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总结范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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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总结篇1

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自2019年1月18日成立以来,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和省人大社会建设委的指导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夯实基础,坚实起步,初始之年实现开拓性进展。紧扣中心和民生,扎实开展调查视察3次,听取专项工作汇报2次,配合国、省人大开展调查视察各1次,督办代表重点处理建议1件,推动了稳就业、社会救助、扶贫攻坚、社区建设等重点、热点民生问题的解决,实现了新委室、新形象、新发展的工作目标。

一、把准职能定位,夯实工作基础

(一)把准职能定位。社会建设委作为新成立的委员会,我们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社会建设的重要部署,充分认识到,设立社会建设委不是简单的机构改革、职能划转,而是贯彻***总书记加强社会建设系列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落实新时代社会建设新任务新要求的重要改革。因此,我们按照全国人大、省人大领导高点起步,扎实推进工作的要求,突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防灾减灾、基层治理、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的立法和监督工作,不断健全法治保障,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规范制度建设。在社会建设委的兼职委员到位后,4月11日,召开社会建设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规则》和组成人员守则,建立了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学习制度、履职考评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为委员会工作长远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三)加强学习。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请专家讲课与参加上级举办的专题培训班学习相结合,学习书本知识与走出去参观、现场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学习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参加省人大组织的社会建设工作履职培训班,人手一册自学《***总书记关于社会建设重要论述摘编》《社会建设工作常用法律法规汇编》等书籍,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二、突出民生重点,坚实起步开局

社会建设委按照栗战书委员长“抓住几件事先做起来”的要求,克服机构初设、人员不齐等困难,抓关键、找重点、谋长远,主动作为,坚实起步。紧扣民生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贯彻***总书记“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用法治保障人民利益,增进民生福祉”的指示精神开展相关工作。

(一)开展社会救助工作调研,强化社会保障。7月上旬,委员会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严格对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八大类社会救助措施对我市开展调研工作。针对调研中发现的认识不到位、措施有短板、服务水平需提升、救助队伍需加强等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在8月份的主任会议上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于会后向市人民政府进行了发函办理,积极推动了社会救助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二)开展就业促进法调研,切实做好“稳就业”工作。10月至11月,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调研,先后赴五个县市区听取了相关情况,全面了解了我市“一法一办法”及“稳就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针对调研中发现的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就业政策的落实需要加大力度、就业创业服务能力仍需加强、重点人群的就业难等问题,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进行了审议,并形成审议意见提交市人民政府办理,督促我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贯彻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目标。

(三)开展社区建设调研,强化基层社会治理。6月至9月,深入全市十多个社区、村,开展了对我市社区建设情况的调研,撰写了《加强社区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的调研思考》的调研报告,并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成果交流会上作重点发言,并为推进我市高品质社区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实效

(一)加强调查研究,掌握民生实情。坚持深入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中,调研了解民生的“热点”“难点”,集中民智,反映民情。在委员会的监督工作中,坚持把深入基层了解民情作为重要方法,全年下基层调研20多次。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宣传报道,对好的经验和典型,及时进行总结和宣传。

(二)加强与各对口联系单位的联系。2019年初,我委组织召开了对口单位联席会,建立了对口单位的联系制度,相互通报了各自的2019年度工作计划。5月,协助市总工会做好了市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评、核工作。7月,听取了市消防支队关于消防站建设的情况汇报。10月,听取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三)加强对县(市)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工作指导。5月、10月、12月,召开三次两级人大社会建设委联席会议,听取组建工作情况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在韶山市、湘潭县、岳塘区选择了3个村、社区建立了联系点。

(四)充分发挥委员、代表的作用。首先,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兼职委员和社会建设专业代表小组的作用,组织兼职委员和专业小组的代表参加到委员会的各项调研、检查视察活动中,效果良好。其次,提高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实效。建立委员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人大代表在立法、监督等工作中的作用,督促社会建设方面代表所提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落实。

(五)加强与各委室的协调配合。参加市人大环资委组织的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调研,农业农村委组织的乡村振兴调研,联工委牵头的人大代表走访等活动。配合市人大法制委做好了社会建设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其中审查文件12份,并参加了常委会召开的规范性文件联合审查工作会议,积极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

(六)强化党建引领。为切实加强委员会党建工作,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先后组织赴“湘潭县烈士陵园”“中共石潭坝区委南二支部旧址(原中共地下党支部)”、耿飚故居、东山学校开展“缅怀革命先烈、传承革命精神”为主题的党性教育和主题党日活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确保委员会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总结篇2

7月2日下午,社会建设委召开主任委员办公会,总结上半年工作,部署安排下半年任务,明确委员会驻会领导分工,对办公室人员重新进行定岗定责和项目分工。社会建设委主任委员杨勇、副主任委员高晓平,社会建设委办公室全体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杨勇主任委员主持。 

