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规范最新4篇
【导言】此例“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规范最新4篇”的范文资料由阿拉题库网友为您分享整理,以供您学习参考之用,希望这篇资料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吧!
建筑工程消防规范【第一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消防施工;质量控制
Abstract: the fire control facilities construction is the construction of a special link, its construction quality also decides construction project delivery after use security and stability. Therefore, fire control facilities construction in addition to design and material choice stage in quality control besides, in the installation construction stage, must also be strict quality control, to ensur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fire normal operation of the facilities. In view of present fire control facilities acceptance inspection work problems, sort out a set of effective fire control construction quality control measures, used to guide the fire control facilities the whole construction.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Fire construction; Quality control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在现代建筑工程施工中,人们对建筑物的结构、安全性能等方面越发关注,因此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的质量关注度也随之增加。在建筑工程消防验收中,也对消防给水管道的安全性、供水能力等方面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立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则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控制的重点。
一、建筑工程消防施工存在问题
消防工程施工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一套专门针对建筑工程消防施工的质量控制措施是建筑工程质量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就目前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的监督检查与工程验收情况来看,消防设施施工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下面就以南宁市某高层建筑项目验收实例对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
1、消防给水管网压力不足,未按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进行试压。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只对管网进行了试漏试验,试验压力根本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这将有可能导致将来火灾救护时因管网水压不足而失效。
2、室内消火栓配件和安装未能满足消防要求。
室内消防栓及配件采购时由于验收手续不全或者长期存放的原因,使箱体内的水带、接扣、水枪均有损坏,部分接口处未安装卡簧,导致试水时接口和水带脱落。消防竖管管径过小,未按消防标准设置,导致水流量无法满足规范要求。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缺乏明显标识。
报警阀组安装位置过高,地面没有排水设施,末端试水装置缺少试水接头,造成在监督检查时无法试压或在试压过程中流出的水无法从排水系统中迅速排走。消火栓、自动喷水系统水泵接合器混淆,安装时候没有明显标志。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布线与通信线缆混装,报警系统联动功能失效,不符合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规范》明确指出:不同系统、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内。本项目施工中将火灾报警系统布线与网络通信线路同管布装,存在安全隐患。试水末端放水验收过程中,未见系统压力指示有任何变化,水流指示器不动作,水力警铃无反应,防火卷帘下降、电梯迫降等联动功能失效。
二、建筑工程消防施工控制措施
