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能力论文【热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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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能力论文【第一篇】
论文摘要:本文主要分析了我国大学生写作水平的现状,然后,从教学法的角度讨论了原因及对策。
众所周知,让学生用外语进行流利地写作正成为二十一世纪外语教学的首要目标之一。写作是用语言表达思想的一种书面交际形式,它涉及到听、说、读其它语言技能的综合运用,写作能力的提高,势必能促使学生的听、说、读能力的全面发展(王,2000:212;)。从教学实践看来我国大学生的写作水平还亟待提高,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写作始终是学生的难点;在香港高校学习的内地学生与当地学生相比,差距最大的就是英语写作能力;从全世界的雅思考试成绩来看,中国考生写作成绩一直处于世界最低的水平。
我国大学生英语作文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写作内容贫乏,除此以外,学生写作时无法克服母语思维的负面影响,语言表达不地道、连贯性差、写作篇幅短、语言错误多等均是写作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例如1、英语单词拼写错误,2、用词不当,词义搭配混乱,混淆同义词和词组的区别,3、不能驾驭习惯用语,错误使用一些常用固定词组如:假冒伪劣商品的危害如下。误:Theharmfulnessoffakecommoditiesisasfollow正:Theharmfulnessoffakecommoditiesisasfollows,4、缺少或多余句子成分,5、修饰成分错位,不合逻辑,6、汉式句式、句序等。
当学生发现经过长时间学习积累的语言知识不能自然转化为实际运用能力时,他们就会觉得英语学习无用,产生非常强烈的失落感(蔡基刚,2003)。Carter指出标准英语口语和书面语有一些核心特征。它们是:1.主语与动词/主语与代词的一致性;2.语句中动词时态的一致性;3.形容词/副词使用规则;4.避免双重否定或多充否定;5.关系代词与限动词使用规则;6.语篇标记。学生写作能力的发展与他们对这些特征的了解有关。
这种现状,很大程度上与我国现行的“成果教学法”有关,“成果教学法”以行为主义理论为理论基础,认为写作是一个“刺激——反应——巩固的过程”,因而教学模式是一个“范文学习——写作——批改”的线性过程。这一传统的写作教学方法主要表现为“学生单独写作、教师单独评阅”这样一种单向交流的模式,它忽略了学生在写作前、写作中及写作后一系列交互、协商,监控等主观能动作用,学生在整个写作过程中极为被动,从而缺乏写作动机和真正的交际目的。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学生基本上都是处于一种被动的状态,缺乏师生、生生之间的交流、互动,因此不利于学生的情感、交际、协作等综合素质方面的提高,课堂教学模式单一。成果教学法一般把写作分为四个环节。1.熟悉范文(familiarization)。在这个阶段,教师选取1篇范文进行讲解,分析其修辞选择模式和结构模式,并介绍修辞特点和语言特点。2.控制性练习(controlledwriting)。在这个阶段,教师就范文中所体现的相关常见的句式要求学生进行替换练习,并在教师的指导下渐渐过渡到段落写作。3.指导性练习(guidedwriting)。在这个阶段,学生模仿范文,使用经过训练的句式尝试写出相似类型的文章。4.自由写作(freewriting)。在这个阶段,学生可以自由发挥,使得写作技能成为自身技能的一部分,并用于现实写作中。
