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土石方承包协议书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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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承包协议书篇1

乙方:

第一条:工程内容

运输土石方,甲方将根据工程项目所确定的地点、工程进度和运输数量的要求,对乙方运输任务进行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乙方必须服从。

第二条:工程承包运输时间价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时间为一年,即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单价以本工程单趟运距为 1500米以内,按每立方3元人民币计,(此为完税价)。

3、每次结算以计量验收单为准,路程以双方共同核实实际路程为准。

4、付款方式:日清月结。

第三条:燃油费用

甲方负责提供充足的燃油,乙方结算燃油的费用,甲方提供的燃油不得高于市场价格。(燃油必须符合车辆出厂要求及工作环境的要求)。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工程爆破。

2、甲方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

3、甲方无条件负责乙方司机的住房问题。

4、甲方在每月前给乙方制订当月的土方量。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当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土石方运输任务。

2、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

3、违章开车等,造成大小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六条:其他责任

1、乙方车辆进场后,甲方必须在当天安排开工,如拖延工期,挖机甲方按1800元/天赔偿、汽车按300元/天赔偿乙方损失。(每月双方可有3天的停工日)

2、甲方在正常工作中不得随意停产,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误工,乙方不属违约并且甲方应按1800元/天标准补偿乙方的损失。

3、在工程作业中,甲方爆破造成人员伤亡的,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确保完成爆破任务,不得影响每台挖机每天1500立方的工作量。

5、乙方可根据甲方工程量的要求增加车辆。

6、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第二条约定及时支付乙方运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运输款,乙方有权利停工,造成的误工,由甲方承担一切后果与责任。

7、乙方车辆在进入甲方工作区域内,甲方先付乙方托用费8000元整。

8、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工作期限,如提前解除乙方的工作期限,甲方必须无偿支付乙方的托运费,并承担一定的补偿费(补偿费由双方协商拟定)。

9、在正常工作中,车辆出现需维修问题,费用由乙方自理。在维修期间,延误甲方工程不得算乙方违约。

10、甲方制订的工作量每月不得小于18万方、不得大于24万方,如增加或减少工作量,甲乙双方必须提前一月协商解决。乙方如不能完成甲方制订的工作量,甲方有权不付乙方当月的工程款。

第七条:其他约定

1、 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规定解除事由或本合同约定解除事项以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义务的履行。

2、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合同争议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4、 本合同经合同双方或其签约代表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由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土石方承包协议书篇2

承包方(乙方 ):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一、乙方承包的土石方运输工程位于萨拉齐北部大山里,主要是由甲方指定工作地点,由乙方负责运输土石方。

二、甲方以乙方应完成的工程土方量为结算工程款依据,具体为每车17至18立方(虚方),折合吨位为26至28吨,折合现金110元。在施工期间甲方随时检查指导,如出现一切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乙方的工程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后,如因机械导致的人员伤害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四、付款方式:运输工程款按月结算,每月底结账,先结90%,其余10%三个月后一次性结清,具体付款为每月结清帐务后的第二个月10号前必须以现金付清,否则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以乙方给甲方所打的收款收据为准。

六、特别约定:

1、乙方在甲方的指定地点负责运输,运输距离从运输始发地到目的地不得超过公里,否则超过距离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到达工作地点后由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住宿,水电等生活必须条件。

3、乙方到达工作地点后,可向甲方提前预支部分工程款作为乙方所有人员的生活费用,该部分预支款将来由甲方从乙方的工程款中作相应扣除。

4、乙方工作期间车辆所需燃油由甲方提供,待工程款结算后由甲方从乙方的工程款中作相应扣除。

七、违约责任:甲方若到期拖欠不给工程款,由乙方凭借此合同要求甲方双倍支付未付款,还需每日承担按工程未付总价款3%计息的违约金。

八、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若发生争议,任何一方都可向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捺印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土石方承包协议书篇3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责任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作内容:平基放线,劳动力及技术装备的组织,土石方的爆破及开挖,地表清障,清淤,土石方的场内调配及外运、弃渣,以及周边建筑物、居民的安全防护设施,工程资料的编制,压实抽样试验,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同周边政府单位包括环卫、城建、公安、交通、建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及周边企(事)业单位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而作的协调等工作。