消防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完全是在消防设施施工过程中未遵照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的结果。由于施工措施的控制不足,导致消防验收需要不断整改及报批,给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增加了难度。因此针对消防设施施工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应做出重点质量控制措施如下:
1、强化消防设备采购及验收手续;
选择具备消防设施生产资质的生产厂家进行产品采购,杜绝三无产品进入施工现场。不允许安装不符合消防规范的产品。比如消防栓箱门材质要求为玻璃,但是仍有部分施工队伍采用候补木门的方式。消防产品验收时,要注意水管接扣、水枪等产品应有形式认可标志,水枪、水带等应采用统一规格产品。
2、管网安装及试验必须要满足规范要求。
管网试压分试漏检修和强度试验两步进行。试漏是在常压或稍起压状态下进行,而强度试验分工作压力和试验压力两阶段进行。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在室内消火栓超过10个且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15L/s时,消防给水管道应当连成环状,且至少应有两条进水管与室外管网或消防水泵连接;室内消防竖管直径不应小于DN100;室内给水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段独立设置,以便于在检修时停止使用的消火栓不超过5个。管网施工必须要按照规范的要求,建议管网安装完毕后,要由监理旁站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
3、施工前应做好图纸会审,提醒设计进行必要变更及修改。
建筑工程消防审核环节中,消防工程施工图由公安消防机构单独审查,这很容易造成工程不配套,与建筑工程其它环节脱节。一旦消防工程的设计内容与土建、水、电、设备、管线等相关专业出现不协调,设计方一般会采用消减消防工程的手段以达到总图协调布置的目的。而这部分影响消防设施的修改最终将导致消防验收无法达到规范要求。
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规范【第二篇】
关键词:性能化处方式建筑工程防火设计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正在朝智能化、结构化、功能多样化和形态美学化方向发展。然而,传统的建筑工程防火设计是按照“处方式”规范来进行的,这种“处方式”规范规定了详细的设计参数和指标,因而具有设计的局限性,使设计出来的建筑工程单调而呆板。因此,传统的“处方式”防火设计方法越来越不适应现代建筑的飞速发展。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美国就提出了“以性能为基础的防火设计”新概念,并开始对传统的“处方式”建筑防火安全设计法规体系进行改革,提出了制定“以性能为基础的防火规范”的新思路。性能化设计规范为设计人员提供了很大的灵活性,也使设计更加科学合理。由于性能化防火设计的方法与传统的“处方式”设计方法相比具有许多优越性,所以很快成为建筑防火的一种新理念,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一、性能化防火设计的概念
所谓性能化防火设计,是建立在消防安全工程学基础上的一种新的建筑防火设计方法,是针对特定建筑对象确立消防安全目标,提出消防安全问题的解决方案,并采用被广泛认可或验证为可靠的分析工具和方法,对方案设计在建筑对象中的火灾场景进行确定性和随机性定量分析,以判断不同解决方案所体现的消防安全性能是否满足消防安全目标,从而得到最优化的防火设计方案,为建筑结构提供最合理的防火保护。它是传统消防设计方法的一种替代办法,描述能够达到某种规定性能水平的设计。
建筑防火设计最终应达到的安全目标是:1、防止起火及火势扩大,减少财物损失;2、保证安全疏散,确保生命安全;3、保护建筑结构不致因火灾而损失或波及邻房;4、为消防救援提供必要的设施。为此,建筑物防火安全设计须对建筑规划、结构耐火性能、防火分区划分、内部装修、防火设备、防排烟系统及避难对策等方面做出考虑。应该说现行的、条文式的设计方法对上述的问题都有相对独立、完整的考虑。但存在的最大弱点是没有清晰、统一的安全水准,无法体现各消防系统间的协同功效,并导致综合经济性低下。但是,消防安全的性能化设计方法能够考虑到项目所特有的危险和防护这些危险所特有的消防安全措施,可以实现综合性的消防对策,所有系统都综合其中,而不是分别独立设计的,人们除了可增进对潜在的损失了解外,这种综合性工程方法通常可提供更具体成本-效率的建筑防火设计方案。
二、性能化消防安全设计的基本步骤
笔者认为,一个完整的性能化消防安全设计过程应该分为七个基本步骤:
(1)确定性能化防火设计的工程范围与内容。首先要了解工程各方面的信息,如建筑的特征,使用功能等;其次对建筑的工艺特征做专门的研究,如非同一般的作业区、危险物品的使用或储存区、昂贵设备区以及零故障区等;再次就是不同使用功能的建筑,其使用者特征也不同(如住宅建筑与商业建筑),使用者特征包括年龄、智力、是否睡觉、体能状态等因素。
(2)确定消防安全总体目标、功能目标和性能目标。在消防安全设计中,消防安全设计总体目标是一个范围比较广泛的概念,它表示的是社会所期望的安全水平。概括地说,消防安全应达到的总体目标应该是保护生命、保护财产、保护使用功能、保护环境不受火灾的有害影响。功能目标是设计总目标的基础,它把总目标提炼为能够用工程语言进行量化的数值,指出了一个建筑物怎样才能达到总体目标中所要求的社会期望的安全目标。性能目标及性能要求,是性能水平的表述,建筑材料、建筑构件、系统、组件以及建筑方法等必须满足性能水平的要求,从而达到消防安全总体目标和功能目标。
