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我终将失去的童年【参考8篇】
【参照】优秀的范文能大大的缩减您写作的时间,以下优秀范例“至我终将失去的童年【参考8篇】”由阿拉漂亮的网友为您精心收集分享,供您参考写作之用,希望下面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吧!
至我终将失去的童年【第一篇】
你好!
你知道吗,当我开始在人生的跑道上奔跑时,你就好似一场美好的梦,是那样的纯真,那样的美丽。我望着前方那没有尽头的尽头,只得永不停息地奔跑着,因为你的陪伴,使我一路上充满“色彩”。可你又恰恰像一部简短的舞台剧,是那样的飞快,快的令我措手不及。当我才意识到这现实,猛然回头时,才发现,才发现你已经离我越来越远。
从我有记忆开始,你就一直陪伴着我,每一天,每一刻,你都会给我带来“惊喜”。
我合上这份“回忆”,望着前方那没有尽头的尽头,我不禁擦干泪眼:不管你在不在,我永远都不会孤单,因为我收了你给我的“礼物”,这份礼物我一定会好好保存,因为里面有着你对我的期望。我继续奔跑着:承载着我们共同的梦想,努力的奔跑。自始至终,我一边在寻找,一边却又在失去,但究竟是什么,这世上只有两个人知道,一个是我,另一个,就是你。致我们终将逝去的童年。
祝
永远快乐。
你的主人cl。
2019年1月5日。
至我终将失去的童年【第二篇】
小时候,我们尽情的操场上玩耍,那时的我们从不知道时间是何等珍贵。但现在我们已经如同上了马达的机器人,每天重复乏味的生活。
两点一线,家里——学校,曾经听过一个笑话,一个同学对另一个同学说“我每天就是两点一线,家里——学校。”另一个同学说“你中间上个厕所不就是三点一线了”这虽然只是一个笑话,但这却真实反映出了初中生的生活是多么悲催,现在的我们,竟有些羡慕童年时光了,那时候,我们天真快乐、无忧无虑。每当看到楼底下的小孩儿,都会感叹时光蹉跎,时间是一个看不见的恶魔(至少我们看来是这样),它能使少女变老,使石块变成沙粒,它是永恒的代名词,它可以让沧海变成桑田,也可以让桑田变成沧海,就像朱自清先生的文章中所说,时间悄悄地溜走了。我们的时间正在一步步减少,人类永远不可能打破自然规律,人类也不可能长生不老,人类永远只是一个高级动物,现在有许多人自诩说我们已经是造物主了,但我对这种说法嗤之以鼻。
我们应珍惜童年,把握青春的美好。
至我终将失去的童年【第三篇】
仔细地想来,童年时代的许多事,竟都与堂哥有关。如果说我小时候有一个偶像的话,那么这人,就该是我的堂哥了。
堂哥那个时候,总喜欢拉着我们一帮小兄弟,一道去小水沟里捉鱼。我们为了捉鱼,真是跋山涉水,不辞辛苦。杂草丛生的田间小道上,经常有蛇出没。听大人们说,有一种青色的蛇,毒性极大,要是不幸被咬伤,那可是致命的。大人们耳提面命般地相劝,可惜的是,全被我们当成了耳旁风。当着面唯唯诺诺,背地里我行我素。我们的.确曾经遇到过大人们所说的青色的蛇,那蛇爬得极快,只不过,它是见到我们便逃。现在想来倒是后怕,倘若那青色的东西是颇具攻击性的虫类,我们恐怕是难以幸免的吧。
堂哥说,田间大部分都是水蛇。水蛇咬伤了人,就跟蚊子差不多,最多在被咬伤处起个小包包而已,过几天就没事了。他怎么会懂的这么多的,我并不知道,只是对此深信不疑的。
堂哥,真有办法!水沟里的水那么多,鱼在里面到处乱蹿的,那是很难抓得到的。堂哥早有准备了!他让我们都带了脸盆,桶子,显然是有考虑的。堂哥的做法是,将一条水沟分成了两半,就是在水沟的中间砌起一堵泥墙。然后,我们用手上工具脸盆或者是桶子将一边的水弄到另一边去。堂哥,那时扮演的角色大约是类似于指挥官的,他为我们分派了任务的。我只记得,我是必须一次做完三十桶水的工作量。可惜的是,我们不是抽水泵,我们是实在的自力更生,耗的全部都是自己的体力。好歹,能够看到那半沟水越变越浅了。只要功夫深,铁棒也能磨成针,果真说得没有错!待到最后,沟水已经变得很浅,那些小鱼儿都已经清晰可见了。它们好像知道自己已经是瓮中之鳖,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了,乖乖躺在那儿,大口大口地张嘴呼吸。而我们如探囊取物一般轻易地将它们兜进了桶子里。实在快哉!
捉到这许多鱼,却很少能够见诸于我们家的菜桌上。想来,也是奇怪的。只计付出,不求回报,实是我之谓也!
堂哥,还擅长捕蝉的。他经常捕到蝉就到我们家去玩。满脸高兴的样子,不知道他对那蝉使了什么招,教它叫个不停,那声音是那般清脆。可是,我向他要,他又偏偏不给。交换条件往往是一本书或者两本书。幸亏,我爸爸是读过高中的人,也当过老师,家里还有一些藏书。我随手就可以拿出一本书来,反正当时我也还不识字。古典名著,唐诗宋词,现当代文学,在我的眼里全不如一只蝉来得重要!