四、工程范围:

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在现场指定区域内进行施工,余土外运至渣场,渣场由乙方自行落实,甲方概不负责。

五、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xx年月日;竣工日期:xx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六、合同价款:

1、场内回填部分

(1)页岩(松次坚石)做回填方,按元/m3包干价执行。

2、余土外运部分

(1)外运工程量不论运距远近,按元/m3包干价执行。

3、其他

若甲方需要向乙方临时租用机械设备,按租用期市场价计算租金,机械设备台班以甲方指定人员签证为准。

七、工程结算: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

依据甲、乙双方现场实测方格网及实际收方工程量办理结算,结算完毕,移交竣工资料后,一次性付至结算金额的85%,剩余尾款两个月内付清。

八、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1、土石方工程施工完成后的验收标高与设计标高的误差不大于±10cm,垂直面无偏坡。

2、进场施工前,必须提前7天向甲方分别提交:土石方调配及外运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及质量进度保证措施。

3、场内填筑部分必须分层碾压密实,并优先选择页岩以内土石方回填,且在页岩以内土石方有剩的情况下,不得选用砂岩回填。

4、建筑物及其基础外边线6m以外范围内,回填土石方必须分层碾压,密实度不得小于90%。

5、竣工资料为壹式陆套。

九、安全施工: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采取严格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作业中,所遇任何与工程相关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违约责任:

1、本合同工程不允许转包分包,若甲方核实乙方有转包分包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必须无条件退场,并承担该工程总工作量20%的违约金。

十一、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合格交验结清尾款后自然失效。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单位:承包单位: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甲方:

乙方: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开工时间:

4、工程竣工时间:

5、土方比例占%,石方比例占%,施工中如土石比如变化较大,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承包内容:

第三条工程量的确认

第四条工程量的计算

乙方每月日前将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呈报甲方,甲方按审核签订(含变更签证部份)核定后的工程量作为付款依据,按施工现场实收的工程量进行计算。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方式及时间

1、甲方第一个月按已签证工程数量及工程款的%支付给乙方,第2月起按工程款的%支付给乙方。

2、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进度款报表后,于次月五日内拨付给乙方(特殊情况不能超延天,工程进度款拨付时间为每月日前)。

3、工程进度第月剩余%的工程款,在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及竣工资料完成呈报后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合同履约保证金

1、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内部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时,由乙方向甲方财务缴纳该工程“合同履约金”元人民币,甲方财务开具正式收据交给乙方,甲方用实物经公证后作为抵押。

2、乙方机械、人员进场施工七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施工进场费,按总工程造价的%支付。

3、甲方定于月日前安排乙方正式进场施工。如因政府统建一规划需延迟的,最迟不超过八月底。如八月内不能安排进场,甲方除退还乙方保证金外,并按银行贷款利息倍计算支付乙方,同时视为违约。

第七条合同工期

本工程于年月日前正式开工,于当年月日前全部竣工,共计天有效工期(除自然灾害和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的影响,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甲方责任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甲方必须在日内开出入场施工通知书,限定入场施工时间。

2、在开工前由甲方提供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进场现场交验。

3、甲方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并做好会议纪要。

4、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部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复测断面图及有关数据,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签订后交乙方组织施工。

5、及时向乙方传达设计、监理和甲方的有关指令和要求。

6、及时向乙方进行施工现场交桩、交点,确保施工任务顺利进行。

7、甲方负责办理一切施工手续,加强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检查、验收、帮助协调乙方与甲方、监理单位的关系,负责协调施工中有关事宜,协调当地周边关系,及时汇总工程施工报表呈报,确保甲方按月工程进度款按时到位和支付,负责乙方在银行开设独立帐户并给乙方代理人办理全权委托书及发放行政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各一枚。