关于英语写作教学的方法,近十几年来人们讨论最多的是“结果教学法”和“过程教学法”。“过程教学法”(processapproach)以交际理论为理论基础,认为人的学习过程是一个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过程,是一种在群体中产生的交际活动,而不是个人的行为。过程写作法认为,写作是一个循环式的心理认知过程、思维创作过程和社会交互过程,写作者通过写作过程的一系列认知活动、交互活动,提高其认知能力、交互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Zamel1976;Raimesi979;FlowerandHayes1981;Berlin1982;HayesandFlowers1983)。过程写作法综合了语言学、心理学、社会学和认知学的研究成果,它主要以交际理论为基础,“注重交际和交际能力的本质,以及语言的交际过程”(贾,1998:75)。但它也存在不足:各种文章的写作都采用同一个写作过程,课堂教学模式比较单一;只关注文章的写作,忽略了其他如句子、段落的练习,不利于对初学者进行写作的训练;缺乏范文的学习,学生对一些结构模式比较固定的文章,难以下手,缺乏必要的、有针对性的写作知识学习和写作技巧的训练。
近年来,有研究者提出了大学英语写作“任务教学法”模式,并认为该模式能有效地融合“结果教学法”和“过程教学法”的优点,克服它们的不足之处。“任务教学法”的理论基础,有学者认为是前苏联心理语言学家Vygotsky的语言和学习理论。也有学者认为“任务教学法”以建构主义为理论依据。以上两种理论都有共同点,即学习有赖于人在社会中的交互作用。具有意义的语言交际活动无疑是一种交互作用的具体表现。关于“任务教学法”的过程,Willis设计了三阶段“任务教学法”模式:任务前、任务环、语言聚焦。Skehan也提出了类似的三阶段教学:任务前阶段、任务中阶段、任务后阶段。
考虑到中国外语教学的实际情况,Skehan的三阶段教学模式更能说明适合我国国情的“任务型”写作过程。(1)任务前活动。在此阶段,教师根据不同的具体写作目的、不同的学习对象以及不同的内容主题,设计、组织不同的准备活动。(2)任务中活动。任务中活动包括写作、报告和评价。(3)任务后活动。此阶段主要有修改、教师点评或总结、写作知识或写作技巧的归纳、针对一些具体的问题做练习等活动。“任务教学法”在课堂结构、任务后的报告、教学环节的时间分配、任务的类型、母语的使用、学生分组等方面都具有一定的弹性。“任务型”教学最根本的要素是课堂活动或任务必须体现“意义”与“交流”,在不偏离“任务型”教学实质的前提下,“任务型”英语写作较之其他教学法则更为灵活,因而它具有横向和纵向的适用性以及多种写作教学法的优点兼容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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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写作【第二篇】
关键词:林语堂;海外华文文学;跨文化写作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04(2014)01-0130-04
