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台风安全应急预案【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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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台风应急预案【第一篇】
一、目的
为防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消防火灾的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本着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特制定本预案。
二、危险性分析
(一)企业概况
本公司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金凤镇虎峰村,占地3000平方米,主要生产经营非标准、标准机械零部件。
(二)危险性分析
本公司是机械制造行业,主要设施有车床、铣床、冲床、钻床、冷镦和切割,部分作业接触到润滑油料、油脂、电气焊以及砂轮机等,易产生机械伤害事故和火警。
三、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公司成立安全事故和火灾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一)指挥部组成人员和职责
总指挥:
副总指挥:
主要成员:
指挥部主要职责:
1、行政部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2、生产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及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组织制定应急预案演练。
3、生产部经理和行政部主任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并及时、准确通报事故现状和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4、财务部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的资金保障;
(二)工作组成员和职责
抢险组:负责安全事故紧急抢险和火灾的扑救工作。
成员:
救护组:负责现场医疗、救护。
成员:
运输组:负责运送伤员及物资转移。
成员:
警戒组:负责治安、交通管理。
成员:
联络组:负责通讯、供应、后勤。
成员:
四、预防与预警
(一)事故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订安全落实措施和安全生产责任;
2、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车间、厂房加强通风,完善避雷设施;
4、采用便捷有效的消防、治安报警措施;
5、保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有效使用。
(二)报警与通讯
公司将用于个体防护、医疗救援、通讯装备及器材配备齐全,并确保器材始终处于完好状况;
报警电话:火警:119,治安:110,急救:120
事故报告电话:
公司报告电话:
五、应急响应
(一)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采取处理措施,防止事故继续扩大并迅速报告;
2、总指挥根据事故报告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负责指挥;
3、应急预案组织成员必须听从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的统一调动和部署;
4、救护组进行现场救护,如有重伤人员应立即采取临时伤情处理并拨打急救电话送至医院抢救;现场工作人员施救时要注意自身安全和伤者再次受伤。
(二)事故和灭火处置方案
1、发生事故或火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处理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或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2、抢救组按照应急预案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3、警戒组依据事故或火灾危险程度,对事故现场周围区域进行隔离和交通管制及人员疏散;
4、救护组进行现场救护,如有重伤人员要立即现场简易护理后送往就近医院救治;
5、通讯组视其事故或火情拨打“119”或110紧急救援,详细报告事故地点和路线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或警车能迅速到达现场;
6、现场工作人员施救时要注意自身安全和他人伤害事故。
六、应急培训和演练
(一)全员培训
使所有员工都知道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和应急救援措施的常识,在事故发生时知道如何采取应急措施,有针对性地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情景进行演练。
(二)应急专业队培训
对各应急专业队进行培训,熟知自己的岗位责任、抢险任务,以及各专业队之间的工作协调和紧密配合。
(三)训练和演习
各应急专业队要组织训练,熟练掌握应急抢险业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模拟演习,通过演习提高预案执行效果。
七、事故警示和生产恢复
事故后的生产恢复,以生产部和行政部为恢复行动领导小组。对事故或火灾进行详细调查,评估事故损害程度或火灾经济损失。召开事故分析会议,作出事故调查报告,吸取教训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组织各级管理成员尽快恢复生产。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每年经本公司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成员评议审订一次,邀请有关部门及专家参与修订。
(二)预案生效日期
本预案从发文之日起开始实施。
防台风应急预案范本【第二篇】
1、 总则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渔业防台风应急响应,积极应对台风灾害,保证渔业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编制依据
依据《福建省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州市防洪防台应急预案》、国家海洋局《风暴潮、海浪、海啸、海冰灾害应急预案》等。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政府为主、行业为辅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启动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响应、落实渔业防台风各项应急工作任务。
以人为本,减少损失。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在处置台风灾害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情况下,应首选保障渔民群众生命安全且对财产损害较小的措施。
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在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挥下,加强与本级气象、水利等部门的联系协作,加强系统上下的沟通协调,建立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发生台风灾害及其次生海洋灾害时海洋与渔业系统的预防、应急处置和渔业灾后恢复生产。
根据本预案启动的应急响应主要用于规范市级的防灾抗灾行动,县、乡各级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防汛部门的部署,自主决定启动或者调整(终止)应急响应的时间和等级。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组织机构
市海洋与渔业局成立渔业防台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局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渔业防台风应急工作,市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防灾减灾处。
