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管工作总结范文分析(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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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管工作总结分析【第一篇】

为确保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峄山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四项措施狠抓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该镇成立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食品安全网格管理制度,重点加强村级第一网格的监管和反应机制;建立食品安全工作例会制度。结合辖区监管工作实际,认真查找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和责任人员,细化任务分工,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加强食品专项检查,结合春节食品消费特点,对辖区内人员集中餐饮场所、农贸市场、超市、食品加工小作坊等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检查,加大对粮油、肉及肉制品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和制售假劣食品行为,确保群众饮食安全。截至目前,共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收缴过期变质食品、饮品15余斤。

充分利用春节期间的有利时机,通过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大对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公众的`维权意识和防范意识,努力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良好市场环境和人人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目前,全镇出动宣传车30余次,张贴标语500余幅,发放明白纸8000余份。

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认真执行值班值守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食品药品安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制度,一旦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及时上报信息,果断有效处置,确保应急机制高效运转。

药品监管工作总结分析【第二篇】

大力推进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药品电子监管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编码技术和第三方技术平台,建立对规定入网药品的监控、追溯系统。通过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时上传电子监管码数据,实现对入网监管药品的流量、流向、库存等信息的及时获取,并通过药品有关安全信息的预警和处理,实现药品的全面跟踪追溯。

积极推行药品在线电子实时监控系统管理,药品经营状况从以前的手工填报迅速转为电脑管理,药品监管得到有效提升。在此基础上,依托华虹技术开发公司先后增添了“稽查管理系统”、“药品与医疗器械流通监控系统”、“企业诚信管理系统”、“特殊药品监管系统”、“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上报系统”,实行与国家局“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有效的对接,促进电子监管信息化不断完善与丰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启动了“西部零售药店药品电子监管试点项目”,药品零售药店免费配备了电子监管终端设备,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进展良好,全市药品质量监管水平显著得到提高。一是设施设备安装培训到位。我局组织药企统一配发了国家局发放的电脑、扫码枪等设备,之后进行专题技术培训。每店指派专人负责药品监管码数据上报工作,做到组织机构健全,网络联网到企。我局利用企业例会和华虹公司业务培训之机组织全市药品企业开展电子监管码业务培训。

二是按照要求及时扫码上传数据。

针对标注“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的药品“见码就扫”,采集货品资料,1及时将药品出入库信息录入上传,开展药品购销存网上核注核销工作。三是及时处理预警信息。多数企业对系统中出现的预警信息能够及时处理,对未勾兑或勾兑不符等预警能够与上游企业沟通解决处理。

四是通过海协360系统软件运行,提升新版gsp管理水平。电子监管贵在操作实践,我局先后多次邀请华虹公司技术人员来进行点对点的培训与授课,并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远程教学,全市100家企业全部掌握软件核心操作技能,90家药店能够及时上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信息数据,积极推进药品经营企业安全管理、诚信经营,药品信息化建设水平有了新提升。

二、确立重心,敢于突破,迎难而上,坚定推进药品电子监管的信心与决心。

此次,国家局针对企业运行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督察,是对政府、局药品监管工作的无比信任和支持。在加强运行“稽查管理系统”、“药品与医疗器械流通监控系统”、“企业诚信管理系统”、“特殊药品监管系统”等六大管理系统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相继建立了效能监察平台、政府“oa”信息服务平台,先后将食品药品监管责任考核指标分解到每个月份。

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综合治理纳入社会管理、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通过信息网络层级汇报,累计工作负荷,突出药械监管、信息化建设实绩。我局去年顺利通过了药品安全示范市创建的考核验收,以此为机,局在继续夯实街道(乡)、社区(村)基层监管的基础,充分发挥药械三级网络的优势,继续延伸监管的触角,扩大监管覆盖面,积极调动协管员、信息员工作的积极性,发挥食品药品科普工作站主阵地先锋作用,不折不扣贯2彻执行国家总局的英明决策,虚心请教、身体力行,着力实施西部药品电子监管战略,重心下移,服务基层,“严执法、全覆盖、强监管、重服务”,积极推进药品信息化建设方面再上新的台阶,坚决不辜负上级部门对的殷切期待与厚望。

(一)药品电子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目前,我市药品批发企业全部纳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个别零售药店尚未加入监管网,入网率还不够。另一方面《药品管理法》中对不履行或运用不熟练敷衍应对的企业没有约束,缺少相应处罚的条款,药品监管部门提出责改要求多而企业履行责任少,对落实不力而无法进行相应处罚或强制措施,使监管工作时常处于被动局面,影响了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的成效。

