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七年级必读书目读后感大全(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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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必读书目读后感【第一篇】
“你相不相信,历史留下来的只词墨点都有一段属于它的故事,这故事或情意拳拳,或惺惺相惜。然而年华深远,时光漫漶,那些人或事因渺小被尘埃湮天,或被遗忘书写。就像是先人在千年前种下的一颗颗红豆,虽然没有人直到它后来是否萌芽与开花,但都真真实实的存在过,在我们不知道的年岁里......我相信。”
在拿到锦色这本书的时候,映入眼帘的就是一位手拿浅花小扇,一袭红衣的女子。恍惚觉得回到了那个繁华盛唐。
从很小的时候,我们就读诗。李白,杜甫,白居易。那些流传百世的诗词。锦色的出现,让我再次回到那个古风荡漾的年代。从上古之音到清明之韵,每一阙词每一首诗都让我回味无穷。
在那里,我走过柔软又坚毅的蒹葭丛,嗅南国的荔枝香甜,看渡头杨柳艄公泊船小憩,站在宫墙里政局动荡的明朝末年,坐小竹屋与人对弈十三局......我总觉得自己生错了时代,我更喜欢经书墨香,茶话古韵。得闲处静听鸟儿杂谈,一盏茶的功夫,一朵落花就翩跹着坠在阶前了。
再来,就是枫叶下书卷在旁,鹅黄浅袖的女子了。我能想到,在那个落叶翻飞的季节里,虽说翻着墨香,心却在眺望远方。红叶落下,染了一池秋水,仍不惊不扰。那池水一定能流过长安城外的泾河,那里住着最后一条文鳐鱼。
长安城泾河外,我又走过诗词最绵长的一笔十年,红尘匹马,离合老矣。
在那里,我遇见过最契阔的十年,是在苏子的词里:十年生死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十年隔断的不是天涯,是生死,是咫尺之间阴阳两错,是点点滴滴的凄凉。十年终究是漫长的,在所有人的身上都留下了白驹踏过的痕迹,星星白发,生于鬓垂。
容若说“背灯和月就花阴,已是十年踪迹十年心”,这十年踪迹,便是十年心迹。当这十年踪迹沾染了铁血时,那一段惆怅的痕迹才真的刺目,那是剑的划痕,是枪的刺穿。彼时满目山河空念远,十年的光阴尽是战马的嘶啸、枪戟的交鸣。
十年的风月,带着烟尘、梅花、灯火、白雪,从那些织鸟相催的梦里拥了出来。
再后来啊,只见一名气质清清淡淡,拎着精致的小包,留着松软的卷发,裹着一袭浅绿旗袍的女子,行走在弄堂里面。
饶是无情也动人。
第一次走进旧上海的我,还有些仿徨。弄堂、黄包车、留声机、旗袍、有轨电车、月份牌、黑白电影......这些独具老上海的生活印记,像是泛黄书卷被翻开的一页,留待在暮黄的灯光下去细细摩挲和品读,回忆那些旧生活的日子里,十里洋场的无限风情......却又在那一瞬间追溯回上古山海。
梦里山河遍踏,诗酒年华。
醒时落笔天涯,锦色入画。
我第一次读完这本《傲慢与偏见》是在小学,当时的我觉得这本书晦涩难懂,到头来也只是佩服达西被拒绝后,能够改变态度进行第二次告白的勇气。时隔几年,再次捧起这本书,竟让我耳目一新,着实有种“书别三秋,当刮目相待”的意境。书中无论是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还是丰富鲜明的人物性格,都让我觉得意犹未尽。