8、甲方每月收到乙方的工程进度报表后,当月内审核认可后余下月日内及时拨付给乙方,不能影响正常施工,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同时,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9、乙方所有人员及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后,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时开工或工程进度款不能按时拨付,每延误一天,挖掘机每天赔偿元/台误工费,推土机每天赔偿元/台误工费,装载机每天赔偿元/台误工费;人员每天赔偿元/人工生活费,自卸车每天赔偿误工费元/台。

10、在乙方签订合同和进场正式施工过程中,甲方不得任意为难乙方,更不能随意让乙方退场,确保乙方所签证施工合同中的工程数量。

11、履约保证金的返还方式:甲方必须在正式开工三个月内分期退还乙方保证金万元人民币。剩余万工程完工后同尾款一起一次性退还。

12、甲方违约责任:在退还乙方所交金额保证金的同时赔付、万违约金。

13、由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到乙方施工现场。

14、甲方补助乙方远征费万元整(进场天内支付)

第九条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组织人员、机械设备进场按时开工。

2、乙方必须按总工程量和总工期的要求,配置满足施工所需的人员和机械设备,确保工程按期或提前完成,并严格按设计图施工,确保工程进度和工和质量。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

4、乙方在施工中,全权负责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工作,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承担工程质量、工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在施工中做到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文明施工,在施工中出现的一切安全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如有经济纠纷、债权债务问题,由乙方自己负责,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民事责任。

5、在整个过程中,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有关人员的正常指挥,并尊重甲方、监理在施工现场所有人员。

6、乙方有责任根据甲方、监理批复的施工图纸和文件进行施工,及时发现并提出施工图和文化遗漏或不一致之处。否则,乙方应对上述原因引起的任何返工自行负责,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赔偿给甲方。

7、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保等管理的规定,并尊重当地的民风民俗。

8、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将所有投入工程的施工机械进行喷字编号,按甲方指定位置编排就位。所有施工人员在年月日必须穿戴整齐、配戴上岗证、安全帽,在甲方指定位置列队迎接该工程项目开工典礼和正式开工。

9、乙方必须在甲方开工规定时间内,所有机械设备人员必须到达工地。否则,将视为违约。

10、乙方违约责任:乙方违约时甲方不退还乙方签订合同时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第十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内部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自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毕工程款后自然失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量,并形成书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产生纠纷,主要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到一致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工程承包不能转包。

3、本合同工程承包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备注:经双方协商,在土石方工程施工中,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让乙方承担总项目的附属工程,条件单价以双方协商后签合同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因施工生产需要,甲方同意将阜阳市泉河风景带景观绿化工程开挖土方、回填土方工程由乙方进行分包,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经甲乙双方对地质条件、图纸、开挖、堆放场地和施工环境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地点及名称

1.工程地点:阜阳市泉河风景带景观绿化工程abc区

2.工程名称:阜阳市泉河风景带景观绿化工程

1、按业主设计图纸及甲方土方开挖方案的要求进行土方开挖,开挖土方前应由甲乙双方确认施工区域内场地高程,并经业主或监理公司确认后,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2、挖土方工程量按土方开挖方案要求的基坑(槽)底尺寸放坡系数和标高进行理论计算(不计超挖土方量)。

3、挖土方工程内容包括测量、挖土、运土、弃土(按照甲方指定地点用推土机推平)、修坡、坑底压实、挖修排水沟和集水井、承台地梁边回填压实至设计标高等内容,平均运距约1公里。

4、填土工程量按甲方要求回填部位的填方量理论计算(不计超填土方量)。

5、回填土方工程内容包括挖土、运土、回填、压实至甲方要求,平均运距约1公里。

包工、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工程量:挖方约万m3,填方约万m3。

四、质量要求

挖方基坑(槽)的尺寸及标高必须符合甲方要求并确保边坡稳定安全,回填土质量及标高必须符合甲方要求。

四、工期要求

配合甲方的施工方案分次开挖:

1.第一次开挖工期为7天,包括整个场地的垃圾清运、平整及园路的修筑。

2.第二次开挖工期为2天,包括单体建筑大体积基坑的开挖、边坡的修复,部分基槽、基坑的开挖。

3.其余零星土方按甲方要求给予随时配合,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如遇大雨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经甲方代表签证确认后工期顺延。如乙方无法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完成,每延误一天罚款20__元。如拖延工期5天以上或乙方中途放弃,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已完成的工程量按60%结算。

