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书【推荐8篇】

网友 分享 时间:

【参照】优秀的范文能大大的缩减您写作的时间,以下优秀范例“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书【推荐8篇】”由阿拉漂亮的网友为您精心收集分享,供您参考写作之用,希望下面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吧!

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书【第一篇】

经领导同意,南昌校区从xxx年5月2日起执行夏季作息时间。具体如下:

早上6:50从滨江庄园出发,下午17:50从学校发车。

南昌——抚州两地往返校车校办另有安排。

上午………………………………………………8:00∽11:40。

下午………………………………………………14:30∽17:30。

起床……………………………………………6:30。

早操……………………………………………7:00。

预备铃……………………………………………7:50。

第一节课…………………………………………8:00∽8:45。

第二节课…………………………………………8:55∽9:40。

第三节课…………………………………………10:00∽10:45。

第四节课…………………………………………10:55∽11:40。

预备铃……………………………………………13:50。

第五节课…………………………………………14:00∽14:45。

第六节课…………………………………………14:55∽15:40。

第七节课…………………………………………16:00∽16:45。

第八节课…………………………………………16:55∽17:40。

预备铃……………………………………………18:50。

第九节课…………………………………………19:00∽19:45。

第十节课…………………………………………19:55∽20:40。

晚自习…………………………………………19:00∽21:00。

熄灯…………………………………………23:00。

特此通知!

xxx。

20xx年xx月xx日。

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书【第二篇】

根据《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现行作息制度的通知》(清委办〔20xx〕48号)精神,我市市直及各县(市、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含高等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夏季期间(4月1日至9月30日)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书【第三篇】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决定从20xx年7月25日起至9月9日止,调整夏季作息时间:

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各窗口服务单位根据自身工作实际,自行确定夏季作息时间。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7月22日。

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书【第四篇】

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便于与省委、省政府及省直厅局工作衔接,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作息时间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社会公益性行业以及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水、电、气、通信、公交等单位作息时间不予调整。

三、有关要求。

(二)各部门、单位要进取做好对外衔接,加强日常管理和各方的`沟通联系,严肃工作纪律和规定,确保工作、生产、生活秩序正常。

xx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3月16日。

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书【第五篇】

20xx年清明节即将来临,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xx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xx]72号)要求,现将20xx年清明节放假通知如下:

20xx年4月2日(星期六)、4月3日(星期日)、4月4日(星期一,清明节)放假。

另,从4月1日起,执行夏季作息时光。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3月29日

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书【第六篇】

公司机关各部室:

按照集团公司夏季作息时间统一安排,从x年7月1日起至8月31日执行夏季作息时间,下午上班时间调整为15:00至18:00,上午上班时间不变。请机关各部室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

xx。

x年x月x日。

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书【第七篇】

集团各部门:

根据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夏季高温作息时间的通知,集团公司决定,从20xx年7月11日(星期一)起,调整夏季高温作息时间,上午为8:00—11:30,下午为2:30—18:00。

在夏季高温期间,请各部门遵照作息时间,保证工作正常运转。

xxx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八日。

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书【第八篇】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省政府(黔府办发电[20xx]185号)通知要求,从20xx年10月9日起调整县级国家行政机关作息时间,实行夏季工作作息制度。具体时间调整为:

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8:00。

各企事业单位视情况自行酌定。

xx。

二oxx年十月九日。

48 1929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