林语堂的文学创作距今已逾半个世纪,他的独抒性灵的小品文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文学遗产,并与周作人等一批作家共同影响了中国文学与文化的发展走向,在中国现代文学与文化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1936年赴美后,林语堂以英文创作的小说与散文作品,从不同的侧面向西方民众介绍中国文化,赢得了西方社会的广泛赞誉,并且使近代以来的中西文化双向交流成为可能。本文以林语堂去美后的英语小说创作为例,分析在跨文化语境中作家的创作特点,以期对今日的海外华文文坛的创作有所借鉴与参考。
一、文化沟通的渴望
林语堂的小说,基本可以分为传奇小说与政论小说两大类,相较而言前者数量更多,并且这些小说全部是以英文书写,后陆续翻译而进入到中国人的阅读视野。在以充分的中国文化风味的传奇书写中,林语堂试图以“对西方人讲中国文化”之目的使西方人能对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文化有更为深入的了解。
《京华烟云》(1939年)、《风声鹤唳》(1940年)、《朱门》(1953年)是足以代表林语堂传奇小说的三部代表作。这三部作品既是林语堂展示自己“亦孔亦耶”的理性主义、实用主义与理想主义和浪漫主义相交织的“一团矛盾”的样本,又是他直接以英语书写向美国读者介绍中国儒释道文化的经典。
《京华烟云》英文原名《瞬间京华》,比较强烈地渲染和突出了人类命运的变幻莫测,典型地体现出道家文化齐生死、同万物的文化观。它仿照《红楼梦》的成书模式,写中国旧式大家族的变迁,以婚恋连结人物,辅之以历史事件的底色,使小说更有逼真性幻觉产生的虚拟性真实感。小说在每个卷首都直接引用了《庄子》的内容作为题解,表达了人生无常、世事难料而只有道永存于天地之间且先于天地万物而生的观点,发人生于世在于参透世问万物之变,不能执著,要随物赋形,顺任自然来体悟世间的大道。
姚木兰作为其父姚思安人生价值与理想的秉承者,经历坎坷浮沉,最后冲出个人悲欢,走向了抵抗日本侵略的道路,其人生结局的这种升华明显带有理想化色彩,其实姚木兰本来就是作者心目中理想的化身,是林语堂最喜欢的笔下人物之一。她顺任自然,生活简朴,无欲无求,对事物超然物外。在与立夫的交往中,她没有更多欲求,只是顺其自然的交往,不去积极地争取,但又在其心灵深处享受着与立夫心灵沟通的喜悦。战乱使她得以接近下层民众,生活给了她超越自我的契机,而不是一味盲目无所作为,而是以行动直通大道。通过姚木兰坎坷的一生,林语堂揭示了人生如梦的作品主题。作者在姚木兰身上所凝结的文化思索,体现出作家一种理想化的人生形式。正如学者刘勇的评价:“这种形态在姚木兰身上的主要体现有两点,一是对命运的承受,二是对命运的领悟。而这又归结到林语堂对道的体悟之中:顺其自然,在顺应中求得把握;宽怀处世,在宽怀中获得坚韧;承受命运的不幸,在承受中赢得感奋和超脱”。
翌年出版的《风声鹤唳》是《京华烟云》的续篇。在此作品中,丹妮成为主角。阿莲――梅玲――丹妮,这三次名字的转换很有文化意味。小时候奶奶起的名字“阿莲”,暗示了此作品佛家的主题,梅玲则是青春盛开的女性,在暗霜高洁中艰难求生;而丹妮之由来则是“最后老彭说:‘我想到了,丹是一个好字,是你胎记的颜色,你名字就叫丹妮’。”这更是一个文化的双关,中文之意是一个“有红色胎记的女子”,而它正好也是英语世界中女子的名字,体现出作家有意为之的中美之间文化交流的期望。而命名者老彭,就具有了丹妮人生路向的精神导师的意味。老彭信仰佛教,他引领丹妮明白每个人都有慧心,而丹妮在跟随老彭收治难民的工作中也获得了新的生命,被人尊称为观音姐姐。丹妮开始发自内心地寻求真理与欲望的解脱,并受老彭的影响而有所觉悟:我们活在现象界里,一切全是感官和有限智慧所生出的错觉,殊相与共相的差别只存在于这个世界中。于是一切人类的激情、贪念、愤怒、迷惑、憎恨与挣扎,空虚的欢乐与失望都是由这种愚蠢的幻象产生的。最终,丹妮凭借老彭的引导,获得信仰的力量,让她选择付出无私的仁慈和同情以普渡众生的苦难。