(3)将定性的消防安全目标转化为定量的性能化判据。基本判据如下:a.生命安全判据。烟气层的高度下限、烟气层和火焰的温度上限、烟气层内毒性气体的浓度上限、烟气透过能见度下限、人员从建筑内最不利位置疏散到安全地点所需时间等。b.结构安全判据。对建筑结构安全起至关重要作用的重点构件的承温上限、耐火极限等。c.环境安全判据。烟气的浓度上限、腐蚀性燃烧生成物的浓度上限等。
(4)确定火灾场景。火灾场景是对某特定火灾从引燃或者从设定的燃烧到火灾增长到最高峰以及火灾所造成的破坏的描述。在建立火灾场景时,应考虑的因素包括:建筑的平面布局;火灾荷载及分布状态;火灾可能发生的位置;室内人员的分布与状态;火灾可能发生时的环境因素等。
(5)建立设计火灾“热释放速率-时间”变化曲线。综合考虑火灾场景中燃料、点火源、通风状况、空间分布、火灾发生时主动式消防系统的动作情况等因素,确定火灾载荷、火灾规模的大小和增长趋势、以及发生轰燃的可能性,采用火灾增长曲线,热释放速率随时间变化的典型火灾增长曲线,一般具有火灾增长期、最高热释放速率期、稳定燃烧期和衰减期等共同特征。每一个需要考虑的火灾场景都应该具有这样的设计火灾曲线。
(6)提出和评估设计方案。评估过程是一个不断反复的过程。在此过程中,许多消防安全措施的评估都是依据设计火灾曲线和设计目标进行的。像增加报警装置和自动喷淋装置、对通风特征的修改、变更建筑材料、内装修和建筑内部摆设等因素,都在该步骤进行评估。在评估不同的方案时,清楚地了解该方案是否达到了设计目标是很重要的。在性能化设计评估过程中一些基本因素通常需要被充分考虑,即:起火和发展;烟气蔓延和控制;火灾蔓延和控制;火灾探测和灭火;通知居住者和组织安全疏散;消防部门的接警和现场救助等。
(7)编制报告和说明。分析和设计报告是性能化设计能否被批准的关键因素。该报告需要概括分析和设计过程的全部步骤,并且报告分析和设计结果所提出的格式和方式都要符合审查机构和建筑业主的要求。
三、性能化消防安全设计与处方式消防安全设计的比较
传统的建筑消防安全设计被国外称为“处方式”设计,将传统的建筑防火规范称为“处方式”规范。“处方式”规范简单明了,便于设计方案的制定。“处方式”规范中给出的设计参数和指标是在总结过去的实践经验和火灾教训的基础上确定的,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应该说,“处方式”规范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了十分巨大的贡献,但从社会发展看,现形的“处方式”规范也存在着以下一些突出的问题:a、规范中有关条文之间常常出现互不沟通,相互矛盾的现象,条文与条文之间无法解释清楚;b、传统的设计只能给出局部保障,无法给出一个统一、清晰的整体安全度水准;c、部分技术问题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尚未规定或未能涵盖,跟不上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发展;d、限制了设计人员主观创造力的发展,无法充分体现人的因素对整体安全度的影响。
因此,“处方式”规范和设计方法在客观上存在着相当大的局限性。而性能化消防安全设计是运用消防安全工程学的原理和方法,考虑火灾本身发生、发展和蔓延的基本规律,结合实际火灾中积累的经验,通过对建筑物及其内部可燃物的火灾危险性进行综合分析和计算,从而确定性能指标和设计指标;然后再预设各种可能起火的条件和由此所造成的火、烟蔓延途径以及人员疏散情况来选择相应的消防安全工程措施并评估、核定预定的消防安全目标是否已达到;最后再视具体情况对设计方案作调整、优化。其主要思想是在消防设计时仅提出建筑消防安全所需要的性能要求或指标,而不直接要求设计人员为此而必须采用某些特定的解决方法。如何达到这一指标要求,采取什么样的工程措施则由设计人员自己确定,但是设计人员最终要向审核人员证明其所选择的工程解决方法是安全可靠的,所采用的设计计算方法是得到公认的,审核人员也要利用相应的评估工具检验设计方案是否达到了安全目标。
与传统的消防安全设计相比,性能化消防安全设计具有以下优点
(1)性能化设计体现了一座建筑的独特性能或用途、某个特定风险承担者的需要;
(2)性能化设计注重安全目标的达到,而不考虑采取什么样的途径,有利于发挥防火设计人员的主观创造性;
(3)性能化设计根据工程需要,为开发和选择替代消防方案提供了方法;
(4)性能化设计可在安全水平方面与替代设计方案进行比较,通过这种对比机制,可确定安全等级与成本之间的最佳点;
(5)性能化设计要求在分析中使用多种分析工具,从而提高了工程精度,并可产生更具有革新性的设计;
(6)性能化设计体现了一种新的消防战略,即消防系统是作为一个整体考虑的,而不是孤立地进行设计;
(7)性能化设计能够为保险部门提供可靠的建筑安全评估报告,有利于保险部门参与建筑的消防工作。
四、性能化消防安全设计时应注意的问题
从总体看,性能化设计是一个发展的方向,但就目前的技术支撑条件看,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社会各界对它的接受程度不一;另外,与“处方式”设计相比,性能化分析和设计过程需要在分析、计算和设计文件制作上花费更多的工程时间。增加了工程设计的人力投入,带来了较高的设计成本。综合起来看,目前使用性能化方法还存在一些技术问题:如性能判断标准不一致;对火灾中人员的行为假设的成分过多或预测性火灾模型中存在未得到很好证明或者没有广泛理解的局限性;火灾模型没有将不确定性因素考虑进去;设计过程常常要求专业人员在超出他们专业之外的领域工作。
五、性能化设计的未来展望
由于性能化消防安全设计的目的是以最有效、最经济的方法从系统安全的角度将火灾的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从而保证总体消防安全目标的实现,其设计方法具有灵活性和科学性,比传统“处方式”消防设计具有更多的优点。因此,目前这种设计已成为世界各国建筑消防设计的发展趋势,是不可抗拒的潮流。随着消防安全工程的快速发展,消防安全工程学已随着其潜力、复杂性以及应用性而在基础理论、方法学和实用工具领域得到较大的发展,性能化设计方法将会越来越完善。