我已经记不得,我爸爸的多少书,是被我这样暗中交易掉了。他应该略有所闻的,只是他从未当面置问过我。只是记得有一次,他自言自语道,家里以前的许多书都无缘故地没有了。那些书,现在何处,怕是只有天知道了。
堂哥,打弹珠是没有几个人可以比得上的。那个时候,他赢得了许多弹珠,还反过去卖给那小卖部的老板。小卖部的那个老头可真是“老奸巨滑”(略有夸张,我希望他不会见怪),他向堂哥买一角钱10颗,却卖给我们一角钱4颗。而堂哥每次却能卖好几块钱,由此见得,周围数十里的弹珠大概全部已经囊括在他手中了吧!真是“打遍天下无敌手”!当我们知道他以如此低廉的价格转让了那些弹珠的时候,对自己的后知后觉,真是痛悔不已!怎么竟让那老头捡了便宜。
堂哥读书,也是十分聪明的。五年级的时候,他是全班唯一的一个考进镇上的奥赛班的学生。可是后来,因为家里经济的原因,他未能继续升学。他将读书的机会给了堂弟。当堂弟上初中的时候,堂哥能以自己仅有的小学学历,帮助堂哥解决一些数学上的难题。堂哥的聪明,由此可见一斑了。
时隔多年以后,堂弟已经从武汉理工大学以优异成绩毕业了,而堂哥终于再也没有机会读书。
我常想,我这样智商平平的人,都能够混到一个重点大学的本科文凭,后来又以超出清华和北大的研考成绩考上研究生。那么,以堂哥的聪明,他应该至少能够考个清华或者北大吧。可是,历史已经不可以再回去,也容不得我们再去做什么假设了。
我与她不相见已经十几年了。
那时,我们叫她莹莹。莹莹的外公外婆是我们村的。她的爸爸妈妈都是高级中学的教师。她那时留着短头发,像个假小子一样。我们这帮小男孩也从不把她当女孩来看。我们在她面前说话,也是不大讲究的。而她当然也能与我们玩得到一起,这其实是不大容易做到的,而她既然能够做到,也就说明了她的不一般。我们很自然地把莹莹列入了我们死党的行列。我们有祸共闯,有难共当,是一帮讲义气的“铁哥们”。
其实,莹莹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她的点子特别多。她在玩的方面,很有自己的思路。最有意思的事情应该要算“躲猫猫”了吧。起初,我们是不玩这个的,在我们那里比较流行的是“打架”。一帮小男孩分两派,然后进行“生死搏斗”。本来是打着好玩的,但常常是,假戏真做,最后真正地导致了两败俱伤的局面。现在看来,这其实并不好玩。
“躲猫猫”就因为莹莹而渐渐走入了我们的生活。我们那时常常就在她的外公外婆家里东躲西藏的。在那里,翻箱倒柜都是常有的事。想尽一切办法,只是为了不被人发现。我们玩得不亦乐乎。可是,作为代价,整个屋子,最后变得乱糟糟,秩序全无,也是拜我们所赐的。莹莹那时,大概也被她的外公外婆恶狠狠地教育过吧,我不知道是否真的如此,只是猜测。那样不堪入目的“战场”岂是一般人所能承受得了的。
我们爬树的时候,莹莹也会跟着去。她不会爬树,就在下面看我们玩。我们在树上做房子,在树上聊天,全当她不存在,她也不会不高兴。那个时候,怎么没有想到,教她爬树呢?作为我们死党的一员,她应该具备这个最基本的技能。可惜,我们的死党队伍早已解散,这个想法,只能是永久的遗憾了。
莹莹,也很喜欢与我们一起烧“哥拉巴火”。这也再一次证明,她确实能与我们玩得到一起。那泥巴那么脏,她也不怕。她同我们一起用树叶子当菜,用树枝当锅铲,用泥巴当米饭。她也同我们一起用破砖瓦来盖房子。我们会了的,她全会,我们不会的,她还能够创造性地搞出些花样来。
假小子有的时候还喜欢玩火。有天晚上,她在她外公家门外搭起了小帐篷。在里面放起了蜡烛。照得那片地亮亮的。真是妙计!这样即便有风也不怕了。我们问她是在做什么,她说,只是觉得很好玩而已!
假小子,后来慢慢长大了,也开始穿裙子了。我们这帮男孩才意识到,她原来还是个女孩。我们男孩之间的台词,有一些是不方便说给她来听的。我们终于不能再像从前一样做死党了。
后来,有一年冬天,雪下得甚大!我们一群孩子在外面堆雪人。没有想到,莹莹不声不响地加入了我们。那雪人的眼睛倒是莹莹加上去的。她就地取材,抓地上的泥,搓成两个栯圆状,贴到雪人的头上,正好。看上去,很是滑稽!我说,莹莹,你为我们的雪人做的这个眼睛真是不错!她笑了笑,似乎有话,却并没有说出口。
现在,与假小子已经多年不见了。想必已经是出落得婷婷玉立的大姑娘了。不知道,她现在生活得怎样。
但是,我们都会记得,我们的死党里面,曾经有过一个假小子,我们都叫她莹莹。
荡荡很有“小大人”之风范。他会给我留下这样的印象,大概是因为他喜欢学大人们讲道理,做事会思考再三,他也很少参与我们的恶作剧。我以为在我们的死党队伍里,他是最乖的那一个。
荡荡那时是个小胖子,我们都叫他“荡肥”。他并不因此而生气。时间长了,他也习惯我们这么叫他。荡肥其实严格来说,也并不是太胖,只是比较之下,他略微有那么一点胖而已。钱钟书先生在他的《读伊索寓言》里有这么一句话“大胖子往往是小心眼”。我现在来看,小胖子,其实心眼也不大。荡肥好像的确是有那么一点点小器的。他有什么好吃的东西,我们去要,常常都是无功而返的。经历了几次打击之后,我们也便了解他了,确实是一毛不拔的铁公鸡。
当然,这些事情并不影响我们玩得开心。该打架时,还在一起打架。我们打的都是“玩架”。并不动真格,适可而止。烧“哥拉巴火”必定要把荡荡也叫上。少了他就不好玩了。我们烧“哥拉巴火”也是有明确的分工的,有森严的等级差别的。荡荡很是聪明,他总是要挑一些有地位的角色。太脏太累的活儿,他是断然不会去做的。相比之下,我们大部分小伙伴似乎就显得“傻子”了些。不过,话说回来,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呢?脏活累活也得有人去干!
我那个时候与许多的小伙伴都起过争执,甚至动过武,可是却怎么也记不得,何时与荡荡有过什么矛盾。他应该是不屑于与我一般见识吧。我说他是“小大人”并非没有道理的。在荡肥眼中,我们其他人都是一群只懂得调皮捣蛋的小毛孩。
荡荡是个很懂事的孩子,他看到爸爸妈妈忙完农事回来,会抢着去帮忙拿东西。而我们那时,还没有这根神经呢!那与我们,有何相干呢?我们应该好好地玩,好好地长大,才是正事!而荡肥与我们的思维显然是不一样的,因为他在那个时候,就懂得了一些道理,即使他不明白什么大道理,至少他在行动上已经证实了某种道理。我们是一起长大的,可是在这方面,确实比他逊了许多。那个时候,怎么没有好好向他学习呢?世说,三人行,则必有我师。可是那个时候,我们的眼中,哪里有什么老师之说?想必,我们那个时候都太不可一世了,太唯我独尊了吧。
我和荡荡是同一年上的学前班。那个时候在我们农村里面不兴幼儿园。上学前班,其实是很好玩的。老师管得不严,作业比较少。我们回到家,常常是在一起写作业。不一会儿,就写完了。写完了作业,就可以出去好好玩一场。玩的游戏比较多,我也记不清楚全部了。其中,有“过家家”吧,荡荡好像当过那个新娘子。
上学之后,有许多的事渐渐地淡出了我们的生活。因为该长大了吧,上学前与上学之后,应该有所不同。是老师的教导起了作用,还是自己真正地成长了?不甚清楚。
我和荡荡从上学前班直至二年级都是同班同学。二年级升三年级的那一年,不知道什么原因,他的期末考试成绩不是太理想,被迫留了一级。我们那时期末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同学,都难逃留级的命运。而我比较幸运地升入了三年级。从此后,便与荡荡不再同一个班了。但是放学后,我们还是同从前一样,并无丝毫改变。
后来,我们不再叫他荡肥了。上了中学以后,我们更习惯于叫他李荡。李荡已经比以前更为成熟了,他做事总是很慎重,说话总是格外小心。以至于在他的面前,我感觉我们都越来越像一群小孩子了。
现在,荡荡已经大学毕业了,在武汉找了份工作。我们常有联系。在电话里,他说话还是那样地有分寸。透过那话语,我仿佛还能看见多年以前他那一本正经的样子。那时的他,是个“小大人”,而现在却是真正的大人了!
