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的关键问题大全优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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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的关键问题大全【第一篇】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昆明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全省率先开展“党建引领、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是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推进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的一项务实举措。
“党建引领、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就是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街道社区遇到什么急难解决的问题,需要相关职能部门给予支持配合,街道负责第一时间“吹哨”通知召集,各相关部门立即到基层“报到”与属地政府一起解决。
通过这种方式,昆明市有效**了基层治理职责不明、履职不力、人员不足、组织化程度不高、渠道不宽、机制不畅等问题,解决了一批基层“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治理难题,极大地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强化党建引领。
确保组织有力、行有方向。
第一批主题教育启动不久,6月17日,昆明市城市基层党建示范城市建设暨社会建设工作推进会召开。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程连元在会上强调,要积极探索创新“基层党建+基层治理”的有效路径,把党的政治和组织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优势,以党的建设贯穿基层治理、保障基层治理、引领基层治理,实现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良性互动。
今年9月初,中共昆明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行“党建引领、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的意见(试行)》。随后,各县(市)区相关实施方案、配套文件相继出台,有效保障了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五华区出台实施了1个总方案和9个配套文件,推动实现“吹好哨”“报好到”“办好事”;盘龙区健全完善了“区委—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庭院(居民)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区域化党建联动体系,推动党组织与“街道吹哨、部门报到”体系有机融合;官渡区制定《“群众需要、书记吹哨、部门报到”实施方案》,通过“哨源分类”、流程再造、信息化手段的运用等,推动社会治理工作真正有抓手、有载体、有平台。
12月12日,昆明市召开全市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组第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城市治理有关工作,审议通过了《昆明市“党建引领、县区吹哨、部门报到”网格化监督体系实施方案》,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体系的作用,深化“党建引领、县区吹哨、部门报到”运转机制,建设系统平台,为“吹哨报到”工作提供信息系统支持,并对工作进行实时、动态的考核,确保工作实效。
着力赋权扩能。
确保“吹哨”有据、“哨响”有力。
身处基层的街道社区,如何打破条块关系、隶属关系等制约,有效调动各部门单位力量,解决“最后一公里”难题?推动街道赋权扩能,正是对这一问题的对症施治。
“推动街道赋权扩能,就是要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保证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昆明市一名党员干部说。据了解,昆明市取消了各街道招商引资、协税护税职能和各类专项工作考核事项,赋予街道更多自主权,推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服务基层,构建权力优化、条块联动的责任链条和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让街道手中“有哨”、“吹哨”有据、“吹哨”有力。
五华区全面理顺了街道职能配置、职责分工,向街道下放了对区直部门年终考核评议打分权等5项权力,确保“吹哨”有据有力;盘龙区赋予了街道在区域发展中整体谋划、决策建议、资源调配和统筹推进权等,让街道拥有了更多自主权;官渡区通过制定权责清单,引导街道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上来。
为有效减轻社区工作负担,昆明市制定实施了《昆明市社区工作事项清单》《昆明市社区印章使用清单》,社区承担的工作事项从原来的198项减少到76项,承担的盖章性事项由99条减少到21条。
针对基层留不住人的难题,昆明市建立以基础补贴、职级补贴、绩效补贴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工作者待遇保障机制,全面建立了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与等级相结合的职业体系。截至目前,昆明市社区工作者每月收入最高可达7540元,共有300名专职社区工作者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
建立体系平台。
确保“吹哨”人到、响应迅速。
街道“一声哨响”,职能部门能否“闻哨而动”?昆明市紧盯部门“报到”这一关键,不断强化体系平台建设,不断整合优化网格,推动部门“能报到”“报好到”。
高效的指挥调度体系,是开展“党建引领、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的关键。在市级层面,昆明市依托城市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了市、县(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吹哨报到”综合指挥系统,作为全市“党建引领、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统一综合协调、指挥调度的枢纽,对“吹哨报到”事项进行全流程调度、监督、受理、处置、反馈。各县(市、区)也建立了相应的综合指挥系统。
不断整合优化网格,是推动指挥体系、综合执法平台运转高效的有力抓手。昆明市以县(市、区)为主导、街道为主体,依托城市管理网格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组长,建强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同时,在网格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引领和组织协调作用,把优秀党员选派为网格长、网格员,畅通社区问题需求建议的收集报送渠道,整合网格力量,推动需求在网格发现、资源在网格整合、问题在网格解决、疑难“哨源”向上级报告,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效能。
**治理难题。
确保“吹哨”管用、群众叫好。
开展主题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积极回应群众所需所盼,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围绕重大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通过“吹哨报到”整合资源、凝聚合力,持续优化了发展环境。五华区把“吹哨报到”与优化企业服务相结合,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吹哨报到”既解决急迫的“大事”,也解决不起眼的“小事”。针对翠湖周边众多“广场舞”组织饱受诟病的问题,五华区华山街道建立了“广场舞”党支部,推动以前扰民的“广场舞”,转变为加强文化建设和丰富居民文化生活的新力量。
通过“吹哨报到”,推动一大批基层治理中的顽疾得到了有效解决。西山区针对辖区城中村、群租房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吹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集结哨”,取得了积极成效。
完善体制机制。
确保多方联动、常态长效。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昆明市社会工委工作人员说。
昆明市突出县(市、区)、街道、社区三个层面工作重点,以党政群共商共治为基础,完善党建联席会、“居民议事厅”等社区议事协商机制,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共商共治。同时,积极探索推行“街巷长”、党员干部下沉社区担任社区专员等制度,成立“小巷管家”志愿服务队,引导参与社会治理、服务群众等事项,变“站着看”为“跟着干”、变“被动干”为“主动干”,实现共驻共建、共治共享。
“吹哨”的效果谁说了算?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来拍板。昆明市实行“一哨一考核”,对每次“吹哨”事项进行全程监督,依据事件办理落实情况和各职能部门“报到”处置情况,由“吹哨”主体形成部门当次“报到”考核评价。据了解,街道对县(市、区)职能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的考核结果,占被考核部门综合评议权重的30%以上;县(市、区)对市级职能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的考核结果,占被考核部门综合评议权重的30%以上。
“我们还完善了经费保障机制,每年每个街道分别安排不少于200万元、60万元、30万元专项经费。”昆明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说。
此外,昆明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建立了督查问效机制,对群众多次反映却置若罔闻、知情不报、乱“吹哨”、“吹空哨”的,核实情形后根据权责关系进行严肃问责;对报到行动迟缓、事项处理拖沓、简单粗暴执法、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个人追究相应责任。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事关党的执政基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下一步,昆明市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针对基层治理中的问题短板,以“党建引领、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为抓手,大胆探索、务实创新,推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基层治理的关键问题大全【第二篇】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基层治理是否有效,直接决定着经济社会是否能持续发展、繁荣和稳定。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这不仅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更对新时代党的建设和以党的建设贯穿基层治理、保障基层治理、引领基层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但现阶段社会治理仍存在内外多方面问题,需要切实做好基层减负的“减法”和鼓励基层、向基层倾斜的“加法”,以基层党建创新提质推动基层治理创新提质,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地落实。
(一)基层党组织弱化,重管理轻治理。
基层治理越来越依靠官僚化的行政命令,基层党组织在很多社会生活领域悄无声息,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现象严重;农村精英人才大量流失,乡村治理能人难寻、治理能力严重不足,基层治理后继乏人;干部与群众的利益分化程度加大,特别是基层“微腐败”等问题加剧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不信任。有乡镇双代管中心的负责人表示,有的村组白条太多,借由重点项目建设的名义吃吃喝喝,村总支没有履行主责主业,对作风问题不重视,直接影响了干群感情。一级一级纵向的“科层化”管理模式又造成了“重管理轻治理”问题,为加强管理,往往一级一级签订责任状,这本是确保各项决策在基层落地、让百姓拥有实实在在获得感的有效保障。然而,各种考核普遍使用“一票否决”,造成乡镇管理体制扭曲为“压力型”体制。
(二)督查检查太频,问责追责过滥。
在基层实际工作中。属地管理、痕迹管理广为流行,在一些地方直接造成督查检查考核的过滥和变异,同时带来问责追责过度化和基层工作无序化,滋生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乡镇没有话语权,基层干部不可能拿着中央的文件跟上面讨价还价。甚至有些乡镇“一把手”担心“瘦身减负”的初衷发生异化:“省里面会就此督导地州一级,地州又会检查县一级,最后又变成乡镇基层的责任了。如此一来,对‘瘦身减负’的督查检查又变成新负担。”属地管理带来属地问责,在信访领域尤为常见。一名信访户的户籍在当地,但早已外出打工定居,经常上访。乡镇负责人经常在“接人”的奔波中耗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
(三)基层权责不清,完成任务流于应付。
基层职能定位不清的现象在基层较为突出。一些基层干部反映,很多基层部门并没有法律法规正式授予的职权,这导致他们在监管、督办、落实种种职责时没有底气。大营镇安监办负责人对此苦不堪言:“没有执法证、执法权与处罚权,出去监管执法,自己心里都没底,大多数情况下只能通过个人私下关系劝其整改,工作开展起来难度很大,很担心别人质问自己没有执法权限。”一些基层干部反映,层层传导到最基层的责任往往“兜不住”:或因部门事务繁杂而疲于应付;或因不具执法权而师出无名;或因专业力量欠缺而有心无力。部分基层干部反映,上级不同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常常挤在一起,还硬性要求在相近日期完成,这更造成基层分身乏术、疲于奔命。有人不堪重负,干脆无中生有,连夜加班加点补材料、“造痕迹”。
(四)基层治理体系不健全。
基层群众组织名不副实,部分变成了对上负责的官僚化组织,行政化趋势明显,越来越脱离群众。同时,群众直接参与管理基层事务的空间不大、渠道不畅,部分群众的正常呼声得不到倾听、正当利益得不到维护,因此而产生的信访举报、集访上访等也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严重隐患,存在见子打子、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群众自治组织不健全、缺乏有效的载体,即使有也名不副实,作用发挥的并不好。因此开展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是破解社会治理困境、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现实需要。
(一)治理人才不足,政治素养不够。由于村集体经济发展“先天不足”,农村劳动力人口大量外移,基层群众文化素养不高,政治参与热情不足,存在“不愿干”的心里,造成基层治理缺乏治理人才。在政策吸引下,部分乡土人才愿意回乡,但政治素质的配套培养没有跟上,对于乡土人才和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缺乏长效化、制度化机制。
(二)部门联动不足,考核方式不够科学。部分上级单位唯自身、唯部门利益为重,“各唱各的调,各吹各的号”,事前不了解基层实际,造成“政出多门”“不贴合实际”的情况。在督查检查和责任制考核中没有提前沟通,形成合力,仅就部门工作督查工作,让基层处于疲惫的迎检状态。部分乡镇党政办反映。同样开展一项工作,但是要填报不同的报表,撰写不同的报告上报上级单位。督查检查反馈的问题也是以整改报告代替整改。以文山会海来反对文山会海,基层始终难以“松绑”。
(三)部分干部作风不正,责任意识淡薄。部分基层干部存在守摊子、混日子的思想,不求上进、墨守成规,缺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加之能上能下的机制在基层没有完全铺开,导致“会做的人忙得团团转,不会做的人闲在旁边看”,进而产生“同工不同酬”问题,能者因此产生抵触情绪,庸者反而高枕无忧。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把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引领功能,建立健全强化村党组织政治领导的制度机制,引领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增强党的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持续用力整顿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规范党内教育和组织生活,切实增强党组织的仪式感和神圣感。把分散、孤立的群众和社会自治组织联系整合起来,共同致力于把基层重建为“团结的基层”,共同致力于政党理念回归“人民政治”,不断把组织优势转化为农村治理优势。
(二)加强基层“领头雁”培养,把人才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及村民素质提升培训行动。大力实施“传帮带”工程,组织农村人才与青年技术人员及新型职业农民“结对子”,加快后备人才培养,带动农民群众实用技能提升。组织优秀农村人才服务基层,推行“农村人才+基地+农户”等服务模式,扩大“影响一片、带动一群、造福一乡”的集群发展效应。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持续开展村(社区)干部能力素质和学历水平提升行动,进一步提高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质量。建立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绩效补贴+村集体经济创收奖励”结构性岗位补贴长效机制,逐步提高村(社区)岗位报酬,激发村(社区)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三)加强部门联动配合,把协同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减少来自不同业务部门的单项考核干扰。此外,还应简化考察调研程序,尽可能减少工作汇报会、座谈会,尽量采取现场走访、口头汇报等简便形式。同时要建立科学的问责机制,形成问责、容错纠错和澄清有效协同的机制,鼓励多元化的容错纠错机制。查实确需问责的,要分清责任的层次,是主体责任、管理责任还是其他责任,对因政策不明晰等导致的责任,应该划定容错空间,给予纠错的机会。
(四)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把干部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