(二)系统软件电脑本身存在一定的缺陷,无法实现数据有效上传。我局在对所有企业监管过程中,发现个别药店系统本身存在有缺陷,如电脑运行中经常出现死机或密钥不能用。

(三)药品信息资源整合有限,运行成本较高。目前我局运行“六大”监管系统,每个系统自成一体,不能做到一个药品信息几个网络同时共享,监管部门或企业本身为此投入较多的人力物力,重复劳动量与经营成本相对增加,不同企业纳入的信息平台不同造成电子监管端口不对接,数据传递不顺畅。如千方百计、药一通等技术平台需要企业二次上报数据,造成监管码核注核销上传数据的滞后,而此类情形在实际监管中确实存在,需要有一段时间的调整过程。

(四)网络服务与监管实践相脱节,企业解决困难问题3的渠道不畅通。我局相继建立了食品药品监管群,纳入药品电子监管网络,并加入华虹公司qq群网,在解决系统故障、终端客服方面,毋庸置疑还存在一定不足。国家局《药品电子监管技术指导意见》规定有:政策解释、药品注册等问题首问国家局;体统操作、技术难点可咨询中国药品电子电子监管技术部门,实践操作中,企业对监管网中出现的问题往往得不到及时解决,各县市技术力量有限,面对企业出现层出不穷的新问题,应接不暇,只能解决个别易处理的问题。

技术支持与监管应用脱节,技术部门对企业反映的情况无权受理,监管部门又缺乏一定的技术支持,使问题累计而无法消除,制约了电子监管工作的顺利展开。

20xx年1月13日。

药品监管工作总结分析【第三篇】

食品安全,是中央政府决定对三局合并的题中之义和民众的期望所在,我局将此项工作列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来抓,全面加强对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联合各镇市场监管所对各镇小微餐饮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共现场检查验收小微餐饮店75家,符合整治标准的54家,目前,此项工作正全面实施中。

“五一、端午”期间,对孙村镇马仁景区附近饭店农家乐、县城区大型以上餐馆、高速千军服务区、节日糕点生产加工企业等进行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5家。在考试前期,积极主动与县教育局联系,摸清中高考考点、住宿及就餐安排情况。对高考点学校周边餐饮单位,就是否超能力接待,是否规范留样,是否制作凉拌菜等高风险菜品,餐饮具是否严格消毒,食品原料购进是否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检查学校食堂8家、周边餐饮单位18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

结合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目前,已对全县所有持证学校食堂开展量化分级,现场检查评定62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量化分级公示牌,张贴等级卡通脸谱图案,引导广大消费者“寻找笑脸就餐”。

对餐饮服务环节加工制作的凉拌菜、熟肉制品进行了随机抽样,检测项目包括微生物检测(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大肠埃希氏菌0157、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亚硝酸盐等。共抽样凉拌菜样品5个、熟肉制品5个。

转发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开展了食品标签标识专项检查。结合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督检查,我们还开展了餐饮服务环节地沟油、餐厨废弃物、肉及肉制品、食品标签标识等等各类专项整治工作。

截止目前,共受理餐饮服务许可申请182份,现场审查餐饮服务单位共280余户次,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90张,延续4家,变更11家。发放《保健食品经营许可》9家,延续6家。

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一是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共检查重点涉药单位42家,对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下达了监督意见书。

二是对52家药品经营企业、15家县镇医疗机构、65家村卫生室、6家计生服务所开展了量化分级检查。开展基本药物及高风险产品的抽验工作,共抽验药品50批次。监督抽验药品2批。传输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53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26例。

三是调查处理了投诉举报及市局转办的“关于电视台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虚假广告信”一案。接受投诉举报案件4起,立案二起,结案二起。取消了南河医药有限公司设置的10家零售连锁药柜。

四是对15家医疗机构、14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了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了监督意见书。开展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防治h7n9禽流感药物重点监督检查,共检查涉药单位12家,并下达了监督意见书。对涉药单位开展了“特殊药品、疫苗、终止妊娠药品、中药饮片、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大检查,共检查涉药单位36家,并下达了监督意见书。

五是开展对换发、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及gsp认证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其中对8家药品经营企业换证申报材料和5家申报gsp认证材料进行了初审,配合gsp认证检查组对3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gsp认证。对1家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和遴选公示。开展二期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活动,共回收过期药品1129批次,130余公斤。做好连锁药房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验收、宣传工作,并对连锁药房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检查。

