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申请报告6篇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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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申请报告【第一篇】
要充分认识职业学校春季招生工作的意义。遵循教育规律实现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实行春季招生是国家和省、市在职校招生工作中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是推进我县战略任务的现实需要,也是改变我市当前职普比例不很协调的重要途径之一。因此学校要增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紧迫感和使命感,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为更高层次推动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做好招生工作。
组 长:龙水爱
副组长:辛德源 贺放文
成 员:杨七武 张 杰 陈佳胜 贺 鸣 叶 鹏
1、加大对武功山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工作的宣传力度。春季招生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在招生工作中,不能强迫学生填报志愿,应尊重学生的选择。要利用各种形式,采取切实措施向社会、学校、学生及家长广泛宣传春季招生的政策、意义和必要性,认真做好家长和学生的思想工作。学校要积极配合和支持春季招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春季招生或限制学生填报志愿,录取到任何一所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都算生源地完成的任务数。
2、中等职业学校在宣传时,不得以任何形式诋毁其他学校,对虚假不实、误导学生和家长的招生宣传,一经发现要立即予以批评纠正,对拒不改正的学校停止其春季招生资格。
3、禁止不正当招生行为。对有偿招生的职业学校和有偿输送学生的普通中学,一经查实,对当事人要严肃处理。春季生在到职校入学报名之前,原就读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不让学生上课,不让学生参加期末考试或提前离校。职业学校不能提前接收学生到校就读。
4、要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工作的领导。学校制定招生计划,明确工作目标,认真抓好落实。
1、由龙校长参加县招生工作会议,了解武功山职业中专春季招生精神。
2、成立领导小组。
3、召开春季招生工作会议,商议工作措施。
4、请武功山职业中专领导或教师来校宣传。
5、带领学生赴武功山职业中专实地参观。
6、班主任做好家长工作。
7、学校派出专人护送学生去职专学习。
招生计划申请报告【第二篇】
1、编制、报送我校20xx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1、组织安徽省20xx年高考上阅卷工作。
1、完成我校20xx年秋季招生各批次远程网上录取工作;印制、寄发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资料。
1、20xx年秋季录取新生迎新工作。
2、完成新生复查、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1、20xx年我校至省外举办美术专业考试试卷评分、统分工作;专业合格证寄发工作。
2、20xx年专升本招生报名、考试、录取工作。
3、协同体育部完成我校20xx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考试、录取工作。
4、20xx年省内美术统考联络、组织工作。
1、20xx年秋季招生各省市录取名册整理。
2、20xx年秋季录取资料清理,录取数据统计、分析。
3、20xx年秋季录取新生档案转交。
1、20xx年网评工作总结。
2、20xx年秋季录取工作总结。
1、加强与主流媒体、站的联系合作,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2、加强与重点中学的合作与联系,设立优秀生源基地。
3、总结调研大类招生分流培养经验,稳步扩大大类招生范围。
4、校园网招生信息子网整理工作。
5、招生信息收集、招生政策调研、招生章程拟订、招生简章编写。
6、接待、处理有关招生咨询方面的来电、来信、来访等工作。
7、配合教务处其他科室完成教学检查、考试等工作,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①高考报名资格审查、报名材料归档;
②检查验收各考点的听力设备和视频监控系统,制定听力测试方案;
③发放高考大纲、说明、报考指南、高考的文具等资料
①打印普通高考体检表、发放体检表;进行高考体检,采集体检信息;
②自学考试办理合档、免考;
③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摄像;
①上报普通高考考点、考场、试卷袋数统计表,组织普通体育考生参加省体育专业测试,进行考前教育等工作;
②中考报名、摄像、采集考生各项信息;
③发放上半年自学考试准考证,全省统一考试;
④学业水平考试实践科目考查、信息技术考试;
①采集普通高考优惠生特征信息,公示优惠生名单;检查保密室;打印普通高考准考证、考场存根等;收听收看全省普通高考电话会议;
②中考考点安排布置和招生计划,上报市考院;
③普通高中上半年学业水平考试文化课统一考试;
①发放高考准考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上报缺考考生信息库;公布考生成绩;组织考生填报志愿;部队、公安、司法院校面试、体检;套打军检表、政审面试表;
②打印中考准考证、选聘主监考、考前教育,全省统一中考;
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下半年自学考试网上报名;
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组织考生填报三本、专科、对口志愿;
②公布中考成绩、填报中考志愿;
①依据中考分数线的划定,各类学校进行录取工作;
②成人上报名,召开会议,做好报名准备工作;
①成人高考继续网上报名,进行现场信息确认、整理、上报工作;
②学业水平考试下半年报名、摄像、采集考生指纹信息;
③办理自学考试合档、免考手续;