基层干部庸政懒政背后有不同原因,应针对不同“致庸致懒”原因和干部的不同特点对症下药,真正树立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风气。针对年轻干部“不愿为”“不会为”“不敢为”的,要加强传帮带力度和教育培训力度,建立领导和普通职工交心谈心机制,真正激发年轻干部工作的热情和活力;针对遭遇“天花板”的干部,要在其思想上加强教育、行为上细化监督,更要完善干部约束激励机制,落实职务职级并行制度,让干部们物质上不为难,精神上有尊严。保持其工作热情;针对部分得过且过,“等养老”的干部,要健全干部考评制度,合理设置正面考评指标和负面考评指标,把“作为”情况和考评结果联系起来,把考评结果和职级升降联系起来。引导“无为者”想为,鼓励“想为者”有为。
基层治理的关键问题大全【第三篇】
社会治理是一个不断变革的过程,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国社会治理形态发生了深刻变革。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社会治理具有不同的特点。最早在社会领域的体现就是“社会管控”,即国家对社会的严密管理和全面控制。改革开放后,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的市场化,即体现为一种“社会经营”。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首次提出社会管理是政府的基本职能。2011年,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上升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社会治理”概念。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
社会治理与社会管理的区别体现在:管理是单一靠政府监管主体的模式,治理体现的是多方主体的平等参与;管理体现的是政府本位,治理体现的是公共利益最大化;管理体现的主要是行政命令,治理体现的是协商、民主合作与参与;管理是政府自上而下的主动性行为,治理则是上下互动、全方位互动的管理过程;管理体现的是行政效率优先,治理体现的是和谐团结、共享发展成果。政府的精力是有限的,要充分吸收社会、市场、群众的力量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通过民主协商,共同把社会管好,治理成果由群众共享。当前,社会治理取得伟大的成就,但也存在很多问题,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通过分析问题,剖析原因,寻找对策。
(一)社会结构问题。
城乡结构的失衡,“城市病”问题严重,环境污染、交通拥堵、人际关系疏离、相互信任度低、社会治安问题等还比较突出,农村则是“三留守”人员缺少关爱、人口离散化、土地抛荒、治安薄弱、家庭婚姻等各方面都有比较严重的问题。
由于区域和城乡发展差异明显,大部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必然是跨区域的、离土离乡的转移。往往是青壮年劳动力只身外出务工,但在务工地,住房和子女上学等难以解决,客观上必然形成农村“三留守”问题。当前,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农村“三留守”关爱服务体系,仍然是必要而迫切的重要课题。
(三)社会诉求问题。
我国在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信息化发展的过程中,矛盾增多是个不可回避的现象。工业化过程中,环境污染、产能过剩、劳务纠纷、安全生产等问题;城镇化过程中,城市外来人口管理、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工作、社会治安等问题;市场化过程中,企业破产、改制,职工劳动关系、利益分配等问题;信息化过程中,针对网络虚拟社会管理等问题。我国现阶段的群体性事件绝大多数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另外,群众的需求是不断增长的,比如群众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优美的环境。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环境等有了更高的要求,对人身权、财产权等权益有了更高的期待。
(四)意识形态问题。
拜金主义、官员腐败、质疑英雄人物事件、富二代闹剧、互联网水军、网络打手等问题,反映出“信仰危机、信任危机、信心危机”在不同程度上存在,这些都严重冲击了社会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人与穷人贫富差距过大,再加上一些富人“为富不仁”和“炫富”行为,不断激化阶层矛盾,导致部分社会成员存在“仇富”“仇官”心态。
(五)治理方式方法上的问题。
一些基层自治组织,软弱无力,自治能力欠缺,缺乏组织、引导群众致富能力,在群众中没有威望,使得各项工作难以推进;有一些更是矛盾重重,形成不同的派别,利益斗争不断,上访事件不断。干群互不信任,对干部也缺乏有效监督,使得矛盾不断激化。
一些领导,社会治理思路和模式上存在问题,比如选择性执法、突击性执法,很多问题不是长期以来一贯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去执法,而是媒体曝光了、上级来检查了、领导有新要求了再执行,使得长期以来存在的问题,迅速突击解决,没有考虑到群众的接受能力,容易使社会矛盾集中爆发。突击扫黄、突击拆迁等,这些突击做法,只能说历史欠账比较多,突击治理后并没有形成长效机制。执法中,存在选择性变通执法,熟人来说情了,从轻解决。还有的是“越闹越解决,不闹不解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重视。对群体性事件,采取强硬措施,上纲上线。诸如此类行为,都反映出一些干部“人治”思想很严重,缺少法治观念。
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几点要求。
(一)创新社会治理的根本立足点。
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首先要解决为什么人的问题,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
必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的需求和期望在质上和量上、在种类和范围上都出现了一些新变化。一些基本的生活需求还需要持续保障,新的需求和期待又不断出现。这就需要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当作我们社会建设工作的奋斗目标。
(二)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应把握的重点。
由于我国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社会建设长期滞后,产生和积累了不少社会问题,有许多问题成为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人民反映强烈,严重影响了我们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影响到了我们全面深化改革。完善社会治理就是要在做好社会保障的基础上去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只有把群众关心的教育、就业、扶贫、健康等问题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才能有更多获得感。对于这些社会问题必须尽快逐步解决,分清楚轻重缓急,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有步骤有计划地予以解决。
社会治理关系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事情繁多,任务繁重,必须协调好经济与社会发展、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社会领域各项事业的发展、社会治理与社会服务,做到可持续发展。同时还应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社会的关系,党委、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关系,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关系。
政府把经济领域的问题交给市场来起决定性的作用,通过市场机制本身的运作实现好优胜劣汰,政府要把以前重经济干预的做法转到加强社会服务上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扶持社会组织更好地参与到社会治理中去。政府对于社会组织要给予更多支持,扶持社会组织做大做强,更好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更好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对于群众不断提升的对于美好生活的各种需求,政府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政府要努力改善民生,完善社会治理,努力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但是,我们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要遵循好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三、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几点建议。
(一)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思路。
我们要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实现好“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型格局,提高我国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以“政治”强引领,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强教化,以“自治”强活力,以“智治”强支撑,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我们要通过改进治理方式,激发主体活力,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和谐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社会治理要激发各个参与主体的活力,形成强大合力,激励社会各主体积极参与到社会治理中去。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和社会治理效能,关键要运用好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来管理城市。实现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平台与各部门信息化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为大数据和网格化技术应用提供基础数据支撑。构建基于大数据和网格化技术相融合、相支撑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平台,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做好统一规划,实现协同管理。政府要加强社会治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按照社会治理内在规律和特点,对从业人员在科学理论指导下进行专门的训练,使他们掌握必要的知识和技能。同时,政府要加强对人员的专业化培养,出台好的政策鼓励人才积极聚集到社会治理领域,提升社会治理专业化水平。
社会保障是基础。人民期盼美好的生活,期盼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生活更美好。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需求是全方位的、综合性的、更高层次的需求。人民的需求和期望在质上和量上、在种类和范围上都出现了更高的要求。人民群众希望更高水平的就业,不仅仅是工资收入高、社会保障好,还要求有更高的社会地位,实现好人的全面发展,这就需要提升个人能力,国家建立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为的就是满足群众学习、提升的需要,从而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社会保障事关民生,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明晰、可持续的多层次保障体系。强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标志。要完善健康政策,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健全药品保障制度,坚持预防为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发展健康产业,促进生育政策和经济社会政策相配套,积极应对老龄化。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大扶贫格局,注重扶志、扶智相结合,做到脱真贫、真脱贫,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社会问题的治理是中心。当前信访稳定工作压力还非常大,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给予解决,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决不能去激化更大矛盾。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反馈,依法处置,实现好社会发展中的公平正义,减少社会压力。推进社会治理制度建设,需要坚持问题导向,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三)完善社会治理主体。
创新社会治理主体,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我国的社会治理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政府是社会治理的主导力量,但已不是社会治理的唯一主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社区居民组织、社会公众等都成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
社会组织的培育是重点。政府习惯于大包大揽,容易忽视社会、市场的作用。政府应当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理清政府职能,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大力培育和发展好社会组织。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指出,以后政府将通过支持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完善财政税收支持政策;完善人才政策;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等方式加快培育社会组织。
(四)完善社会治理机制。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深化各领域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其中利益表达机制是关键。畅通群众利益表达渠道,也是密切党委和政府同群众联系、舒缓社会关系的重要举措。要发挥好司法的作用,引导群众通过法治途径去合法维权;要全面推行阳光信访,要完善行政复议、仲裁等法定表达诉求的渠道,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和强化权力运行制约是最终保障。对于公权力要加以监督规范,法无授权不可为;对于群众关心的民生热点难点问题,要围绕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多与群众商量,确保各项工作更好顺乎民意。针对社会组织、群众参与不足的问题,着力激发社会组织及群众活力;针对社会矛盾纠纷频发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矛盾化解机制;针对社会分配不公的问题,着力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针对社会结构失衡的问题,着力调整社会结构。
70多年来我国社会治理取得了伟大成就,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一定会不断取得新成就。
作者:中共安阳市委党校李杰。
来源:农村.农业.农民2020年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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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的关键问题大全【第四篇】
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石。社会治理创新要逐步从局部化、碎片化、浅表化的实验,走向全局化、系统化和深层化的探索,这其中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意义重大。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社会变革给贵阳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同时也给基层社会治理带来了矛盾和挑战,当前基层社会存在人口管理难、矛盾化解难、安全防控难、基层管控难、服务供给难、队伍建设难等“六大难”问题。
“贵阳市模式”是基层社会治理的一大创新,是密切干群关系、化解群众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举措,得到了群众的广泛欢迎。但由于起步的时间不长,还面临着一系列问题的考验,主要体现在:
(一)多头管理影响服务效率。
贵阳市虽然在镇级探索设置了“一办一中心”,但仅仅是办公场所的整合、办事模式的改进,并未真正触及机构改革,管人与管事脱节,事权与财权脱节,乡镇条块关系仍未理顺。比如,镇国土所、财政所、林业站等派出机构的人财物仍由市级职能部门管理,镇党委政府对站所不能形成彻底有效的约束。办事大厅名义上隶属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但村镇建设规划、农业、林业等服务岗的工作和人员归综合办公室管理。
(二)市级部门职权难于下放。
由于现有体制或规定的限制,一些市直职能部门职权无法交给镇级政府行使,导致镇级政府在房屋建设、工商管理、食药监督等方面缺乏审批权限、执法权力和行政管理手段。比如市公安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农业局等单位,涉及农村、群众的管理服务事项约74项,按目前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规定无法下放或授权给镇级行使。从办事大厅的运行情况看,服务岗的工作人员较多的工作也是答复咨询、受理材料,真正盖章办结仍然在市级职能部门。与此同时,市级职能部门长期形成的管制观念、利益观念难以彻底改变,往往不敢冒改革风险,不愿意将部门职权交给镇政府行使。一些镇领导对“一办一中心”的设置,也仅仅停留在“挂挂牌就好”,不愿深入推进职能转变,或者希望市职能部门将人财物权力下放,但责任不下压。一些基层干部习惯了镇村相对灵活的上班时间和方式,对办事大厅较为严格规范的“坐班”服务有顾虑。
(三)人员数量素质不足。