药品监管工作总结分析【第四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以政府为主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集中采购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工作遵循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惩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加强监督与规范管理相结合。

第三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以省级为主,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四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公开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办事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监督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组织协调,依法监督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正确履行职责,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上级关于药品集中采购的决策部署,检查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调查处理药品集中采购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区实际,确定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基本职责。

第六条监察机关和纠风办负责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参与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察,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的行政机关公务员以及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或选聘的其他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七条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医疗机构执行入围结果、采购用药及履行合同等行为。

第八条价格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的价格、收费行为。

第九条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应的财政监督。

第十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药品集中采购中的商业贿赂、非法促销、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十一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资质,依法对集中采购的药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章监督管理的对象、内容和方式。

第十二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对象是:。

(一)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政府部门和公务员;。

(二)实施药品集中采购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选聘人员;。

(三)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

第十三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一)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执行上级部署、相互协作配合的情况;。

(二)执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有关规定的情况;。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的情况;。

(四)相关单位和个人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从业的情况;。

(五)医疗机构参与药品集中采购并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入围药品的情况;。

(六)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参与竞标和履行采购配送合同的情况。

第十四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主要方式是:。

(一)组织网上监管、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

(二)受理投诉、申诉和举报;。

(三)纠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问题,通报典型案件;。

(四)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时,可以依法查阅、复制相关文件、资料、账目、电子信息数据等,要求有关单位或人员就相关问题作出解释说明,商请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业机构给予协助。

第四章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

第十五条负责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政府部门、公务员及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察机关和纠风办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一)拒不执行上级机关依法作出的决策部署的;。

(二)违反以政府为主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规定组织开展药品集中采购的;。

(三)违反决策程序和规定,决定药品集中采购重大事项的;。

(四)违法违规进行行政委托,或者设置歧视性规定、条款的;。

(五)违反回避规定,或者操纵、干预药品集中采购的;。

(六)泄露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秘密,或者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

(七)违规设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或者摊派的;。

(八)索取或收受钱物,谋取单位或个人不正当利益的;。

(九)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负责实施药品集中采购的政府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选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察机关和纠风办督促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二)在文件材料审核、药品评审遴选等方面疏于监管或设置歧视性条件的;。

(三)违反规定建设、管理和使用专家库的;。

(五)对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违约情况调查处理不及时的;。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七条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一)规避药品集中采购,擅自采购非入围药品,或者不按规定程序组织选购药品的;。

(二)提供虚假药品采购信息的;。

(三)不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不按时回款的;。

(五)在药品采购、销售、使用和回款等过程中收受回扣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八条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价格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一)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三)公布药品采购品种后,非因不可抗力撤标或拒绝与医疗机构签订采购合同的;。

(四)不通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交易的;。

(五)在采购周期内,擅自涨价或者变相涨价的;。

(六)擅自配送非入围药品,不按合同约定配送药品,或者违反有关规定配送的;。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政府部门、单位和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的,应当责令其纠正错误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行政机关公务员、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或选聘的相关人员、医务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纠办发〔2001〕1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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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管工作总结分析【第五篇】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严格标准执法,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体系逐步完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持续好转,食品药品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确保了我市食品药品市场的平安、有序、可控,为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平安提供了有力保障,没有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件,食品药品平安形势总体稳定并保持向好的趋势。

今年8月,市委、市政府对食品监管体制进行了调整,一是成立了以市长别必雄为主任的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由原来的16个扩大为26个,同时从工作机制、目标考核、应急处置、财政保障等方面明确了各部门责任。食安办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是我局开始履行餐饮效劳环节食品监管职能〔原由卫生部门承当〕。

今年以来,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为着力点,组织各部门开展食品市场联合检查、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考核、评价督察活动,推进食品安全无缝隙监管。

深入开展“建设诚信襄阳,保障食品安全〞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大力推进餐饮效劳食品安全示范创立,8月,省食安办授予县全省首批餐饮效劳食品安全先进县,并推荐xx县创立全国餐饮效劳食品安全先进县。

今年,开展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8次、“四大家〞领导参加的大型集中宣传活动4次、食品安全“六进〞活动10次、接受市民咨询1000多人次、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2次,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宣传持续半年,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媒体刊发食品安全宣传稿件200多条。