市局领导小组
组长:局长
副组长:分管防灾减灾工作的副局长(副调研员)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局长(副调研员)和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支队长、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主任任副组长。
成员: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局应急指挥中心主任、派驻局纪检监察室主任、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分管副支队长、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分管副主任、渔业互保协会福州市办事处负责人。
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局防灾减灾处处长兼任,副主任由局应急指挥中心主任兼任。
组织机构职责
市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本系统渔业防台风工作,研究和通报本系统防台风的重大事项,督促和检查渔业防台风工作。
⑵确定海洋与渔业系统防台风应急响应方案。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省海洋与渔业厅和市防指报告渔业防台风工作,向灾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相关情况。
⑶指导和协调灾后渔业生产恢复工作,组织本系统力量对受灾地区进行支持,负责渔业抗灾救灾、恢复生产补助项目、资金和物资的分配。
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⑴负责市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保持与市防指及其成员单位的联系;负责组织渔业防台风会商、提出防范措施和意见;及时传达市防指和市局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督促各项渔业防台风措施的落实。
⑵在台风发生期间,负责落实应急值班;掌握、报告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应急工作和全市渔船进港、渔排人员转移等情况;负责收集统计和分析全市渔业受灾情况,并向市防指、省厅报告。
⑶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组织人员赶赴灾区指导防灾、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负责防台抗灾救灾相关信息的收集、归档,组织台风灾害调查、评估;负责处理其他日常工作。
市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在市局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分工负责,协同工作”的原则,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开展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
(1)防灾减灾处:承担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2)办公室:负责通知、督促局属事业单位做好防台风工作,收集、报告局属事业单位部署、落实防台风工作情况和受灾情况;负责防台抗灾救灾新闻宣传报道工作,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防台风信息;负责防台风的后勤保障工作。
(3)政策法规与规划处:制定渔业防台风工作中防灾减灾和渔业受灾救助政策。
(4)资源环境保护处:参与台风灾害调查、评估;参与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
(5)海域和海岛管理处:参与台风灾害调查、评估;参与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
(6)渔船渔港管理处:负责指导全市渔船进港避风工作;协助做好避风渔港和渔业船舶应对台风灾害的风险评估。
(7)水产产业处:负责指导全市渔业系统开展各类水产养殖生产设施除险加固和养殖水产品抢收等工作;提出灾后渔业恢复生产意见并组织落实。
(8)外经处科技处:负责全市回国远洋渔船防台风工作。
(9)局应急指挥中心:协助做好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保持与市防指及其成员单位的联系;负责防台风期间的24小时应急值班工作;负责通过海上渔业安全应急指挥平台发送防台风信息。
(10)驻局监察室:协调督促有关部门抓好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防台风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到位、工作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1)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负责组织各级海洋与渔业执法机构对进港避风渔船的监督检查;协调指挥全市海洋与渔业执法船艇参与抢险救助工作;做好海洋与渔业执法船艇的防台避风工作。
(12)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负责密切监视台风发展动态,及时接收并转发海洋灾害预警报;负责提供防台风暴潮和海浪灾害会商材料并参加市防指的有关决策会商;参与台风灾害调查、评估;负责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和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参与灾后水产苗种和鱼药的组织调剂工作。
(13)渔业互保协会福州市办事处:负责灾后渔业互助保险的理赔工作,台风过后立即开展勘验定损,受灾理赔,帮助入会参保的渔民尽快恢复生产。
3、 应急响应
按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 Ⅳ、Ⅲ、Ⅱ、Ⅰ四级。
Ⅳ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防台风Ⅳ级响应
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预计在未来72小时内热带气旋可能登陆或影响我市;或近海出现热带低压,预计24小时内可能登陆或影响我市。
应急响应行动
⑴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到位指挥,启动本应急预案。
⑵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24小时应急值班,加强与市气象部门、市防汛办的联系,密切注意台风动向,及时收发和报送信息。
⑶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预报台)做好风暴潮、海浪的观测和预报,并及时向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⑷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报,向各县(市)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台风消息。
⑸可能受台风影响区域的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接到通报后,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统计出海渔船与人员数量,并与渔船上的人员保持联系,通知做好防台风准备。
Ⅲ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防台风 Ⅲ级响应
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预计在未来48小时内将有热带风暴及以上等级的热带气旋可能登陆或影响我市。
应急响应行动
⑴根据《福州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修订)》要求,市局领导小组组长到市防指坐镇指挥。