在我们的死党队伍里面有一个相貌出众的人,生得英俊潇洒,风流倜傥,一表人才。这个人就是李科。我们那个时候叫他科科。
科科与我们一般人是不同的,他特别爱干净。并且特别喜欢穿漂亮衣服。喜欢穿漂亮衣服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只不过他穿了漂亮衣服,爱在我们面前显摆一下:“看看,我妈妈给我买的新衣服,好看吧!”这个坏毛病可真是要命,关键是在那个时候我们很少有新衣服可以穿。但是想想他也只是想满足一下虚荣心而已,我们只好笑笑:“是啊,你的衣服真的好漂亮!”我还记得,他那个时候有一双皮鞋,是一双大头皮鞋,黑黑的,天天都擦得亮亮的。不知道是不是他自己擦的。他与我们在一起,我们都是穿着布鞋。他会有意地把脚步放得很沉,发出“啪啪--啪啪--”的声音。仿佛他就是那位神奇的小王子,而我们俨然是他的老百姓,那可真是相形见绌啊!
科科的爸爸妈妈长年都在外面做生意,听说已经开了自己的家具厂,是很有钱的人。我们也很少见到他们回来。只是经常会有一些东西从外面寄回来。有的时候是新书包。再有的时候是新衣服。我们那个时候,真是很羡慕的。我想,每一个小孩子,大概都有过一段苦涩的记忆吧,这种记忆来自于不平等的成长经历,我们无从改变。
科科很喜欢玩扑克。对于各种玩法全部都可以了如指掌。而且他在玩扑克牌的时候,非常投入。他是真正把玩扑克当成一件事情在做,可以连饭都不吃,所谓废寝忘食,说的也正是科科。我们玩扑克牌,大多只是觉得好玩,闲来无事可以拿来打发时间。而他却能达到“忘我”的境界,真是不简单!还记得有那么一次,他的爷爷拿着根竹鞭子就过来了:“叫你回来吃饭,叫了几遍了?你长耳朵了么?”说罢,那竹鞭子就开始乱挥了,科科为了玩扑克而付出了如此惨重的代价,是我们没有预料到的。
科科似乎不是那么喜欢读书的孩子。我们上了学以后,每天都会照例地写作业。而他是不怎么写的。他更喜欢看看电视,与我们聊天的话题更多的也是电视。看了什么武侠片,什么枪战片,他会谈得有声有色,津津有味的。
科科后来就去了很远的地方。听说是去了他的爸爸妈妈那里。这个时候,我已经上了中学了。我们好多年不见面了。后来,又听说他在那里没有读两年书,就不读了。我们都不是太相信,因为他还那么小。可是,事实已经摆在了眼前。科科没有上过高中。在我们都还在为学业而努力的时候,他提前退出了,他没有同我们一起走到最后,没有兑现我们曾经说过的要一起考大学的承诺。
最后的一次见到科科时,我已经读军校二年级了。他的样子并不怎么精神,我不知道他这些年在外面都经历了什么,也没有问。
听说,他已经结了婚,现在都当了爸爸了。他已经在城市里面买了房子,可能以后回村子里的机会不会太多了。我只能真心地祝他幸福。
科科,能够记得的关于你的事情确实已经不多。我不能还原一个完整的你了。我手中的拙笔也只能够写到这里。末了,还想问你一句:“你那个时候怎么那样臭美呢?我们都是一群大老粗,你难道看不出来么?”
文文其实是科科的弟弟。科科就是上面所写的李科。科科和文文那个时候经常为些小事而吵架。科科总是想彰显一下自己当哥哥的威严。他喜欢对文文颐指气使的,许多事情,都希望文文能够替他做了。在我们看来,科科更希望文文是他的一个小奴才,他恨不能让文文对他唯命是从的。只可惜,文文也不是吃素的,怎么可能乖乖就犯呢!这样一段争吵便是在所难免的了。
现在想想,他们吵架的原因也甚为有趣。科科说:“你去给我把门锁了!”文文便不服气道:“凭什么每次都是我去!”科科便道:“因为我比你出门快!”文文很委屈:“不行,我就是不去!”“你到底去不去?”“不去!不去!”……无奈之下,科科使出杀手锏来了:“你不去是吧!那好,以后你别跟着我了!”文文据理力争:“为什么不要我跟,我偏要跟!”两兄弟,最后谁也说服不了谁,那门到底是谁去关的,倒是记不清楚了。只是,他们为了这小事,有一段时间会相互不予理睬。
文文究竟是弟弟,他会寻找合适的机会主动去与科科和好。而这当然无法解决根本性的问题。根本性的问题在于,科科始终想要捍卫他自以为是的“统治者的地位”,在他看来,这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是牢不可破的,他想要维护自己在文文面前的绝对权威。俗话说,哪里有压迫,哪里便有反抗。文文似乎也觉得受制于人是一种奇耻大辱,他变得更为反判,他学会了对科科的“独裁专制”进行针锋相对地批判与否定。在这样一种势不两立的情形之下,兄弟俩之间的“战争”便是此起彼伏,销烟不断。那个时候,他们俩兄弟就如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一样,这一方想着决定那一方,反过来,那一方又必定牵制和影响这一方,生产力在发展,生产关系也在发展。就如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始终都在寻求一个最合适的平衡点位一样,兄弟俩之间的矛盾也便慢慢趋于缓和。这不过,这个过程是漫长的。正如同唯物辩证法里面所讲的,事态的发展总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想来,文文总是受气最多的那一个孩子。我们那个时候,总是喜欢有意地疏远他。去什么地方,不喜欢让他也跟着,总是觉得,他可能会去砸了我们的场子。而我们的决意,是得到了科科的充分认可的。这使得我们的行为变得更为理直气壮。而文文是那样的执着,他决不会轻易地放弃与我们一起“走南闯北”的念头。于是,我们便会想出种种办法,让他跟不上我们的节奏。我们可能会故意地躲起来,让他找不到我们。但是文文确实够聪明的,他会不惜一切地找到我们,弄到最后,还让我们甚是尴尬,有一种做贼心虚的窘迫。又有时,我们可能会有意地跑得很快,想把他远远地甩在后面。可我们到底低估了他,跑到最后,他大气都不喘一下,我们倒是上气不接下气了。然后他会很诡秘地一笑:“你们在做什么啊?”一句话,真是问得我们哑口无言。
文文,似乎是不太有主见的。许多的事情,他会选择跟风,更准确地说,他是喜欢学他的哥哥,也就是科科。这或许,也是导致他们兄弟之间多年来矛盾不断的一个重要因素。这正好比一个人总是会不自觉地讨厌别人与他做同样的事情一样。我可以做的事情,偏偏不能让你做。只许周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也是说的这个道理。
但是也不尽然。起码,文文在读书上是用功的。这与科科是迥然不同的。文文后来也去了他的爸爸妈妈那里,听说他在那里的学习是非常用功的,而学习成绩也非常好。再后来,文文也顺利地考取了大学。
这些年,我与他见面的机会也不多。读军校三年级的时候,回家过年,我们匆匆地见过一面。他的样子,已经变了许多。个子已经长得很高,比他的哥哥还要高了,看上去,他更像是哥哥了。只不过,多年不见,他变得更加沉默了。与他的哥哥是很不一样了。
不知道他大学毕业后,有没有继续上研究生。我当时应该留下一个联系方式的,可是,竟然把这事情给忘了。
我相信,文文应该会过得非常好。这样的自信,并非没有根据可言。他是一个执着的人,我想他在那个时候,可以为了跟着我们而奋不顾身,现在也会为了自己的理想或者目标而坚持不懈的。
每个人的路都不尽相同。既然你们选择了自己的方式来生活,其实也不需要后悔。只需要按照自己预先设定的方向,坚定地走下去。
--题记。