1953年出版的《朱门》,视野更加宏阔,它以女主角杜柔安的婚恋为线索,展开了从西安到新疆的叙述,其中既有除暴安良的侠义故事,西北地区的回民起义,又有“朱门”内贪官的横行。既有侠客式的知识分子(李飞),又有为知己者死的薄命红颜(崔遏云)。杜柔安体现了林语堂笔下“儒家的女儿”的形象,她追求的是人世间踏实而又温暖的家庭生活,可以相夫教子,努力追求儒家伦理的“善”,即在他人危难之际,扶危济困。林语堂既写出了自己理想的婚姻道德,也歌颂了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道德。纵观林语堂的这三部作品,每一部都有所侧重地向西方读者介绍中国的儒释道文化,但是它们并不是静态绝对的某一种文化观念的鼓吹,而是综合的、以儒释道不能截然分开的方式融合在一起的。正是这样的文化融合方式,才能多角度、多侧面地表现出林语堂身上具有的文化多元性,也更进一步表现了中华文化的复杂混成的特点。
正如林语堂的以人性为基本起点的社会理想一样,世界各国的文化总有其赖以沟通、对话的基本,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人类文化的可通约性。发掘文化的普遍意义,不等于取消文化的特性。文化的普遍性价值是沟通的基础,但正是不同文化的特性才显示出文化的斑斓与丰富,才是文化交流的意义所在。恰是在不同声音的众声喧哗中,才有寻找不同文化的价值。
所以林语堂以纯然中国式的叙述方式与思维、文化思考写成的小说,在面对异域文化时,就更有言说的可能性与必要性。自上世纪以来的中国移民作家中,双语写作者很少。这一方面表现出中国文化强大的向心力,同时也显示出其文化的保守性。众所周知,语言不仅是人们日常交流的工具,更是一种文化的载体与衍生物。在相同的语言环境中,人们才能更好地维系思维、认知与价值判断的统一性,才能更有效地增强其语言所代表的文化凝聚力。
写作本身就是思维的整合,双语写作更大程度上是隐藏在两种思维与文化背后的整合过程,而林语堂的英语创作,是直接以西方人的思维与表达方式,努力去做两个民族在文化上的和解与沟通,它勇敢地跨越了物质实体与文化的国门,主动寻求两种文化的可通约处。与单纯的汉语文学创作不同,它只能是在汉语文化圈内部的繁衍生息,充其量是关起文化之门的内心独白与自省,无论有多大的与异文化沟通的意愿,仍然是文化盆地中的哀叹婉转而已。在美国为代表的西方世界中,林语堂以其英语作品直接与异域文化进行对话。大部分美国民众只知道两个中国人:孔子和林语堂。前者代表了中国古老的传统文化和西方人对神秘地东方的向往甚至对中华文化的莫名恐惧,后者则是因为其文化使者的身份深入到普通美国民众之中,部分消解了流传西方上百年有关华人“黄祸论”的负面影响,还中国形象以应有的面貌。故而双语写作的意义不容低估,它直接打开了我们文化交流的大门。但现今的海外华文文学作家具有高水准的双语写作的作家仍是凤毛麟角,甚至有好些海外华人作家以坚守中华文化的“纯粹性”自居,一直以华文书写的形式进行创作。这其实是海外华人文学创作的尴尬之处,作为在西方社会中的少数族裔,真正地希望有良好的文化交流与沟通的话,海外华裔作家必须主动向所在国的文化寻求对话,以所在国的基本语言载体进行东西方的文化对话,否则就极易失去海外华文文学的创作特质,建立“第三种文化空间”就更成为奢谈。所以大部分以汉语为载体的海外华文创作,只能是“出口转内销”,它的目标读者依然限定在华人社区或以汉语为主体的中国大陆及台港澳地区。
好在许多作家已逐渐意识到双语写作的重要性,他们正在逐步改变单一汉语语种的创作局面。哈金以英语文学博士的身份进行英语文学的写作,严歌苓也已经初步领略了双语写作的成果。只有以异质文化的语言书写,主动寻求不同文化的可通约之处,才有可能为处在跨文化领域的作家找到更高于东西方文化的话语高地。所以,林语堂成功的双语写作,对今天的海外华人创作是一个有益的启示。
