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高三周记励志青春(优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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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周记励志青春【第一篇】
人生压根不需要很多,也不需要太过敏感,更不需要太强的自我保护意识。生命的外壳愈坚硬,它的内核便愈脆弱,愈经不起触碰。我们或许并不知道,正是我们对自己的过分维护和包裹,在给自己造成伤害。
而说到痛苦,有些痛苦是可以逢人就说的。但更多的一些痛苦,你却只能深埋在心里,去独自面对。并且很多的痛苦,其实是自我的,它们似乎都来自于或把自己估计的太高太大太了不起;或把别人估计得太坏太顺太舒心惬意……庄子说,人其实只会被自己真正在乎的'东西所羁绊,如果你什么都不在乎,便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捆绑住你的心,于是便能臻至“乘物以游心”之化境了。
世间很多的生命都是朝朝暮暮,十分短暂,譬如蝴蝶。但它们却在阳光下自由地无拘无束地扇动着翅膀,展示着美丽,赞美着春天,它们是会飞的花朵、生命的歌。
人活的超脱一点,至少在精神上就比别人高出了一截,满眼里便更多的是有意思的人情风光,就算难觉出胸中的无限美好,至少遇人遇事,那气概也就大度而宽容了。人生的风景线上尽管仍是高高低低,却尽在自己的眼底下伸展着。在无边无沿无始无终的时空里,你感念生命的神圣和活着的幸福。在蔚蓝色的天穹上,人生的灰色既已荡然无存,那么在这个时候,假如你呼吸一口清冽冽的空气,便定然会获得一种开天辟地的意境了。
“棋逢对手,胜利才最光荣。”这句话拨动了我内心深处的琴弦。我向往成功,渴望胜利,我喜欢赢。
我喜欢赢,不仅为那成功时刻的辉煌,更因为“赢”还有更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内涵。临门一脚的劲射,潇洒至极,而背后要经过多少失败的辛酸、艰苦的训练,中国足球队终于踢出亚洲,走向世界,多少人流下了百感交集的眼泪,而此时的泪是甜的,这种滋味,更远胜于失败时痛苦的泪。越王勾践在“国破山河失”,身为吴王阶下囚之际,卧薪尝胆,暗中积极酝酿反吴复国之计,最终以“三千越甲可吞吴”的气势灭亡了吴国,成为激励后人的千古佳话!
我向往赢,喜欢那种胜利的喜悦,那份自我认可的满足感。“赢”的信念是支撑我不断前进的动力源泉。尽管“失败是成功之母”早已成为千年古训,而失败者得到更多的却是同情与怜悯;在许多人为“失败者”正名的今天,我却始终坚持为成功者摇旗呐喊。世界“火药大王”诺贝尔发明火药的过程可谓困难重叠、挫折不断,光试验就失败三百多次,甚至搭上了他兄弟的一条性命,但他在失败面前不是“躺下去”而是顽强地“站了起来”,不懈的努力终于得到丰厚的回报!辛勤的汗水终于结晶出丰硕成果!所以不必说什么不重结果,只重过程;只说这“赢”,毕竟是奋斗者的初衷,也才是对奋斗者的最佳回报。
我渴望赢,哪怕失败的泪水一次次迷蒙我的双眼,我依然会鼓起勇气去争取下一次赢的机会,去品尝那种难以忘却的激动。因为我坚信“道路虽然曲折,但前途是光明的”“乌云的顶上是太阳!”
也许,征服欲原本是人类的一种本能,从茹毛饮血到刀耕火种,再到机器轰鸣的近代社会,人类在征服自然的斗争中一次又一次地赢,才得以繁衍生息至今。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除去那些明星们光鲜华丽的外表,留下的恐怕只有虚弱的苍白和贫瘠的内涵。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给人们对偶像造成了盲目的错觉,真正值得我们推崇、敬仰的人才是偶像的典范,他们以其独特的人格魅力和高洁的品行在每个人的心中闪耀着灼灼的光辉。
偶像是黑暗星空中的北极星,当我们迷失在黑暗的苍穹下时为我们指明前进的方向。顾城说:“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偶像就仿若这样一双清澈的眼睛,仿若明亮的北极星,我们凭借它的星光去寻找人生出口的方向。每一个偶像都是一个伟大的灵魂的化身,当印度人民在统治阶级的压迫下痛苦呻吟时,甘地和拉宾为他们指明了民族解放的道路。暴徒可以刺杀甘地和拉宾,但天地间毕竟留下了他们的声音,他们是全世界民族的偶像,因为这些伟大灵魂的存在,将人类探索前进的道路照耀的一片光明!