我原来的打算是为每个一起长大的死党们都写1篇类似于个人传记的文章,可是写到这里的时候,我发觉有一些死党可以作“合并同类项”的处理,因为他们的经历是何其相似,以至于我无法将他们割裂开来去写,否则便会丧失了故事客观上的整体性。
垚垚和磊磊其实是亲兄弟。他们个子相当,秉性相似。兄弟两个常常是形影不离的。磊磊是哥哥,偶尔也喜欢在垚垚面前施展一下他当哥哥的威严。不过,很少见他们有吵架的时候。
垚垚和磊磊,是我们引以为傲的两兄弟,我以为如果没有了他们,那么我们的童年会减去一半的色彩。
对了,忘了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那个时候,我们都还在住砖瓦房子的时候,他们家就已经住上平房了。我们小时候称平房为楼房。我们常常去他们家楼顶上玩。经常在那里玩,总会于无意间发现一点什么情况。而令我们大吃一惊的是,他们兄弟俩经常在做的事情,竟然是在抄写课文。后来,才知道是老师罚写的。其中原因,我们就不清楚了。只是感觉他们那个时候,是不太爱写的。写一会,便要与我们打闹一阵子。他们那么聪明,会被老师罚抄课文,我想大概只有一种原因,就是没有认真去写作业了。
按理说,他们兄弟俩比我们大,我们应该叫哥哥。他们应该常常保护着我们,这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而我居然曾经也与他们打过架,我们打架也只为一些小事。大多数时候,这样的打架,在我们眼里只是家常便饭。可是,有一次比较严重。那一次,垚垚拿块砖,把我的头给砸破了,鲜血直流出来。去医院里面,医生还给缝了几针。伤好了之后,打架的事情,便忘了。我们还是一起玩游戏。就跟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还是经常去他们家楼顶上玩。
垚垚和磊磊,最后都没有读多大的书。其实,以他们的聪明,如果认真地读下去,应该都可以考上很好的大学。可是,他们那个时候,心思全然不在学习上面。最终,早早地离开了学校。
现在,兄弟俩都已经成了家,都已经是当了父亲的人了。几年前,回家的时候,见过他们。他们都有一些后悔当年没有认真地多读几年书。我说,每个人的路都不尽相同。既然你们选择了自己的方式来生活,其实也不需要后悔。只需要按照自己预先设定的方向,坚定地走下去。
人生本来就是多元的,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我也只能够在这里祝愿你们兄弟俩生活得快乐和幸福!最后,想送给你们一句话:“你们永远会是我们引以为傲的‘李氏双雄\'!”
写了许多的回忆文字,都是关于一群孩子欢乐无忧的童年,我不知道这会不会给人造成一种错觉。今天我要写一点稍微严肃一点的东西。今天故事的主人公也是两兄弟,他们是李方和李智。李方是哥哥,李智是弟弟。
他们很少发生争吵。而这似乎是天性使然的,他们应该有更为重要的事情要做,因此决不会将精力耗在那些无用事情之上。
他们那时候,除了学习之外,最热衷的事情应该是打乒乓球。
那个时候,他们家门前的禾场上经常搭建着简易的乒乓球台。这乒乓球台,其实就是用两条长板凳架上两扇门,再在门的中央码上几块砖。可是那个时候,却已经算得我们的小乐园了。冬天的时候,那里总是聚满了人。有打乒乓球的人,也有观看打乒乓球的人。他们两兄弟都可以称得上是高手,可以轮着当那个“擂主”。我们那时候打乒乓球,赢了的人,就称他为“擂主”。大家都想当那个擂主,可是并不是每个人都具备这样的技术实力的。想要成为擂主,首先必须要向现任擂主赢得第一个球,赢了,那就称作“争到了六球”,因为我们打球的规则是,六个球之内,赢球多的一方为胜者也就是成为了擂主,“争到了六球”一说,便是由此而来的。如果第一个球便输了,那就只能宣告下台,由另一个人来挑战现任擂主。也就是说只有赢了第一个球才有机会继续与现任擂主相较量,也才有可能击败他成为新任擂主。
说来实在是惭愧,我那个时候最大的目标竟然只是能够“争到六球”,我是从来不敢妄想去当那个什么擂主的。那于我是根本不可能办到的事情。因为我绝对是个新手,而且我的悟性天生就极差,花在那上面的时间不少,只不过长进甚微。
他们很少参与我们的什么事情。当然,这是有深刻的历史原因的。他们年岁比我们长得太多,我们做的许多事情,在他们看来未免显得太过幼稚。
他们的确已经与我们走在了不一样的路上。去他们家的堂屋里面一看,左右两面墙上全部贴满了奖状。一面贴的是李方的奖状,一面贴的是李智的奖状。我们经常进去看看那些奖状,在几年级什么科目考了第一名,又是在几年级什么科考了第一名。
那个时候,我也想着哪一天也得张奖状贴在自家的墙上。只可惜,我们家的墙上从我入学以来到我上一年级,一直都是光光的。我想,大概在二年级以前,我的智商还处于未开发状态,任凭我怎么努力,我还是考不到前五名,考不到前五名,就拿不到奖状。而在二年级的时候,我的数学竟然奇迹般地考了第一名,我终于拿到了我读书以来的第一张奖状。只不过,这与他们哥俩比起来,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
他们那时候在我们那儿被称为最聪明的学生。很多年后,李方从市重点高中顺利地考取了武汉的一所知名的大学,大学毕业以后,又顺利地考取了另一所知名大学的研究生。现在已经在武汉市买了房子了。
而李智上高中的那一年,正好赶上李方上大学,为了减轻家里的经济负担,他毅然选择了退学。他跟着父母外出打工去了。在李方大学毕业之后,他又选择了重新回到学校。而这时他外出打工已经三年多了。我不知道这需要多大的勇气与毅力才可以做得到。而他却做到了。
李智的高中是在东北读的。据说,他刚入学的时候,校长看他已经这个年龄,不是太想要他,还让他交了一些额外的费用。而一个学期之后,校长就完全改变了看法,因为李智的考试成绩已经远远在他的带教老师之上。后来,还免除了他接下来几年的学习费用。李智终于没有令学校失望,在三年以后的高考中,他取得了全市第一名的成绩,考分690多。已经远超清华和北大。据说清华招生办的老师去过他们家。最后,他却选择了就读成都的电子科技大学。听说电子科技大学免除了他大学四年的全部学习费用。再后来,李智也读了研究生。我很佩服他,因为他一直没有放弃努力。现在李智也在武汉参加了工作了,也买了自己的房子了。我想他会走得很远。就和他的哥哥一样。
还能写点什么呢,到这里似乎就该结尾了。但他们的故事,还没有结束。
我相信,他们的明天会更加灿烂,他们的人生会更加精彩。
我在前面写过《一本正经李荡荡》,而今天要写的人是李荡的哥哥,他叫李维。我将他们俩兄弟分两篇来写,而不能像写垚垚和磊磊及写李智和李方那样合在一起来写,是有用意的。因为他们俩有着太大的不同。
按理说,荡荡和维维他们在辈份上要比我们高一辈的。不过,那个时候听到年龄相当的小伙伴们叫他们是“荡爷”“维爷”的,我总是感觉怪怪的。我们虽然都姓李,不过,听长辈们说,在族谱里我们并不同房。但是许多年前我们是一家人,应该为不争的事实了。我是一个辈份观念淡薄的人,因此我常常是有一点“没大没小”的,我会这样地直呼其名:荡荡,维维。
后来,我们都慢慢长大了。再直呼其名的,总是感觉不那么对,我改了口,我不再叫维维了,而叫李维是维哥。他还答应,这证明他并不介意我降低了他的辈份。
维哥,曾经有过一个木鱼的。他经常拿着那个木鱼来敲。他的后面总跟着一帮小兄弟。那可真有气势!