故事描绘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在那个讲求门当户对的英国乡村,“傲慢”和“偏见”成为了使伊丽莎白和达西爱情的绊脚石,但即使是处在21世纪的我们,就能保证不被这样的第一印象先入为主了么?我们往往被自己的主观印象所驱使,过早的给他人放上一个标签,而造成了许多彼此之间的误会。但这个“第一印象”并非不可改变。
明与愚蠢的区别,女主人公便是理智,活泼的象征,作者常常借用伊丽莎白的口表达自己的见解和看法。书中的伊丽莎白是灰姑娘,她最终获得了真爱和幸福,但细细想来,她也没有能逃脱奥斯丁设定的带有金钱性质婚姻的怪圈,这就不得不说书中的另一个人物——韦翰。
比起在爱情中达西的真诚,韦翰却是一个十足的流氓,他自恃外表俊美,把自己伪装成一个“绅士”,一心想通过婚姻发家致富,以不与丽迪亚结婚为要挟,向达西敲诈了一笔客观收益。而一向理智,聪明的伊丽莎白,即使面对韦翰漏洞百出的辩解,却也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即使这样我也并不认为伊丽莎白是一个“愚蠢”的人。毕竟因为思想上对达西“傲慢”的先入为主,使伊丽莎白对达西产生了偏见,而韦翰不同于达西的翩翩君子的风度,让伊丽莎白着迷。但韦翰却为了金钱而出卖了自己的灵魂,灵魂即已被出卖,那韦翰又怎么获得幸福呢?而伊丽莎白也通过自己的反思和达西的解释,放下了对达西的“偏见”,完成了灰姑娘和王子爱情生活的美满结局。“知人知面不知心”人心难测,我们在看待一件事或物时,不应该只凭自己的主观臆断,也不应该以貌取人。要用真心去对待他人,才能赢得真心,那么“傲慢”“偏见”就不会成为彼此之间的隔阂。
这本书表面看起来奥斯丁用诙谐,活泼的语言描绘了一个英国乡村灰姑娘的故事,可随年龄的增长,阅历的丰富,会发现奥斯丁幽默的语言下包含了多少人情世故。小学的我,初中的我在这本书中读到了完全不一样的真理,不知大学的我,有了婚姻的我又能读出怎样的收获。好书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书别三秋,当刮目相待!
雪白的衬衣发出肥皂泡的香气,你是否想起,妈妈的那双被水洗的发白的手?
在《菱子的选择》里,当菱子和旅伴被中途赶下车,遇到歹徒时,第一时间出现的,是一直跟在她身后几步远的妈妈,平时菱子最讨厌的人也是妈妈吧,妈妈让她选则了自己不喜欢的高中,让她读自己不喜欢的文章,妈妈组织茶话会在会上大肆表扬菱子,妈妈总是对别人说菱子的体重,总是拿菱子小时和现在比……但是,在最危险的时候,在背后一直呵护她的人是妈妈。
这让我想起了自己的妈妈,以及平常和妈妈相处的我自己。
平时,我也常常抱怨妈妈,每天早上,她总要六点就用河东狮子吼喊破我的美梦,逼我起来背单词,我讨厌她;每天,她总要做一大桌菜,还时常煮一大锅骨头汤,让我喝来喝去,唯恐我吃不胖;每天,她都会在我仅有的玩电脑时光里把我赶去练琴,还总要添油加醋的来一句:你看看人家某某某,弹琴从来不用爸妈说。等等。
往往在那些瞬间,我总是心不甘情不愿的在心里默默抱怨,可是仔细想想,这些看似讨厌的事背后,其实都是一些温暖的小细节。
清早难道只有我们想要睡到自然醒吗,妈妈何尝不是,但她和我们起得一样早,在我们六点睡眼惺忪的从被窝里爬出来时,也许她已经起床做好了早餐,我们的工作只是背背单词,写写作业,然后吃点喝点,背起书包去上学,有时还因为睡不醒发点小脾气;而妈妈检查完我们的作业,她还要像陀螺一样飞快的转着——去做家务,去上班,她的工作比我们多得多,但她没有怨言。
