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场馆防疫应急预案大全【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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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馆防疫应急预案【第一篇】

为了搞好项目部的防疫工作,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1、领导小组

组长:刘湘武

副组长:张建光冯建通荆裕杜建政

成员:尚晓军曹学卫张星胜苏晋东王皓马建忠

武春云王彦光冯志强王师王贵成李瑜理

李明光马伟马志杰谢颖飞薛凯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尚晓军兼任。

配备急救车:晋acx693晋acm225晋a6t156

各队队长为该段内的应急小组负责人,办公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

报警:(110)

消防:(119)

组长职责:

1.负责应急救援人员的分工和调配。

2.调查发病原因、落实发病人数。

3.根据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向有关领导和综合管理部报告疫情。

4.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疫情。

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进行工作

成员职责:

1.负责与各级领导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联系。

2.保持通讯系统的畅通,做好通讯记录。

3.负责污染物的卫生消毒。

4.落实病人的隔离措施。

1)发现疫情立即封锁现场,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当地卫生防疫站。

2)召集救护组进入应急状态。

3)调查发病原因,查明发病人数。

4)控制传染源,立即对病人采取隔离措施,并派专人管理,及时通知就近医院救治。

5)切断传播途径,卫生管理员对病人接触过的物品,要用消毒液进行消毒。操作时要戴一次性口罩和手套,避免接触传染。

6)保护易感人群,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生活区必须采取封闭措施,禁止人员随便流动防止疾病蔓延。

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对该预案进行修改和补充。

场馆防疫应急预案【第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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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贯彻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映和应急处理能力,将防治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确保全乡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全乡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 宣传有关传染病知识,提高官全乡共卫生意识,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染病传播和蔓延的途径。

2、依法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就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快速反应 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应急措施 遇有疫情发生,应做到

1、严格隔离,切断传染源的原发地立即进行隔离,妥善安排医院就诊,指导消毒及疫情调查。

2、对所有疫情发生地点或人群实施隔离控制措施,并进行严格消毒检疫。

3、对传染病人可能经过或停留的场所进行消毒。

4、对传染病人可能接触的人员进行检疫。

5、疫情发生后可请防疫部门专职消毒人员进行消毒。

四、工作纪律

1、严格服从上级安排,听从指挥;

2、严格保守相关纪律要求;

3、严禁擅自离岗、脱岗;

4、保持通讯畅通,手机 24 小时开机;

5、冬季值班干部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请假外出;

6、违反上述工作纪律,造成工作失误的,一切后果自负。

场馆防疫应急预案【第三篇】

(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运保障。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切实强化底线思维,充分预估风险挑战。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人员防护的原则,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准备。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全面了解掌握春运道路水路运输情况,及时发现协调解决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为加强部门协调,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运服务保障工作,成立宁国市交通运输系统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组下设春运办公室,设在综合运输科,负责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日常工作。

(一)加强客运站场疫情防控检测工作。道路运输和海事事业发展中心要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客运疫情防控工作,督促指导长途汽车站等客运站点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二是每天坚持落实车站候车大厅巡查检查工作制度,及时纠正未规范佩戴口罩的乘客;

四是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工作部署配合防疫部门做好对外省来宁出站乘客开展临时核酸检测工作及感冒发热旅客的移送工作,坚决防止病例流入我市。(责任单位:道路运输和海事事业发展中心、合客公司)

(二)积极做好客运站场及公共交通工具清洁消毒工作。汽车客运站、城市公交站场、公共交通工具要做好卫生清洁和消毒等工作,确保客运站的候车室、卫生间等公共场所卫生及通风状况良好,为乘客提供安全卫生的出行环境。提醒乘客要做好个人防护,落实扫码、测温和戴口罩等措施。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长途客运车辆司机严格落实每周一次全覆盖式核酸检测,做好健康信息登记(责任单位:道路运输和海事事业发展中心,合客公司,国泰公交公司,民安公交公司,各出租车、网约车公司)

(三)加强冷链食品运输管理工作。督促冷链运输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要求,加强车辆消毒管理,运输车辆配备消毒物品,定期对运输车辆、搬运工具及容器进行清洁消毒。货物混装时,装载车辆时尽可能将食品与会造成污染的其他货物分开。车辆装载货物之前和之后,均要对车内人手可能接触的部位、特别是车厢内外进行彻底消毒。(责任单位:道路运输和海事事业发展中心、各冷链运输企业)