五、承包单价:

1、结算方法按上述要求及内容计算,挖方承包单价为6元/m3,回填土方承包单价为4元/m3。淤泥承包单价为8元/m3以上单价已综合考虑各种土质及挖运、承台、地梁等项目工效降低因素,(含所有机械进退场费、人工费、油费、误工费、窝工费等及各种不可预见费用,不含税)。本单价在合同期内不予调整。

1)、挖机按1200元/台班

2)、土方运输1km以内2元/m3

3)、压路机元/台班(8吨)

4)、推土机500元/台班(东方红70型)

5)、合同总价:暂定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万元。

六、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挖方完成后甲方按挖方结算工程量付至完成工程量65%,填方项目全部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完毕付至完成工程量80%,经双方结算确认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七、甲方责任

1、负责确定开挖土方的开挖方案及堆放场地;

2、负责场内照明及洗车池用水;

3、负责按时拨付工程款;

4、乙方有如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出批评及限期整改要求。乙方不听劝阻影响工地正常施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清退乙方出场。甲方另请施工队组织施工,单价变化造成甲方损失的,全部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

1)进度达不到合同要求的;

2)不按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施工的;

3)不服从工地管理人员指挥,不遵守工地现场规章制度;

4)其它违约行为。

九、乙方责任

1、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尺寸与标高或方案进行定位和测量;

3、负责乙方雇用人员的管理,负责乙方雇用人员的劳保用品、设备、材料等费用,办妥有关人员的劳务手续及证件。

4、接受甲方对施工现场的统筹安排,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检查。

5、负责施工全过程的自身安全及注意他人安全,若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此部分费用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6、负责按照政府有关规定,保证施工现场及沿途的卫生清洁工作,如乙方未按要求完成,由甲方派人清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并给予双倍处罚(含各种政府罚款),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7、负责协调堆填区居民关系,如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十、工程检验、验收及处罚

乙方施工完毕并经自检合格后,应及时通知甲方管理人员进行验收,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一次验收(含隐蔽验收)不合格,罚款叁佰元(元),若第二次验收仍然不合格,甲方予以双倍处罚,同时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符合质量验收要求为止。造成该节点工期逾期,按上述工期约定责任处罚。

十一、其它事项:

本工程项目不得转包给第三者,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并处以1万元罚款。

十二、附则:

1、本协议书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

2、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拔付全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安徽马鞍山奥森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乙方:

阜阳项目部

主办人:签订代表:

身份证号:

签订代表:联系电话:

签定时间:签定时间:

土石方承包协议书篇4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双方充分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土石方工程(范围以发包方提供的平场红线图为准)。

工程地点:

工程范围: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在现场指定区域内进行施工,人工及机械设备及实施组织,土方的开挖机转运,场内调配及外运,地表清理,平整场地;废渣垃圾外运到渣场,渣场由乙方自行落实;零星工程:项目场地内开掘道口、协助现场施工、临时设施搭建、场内回填土、回填种植土等使用挖掘、运土机械作业的项目以及临时挖、移、吊、平整,意外应急等工程。

工程承包方式:土石方施工总承包,工程综合单价包干,按实际工程量结算价款。

工程单价:

完成本合同约定全部土石方工程内容的综合含税包干单价: (人民币),大写: 。

石方工程量以发包人提供的原始地形图和施工平场图计算的开挖量为准。

二、工程内容及要求

工程内容:自行组织土石方(不分土石方成分、不分开挖及回填深度)机械(含人工配合)开挖、爆破、土石方场内转运、弃渣回填、回填土石方碾压及平整场地至设计标高和红线范围;以及与此相关的施工安全技术等措施(如临时边坡围护、排水等)和对外协调;设计变更;发包方委托新增的零星工作内容。