⑵市局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在局本部坐镇指挥,主持召开局防灾减灾处、渔船渔港管理处、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局应急指挥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
⑶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对台风可能影响的海域作出防台风安全部署。
⑷可能受台风影响区域的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局的部署要求,在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迅速开展应对工作。
⑸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预报台)加强风暴潮、海浪的观测和预报,及时向市局领导小组报告。
⑹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值班,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及时掌握台风动态和各地渔业防台抗灾工作情况,并通知相关单位通过短信平台等渠道向渔民发送台风信息。
⑺市局领导小组适时成立防台抗灾工作组,赴台风影响重点县(市)区,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当地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台风防御工作。
⑻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员进驻市防指协助工作。
Ⅱ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防台风 Ⅱ级响应
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预计在未来24小时内将有强热带风暴或台风等级的热带气旋可能登陆或严重影响我市。
应急响应行动
⑴根据《福州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修订)》要求,市局领导小组组长到市防指坐镇指挥。
⑵市局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在局本部坐镇指挥,其他副组长到位协助指挥。市局领导小组主持召开局防灾减灾处、渔船渔港管理处、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局应急指挥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
⑶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预报台)加强风暴潮、海浪的观测和预报,及时向市局领导小组报告。
⑷市局领导小组召开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防台风紧急会议,对防台风工作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各成员单位抓好防台抗灾措施的落实。
⑸市局领导小组发出通知,提出防御台风要求,督促指导相关地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做好可能受台风影响区域的海上渔船返港就近进港避风、渔排和进港渔船人员的撤离及渔排加固、渔船锚固等工作:
①在台风7级风圈到来之前,通知在海上作业的渔船全部返港,就近进港避风;
②在台风7级风圈到来之前6小时,督促指导渔排上的老人、妇女、儿童和病弱者撤离;
③在10级风圈到达之前6小时,督促指导所有千瓦(60马力)以下的渔船和渔排上人员撤离;
④在12级风圈到达之前6小时,督促指导千瓦(150马力)以下渔船上所有人员撤离上岸,千瓦以上渔船除留守3-4人值班外,船上其余人员全部撤离。
⑹可能受台风影响区域的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立即上岗到位,组织人员深入基层、重点部位,检查、督促基层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并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市局领导小组。
⑺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应急值班和通讯联络,及时准确掌握渔排人员撤离、渔船进港、渔船人员撤离上岸等情况,并及时报告市防指和省厅。通知相关单位通过短信平台等渠道向渔民发送台风信息。
⑻可能受台风影响区域的各级海洋与渔业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应协调指挥全市渔业执法船艇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保持通讯畅通。
⑼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员进驻市防指协助工作。
Ⅰ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 防台风Ⅰ级响应
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预计在未来24小时内将有强台风及以上等级的热带气旋可能登陆或严重影响我市。
应急响应行动
⑴根据《福州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修订)》要求,市局领导小组组长到市防指协助总指挥工作。
⑵市局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在厅本部坐镇指挥,其他副组长到位协助指挥。市局领导小组主持召开局防灾减灾处、渔船渔港管理处、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局应急指挥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
⑶市局领导小组召开相关成员单位领导参加的防台风紧急会议,对防台风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⑷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预报台)加强风暴潮、海浪的观测和预报,及时向市局领导小组报告。
⑸市局领导小组发出紧急通知,提出防御台风要求,督促指导相关地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做好渔船锚固和人员的撤离等工作。在14级以上风力到达之前6小时,督促指导所有渔船上人员撤离。
⑹可能受台风影响区域的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
⑺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应急值班和通讯联络,及时准确掌握渔船人员撤离上岸等情况,并及时报告市防指和省厅。通知相关单位通过短信平台等渠道向渔民发送台风信息。
⑻可能受台风影响区域的各级海洋与渔业抢险队伍按照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应协调指挥全市渔业执法船艇在保证执法船只和人员的安全情况下,随时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⑼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员进驻市防指协助工作。
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
按市防指的调整或终止通知为准。
⒋ 灾后处置
⑴根据受灾情况,市局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市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抗灾救灾善后具体事宜。
⑵市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决定向灾区派遣救灾指导工作组,各组人员应于当天或次日赴灾区了解核查灾情,指导帮助当地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落实灾后补救措施,促进生产尽快恢复。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市防指。
⑶局防灾减灾处应尽快统计出各地渔业受灾情况,及时上报市防指和省厅。局水产产业处及时提出救灾、恢复生产补助项目、资金和物资安排的建议方案。