(四)强化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

二是所有客运一线服务人员加强健康管理,开展日常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规范佩戴口罩。各单位要认真摸排单位人员疫苗接种情况,加强宣传引导,组织督促人员到指定接种地点有序接种新冠疫苗和加强疫苗。(责任单位:局机关、局属各单位)

(五)开展疫情防控督查指导。春运开始前,局属各单位要对春运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各单位要时刻关注春运、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局势变化,针对局部突发疫情可能引发的交通管控、检查升级、人员滞留等情形,制定应急预案并适时开展演练。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采取加大消杀力度、降低客座率等更严格防控措施,必要时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减少或暂停部分客运班线服务。(责任单位: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合客公司)

(一)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一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结合疫情形势变化和防控要求,组织开展春运安全检查,对道路桥隧、运输企业、客运场站、运输设备、从业人员等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实行挂牌督办,严防车辆、驾驶人“带病”运行。强化长途客运、旅游包车、水上交通、渡运的安全监管,严查实名制购票、“三不进站六不出站”、长途班线客车和旅游包车凌晨2至5时停车休息等制度规定落实。

二是要加强城市公交、城乡公交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加强运营调度安全管理和行车调度系统、信号系统等安全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维护以及车辆日常检查保养,做好恶劣天气、乘客高峰时段的运力调配,严禁超载、超速行驶。

三是要加强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严格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从业资质安全准入,强化危货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监管。加快推进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和重大危险源企业盯防,突出加强春节春运期间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管。

四是加强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极端天气防风防潮防寒防滑措施,严防高处坠落、坍塌、爆炸、起重伤害、冒顶、触电等事故发生。开展辖区道路风险排查和涉路施工摸底,及时消除严重影响路网运行的病害和隐患,指导施工单位规范现场标志标识;加强国省干线重点路段的巡查,严防发生大面积长时间交通拥堵和重特大交通事故。(责任单位:局机关、局属各单位)

(二)持续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超载超限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强同公安部门的执法联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行为,切实防范和消除春运安全风险。

一是加强春运期间网约车、顺风车疫情防控及安全管理,通知辖区内出租车、网约车等合法经营者提高疫情防范意识,疫情高发期不得前往高中风险地区接送乘客。

二是严厉打击“黑头车”等非法营运行为。营造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黑头车的舆论氛围,在各类媒体上登报行动通告,呼吁广大市民朋友自觉抵制黑头车,积极提供“非法营运”车辆信息和线索。积极联合公安、高速交警通过大数据比对筛查重点疑似“非法营运”客运车辆,实施精准打击。

三是持续开展超载超限治理工作。结合路域环境整治行动,加强源头管理。全面建立台账,开展定期上门督查,宣扬法律法规,引导企业守法运输经营。自动对接邻边县市,强化信息共享,常态化开展跨区域联合治超行动。与属地交管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问责约谈与处罚力度,坚决遏制超限超载非法运输现象发生。

四是落实落细对旅游码头、库区的安全监管,督促船员严格执行航行或渡运的有关规定,加大现场监管和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超员、超载及农用自备船、“三无”船舶非法的载客行为。(责任单位:局机关、道路运输和海事事业发展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有效应对恶劣天气。

一是加强大风、寒潮、暴雪等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健全气象信息快速通报和预警机制,及时发布信息。针对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细化完善应急预案,提前备好铲冰除雪、应急救援等物资设备,落实好应急运力。

二是做好恶劣天气下的交通运输管控和服务保障工作,督促公路养护单位及时铲冰除雪,督促道路客运企业暂停或调整发车班次、青龙湾水运公司要落实船舶禁限航管理规定,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最大限度保障干线公路通行。客运站场、旅游码头发生大面积延误时,要及时调派力量,做好引导疏散,避免出现大规模人员(车辆)滞留。

三是当前,新冠疫情散发、极端天气不确定性和出行需求增长交织。特别是春运交通出行舒适性需求提升,自驾出行方案选择人数激增。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要完善农村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及长下坡路段警示桩、标志牌、减速带、凸面镜、爆闪灯等安全设施,切实改善路域环境和通行条件。(责任单位: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各客货运输企业)

