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京大学考研复试工作详细安排表 南京大学 考研复试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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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考研复试工作详细安排表 南京大学 考研复试篇1
1、确定复试名单的时间:3月11日—12日。请各院(系)在规定时间将拟复试名单报研究生院批准。未经研究生院同意,一律不准自行通知考生来校复试。
各院(系)复试名单确定后,尽快将复试通知(须注明本单位不同专业的复试时间、地点、形式、科目、程序、排序办法以及同等学力加试办法等)、复试名单(含姓名及考生编号)挂到本院(系)网页,同时送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并要根据考生的联系电话,逐个通知复试考生。通知考生工作须于3月17日前完成。
2、复试时间:一般为3月24—28日。具体时间由各院(系)确定。
3、对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必须严格复试,除正常复试外,还须加试(笔试、mpa、
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生除外)2门科目(重点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5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有1门加试科目低于90分者,不予录取。
4、各院(系)须根据附件2的规定,综合初试与复试的成绩,重新计算分数、排序后(一定要认真仔细核对),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系主任)审查,签署是否录取的意见,并签名加盖公章后将拟录取名单在4月2日前报研究生院。自2014年起,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仅分为非定向、定向2类,须在拟录取名单汇总表中注明拟录取者的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类别,并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公示;对拟不录取者,各院(系)必须在4月上旬将结果告诉考生本人。
5、破格复试
(1)基本原则
因学校自主划线,原则上不破格复试,但考虑到同一学科门类的各专业生源状况、命题难易、阅卷尺度的不平衡,对生源不足、培养力量雄厚、难以完成国家、学校招生计划的专业,允许破格复试,条件从严掌握。
(2)破格条件
①初试成绩总分在报考专业名列前茅(一般应在复试分数线以上前40%位次),某一单科略低(满分为100分的科目5分以内,满分超过100分的科目10分以内,原则上破格总分不超过10分);
②具有学士学位(含能准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
③研究能力较强,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1篇及以上的学术论文或在全国性学术、科技比赛中获奖。申请专业学位破格也可提供证明其专业实践能力特别突出的典型成果材料。
(3)破格程序
本人申请(附件3:南京大学2014年硕士生破格复试申请表)——2名专家推荐(报考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报考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投票表决——报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审批。
6、复试前,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成绩核查、信息核对、体格检查(附件4:南京大学报考硕士生资格审查内容与要求),并收取复试费(80元/人)。请各院系提前到我校财务处财税管理科领取发票,并在收费完毕后,按照财务规定上缴有关发票和现金。未经报考院系资格审查、成绩核查、信息核对的,一律不得参加复试。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
考生须携带学生证或毕业证书、身份证、准考证(均须原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一张、考生在校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教务处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复试前到报考院系进行资格审查。院系留存学生证或毕业证书的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考生在校学习成绩表复印件。
体检工作由校医院组织。①3月25日、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地点:南京大学鼓楼校区校医院(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正大门东侧50米)。②3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2:30—15:30;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校医院。体检当日饮食必须清淡。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体检时间的院系或考生可直接与南京大学医院防保科联系(025-83594470转8118)。
三、做好其他工作
南京大学考研复试工作详细安排表 南京大学 考研复试篇2
1、调档政审。对拟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生的考生,须向所在单位索取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必要时派专人去所在单位了解情况。要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及现实表现的考核,把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为选拔人才的重要标准。对在职人员要注意考察其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对应届毕业生要注意其在校时的表现和平时学习成绩。
2、签定协议。各院(系)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要及时配合研究生院签定相关协议书,完善录取手续。
3、调剂录取
(1)校内调剂:达到报考学科门类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至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生源不足的全日制专业学位。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按由难至易的原则把握。(附件7:南京大学2014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说明;附件6:南京大学2014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申请表)。
(2)校外调剂:我校不接受外单位调剂生。符合全国最低复试基本要求(按照报考志愿所属的学科门类)、没有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调剂到相应地区、生源不足、拟接收调剂生的招生单位。调剂手续由研究生招生办统一办理。任何人不得为不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办理调剂手续。
考生调出专业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该专业的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调入专业与调出专业必须是统考科目基本相同的同一或相近专业(一般要求统考课相同,业务课相同或相近)。向校外调剂程序如下:
①符合教育部调剂规定的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管理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址:http://);
②招生单位审核申请材料,遴选出复试考生名单,并及时通知考生复试;
③招生单位安排调剂生复试,给出复试结果,并通知考生是否拟录取;
④接收调剂生的招生单位向拟录取调剂生的原报考单位发函,调考试档案(我校将根据网上调剂结果及接收单位的接收函给接收单位寄送试卷等考试档案考生不必亲自来取),做最后审查,确定是否拟录取。
4、保留入学资格。符合我校录取要求的考生,除支边、支教考生、国防生以外,原则上不再同意保留入学资格。对必须保留入学资格者,可先工作一至二年,再回来攻读硕士生,此名单与拟录取硕士生名单同时上报,并计入今年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规模。
5、宿舍安排解释工作。鉴于我校学生宿舍床位紧张,不能满足每个学生的住宿要求(包括住宿条件、费用高低等),原则上只为家在南京市城区以外的学生安排床位,而且只要住校,就一律缴纳住宿费,并服从学校安排(由房产处负责解释)。具体住宿安排录取前确定。
家在本地、但不具备走读条件、需要住宿的学生,必须在复试时向报考院(系)提出书面申请(附件7:南京大学2014年硕士生住宿申请表),经有关院(系)汇总信息后,向学校申请,由学校根据房源情况确定是否予以安排。
6、发录取通知书。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及所需各项手续完备后,将在6月上旬发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
各院(系)要加强对硕士生录取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有关硕士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和严重失职者,将追究其责任,并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严肃处理。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四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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