镇级党委政府普遍存在缺编严重的情况,难于招录工作人员,现有的基层干部也流动较快。比如,朱昌编制99人,现仅有68人;东风镇编制99人,现仅有68人(其中8人为借调);金华镇编制99人,现仅有68人(其中8人为借调)。一些部门仅有2个人,派员到服务岗为群众办事,就难于保障日常的巡查、执法工作。一些干部年纪较大,缺乏服务岗所需的专业技能;一些年轻干部则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偏低,不愿意深入基层做艰苦细致的群众工作。
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是一项长期工程,贵阳市自开展试点工作以来才不足两年时间,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要确保“贵阳市模式”的持续可行,应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推进镇级机构改革,更好地服务群眾,夯实基层基础,推动贵阳市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取得更大成效。特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探索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直接下放给镇政府执行,通过市级职能部门与镇一级签订执法委托书的形式,委托行使行政执法权对于一些涉及行政执法或法律明文规定不能下放或委托乡镇行使的职权,强化镇一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如公安、国土、司法方面的职权。同时,应积极发展农村社会中介组织,给市场和社会相对独立的自主发展权;政府应根据市场和社会的发育程度来下放权力,保证市场和社会对政府下放的权力能接得住、接得好。
(二)建立镇级政府统筹用人机制。
加快推进镇级机构改革,建立和完善镇党委统一领导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司法所、财政所等派出机构以镇管理为主,按照实际需要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根据各镇的情况适当下放用人权,由镇统筹安排编制、人员、经费等,包括人才的招聘权、人才的支配权,建立独立的镇一级人才库,化解各镇在用人方面所面对的压力,市级职能部门只进行业务指导。
(三)完善基层工作考核制度。
构建责任流程管理体系,建立分层分级的流程体系,将流程设计进一步细化到每个岗位职责,强从提升公共服务空间出发设置责任流程;明确流程之间的接洽;设计流程绩效指标。对包村驻点干部,其工作实绩的考,且获得服务对象的满意、认可上;评要重在围绕群众需求,对在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干部,其工作实绩的考评要重在围绕群众需求办实事做好接待、办证、咨询和其他服务工作上。
(四)积极培育发展村民理事会。
贵阳市应在总结提升“一办一中心”改革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各村历史文化和民俗民风,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指导建立村民理事会,不断完善村民理事会民主议事规则和激励保障等机制,充分发挥村民民理理事会在村务管理中的议事、咨询、协商作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农村社区服务与管理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利用“熟人社会”的优势,深入了解社情民意,把思想动态,不断会工作载体、优化工作方法,更好地解决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基层治理的关键问题大全【第五篇】
根据市政协2019年工作计划的安排,5月27日至29日,市政协社法委联合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中院、市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和部分政协委员组成调研组,先后深入到靖边县、佳县和榆阳区等县区,采取听、查、看、问、访等方式,对我市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我市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着力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寓治理于服务之中,全力打造以科技信息化为牵引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升级版,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实现社会治理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良性互动。但是,目前工作当中还存在一些隐性和显性的问题,亟待进一步改善。
(一)对基层社会治理的内涵认识不清。有的干部把社会管理仅仅理解为社会控制,忽视了化解社会矛盾、激发社会活力等基本任务,没有把服务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权利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内涵和任务。一些基层干部主动创新意识还有所欠缺,仍依赖于老经验、老办法开展工作,创新举措和办法不多。一些部门仅把人民群众当做管理对象,不尊重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权利和积极作用,甚至侵犯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社会公众对社会治理的认知度还不高,参与社会治理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有效途径不多。
(二)社会组织的活力还未有效激发。我市社会组织整体实力小、资金缺乏、内部管理不规范、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公益、慈善、城乡社区服务类较少,且活动开展不够,理事会的作用不明显,服务社会水平较低,经费不足,会计制度执行不严格。
(三)基层村(居)民服务和自治工作有待完善。村级组织,有行政化的趋势,任务重、工作多。“权责利”三者不统一。随着社会治理重心的下移,许多行政事务下沉到镇街、社区,镇街在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处于承上启下的特殊地位,担负着在本区域内发展经济、管理社会、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的多重职能和巨大责任,但是现行体制下镇街承担的责任与拥有的权限出现不对等、倒挂现象,没有真正实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
(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进展缓慢。我市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进展缓慢,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相关指导文件没有出台。具体购买方式、购买程序、考核评估办法等规范性的机制没有建立,各项社会服务均有政府部门承担,极少向社会购买。在政府职能转变和购买社会服务方面很少有创新动作。
(一)深化思想认识,转变工作观念,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社会治理在管理主体上,要从重政府作用、轻各方参与向更加重视社会多元主体共同治理转变;在管理方式上,要从重管制轻服务,向寓管理于服务转变,从重命令轻协商,向更加重视协商协调转变;在管理环节上,要从重事后处理、轻源头治理向更加重视源头治理转变;在管理手段上,要从重行政手段、轻法律道德手段向更加重视多措并举综合施治转变。社会管理体制是社会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要坚持党委领导,提升社会治理科学化水平。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创新社会治理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和考核指标体系,将党政领导干部履行社会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实绩档案作为干部评先评优、晋职晋级以及奖惩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大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经费投入力度,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并根据工作需要逐年增加,为创新社会治理提供财力保障。要坚持政府负责,提升政府服务水平。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重点解决政府职能“缺位”、“越位”、“错位”等问题,使政府切实担负起应尽的社会治理责任。
(二)引导规范运行,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对符合规定申办社会组织的要降低登记门坎,放宽准入条件,简化办事程序,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积极推行“费随事转”,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公益创投等多种形式,调动社会组织参与治理的积极性。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去行政化,加快实施政社分开,帮助社会组织健全内部治理,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完善信息披露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公众投诉制度,探索建立引导机制,鼓励新型社会组织积极反哺社会、服务群众。
建议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使政府购买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推动社会服务市场形成。要坚持社会组织协同共治,提升社会治理活力。社会协同、多元共治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原则。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是社会自治的重要主体,也是社会建设的“活力细胞”,其活跃带动作用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十分突出。加快推进“四社联动”工作,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协作,形成以社会组织为载体、城乡社区为平台、人民群众为主体的社会服务体系,强化社会自我调节、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功能。
(三)建立健全城乡基层组织社会服务系统,促进社会治理科学化。社会治理创新的重心在基层,应充分发挥城乡基层组织社会服务系统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加强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增强社会服务功能,拓展社会服务领域,提高社会服务水平。一要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着力创新农村治理模式。只有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社会治理创新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才能更好地发动群众,才能更好地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才能让社会发展和创新同步前进。要创新农村党组织设置,最大限度整合农村支部的组织力量、村民自治力量和新兴经济代表的积极力量,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使其在发展生产的同时,协助党组织开展工作,从而成为村级党组织发展经济的助手、社区服务的帮手。二要强化社区服务功能,着力创新社区治理模式。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民间运作的社区服务体系,将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把能下放的职权下放到街道和社区,使其有权管事、有人做事、有钱办事。探索建立以“整合资源、便民服务、扩大就业”为宗旨,以“便民、利民、为民、安民”为目标的家庭服务中心,搭建起社区居民、社会组织和服务企业之间的桥梁,帮助群众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探索物业管理与社区居民自治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努力实现资源共有、信息共享、责任明确、工作联动,引导居民积极参与社区自治。三要有效发挥协商民主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作用,探索社区自治新模式。探索建立社区“社会工作站”或社区民意表达室,从而有效发挥协商民主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作用,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把“社会工作站”打造成为居民的协商对话平台、利益诉求平台、矛盾化解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开辟一条新的基层社区协商民主的渠道,使街道、社区由过去的“矛盾中转站”成为“矛盾终点站”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类矛盾,使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四)建立健全社会治理长效机制,实现社会治理常态化。要适应新的形势,进一步完善思路,建立健全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长效机制,努力提升社会治理的实际成效。一要加快推进农村网格化进程。逐步实现社情民意在网格中掌握、惠民服务在网格中开展、社会治理在网格中加强、矛盾纠纷在网格中化解,从而不断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进一步加大网格化信息平台建设,建议将村医、村教等在农村有一定知识与威望的人吸纳为网格信息员,及时发现并解决村民纠纷,预防各种矛盾的产生。二要继续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进一步深化“三个三”工程,提升“流动信访大厅”下基层活动实效,把问题解决在群众家门口、解决在基层。探索定期召开热心市民见面交流会,增进党委、政府与群众之间的“零距离”沟通互动交流。三要积极探索市民素质提升机制。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方法,采取社会宣传、文艺宣传等形式,把文明素质教育融入思想道德建设之中,融入群众文化活动之中,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文明的熏陶。要以“四社联动”活动为载体,开展文明社区、示范小区(村居)创建和邻里“守望”志愿者服务活动,引导广大市民增强文明素养。同时,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先进典型对市民进行引导,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营造良好人文环境的浓厚氛围。四要大力推广基层调解新模式。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和价值观念的多元化发展,基层的矛盾纠纷呈现出复杂化多样化趋势。面对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基层调解工作,已经成为社会治理面临的一个新课题。要充分发挥村及社区干部和乡贤在基层调解中的作用,探索基层矛盾调解新路子,为基层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五要不断创新虚拟社会综合治理机制。大力提高互联网安全管理能力,建立网络舆情研判引导队伍,正确引导舆情发展走向,防止不实信息造成危害。同时,建立网上、网下一体化联动管控机制,提高发现处置、侦查打击、防范控制的能力,严防形成由网上向网下传导的社会破坏力量。
基层治理的关键问题大全【第六篇】
基层作为国家的根本,是社会治理的重中之重。新时代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基层社会治理提出了新要求和新挑战,尤其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也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一场大考。要从中看到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独特优势,分析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的普遍问题,为进一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提出对策建议。
基层社会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强调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然而,我国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还存在着基础组织力量薄弱、治理体制机制不完善、治理手段单一、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困难等问题,仍需要积极探索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路径,才能不断健全社会治理相关制度,最终构建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格局。
(一)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一直以来,能否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关乎到党能否长期执政、国家能否长治久安。我国党和政府始终致力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有助于拉近党群干群关系,把人民群众和党、国家团结在一起。基层是国家和群众之间的桥梁,党的执政基础是基层,基层社会治理的质量和效率越高,人们对于党和政府各方面的工作满意度就越高,国家秩序就越稳定。所以,这就要求扎根基层,抓基层、打基础,推动国家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转移,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推动基层治理创新。
(二)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