如果你心中有一个偶像,那么当你仰望星空的时候就不会迷茫,一点星光,足以照亮你的整个人生。
高三周记励志青春【第二篇】
昨天下午,妈妈带着我去了充满现代感的科技馆。在科技馆的一楼,有一个小桌子。一位叔叔和一位阿姨坐在那里,在他们的桌子上有一沓厚厚的纸。原来是一张张答题表格,只要答对所有题,就可以获得一份奖品。
我迫不及待的拿起一张表格,我牵着妈妈的手,迫不及待的向第一个任务点飞奔而去。经过第一次答题我才知道,答题还需要说出这个机器的原理。我健步如飞,奋力向下一个任务地点飞奔而去。一次一次的成功使我精神大振,不大一会儿我就将所有项目答完了。然后回到了那个桌子那里。那位叔叔的给我了一个方块状的东西,我仔细一看,原来是一个小尺子。
接着妈妈带我们看了4d电影。电影上介绍了各种各样的古代生物。既刺激,又惊奇。戴上了眼睛的作用下,电影里的所有东西都活灵活现的。在地上还有一排鼓风机,和一排泡泡机。在墙的两旁还有闪光灯。在下雨的时候,闪光灯和鼓风机就派上了用场。把鼓风机吹出的风当作电影中的风,把闪光灯的灯当作电影中的闪电。及惊悚又恐怖。
这次区科技馆可真开心啊!下一次我还要来。
高三周记励志青春【第三篇】
友谊是一杯香浓的咖啡,有苦也有甜,值得去细细品味;友谊是一句贴心的问候,让身处绝境的你,重又拾起了勇气;友谊是一阵清风,为你吹去心头之闷。
她,中等个子,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的,一双大眼睛镶在绝无瑕疵的脸上,扎了一个俏皮的马尾,一张樱桃小嘴更为她的外貌增加了几分魅力。虽然好长时间没有联络了,但我的记忆深处永远有个可爱的名字——佩琦。
然而,毕竟性格不合,我们之间也会出现裂痕,我们也会吵架。但是,不一会儿我们又会和好如初,大多数时候都是他主动向我低头。不过,不论怎样我们每次吵架之后,都会有一个人向对方低头。而这段随时都伴随着“火药”的友谊一直伴随我俩到现在,不但没有淡化反而如酒一般越来越浓,越久越香。我们甚至已经结下金兰之契。
时光似流水,岁月如利箭。很快两年过去了,我正要把她淡忘时,在一次演出上,偶然相遇了。她并没有多大的变化,而是更成熟了。在演出中,她担任主跳,美丽的身材加上高难度的动作,让我的眼球直盯着她看。演出结束,我正在门口整理着东西,我叫出了她的名字。她先是惊讶的一抬头,然后飞快地跑过来,我们俩拥抱在一起,泪止不住流了下来。并约定:今天我住在他们家。那一天晚上,我们一晚上就睡了一个多小时,一直在说着悄悄话。离别时,我们约定不可以哭,但是当我转身,彼此的眼泪出卖了我们的约定。是啊,想想以前的形影不离,再想想以后的难得相遇。佩,你永远是我的朋友,我永远不会忘了我们的友谊,不要说祝福,不要说再见,是沉默,把梦留给夜,把泪留给海,把希望留给未来!