我局履行餐饮效劳监管职能后,迅速调查摸底,掌握餐饮效劳企业根本情况,截至11月,我市有餐饮效劳单位3654家,其中:大型餐饮150家、中型餐饮1386家、小型餐饮1635家、小吃店300家、食堂183家〔其中学校食堂63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75家。

〔一〕标准餐饮效劳行政许可。采取三项措施,加强餐饮效劳行政许可工作,一是对市行政服中心药监窗口进行调整充实,增加一名餐饮效劳行政许可工作人员。二是建立完善责任制、效劳承诺、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制度。三是及时做好现场核查。做到餐饮效劳行政许可办事流程、申请材料、管理制度、受理窗口、验收标准、档案管理的“六统一〞,标准了餐饮效劳许可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全面实行量化分级管理。目前,我市“a〞级餐饮效劳企业16家,“b〞级餐饮效劳企业44家。在动态监管过程中稳固“a〞级,指导“b〞级,强化“c〞级,形成了树立“a〞级为样板,鼓励“b〞级为示范,加大对“c〞级监管力度的工作模式。

〔三〕建立“三本台账〞全程监控餐饮效劳企业食品安全。为做到全程监控餐饮效劳食品安全,建立了餐饮效劳台账管理制度,印制了《餐饮效劳单位进货查验台账》、《餐饮效劳单位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和《餐饮效劳单位餐厨垃圾流向台账》,要求实名记录食品进货和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和餐厨垃圾流向情况。为进一步强化食品添加剂监管,要求实行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人保存的“五专〞管理。“三本台账〞的建立把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和餐厨垃圾流向全程各环节纳入可追溯监管,防止餐饮单位采购和使用来路不明、不合格的食品原料。9月起,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免费向全市餐饮效劳单位发放台账记录本,到11月底,共发放台账1万多本。

〔四〕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截至11月底,先后组织开展了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和餐具消毒效果监测专项工作。监督检查248家餐饮效劳企业、学校食堂,下达限期整改意见书80余份,催促125名从业人员进行了健康体检,20家食堂维修完善了餐具消毒、防鼠防蝇设施。随机抽取57家餐饮效劳企业餐饮具样品进行消毒效果监测,责令3家存在平安隐患的餐饮效劳企业限期整改到位。

〔五〕认真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效劳食品安全保障工作。9月以来,为确保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效劳食品安全,按照《重大活动餐饮效劳食品安全保障标准》要求,采取强化组织领导、明晰平安责任、向接待任务酒店派驻执法人员、对餐饮具和重点食品实施采样检测、对饮食菜单进行审核把关等措施,为“襄阳市三级干部会议〞、“诸葛亮文化旅游节〞、“央企投资考察〞等多项重大活动提供了优质的餐饮效劳化装品平安保障,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肯定。

〔一〕切实加强根本药物监管。

一是开展根本药物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建档。我市有根本药物品种154种,其中正在生产品种92种,核查品种92种,通过对根本药物品种进行质量评价和风险评估,降低了随意改变生产处方和工艺的可能性以及随意改变生产工艺和处方所带来的'风险。

二是开展根本药物专项监督检查。按照国家局、省局要求,以药典标准执行情况、生产工艺和处方、中药饮片提取物以及其他原辅料的采购、检验、投料制备物料平衡等为重点,对20个根本药物品种进行了监督检查,没有发现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11项一般性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三是按期完成根本药物电子赋码工作,入网率100%,并获得省局的通报表扬。

〔二〕强化诚信机制建设。以评估分级为重点,建立健全质量平安教育培训、责任告知、诚信承诺和示范创立制度,开展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引导企业自律,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今年以来,开展培训活动3次,一是100多家餐饮效劳企业质量负责人进行了《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效劳法规知识培训。二是对全系统执法人员进行了法制培训。三是对药品从业人员进行了药品平安知识培训,参训人员达500多人次。对800多家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诚信评定,16家药店评定为“省级示范药店〞,55家药店评定为警示企业,32家药店评定为失信企业。

建立日常监管、gmp、gsp跟踪检查、根本药物监督检查、特殊药品监督检查与打假标准“五合一〞“大稽查模式〞,监管效能得到大幅提升。在对1300多家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开展日常监管工作中,26家企业因存在较严重违法经营行为被立案查处,责令13家违反gsp但情节轻微的企业限期整改。xx市局针对乡镇以下医疗机构点多面广的实际,对农村医疗机构和药店进行拉网式大检查,做到了镇不漏村、村不漏点。xx市局与法院、检察、公安、邮政等部门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取得良好效果。