加强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是适应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必然要求。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就意味着人们的需求不仅停留在对物质层面上的满足,人们对自己的精神文化生活有更高水平的追求。人们更加注重自己的民主权利、健康安全、生活坏境,并且通过参与社会治理来表达自己的诉求。基层作为最接近群众的地方,只有不断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才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需求,增强人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基层是人民共同生活的家园,基层人民群众是使得党和国家政策能够得到充分落实的主体,是推进国家发展进步的主体。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基石。因此,只有打造基层社会治理的共同体,才能构建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格局。只有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才能更好地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四)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重要支撑。
以这次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斗争来说,全国各地的基层组织尤其是社区在防控疫情中起到了重要作用。疫情爆发不久,基层党组织发挥了战斗堡垒的作用,民众生活的各个城乡社区组织在其领导下迅速采取行动,积极做好疫情的排查工作,宣传疫情相关知识。在封城、封路等措施实施后,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巨大帮助。居民也以各种形式参与到群防群控中,巩固了抗击疫情的社会基础。基层治理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也成为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重要支撑。
(一)基层组织力量薄弱。
一是基层社会治理的负担过重,由于承担了上级下达的各种任务,但同时办公经费不足、物资缺乏、责任重大、事情繁杂、力量薄弱而且权力受限,造成基层组织严重超标的劳动,基层工作人员往往疲于应付,上级哪个部门要求严格就赶紧完成哪个任务,真正遇到事情又相互推诿。二是基层治理层级过多导致了机构臃肿、人员冗杂,而且降低了信息传递的速度和信息的准确性,运转不灵活,从而增加了基层治理的成本,降低了工作的效率。三是基层干部队伍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并且理论水平不够,思维方式陈旧,治理方式单一。而且对相关的政策理解不够到位,无法及时对人民群众进行组织和宣传。一些基层干部也常常在工作中存在惰性,在思想上缺乏主动性、积极性,进而造成了严重的人才流失情况,基层留不住人才的问题日益严重。
(二)治理体制机制不完善。
一是应急机制不完善。首先,缺乏科学的应急预案,虽然各个地方县区都建立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的预案,但整体上缺乏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具体方案,不能灵活地运用。其次,在日常生活中,基层组织的应急物资保障不充足、对应急操作的宣传以及培训演练不到位。最重要的是舆情应对机制不完善,有些基层政府在处理突发事件时一问三不知,或者怕承担责任不敢发声。二是参与和监督机制不完善。基层政府部门在职责权限划分上存在着交叉或不清的问题,但群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监督基层社会治理的渠道有限,导致社会主体无法表达自己的诉求,给基层社会治理带来了新的问题。
(三)治理手段单一。
目前基层还没有充分运用现代科技进行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和服务不够精准,基层治理信息平台建设不完善,没有发挥出大数据的優势。不少地方的基层社会治理中仍然习惯开会、笔录的形式,存在着“基层智慧治理及利用新技术的意识不强、能力不足”的问题。
(四)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困难。
一是群众参与度不高的问题。基层社会治理的最终目的是实现人民群众自治,人民群众应当成为社会治理的主体。我国当前的现状是群众对于政府部门或者社会组织机构依赖性太强,认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是基层政府和其他组织的事,自主意识有待加强,缺乏主体参与意识,也缺乏对社会治理的认可。二是基层党组织无法放手发动群众的问题。基层组织力量薄弱,缺乏强大动员能力和组织能力,无法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三是无法凝聚起社会合力的问题。基层政府部门之间存在着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的问题,社会组织之间存在着利益分歧的问题,多元主体之间缺乏交流沟通的问题,都导致了遇事互相推诿、缺乏责任感,主体之间力量无法凝聚。
近日,“地摊经济”成为社会一大热点,要实现民生发展与城市治理之间的平衡就要求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理念。一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决不能将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凌驾于人民群众的利益之上,坚决杜绝官本位思想,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和思想观念,改变政府过去生搬硬套,“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的现象,实现基层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再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转变。二是在强化党建引领的前提下,以自治组织为重点。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等基层自治组织要积极引领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治理的过程中来,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的自主化。三是坚持精细服务的理念。要创新服务方式,主动引导市场的力量,努力发展社会化的服务组织和力量,努力培育多种社会服务平台,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开展有时无法顺利进行,主要是存在社区人员,办公经费、基础设施的匮乏问题。经费等相关问题不解决,基层社会治理就无法保持自身的相对独立性。因此,一是应该主张构建多元资金保障机制,在以政府拨款为主的前提下,全社会共同参与,从各个渠道筹集经费;在充分利用财政资金的情况下,社会中的资本有序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二是基层社会治理要做到财政公开化和透明化,必须受到居民的监督,提高资金的利用率。三是对基层人才及时进行奖励,改善基层工作人员的待遇,重视改善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以及办公运用的设备,只有这样才能留住人才并从外界吸引人才。
(三)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
基层社会治理应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方式,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中智慧城市、智慧社区的建设,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效能。加强信息化建设,运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拓展群众参与和监督基层社会治理的渠道。加快搭建基层社会治理的信息处理平台,实现信息资源的有效共享,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
完善机制体制是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根本保证,基层社会治理要建立完善的应急机制、考核机制、奖惩机制和监督机制,不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一是应在基层社会治理实践的发展过程中总结经验,尽快完善法律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同地区的基层制定具体的、专门的法律,进一步明确治理过程中各个主体的权限,明确基层社会治理的程序、目标等,确保各项工作依法顺利开展。二是建立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机制。有效的监督机制可以使基层社会治理公开化,维护群众的利益不受侵犯,同时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内部的监督,以此纠正过程中的错误现象。三是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应急体系建设。在平常时期做好物资和资源的储备,增加基层社会组织的应急保障措施等,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培训演练。
(五)加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能力。
一是构建多元主体的治理体系。健全基层社会协同治理体系要以基层党组织领导为主,强化党建引领,形成社会组织、群众、企业等在内的多元化的协同治理主体。政府要当好组织者、执法者、引领者、政策制定者;村委会、社区等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要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开展协商讨论,进行民主决策,要激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主动性,创新自治内容和手段;企业要强化社会责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为社区居民提供多样化个性化服务;广大群众要自觉参与社会治理,积极响应社会号召,树立起主人翁意识,不要做冷眼旁观者。二是不断推进基层民主协商的开展。协商民主可以满足基层主体需求多元性,可以维护主体间的共同利益,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都离不开基层各类主体的参与和集体讨论。通过协商民主的模式也可以充分调动社区各类行为主体积极性,以对话和协商的方式可以及时化解传统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内在矛盾,凝聚各方共识,提高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能力。
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也并非靠个人的努力就能成功,它需要的是各个主体之间相互支持、相互配合,需要的是一套完善的管理体制和制度。要结合不同基层的实际情况,找到解决基层社会治理问题的相关对策,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理论和实践发展,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基层治理的关键问题大全【第七篇】
社会是生物与环境之间关系的总和。人类的生产、消费、娱乐、政治、教育都属于社会活动的范畴。动物或其他有机体的社会行为也属于社会范畴。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基层治理的关键问题大全优质10篇”,我市基层社会治理总体情况较好,但是与面临日新月异的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群众更加个性化、更加差异化的需求相比,在思想认识、治理能力、治理方式及干部队伍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对基层社会治理的认识陈旧。虽然我们在化解矛盾、强化防控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基层治理仍然存在“社会治理就是社会管理,治理就是管控”的陈旧观念,法治思维和创新意识不强。基层工作的中心和重心在招商引资和经济建设上,对基层社会治理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够,没有准确把握经济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域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的规律性,没有认真思考和分析研究对策建议。
(二)基层基础薄弱。县级职能部门习惯性的将工作任务直接安排和转嫁给基层组织,村(居)疲于应付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自治功能难以发挥,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到位。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渠道、平台单一,参与社会治理的主体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对基层治理满意度、认可度不高。平安建设满意度长期不高与日常政策宣传不及时不到位、群众参与度不高密切相关。
(三)基层社会治理制度设计不够系统化。随着此次机构改革完成,县级综治部门被撤销,综治的联动机制没有有效衔接,社会治理仍侧重政府主导,社会治理系统化不够,制度设计整体性、全局性联动不足。例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涉及公安、卫生、民政等多个部门,各相关部门对患者评定标准、统计口径不统一,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及时,影响工作实效。在精准区分不同群体尤其是弱势群体,提供精准管理与服务方面还较为欠缺,网格化管理的精准度不高,精细化水平较低,信息分析研判、大数据应用不够深入。在流动人口、吸毒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群体,我们虽然对此类特殊人群建立了信息系统,并及时采集录入人员信息,但在信息分析研判、运用信息数据指导服务管理实战方面没有形成良好机制,各类信息化系统还停留在信息分享的“基层治理的关键问题大全优质10篇”,深度开发应用不够。基层治理长期处于一种“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模式,事后处置多、事前预防化解少,对一些基层矛盾、信访问题,不少干部信奉“摆平就是水平”,甚至采取“花钱买平安”方式解决,从源头破解社会矛盾难题做得不够好。
(四)干部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基层从事政法综治等社会治理的专职人员较少,甚至基层派出所人员都严重不足,接处警大部分由警辅人员完成,接处警质量不高,群众满意度较低。基层网格员队伍不稳定,专职网格员较少,专职人员待遇不明确,兼职人员往往一人任多职,年龄普遍偏大、知识结构明显较低,仅能应付部分工作,对于创造性、精准性、差异化的服务难以提供。
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们认真总结治理实践经验,以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目标,在基层社会治理理念、体系、模式、保障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一)提高政治站位。一是突出以人为本理念,推进基层治理平台转型升级。要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基层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全面提档升级乡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综治中心)、“幸福驿站”、村(社区)警务室等基层服务阵地,将政法、信访、行政执法等社会治理力量相对整合,打造“政法小院”,打造基层社会治理的坚强堡垒。二加快提升“四位一体”建设的协同化水平。以“党建引领、三治融合”的“四位一体”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为牵引,研究制定推进我市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举措,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鼓励各镇(区、街道)探索形成各具特色、贴合实际的基层治理模式,打响基层善治的邳州经验、邳州品牌。
(二)不断夯实基层基础。一是不断完善全民参与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在党建引领的总原则下,聚焦重点解决发展瓶颈问题,构建党委统领、政府负责、部门参与的协同治理格局,推动社会治理向村、社区等基层“细胞”延伸。二是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到社会治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划拨专项资金、筹集社会公益资金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承接政府事务性工作和服务职能,积极参与和服务社会基层治理,优化治安政务服务。三是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依托“雪亮”工程,逐步将城管、交通、住建等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公共视频监控接入110指挥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深度融合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阳光信访三大信息平台,深化平安视联网建设,建立起“互联网+社会治理”的“一网通管”格局,做到实战中管用、基层干部爱用、群众感到受用,全面提升驾驭全局治安能力。