高三周记励志青春【第四篇】
怕是弈者凄凉,豆蔻韶华里一颗苍老近趋荒芜的心也及不过我这盲人的一丝悲哀。我可是个什么都看不见的瞎子呀,看不见脉络细致漂亮的青苹果,看不见水底下泠清剔透珠帘似的荷花杆子,看不见金黄稻束上方弥漫着的缕缕炊烟,看不见这世界是何其美。
发现美和谐美
我常把失明带来的不快活列给自己听。比如我无法自食其力呀,无法像自由鸟一样欢快歌唱阿。可当我已经习惯了这种毫无生气的日子时,忽然有人丢给我一个背包,让我独自远行。他说旅途结束我便可以复明。于是我选择去了自己阔别已经的故乡——丽水英川。
那儿极其偏僻,却也是个依山傍水的好地方。若没有多大改变,这必定还是我走时一副贫民窑的模样。山里的每个人都住着破旧的木屋,岁月变迁它们也显得格外沧桑,凭记忆往高处走去。
我边走边张开双手,试图拥抱多年未见的家乡。我触摸到小路旁的盆景樱桃,可惜无法食用倒是真的。声声蛙鸣和知了演奏起“森林狂想曲”来。风起时,连路旁的杂草都充当起了鼓手。我忽然觉得美妙清净,此刻的我正紧紧贴着大自然。我坐倒在台阶上,把背包搁置一旁,手往地上摸去。果不其然,这里长着地钟花,这种花被我们茶园村的人称为是最美的花。有地钟之处定是成片生长的,它们就像56个民族相依相偎,和谐共处。这花倒是像极了学校北花园里的箩筐树,开起花来也必定是满条芳菲,一起盛开一起凋零。
一般住在山腰的人家,屋子边上都会长着野生的鬼百合,它被称为是亚洲最美的百合花。这种百合的花瓣和其他普通的百合不同,花瓣都往外卷。往花的背后看,俨然也是一朵花。花瓣之间没有空隙,所以村子里的人都说它象征着团结和谐。兄弟姐妹结拜时,也都会用鬼百合作为信物。
如果记得没错,以现在这个季节来看,山顶的猕猴桃树结出的果实怕是比我的眼睛都要小。这种野生的猕猴桃,枝干上约摸都是一串串的猕猴桃,都喜欢结在一处。小时候听老人打趣,说这猕猴桃是分不开的连体婴儿。
虽然我看不见,也正因为看不见,心才会比常人更为敏感。我的心感觉到家乡的一切还是那么美,这和谐的美,这清香的美,这大自然赋予的美。可我仍然在想,我什么时候可以复明。
传递美创造美
我一直走到山腰,在那里遇见往山顶赶路的人们。一打听才知道,一年一度的迎神节开始了。这虔诚的人阿,心灵该是有多么我感受不到的美阿。我随他们一同上了山。每逢迎神节,村里的人都会聚在山顶吃石锅饭,阿婆们也会做白米汤圆分给大伙吃。
村子里有种乐器叫“三点”,不过我不知道这算不算茶园村特有的,这像极了寺庙里的缶。迎神节这天,村里的几个年轻人会拿着祖传的乐器组成一个小型乐队,拉迎神歌。他们的父辈祖父辈一般都是干这个行当的,其中“三点”最为简单。我听见这耳熟的乐器声,便上前询问能不能让我试试。
他们把小铜锣套在我的左手大拇指上,右手拿着铁棒,教我怎么听二胡的拍子跟着打节奏。我跟了一曲迎神歌,末了听见周遭有老人议论说这姑娘好像看不见阿还会敲三点真厉害。我忽然觉得好高兴,十多年的怨恨瞬间烟消云散,全部转为快活。我竟没有被别人说成是一无是处!还是山里的人心灵太美的缘故,随口赞扬了我几句?说到底,我总是用自己敲出来的乐声打动了别人,那么我的乐声必然是美的。我忽然不再想是否可以复明的事,我似乎觉得用心灵看世界的我比别人用眼睛洞察更美丽更漂亮。
山里人的朴实无华美,热情美;大自然的和谐美,团结美;自己无意间创造的美;世代人传下来的品质美。原来我看不见的世界是这样何其美!
高三周记励志青春【第五篇】
中秋八月,广播室里放起了老狼的《同桌的你》这首歌。操场人影稀疏,空旷的歌声从楼顶喇叭口传来,仿佛从天而降的天籁,给人更加震撼的感觉。
我想起曾经的'同桌。他的名字叫林夕。大概这是我能记住的关于他的信息了。他的面容我几乎快要忘记了,因为本来印象就不是很深,更何况,他只做过我一个月的同桌。
他长着一对虎牙,尖尖的,笑起来很好看。白白净净的,我将这看成女性的柔美,我却因此瞧不起他,把他当成小弟弟或小妹妹。
当时我们班里有很多女生在追他。有人喊他男神,有人喊他校草。不过,他叫什么都和我无关,我都不在乎。
有一次我和男朋友顾清吵架,很严重,到了要分手的地步。顾清和隔壁班某一个漂亮女生眉来眼去很久,搞暧昧。我实在受不了,就和他闹翻了,大不了就分手。
我气头上摔坏了一件他很珍贵的东西,他气急,打了我一巴掌。说实话,从那一刻我就已经不爱他了。他打了我,就算我们两清,谁也不欠谁的了。
可是林夕却不能善罢甘休。
因为我是他的同桌。他不动声色的抓住顾清的手,二话不说就是一拳。
后来两个人都鼻青脸肿,他算是帮我报了仇。
我和顾清算是彻底分手了。
临走前,顾清咬牙切齿,狠狠地骂我,我说你怎么一点不在乎了,原来是早就有小白脸了!
会不会说话,什么叫小白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