今年,上级下达我市承检国家根本药物检品数202批,实际完成227批,检出不合格药品1批,合格率为%;完成上级指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根本药物抽样415批次、生产中标国家根本药物抽样241批;完成日常监督抽验722批次,检出不合格药品93批,检出不合格药品不合格率为%。药品检测车运行40次62天,行程7500公里,覆盖全市56个乡镇,监督检查涉药单位307家,筛查药品20xx批,发现可疑药品456批〔其中2批经协查确认为假药〕,药品监督抽验454批,占全年日常监督抽验检品数的%;经法定检验确认不合格药品72批,靶向命中率为%。

经省确认,我市新创“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中人工牛黄的快速鉴别〞、“蜂蜜的显微鉴别方法探讨〞、“辛芳鼻炎胶囊快速显微鉴别法〞、“润燥止痒胶囊快速显微鉴别法〞4个快检方法。

今年以来,共开展中药饮片、疫苗、终止妊娠药品、“力百汀〞、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药品生产流通环节开展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7次药品平安专项整治工作,调查处理举报投诉56件,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1000多起,对违法行为严重的401起案件按照一般程序进行查处,销毁假劣药品、医疗器械699个品规。

虽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食品药品平安工作还存在着与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不相适应的问题。

目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责是贯彻落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承当综合协调、考核评价、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指导、协调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和宣传、培训等工作。宣传培训要经费开支,巡查监管要交通工具,综合协调、工作考核要本钱,但食安办是一个临时性机构,没有编制、没有预算,行政运行缺乏保障,制约了食品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

检验检测能力与省、市中心城市建设战略布局不相适应。经过多年的开展,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虽然在业务建设方面具有一定优势、检验能力位于全省前列,但如果以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来定位其技术和人才支撑作用,还有非常大的距离。

餐饮效劳监管能力亟待提高,餐饮效劳监管职能调整以来,执法支队租用房屋办公,执法车辆、执法装备配备缺乏。小餐饮准入门槛低,无证经营的现象较为突出,管理比拟薄弱,如果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影响重大;保健食品、化装品监管还存在明显的薄弱环节和监管盲区。

此外,餐饮效劳、保健食品、化装品监管队伍标准化建设亟待加强。

围绕建设“四个襄阳〞战略布局,强化目标意识、依法行政意识、主动效劳意识、创新意识和治庸问责意识,以“六大〞体系作支撑,打造效劳企业、效劳公众的食品药品平安工作品牌,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平安。

第一、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平安责任体系。找准在政府总责、部门本责、企业第一责任的结合点,形成完整的责任链,实现无缝监管,使食品药品平安责任体系更加科学化、标准化、制度化,从体制上、机制上保障食品药品平安。

第二、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平安诚信体系。大力开展创立“诚信企业〞活动,并以此为载体,加强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效劳、保健食品、化装品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企业信用鼓励约束机制、对信用差的企业特别是严重失信的企业,加大曝光力度,使守信企业得实惠、失信企业受惩戒,预防和减少企业失信行为发生。

药品监管工作总结分析【第六篇】

根据《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平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关于平凉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对基本药物的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全区基本药物的质量安全,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计划。

一、加强流通监管。

1、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监管。全面规范药品经营主体行为,加强企业gsp认证后跟踪检查。重点查处和取缔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挂靠经营等违法经营活动,坚决打击出租、出借许可证和批准证明文件以及药品零售企业出租、出借柜台行为。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渠道,加强对疫苗流通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疫苗行为。加大对药品分类管理实施情况、药学技术人员在岗情况的监管力度。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控力度,加大对违规广告的移送和向公众曝光力度。零售企业从业人员必须取得职业资格,方可上岗。加强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的监管工作,特别是对五年期重新认证企业的监督,要搞好新开办企业的认证初审和一年期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

2、完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监管。进一步加强医院药房、农村卫生所、社区医疗服务站、个体诊所和企事业单位医务室的用药监管。实行“审计式”检查,从药品购进来源、购进验收、票据管理、药品储存、过期失效药品和药品使用过程中的处方管理等环节进行一条线的全面检查。同时要将医疗机构购进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外科植入物、冠状动脉支架、血管内导管支架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监测制度,加强对重点品种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管理。