在有些人看来,林氏的小说除去语言形式之外,即译为汉语之后几乎与同时代的通俗小说作家的作品没有什么不同。“革命+恋爱”式的叙事模式、才子佳人的构思套路以及曲折离奇、最终大团圆的故事情节,与三言两拍之类的传奇、并无本质区别。也就是说,《京华烟云》《风声鹤唳》等作品文本与同时代张恨水的《啼笑因缘》《金粉世家》等并无二致。但是,这些作品的写作动机与目的是大不相同的,作家的潜在读者是处在不同文化地域、且具有截然不同的语言与思维等文化观念的群体。故而,张恨水们的通俗小说创作,只是较为简单地沿袭了传统的小说创作套路,辅之以新时代中新鲜时髦的人物、事件。虽然有部分地对西方民主平等博爱等人道主义的汲取,但骨子里软绵绵的传统思想对于彼时代的国人而言是一种麻醉,是无路可去后的沉沦,较之虽人物与情节编排上漏洞频出的启蒙小说依然是没落的、甚而是反动的。而林语堂的小说,由于其跨文化的视角,就比当时国内的通俗小说作家们站在了一个更高远的位置。几乎是同样的情节与人物,在林氏的笔下,表达、呈现的是比较视野中的传统中国文化,是林语堂策略性地“对西方人讲中国文化”的具体实现,因而在林氏的笔下,小说中的人物、情节无不戴上了中国传统文化的面具,与其说他们在演绎惊心动魄、曲折衷婉的中国故事,不如说是在西方文化他者“剧场”中的表演,举手投足间蕴含的全是中国文化,是古老的中国向西方进行文化交流的主动出击。
二、文化担负的情怀
对林语堂而言,其一生所受的文化影响是复杂而多元的。出生于福建漳州的牧师家庭,林语堂吸收了基督教文化中人性与博爱的部分,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儒释道都对他有着深刻的影响,尤其是儒家的积极人世而有所肩负的精神传统,一直影响并塑造着林语堂的文化人格。
在儒家的载道文学观的影响下,林语堂直接以文学创作来表明自己的政治理想和文化情怀。出版于1947年的《唐人街》和1955年的《奇岛》典型地体现出林语堂的这种创作特征。
在《唐人街》中,作家首先是向美国人表达中华文化的善意,向其介绍中国的习俗与文化,表达希望两种文化沟通与交流,希望塑造以中华文化为体、融合西方文化的新一代中国人的形象。在小说中,汤姆和伊娃是未来的一代,他们在美接受教育从而迅速地改变了旧有的中国式的生活习惯,向着美国式的生活方式和思想靠拢。但他们不是盲目崇洋,而是在“理性”的眼光过滤后的主动转向。这种理性的标准,则是作家历经文化洗礼后的混合式价值观,即以基督教的博爱与人性为本,以传统儒家的家庭伦理为表现。从中我们不难看出林语堂书写这类小说的苦心孤诣,他不惜以说教式的创作来表达他对于中西间文化交流、互补的期望,故而在小说中作者牢牢地掌控住了情节的发展走向,人物性格也几乎固定不变,以便于林语堂把自己的文化观念、人生理想充分地贯注其间。
佛罗拉作为意大利裔的美国人,嫁给大儿子洛伊的情节是作家别有用心之处。意大利人的特点是以家庭为中心,热爱生活,热情而好客,待人接物彬彬有礼,这与中国人的性格有很多相似之处,所以林语堂便以其文化之笔“撮合”这段中意婚姻,从双方文化的可通约处入手,开始其中西文化互通之旅。由此佛罗拉就很容易成为冯家的中国文化与美国文化的中间人角色,在和睦的家庭生活中把冯家逐渐引向西方世界,并在她的影响下冯家全家都开始信仰基督教,从而开始了冯氏一家人的西方文化之旅。同时,她也逐渐接受了中国文化中的家庭伦理,变得更合乎中国的伦理人情。文化的互通在家庭生活中潜滋暗长,所以佛罗拉是作为他者文化的媒介、领路人而存在,同时也成为了冯氏家中中国化的美国儿媳。