参考文献:
1消防安全工程工作组编.《国外建筑物性能化设计研究译文集》2001
2肖学锋.发展性能化防火设计:迎接加入WTO的挑战,《消防科学与技术》2002
3霍然,袁宏永.《性能化建筑防火分析与设计》安徽科学技术出版社,2003,9
建筑工程消防规范【第三篇】
关键词:建筑消防设施 施工质量 通病 根源 对策
建筑消防设施施工是建筑设备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筑物中一项必不可少的建筑安装工程。随着建筑物的高度和广度的不断增加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消防用水的安全程度、供水的可靠性和建筑物抗御火灾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些除了在设计和材料设备选择等方面外,很大程度需要施工安装质量的保证。施工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从日常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与工程验收情况来看,施工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下面就建筑消防工程施工中若干通病进行分析。
1、主要存在的通病
消防给水管网方面的通病
(1)消防给水管网试压没有按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进行。管网试压分试漏检修和强度试验两步进行。试漏是在常压或稍起压状态下进行,而强度试验分工作压力和试验压力两阶段进行。目前有些工地只对管网进行试漏试验或试验压力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这样给系统的正常运行带来了隐患。按照规范的要求,管网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对于生活给水和消防给水管道,试验压力为管道工作压力的倍,并且不小于。强度试验是管网在实验压力下10min,压力降不大于 MPa为合格。然后将试验压力缓慢降至工作压力,经检查无渗漏,则严密性试验为合格。对于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当设计工作压力≤ 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为设计工作压力的倍,并且不低于;当设计压力>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该工作压力加。水压强度试验是管网在实验压力下稳定30min,压力降不大于为合格。而水压严密性试验应在水压强度试验和管网冲洗合格后进行,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稳压24h,无泄漏为合格。
(2)个别工程存在将塑料给水管道用于消防给水管道,或者在建筑物内塑料给水管道与消防给水管道相连的情况。由于塑料管道受热后强度降低,一旦发生火灾,引起管道损坏,将起不到输送消防用水的作用,无法及时控制和扑灭初起火灾。塑料给水管道如果与消防给水管道连接,火灾发生时,损坏塑料管道,容易产生泄漏,则不能保证消防流量和水压的需要。因此在消防给水系统中应使用钢管。
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方面的通病
(1)室内消火栓安装及压力不符合要求。一是有些暗敷在砖墙内的消火栓箱洞口上部无设置过梁,受荷载作用下箱体变形,导致箱门开启不灵。二是随意改变消火栓箱底预留孔位置,而且用气焊割孔,导致安装后,栓口出水方向不能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或者与周围距离过小,造成消防水带不能安装至消火栓上或使水带形成弯折影响出水量。三是对于建筑面积大、结构功能复杂的建筑物虽只满足了最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而忽视了次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为增强此类建筑物消防给水的供水可靠性,应在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的同时,还应考虑次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
(2)在地下式水泵接合器和地下式室外消火栓的安装中,未严格按照标准图集安装在当地冻土层以下和室外消火栓栓体上未安装泄水阀。另外因施工人员麻痹大意往往将地下式水泵接合器和地下式室外消火栓混淆,概念不清,造成两种功能作用不同的设施相反安装或重复安装。
(3)消火栓箱及其附件出现问题。一是在二次装修过程中消火栓箱被装饰物遮掩,箱门四周的装修材料颜色未与箱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二是消防水带与接口随意扎接,接口处未安装卡簧,导致试水时接口和水带脱落。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方面的通病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中明确规定:管网安装,当管子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100mm时,应采用螺纹连接,当管子公称直径大于100mm时,可采用焊接或法兰连接,当管子公称直径等于或大于50mm时,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设置防晃支架不应小于1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在实际工程中,为施工方便,公称直径小于100mm的管道经常采用焊接,大部分的工程管道不安装防晃支架。