(一)分析研判客流趋势。经分析研判,我市今年春运人员流动规模较去年会有所增加,节前返乡、节后返程客流相对集中,预计道路、水路客运压力相对偏小,私家车出行量可能逆势增长,客流的不确定性较大。从客流构成看,务工流、探亲流、学生流仍是春运客流主体;从时间分布看,节前客流平稳,节后多种客流叠加。及时研判客流趋势,合理调配运力,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客运企业要密切监测分析客流变化,科学制定运输方案,及时优化运力配置,提升客运班线覆盖面,满足旅客出行需求。(责任单位:道路运输和海事事业发展中心,各客货运输企业)

(二)积极引导错峰出行。倡导职工就地过节,尽量减少人员流动,降低旅途感染及传播风险。组织做好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高效学生错峰放假开学。鼓励用人单位结合工作需要和职工意愿,统筹安排休假,增发节日工作津贴等方式,引导员工就地过节。对于有集中运输需求和具备条件的务工人员、高校学生等重点群体,提倡开行包车等点对点运输。(责任单位: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各客货运输企业)

(三)做好道路疏堵保畅。提前对春运易拥堵路段开展排查并制定疏导绕行方案,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合理安排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计划,尽量避免在出行高峰期开展养护作业。加强路网监测调度,利用多种方式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引导公众合理选择行驶路线。在高峰时段做好现场交通疏导及远端分流等工作。(责任单位:道路运输和海事事业发展中心,各客货运输企业)

(四)开展“无接触”服务。客运公司要扩大“无接触”售检票服务,拓展线上服务范围,延长网站服务时间。健全候补购票功能,维护网络购票秩序,充分发挥电子客票优势,增设自动检票机、安检仪,推广自助实名制核验通道。继续为务工人员、学生和边远地区旅客提供预定团体票服务,道路客运要积极开展定制服务,推广电子客票,实现“无纸化”便捷出行。(责任单位:道路运输和海事事业发展中心,客运公司)

(五)营造温馨出行环境。客运站场、码头要进一步改善旅客候乘环境,严格落实环境卫生要求,配备消毒用品、口罩等防护物资,便于旅客临时购买或取用。客运站场要规范引导标志,设置旅客应急绿色通道,优化安检、换乘、行李领取等流程,减少旅客进出站拥挤和站内聚集。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安康码”代办代查、人工售检票、咨询指引等服务,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智能化条件下的出行服务。规范客运企业价格行为,严禁哄抬票价,全面落实军人依法优先优惠相关政策,为军人及其随行家属提供优先服务。(责任单位:道路运输和海事事业发展中心,客运公司)

(一)加强职工关爱。各单位要加大对春运一线干部职工的关心支持力度,各工会组织要做好生活服务和福利保障,结合春节开展送温暖活动,开展走访慰问,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通过调休、补休等方式,保障假期在岗干部职工休息权。(责任单位:局机关、局属各单位)

(二)加强宣传引导。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综合利用各类媒体渠道,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做好聚集性风险提示,积极引导群众错峰出行,增强广大旅客疫情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深度挖掘春运素材,突出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举措、春运交通出行保障的感人事迹等。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及时掌握热点焦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责任单位:局机关、局属各单位)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春节春运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规定,决不允许谎报、瞒报、漏报、迟报,一经发现严肃追责。同时保证一线值守待命力量,一旦发生突发状况,确保迅速实施有效应急处突,切实营造春节春运期间良好交通运输安全环境。道路运输和海事事业发展中心要安排专人落实运量数据、突发事件、安全事故等信息动态每日一报,在每天上午8:30前将前一天的《20xx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统计表》《20xx年春运水路旅客运输情况表》按公路、水路类别分别报宣城市市道路运输中心、市海事中心并抄送局春运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局属各单位)

场馆防疫应急预案【第四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北仑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北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要求。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冠肺炎疫情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联防联控,明确责任;平战结合,常备不懈;预防为主,科学应对;快速反应,规范处置。

(一)应急指挥部。疫情发生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自动转化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对全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的协调和指挥,作出疫情处置重大决策,决定要采取的措施。

(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疫情发生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动转化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全区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成员单位。疫情发生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和相关成员单位自动转化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按照工作组和部门职责,执行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四)现场应急指挥部。疫情发生后,事发地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自动转化为街道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作为现场应急指挥部,在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组织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和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

