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做法创新四主模式开出强村富民良方
经验做法:创新“四主”模式开出强村富民“良方”
近年来,县深入实施“强村富民”行动,紧紧围绕“两强两富”目标任务,创新推行“党委主导、中心主管、公司主营、集体主分”四主模式,不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企业增值保值、群众增产增收。
一、坚持“党委主导”,高站位统筹部署。一是强规划明方向。将“强村富民”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县、乡、村三级书记抓村集体经济责任体系,建立常态化调研督导机制,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充分研判县域资源优势,明确将生猪、蛋鸡、辣椒、玩具代加工等作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重点产业,不断调整优化产业布局,以产业振兴赋能“强村富民”。2023年来,县委专题调度“强村富民”工作18次,组织调研村集体经济发展260余次。二是建机制促发展。结合县域工作实际,出台关于推进强村富民公司建设、运营、管理的1+4政策性文件,给予项目、资金、技术、人才等全方位保障,着力推进公司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成立由县强村富民公司党支部和20余个相关职能部门党组织、27个乡镇(街道)党(工)委组成的区域党建联盟,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议事协商机制,实现组织联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三是强保障优服务。优化涉农资金使用,2023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3.8亿元,实施到村项目220个,将资金效益最大程度释放到村,着力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充分用好省、市、县科技特派员队伍力量,创新实施1名科技特派员联系服务1—3个乡镇、1个科技项目和1家农业企业的“三联”模式,有效解决村集体经济发展难点困难问题。建立人才链接坝区产业发展机制,选派37名农业技术人才为产业发展指导员,对全县56个坝区开展技术服务,推动坝区产业提速提质发展。
二、坚持“中心主管”,优举措精准管理。一是联动管提效能。发挥好县农村集体资产运营服务中心主抓主管作用,构建完善“县农村集体资产运营服务中心+乡级农村集体资产发展服务站+村级农村集体资产发展服务专员”的三级管理体系,确保“三资”不流失、全面盘活、规范运营。推行国资委管国有资产、集资中心管集体资产的“双线管理”模式,推动村集体经济“多头管”向“专一管”转变。二是规范管增动能。细化股东大会、股东代表会议、理事会、监事会职能职责,建立外派董事制度,选派34名干部担任强村富民公司外派董事,对公司运营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完善村级财务开支审批制度和民主公开制度,对村级重大事务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决策、实施,激发群众管理村集体经济热情。三是精准管蓄势能。聚焦解决村集体经济“三资”管理、量价确权、产权交易等难点问题,强化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产权交易中心等部门联动协作,采取登记台账确权、登记产权确权等方式,逐步将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等各类资产确权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确保资产资源不流失、集体增值保值。截至目前,已完成项目资产登记确权4191个,资产原值达161亿元。
三、坚持“公司主营”,分类别赋能增效。一是村级集体经济自主发展。围绕资产资源、区位交通、坝区优势、土地资源、森林资源等要素,对全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优势进行综合研判,引导156个村(社区)集体经济立足自身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培育打造“一村一品”“一村一特”,示范带动产业多点开花、蓬勃发展,持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2023年来,盘信镇盘信村因地制宜发展蛋鸡产业,同步成立盘信村运输队,承接饲料运输业务,实现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257万元、收益149万元。二是民营龙头企业带动发展。引进贵州乐嘉、德康牧业、铁骑力士、圣地乐等龙头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资金、市场、人才等优势,深化“园区总部+强村富民工坊+家庭作坊”经营模式,带动215个村(社区)发展集体经济。截至目前,已引入贵州乐嘉等玩具加工企业2家,吸引投资4.5亿元,建成产业园区2个、强村富民工坊27家,解决就业6000余人;引入德康牧业等龙头企业实施项目60余个,解决就业3500余人。三是强村富民公司托底发展。用好“1家县强村富民总公司+27家乡级强村富民子公司+496个农村发展部”组织架构,通过公司领办村集体经济,托底带动234个村(社区)发展集体经济,采取统一标准、统一服务、统一销售、统一保险、统一奖补、分户经营的“五统一分”方式,做优技术指导和服务保障。2023年来,全县强村富民公司实施项目164个,累计解决就业13.5万余人,盘活低效闲置资产资源1.8亿元,公司净资产达3.48亿元。
四、坚持“集体主分”,宽领域分红让利。一是政策分红兜底线。按照发展红利普惠群众的思路,强化群众利益联结,对村集体以财政资金入股强村富民公司项目的,每年按入股资金5%进行政策兜底分红,切实保障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带动低收入群众持续稳定增收,有效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2023年来,已向村集体发放政策分红资金670余万元。二是效益分红扩股权。在强村富民公司实体化运行取得效益后,统一按照10%作为县级统筹基金、20%作为本级村集体经济差异化分红基金、30%作为本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40%作为本级强村富民公司滚动发展资金的“1234”模式进行效益分红,让村集体、企业、群众等多方获益。三是集体分红惠民生。以实现群众共富为目标,采取60%用于村集体分红,20%用于参与村集体经济管理人员奖励、村民小组长报酬补充以及福利费和公益奖励,20%用于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比例的“622”模式分配利益,实现集体分红、共同致富。2023年来,全县发放集体分红资金96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