维哥,平时给大家的印象是一个非常正直的人。他会去给你讲道理。他与荡荡总能够和睦相处,我几乎没有见他们发生过哪怕是小小的争论。
我记得他经常给荡荡讲解题目,很有老师的派头。他们家的墙壁上,还贴了一些奖状。都是维哥在校期间获的奖,这证明他的学习也是很不错的。
小时候的我们,每个春天都会去野外放风筝。维哥的风筝是做得极好的。他做风筝的时候,我会在一旁看着。回家以后,我自己也做了一个风筝,可是我的风筝竟然飞不起来。我琢磨了很久,改来改去的,风筝就是飞不起来。最后没有办法,我只好去向维哥请教。维哥说,你的风筝线安装的有问题,所以飞不起来。他以极快的速度帮我作了重新安装,风筝终于就可以飞起来了。我们那个时候,差不多人人都持有一个风筝,我们经常在放学以后,就去野外放风筝,我们会开展放风筝比赛,看谁的风筝飞得高。而很少有人可以赛过维哥的。他的风筝永远都是飞得最高的那一个。
我还在读小学六年级的时候,维哥已经初中毕业了。他那一年的中考发挥失常,没有考上理想中的重点高中。后来又因家里经济方面的原因,就不再念了,真的很可惜。维哥的学习成绩那么好,他如果能够坚持到最后,也可以考上很好的大学。
我还记得那个冬天。我念初一了。初中的时候,我就开始在学校住读了,每周放假一天。每一次回来,我必定会加入维哥的夜间捕鸟行动。那个时候,他手持着电筒,带着我们去鸟出没的地方,一处一处地仔细看。我们从来也没有抓到过鸟。我不知道维哥何以还能坚持下去,他每天晚上还是例行地将所有的鸟儿们出没的地方都巡视一遍。他或许并不想真正地抓到鸟。他或许只是在寻找一个奇迹。
一年以后,维哥去了很远的地方。我听说他在外面省吃俭用地挣钱。这个年龄的人能够做到这样,是很不易的事情。但是维哥,却做到了。他一定有自己的理想要去实现。
现在,维哥也已经成了家了,有了一个小孩了。我们在网上偶有联系。听他说现在好忙。我们在网上聊天,他好久才可以跟我说一句话。我笑了笑。我说,维哥,你现在确实很忙,不过也很幸福啊!
我只是感叹时间过得好快。我们都在不知不觉中度过了许多年。我真的很担心会有这样的一天,一不小心发现生命已经走到了尽头。而我们还有许多的事情没有去做,我们还有许多的理想没有实现,我们还有许多想见的人,却没有见到。
但是看到了维哥现在的生活,我还是慢慢地放下了许多的想法。人生就只有这一回,我们有太多的欲望,那是永远永远也不可能都得到实现的。其实该满足的只是我们自己的心。只要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只要做着自己想做的事情,只要与喜欢的人在一起,哪怕是平平淡淡的日子,那也是最大的幸福了。
未来的路很远,我还是希望他可以更好地走下去。祝愿他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更好的成绩来。他是一个生性好强的人,我相信他会以这样的精神去成就自己别样的人生。
--题记。
超超是我的堂弟。在我的记忆里,他那时不常与我们大部队在一起,在许多时候,他总是一个人。也许他生性便是孤独的。
那个时候的他,经常一个人不声不响地就在某一处地方睡着了。我们常会在无意间发现他躺在地上,睡得很甜,而没有一个人会去吵醒他。这样的随遇而安,在当时,恐怕除了他,就没有第二个人了。
超超,是很喜欢看书的。拿到一本书,他就如获至宝一样,不过,他每天只看那样一点点。有一次,我很不解地问他:“这书你这样喜欢,为什么每天又只看那么一点点?”他的回答是:“我怕看完了,以后便没有书看了!”有的时候,我见他会把一些喜欢的句子默背下来,他很投入地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很自足地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超超的学习是不错的。从小学开始就一直在频频获奖。尤其是数学,可称得上是他的强项。我那时比他高一级,我们经常会在一起比赛,看看谁又考了第一名。有一次比赛,我竟然赢了他。我五年级的时候,期中考试,语文和数学都考了第一名,而他那次只考了一个第一名。不过,我们这样的比赛就是为了好玩而已。
超超是一个自尊心很强的孩子。他敏感而好胜,从来不会轻易地向人示弱。在学习上,他对自己的要求极严,在其他一些事情上,他同样有一种不服输的精神。
我记得,他那个时候和村里一个大学毕业生在下围棋。那个大学毕业生围棋已经达到相当的水平了。起初,超超当然不是他的对手。在下棋的前一个阶段,基本是充满了超超的“屈辱史”的。但是,他没有气馁,他天天去和那个大学生下围棋。再到后来的时候,他们的水平已经不相上下了。甚至,有时候他还可以胜过那个大学生。我们那时都觉得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超超小学升初中的那一年,因为家里经济方面的原因而险些失学。是堂哥的坚持才让他得以继续读下去。堂哥靠着自己在外面打工挣的钱,一直在提供弟弟读书的费用。而超超也没有令堂哥失望,在学校的成绩一直保持着优秀。读初中的时候,他代表学校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奥赛,获得了全国三等奖,是全校唯一的一个获奖学生。
超超读高中时,同我一样,也是三年学费全免的。他很努力地学习。三年以后,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武汉理工大学,就读于计算机系。
由于家里经济方面的原因,他大学四年是贷款上的学。本科毕业的时候,他本想继续升造,再念三年的研究生。但是考虑到实际的情况,他只好暂时放弃了读研的想法。
如今,超超在武汉工作已经好几年了。他做的主要是编程方面的工作,经常与电脑打交道。听他说工作十分辛苦,甚至有一些神经衰弱的表现。作为医生,我只能够为他提供一些建议。我不知道,他的健康状况现在怎么样了。工作性质太特殊,其实只有自己去合理调整了。