(一)监测

根据《北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测预警方案》要求,区卫健部门要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发热门诊监测网络,教育部门要利用学生健康监测系统,药监部门要利用药店药品销售系统,海关要利用入境人员、进口食品检验检疫系统,网信部门要利用舆情监测系统,开展疫情防控监测。同时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并基于监测数据分析结果,综合考虑疫情形势、本地防控能力、经济社会影响等因素,对疫情传播风险和趋势作出评估研判,并根据需要提出发布预警和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

(二)报告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区政府、区卫健局和有关部门报告新冠肺炎疫情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2.病例的报告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时,应立即隔离留置,并报告区卫健局和区疾控中心,由负压救护车将病人转送至定点医院(区人民医院),经专家组会诊仍考虑疑似病例,应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并采集病人标本进行检测。

(2)区疾控中心接到疫情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核实并向区卫健局报告,2小时内完成传染病报告卡的审核等工作;并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处置,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管理工作,采集标本进行检测。

(3)突发事件的报告:出现聚集性疫情时,区疾控中心应在2小时内通过突发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事件严重级别选择“未分级”。根据对事件的调查评估,及时进行调整并报告。

(一)病例发现

区人民医院接诊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时,应第一时间转至隔离病房,组织专家组进行会诊,确定疑似后,组织采样将标本送区疾控中心检测。疑似病人在区人民医院留观治疗,确诊后组织转送到市卫健委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或按市卫健委要求在本院隔离治疗。

(二)调查处置

区疾控中心接到疑似病例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做好疑似病例基本信息和密切接触者登记,事发地街道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做好疫点、病例活动区域和其他重点场所的消杀工作。一旦确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卫健、公安、事发地街道等力量,协同开展应急处置。

(三)分类应对

基于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形势,根据相关方案、预案构建情景模式,结合我区实际,对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出现的四种情景分类应对。

1.散发输入性疫情。

(1)情景描述:全区范围内疫情处于基本阻断状态,即绝大部分街道无病例,个别街道出现输入性散发病例(以境外和区外输入为主),无聚集性疫情发生,调动较少资源即可应对。

(2)防控目标:及时发现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管理密切接触者(包括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下同),快速处置疫情,阻断病毒传播,维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3)防控策略: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做好风险评估,根据疫情形势和上级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做好防控策略调整。

(4)防控措施:快速处置疫情,阻断病毒后续传播。

a.及时发现调查。加强境外和重点地区来仑返仑人员排摸、检测、健康监测等管理措施,强化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住院筛查,尽早发现感染者。对发现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在2小时内完成疫情报告,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充分发挥大数据等技术优势,尽快查明感染来源、追踪活动轨迹、全面快速排查接触者。

b.传染源隔离治疗。发现的新冠肺炎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立即转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患者出院后,应继续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出院后按要求进行随访、复诊。

c.接触者管理。密切接触者均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规定开展检测,因特殊情况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须落实好硬管控措施。对于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干咳、腹泻等相关症状时应主动报告、及时就医,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采取核酸检测、健康观察等措施。

d.疫点处理。科学评估、精准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无症状感染者采样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到过,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室内场所,均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根据病人、无症状感染者的活动范围,将一个或若干个住户、办公室、教室,与病人同个出入口进出的楼层、楼道、电梯、单元和楼栋,同一病区或诊室,同一航班,同乘的列车或汽车车厢、船舱等划定为疫点。如病人、无症状感染者活动史回忆不清,疫点可扩大至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范围。同一病人、无症状感染者可划定一个或多个疫点。疫点在确定后实行封控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应及时开展卫生处理和终末消毒。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应做好相应消毒。疫点所在小区、单位出入口严格执行卡口、健康码查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等措施,取消所有人员聚集活动,引导居民非必要不出门,外来人员、车辆非必要不进入。

e.健康教育风险沟通。应急指挥部要及时发布更新疫情情况,做好疫情防控风险沟通工作,开展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向公众解疑释惑,正确引导舆论,防止以讹传讹,引发社会恐慌。要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教育,做好公众个人防护指导,减少人群中可能的接触或暴露机会。

