副调研员3人);9月,开展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调整了4个处室的负责人;10月对部分干部进行了处室调整。经过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配强配优了局系统中层干部队伍,为我局完成各项重大任务供给了人才保障;经过内部轮岗、交流使用等举措,使民宗干部在多个岗位上得到锻炼,增强对民宗工作全面深入了解,熟悉各条口工作性质,提高机关干部的总体业务工作本事。
我局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使真正使想干事的人有平台,能干事的人有机会。
(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局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坚持选人用人原则,在干部素质标准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在干部本事要求上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在选拔干部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
(二)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20xx年初,局党组根据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实际工作需要,经过充分酝酿,提出启动局机关及团体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局办公室(人教处)对局机关及团体在编干部队伍情景进行分析梳理,结合处级职位和干部队伍实际情景制定了《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和《南京市宗教团体(基督教青年会)在编干部副处级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同意,于20xx年3月在局机关和团休在编干部中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召开干部大会公开岗位和职数,规范个人申请报名、资格审核、竞职演讲、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公示的各个环节。选拔过程中紧紧把握民主推荐、考察、酝酿等重要环节,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公正公开,理解监督,切实做到组织严密,程序合法。
(三)严格按核定职数配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前,我局对职数情景进行分析,根据《条例》规定,对照干部任职资格,对干部队伍情景进行梳理统计。为更加有效合理地确定职数职位,局党组进行充分酝酿、规划布局,并多次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征求指导意见,在核定的处级职数范围内能最大限度地调整使用干部,真正把本事强、素质好、作风硬,群众信任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20xx年我局3次调整使用干部,均未出现超职数配备的现象。
(四)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局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局党组书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纪律办理,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搞个人说了算。工作中我局坚持做到职位职数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竞聘人员名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等,坚决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使我局干部任用工作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可和肯定。
20xx年,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圆满完成,但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选人用人的视野不够开阔。由于编制受限,近些年我局只能经过接收转业干部的方式充实工作队伍,单一的进人渠道造成了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偏大,人员梯次不合理。在选拔干部的过程中个别岗位还存在着论资排辈的现象。在今后选拔任用干部中,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提拔使用有本事、有担当的年轻干部,在营造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氛围上下功夫,着力激发干部动力、活力、创造力,培养干部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全面素质,构成人人思发展、人人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今后,我局还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断总结干部竞争上岗、选拔任用所取得的经验,努力构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培养好、选配好、使用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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