他平时不大喜欢与人联系。即便是有空上网,他的qq也永远是隐着身的。只在我们有空的时候打电话给他,问到他的情况,他才会说一些关于他的事情。
他似乎与小时候一样,还是那样的孤独。还是喜欢沉浸在自己一个人的世界里。现在的他,在工作之余喜欢玩玩游戏,或许这是他排遣内心孤独的一种方式,而他似乎更乐于接受这样的方式。
未来的路很远,我还是希望他可以更好地走下去。祝愿他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更好的成绩来。他是一个生性好强的人,我相信他会以这样的精神去成就自己别样的人生。
朋友们,你们见过春蚕吗?它们长得白白的胖胖的,我想你们如果没有见过的,见到了一定会非常喜欢它们。
我记得小学的时候就学过1篇课文《春蚕》,讲的是一位勤劳的母亲,她靠着养蚕卖钱来供自己的两个孩子读书。如果你们读过了这篇课文了,你们一定会更加喜欢它们了。
我们小的时候也非常地喜欢春蚕,我们那时就称它们为“蚕宝宝”!我要感激我的堂哥,是他最先把这个可爱的小东西引入了我们的生活。
大约在我念小学二年级的那一年,有一天堂哥来我家找我玩,他神神秘秘地对我说:“有个好东西要让你来看看!”是什么好东西呢?待堂哥小心翼翼地从他的胳肢窝里面取出来一个小盒子来,轻轻地打开了一看,我才发现是一些黑黑的像毛毛虫一样的小东西!“原来是毛毛虫啊!”我对堂哥说,“这有什么稀奇的呀,就是一些毛毛虫呀!”堂哥说:“不对不对,这可不是普通的毛毛虫啊!这个叫春蚕,它们还会吐丝呢!而且吞出来的丝是可以织布做衣服的!”“哦!”我恍然大悟一般,“原来这小东西这么有趣啊,它们竟然能吐丝呢!”“那你能够送我几只么?”我问堂哥。“当然不行,我自己的都不多了,不过我可以卖给你几个蚕卵。”堂哥说。“蚕卵要怎么才能够变成蚕呢?”我不解地问。“哦,你就像我这样,找个小盒子来,把蚕卵放在盒子里面,然后将盒子放在胳肢窝下面,过几天就会变成蚕了!”堂哥回答道。“那好吧,我懂了,不过你这蚕卵怎么卖呢?”我又问。“一毛钱5个蚕卵。”堂哥说罢,还做出一个“5”的手势来。“啊?这样贵啊,我每天过早吃的馍馍才2毛钱呢!”我想看看堂哥能不能便宜点卖给我。“不行!你要是不想买,那就算了!”堂哥没有想要让步的意思。看来,他一定是窥透了我的心思--我很喜欢这些小东西--不怕我不买了。“好吧,一毛钱5个蚕卵,我要10个,我们成交!”就是这样,我用次日过早用的两毛钱向堂哥买了10个蚕卵。
买来了蚕卵以后,我就在家里找了个小盒子,我也学着堂哥的方法,把盒子放到了胳肢窝下面。果真如堂哥所说的那样,几天以后那些黑黑的小东西便从蚕卵里面爬出来了。我便高兴地跑去拿给堂哥看:“快看看!快看看!我的蚕宝宝出卵了!”“好啊,不过以后你可要辛苦了!”堂哥打趣地说。“嗯?辛苦?什么意思?”我感觉很诧异。“蚕宝宝出来了就要开始吃东西了啊?”堂哥笑着说。“哦,是哦,它们和我们一样要吃东西!那它们能吃米饭吗?”我说。“哈哈,我可从没有听说过蚕宝宝吃米饭的,它们只吃桑叶的。”堂哥答道。“哦,我明白了,以后我就天天给蚕宝宝喂桑叶吃!”我说。“这就对了,你要是真给蚕宝宝们吃米饭,非得把它们吃出个好歹来不可!”堂哥笑着说。
原来,蚕宝宝们是要吃桑叶的!我要好好地喂它们,让它们能够快快长大。那个时候找桑叶可不是轻松活儿。由于我们的蚕宝宝出生得太早,桑叶才刚刚萌芽呢!起初,我们还可以勉强摘下几颗嫩芽来给蚕宝宝们吃,看着它们吃得蛮开心的。再后来的时候,周围为数不多的几棵桑树上面连嫩芽都找不到一个了。怎么办呢?蚕宝宝们不吃东西是肯定不行的。我们既然养了它们,就当然要为它们负责任。于是,每天放学以后,我们的第一件事情就不再是写作业了,而是到很远的地方去寻找桑叶。只要能够看到蚕宝宝们快乐地吃桑叶的样子,我们再多辛苦也是不怕的。
眼见着蚕宝宝们一天一天地长大了。从开始的黑色的毛毛的小东西,变成了白白的胖胖的蚕宝宝了。它们还脱皮呢!每一次脱皮前,它们就会躺在那里不动不动地,身上的旧皮肤会慢慢地变黑,脱下旧皮肤以后的蚕宝宝,变得异样的白。几天没有吃东西的它们,会拼命地吃桑叶,就像小孩子挨过饿了一样。吃饱了以后,它们便停下来休息一会,又在那里一动也不动了,一副懒洋洋的样子。我们经常用手摸摸它们,它们也并不怕。由此可见,蚕宝宝们与一般的毛毛虫是决不一样的。毛毛虫看见人了就拼命地爬,想要逃命,生怕我们会把它们怎么着了。而蚕宝宝,它们与我们是有感情的,你摸着它,它都可以不动声色的。
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蚕宝宝们已经长到小拇指那么粗了。它们的食量也变得很大。每天早上去学校之前,我要给它们喂一次,中午回来的时候,见桑叶已经差不多吃光了,我又赶忙去给它们喂一次,待到下午放学的时候,我第一件事情,还是去给它们喂食,生怕它们会饿着了肚子。每一次喂食都要把上一餐没有吃完的剩下来的叶子清理出来,全部换上新鲜的桑叶,这样蚕宝宝们才会吃得很欢!
为了能够方便地喂食蚕宝宝们,我想办法把许多桑树都弄到家里的墙院里来了,栽成一排排的,刚采回来的时候,才一点点的小苗子,后来就长得赛过我了,长得枝繁叶茂的,看着都令人欣喜。这样我便不用再去很远的地方去采桑叶了。
有一天,蚕宝宝们不再吃桑叶了。我给它们换了最新鲜的桑叶,它们也不吃了。我很着急,怕它们是生病了,便赶紧跑去找堂哥。“我的蚕宝宝们好像是生病了,它们不吃东西了,怎么办?”我焦急地问堂哥。堂哥笑着说:“它们怕是要吐丝结茧子了吧!”“嗯,结茧子啊,哦,就是你以前告诉我的它们都会吐丝?”我高兴地问道。“是啊,它们吐丝结茧,结好的茧子可以卖人,以后还可以织成布,做衣服!”堂哥告诉我。我再跑回去一看,果真蚕宝宝们都开始寻找合适的角落在结茧子了。它们真是最完美的建筑高手!先是在一个角落里横着竖着牵了许多的丝,这是打牢基础。然后再在这个基础上,再环形的牵起许多线,它们非常勤劳,一刻不停地干活。几天以后,一个成形的椭圆形的茧子便出来了。看上去就像是它们的象牙塔一样。有白色的象牙塔,也有黄色的象牙塔,还有橙色的象牙塔,漂亮极了!蚕宝宝们就会在这神奇的象牙塔里面,慢慢地蜕变成美丽的蝴蝶了!