2.传染来源不明的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

(1)情景描述:个别街道出现较多的散发病例无法追踪到感染来源,或出现聚集性疫情,尚未呈现传播扩散趋势,但存在相应风险。

(2)防控目标:集中力量扑灭疫情,防范疫情扩散。

(3)防控策略:实施主动搜索病例和全力控制疫情形成蔓延趋势的策略。

(4)防控措施:全力查找传染源和传播因素,阻断疫情进一步传播。在情景一防控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a.全力开展溯源调查。深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结合大数据等技术,尽最大可能查明传染来源。采集病例可能暴露场所的食品、环境、从业人员等标本开展核酸检测,追查各种可能的传播因素。对于感染来源不明的病例,可通过基因测序分析进一步判断可能的感染来源。对于聚集性疫情重点调查病例间的流行病学联系,分析传播链和危险因素。结合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划定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范围进行核酸和血清学检测,查找潜在的传染源。

b.严格基层单元管控。疫点所在社区、行政村等基层防控单元实施封控管理,所有小区、单位设置卡口,实行24小时值守,出入口严格执行健康码查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等措施,禁止外来人员、车辆进入。加强防控单元内部巡查,避免人员聚集,开展重点区域消毒。必要时,可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将疫点及其周边区域划定为疫区进行封控管理。对有流行病学史、出现相关症状人员及时专车转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排查。其他区域内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须落实好防控措施,对公共场所实施必要的限流限客措施;避免非必需的人群聚集活动,尽可能减少参加活动的人数,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c.应急监测风险预警。对潜在风险人员开展主动追踪及核酸、抗体扩大检测,提高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主动发现能力。对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生产生活可能污染的环境、物品等开展核酸检测。扩大零售药店、环境和从业人员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次和样本数量。在重点区域组织开展入户主动排查,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及时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排查。

d.应急接种。根据疫苗研发生产进度,提前做好疫苗接种计划方案,经过评估,明确接种的重点人群和时机。

3.本地暴发疫情。

(1)情景描述:发生街道间疫情传播,即部分街道发生持续社区传播,并构成全区扩散蔓延风险,需要调配全区资源进行跨街道紧急支援,阻断疫情扩散。

(2)防控目标:阻止疫情向其他街道扩散,逐步扑灭疫情,努力恢复到情景一。

(3)防控策略:实施集中优势力量局部阻击,防止疫情在全区大范围扩散,实现流行街道扑灭目标。

(4)防控措施:阻断疫情向周边街道传播和扩散蔓延,尽快扑灭疫情,恢复常态。在情景二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a.调整响应等级。由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适时调整或根据省市级要求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加大对发生疫情的街道防控工作的指导力度。合理有序调配全区资源,统一部署安排疾控、医疗等力量支援疫情发生街道。

b.划定区域管控。精准划定和动态调整以社区(村)、街道为单位、不同层级的低中高风险区域,及时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原则上,低风险区域在落实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开工开业开学,但须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活动。中风险区域应停止人群聚集活动,公共场所和密闭交通工具通风消毒、健康监测、降低人员密度等措施;建立全区统一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工和公共场所开放开业负面清单,并及时调整,关闭列入负面清单的单位和公共场所,培训机构停止开展线下服务,疫点相邻的餐饮店、理发店、超市、便利店等视评估情况缩短营业时间或停止营业;根据防控需要,可采取学校停课停学措施;对重点人群进行核酸检测,人员外出离开本区域应持7天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高风险区域应实施封锁管理,可全面停工停业停学、关闭公共场所、停止人群聚集活动;经专家评估后,可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42条的规定采取有关紧急控制措施,实施局部或全域交通限制,交界口岸、交通卡点管控,严格限制人流、物流、商流,人员原则上不能离开本区域。

c.强化重点场所防控。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所等特殊场所提高风险防范等级,严格人员出入管理。对新接收人员、新上岗工作人员实施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仍需继续在场所内相对独立区域隔离医学观察14天。探视人员须凭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探视,并保持社交距离。发生疫情街道的特殊场所禁止人员进出。学校、托幼机构加强晨午检等症状监测和因病缺课追踪登记,实施“日报告”和“零报告”,发生疫情街道的学校采取停课停学措施。

d.应急接种。根据疫苗研发生产进度,经过评估,组织对疫情波及人群实施新冠肺炎疫苗应急接种。

e.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认为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4.持续性社区传播疫情。