⑷受台风影响区域的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入灾区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帮助灾民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同时,提交灾后评估报告,制订善后工作计划。
⑸根据灾区需要,及时协调市内外有关部门,组织水产种苗、渔药、饲料等渔用物资的调剂,做好渔业生产的恢复重建工作。
⑹渔业互保协会福州市办事处要积极组织人员及时奔赴灾区,做好已参加渔业互助保险单位和个人的理赔工作。
⒌ 应急保障
⒌1 资金与物资保障
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安排一定的资金与物资,用于台风灾害的应急准备和抢险救灾工作。
⒌2 观测与预报保障
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预报台)加强对台风动态的监视,保障海上观测网正常运行,及时发布海洋灾害预警报,确保信息网络的畅通,及时开展灾后调查,为防灾减灾提供技术支持。
⒌3 通讯与信息保障
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渔业通讯设施建设与维护,保障防台风应急工作中的电话(传真)、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加强海上渔业安全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管理和日常维护,提高渔船防灾减灾和海上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台风灾害信息体系建设,实现上下畅通,达到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的要求。
宣传与培训保障
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媒介,加强台风、风暴潮、海浪等自然灾害知识宣传,尤其是加强渔排养殖和渔船捕捞生产的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6、附则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
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区域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名词解释
本预案所称台风,为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等各类热带气旋的通称。
台风应急预案【第三篇】
为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公司的财产安全,防御计划,提前制定对策和措施为各种各样的台风和暴雨,当台风和暴雨,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安全工作进行指挥决策和调度根据计划,防风、防雨救援和救灾得到加强。防台防暴雨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可以使其达到更加合理、科学的指挥,从而减少台风暴雨造成的经济损失。本方案适用范围为台风、暴雨、雷电、大风等异常天气。根据《珠海市特殊自然灾害救援应急预案》的指导思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2、 组织架构及职责:
1、 台风及暴雨预防工作领导小组:
总司令:
副司令:
团队成员:
(上述领导小组成员由总务部全体工作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如有任何工作地点调整,以防止台风暴雨计划开始。
岗位负责人将自动上岗,不需要更改文件。
2、 职责:
邓秋芳(负责各部门任务分配)
李惠英(负责信息联络)
张建明(负责制造部车间机械设备的检查与保护)
任文军(负责公司房屋安全)
徐明芳(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
黄光明(负责员工安全)
安全组长(负责周边环境监测)
3、计划启动:
收到珠海气象台台风暴雨预警信号,本方案正式启动。
四、程序
1、 报告:
当人事总务部门收到的信息从气象部门或上级台风和暴雨,他们应该向总经理报告第一次(当总经理不是向副总经理汇报),和总经理召集会议安全应急工作的领导小组启动安全应急计划。
2、 组织和实施:
(1)应急预案启动后,安全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应到一线做好相关工作的监督落实。
(2)主管部门应撤离员工安全区域按照公司的要求和公司的统一安排下,以避免伤亡事故,无法去公司的员工想办法通知他们呆在一个安全的地方。
(3)公司决定离职后,由综合事务部人员负责员工的返程交通安排。
(4)公司确因特殊原因被扣留的,综合事务部人员应做好安置工作,公司应确保员工的安全。
(5)密切关注台风、暴雨的进展情况,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报告和传递灾情,使各类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得到及时调配,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6)发生灾害时,公司应安排24小时值班人员处理突发事件。
(7)灾难发生后,要及时总结并向上级汇报。通知相关部门和业务伙伴灾难对公司的影响。组织损失情况,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5、 在台风、暴雨等异常天气到来之前
(1)加强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1、 关闭门窗,移走或加固窗台、屋顶等掉落物。
(1)职工宿舍楼1号由谭飞庄监造;(2) 2号宿舍楼由黄光明监造;(3)办公楼(含食堂)由文职人员管理;(4)车间由张建明监制。
2、 加强对员工台风、暴雨等天气异常知识的教育(李惠英负责)。
(2)出现台风、暴雨等异常天气时
1、 员工进入房屋避难,并将活动限制在安全区域。
(1)员工应遵循紧密规避原则。员工可以安全躲避的地方有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洗手间、洗手间、洗手间等
防台风安全应急预案【第四篇】
一、总则
编制目的
为做好预防和处置台风带来的各种灾害,进一步完善我司防御台风(热带风暴)工作,建立防台抗台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响应机制,保证抗台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编制依据
依据《浙江省防台风应急预案》、《绍兴市防台风应急预案》等方案,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绍兴虎彩台风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台风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台风工作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3)依法应对,科学调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范防台行为,实行全员参与、专群结合、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台风及次生灾害时,各部门应急抢险小分队联合行动、快速响应,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各部门都要服从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工作重点
(1)组织员工及时避风避险;
(2)组织重点区域的物质安全转移;
(3)仓库、车间、水泵房、行政楼、车棚等设施的安保及低洼地区的防洪排涝;
(4)风、雨、潮的预报预测和预警,并及时向员工发布台风信息。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防汛防旱指挥部
设立防风防汛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防台抢险救灾工作。
防指组成
防指总指挥由厂长担任,副指挥由人力资源部经理、企管部主任、总务主任、保安队长担任。防指成员部门由生产部、技术部、品管部、设备处、营销部、财务部、企管部、人资部、采购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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