(三)积极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一是拓展“党建+”模式,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社区党建要融合“网格化”管理,逐步形成“小网格、大党建”基层党建工作格局,探索“党建+群团”“党建+社工”“党建+网格员”等工作模式,采取“群众点单、社会组织接单、政府买单、第三方验单”的公共服务模式,最大限度将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至基层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二是创新精准化服务模式,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米”。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目标。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对一般人群、特殊人群、重点人群,精准分区分类服务管理。在扶贫、交通、医疗、教育、养老等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领域,创新方式方法,提供精准化社会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三是实现技术智能化,以科技主导基层治理。科技从来都是基层社会治理最重要的手段之一,要准确把握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特点和规律,用智能化推动社会治理理念变革、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不断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的科技含量,做大做强网格化联动指挥平台,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四)强化投入保障。一是明确专项资金。要明确设立基层治理专项资金,采取项目资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激励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金投入,建立健全社会治理专项资金申报审批、监督检查机制,明确资金适用范围、扶持方式、使用原则、法律责任等,通过政策导向和资金倾斜,激励各方积极参与,提升社会治理质量和公共服务效益。二是壮大队伍力量,凝聚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健全完善政法综治队伍教育培训、职业技能进修、岗位交流等培养机制,在纠纷调处、法律援助、特殊人群矫正帮扶等社会治理重点领域建立专门性从业入门培训课程。三是筑牢基层基础,推动基层治理重心下移。统筹推进网格化服务、心理疏导、纠纷调处、法律服务等基层服务治理阵地建设,打造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的共建共享基层治理平台,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最基层,使基层有职有权有物,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服务和管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国安邦重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社会治理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然而基层社会治理恰恰是我们社会治理的薄弱环节。
(一)“三缺”。即:缺人、缺钱、缺手段。
1.缺人。主要表现在:一是乡镇编制控制严。比如房县根据乡镇规模大小,乡镇编制一般控制在25—45人,其中有10%左右的人员因身体、年龄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上班,由此导致乡镇在职在岗的人员不足。为解决乡镇人员不足问题,县里采取招录公务员的办法来解决,但事实上即使招录了公务员,因工资待遇低也难以稳定下来,加之部分乡镇因地处偏远、条件恶劣,部分考上的乡镇公务员要么又考走了,要么辞职不干,流失严重。二是村支部书记选人难。现在我们县的大部分村是小村合大村,相当于原来的管理区,但村干部职数少,每村3至5人。选人难,换届时对村干部人选必须进行严格审查,公检法、组织部、纪监委等多个单位都要逐一审查把关,制定了“四不用”的条件,即60岁以上的不用、受过刑事处罚的不用、受过党纪政纪处罚的不用、涉嫌黑恶势力的不用。这样就杠下去了不少实际工作能力比较强,在一个地方有威信、群众也认可的村支部书记人选。一些地方虽然有符合村书记条件、有能力的人选又不愿意当村干部,为什么他们不想当村书记呢?有的是怕操心,有的是嫌工资待遇低,有的是对当干部不感兴趣,也还有的是无信心。全县部分村因无合适人员担任村干部,乡镇党委只好从在职脱产干部中选派村支书,全县共有52个村是选派脱产干部担任村书记的。
2.缺钱。乡镇政府没有自己的财源,所有经费都依靠县级财政预算拨付,经费来源具有唯一性。并且部分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还需要乡镇配套资金,部分乡镇保机关运转经费都不能保证存在问题。据不完全统计,一般乡镇因此负债在一百万元以上。村一级经费就更困难了,也因此导致了村级运转难、村干部待遇低。比如房县村干部工资每年为万至万元之间,退休待遇就更低了,每人每年只有1000元生活补贴。许多村干部反映退休后还不如低保户,为此多年人代会上都有反映村干部待遇过低的人大建议。村级组织因为缺钱对老百姓反映的诸如修路、修渠、环境治理的一些诉求根本无法得到落实。
3.缺手段。职责不对等是突出的问题。涉及农村千头万绪的事务都压到村这一级去落实。但事实上,很多事情村这一级是无法落实的。比如对缠访、闹访、越级上访,就显得束手无策。依赖村规民约的手段缺乏落实的硬措施。乡村缺执法机构和手段,存在“看得见管不了”。如房屋的乱搭乱建问题,乡村只能口头制止,因无执法权限,很难落实到位。很多棘手的问题还得依赖县直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
(二)“三重”即债重、责重、负担重。
1.债重。乡村两级在确保运转和投入基本建设上欠债较多。比如房县305个村负债亿元,平均每个村50—60万元,最高的达100多万元,可谓债台高垒,负债运行。
2.责重。现在乡村工作,一方面标准高难度大。就拿精准脱贫验收标准“三率一度”来说,“三率”即贫困户漏评率、错退率、综合贫困发生率,“一度”即群众满意度,这些标准国家验收时都必须达到98%以上,标准要求是非常高的,稍有不慎就出问题,就会被责任追究。另一方面要求高责任大。如信访维稳,既使不是乡村基层的问题,一旦出现越级上访,不论客观原因一律追究乡村责任,轻者面谈提醒挂牌督办,重者调岗免职。如我县近期一个百人大会上,5个信访工作倒数的乡镇书记检讨发言,一个乡镇书记离岗专抓信访维稳。我市还有一个县的乡镇书记因信访维稳不力而被免职。
3.负担重。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千头万绪的工作都需要乡村干部去完成去落实,如精准脱贫、信访维稳、乡村治理、基层党建、项目建设与经济发展,再之很多工作强调处处留痕,开展一个简单的工作都要有定位、有照片、有记录、有方案、有报表、有图册、有展板等等。一些职能部门强调传递压力提高工作节奏,上午发传真,下午要报告,基层疲于应付。同时各级督办检查工作频率高。任何一个检查组到村上来都要村组织干部陪同,牵扯了很多时间精力。有些工作过于细化繁琐,需要填写有关表册竟有几十种之多。
(三)三难”即难管、难治、难长效。
1.难管。主要表现在:村上年轻力壮有头脑的精明一些人大都外出打工或创业去了,留下大多的都是“386199”(妇女儿童老人)部队和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好这部分人是比较困难的事。
2.难治。主要表现在:矛盾多样多发。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深入推进,因征地拆迁、村镇建设、劳资纠纷、医患纠纷、“涉老”群体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也将随之增多,有的矛盾化解难度大,给维护稳定工作带来严重挑战。加之基层基础工作不够扎实,以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杂人员等为重点的人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部分村(居)矛盾排查机制,联动联防机制没有真正形成。还有因为一些部门对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使一些矛盾纠纷久拖不决,引发重信重访和越级上访,甚至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
3.难长效。村民自治民众参与度不高,自治力仅靠村民自觉和村规民约的自我约束,很难达到治理的效果。很多该由村(居)自治的事项都靠乡镇党委政府解决,这样既加大了行政成本,又增加了政府管理的难度。形成了政府在社会治理中包打天下,一遇到问题就靠无限增加人财物的办法去解决,事实上这种局面是不可持续的。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我国社会治理应坚持的治理理念从4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述: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坚持综合治理,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
(一)加大政策项目支持力度。
习近平2016年全国农村改革座谈会上曾指出:新增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经费要向农村倾斜社会建设公共资源要向农村投放,基本公共服务要向农村延伸,形成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合力,努力让广大农民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中。农业是个弱势产业,农村是弱势区域,农民是弱势群体,因此要加大对三农的政策倾斜,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予以更多更大的支持,解决基层缺钱办事的问题。真正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
(二)加大依法治理力度。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乡村基层治理遇到的难题。一是要强化依法行政。对于非法信访户、无理信访户、不符合程序的上访户,建议在符合依法行政的程序前提下进行严格规范的处置。二是要强化公正司法。着重强化司法机关服务群众能力,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三是要强化全民守法教育。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模式,把普法宣传与文艺汇演、知识竞赛等活动相结合,融入群众的日常生活。从而实现法治文化与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群众文化的有机融合。
(三)加强自治德治建设。
通过引导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有序参与社会事务,进一步提升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水平。一是要进一步明晰基层组织职责,合理划分事权。要坚持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村(居)民自治为基础,引领群众开展自治,使村居把更多的精力用在服务群众上。二是要积极培育扶持社会组织。每个村(居)根据不同社情培育不同的义工团队或志愿者团队,如治安巡逻队,开展日常巡逻。三是加大对公益类社会组织的培育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公益类社会组织给予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如:幼儿园、卫生室、电子商务、村民活动中心等方面的建设。四是要多方面搭建民主参与平台。把搭建平台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的重要环节,在党委政府领导的前提下,搭建基层群众参与重大决策、公共事务的平台。让老百姓了解政府的工作目标,并将自己的意见及时反映给乡镇党委政府,促进党委政府决策更为科学、合理、操作性更强。五是切实发挥好德治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进而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注重以规促德,系统梳理和修改完善“村规民约”,让“村规民约”真正成为老百姓的自觉行为,成为村民自治的有效措施和保障。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党的十九大报告题中之意,然而农村则是社会治理的基础,正确认识和分析当前农村社会治理,积极采取多种有效举措对于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群众安居乐业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治理人才缺乏,素养不高。由于中高山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农村有文化、有远见、有学识的劳动力人口外出务工,在家群众文化素养普遍不高,再加上政府没有政策鼓励和支持,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缺乏针对性,造成基层治理先进人才缺乏。
(二)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缺乏资金保障。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经费主要来自政府财政投入,然而地方政府财政主要用于经济发展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基层治理经费相对有限,这些资金对于范围广、种类复杂的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如九牛一毛,只能勉强维持日常的开支,无法保障基层治理工作正常运转,加之,很多村民外出务工或创业,他们不愿意为本村的公共事务掏腰包、作贡献,导致基层社会治理资金投入不足。
(三)部分群众对基层治理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一是村民思想意识有待提高,受传统生活方式的影响,大部分群众卫生习惯较差,对农村环境的认识不足,缺乏基本的公共卫生意识,只顾个人方便,随意乱倒、乱丢垃圾,对于公共设施不予爱护;二是农村大部分年轻有文化的人都外出务工,在家的都是老人和孩子,对基层治理工作理解不深,表现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消极思想,对农村基层治理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一)加强基层人才培养,把人才培养转化为治理主力军。开展村民素质提升培训行动,大力开展“传帮带”活动,加快基层后备人才培养,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持续开展村干部能力素质和学历水平提升,逐步提高村干部报酬,激发有知识、有文化青年参与村干部竞争,增加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二)加大资金投入,为基层治理提供财力保障。要想改善目前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状况,当务之急就是加强各级政府对农村基层治理资金支持力度,同时发动企业和社会的力量开展募捐活动,整合社会资源,给予基层社会治理全方位的财力物力支持。
(三)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及群众的参与度。一是建立有效沟通机制,及时将群众诉求、惠农政策上传下达,充分调动群众的参与度。二是及时更新党务、村务公开栏,让百姓知晓村上大小事,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三是引导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社会组织积极有序地参与到农村社会治理工作中来,对做出贡献的企业和单位给予一定帮助、支持和进行表彰,进一步提升群众和社会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现实中各地方的风土人情、产业结构、区域布局、经济、地域差异等情况有所不同,在具体的工作中不能千篇1律、一概而论,还需要进一步了解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把工作做细做实,同时要善于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成功的先进经验,为基层治理服务。
基层作为国家的根本,是社会治理的重中之重。新时代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基层社会治理提出了新要求和新挑战,尤其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也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一场大考。要从中看到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独特优势,分析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的普遍问题,为进一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提出对策建议。
基层社会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强调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然而,我国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还存在着基础组织力量薄弱、治理体制机制不完善、治理手段单一、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困难等问题,仍需要积极探索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路径,才能不断健全社会治理相关制度,最终构建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格局。
(一)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一直以来,能否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关乎到党能否长期执政、国家能否长治久安。我国党和政府始终致力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有助于拉近党群干群关系,把人民群众和党、国家团结在一起。基层是国家和群众之间的桥梁,党的执政基础是基层,基层社会治理的质量和效率越高,人们对于党和政府各方面的工作满意度就越高,国家秩序就越稳定。所以,这就要求扎根基层,抓基层、打基础,推动国家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转移,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推动基层治理创新。
(二)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
加强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是适应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必然要求。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就意味着人们的需求不仅停留在对物质层面上的满足,人们对自己的精神文化生活有更高水平的追求。人们更加注重自己的民主权利、健康安全、生活坏境,并且通过参与社会治理来表达自己的诉求。基层作为最接近群众的地方,只有不断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才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需求,增强人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基层是人民共同生活的家园,基层人民群众是使得党和国家政策能够得到充分落实的主体,是推进国家发展进步的主体。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基石。因此,只有打造基层社会治理的共同体,才能构建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格局。只有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才能更好地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四)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重要支撑。