蚕宝宝们静静地在房子里睡了许多天。我天天都去看,我盼望着它们能够早点出来。我很想看看它们变成蝴蝶之后是什么样子。终于有一天放学回来的时候,我跑去一看,有几个房子已经开了门了,跑出来几只白色的蝴蝶。看得出来,它们在里面憋坏了,在外面到处走,到处看。我仔细地打量着它们,它们的个子长得并不大,翅膀小小的,肚子胖胖的。看上去并不会飞,但是全身都是那样的洁白。堂哥告诉我说:“肚子特别大的是母蚕蛾,肚子稍小的是公蚕蛾。”几天以后,所有的房子都开门了,它们都破茧成蝶了!再到后来,在堂哥的指引下,我在盒子里放了几张报纸。堂哥告诉我,将报纸放在盒子下面,母蚕蛾就会将卵产在报纸上,等来年了,又可以生出许多蚕宝宝来。“那产完卵以后的蚕蛾会怎么样呢?”我又问堂哥。“唉!产完了卵,它们慢慢就会死去了,它们的一生就这么短啊!”堂哥叹息道。“有什么法子可以让它们不死吗?”我追问道。“我也不知道,到现在也没有人发现什么好办法啊!”堂哥也表现出一脸的无奈。
我最不愿意看到事情还是发生了。有一天,放学回来的时候,我还是像往常一样赶紧跑过去看蚕蛾,发现有几只蚕蛾已经静静地躺在那里了,一动不动的,它们悄悄地走了。我小心地把它们掩埋了起来。可爱的蚕宝宝们,一生就这样过去了。
到第二年春天的时候,我们都有经验了。其实蚕宝宝们是不需要我们用胳肢窝去孵化的。在温暖适宜的时候,它们自己会慢慢被孵化出来,而且这个时候,桑叶都已经长得很好,我们再也不用为了桑叶的事情而发愁了。等到蚕宝宝们出生之后,我们还是像过去一样地爱护它们,每天三次喂食,三次清理它们生活的小空间,让它们可以在清洁的环境里健康地成长。我们还是很喜欢去摸一下它们那白白胖胖的身子。它们还是表现得如往常一样的乖巧。正如我说的,蚕宝宝与毛毛虫是不一样的,毛毛虫是不可能让我们去碰的。
一年又一年地过去了。我种下的桑树已经长得粗壮而挺拔起来。后来,还开始长起桑葚来了。我们搬来了扶梯,爬到上面去摘桑葚吃。红红的,甜甜的。我才突然意识到我们不养蚕已经好多年了,不单如此,我们好久都没有再见过蚕宝宝了。
自中学起,我就一直在外地求学。那个时候,我多想也带着蚕宝宝。可是,总是有诸多的不便。桑叶的来源是问题,时间上也是问题。最后,也只能作罢。
想想那些年的我们,为了养蚕,是那么的认真,那么的用心。现在的小孩子们,他们已经不再养蚕,他们可能都没有见过真正的蚕。我突然明白起来,原来每一个年代的孩子,都会有属于他们的欢乐童年,而我们也不例外。我在想若能有一天再见到蚕宝宝,我还是会去看看它们狼吞虎咽吃桑叶的样子,还是会去摸摸它们白白胖胖的身子。
那个时候会喜欢放牛,并不因为我是个懂事的孩子,而是因为我看到了其他小孩子骑在牛背上那神气的样子。于是,我对爷爷说,我也要去放牛。爷爷便同意了。
每一次出去放牛的时候,爷爷就给我一个蛇皮袋垫在牛背上,然后他一把将我抱到牛背上去,再把穿在牛鼻子上的绳子交到我手上。他嘱咐我一声要把牛喂饱了才可以回来。我就同其他的小孩子们一起到后山上去放牛了。后山上的草很多,也生长得极快,我们那时天天去那儿放牛,都没有见少。
我们上山的途中要经过许多个稻田和麦子田。总有不听招唤的牛会不自觉地凑过去吃上几口。我总是以为我们家的那头水牛是最听话的。每当它要吃别人庄稼的时候,我就轻轻地动一下手头上的绳子,它就乖乖地把头收回来了,好像一个犯了错误的孩子一样,继续往前走。那一路上,它都明白了我的意思,庄稼长得再好,它也不再动心思了。
那山并不远,走了没有多久便到了。到了山上,水牛们就可以尽情地吃草了,它们吃草的速度是极快的,看上去它们都没有嚼碎就咽到肚子里去了。我那个时候,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后来,我才知道牛吃东西还有个“反刍”的过程。
山上的景色是不错的。许多的野花开得很漂亮。我们骑在牛背上都能够闻到阵阵的花香。除此之外,还有许多的小水洼,里面的水很清亮,水牛们口渴的时候,就会凑过去喝几口。我们那时候最怕的事情是水牛们喝完水了,呱嗒一下躺那里“洗个澡”。在炎热的夏天,这是常发生的事情。洗完澡的水牛,全身都是湿漉漉的,是断然不能再去骑的了。那个倒霉的孩子,便只能和他先前骑的水牛一起走回家去了。
喂饱了水牛,我们就都该回去了。为了能够在晚饭之前赶回家,我们有时会抄近路。但是抄近路,中途会遇到几个上坡和几个下坡。无论是上坡还是下坡,那时都叫我提心吊胆的。上坡的时候,担心会不小心从牛背上滑下去,于是我便紧紧地拽着手中的绳子,我想我拽得那么紧,牛的鼻子大概都被我拽痛了吧。而下坡的时候,我又担心会顺势滑到牛角上去,我便用爷爷教给我的方法,那就是紧紧地抓住牛的尾巴不放松,这一招果然奏效。我就如此安全地渡过了这一个又一个难关。
但是在我的记忆里,我还是有过那么一次从牛背上摔下来的经历。摔得还不轻,腿上皮都已经破了,鲜血直流。我已经记不清是怎么摔下来的了,但我想这与我们家的水牛是无关的,因为它是一只很通人性,很善良的水牛。
放牛回来以后,爷爷会一把将我抱下来。他很高兴在家里那么忙的时候,我也为家里出了一份力。我一直在想,我到底做了什么呢?其实,即便是我不去放牛,它自己也会去,那座山在哪里,该怎么去,我们家的水牛比我更加清楚。我想我做的事情,大概只是监督它,叫它不要吃路边上的庄稼。而一次一次的监督,有没有让它记在心里呢?我倒不知道了。
我常常看见我们家的水牛在棚子里躺着,嘴里嚼着什么东西,这应该就是老师所说的“反刍”吧。
现在,我不知道那头水牛到哪里去了,我想永远也找不到它了。它为我们辛苦奔波了一辈子了,它慢慢地老了,需要好好地休息!留给我们的只有童年的记忆了,我们骑在牛背上的记忆!