会议回顾总结了上半年工作情况。自今年1月17日社会建设委成立以来,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正确领导下,在机关党组和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常委会2019年“一要点三计划”安排,发扬勇于担当作为精神,坚持克服困难,开拓创新,探索前进,实现了“开好头、起好步”的良好开局。在立法方面,建立社会建设领域立法项目库;配合常委会对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进行审议,条例通过后召开了贯彻实施座谈会;及时向常委会提出关于修改我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议案,建议将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对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关于修改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议案进行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并向常委会提出了审查意见报告;按照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的要求,组织有关方面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研究,并提出了我省的修改意见。在监督方面,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在代表工作方面,组建省人大社会建设专业代表小组;对陈震宁常务副主任、陈蒙蒙秘书长牵头督办的医疗保障方面5件代表建议开展专题调研,为督办做好准备。在自身建设方面,研究制定了社会建设委议事规则和日常运行管理制度,成立办公室,选调人员快速高效开展工作;成立社会建设委党支部,加强党的建设,启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加强上下左右联系,及时召开全省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座谈会和对口联系部门座谈会,建立联络制度,编制了对口联系部门和全省人大社会建设委通讯录;参加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座谈会。对全国兄弟省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进行调研,对全省各市县人大设立社会建设委的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向常委会党组写专题报告,提出进一步推进全省人大系统社会建设委建设的意见建议,力争解决省人大及各市县人大社会建设委机构和人员编制问题。加强长三角人大协作,签署了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人大社会建设领域协作机制备忘录。此外,接待全国人大和八批兄弟省市人大社会建设委来苏考察调研,完成了组团赴台考察养老产业工作等。 

会议研对下半年社会建设委工作任务进行了研究和安排。在立法方面,继续配合常委会法工委对《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草案)》进行二审;启动开展《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和《江苏省志愿服务条例(修订)》立法调研。在监督方面,配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报告和关于民生实事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换届时间延长至2021年的议案,并作出相关决定。在代表工作方面,召开省人大社会建设专业代表小组成立大会;配合常委会领导开展医疗保障方面重点处理代表建议督办活动,形成督办纪要。在调研工作方面,按计划组织开展养老保险费征缴管理使用情况、殡葬改革专题调研、安全生产、社会救助和全省农村养老服务保障工作情况专题调研等。 

本次会议对驻会领导的分工进行了明确,原则同意办公室提出的工作人员定岗定责和工作任务分工调整方案。要求办公室全体同志既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更要继续发扬团队作战精神、分工不分家。要克服人员力量不足、很多业务不熟悉等困难,以实际行动投身“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精气神,勇于担当,对标找差,开拓前进,争取更大成效。 

社会建设委主任委员杨勇充分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指出,社会建设委的各项工作都刚刚起步,要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善于借助各方面的力量,合拍推进,形成共振。要针对改革进入深水区的特点和规律,多做艰苦细致的工作,多做调查研究,争取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敏锐的目光及时发现问题,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分析研判问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推动解决问题,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他强调,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也是首届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的开局之年。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要在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关于社会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增强“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到人大社会建设工作中去。社会建设委要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计划,依法履职,统筹推进,以闻鸡起舞、昼夜兼程、夙夜在公的奋斗姿态,确保社会建设委开局之年的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 

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总结篇3

2020年,永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增设社会建设委员会,自设立以来,社建委员会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紧扣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民生改善,依法履职监督,努力为社会建设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履职方向

1月20日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设立社会建设工委,并依法任命主任1人,3月30日依法任命副主任1人;4月29日县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设立永嘉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并选举产生主任委员1名(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任),副主任委员2名,委员4名;5月6日县人大常委会第65次主任会议任命各领域社建工委委员9名。社会建设机构人员配备到位,参照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职责设置,主要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群团组织等方面的人大工作,对口联系县人武部、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武警中队、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县关工委办、县慈善总会等单位。为规范社会建设工作运行,认真学习了市人大社会建设(工)委员会的工作规章制度、议事规则,第一时间走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总工会、慈善总会等联系部门,听取部门单位的主要职责、工作开展情况及对社会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把回应群众呼声和关注社会热点作为履职方向,以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为重点,积极发挥人大监督职能,助推社会建设领域不断前进。

二、关注民生保障,扎实开展监督工作

一是积极配合上级人大监督工作。5月下旬,配合市人大调研组来我县瓯北街道开展家政服务业发展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调研,视察了瓯北劳务市场家政服务窗口、浙江富豪特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永嘉县家政服务业发展情况和永嘉县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的汇报,同时征求了《温州市家政服务业发展条例》的意见。调研发现,我县家政服务业存在家政服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家政服务各类信息不对称、从业机构和人员档次较低等问题;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存在跨部门协调体系不够健全、应急管理薄弱环节较多、基层安全监管能力不足、实际救援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针对性提出整改建议意见11条,有关部门十分重视、积极整改。