工程要求:以发包方所提供的施工图、发包方提供的设计变更、相关技术规范和发包方的要求为准。土石方平场后与设计值的偏差不超过+10cm至-20cm;地块场地平整应按《场地平整施工规范》分层碾压,碾压密实度达到85%以上。本工程执行的相关规范为:《工程测量规范》、《爆破与土石方施工规范》、《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场地平整施工规范》等。

三、工期要求(以日历天计)

工程总工期 天,开工时间以发包方开工指令签发次日起计算。指令发出后7日内承包方没有进场施工,视为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工程总工期已充分考虑了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各种形式的下雨、下雪、停水、停电、节假日、高温天气、扰民和民扰、周边道路施工影响等不利因素。

除不可抗力、发包方提交的施工图时间延后、政府要求停工及民扰造成整体停工1日以上的情况外,工期一律不顺延。以上影响工期的情况发生后,承包方应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通知发包方并在次日以书面通知发包方,发包方书面确认后工期才得以顺延。否则,即使以上情况确有发生但承包方未能及时书面通知并获得发包方认可,工期也不得顺延。

若承包方除本合同规定的情况外,无论何种原因不能按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造成工期延长,则每延长一天对承包方处以壹仟元的罚款,该罚款从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如果延期超过一个月,视为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有权将后续土石方工程发包给其它施工单位。由此终止本合同时,承包方应在两天内将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等撤出施工现场,并由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发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包方工期每提前一天竣工,给予壹仟元奖励。

承包方在收到发包方工程开工指令后,承包方指定的项目经理拒绝签字,视为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承包方违约责任。

四、工程价款

承包方和发包方共同确认:本工程包干单价已综合考虑了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序(包括完成全部工序需采取的安全等各项措施)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为全费用包干单价。

承包方和发包方共同确认:本工程土石方综合包干单价内容包括:

承包方(不分土石方成分、开挖高度、回填深度)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内容的费用和施工过程中的测量、各类钻孔、减震带设置、爆破(含雷管、炸药等配送费用)、机械及人工破碎、管线保护、开挖、上车、降尘(场区内外)密闭运输、(场区内、外)倾倒处置、回填区土石方的分层摊铺和碾压(密实度85%以上)、场区出入口保洁(包括建临时洗车场)、对周边造成的炮震及炮损、环卫、交通堵塞、周边协调,民扰停工损失等。平整场地至设计标高和边界等土石方工程施工应包括的所有正常施工环节所包括内容的施工费、施工用水电费,以及与此相关的所有施工措施费(如临时边坡围护、场内排水、地下排水、周边建筑物的爆破安全防护、修边检底、设减震带、石方的破碎等)、各环节满足国家施工规范和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有关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所需要的一切费用、油料涨跌因素、合理利润、税金等完成土石方开挖、运输、回填区内分层摊铺及碾压等全部内容及费用,结算时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发包方对承包方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表明同意承包方提出的关于工程进度、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案表示接受,不因此而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缺陷负责。因施工组织设计会带来相应的措施费均已包括在综合单价内。如因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过程不当给发包方造成损失应由承包方承担赔偿责任。

因发包方自身原因造成平基土石方工程以外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非发包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施工方案的调整及突发事件而产生的费用作为承包方风险由承包方承担。

涉及承包方承包工程相关的满足安全文明施工需要的施工围栏、安全防护、临时设施及涉及承包方标志、广告宣传等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五、双方责任和义务

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地下管网图、地形图、红线图;负责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工程计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承包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现行法律、法规、条例及相关规定,精心组织,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进场后三日内,向发包方提供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施工倒排计划表),得到发包方批准后,严格按进度计划执行;负责施工区域内的临时道路的修建和维护,承包范围工程所需的临时水、电、管线的修建和安装、维护,负责施工场地内积水和地下水的排除,并承担所有费用。负责承包范围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环境清扫工作以及施工车辆行驶路段的道路维护;负责协调和处理好因爆破或施工产生的对周边居民、环境及原有建筑的影响问题,及时办理挖、运、路政、爆破、弃渣等平基土石方所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施工、爆破、运输中的交通、噪音、环卫、粉尘、安全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违反受罚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承包方在平基施工过程中,如遇与之相邻的房屋建筑物,承包方必须采取措施保证土石方平基施工不对房屋建筑结构产生实质影响,若造成周边建筑结构破坏,由承包方承担一切损失。