(2)感温喷头与周围物体的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造成火灾时由于喷头与楼板距离太远,感温元件不能及时动作,延误喷水时间而使火势蔓延迅速;或者喷头距周围物体太近,而使消防用水喷洒不到其保护范围的隐患存在。
(3)由于设计考虑欠周详,部分工程喷淋系统甚至未设置末端试水装置,部分工程喷淋系统的末端试水装置安装在公共走廊处,附近没有排水管或地漏,造成在监督检查时无法试压或在试压过程中流出的水无法从排水系统中迅速排走。
(4)当通风管道宽度大于米时,喷头未布置安装在通风管腹面以下,并且在涂刷、粉饰天花时,将涂料喷洒在喷头上。当发生火灾时,系统不能及时动作或缩小了保护的范围。
(5)水力警铃未设置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的外墙上。当使用场所发生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启动后,所发生的报警声响不能被值班人员或保护场所内其他人员及时发现,贻误战机,造成不必要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而且火灾扑灭后不方便关闭水源控制阀和维修检查。
(6)屋顶消防水箱的安装不符合要求。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合并的水箱,施工时经常忽视和未做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设施,无法满足消防水箱应储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的规范要求。另外随意改变消防给水管的位置,未设置逆止阀,在给水管道上加设不必要的阀门和本来一备一用的消防给水管只设置一个,导致安装后,无法保证正常消防用水量或发生火灾时水箱不能及时供水。
2、存在通病的根源
施工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高低不同。
大多数施工单位只注重经济效益,对于建筑工程施工觉得只要基础、结构等重要方面不出什么问题就可以了,而对其他建筑安装工程随意降低标准。再者,在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方面缺少相应的人才,无法具备对消防设施监测时运用科学的试验方法,技术先进、性能稳定的试验设备及政治和技术素质好的,熟悉试验方法和试验设备并经过考核合格的试验人员这三个基本条件,所以对此类工程的施工只停留于表面,而未作技术推敲和运用科学、统一的检测和试验方法。
建筑物管理单位对消防管理工作薄弱、思想麻痹大意。
任何消防设施应时刻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需要对系统各组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管理,以达到发生火灾时能及时的控制和扑灭火灾的目的。但在实际中这些管理单位未做到应有的每日检查、季度试验和检查、年度检查试验和对火灾自动报警装置中的探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的喷头等消防设施的专门清洗、消防给水管道冲沙等工作,致使建筑消防设施自建好后就“一直沉睡”的现象时有发生。
各种管材和设备质量良莠不齐。
随着各地不断开发引进了各种新型的给排水管材,常见的有:薄壁不锈钢管、铜管、PVC管、钢塑管、PEX管、球墨铸铁管和铝塑复合管等。新型管道材料的不断改进,在施工中以次充好,不了解产品性能的问题日益严峻。另外在消防设施的施工中,追求设施设备的美观,而未考虑设备的使用性能、可操作性和产品质量,顾此失彼。
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
现今在施工安装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只能遵循原有的规范和相关的行业标准,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50084-200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等。
3、存在通病的对策
建筑工程中存在的以上问题,充分暴露出建筑消防系统隐蔽工程安装、调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不规范、消防产品质量无保障,消防系统总体功能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等问题。为此应当及时跟踪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过程,坚决杜绝建设、施工单位不按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和经批准的施工图纸施工、擅自降低技术标准要求、改变消防设计等问题的发生,严厉整治建筑施工违规违章行为,防止埋下“先天火灾隐患”。同时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讲求实效,尤其要注意从“源头”抓起,杜绝先天火灾隐患的产生。