二、深化监督网络建设。

1、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要深化监督网络建设,一是完善以地方政府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为主,农村协管员、信息员等社会监督为辅的农村药品监管体系,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实现监管与责权的有机结合。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村“两网”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巡回巡查制度、包干包区责任制度、快速反应制度、绩效考评制度等各项制度的执行,确保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三是巩固农村“两网”建设成果,依靠地方政府,探索农村药品监管工作向基层延伸的工作形式,使农村药品监督工作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

要强化供应网络监管。一是农村药品供应体系建设要把保证农村药品供应安全放在首位,依法加强农村药品监管,突出对农村药品采购、供应渠道的监督检查,防止假劣药品流向农村;二是发展符合乡镇实际需要、形式合法、操作规范的药品供应模式,实现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到村的全覆盖,使农民群众用上安全、方便、价廉的药品;三是各乡镇药品分发站要严格执行药品招标制度。全县分发站要统一实行招标管理,统一标准招标,对被招标单位进行严格把关。结合“新农合”工作,促进农村诊所规范化建设。在加强医疗机构代购分发站规范管理的同时,规范农村药品购销渠道,争取实现正规渠道采购药品率达到100%。不断完善监管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农村药品信息员作用,健全信息员反馈机制,形成群监群管的良好局面。

2、稳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企业作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强化自律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推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在药品经营企业中开展“诚信药店”争创活动,对有不良经营行为,经教育、警告仍不改的经营企业,除加大查处、惩戒力度外,还要利用我县媒体加以曝光,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二是推进药品使用单位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诚信档案。在医疗机构中开展“争创优秀药房”活动,重点检查设施配置、药品验收、养护设备、温湿度、冷藏设备和人员健康体检等工作。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深入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工作。强化全员政治理论学习专业知识培训法律法规学习办公技能操作公务员继续教育等方面的学习,努力提高全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文化素质,以人员素质的提高促进分局办公效率行政执法优质服务水平的提高,把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推向一个新高潮。将按季度编制出集中学习时间表和中心组学习时间表,在先学一步的基础上,组织好集中学习。

药品监管工作总结分析【第七篇】

自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召开以来,镇政府按照市食品安全体制改革会议精神要求。加大对全镇餐饮食品和药品的监管力度,并结合汶南实际,明确了20xx年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点。

会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先后成立了xx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和xx镇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并下发汶政发[20xx]23、24号两个文件至全镇85个行政村,同时与村签订20xx年度餐饮食品和药品安全目标责任书85份。与各餐饮服务单位和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200余份,提高了他们对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的自律意识,确保了全镇人民饮食用药安全。

按照镇政府的统一安排,五一前后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对全镇100余家餐饮单位进行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和经营过期劣质食品等问题,同时根据市局的安排部署,对有餐饮许可证的饭店进行登记调查,对无餐饮许可证的饮店由工商部门勒令整改,限期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到目前,新申请办证的饭店10家,调查登记的有证饭店20余家。

5月28日全市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现场会议在我镇召开,借这次会议和《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二周年之机,镇食品药品监管所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悬挂过街联6幅,印发食品安全知识明白纸3000余份,会同工商在镇步行街及汶南集制作宣传栏5幅,引导人民群众安全消费、理性消费,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下半年,我们将对全镇64家定点卫生室和13家药店,于中秋、国庆前后,联合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对药品质量安全进行专项检查,同时继续加大对餐饮单位的监管力度,有证的登记,无证的办证,逐步把全镇的餐饮服务行业规范好。

药品监管工作总结分析【第八篇】

近几年来,我们认真制订与实施以创评“五星级”药监员为重点,以“五数”管理为主线的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加强机关政风行风建设,调动药监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收到了明显的成效。经市局考核,各项工作均已达标,名次排位靠前,先后受到省、市局的通报表彰。

如何搞好目标管理,顺利实现预期目标?我们认为,这既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要求,也是衡量一个单位领导班子管理能力的尺度之一。我们的做法和体会是:走好“三步棋”,处理好“三个关系”。

走好“三步棋”是:

制定方略:科学监管的行动纲领。

一年一度的目标管理实施方案,是每年的开篇之计,开局之举。从开始,我们便按照省、市局的部署要求,但又不完全照搬照抄,而是发动全局员工联系实际,开动脑筋,建言献策,集思广益,在充分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出台了创评“五星级”药监员活动标准,即忠诚星(信念坚定、恪尽职守),廉洁星(清正廉洁、奉公守法),勤政星(爱岗敬业、勤奋扎实),能绩星(熟练业务,成绩显著),爱民星(心系百姓、执法为民),,我们又在此基础上,将“五星”内容具体到“五数”管理,即查处伪劣药品数、完成现场快检数、下乡村工作天数、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数,信息文稿上稿数,使之更具可操作性,并将此“五数”要求具体分解到本局年度目标管理百分制实施方案之中。该方案包括工作目标、工作分工、制约措施、注意事项四个部分,工作目标共计100分,其中:行政监督与管理30分,技术监督20分,廉政与勤政20分,学习与宣传20分,食品安全协调10份。每项目标中又划为若干分项与子项,周到具体,环环相扣,使之项项有目标,人人有担子,成为指导全年监管工作的行动纲领。