①安排年招飞工作、做好年招飞初检报名工作;
②发放下半年自学考试准考证,全省统一自学考试;
①做好年普通高考远程网上报名工作,并对报名信息侦错,下载网报考生信息库;
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践科目考查、信息技术考试;
①做好年普通高考摄像、采集指纹图像等各项信息工作;
②打印出《考生报名信息登记表》、《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责任备案表》;组织考生核对报名信息、修改错误、签字确认;审核责任人签字,并对报名库侦错,打印《报考证》。
③各高中学校向县招办上报准确无误的各类报名信息、指纹、照片等,县招办汇总后上报市考院;
④到各高中学校检查年高考报名信息资格审查工作;
⑤普通高中下半年学业水平考试文化课统一考试;
⑥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做好年上半年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工作。
招生计划申请报告【第三篇】
提高幼儿教育质量为中心,实行全方位的科学管理,注重幼儿素质的培养及智能的开发,办有多种特色教育模式。开设的语言、英语、珠脑算、美术、音乐、舞蹈等课程。
1、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
2、培养儿童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与人相处、合作、互助的良好品德。
3、发展幼儿智能,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能力。
统一报名、统筹安排录取
1、具有当地地区的户口、身体健康、智力正常的适龄幼儿。
2、大班:招收5---6岁
中班:招收4---5岁
小班:招收3---4岁
4月-5月
入园前,家长首先要带幼儿到幼儿园报名、登记;决定入园时,请家长带幼儿到我园指定医院进行体验,然后带体验结果及儿童预防接种卡片,预防接种证、户口本来园报到并办理入园手续。
招生计划申请报告【第四篇】
(一)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公办学校招生范围
小学一年级招生:20xx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具有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办理新生登记手续后,由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按就近入学原则,兼顾社区与学校的对应情况,统筹安排学位,各公办小学招生范围如下:民众中心小学:民众社区、多宝社区、锦标村;育才小学:新伦村、民平村;三民学校:裕安村、义仓村、新建村、群安村;新平小学:新平村、沙仔村、新平四村;浪网小学:浪网社区、浪网村、东胜村、三墩村、上网村;接源小学:接源村、沿江村。
初中一年级招生:根据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具有本镇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由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根据学校分布情况,按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镇属初中学位,镇公办初中招生范围如下:民众中学:民众社区、多宝社区、锦标村、新伦村、民平村、裕安村、义仓村、新建村、群安村、新平村、沙仔村、新平四村、沿江村;浪网中学:浪网社区、浪网村、东胜村、上网村、接源村、三墩村。
2、跨校申请
跨校申请主要指不在户籍所在村(社区)居住或父母已在镇上购房并居住需要申请跨校入学的民众户籍学生。安排学位时,先满足学校招生户籍地段及其它符合入学政策的儿童入学,再酌情安排本镇户籍儿童跨校申请就近入学。跨校申请原则上只接受房产是父母双方或一方,且日常居住的学生申请,跨校申请可有多个志愿,按先后顺序安排,不合条件或所申请学校学位不足的,申请学生回原学籍地所在学校就读。本镇跨校就读学生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父母居住地房产证明(如属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提供证明)、国土部门提供的土地证明、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居)委会和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等。
(二)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本市外镇。本市外镇户籍人口子女跨镇区就读我镇公办学校的,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方可认定为确需跨镇区就读:①在民众镇缴交社保证明(在民众镇参加社会保险到现场报名之日止的参保记录,满一年以上),或《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必须为监护人本人)或劳动合同(满一年以上)等有效工作证明;②民众镇房产证等材料。
2、近三年已申请积分入户并取得入户通知书的,由镇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入读镇内公办学校。
3、申请办理流动人口积分入读公办学校,符合积分条件,排名在市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指标数内的,由镇招生领导小组安排入读镇内公办学校。
4、符合《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应当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具体办法由居住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定。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七年、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依法纳税并无犯罪记录的,可以申请常住户口。常住户口的入户实行年度总量控制、按照条件受理、人才优先、依次轮候办理,具体办法由居住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定”规定,可通过积分入学,并予以优先安排。