她每天为什么要做那么多菜,还有难喝的大骨汤,细想想,还不是为了我们!那个妈妈不想保持身材,饮食清淡,可是考虑到小树一样飞速长个的我们,她又一头扎进厨房,剁菜切肉,忙得满头大汗,再追着挑剔的我们,一遍遍用我们认为的唠叨,说:多吃点这个,别挑食,长个要紧。可我们总是不理解她的苦心,只会埋怨,妈总是逼我吃饭。以后,在妈妈上菜时香喷喷的吃一满碗,然后洗干净碗,给妈妈一个笑容吧,说一声:老妈今天做的饭真好吃。
再说练琴,换位思考,我们会发现,也许弹钢琴是妈妈儿时的梦想,贫苦的时代她没有条件,所以现在,她将梦想寄托在我们身上,希望有一天,她曾经梦想的坐在琴边让指尖像精灵一样跳跃,能在我们身上变成现实。因此她会一次一次的提醒我们,努力点吧,别虚度光阴。而我们有几次真正理解她,电脑像磁铁般吸引着我们的好奇心,练琴时心里恐怕都是些花边星闻,球星电影吧,草草应付过学琴的时间,我们是不是太不近人情,太不理解母亲的心?当我们再次坐在琴边,静下心来,扎扎实实的练习每一首曲子,让没有学过音乐的妈妈,能听一曲动人的乐章,让她的梦想在我们身上实现。
七年级必读书目读后感【第二篇】
读了《筑梦路上》这本书中的《生态环境得前世今生》这篇文章,我越发觉得保护生态环境,遵守自然规律有多么重要。
文中的海宁是一个用了3年时间和大量资金来保护生态环境的城市,海宁市民们的所作所为使那里的环境变得非常好——市民们总能呼吸到清新的空气,看到的街道都是一望无际的绿。读到这里,我的脑海里仿佛看到了海宁的景象:绿色植物随处可见,湖水碧绿,空中不飘有一点杂质,那可真令我向往。
相比之下,文中的浦一江一就没有那么好的环境了。原本浦一江一的生态环境挺好,但由于开发了水晶,工作垃圾增多,许多浦一江一市民大肆将垃圾扔到水中,原本澄澈干净的湖,不久就成了垃圾湖。这里我看的十分愤怒:原本那么美丽的城市,居然有人忍心将垃圾丢到湖中,就只是为了方便处理垃圾而已,难怪后来浦一江一的环境会那么差。怀着这样的心情,我又继续读了下去。浦一江一的人们意识到了环境污染严重,并实施了“五水共治”,这项计划实施不久,浦一江一的水又变回了原本的碧绿。
看到文中的两个例子,我对比了一下我所处在的杭州市的环境。我惊奇的发现杭州有许多的环境污染:我家附近的湖里都是垃圾;大街上汽车的喇叭声仿佛要震坏耳膜;景区到处都是“到此一游”的字样。
这使我感到十分羞愧。这篇文章使我知道了保护生态环境有多么重要,所以我希望市民们能像浦一江一“五水共治”一样,改善环境,遵守自然规则,让我们的家园变得更加美丽。
七年级必读书目读后感【第三篇】
王崇鲁滨逊是一个勇于冒险的人,一个一心想外出闯荡的人。
鲁滨逊很小的时候就想当一名水手,周游世界,随着年龄的增长,理想并没有磨灭,反而愈加强烈。在朋友的怂恿下踏上人生的第一次航行。海面上的事让他这个初出茅庐的水手显得不知所措。
的一次的航行,让他喜欢上了航海,他乘坐的船经历过风暴,经历过强盗的洗礼。在一次风暴中他的船被吹翻了,船上的人都失踪了,鲁滨逊幸运地活了下来。但他被吹到一座荒岛上,远离人世,岛上不时有些野兽穿梭于森林之中。上天对他或许还有些眷顾,他乘坐的大船被吹搁浅在小岛附近了。陷入困境的鲁滨逊凭借船上的无物品,以常人难以想象的坚强和毅力,面对岛上的危险,他勇敢的去挑战,以他不屈不挠的坚强意志,依靠自己的智慧和辛勤劳动,他开荒种地,砍树建房,圈养山羊,修造船只你,仅仅几年,这个荒岛就能满足鲁滨逊的生活。其实世界上没有绝境,只有绝境的思维,如果面对困难敢于尝试的勇气都没有,何谈成功呢?鲁滨逊也就不可能生存下来。
