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资信证明怎么写 银行资信证明材料【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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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资信证明【第一篇】

因xx委托我行对其资信状况出具证明书,经确认具体情况如下:在我行立有结算帐户。自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在我行办理的各项业务逾期(垫款)和欠息记录,资金结算方面不良记录,执行结算纪律情况。

证明人声明:

1、我行只向本证明书所指期限内,被证明人在我行偿还贷款及利息、资金结算和执行结算纪律情况的真实性负责。我行对本证明书所指明日期期间,之前或之后上述情况所任何变化不承担责任。

2、本证明书只用于前款特定内容,不得转让,不得作为担保、融资等其它事项的证明。

3、本证明书为正本,只限送往证明接受人,涂改、复印无效。我行对被证明人、证明书接受人运用本资信证明产生的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本证明书经我行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能生效。

5、本证明书的解释权归我行所有。

xxx

20xx年x月x日

银行资信证明【第二篇】

编号: 20xx年xxx号签发日期:20xx年xx月xxx日

xxx因xxxxxxxxxxxxxx招标(编号xxxxxxxxxx)招投标活动,委托我行对其资信状况出具证明书,经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xxxx有限公司在我行开立有结算帐户。自20xx年xxx月xxxx日开始到20xx年xxx月xxx日止,xxxxxxxxx公司在我行办理的各项信贷业务无逾期垫款和欠息记录,资金结算方面无不良记录,执行结算纪律情况良好。

证明人声明:

1我行只对本证明书所指明期间内,被证明人在我行偿还贷款及利息、资金结算和执行结算纪律情况的真实性负责。我行对本证明书所指明期间之前或之后上述情况发生的任何变化不承担责任。

2本证明书只用于前款特定用途,不得转让,不得作为担保、融资等其他事项的证明。 3本证明书为正本,只限送往证明接受人,涂改、复印无效。我行对被证明人、证明书接受人运用本资信证明书产生的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本证明书经我行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能生效。

5本证明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本证明书的解释权归我行所有。

xxxx银行(章)

授权代理人(签名):

银行资信证明【第三篇】

鉴于_____(单位名称)将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参加__________ (项目名称),本银行提供以下证明:

__________ (单位名称)在本银行开设基本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号码为__________ ,账户号码为_____ ,开设此账号的时间为_____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开具本证明日该账户的余额为_______________元。

本银行对本证明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银行名称: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银行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银行资信证明【第四篇】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

我单位现因参加苏州市卫康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SZWK20xx-Z-G-056号的招标活动,需向苏州市卫康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出具资信证明,需要证明的内容为:

1、(证明申请人开户情况)

截止20xx年x月x日,我单位在贵行农行莘庄工业区支行开立(人民币/外币)(基本/一般)结算账户,账号为:034305-00040009639。

2、(证明申请人账户存款余额)

截止20xx年x月x日贵行营业终了之时,我单位在贵行开立的账号为的账户内存款余额为: (人民币/外币) (金额)。

3、(证明申请人账户结算情况)

截止20xx年x月x日贵行营业终了之时,我单位在贵行开立的账号为 的账户结算均符合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未发生透支行为,结算业务无不良纪录。

4、(证明申请人贷款情况)

截止20xx年x月x日贵行营业终了之时,我单位在贵行有(人民币/外币)(具体种类)贷款,本金余额现为 。贷款存续期间,未发生过逾期、欠息情况。

上述资信证明有效期至20xx年x月x日止,一式x份。

我单位承诺:贵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系根据我单位要求出具,仅限上述用途使用,我单位用于其他用途或其他第三方因使用而造成的后果,概与贵行无关。

特此申请

公章

x年x 月 x日

银行资信证明【第五篇】

编号:年号

签发日

期:年月 日

因 用途)委托我行(部)对其资信状况出具证明书,经

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在我行(部)开立有结算帐

户。自 年月日开始,到 年月日止, (被证明人) 在我行(部)办理的各项信贷业

务 (有/无)逾期(垫款)和欠息记录,资金结算方面 (有/无)不良记录,执行结算纪律情况 (良好/不好)。

证明人声明:

1.我行(部)只对本证明书所指明期间内,被证明人在我行(部)偿还贷款及利息、资金结算和执行结算纪律情况的'真实性负责。我行(部)对本证明书所指明期间之前或之后上述情况发生的任何变化不承担责任。

2.本证明书只用于前款特定用途,不得转让,不得作为担保、融资等其他事项的证明。

3.本证明书为正本,只限送往证明接受人,涂改、复印无效。我行(部)对被证明人、证明书接受人运用本资信证明书产生的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本证明书经我行(部)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能生效。

5.本证明书包括中英文版本各一份,两种文字有抵触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6.本证明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本证明书的解释权归我行(部)所有。

中国建设银行行(部)(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221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