5、父母一方是本镇户籍,子女为非本市户籍的中国籍学生,申请办理流动人口积分入读公办学校,须符合积分条件,排名在市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指标数内的,优先安排镇内公办学校就读。
6、无户籍,确需就读我镇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现场报名时需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或我镇教育部门认可的相关证明材料)。
7、符合条件的各类政策性借读生。
8、符合以下条件且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相关法规或违反后接受处理满5年的,将按照条件和标准给予相关的奖励,但原则上只安排起始年级(即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
(1)纳税大户奖:企业年纳税额在200万元至500万元的,原则上安排1个公办学校学位;年纳税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原则上安排2个公办学校学位;年纳税额在1000万元至20xx万元的,原则上安排3个公办学校学位;年纳税在20xx万元以上的,原则上安排4-5个公办学校学位。企业奖励指标原则上只能安排本企业的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子女入学。
(2)当年在我镇投资500万元以上或年税收50万元以上的,可安排其本人子女1人入读我镇公办学校。
(3)凡在我镇单位、企业工作,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安排其子女入读我镇公办学校:
①取得中山市“百佳员工”等荣誉称号;
②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
③符合人才引进政策,属于企业重点引进或紧缺人才的;
以上各相关奖励指标学位由镇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④有见义勇为行为等精神文明典型事迹的,或热心公益慈善事业并有较大社会贡献行为的个人或单位骨干的子女,可优先安排入读我镇公办学校。
1、网上预报名(仅限一年级新生):符合入学相关规定的适龄儿童,由父母或监护人在4月1日至5月30日登录中山教育信息港的“中山市新生登记系统”为儿童入学预报名登记。
2、现场报名确认:新生报名均安排在6月3日和4日,在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学校将现场接受报名。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由父母携儿童及相关资料(正本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对应的小学和初中报名,申请跨校就读的先到户口所在地对应的学校报名并提交相关资料,由学校统一上报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统一到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报名。使用奖励性指标申请入学的由企业、团体负责人按照奖励指标数,收集本单位申请人的相关资料,到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报名。现场报名前须凭预报名时的账号密码,登录中山市新生登记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前往报名点办理(或到儿童就读幼儿园索取相关的报名表)。6月10日后,教育事务指导中心不再受理申请。
初一新生入学,属于本镇户籍学生的,由就读小学打印调档凭证,到所属招生中学直接报名。需要申请跨校就读或非本镇户籍的学生须在6月3日和4日向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提交申请。
3、结果通知: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将报名资料交报镇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于6月30日前将审核结果通知家长或相关单位。
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参照公办学校招生时间、办法执行,同时遵守以下规定:
1.民办学校须严格按照(中教[20xx]10号)的要求做好招生工作。招生时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办学规模,根据分步实施,控制办学规模的措施严格遵守招生计划进行,优先安排本镇生源。非中山户籍学生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必须在中山市工作并购买社保,在中山市办理有效《居住证》,凡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一律不予招收,强行招收的,一律不予入学籍,该生所需免费义务教育补助由办学者自行承担。严禁民办学校未经招生领导小组许可,超规模、超班额、跨镇域、跨市域招收新生和插班生,否则不予办理学籍,情节严重的给予限制招生、暂停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民办学校应在7月15日和8月31日前分两次将招生资料交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入学。
2.民办学校须拟订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简章,报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市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实施。
民办学校招收新生未在市教育部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生计划和注册的,须在8月底进行一次补录注册。
3.民办小学招生不得进行与入学挂钩的招生测试,不得以要求幼儿园推荐“学科学习特长生”等的方式招收新生。民办初中招生,可依据报名者小学就读期间《学习成长记录册》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有效资料,自主招生。招生学校不得进行与入学挂钩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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