过程监督:不可或缺的中途加油。

方案制订后,关键在实施。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某种思维惯性的纷挠,如果我们忽视检查督促,有些工作难免会出现顾此失彼甚至脱节失衡之虞。为此,我们始终注意以制约措施来提醒全体员工,坚持每星期、每月末、每季初定期检查、汇报、布置下步工作,发现哪根“弦”松了便拧紧哪根“弦”,或者对事情,或者对个人,做到从全局出发,从局部入手,既肯定成绩,又不回避问题,热情帮促,严格要求。今年春节前后,由于年终总结和休长假,一季度的工作日相对减少了,节后如何尽快恢复“元气”?我们采取了一些措施,启发大家以“五数”指标测距离,增强紧迫感;以“五星”标准量自己,激励责任心。经过一番“加油”、“打气”,使大家迅速恢复了正常的心态,旺盛的斗志,为实现目标管理任务而同心协力,奋斗不息。

考核到位:显此文来源于文秘家园示风采的全息画图。

考核评估是全年工作的回顾与总结,是对本单位和每个员工一年辛勤劳作的检阅和定格。能否全面、准确地给出恰当的评价,关系到单位的整体形象和员工个人的精神风貌。所以,我局十分注重走好这步棋:一是坚持实事求是,不打“人情分”,避免主观随意性。对每个员工每项工作的`考核,尽最大可能做到有据有理,客观公正;加分增色令人心悦诚服,扣分打折使人无可厚非。二是将考核评分的过程当作肯定成绩、寻找差距的方式,首先由个人总结汇报、自评打分,再由大家民主评议、建议给分,最后由领导综合权衡,确定分寸。三是考核的结果与创评“五星级”药监员活动挂钩,每季末,将各人完成“五数”的主要数据公之以众;到年终,再按全年考核得分名次排出不同星级位置,张榜公示,使本单位出色的药监形象得以升华,给广大公众留下良好的口碑。

处理好“三个关系”是:

第一、量化与细化,二者均应深化。没有清晰具体的量化指标,目标管理方案便是无的放矢;各项指标不细分到多个子项和个人,也就成了“粗放经营”,欲速不达。因此,我们以省、市局年度目标管理的总体要求和具体任务为兰本,联系基层局的具体情况,有的“对号入座”,有的“随机应变”,宁可先难后易,“不厌其繁”,也要掌握要领,简繁相宜。经过反复研究推敲,将各项任务都分解成若干量化指标,并根据不同分工落实到各人肩上。同时,在制约措施中逐项分切加分、扣分细目,使之一目了然,便于操作,以在考核评分时充分体现出公平合理和客观公正。此举乍看颇为繁琐,实则反映了科学监管的必然要求。

第二、数量与质量,二者都要份量。在讨论行政监督、技术监督和学习宣传任务指标时,有的同志开头认为指标高了(如一年要完成360份执法案卷,600批次快检记录和150多篇宣传文稿等),感到压力较大,难以完成;要么只有降低质量,敷衍凑数。局领导首先和大家解释了确定这些任务指标的依据,重要性和可行性,同时又和大家认真分析了数量和质量的辩证关系:没有数量便没有质量;降低质量的数量等于“掺水使假”;特别是执法监督,无论如何不能忽视办案质量,否则,势必留下隐患,贻害全局。因此两者必须兼顾,不能厚此薄彼。最后还和大家算了概帐:去年我们能完成当年目标管理任务,说明我们已经有了一个较好的起点,今年目标任务虽然比去年要高20%左右,但由于调整了力量,改进了方法,摸熟了门路,再加上有高昂的士气,完全可以保质保量实现预期目标。一分析一对比,大家心中便有了底细,从而把各项指标任务看作是跑道上的一个个跨栏,决心快马加鞭超越此文来源于文秘家园过去。