承包方必须按照施工图,技术交底、工程变更、会议纪要和国家有关标准和发包方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否则,承包方必须无条件返工并承担相应损失。

承包方工程完成后负责清理、转运场地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负责将临时设施拆移出场地。

承包方负责绘制竣工图,提交发包方审定。

发包方组织工程部对本工程实施监督,具体负责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计量(包括参与收方计量签证等)的控制管理,以及合同管理、信息资料管理、协调工作、督促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等。发包方派驻施工现场代表为。

承包方驻工地项目经理 负责现场施工管理、协调,随时与发包方保持联系;工程技术负责人 具体主管该项目工程技术,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管理(若承包方以上人员不配合发包方工作或在工作上采取不合作的态度,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无条件更换)。上述人员若有变动,承包方须征得发包方同意后以单位书面通知形式告知发包方。

七、工程变更的确定

承包方必须按发包方签发的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技术变更等)完成相应工作,否则,视为承包方完工工程不符合要求。

八、工程结算依据有效的约定

结算资料须双方签字盖章方为有效,不符合条件的工程结算依据均属无效,双方不作为办理结算的依据。

发包方提供的原始地貌方格网图和发包方盖章生效的平基施工图及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竣工图作为结算依据;工程挖方量以原始地貌标高方格网图、坐标图、平基施工图及竣工图、符合要求的变更签证等为依据进行计算;当阶段性工程完成后,承包方均应书面通知发包方,由双方到现场核定实际工程量,并进行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工程结算资料的规范性条件:内容真实,无涂改、无伪造。其中变更签证必须附发包方签字盖章确认的设计变更、技术变更资料。工程结算资料(含变更签证、现场签证、现场核定工程量依据、竣工验收资料)需一式叁份(均为原件),经发包方统一编号后,发包方贰份,承包方壹份。

九、工程价款的审核

办理结算的工程必须已竣工验收合格,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后,在办理结算之前,承包方必须提交一份完整的结算依据与发包方归档的原始依据进行核对,核对完毕后双方书面予以确认;结算依据和审核意见均以书面形式递交。

结算价款的确定必须经过发包人审核后方可成为有效的工程结算价款,审核的总时间控制在30天以内(以承包方交齐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双方履行书面确认手续的次日起计算),承包方应积极配合发包方的工作,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发包方审核不能顺利进行,承包方承担延期结算责任。

十、工程价款支付

(付款时承包方应开具与付款金额一致的建安工程发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善工程资料、结算资料并经发包方审核完毕,由承包方开具全额建安工程发票后30日内支付完全部工程款。

十一、履约保证金

为了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承包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向发包方交付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承包方。

本合同在承包方提交工程履约保证金之后方具法律效力。如果承包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之内,仍未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承包方的投标保证金,由此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承包方应当予以赔偿。

十二、工程质量及验收

按国家现行相关的质量验收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结合本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工程质量验收。承包方完成工程自检合格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在接到承包方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由承包方返工至合格。

十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

承包方进场前,必须与发包方签订专项安全协议。

承包方承包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化文明组织工程施工。布置、操作过程不符合要求,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停工整改,由此耽误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包括自身和他人伤、残、亡及物品损失等)均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承包方应文明施工,当发包方代表认为施工现场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时,有权限期要求承包方进行现场整改。当承包方收到发包方代表书面通知三日内,未按通知要求完成现场整顿和清理工作,则发包方可委托他人进行整顿和清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十四、违约责任

承包方必须服从发包方的管理,按双方约定的工作内容及发包方变更通知的内容、时间及要求组织施工,本工程不得分包或转包,否则视为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合同终止后承包方应在发包方通知后两日内无条件退场。

承包方严禁向发包方的工作人员行贿,如有发生则视为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因承包方违约致本合同终止的发包方不再支付剩余的全部工程款,并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发包人逾期支付分期工程价款时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十五、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承包方交付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余款结清后自行失效。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发包方叁份,承包方叁份。

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48 22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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