冯老二的意外车祸死亡直接解决了其家人奋斗已久的开饭馆的资金问题,虽然在创作技巧上林语堂做得有些迫不及待,人物成为作者的玩偶。同时作者又看似不经意地说出了西方“发达”而又合理的社会保险体系,以及肇事者的母亲忍着丧子之痛依然有强烈的同情心去帮助冯家。加之文首以小汤姆的视角写电灯和火车的西洋科技之下的进步,作家时刻都在进行科技与思想、社会制度、伦理与文化的比较。他以一个文化他者的身份面对广大美国读者,写出自己对于美国文化的好感,这在美国读者的潜意识里,就更容易接受林语堂的中美文化的互通与互补理论。而二儿子阿东最终回归家庭,正是林语堂所宣扬的中国传统文化的胜利。并且,林氏让冯家人把饭馆开在了本不住在那里的唐人街,使它成为一个巨大的文化磁场,在西洋文化的之中而熠熠生辉,吸引着前来朝觐的千千万万的华人游子。这样,林语堂利用“唐人街”形象,既部分地满足了西方视角的话语期待,又修改了西方人一贯认为的中国形象的负面成分,为中西文化交流开辟了一条道路。
小说《奇岛》进一步阐明了林语堂近乎乌托邦式的社会理想和文化情怀。劳思作为这种乌托邦的策划者与实施者,与希腊和意大利人乘“世外桃源”号抵达一个太平洋的小岛。劳思生物意义上的混血(四分之一的中国血统),更隐喻了作家林语堂对世界文化“混血”发展的企望,并且要有中国文化的参与才更完美。岛上的居民生活简朴,却健康快乐。在这里,林语堂以劳思之口对西方工具理性进行反思,进而提出以健康的人性为基本的社会生活指导原则。岛上的居民信仰基督教,但是在程序上已经大大简化,去除了的繁琐形式,以快乐主宰人的心灵。人们保持着与自然的亲密接触,可以自由上半身,它呈现的人体之美竟然让初入小岛的外来者尤瑞黛仰慕不已。快乐且乐天知命也成为人性健康发展的基础与前提。
小说的主人公劳思作为奇岛的精神领袖,他既接受西方民主自由的价值观,又包含着东方的人文精神。此一人物身上体现出中国传统儒家家天下的特点以及道家好生与乐生的精神气质。林语堂的乌托邦式书写,更典型地表现出他积极参与世界、以“天下”为己任的担当情怀,在民族对话、沟通的基础之上,更渴望建立融合不同民族优长的全人类的美好文化愿景。虽然它只是作者的乌托邦梦幻,甚至在小说中表现出很多传统中国儒家文化的阶层的对立、尊卑有序等缺憾,但它仍不会妨碍站在世界各民族文化的交接处以复合文化的方式设计人类的未来,它体现出文以载道的思想观念下林语堂的士子情怀。在以人性为本位的基础上,以儒家文化的视角与立场,期待与异质文化的沟通。
在积极关注人类的生存状况时,处于中国文化新旧转型的接合点的林语堂,在其文学世界的创作中,更多地着眼于民族与时代,即关注时代大我与压制个体小我是其创作中一体两面的真实存在。
关注时代与民族的大我,压制小我的一己之喜怒哀乐,是彼时代中国知识分子的共同特点。尤其是作家个体的物质窘困,只是在深受西方个性主义影响的作家笔下有所展现,大部分作家关注的是东西方文化的龃龉与冲突,他们往往更多的是学习西洋的富强之路,继而学成归来,报效自己的民族与国家。在这里明显表现出中国现代文学时期的作家内心的悖论式矛盾:对以人性、人道主义为代表的西方文化的欲迎还拒,对传统中国道德伦理的理性抗拒与在家庭生活中的遵循认同,于己和于人,是分裂式呈现的。老舍的《二马》,胡适与胡先们的“文白之争”,冰心的“寄小读者”系列,闻一多的《死水》等作品都是关乎中华民族的荣辱兴衰,而个人遭际在作品中几乎不为所闻。这是那个时代中国知识分子的精神共性,自然林语堂也不例外,并且因为他的跨文化写作的巨大成功而更被世人所瞩目。
故而,现代时期中国跨文化语境的作家创作与后继的台湾留学生文学和大陆的新移民文学在创作题材上就有了很大的不同。白先勇的《芝加哥之死》、於梨华的《又见棕榈,又见棕榈》以及张系国等的作品,通过生命个体的双重失根的焦虑来展现在他者文化状态下华人生命的艰难移植,以窥斑见豹的手法,揭示他们带血的伤痛。以个人的遭际展现不同文化的碰撞,以及在这种文化冲突中华人移民的更加清醒而又痛苦的寻根意识,显示出台湾留学生文群的创作高度。到了20世纪80年代,随着中国内地的改革开放,大量知识分子加入到留学队伍中,新移民文学应运而生。