以这次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斗争来说,全国各地的基层组织尤其是社区在防控疫情中起到了重要作用。疫情爆发不久,基层党组织发挥了战斗堡垒的作用,民众生活的各个城乡社区组织在其领导下迅速采取行动,积极做好疫情的排查工作,宣传疫情相关知识。在封城、封路等措施实施后,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巨大帮助。居民也以各种形式参与到群防群控中,巩固了抗击疫情的社会基础。基层治理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也成为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重要支撑。
(一)基层组织力量薄弱。
一是基层社会治理的负担过重,由于承担了上级下达的各种任务,但同时办公经费不足、物资缺乏、责任重大、事情繁杂、力量薄弱而且权力受限,造成基层组织严重超标的劳动,基层工作人员往往疲于应付,上级哪个部门要求严格就赶紧完成哪个任务,真正遇到事情又相互推诿。二是基层治理层级过多导致了机构臃肿、人员冗杂,而且降低了信息传递的速度和信息的准确性,运转不灵活,从而增加了基层治理的成本,降低了工作的效率。三是基层干部队伍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并且理论水平不够,思维方式陈旧,治理方式单一。而且对相关的政策理解不够到位,无法及时对人民群众进行组织和宣传。一些基层干部也常常在工作中存在惰性,在思想上缺乏主动性、积极性,进而造成了严重的人才流失情况,基层留不住人才的问题日益严重。
(二)治理体制机制不完善。
一是应急机制不完善。首先,缺乏科学的应急预案,虽然各个地方县区都建立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的预案,但整体上缺乏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具体方案,不能灵活地运用。其次,在日常生活中,基层组织的应急物资保障不充足、对应急操作的宣传以及培训演练不到位。最重要的是舆情应对机制不完善,有些基层政府在处理突发事件时一问三不知,或者怕承担责任不敢发声。二是参与和监督机制不完善。基层政府部门在职责权限划分上存在着交叉或不清的问题,但群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监督基层社会治理的渠道有限,导致社会主体无法表达自己的诉求,给基层社会治理带来了新的问题。
(三)治理手段单一。
目前基层还没有充分运用现代科技进行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和服务不够精准,基层治理信息平台建设不完善,没有发挥出大数据的優势。不少地方的基层社会治理中仍然习惯开会、笔录的形式,存在着“基层智慧治理及利用新技术的意识不强、能力不足”的问题。
(四)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困难。
一是群众参与度不高的问题。基层社会治理的最终目的是实现人民群众自治,人民群众应当成为社会治理的主体。我国当前的现状是群众对于政府部门或者社会组织机构依赖性太强,认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是基层政府和其他组织的事,自主意识有待加强,缺乏主体参与意识,也缺乏对社会治理的认可。二是基层党组织无法放手发动群众的问题。基层组织力量薄弱,缺乏强大动员能力和组织能力,无法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三是无法凝聚起社会合力的问题。基层政府部门之间存在着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的问题,社会组织之间存在着利益分歧的问题,多元主体之间缺乏交流沟通的问题,都导致了遇事互相推诿、缺乏责任感,主体之间力量无法凝聚。
近日,“地摊经济”成为社会一大热点,要实现民生发展与城市治理之间的平衡就要求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理念。一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决不能将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凌驾于人民群众的利益之上,坚决杜绝官本位思想,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和思想观念,改变政府过去生搬硬套,“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的现象,实现基层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再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转变。二是在强化党建引领的前提下,以自治组织为重点。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等基层自治组织要积极引领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治理的过程中来,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的自主化。三是坚持精细服务的理念。要创新服务方式,主动引导市场的力量,努力发展社会化的服务组织和力量,努力培育多种社会服务平台,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开展有时无法顺利进行,主要是存在社区人员,办公经费、基础设施的匮乏问题。经费等相关问题不解决,基层社会治理就无法保持自身的相对独立性。因此,一是应该主张构建多元资金保障机制,在以政府拨款为主的前提下,全社会共同参与,从各个渠道筹集经费;在充分利用财政资金的情况下,社会中的资本有序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二是基层社会治理要做到财政公开化和透明化,必须受到居民的监督,提高资金的利用率。三是对基层人才及时进行奖励,改善基层工作人员的待遇,重视改善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以及办公运用的设备,只有这样才能留住人才并从外界吸引人才。
(三)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
基层社会治理应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方式,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中智慧城市、智慧社区的建设,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效能。加强信息化建设,运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拓展群众参与和监督基层社会治理的渠道。加快搭建基层社会治理的信息处理平台,实现信息资源的有效共享,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
(四)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
完善机制体制是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根本保证,基层社会治理要建立完善的应急机制、考核机制、奖惩机制和监督机制,不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一是应在基层社会治理实践的发展过程中总结经验,尽快完善法律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同地区的基层制定具体的、专门的法律,进一步明确治理过程中各个主体的权限,明确基层社会治理的程序、目标等,确保各项工作依法顺利开展。二是建立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机制。有效的监督机制可以使基层社会治理公开化,维护群众的利益不受侵犯,同时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内部的监督,以此纠正过程中的错误现象。三是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应急体系建设。在平常时期做好物资和资源的储备,增加基层社会组织的应急保障措施等,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培训演练。
(五)加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能力。
一是构建多元主体的治理体系。健全基层社会协同治理体系要以基层党组织领导为主,强化党建引领,形成社会组织、群众、企业等在内的多元化的协同治理主体。政府要当好组织者、执法者、引领者、政策制定者;村委会、社区等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要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开展协商讨论,进行民主决策,要激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主动性,创新自治内容和手段;企业要强化社会责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为社区居民提供多样化个性化服务;广大群众要自觉参与社会治理,积极响应社会号召,树立起主人翁意识,不要做冷眼旁观者。二是不断推进基层民主协商的开展。协商民主可以满足基层主体需求多元性,可以维护主体间的共同利益,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都离不开基层各类主体的参与和集体讨论。通过协商民主的模式也可以充分调动社区各类行为主体积极性,以对话和协商的方式可以及时化解传统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内在矛盾,凝聚各方共识,提高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能力。
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也并非靠个人的努力就能成功,它需要的是各个主体之间相互支持、相互配合,需要的是一套完善的管理体制和制度。要结合不同基层的实际情况,找到解决基层社会治理问题的相关对策,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理论和实践发展,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石。社会治理创新要逐步从局部化、碎片化、浅表化的实验,走向全局化、系统化和深层化的探索,这其中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意义重大。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社会变革给贵阳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同时也给基层社会治理带来了矛盾和挑战,当前基层社会存在人口管理难、矛盾化解难、安全防控难、基层管控难、服务供给难、队伍建设难等“六大难”问题。
“贵阳市模式”是基层社会治理的一大创新,是密切干群关系、化解群众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举措,得到了群众的广泛欢迎。但由于起步的时间不长,还面临着一系列问题的考验,主要体现在:
(一)多头管理影响服务效率。
贵阳市虽然在镇级探索设置了“一办一中心”,但仅仅是办公场所的整合、办事模式的改进,并未真正触及机构改革,管人与管事脱节,事权与财权脱节,乡镇条块关系仍未理顺。比如,镇国土所、财政所、林业站等派出机构的人财物仍由市级职能部门管理,镇党委政府对站所不能形成彻底有效的约束。办事大厅名义上隶属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但村镇建设规划、农业、林业等服务岗的工作和人员归综合办公室管理。
(二)市级部门职权难于下放。
由于现有体制或规定的限制,一些市直职能部门职权无法交给镇级政府行使,导致镇级政府在房屋建设、工商管理、食药监督等方面缺乏审批权限、执法权力和行政管理手段。比如市公安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农业局等单位,涉及农村、群众的管理服务事项约74项,按目前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规定无法下放或授权给镇级行使。从办事大厅的运行情况看,服务岗的工作人员较多的工作也是答复咨询、受理材料,真正盖章办结仍然在市级职能部门。与此同时,市级职能部门长期形成的管制观念、利益观念难以彻底改变,往往不敢冒改革风险,不愿意将部门职权交给镇政府行使。一些镇领导对“一办一中心”的设置,也仅仅停留在“挂挂牌就好”,不愿深入推进职能转变,或者希望市职能部门将人财物权力下放,但责任不下压。一些基层干部习惯了镇村相对灵活的上班时间和方式,对办事大厅较为严格规范的“坐班”服务有顾虑。
(三)人员数量素质不足。
镇级党委政府普遍存在缺编严重的情况,难于招录工作人员,现有的基层干部也流动较快。比如,朱昌编制99人,现仅有68人;东风镇编制99人,现仅有68人(其中8人为借调);金华镇编制99人,现仅有68人(其中8人为借调)。一些部门仅有2个人,派员到服务岗为群众办事,就难于保障日常的巡查、执法工作。一些干部年纪较大,缺乏服务岗所需的专业技能;一些年轻干部则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偏低,不愿意深入基层做艰苦细致的群众工作。
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是一项长期工程,贵阳市自开展试点工作以来才不足两年时间,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要确保“贵阳市模式”的持续可行,应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推进镇级机构改革,更好地服务群眾,夯实基层基础,推动贵阳市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取得更大成效。特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探索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直接下放给镇政府执行,通过市级职能部门与镇一级签订执法委托书的形式,委托行使行政执法权对于一些涉及行政执法或法律明文规定不能下放或委托乡镇行使的职权,强化镇一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如公安、国土、司法方面的职权。同时,应积极发展农村社会中介组织,给市场和社会相对独立的自主发展权;政府应根据市场和社会的发育程度来下放权力,保证市场和社会对政府下放的权力能接得住、接得好。
(二)建立镇级政府统筹用人机制。
加快推进镇级机构改革,建立和完善镇党委统一领导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司法所、财政所等派出机构以镇管理为主,按照实际需要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根据各镇的情况适当下放用人权,由镇统筹安排编制、人员、经费等,包括人才的招聘权、人才的支配权,建立独立的镇一级人才库,化解各镇在用人方面所面对的压力,市级职能部门只进行业务指导。
(三)完善基层工作考核制度。
构建责任流程管理体系,建立分层分级的流程体系,将流程设计进一步细化到每个岗位职责,强从提升公共服务空间出发设置责任流程;明确流程之间的接洽;设计流程绩效指标。对包村驻点干部,其工作实绩的考,且获得服务对象的满意、认可上;评要重在围绕群众需求,对在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干部,其工作实绩的考评要重在围绕群众需求办实事做好接待、办证、咨询和其他服务工作上。
(四)积极培育发展村民理事会。
贵阳市应在总结提升“一办一中心”改革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各村历史文化和民俗民风,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指导建立村民理事会,不断完善村民理事会民主议事规则和激励保障等机制,充分发挥村民民理理事会在村务管理中的议事、咨询、协商作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农村社区服务与管理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利用“熟人社会”的优势,深入了解社情民意,把思想动态,不断会工作载体、优化工作方法,更好地解决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基层作为国家的根本,是社会治理的重中之重。新时代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基层社会治理提出了新要求和新挑战,尤其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也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一场大考。要从中看到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独特优势,分析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的普遍问题,为进一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提出对策建议。
基层社会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强调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然而,我国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还存在着基础组织力量薄弱、治理体制机制不完善、治理手段单一、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困难等问题,仍需要积极探索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路径,才能不断健全社会治理相关制度,最终构建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格局。
(一)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一直以来,能否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关乎到党能否长期执政、国家能否长治久安。我国党和政府始终致力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有助于拉近党群干群关系,把人民群众和党、国家团结在一起。基层是国家和群众之间的桥梁,党的执政基础是基层,基层社会治理的质量和效率越高,人们对于党和政府各方面的工作满意度就越高,国家秩序就越稳定。所以,这就要求扎根基层,抓基层、打基础,推动国家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转移,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推动基层治理创新。
(二)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