在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要放弃希望,如果自己都放弃了,那么他人再多的努力终究白费。20多年里鲁滨逊始终没有放弃重回祖国的希望,他每天都会在岛屿的至高点张望着。盼望某天可以有船只经过这里。他救助了即将被土著人吃掉的“星期五”,很快“星期五”就从他的奴隶变为他的帮手,以往那些繁重的事情都可以一起完成。他所在的岛屿不时会有野人光顾,鲁滨逊多次击败了野人,救下了很多人。
那个荒岛经过鲁滨逊二十多年的改造,在加上曾经留在岛上西班牙人得努力,荒岛已经成了一个世外桃源。
鲁滨逊的离奇遭遇告诉我们:当遇到困难,挫折等不幸时。只要有勇气,有毅力,并充分调动自己的智慧。就可以创造出超乎自己想象的奇迹来。
七年级必读书目读后感【第四篇】
从小到大,不论是老师,还是爸妈都鼓励我多多的阅读课外读物。老师曾说,古时学子“十年寒窗”的苦读是因想有“一举成名”的飞黄腾达,但现代人的阅读,都是以轻松的方式阅读,没有过高的期待,没有压力的负荷,所以阅读是一种令人家都觉得很快乐的嗜好。
因此,我也很喜欢阅读,我们班上有一个很大的书柜和一个小小的书架,到处弥漫着书香,汗牛充栋,令人不忍释卷。我们班上的藏书有科学类、文学类、自然类、语文类、益智类、神话故事类、国外的小说类、科幻类、绘本类……,应有尽有,种类五花八门,令我眼花缭乱。同学们下课或是阅读课时,都会拿书柜里的书来阅读,全班安安静静的,全部徜徉于阅读的快乐气氛中。
其中我喜欢的是神话故事类,有一本书的书名是《西游记》,这是一本家喻户晓而且有趣又精彩的好书。“西游记”里有四个很重要的主角,分别是师父唐僧唐三藏、神通广大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与笃实厚重的沙悟净,一行四人从中原千里迢迢的到西方取经。途中遇到很多的妖魔鬼怪,也承受风沙雨露,吃了不少的苦头,终于“皇天不负苦心人”,最后来到了西方,取得了经文。在这本书当中,有孙悟空与妖精精彩的打斗,每当遇到厉害的妖怪时,我都会替孙悟空紧张不已,随着情节的紧凑,我的心也常七上八下、忐忑不安的。看到精彩的情节时,我都会看得浑然忘我,忘记时间,也忘了吃饭了。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孙悟空,因为他饶勇善战、足智多谋,还会最厉害的七十二种变化,变大变小,化男化女,大展神通,使我非常的佩服他。
在这本书当中,让我学到孙悟空与沙悟净的忠心耿耿,为了师父唐三藏可以肝脑涂地,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实在令人十分的感佩。而唐三藏的仁爱慈悲之心,也让我们对他肃然起敬,他常要求孙悟空要对妖怪手下留情,不可赶尽杀绝。从这本书中,我们可以了解西方取经是多么艰难的一条路,但是他们劈荆砍棘,乘风破浪,终于取得经典,立下大功。
我走进书中的文字章节里,跟着孙悟空大战牛魔王,看完这段章节之后,也跟着孙悟空一样的汗流浃背了;当孙悟空被唐三藏训诫,并念着紧砸咒时,我的心情也跟着孙悟空一样的心灰气馁,伤心不已;当他们功成名就时,我也兴奋不已,高兴得跳了起来。
我觉得阅读是一种很好的习惯,多阅读课外书籍不仅可以获得许多知识,还可以使我们的生活更加丰富,更加多彩多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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