《北京人在纽约》《曼哈顿的中国女人》《爱在无爱的硅谷》等大批新移民作家的作品,把主要目光投向作者初入他国所遭遇到的物质、经济的窘困,以“自叙传”的手法表现主人公进餐馆洗碗、打黑工所受到的种种不公平待遇。由于创作群体的庞大使得作品良莠不齐,且又没有经历更久的时间汰洗,如果没有严歌苓、张翎等优秀作家的支撑,新移民文学会陷于更为尴尬的境地。所以新移民文学的表现题材之中,“生的哀嚎”就成为绝大多数作品的基本内容。造成这种创作情况的原因非常复杂,既有人们人生观、价值观的转变,也有海外华文创作的低门槛造成的一拥而入的情景。与第一代华文作家相比,新移民身上的儒家文化影子越来越淡,在多元文化的底色中,人们更多的是关注自我的生存与发展,作为个体意义上的“人”的重新确立,使得民族与家国情怀渐行渐远。虽然我们都清楚地知晓,人性价值的确立诚然是社会的巨大进步,但是个体的彻底解放依然与民族整体的解放息息相关,二者的辩证关系值得我们深思。于是体现在文学创作中,既有表达个体欲求的个性主义的文本,又有表现民族与时代风貌的作品,二者并行发展,才是华文文学关注“人”的立场而健康向上的两翼。
林语堂与华人新移民这两代作家整体的创作风格是不同的。林氏们着眼于民族与国家的呈现,体现为重视集体的安危与生存、个人与集体的休戚与共。其创作在美学风格上表现为重历史宏大叙事,突出时代大我,有热切激昂甚至是慷慨悲歌的特点。今天的新移民作家更多的着眼于作家生命个体的价值与尊严,体现为重视作为社会个体的生活与生存状况,美学风格上表现为微观叙事,充满自叙传色彩,哀怨徘徊或者琐碎而面面俱到。
从林语堂到华人新移民作家由儒家兼济天下的家国情怀、弃个人私利于不顾,到过多注重身边琐事的“锱铢必较”式的写作,从宏大叙事到微观叙事,一方面证明了文学是逐步深入到人的内心的、关注每一个生命的发展路向。但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多元文化和个性张扬的时代,人们的目光越来越短,作家身后几乎没有了支撑其创作的价值判断与终极情怀。所以林语堂的创作,在跨文化的语境中就更有论说的必要,即在以人性为基本的价值立场中,纳入传统儒家的人文关怀,积极参与未来世界的发展方向。
小说写作【第三篇】
2008年奥运会的吉祥物迎迎是我最喜欢的一个毛绒玩具,我和她相伴已有五年之久。我无数次地幻想过迎迎会站起来和我说话,与我游戏玩耍。我发现,童话故事里的人物都生活的很幸福很幸福,没有忧愁,只有快乐。我看着依偎在我怀里的迎迎,下定决心,也要为迎迎创造一个如此甜蜜,如此美丽的童话世界,让她自由自在的生活。这一切只有在我写的小说里才能实现。
我有的时候把迎迎写成美丽的公主,有时候把她写成洁白的雪莲花;有的时候把迎迎写成自由翱翔的小鸟,有的时候把迎迎写成纤尘不染的山泉……在幻想的世界里,我们一同嬉戏,在幸福的童话里,我们齐声歌唱;在精彩的故事里,我们湖上泛舟,在和谐的乐声里,我们一起跳舞。
写小说不仅给我带来了快乐,还提高了我的写作能力。我相信,只要我坚持不懈的写下去,总有一天迎迎会重新被全世界所接受,所喜爱。
迎迎让我爱上了写小说,她是我继续写下去的动力。
六年级:幸福的迎迎
小说写作【第四篇】
关键词:莫言;民间写作;语言特点
一、引言
莫言小说民间写作的语言运用的是植根在民间的各种语言,能够非常深刻地体现出莫言对于民间的热爱以及他强烈的民间意识。在众多的作家之中,莫言在进行民间写作方面独树一帜,不管是从创作风格、数量亦或是影响力方面都无人能比。基于此,有必要深入探索莫言小说民间写作的语言特质,以便推动我国民间写作领域的进一步发展。接下来,本文将进行莫言小说民间写作的语言特质研究。
二、莫言小说民间写作的语言来自民间