(1)情景描述:发生跨街道较大范围疫情传播,及较多街道发生持续性社区传播,全区扩散蔓延局面基本形成。

(2)防控目标:降低疫情传播速度,压低流行高峰,保障医疗服务秩序,减少生命损失;兼顾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需求的平衡,维持社会基本运行和社会秩序。

(3)防控策略:实施疫情“压制”策略,压低和推迟疫情流行高峰,努力维持医疗服务体系正常运转,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人群健康和社会经济的影响。

(4)防控措施:防止疫情向外输出,压制传播速度,维持社会基本运行,尽快恢复社会秩序。在情景三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a.调整响应等级。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市级要求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在统筹全区资源的基础上,全力加强后备资源调度,争取市、省和国家支援支持。

b.依靠社会力量,开展群防群控,做好社区管控措施,完善社区防控工作方案,加强网格化管理,健全区、街道、村(社区)一体化防控体系,严防疫情扩散。组织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保障公众心理健康并减少公众恐慌情绪。

c.疫区封锁。可以部分街道或全区为单位划定为疫区,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划定的整个疫区采取封锁措施,禁止人员、车辆进出。引导公众减少出门,限制有基础疾病、老年人等脆弱人群非必要出行,公交、地铁、轮渡、长途客运等暂停运营。严格落实交通卡口管控,强化对外综合交通管控,在高速、国省道、轮渡等主要交通干道入口设立检查卡点,禁止疫区人员外流,劝阻外来人员进入疫区。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所等特殊场所严格封闭管理,禁止外来人员探视和接收新成员。

d.停课停工。疫区内学校、托幼机构全面停课停学,实行在线教学;除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企业、重要民生保障相关企业等特殊行业外,全面实行停工停产停业,关闭所有公共场所。

e.应急检测。进一步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必要时实施全民检测。采样和检测应注意优先顺序:第一批为疑似病例、发热病人、密切接触者、共同暴露人员;第二批为疫点内其他人员及疫点周围人群,近期到访过病例活动场所的人员,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商场超市、餐饮企业、快递外卖等公共服务人员等;第三批为疫情重点区域社区居民;第四批为其他所有愿检人员。

f.应急接种。根据疫苗研发生产进度,对重点岗位、重点人群和接触人群实施新冠疫苗应急接种。如条件允许,实施社区普遍接种。

g.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认为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四)工作评估

随时组织就疫情形势及相关防控工作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的效果评价、资源需求、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等,评估报告上报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为制定调整防控策略提供依据。

(五)响应终止

新冠肺炎疫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末例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

(一)队伍保障

疫情处置队伍。疫情应急处置队伍主要包括医疗卫生应急队伍(疾病防控、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等)和防控联动应急队伍(公安、大数据、街道等)。各部门、各街道要组建和完善疫情应急处置队伍,加强培训演练,不断提高疫情应急处置综合能力。

(二)物资保障

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做好疫情应对物资储备。应根据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调用储备物资,主要包括医疗救治药品、设施设备、个人防护用品、消杀药械、检测仪器和试剂以及辅助应急设施、用品等,应急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三)资金保障

区财政局应保障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经费,按规定落实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相关部门的财政补助政策;建立快速拨付机制,保障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相关经费。

(四)检测保障

在区疾控中心、区人民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区第三人民医院已具备核酸检测资质和能力的基础上,要继续推进其他医疗卫生单位pcr实验室建设,使其达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条件,具备独立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能力。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检测能力不能满足需求时,可与海尔施医学检验所等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开展核酸等病原学检测。

(五)制度保障

各部门、各街道应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按照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相关规定,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完善应急工作机制。

(六)纪律保障

区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采用明察暗访的形式,组织对疫情防控措施执行落实和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的督查。督查结果应及时反馈和通报,对需要整改的,进行动态跟踪督办。

(一)科普宣教

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普及教育,引导社会公众科学做好个人防护,养成健康良好生活习惯。

(二)社会监督

广泛宣传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畅通监督反馈渠道,健全举报处理机制,鼓励群众对失管漏控重点人员及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举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作用,筑牢群防群控网络。

(一)本预案由区卫健局牵头制订,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定期进行评审,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各街道、各部门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辖区、本部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二)本预案由区卫健局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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