加强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是适应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必然要求。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就意味着人们的需求不仅停留在对物质层面上的满足,人们对自己的精神文化生活有更高水平的追求。人们更加注重自己的民主权利、健康安全、生活坏境,并且通过参与社会治理来表达自己的诉求。基层作为最接近群众的地方,只有不断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才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需求,增强人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基层是人民共同生活的家园,基层人民群众是使得党和国家政策能够得到充分落实的主体,是推进国家发展进步的主体。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基石。因此,只有打造基层社会治理的共同体,才能构建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格局。只有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才能更好地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四)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重要支撑。
以这次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斗争来说,全国各地的基层组织尤其是社区在防控疫情中起到了重要作用。疫情爆发不久,基层党组织发挥了战斗堡垒的作用,民众生活的各个城乡社区组织在其领导下迅速采取行动,积极做好疫情的排查工作,宣传疫情相关知识。在封城、封路等措施实施后,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巨大帮助。居民也以各种形式参与到群防群控中,巩固了抗击疫情的社会基础。基层治理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也成为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重要支撑。
(一)基层组织力量薄弱。
一是基层社会治理的负担过重,由于承担了上级下达的各种任务,但同时办公经费不足、物资缺乏、责任重大、事情繁杂、力量薄弱而且权力受限,造成基层组织严重超标的劳动,基层工作人员往往疲于应付,上级哪个部门要求严格就赶紧完成哪个任务,真正遇到事情又相互推诿。二是基层治理层级过多导致了机构臃肿、人员冗杂,而且降低了信息传递的速度和信息的准确性,运转不灵活,从而增加了基层治理的成本,降低了工作的效率。三是基层干部队伍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并且理论水平不够,思维方式陈旧,治理方式单一。而且对相关的政策理解不够到位,无法及时对人民群众进行组织和宣传。一些基层干部也常常在工作中存在惰性,在思想上缺乏主动性、积极性,进而造成了严重的人才流失情况,基层留不住人才的问题日益严重。
(二)治理体制机制不完善。
一是应急机制不完善。首先,缺乏科学的应急预案,虽然各个地方县区都建立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的预案,但整体上缺乏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具体方案,不能灵活地运用。其次,在日常生活中,基层组织的应急物资保障不充足、对应急操作的宣传以及培训演练不到位。最重要的是舆情应对机制不完善,有些基层政府在处理突发事件时一问三不知,或者怕承担责任不敢发声。二是参与和监督机制不完善。基层政府部门在职责权限划分上存在着交叉或不清的问题,但群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监督基层社会治理的渠道有限,导致社会主体无法表达自己的诉求,给基层社会治理带来了新的问题。
(三)治理手段单一。
目前基层还没有充分运用现代科技进行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和服务不够精准,基层治理信息平台建设不完善,没有发挥出大数据的優势。不少地方的基层社会治理中仍然习惯开会、笔录的形式,存在着“基层智慧治理及利用新技术的意识不强、能力不足”的问题。
(四)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困难。
一是群众参与度不高的问题。基层社会治理的最终目的是实现人民群众自治,人民群众应当成为社会治理的主体。我国当前的现状是群众对于政府部门或者社会组织机构依赖性太强,认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是基层政府和其他组织的事,自主意识有待加强,缺乏主体参与意识,也缺乏对社会治理的认可。二是基层党组织无法放手发动群众的问题。基层组织力量薄弱,缺乏强大动员能力和组织能力,无法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三是无法凝聚起社会合力的问题。基层政府部门之间存在着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的问题,社会组织之间存在着利益分歧的问题,多元主体之间缺乏交流沟通的问题,都导致了遇事互相推诿、缺乏责任感,主体之间力量无法凝聚。
近日,“地摊经济”成为社会一大热点,要实现民生发展与城市治理之间的平衡就要求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理念。一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决不能将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凌驾于人民群众的利益之上,坚决杜绝官本位思想,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和思想观念,改变政府过去生搬硬套,“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的现象,实现基层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再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转变。二是在强化党建引领的前提下,以自治组织为重点。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等基层自治组织要积极引领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治理的过程中来,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的自主化。三是坚持精细服务的理念。要创新服务方式,主动引导市场的力量,努力发展社会化的服务组织和力量,努力培育多种社会服务平台,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开展有时无法顺利进行,主要是存在社区人员,办公经费、基础设施的匮乏问题。经费等相关问题不解决,基层社会治理就无法保持自身的相对独立性。因此,一是应该主张构建多元资金保障机制,在以政府拨款为主的前提下,全社会共同参与,从各个渠道筹集经费;在充分利用财政资金的情况下,社会中的资本有序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二是基层社会治理要做到财政公开化和透明化,必须受到居民的监督,提高资金的利用率。三是对基层人才及时进行奖励,改善基层工作人员的待遇,重视改善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以及办公运用的设备,只有这样才能留住人才并从外界吸引人才。
(三)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
基层社会治理应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方式,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中智慧城市、智慧社区的建设,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效能。加强信息化建设,运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拓展群众参与和监督基层社会治理的渠道。加快搭建基层社会治理的信息处理平台,实现信息资源的有效共享,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
(四)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
完善机制体制是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根本保证,基层社会治理要建立完善的应急机制、考核机制、奖惩机制和监督机制,不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一是应在基层社会治理实践的发展过程中总结经验,尽快完善法律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同地区的基层制定具体的、专门的法律,进一步明确治理过程中各个主体的权限,明确基层社会治理的程序、目标等,确保各项工作依法顺利开展。二是建立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机制。有效的监督机制可以使基层社会治理公开化,维护群众的利益不受侵犯,同时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内部的监督,以此纠正过程中的错误现象。三是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应急体系建设。在平常时期做好物资和资源的储备,增加基层社会组织的应急保障措施等,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培训演练。
(五)加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能力。
一是构建多元主体的治理体系。健全基层社会协同治理体系要以基层党组织领导为主,强化党建引领,形成社会组织、群众、企业等在内的多元化的协同治理主体。政府要当好组织者、执法者、引领者、政策制定者;村委会、社区等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要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开展协商讨论,进行民主决策,要激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主动性,创新自治内容和手段;企业要强化社会责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为社区居民提供多样化个性化服务;广大群众要自觉参与社会治理,积极响应社会号召,树立起主人翁意识,不要做冷眼旁观者。二是不断推进基层民主协商的开展。协商民主可以满足基层主体需求多元性,可以维护主体间的共同利益,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都离不开基层各类主体的参与和集体讨论。通过协商民主的模式也可以充分调动社区各类行为主体积极性,以对话和协商的方式可以及时化解传统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内在矛盾,凝聚各方共识,提高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能力。
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也并非靠个人的努力就能成功,它需要的是各个主体之间相互支持、相互配合,需要的是一套完善的管理体制和制度。要结合不同基层的实际情况,找到解决基层社会治理问题的相关对策,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理论和实践发展,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当前,我市基层社会治理总体情况较好,但是与面临日新月异的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群众更加个性化、更加差异化的需求相比,在思想认识、治理能力、治理方式及干部队伍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对基层社会治理的认识陈旧。虽然我们在化解矛盾、强化防控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基层治理仍然存在“社会治理就是社会管理,治理就是管控”的陈旧观念,法治思维和创新意识不强。基层工作的中心和重心在招商引资和经济建设上,对基层社会治理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够,没有准确把握经济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域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的规律性,没有认真思考和分析研究对策建议。
(二)基层基础薄弱。县级职能部门习惯性的将工作任务直接安排和转嫁给基层组织,村(居)疲于应付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自治功能难以发挥,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到位。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渠道、平台单一,参与社会治理的主体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对基层治理满意度、认可度不高。平安建设满意度长期不高与日常政策宣传不及时不到位、群众参与度不高密切相关。
(三)基层社会治理制度设计不够系统化。随着此次机构改革完成,县级综治部门被撤销,综治的联动机制没有有效衔接,社会治理仍侧重政府主导,社会治理系统化不够,制度设计整体性、全局性联动不足。例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涉及公安、卫生、民政等多个部门,各相关部门对患者评定标准、统计口径不统一,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及时,影响工作实效。在精准区分不同群体尤其是弱势群体,提供精准管理与服务方面还较为欠缺,网格化管理的精准度不高,精细化水平较低,信息分析研判、大数据应用不够深入。在流动人口、吸毒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群体,我们虽然对此类特殊人群建立了信息系统,并及时采集录入人员信息,但在信息分析研判、运用信息数据指导服务管理实战方面没有形成良好机制,各类信息化系统还停留在信息分享的“基层治理的关键问题大全优质10篇”,深度开发应用不够。基层治理长期处于一种“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模式,事后处置多、事前预防化解少,对一些基层矛盾、信访问题,不少干部信奉“摆平就是水平”,甚至采取“花钱买平安”方式解决,从源头破解社会矛盾难题做得不够好。
(四)干部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基层从事政法综治等社会治理的专职人员较少,甚至基层派出所人员都严重不足,接处警大部分由警辅人员完成,接处警质量不高,群众满意度较低。基层网格员队伍不稳定,专职网格员较少,专职人员待遇不明确,兼职人员往往一人任多职,年龄普遍偏大、知识结构明显较低,仅能应付部分工作,对于创造性、精准性、差异化的服务难以提供。
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们认真总结治理实践经验,以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目标,在基层社会治理理念、体系、模式、保障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一)提高政治站位。一是突出以人为本理念,推进基层治理平台转型升级。要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基层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全面提档升级乡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综治中心)、“幸福驿站”、村(社区)警务室等基层服务阵地,将政法、信访、行政执法等社会治理力量相对整合,打造“政法小院”,打造基层社会治理的坚强堡垒。二加快提升“四位一体”建设的协同化水平。以“党建引领、三治融合”的“四位一体”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为牵引,研究制定推进我市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举措,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鼓励各镇(区、街道)探索形成各具特色、贴合实际的基层治理模式,打响基层善治的邳州经验、邳州品牌。
(二)不断夯实基层基础。一是不断完善全民参与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在党建引领的总原则下,聚焦重点解决发展瓶颈问题,构建党委统领、政府负责、部门参与的协同治理格局,推动社会治理向村、社区等基层“细胞”延伸。二是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到社会治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划拨专项资金、筹集社会公益资金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承接政府事务性工作和服务职能,积极参与和服务社会基层治理,优化治安政务服务。三是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依托“雪亮”工程,逐步将城管、交通、住建等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公共视频监控接入110指挥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深度融合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阳光信访三大信息平台,深化平安视联网建设,建立起“互联网+社会治理”的“一网通管”格局,做到实战中管用、基层干部爱用、群众感到受用,全面提升驾驭全局治安能力。
