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长期租赁合同签订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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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长期租赁合同签订【第一篇】
商铺出租事宜所涉及的财产数额较大,在签订合同时,双方既要考虑怎样履行合同,又要考虑怎样保障自己特殊情形下解约退租的权利。那么签订商铺长期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网友为分享的“商铺长期租赁合同签订精编5篇”,欢迎大家参考。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店面之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店面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同意租赁店面只作为____________使用。
第三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正式租赁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如要求续租,应在合同期满前______天发出书面申请,双方重新签订合同,否则视为乙方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租(甲方未作书面答复,视为合同期满后不同意乙方续租),甲方有权在合同期满后将本合同租赁店面出租给他人。
本合同期限届满,如该店面继续对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第四条 店面租金
甲乙双方约定的租金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元/月,即________元/月(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后按每年______递增。
租金和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租金按先交费后使用的原则进行如下约定:乙方租金每六个月支付一次。
乙方经营中涉及的费税(包括但不限于流转税所得税,物业管理费、治安费、垃圾清运费)及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用水、用电、通讯网络)均不包括在店面租金当中,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提供方案,甲方负责店面装修。
第五条 乙方如需在经营过程中对店面进行装修,其方案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或损害所在建筑主体结构,施工方案不得堵塞人行通道或影响相邻店面经营。
第六条 甲方的权力及义务
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店面租金以及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支付的各项费用。
甲方有权在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指派工作人员进入该营业店面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抄表、维修和改建,紧急状况下,甲方对店面的设施、设备的检修不受事先通知的限制。
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拖欠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达7天以上的,拖欠应承担的用水、用电及其它费用达30天以上的。
对于在合同履约期间,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租金或各项费用,即使甲方接受了乙方应交租金或费用的部份款项,不得视为甲方同意免减乙方应付款项,也不影响甲方追索不足部份的应付款及单方解除合同权力。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乙方有权使用租赁店面进行独立经营幼儿园,其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但须依法经营。
乙方在租赁店面的一切物品,由乙方自行保管,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停止营业。停止营业或变相不营业超过3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单方进入乙方租赁店面,清空店面并对外出租。
乙方租赁店面前后的公共区域部份的清洁卫生,城管、城建、物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应自行购买承租店面内的财产一切保险。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或解除
合同期满之日,合同自行终止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可提前终止合同。
如甲乙双方其中的任何一方因故需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经对方书面同意,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的视为根本违约。
无论任何原因终止或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应于______日内将租赁店面内物品自行搬离,逾期未搬,甲方有权在乙方不到场的情况下,将物品搬离,且不承担物品缺失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全面合理地履行义务,任何一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的,按本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除法律和本合同规定的情况外,双方均不得提前终止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属甲方违约,甲方除应退还乙方未使用的租金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为乙方已缴未使用的租金额的50%.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属乙方违约,乙方缴纳的未使用的租金甲方不予退还,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为壹年的租金。
第十条 法律适用的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内容,效力,解释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受其保护和管辖。
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包括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其它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均表示,在本合同签订时,认真读过本合同中所有条款,理解本合同条款的精神与含义,均认为对双方公平合理。
甲方对乙方的所有通知、信函、文书等送达乙方租赁店面,乙方负责人或工作人员须签收,乙方负责人或工作人员拒绝签收的,甲方注明情况并请邻近第三人签字作证,即表示已送达乙方;或甲方将书面通知、信函、文书以挂号信方式邮寄至乙方在本合同留下的具体地址联系方式时(乙方变更该地址或联系方式的,须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自交邮之日起三天后视为已送达乙方。
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合同的一切通知、信函、文书,一方按另一方如下的具体地址或联系方式送出时,即视为合法送出,一方变更该地址或联系方式的,须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一方按此预留地址或联系方式送出时,即视为已合法送出。
出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门面描述
2、内附属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一年租金为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圆整。第二年租金经双方协商约定_________________。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_____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6、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_______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八、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九、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十、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租赁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_______天以上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_______天以上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4、在租赁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十二、违约责任及赔偿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其他条款
4、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_______页,壹式___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其他约定
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其中水____元/吨,电____元/度)无特殊情况约定不变。
甲方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店铺出租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特订立合同如下:
一、租赁期限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租期_________年。
二、租赁金额及付款方式
乙方以月租人民币_________元,经营甲方店铺,付款办法:___年租金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在合同签订时交清。
三、租赁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须向甲方缴交店铺设施抵押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押金不计息。
2、乙方拥有店铺经营、管理和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和侵犯。店铺的所有权和水电房籍及主水管至水表处理。
3、乙方经营店铺的一切费用(包括投资成本、水电费、店铺装修、税费及一切债务等)除店铺租赁税外概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爱护店铺设施,如有或损坏,乙方应按市场价赔偿或负责修复。乙方如需对门店进行改装,须经甲方同意同意后方可讯息工期,基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遵守交通和公共秩序,保持店铺门前畅通和落实门前“三包”,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6、乙方不得在租赁范围堆放带腐蚀性或危险性物品,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内经营,遵纪守法,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搞非法经营,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8、乙方如需转包他人,应事先以书面报告甲方,甲方在接到报告后十五天内作出答复,并签订变更协议,转包他人仍按本合同条款执行。未经同意甲方擅自转包他人,按违约处理。
9、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变动而变更。
10、如因乙方人为或第三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店铺如在租赁期内遇风灾地震自然灾害而造成重大损失,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四、期满规定
1、乙方应在期满前两天内搬迁完毕,近期将租赁范围交还甲方。
2、租赁届满,店铺的用水电设施无偿归甲方。
3、乙方在租赁期间装修的固定设施无偿归甲方,可动设施乙方必须在期满前五天内处理完毕,乙方应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
4、乙方缴交甲方的押金,待双方交接清楚后由甲方付还乙方。
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必须共同遵照执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或废止合同。
如有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对方人民币________元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商铺长期租赁合同签订【第二篇】
出租方:
地址:
委托机构: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的法定关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的法定关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的法定关系:
为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的合理、有效利用,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则基础上,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本市区路村栋号公共租赁住房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标准。
第二条该房屋是甲方通过渠道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该房屋仅限乙方居住或与其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乙方无权擅自处分该房屋。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该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该房屋现时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人民币元,月租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合同期内租金标准随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政策变动做适时调整,物业管理费用和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由承担。
第五条签订合同时,乙方须交纳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证金,押金为人民币元,房屋完好保证金为人民币元。合同终止后,乙方如果不存在违约事项,甲方应将乙方所缴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证金原款予以返还。
第六条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月收取,乙方须在每月日前将该房屋的租金存入甲方指定的托收银行,每月划款时间为日至日。如因乙方原因致使银行不能正常划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3‰收取滞纳金。乙方欠租超过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可采取措施追缴拖欠租金和滞纳金。乙方如错过当月的租金划款时间,可直接到双方约定的交款地址补交租金和滞纳金,也可将欠交的租金和滞纳金存入托收银行。
第七条合同签订后不足半个月退租的,租金按半个月收取;满半个月不足一个月退租的,租金按一个月收取;满一个月后退租的,租金按照实际租住天数计算。
第八条甲方确保交付的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的规定。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维修责任,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在使用该房屋过程中,因非乙方过错,该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及时进行维修或委托乙方维修,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条甲乙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的规定或双方的约定,认真履行各自承担的安全消防义务。乙方承诺不在该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私自改变供电线路,不违规安装电器设备等。甲方该房屋消防安全设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的安全标准,并督促物业服务单位做好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为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的合理、有效利用,有效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有权检查住房使用情况及核对住户的有关资料,乙方必须予以配合;对甲方实施的室内及相邻区域的维修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
第十二条甲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双方约定,享有以下权利:
对乙方入住、退出等情况进行登记,并按本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对该房屋使用情况进行监查,并及时将情况录入;
对乙方的户籍、家庭人收入、资产、住房等变动情况进行核查;
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乙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双方约定,享有以下权利:
依法享有租赁合同存续期间对该房屋的使用权;
依照法定程序,对甲方的日常监督行为提出意见和建议;
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发生不可抗力,合同无法履行的,自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租赁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乙方未提出续租申请的,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自双方达成协议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严重违规、违约行为之一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合同解除后,乙方交纳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造成的损失。有转租转借行为的,还应向甲方返还转租转借期间的不当得利。
对有关情况,甲方可向乙方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相关政府部门及社会通报,并将有关情况计入乙方不良诚录:
隐瞒事实,以虚假材料骗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擅自转租、转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的;
强占公共租赁住房拒不退出的;
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三个月的;
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的;
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严重损坏的;
连续六个月内不入住的;
经计划生育部门查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利用该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居住期间的行为有害公共秩序与安全,警告多次仍然不改;