好长时间以来,我都想写一些关于过去的文字。这一次,我终于下定了决心。此前,我给曾经的那帮死党们打了电话,告诉他们我有意写一些关于我们的故事。我问他们是否有意愿来写一写。他们的回答竟出奇地一致:没有心境来写。
我有这样的心境了么?我也不知道。但我还是想努力写点东西,并且要让他们看到。
我已经记不得写过一些什么,我本来以为我可以写得很多,可是却发现能够忆起的已经很少。
亲爱的死党们,我不得不告诉你们《追忆我们的童年》系列今天就要写下句点了。这可能会让你们望到些许的失望。我以为如果你们来写,会写得比我更好,至少角度会与我很不一样,我是非常期待的。
《追忆我们的童年》系列是写给我自己的,也是写给你们的。
这已经是终篇了。此刻,我很想写一首诗,虽然我不大会写诗,但我想这个系列里面应该有一首诗。或许,会写得不伦不类,不过我的死党们应该可以理解,我已经是用心写的了。诗的题目就叫《童年》,简简单单。
《童年》。
童年是一首低回婉转的歌。
童年是一个五彩斑斓的梦。
童年是一条细水长流的河。
童年是一捧常开不谢的菊。
我们曾经那样的芬芳过。
童年是那古老的小道。
我们曾经一遍又一遍地走过。
童年是那多变的流云。
我们曾经一次又一次地仰望。
童年是那闪烁的繁星。
我们曾经跳着想要摘下它们。
童年是那遥远的故事。
童年是手里的那支风筝。
我们曾经一起放飞。
童年是我们小小的约定。
我们曾经信誓旦旦。
许下承诺。
我们只能将它放在了心里。
童年是那再也无从回去。
却早已永恒的记忆。
童年是我们在不经意走过。
却早已定格的过去。
童年是一首我们总在读。
却终于无法理解的诗。
写到这里,算是写完了吧。可能还应该有一个结局,只是我不知道这个结局如何去写了。又或许是不能有结局的,这样才显得意味深长。在打电话给死党们的时候,他们中有一个问我:“你为什么要写呢?”我说,如果我现在不写,那么过很多年,我可能什么都不记得了,到时我想写也写不了了。
其实即使没有回忆,我们的生活还是会正常地进行,太阳照常会升起。只是偶尔还是会去想,就像习惯一样难以摆脱。年岁愈长,这样的情感也愈深。
我们总是在遥望,又总是在回望。
至我终将失去的童年【第四篇】
致我们即将逝去的童年到了我们小学毕业的时刻了,我们即将踏入中学的大门,心中不由自主地涌起了种种不舍与眷恋。
老师,您在黑如翻墨的'夜晚里,开着亮得刺眼的台灯,为我们批改作业。您在三尺讲台上,深情并茂地为我们讲课。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我们都懂您那一颗热爱工作的心。当我们在为您染发时,却不经意间把您的青丝染成了白发;当我们在挥舞镰刀,收割知识的丰收时,一不小心,在您的额上印上了皱纹。
六年来,有许许多多的老师和同学,给我们无限欢乐的回忆……像慈爱母亲的马老师,喜欢讲冷笑话的王老师,时而严格,时而像小孩的杭老师……每每想起这些老师们,我的心间总会有一股暖流在荡漾。我们已经毕业,但是我们依然要笑着去面对这一切,毕业了,我们不说再见,只说片刻的分别。当我们是初中生时,要永远地记住,属于我们独一无二的六(8)班,永远地记住,毕业前我们奋斗的汗水,换来的却是我们崭新的生活,所以,请不要悲伤,因为我们有着那无限回忆。
至我终将失去的童年【第五篇】
我的童年也不例外,我的童年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自己有一双翅膀,能够自由自在的,在天空中飞翔,那是多麽的好啊,于是我便从花园后面,摘了两片叶子那两片叶子非常非常大,我便用手拿着,自己站到高处去,两只手舞着,以为这样自己便可以飞起来了,但我却错了,我从上面掉了下来,大声的哭了起来,奶奶才急忙地跑了过来,急得满头大汗的,打电话给爸爸,又才把我送到了医院,还好医生说没什么大事,他们才放心,奶奶问我为什么,怎么好好的就从上面掉了下来,我给奶奶说了我也想像鸟儿一样在蓝天中飞翔,就从上面掉下来了。
奶奶摸着我的头说我傻呼呼的,人是不可能飞的,我那时半信半疑,非懂似懂的样子。
至我终将失去的童年【第六篇】
在广大而又宽阔的草原上,我独自站在一旁,凝视着草儿弟弟和花儿妹妹在玩耍,明白童年是明亮的,我心里更是万分羡慕。所以,我决心寻找童年的时光,一旦寻找不到,便会吃不香,睡不着,不知是欢乐还是悲伤。说是欢乐,看到后辈欢笑时而欢乐;说是悲伤,永远找不到自我的童年而悲伤。站在旁边的老榕树经常安慰我,叫我不要自寻烦恼,可是我怎样都放不下这个愿望。
我心里常常苦闷着:天啊!虽然我找不到自我的童年,但愿能明白为什么找不到童年。
我记得在我童年的时候,我经常和邻居的榕树一齐玩耍,从晨光熹微到暮色降临都能听到我和榕树的欢笑。那时,所有的烦恼都烟消云散,心理只望这一刻能够停留……可是这只是回忆,不是现实的情景。
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寻找童年,我仍然在迷惑的深海中苦苦地挣扎着,永远找不到岸。
至我终将失去的童年【第七篇】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八零后已经不在年轻,回想儿时的我们仿佛就在昨日,那时没有烦恼没有约束一切显得那么自由自在,我相信每个八零后都有着低调而又奢华的童年。比如约上三两个小伙伴下田摸虾捉鱼或是上山掏鸟窝在或是在某个小伙伴家里偷偷看成人动作片虽然卡的不得了但是我们都会齐心协力想办法。
往碟子上哈气在逮起衣服使劲擦,毕竟大家都不想从过美好的画面你们说对吧!印象最深刻的应该还是为了向家里要一点零花钱想尽一切办法都要搞到手。
最开始就扯慌说学校要交这样费那样费,刚开始一两次还好使,多用几次谎言就被拆穿了,长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嘛,最终被狠狠教训一次告终,当然我们还是不会屈服的,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骗不行,就用偷,偷不行就“抢”总之我们在钱面前从来不会低头哪怕屁股上伤痕累累又何妨!
至我终将失去的童年【第八篇】
我好懦弱,独自承受这种痛所带给我的耻辱,却无可奈何的接受现实。我不再痛苦,伤心。我竟如此不堪,这个年代,爱情竟如此不堪。
在这个社会,这年代里,天长地久的爱情都是无悔的梦幻,泛滥的爱情,充满恶心的暧昧,在这青春的幻想里,不可避免的景致。
这个年纪的我们,思想太过于单纯,幼稚,不管适不适和都会接受爱情,而且很卖力。高兴了就是爱,不开心就是不爱,甚至不顾一切得爱。伤也就在这爱中慢慢的酝酿着。等有天发现自己无力回身时才发现。以前的幸福不是爱情,是在酝酿索造的悲伤。对于感情不必太多认真,最终结束,就会丢失一切。
对于她,无可奈何。那些记录,那些回忆,如今让我感觉恶心,不是美好的回忆,是不堪回首的回忆。
你说我们性格不合,在一起非常的陌生,决定放弃,我说分手,我没有后面,因为我懂得那样的爱情不会经起风雨,所以我觉得我是幸运的。人生如梦,岁月如歌,时间会让我慢慢的适应和习惯,时间会让我慢慢戒掉这些虚伪的爱情。
现在只好安慰自己说,别太执着。默默接受你做出的决定,我会埋藏着这个结局,怀恋着你。我不会绝望,沉默是最好的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