要督促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从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安全,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一是利用多种传媒手段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对消防工作的关注程度,营造社会“大消防”氛围;二是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联系和协作,使建筑工程在审批阶段就开始接受消防部门的监督,凡是未经消防部门同意建筑工程,其他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从源头上杜绝建设单位不报审、不验收现象的发生。三是对社会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举办消防知识培训班,重点是《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习,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明确应履行的职责,让他们从内心上真正重视起消防工作。
相关部门应加强本地建筑消防工程施工现场的检查工作。
对有关建筑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建筑安全管理体制不健全、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职责不明确、建筑施工安装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等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底扭转建筑消防工程施工管理不严的现象。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实行严管重罚,定期检查,对不按图施工、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消防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停止施工并处以高额罚款,维护消防法律的严肃性。对已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通过的建筑工程,要做好日常的消防监督检查,发现消防设施、器材损坏的要督促单位抓紧整改,确实使建筑消防设施在关键的时候能发挥作用。
大力加强消防设施检验中介机构的发展和各项消防产品的检验。
对于建筑物中的消防设施在工程竣工后的验收中,验收人员只能通过眼睛来看,充其量也只是现场做出水测试,看一下水压和水量是否合格,无法来做深层次检测检验。这就需要加强消防设施检验中介机构的建设发展,竣工验收时可以利用该中介机构强有力的技术手段和检验设备对建筑物进行全方位的科学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促使建筑物内各项消防系统真正发挥起作用,提高建筑物抗御火灾能力。另外,对于建筑物中所使用的消防产品,包括消防设备和管材,必须提供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而且该报告在时间上应与最新通报的时间相符。
注重对施工从业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施工现场安全操作等方面的培训。
首先应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健全和责任的落实,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加大安全防护的投入,让施工从业人员从思想意识上得到重视。其次行动上应规范施工作业,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禁止随意动火、动电。加大对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工程监理人员、建设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人员的消防培训,使他们成为技术纯熟、消防素质高,提高建筑物安全可靠性的行家里手。
随着建筑工程审批、施工、验收的长效制约机制和消防技术法规的不断完善,广大干部群众消防法律意识的日益增强,消防给水新型管道材料、生产工艺和消防设施设备的不断改进,我们应不断总结设计和施工安装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完善和提高整体的安装工艺水平,增强建筑物抗御火灾的能力,力求为社会提供功能齐全、可靠、美观使用的建筑精品。
参考文献
[1]GBJ16-87,2001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工程消防规范【第四篇】
关键词:建筑消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DOI://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更高层次需求的加大,现代建筑物的体量、结构的复杂程度不断扩展,相应地,建筑消防工程的覆盖面和种类也在增加,由此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消防系统的稳定性和建筑物的整体抗御火灾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建筑消防工程质量管控方面不仅要优化工程设计和工程设备选择,还要保障施工质量安全。在当前实际工作中,建筑消防工程质量监管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有必要对这些问题予以分析,并找出解决之措施。