其他严重违规、违约行为。
第十七条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未按约定退房,或拒不退回该房屋的,甲方将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场指导租金标准计收其逾期期间的租金,并载入其个人诚信不良记录。乙方强占公共租赁住房拒不退出的,乙方在超期居住期间及超期居住退房后5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甲方有权采取停水、断电等方式,或法律规定的其它措施收回该房屋。
第十八条合同期满后如需续租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甲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续约承租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核查,自核查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续约或不予续约的决定。不予续约决定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承租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办理相应的后续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乙方和家庭成员就共同租赁行为承担连带.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出现违约情形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除可通过行政行为依法处理的外,应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人:委托人: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商铺长期租赁合同签订【第三篇】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乙方要求承包甲方在 的门面 个,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金:共 个门面每个 元/月,共 元/月,交付时间为每月 日。开业前乙方还需向甲方交付押金 元,租期过后如对甲方的财产无损坏则由甲方退还,否则扣除。其它所有的税、费、水、电费包括租赁税等都由乙方承担。
二、经营内容:乙方经营饮食、娱乐及其它商业内容,但必须在国家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执行,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经营时间为 年,既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承租。
四、其它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商铺长期租赁合同签订【第四篇】
甲方:
乙方:
为规范紫荆或商务中心物业区域机动车泊位的租赁,确保物业区域道路交通的畅通和安全,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机动车泊位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号泊车位,共个,出租给乙方使用,车牌号车型及颜色为:.乙方今后变更所停车辆或增加租赁泊位,需提前三日签订补充协议。
二、每个泊位租赁费为人民币元/月;年度泊位费合计:人民币元,大写,自签约之日起计收。
三、乙方使用泊位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年。
四、为保证协议的履行,上述泊位乙方先付费后使用。乙方在协议到期之前三日内按年续交泊位费,支付形式为现金或转账。
五、甲方定期检查泊位设施是否完好,确保乙方正常使用。甲方有权制止超长、超宽、超重及漏油、漏水等车辆进入泊位。禁止装有易燃、易爆、剧毒品或有污染品的车辆进入本物业区。
六、乙方须遵守甲方制定的物业相关管理规定,特别是《机动车停车场使用守则》,乙方应每次进入车场使用通行卡刷卡出入,凭刷卡停放,无卡将被拒绝停放。
七、乙方须按时支付泊位费。并自觉接受秩序维护员的指挥,保证停车的正常秩序。车辆停放后,乙方因关闭车窗,车门,不要将现金,证件,饰品等贵重物品留置车内,如乙方将上述贵重物品留置车内其风险责任自行承担。
八、驶入物业区的车辆应减速时速限制5/以下,禁止鸣号。如车辆损坏公共设施,应照价赔偿。泊车位不得停放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及其他非机动车。
十、甲方仅提供泊位以方便乙方泊车使用,甲方不负责保管车辆及车辆内的物品。乙方车辆的保管需另行签约,在车辆看管区停放,并交纳看管费240元/月。
十一、乙方擅自将泊位转租给他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收回泊位。甲方未依约提供乙方正常使用的泊位,应退还当日该泊位的使用费。
十二、本协议经双方签定后全面履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附件:机动车停车场使用守则
机动车停车场使用守则
2通行卡仅供通过租赁取得泊位使用权的车辆使用,不可转让或转借,且必须每次按照流程刷卡出入,遗失通行卡之使用人士须向物业公司报失,并以书面方式向物业公司补卡。
3.车辆须依银川市有关法规购买有效车辆保险和交通部门发出的有效行车证明。
4.车辆需按约定的泊位停放,不得停放于其他车位或进出通道上,本物业公司保留拖走阻碍停车场和道路正常运作车辆之权利。
5.车辆停泊时,必须顾及自身和其他车辆及人员安全,以防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坏。
6.任何车辆,不得在停车场内装卸货物。
7.本物业区的车位仅供停泊车辆使用,任何人不得利用其租赁的泊位堆放其他物品,不得将非机动车停泊于机动泊位。
8.不得在本车场停泊,装载物业公司认为可能对其他车辆等造成危险的车辆或物品。
9.请勿在车辆内放置贵重物品,离车时请予以检查,锁好车门。
10.导致本物业区任何设施,设备及器械等损坏,责任人必须负责赔偿损失。
11.不得在本车场范围内维修,清洗车辆,车辆停放时必须熄火。
12.不得在本车场范围内拍卖及出售货物或进行其泊车以外的活动。
13.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使用人士出示身份证明,以确认其业主或使用人的身份。
14.物业区内最高车速限制为每小时5,在高度限制,设施位置,坡道及转弯处应减速小心驾驶,以避免可能的意外情况。
15.任何车辆在停车场及车道上不得鸣号以免滋扰其他人士。
16.对逾期未付泊车位费的使用人士,物业公司有权向使用人士追缴泊位费并暂停其使用车位的权利。
17.对任何违反本守则的人员,秩序维护员有权拒绝或禁止其使用本车场。
18.如客户无法出示通行卡刷卡,秩序维护员将禁止其车辆进入物业区停放。19.任何对本车场之投诉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宁夏易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出。
说明:
1.以上物业区指紫荆花商务中心;
2.以上物业公司指宁夏易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承诺:
本人以认真阅读以上《机动车泊位租赁协议》及《机动车停车场使用守则》,并承诺遵守,积极配合物业公司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承诺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长期租赁合同签订【第五篇】
合同编号:
出租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承租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出租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 元整( 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过 元,每米柜台不得超过 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 元(即第二年为 元,第三年为 元,第四年为 元)。
3、为减轻承租方负担,经双方协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 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 ,付款时间为 年 月 日。
第二期:租金为 ,付款时间为 年 月 日。
第三期:租金为 ,付款时间为 年 月 日。
4、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 度,电表底数为 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制作租赁柜台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
2、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不准将柜台出售给与柜台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商店门前或占道设置的柜台(包括在店内自行设置妨碍顾客出入的柜台),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销。
5、不准为承租方提供银行帐号、票证和服务员标牌。
6、不准为承租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第七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必须在承租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租赁柜台标志。
3、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柜台,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5、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7、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出租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续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 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 元。
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条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