“小说是流淌出来的语言艺术”。小说艺术的主要媒介就是语言,通过语言来造型。我国作家的语言来源主要涵盖了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古代汉语;二是外来语言;三是来自民众的民间语言。莫言小说的民间写作语言运用得非常灵活,例如,莫言2009年在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长篇小说《蛙》的开头第一章中有这样的介绍:他的故乡存在较为古老的风气,擅长通过人的身体器官来为孩子起名,如陈鼻、赵眼、吴大肠、孙肩……这是一种源于“贱名者长生”、好养活的民俗,由此可以非常明显地看到莫言创作的民间乡土气息。
三、莫言小说民间写作对语言的要求超过故事
通常情况下,小说中都会有故事作为铺垫,在故事的基础上,才能够通过语言来更好地进行表达,然而,莫言却恰恰相反。作为著名的作家,莫言小说民间写作对语言的要求超过故事。莫言认为,民间写作一方面必须具备故事,另一方面,必须具备语言,在进行长时期的创作之后,作者一定会想着如何找到属于自身的语言。莫言在进行《檀香刑》这一民间小说的创作的过程中,采用的是那种一泻千里的语言状态,如果一种语言长时间存储在大脑之中,那么,就会产生一种蓄势待发的爆发力,从而在写作的过程中也会产生较强的冲击力,在这样的情况下,莫言在进行民间写作的过程中,就会抑制不住自己,就会想方设法来采用特定的语言来进行民间写作,在不经过太多的思考之后就能够下笔如有神,就能够很快地写出来很多内容,在人物该出场的情况下,人物就会非常自然而然地出场,在需要进行叙事的情况下,叙事就会非常自然而然地展开,这确实是莫言进行其民间写作过程中的状态。在创作《欢乐》这一作品的过程中,莫言呆在自己的家乡的一座旧仓库中进行构思和创作,写作非常顺利,甚至在写得非常信手拈来的情况下自己的身体也会出现一定的反应,会打一阵哆嗦,好像自己中了大奖一样,这时候的民间写作语言也是如火山般爆发出来,不能够进行抑制。在这样的创作过程中,莫言的家人们在窗户外面发现莫言疯狂地写作,甚至莫言自身也认为非常诧异。
四、莫言小说民间写作具备狂欢化的特点
对于莫言小说的民间创作作品进行细致的解读,能够发现,我们不应该简单地通过传统的人物语言、叙述人语言等传统文学理论来做出归类,也不应该简单地运用小说的三要素。莫言的小说对于以往的小说创作理论和文学理论带来了机遇和挑战。通过对于莫言小说的民间写作能够发现,他的民间写作存在着很难进行控制的感觉,有可能是莫言将他们自身的创作意图埋藏得过于深,有可能是莫言希望通过小说来营造出丰富的语言盛宴,丰富的语言令读者深感快乐之后,就存在了民间创作的意义了。莫言认为,和其他的各种各样的事物类似,作者进行民间写作也是一个过程,作者创作的终极目标就是通过民间写作来进行诉说。
莫言的狂欢化语言是和他对于世界的感受存在着非常密切的关系的。在莫言的整个生命历程中,他能够发现非常多的困苦以及不公平,从而导致莫言存在着非常幽闭而深邃的心理世界。在这样的心理的作用下,莫言对于社会上存在的黑暗面或者阴暗面都是非常不满的,莫言对于这种问题是存在着巨大的兴趣的。对于某些作者们经常逃避的社会黑暗问题,莫言却敢于挑战,非常愿意进行创作。具体来说,莫言描写了《红高粱家族》中的“扒人皮”、《檀香刑》中杀人行刑场景等等,都是对于社会中的某些阴暗面的直接抨击。由此看来,苦难是莫言小说民间写作过程中经常会触及到的文学视角,展示人生所面临的各种各样的困难也变为他进行民间写作的基本理念。事实上,莫言就是通过狂欢化的民间写作语言来打造出一种神秘、魔幻的审美效果。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进行了莫言小说民间写作的语言特质研究。莫言独具特色的语言风格,使其民间写作能够独树一帜,令世人刮目相看,这也使其能够荣获诺贝尔文学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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