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院陪审员工作总结范文报告 法院陪审员工作小结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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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陪审员工作总结报告 法院陪审员工作小结篇1

职务:人民陪审员姓名:***

尊敬的市人大常委会:

我叫***,男,**周岁,大学本科学历,***专业。通过严格的考试及审核,我很荣幸的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感谢市最高权力机关***届人大常委会第***会议上对我的任命,我也深感人民陪审员责任的重大,但我坚信我能够并出色地完成我的工作。本人善于学习,了解我国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条例的基本内容和要件,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自觉服从市人民法院的工作安排,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努力发挥一名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正确行使一名人民陪审员的权力,秉公执法,不负人民期望,不辱使命。我将严格遵守陪审员行为规范:坚定政治信念,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依法独立审判,约束业外活动,保持司法廉洁,加强自身修养,遵守司法礼仪。并将认真履行陪审员的义务: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事实和法律,秉公办案;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清正廉明,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我将严格要求自己,从以下几方面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首先,加强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特别是加强对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其次,要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加强法制观念,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运用,并将学习掌握的法律知识运用的履职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

二、履行的职责

(一)、查阅案卷权。人民陪审员对自己参与审理的案件,可以审查、核实和查阅全部案卷材料,没有明确的范围限制。

(二)、参与庭审权。一是刑事诉讼中的讯问权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的询问权。二是调查核实权。人民陪审员有权在法庭上调查核实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出示的证据,有权对控辩双方在法庭上出示证据予以调查核实。

(三)、表决权。一是事实认定权。二是证据认定权。三是法律适用权。四是同等投票权。

(四)、参与调解权。应遵循:一是自愿原则。如果当事人一方坚持不愿调解的,人民陪审员不能强迫或变相强迫其进行调解,而应当会同合议庭其他成员及时作出判决。二是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原则。只有基本事实查清、是非分明后,双方达成的协议才能被当事人自觉履行。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当事人反悔或不自觉履行调解协议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调解过程中没有做到查明争议事实和分清是非责任。三是、合法原则。当事人处分不得违背法律、政策的规定,或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公民的利

益,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解。

(五)、将不同意见写进笔录权和签字权。将不同意见写进笔录是对法官进行监督的一个重要方式。司法解释规定,“发现评议笔录与评议内容不一致的,应当要求更正后签名”。

最后再次感谢市人大常委会对我的的任命,我将以饱满的热情和高度的责任感,认真的完成人民陪审员的各项工作,为推进我市司法民主、公正尽一份力,做一名令人满意的合格的人民陪审员!

谢谢!

**年**月**日

法院陪审员工作总结报告 法院陪审员工作小结篇2

第27期

阳城法院举办第二届 人民陪审员培训班

岁尾年头,在我们即将送走辉煌的十一五计划的收关之年,毫情满怀迈步十二五计划开局之年之际,阳城县人民法院在县金凤凰大酒店召开为期两天的第二届人民陪审员培训班,对2010年换届后的全县32名人民陪审员进行首次系统履职知识培训。

12月18日上午8时整,“阳城法院第二届人民陪审员培训班暨开训动员大会”在金凤凰大酒店一楼会议厅隆重举行。大会由阳城法院政治部主任张九云主持,主席台上就坐的领导有:特邀嘉宾县人大副主任于修善、县政法委副书记张学明、县司法局局长茹宗胜,本院领导党组书记、院长高

-1和工作流程等结合鲜活事例进行了具体讲解。最后一下午,由县司法局大调解办公室副主任就有关人民大调解相关知识进行了讲解,之后,本院政治部对全体人民陪审员进行了结训考试,本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曹国华就本次培训班的全面情况进行了系统小结。

这次培训虽然只有短短两天,但由于阳城法院党组高度重视,院政治部和办公室和后勤各部门保障有力,组织得法,科学施训;授课老师多为本院学有专长,且长期在审判一线工作、实际经验丰富的中层领导;所有学员态度端正,学得认真,因而收到了预期满意的效果。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九日

(编辑:王生虎)

主题词:人民陪审员 培训

抄送:市中院、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委政法委、冯志亮书记(县长)、贾二庆副书记、郑瑞俊主任、范兆森书记、于修善副主任、田龙社副县长、范忠胜副主席、县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本院领导。

阳城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0年12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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