二是专题调研家政服务业发展。6-7月,由胡明凯副主任率社建委赴桥头、桥下、岩头、瓯北、南城等地视察家政服务业发展情况,并专题听取县人力社保局关于家政服务业发展情况的汇报,分析了存在的短板问题有:家政行业市场管理滞后、家政服务人员素质不高、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不够等。6月,县人大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我县家政服务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指出家政服务发展提升了我县妇女劳动力个人就业能力,是推进我县就业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脱贫致富的重要手段。建议县政府要着力解决我县家政市场“低、小、散”问题,加大政府政策支持,创建“楠溪月嫂”品牌等,着力加强“线上+线下”培训力度,打造“知识+技能+职业道德”培训模式,加快从业人员职业化、市场秩序规范化、家政企业品牌化步伐,推进我县家政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专项监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7-8月,调研督查组深入有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通过听取汇报和座谈交流等方式,实地查看了我县社会福利中心“公建民营”温州绿康养老楠溪家园、瓯北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永嘉康乐居民办养老院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了解当前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等,并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梳理研究,及时反馈民政部门。8月28日,县人大常委会第72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建议。审议指出的问题有:大多农村老人喜欢居家养老,农村社会养老氛围未形成;农村乡镇养老服务中心老人入住率较低,为老人提供配餐服务人数较少;新增机构养老机构床位数(新增800张)难落实;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质量监管难,部分服务对象对上门提供养老服务的认同度、接受度都不高,存在抵触现象;养老服务质量较低,医护人员紧缺等。建议县政府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养老设施建设、推进医养护融合、强化要素保障等方面继续整改落实。

四是跟踪监督“公墓革命”实施情况。人大已连续五年跟踪督导我县殡葬改革工作,9-10月,积极响应推进我县移风易俗改革暨“公墓革命”行动,开展了“公墓革命”实施情况调研工作,调研发现县政府创新地开展了资源节约、环境生态、殡葬文明的“公墓革命”,有力地推进殡葬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推进“公墓革命”力度不大、青山白化治理任务繁重、丧俗陋习问题较为突出、殡仪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等问题。11月30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墓革命”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并提出了四点审议意见,要求县政府要高度重视推进“公墓革命”工作,要继续做好坟墓“禁新”、生态化改造工作;要补好短板,尽快启动谋划火化场选址和县殡仪馆迁建工作,解决“最后一公里”,回应群众呼声。

三、认真开展县应急管理局工作评议活动。

7月7日,县人大常委会陈立新副主任率工作评议调查组(社建委组成人员)赴县应急管理局专题召开工作评议调研汇报会,听取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关于人大评议调查阶段的工作情况汇报。8月份,调查组结合其他工作,走访了部分企业,了解县应急管理局监管服务企业的情况。9月份,调查组对县应急管理局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一般干部共24人进行了个人谈话,并组织了对县应急管理局工作评议问卷调查,发出调查表26份,收回26份,工作满意度评价较高。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少,如基层应急管理体制不畅问题、防汛“安全码”转移不精准、基层应急装备、车辆匮乏等。10月9日,工作评议组专题召开座谈会,征求县应急管理局工作评议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了测评。同时征求了县政府分管领导的意见,及时反馈县应急管理局整改落实。11月30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应急管理局的工作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调查组的工作评议报告,提出了县应急管理局工作评议有关问题的整改意见,要求在理顺应急管理机制体制、抓好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整治、夯实应急管理工作基础、提高减灾救灾能力、增强应急管理服务意识等方面继续整改落实。要求将整改方案在15日以内、整改落实情况在2个月以内及时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将跟踪督导。

四、扎实开展相关工作的督促检查

今年2-3月社建委、社建工委敢于担当,克难攻坚,到县人大领导联系的乡镇指导疫情防控,积极协助北城街道城北社区蹲点守卡;4月,继续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学工作,精准开展疫情防控,成功召开了我县“两会”。深入枫林镇指导农业蔬菜生产、旅游业恢复、杭温高铁建设工作,全力推进“两战”都要赢的工作举措。8月,认真开展相关法律问题的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牵头县农村农业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去枫林镇开展精准扶贫专项督查;开展了我县重点工程建设的专项督查;积极助力挂钩乡镇村社换届“一肩挑”工作。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农村农业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赴枫林镇开展国庆中秋节前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全省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

五、重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办理

加强人大代表的联系,参加了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有关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或议案办理的面商会,高度重视有关社会建设方面议案的办理。积极走访了瓯北街道、岩头镇、枫林镇人大代表联络站,诚恳地听取了各人大代表的建议意见,联系市、县人大代表40多人次参加市、县人大调研视察活动。

2020年是疫情防控特殊的一年,新成立的永嘉县人大社建委、社建工委工作经验不足,外部交流考察学习不多,依法监督、执法检查有待加强,履职不够到位,仍需不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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