1 建筑消防工程质量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2)室内消防给水管网试压偏离规范要求。按照相关规范的要求,管网试压分试漏检修和强度试验两步进行,试漏是在常压或稍起压状态下进行,而强度实验分工作压力和试验压力两阶段进行。相当多的消防施工单位只对管网进行试漏试验或试验压力不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这样会给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带来了不安全因素。
(3)室内消防给水主管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这类问题多出现于一些乡镇房地产项目和小型工厂项目,室内消防给水管道使用塑料管道,或者将塑料给水管道与消防给水管道相连接,由于塑料管道受热后强度降低,一旦发生火灾,引起管道损坏,就起不到输送消防用水的作用;即使用塑料给水管道和消防给水管道相连接,一旦失火,塑料管道因受热变形泄露,消防流量和压力就会降低,无法满足需要。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存在问题较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目前是各类场所、建筑主要采用的固定灭火设备。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参差不齐,问题较多,集中表现在:1)感温喷头与周围物体的距离不符合要求。很多工程现场中可以看到,直立型、下垂型喷头溅水盘距离顶板超过了75毫米-150毫米,当发生火灾时,因为距离过大,喷头感温元件难以及时受热动作,喷水效果大打折扣,无法扑灭初期火灾;有的商家在进行二次装修改造时,喷头被玻璃、墙体分隔,喷头无法使用;还有的场所在进行涂刷天花板或吊顶时,将涂料喷涂在喷头上,导致溅水盘被堵塞,系统不能及时动作,喷头形同虚设。2)末端试水装置设置不合理。在日常检查中经常看到,很多场所的末端试水装置设置在公共走道、办公室内,附近没有设置排水设施,造成在检查或者维保过程中,试压工作难以开展。3)水力警铃位置设置不合理。水力警铃未设置在公共通道或者值班室的外墙上,水力警铃往往设置在消防泵房的外墙上,而且不同防火分区的水力警铃混合在一起设置。当发生火灾时,水力警铃报警声无法让值班人员或其他人员听到,贻误战机。
(5)消防电梯功能不具备。消防电梯的消防电源、消防电源线路敷设、末端自动切换、消防电梯前室设置、消防电梯载质量、消防电梯运行速度、井底排水和电梯门挡水设施以及前室内的室内消火栓、应急照明或正压送风系统等不满足规范。消防电梯缺少上述条件,不能起到保护作用,会危及消防队员生命安全。
2 有关建议
除以上之外,建筑消防工程中还有防火封堵、防排烟设施、屋顶消防水箱等方面的诸多问题,在这里不一一列举,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主题责任缺失的原因,也有建筑及消防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不力的原因。因此,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安全。
(1)要强化主体责任,把好建筑工程源头关。建设单位要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职责,设计单位要严格遵守设计章程,设计图纸完成后要在单位内部先进行自主审核,确保符合基本规范和强制性规范;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和施工现场要明确各自消防安全责任;工程监理单位也要把消防工程施工质量切实纳入工程监理范围,严格把关,对施工现场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严格落实施工图审查制度,未进行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建设工程不予合法施工许可证;消防部门要主动对建设工程提前介入,在设计阶段进行消防监督。
(2)要强化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对建筑施工现场安装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实施等问题,要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严管重罚,对不按图施工、擅自降低施工标准等问题,要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以高额罚款,直至整改完毕。
(3)充分发挥好消防设施检测机构的作用。作为消防中介组织,经过审批的消防设施检测机构有较为齐全和先进的技术手段和检测设备,而消防部门的日常验收往往是抽查,而且多数是通过肉眼来看,徒手测试,其准确性和全面性不足。因此,要发挥好消防设施检测机构作用,在验收前对建筑消防工程进行全面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待合格的检测报告出具后方可受理进行验收;同时,为确保检测机构检验的真实性可靠性,消防部门要加强对该机构的监管,对超越资质许可范围、出具虚假报告等情节的检测机构,要给予罚款甚至注销资质等处罚。
参考文献: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GB50016-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