(三)积极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一是拓展“党建+”模式,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社区党建要融合“网格化”管理,逐步形成“小网格、大党建”基层党建工作格局,探索“党建+群团”“党建+社工”“党建+网格员”等工作模式,采取“群众点单、社会组织接单、政府买单、第三方验单”的公共服务模式,最大限度将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至基层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二是创新精准化服务模式,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米”。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目标。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对一般人群、特殊人群、重点人群,精准分区分类服务管理。在扶贫、交通、医疗、教育、养老等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领域,创新方式方法,提供精准化社会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三是实现技术智能化,以科技主导基层治理。科技从来都是基层社会治理最重要的手段之一,要准确把握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特点和规律,用智能化推动社会治理理念变革、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不断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的科技含量,做大做强网格化联动指挥平台,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四)强化投入保障。一是明确专项资金。要明确设立基层治理专项资金,采取项目资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激励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金投入,建立健全社会治理专项资金申报审批、监督检查机制,明确资金适用范围、扶持方式、使用原则、法律责任等,通过政策导向和资金倾斜,激励各方积极参与,提升社会治理质量和公共服务效益。二是壮大队伍力量,凝聚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健全完善政法综治队伍教育培训、职业技能进修、岗位交流等培养机制,在纠纷调处、法律援助、特殊人群矫正帮扶等社会治理重点领域建立专门性从业入门培训课程。三是筑牢基层基础,推动基层治理重心下移。统筹推进网格化服务、心理疏导、纠纷调处、法律服务等基层服务治理阵地建设,打造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的共建共享基层治理平台,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最基层,使基层有职有权有物,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服务和管理。
今天,我就基层社会治理谈些个人粗浅的认识和体会。不全面、不正确的地方敬请大家批评指正。
我们党对社会治理规律性的认识是随着实践的发展逐步深化的,也经历了一个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由现象到本质的过程。社会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全党、全社会付出极其艰苦的努力,不可能一蹴而就。社会治理有自身运行的规律,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我们对社会治理规律性的探索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单一模式管理阶段。从建国初期到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我国实行的是政府主导的单一管理模式,那个时期由于城乡二元结构,人财物流动性少,基层政权比较得力,社会道德风尚良好,案件少,社会治安秩序好。社会虽然管理有力,但活力不够。
第二阶段:综合治理探索阶段。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到党的十八大前。
基层治理的关键问题大全【第八篇】
1.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成效明显。今年以来,xx街道辖区的xx社区和xx社区的重点打造的党建示范点,xx集团党支部是重点打造的“两新”组织党建示范点。xx社区先后投入x万余元,对党员会议室、活动室、党代表工作室进行改造提升,营造出了浓厚的党建氛围。xx社区以党建示范点建设为契机,投资xx万余元,对社区党建阵地进行改造提升。xx集团于今年x月份乔迁新址,高标准建设党员会议室,为企业开展党建改造奠定基础。
2.基层党的阵地建设提升较大。今年以来,xx街道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对各社区和两新企业党建阵地进行改造提升。其中,xx新建党员活动室、xx社区新建办公楼、xx社区建设开放式组织生活基地、xx是社区新建党群服务中心,xx街道各社区党建工作与原来相比,都有很大提升。今年9月份以来,通过巡回观摩活动,在xx街道基层党组织中营造出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有力推动了xx街道基层阵地建设。
3.大所开放式组织生活基地发挥作用明显。今年6月份,xx街道投资x万余元,在xx社区建设开放式组织生活基地,有力提升了xx社区阵地建设,同时,为周边党员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加强党性教育场所,今年下半年,xx街道xx社区开放式组织生活基地,先后接待参观学习的党员x余人次,播放党性教育影片x场次,发挥出了开放式组织生活基地应有作用。
1.党员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xx街道管辖的社区全部是“村改居”社区,老党员比较多,在党员管理上不够规范,党员活动开展较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一般。
2.党建氛围有待进一步提升。今年以来,xx街道辖区各社区硬件设施提升明显,但是党建氛围不够浓厚,与先进社区相比,在基层党建阵地氛围打造上,尚有较大提升空间。
3.非公党建有待进一步强化。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抓的不紧,工作指导不够,非公企业开展党建工作缺乏载体,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结合不够紧密。
基层治理的关键问题大全【第九篇】
近日,蜀山区西园街道人大工委组织部分市、区人大代表组成调研组,对基层综治治安工作进行调研。调研发现,与当前经济发展形势相比,基层综治治安工作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需认真研究解决。
一是社区基础相对薄弱,综合治理作用难以有效发挥。目前,大多社区只有1—2名专职干部,人员力量不能满足要求,而且多数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不强,工作效率不高,难以保证综治工作有效开展。
二是没有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机制。部分单位对综治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虽然每年都签订目标责任书,但因督查落实、检查考评和奖惩制度不够健全,各职能部门联动作用发挥不够好,没有形成有效的合力。特别是对酒店等场所的管理,涉及工商、公安等多个部门,由于多头管理,各部门难以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是执法行为不够规范,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为民观念和责任心不够强,对群众的合理要求不能及时依法办理。
一要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充实社区综治办公人员,切实加强对街道综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街道综治办的综合协调作用。发挥街道综治办的牵头作用,履行好指导、协调等职责,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各社区、各单位负责人的职责,切实落实综治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要健全组织网络,构建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健全社区综治组织网络,发挥街道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的职能,形成联动网络,形成防治矛盾纠纷的综合优势。同时,加强社区治安防控设施建设,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增强防范能力。
三要完善综治工作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一是制定应急预案。结合基层综治工作的实际,制定针对性强、具体可行的应急预案,遇有矛盾、问题发生,做到措施、人员等及时到位,防止矛盾的升级和激化。二是制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案。充分发挥社区治保主任的作用,及时掌握矛盾纠纷信息,重点排查调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可能转化成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三是健全相关考核制度。加强对街道、社区和有关单位综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落实重大事件一票否决制、责任追究制、纳入年终考核评比等措施,切实兑现奖惩。四是完善综治经费保障制度。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落实综治工作专项经费,同时积极探索多种渠道筹集综治经费。
四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综治环境。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综治工作。积极挖掘基层综治工作的亮点,积极发现典型,培养典型,宣传典型,发挥示范效应。对见义勇为的先进人物和事迹,进行大张旗鼓地表彰、宣传,营造充满正义、正气的社会舆论氛围。进一步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工作,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与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运用宣传栏、发放传单、广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各社区的法制宣传,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和法制意识。
基层治理的关键问题大全【第十篇】
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基层治理的关键问题大全优质10篇”,我市基层社会治理总体情况较好,但是与面临日新月异的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群众更加个性化、更加差异化的需求相比,在思想认识、治理能力、治理方式及干部队伍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虽然我们在化解矛盾、强化防控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基层治理仍然存在“社会治理就是社会管理,治理就是管控”的陈旧观念,法治思维和创新意识不强。基层工作的中心和重心在招商引资和经济建设上,对基层社会治理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够,没有准确把握经济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域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的规律性,没有认真思考和分析研究对策建议。
县级职能部门习惯性的将工作任务直接安排和转嫁给基层组织,村(居)疲于应付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自治功能难以发挥,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到位。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渠道、平台单一,参与社会治理的主体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对基层治理满意度、认可度不高。平安建设满意度长期不高与日常政策宣传不及时不到位、群众参与度不高密切相关。
随着此次机构改革完成,县级综治部门被撤销,综治的联动机制没有有效衔接,社会治理仍侧重政府主导,社会治理系统化不够,制度设计整体性、全局性联动不足。例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涉及公安、卫生、民政等多个部门,各相关部门对患者评定标准、统计口径不统一,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及时,影响工作实效。在精准区分不同群体尤其是弱势群体,提供精准管理与服务方面还较为欠缺,网格化管理的精准度不高,精细化水平较低,信息分析研判、大数据应用不够深入。在流动人口、吸毒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群体,我们虽然对此类特殊人群建立了信息系统,并及时采集录入人员信息,但在信息分析研判、运用信息数据指导服务管理实战方面没有形成良好机制,各类信息化系统还停留在信息分享的“基层治理的关键问题大全优质10篇”,深度开发应用不够。基层治理长期处于一种“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模式,事后处置多、事前预防化解少,对一些基层矛盾、信访问题,不少干部信奉“摆平就是水平”,甚至采取“花钱买平安”方式解决,从源头破解社会矛盾难题做得不够好。
基层从事政法综治等社会治理的专职人员较少,甚至基层派出所人员都严重不足,接处警大部分由警辅人员完成,接处警质量不高,群众满意度较低。基层网格员队伍不稳定,专职网格员较少,专职人员待遇不明确,兼职人员往往一人任多职,年龄普遍偏大、知识结构明显较低,仅能应付部分工作,对于创造性、精准性、差异化的服务难以提供。
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们认真总结治理实践经验,以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目标,在基层社会治理理念、体系、模式、保障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一是突出以人为本理念,推进基层治理平台转型升级。要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基层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全面提档升级乡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综治中心)、“幸福驿站”、村(社区)警务室等基层服务阵地,将政法、信访、行政执法等社会治理力量相对整合,打造“政法小院”,打造基层社会治理的坚强堡垒。二加快提升“四位一体”建设的协同化水平。以“党建引领、三治融合”的“四位一体”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为牵引,研究制定推进我市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举措,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鼓励各镇(区、街道)探索形成各具特色、贴合实际的基层治理模式,打响基层善治的邳州经验、邳州品牌。
一是不断完善全民参与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在党建引领的总原则下,聚焦重点解决发展瓶颈问题,构建党委统领、政府负责、部门参与的协同治理格局,推动社会治理向村、社区等基层“细胞”延伸。二是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到社会治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划拨专项资金、筹集社会公益资金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承接政府事务性工作和服务职能,积极参与和服务社会基层治理,优化治安政务服务。三是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依托“雪亮”工程,逐步将城管、交通、住建等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公共视频监控接入110指挥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深度融合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阳光信访三大信息平台,深化平安视联网建设,建立起“互联网+社会治理”的“一网通管”格局,做到实战中管用、基层干部爱用、群众感到受用,全面提升驾驭全局治安能力。
一是拓展“党建+”模式,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社区党建要融合“网格化”管理,逐步形成“小网格、大党建”基层党建工作格局,探索“党建+群团”“党建+社工”“党建+网格员”等工作模式,采取“群众点单、社会组织接单、政府买单、第三方验单”的公共服务模式,最大限度将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至基层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二是创新精准化服务模式,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米”。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目标。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对一般人群、特殊人群、重点人群,精准分区分类服务管理。在扶贫、交通、医疗、教育、养老等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领域,创新方式方法,提供精准化社会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三是实现技术智能化,以科技主导基层治理。科技从来都是基层社会治理最重要的手段之一,要准确把握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特点和规律,用智能化推动社会治理理念变革、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不断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的科技含量,做大做强网格化联动指挥平台,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一是明确专项资金。要明确设立基层治理专项资金,采取项目资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激励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金投入,建立健全社会治理专项资金申报审批、监督检查机制,明确资金适用范围、扶持方式、使用原则、法律责任等,通过政策导向和资金倾斜,激励各方积极参与,提升社会治理质量和公共服务效益。二是壮大队伍力量,凝聚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健全完善政法综治队伍教育培训、职业技能进修、岗位交流等培养机制,在纠纷调处、法律援助、特殊人群矫正帮扶等社会治理重点领域建立专门性从业入门培训课程。三是筑牢基层基础,推动基层治理重心下移。统筹推进网格化服务、心理疏导、纠纷调处、法律服务等基层服务治理阵地建设,打造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的共建共享基层治理平台,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最基层,使基层有职有权有物,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服务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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