第三、重点与特点,二者应求亮点。在一定意义上说,目标管理的内容是“包罗万象”,既有务实的任务,又有务虚的指标,如果平均用力,要求“五个指头一般齐”,那就没有侧重,也无特点可言。基于这种认识,我们在制订和实施年度目标管理方案中,抓住了一个重点: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清正、纪律严明、业务精良、行动快捷的执法队伍。为此,我们将创评“五星级”药监员活动,实施“五数”管理作为提高队伍素质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有效方法,从抓思想政治和道德规范教育入手,建立与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在反腐倡廉、执法为民的实践中抗得住各种诱惑,经得起严峻考验。同时加强了专业技术方面的教育培训,使大家能胜任行政执法和技术监督工作。有了这样一支精干的队伍,便为做好各项工作、实施好目标管理打下了扎实的基础,种种难题便能迎刃而解。在把握重点的时候,我们注重发挥自己的优势,做到扬长避短,寻找并定位自己的“特点”,这就是切实搞好现场快检,建立与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在这一点上,经过两年多来的不断学习和努力实践,我们初步摸到了一点门道,也尝到了运用技术监督手段有效地打假治劣的甜头。今年以来,我们继续努力,做到“四个深入”:在思想认识上,深入提高自我;在工作安排上,深入广大农村;在具体措施上,深入流动快检;在快检方法上,深入检查内在理化指标。一季度的“五数”管理工作实践,已收到预期的效果:依法行政进展顺利,查获24批次疑药和2批可疑器械;现场快检成效初见,共做快检记录125件,发现可疑品种22批次,市所已出报告书10批次;收到群众投诉举报5件,全部作了及时处理并转告投诉人;下乡村工作天数平均达到45天,比去年同期增加20%以上。

药品监管工作总结分析【第九篇】

20xx年全省药品生产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扶正祛邪、治未病”,即全力推进新修订药品gmp实施,服务全省医药健康产业大局;牢固树立问题导向意识,坚持风险防控理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进药品质量风险预警工作,防止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药品质量问题。

(一)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各地要制定20xx年药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年度计划,统筹力量、合理安排,确保对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对辖区内所有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企业(单位)现场检查不得少于1次,对生产高风险药品、特殊药品、以往有不良记录的企业要加大检查力度,对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但无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停产等企业,也要进行检查,做到监管无盲区。

(二)中药生产企业现场检查重点:一是购进的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供应商审计、购入购进以及供应商档案管理情况。进口药材供应商资质及购入凭证和购入渠道合法性,口岸药检所检验报告书等。中药材、中药饮片购入合同和发票是否与企业实际购入量和使用量相符合。二是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制剂的检验情况。企业是否按照法定质量标准及已公布的补充检验方法进行检验。三是处方、工艺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法定标准处方和制法投料生产;是否使用增重染色、被污染、提取过的、非药用部位、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投料;是否偷工减料,非法添加;细贵中药材投料是否严格执行监督投料要求;重点品种是否严格执行《吉林省药品生产全过程动态跟踪管理办法》。

(三)注射剂、疫苗生产企业现场检查重点:注射剂是否按批准的处方工艺进行生产,是否擅自改变灭菌工艺;培养基模拟灌装试验和灭菌工艺验证是否符合规定;疫苗生产菌毒种(株)来源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擅自改变菌毒种(株);菌毒种(株)保管和传代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规定使用抗生素、防腐剂、保护剂;是否按规定划分批次及亚批次;是否按规定进行批签发;是否按药典或批准的制造检定规程进行相关检定。

(四)特殊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重点:是否有保证特殊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使用存储的安全条件、措施;是否严格执行监投制度,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包括含麻黄碱类、磷酸可待因、地芬诺酯、阿,片粉等复方制剂)的销售流向等。

(五)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现场检查重点:生产品种是否已进行工艺和处方核查;是否按法定标准处方和制法投料生产,中标价格、成本等是否报备。

(六)医疗机构制剂室现场检查重点:是否存在无证配制或超范围配制的情况;是否严格按照注册的处方、工艺投料配制;是否按规定对物料、中间品和成品进行取样、检验、留样。

(七)胶囊类产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重点:检查明胶生产企业成品是否混入工业明胶,检查空心胶囊生产企业原料购进和产品产销存情况,确保不混入工业明胶。检查胶囊剂生产企业空心胶囊购进渠道、执行批批检要求情况。

二、全力推进新修订药品gmp规范实施。

(八)严格执行新修订药品gmp认证期限要求。根据国家总局要求,20xx年12月31日后所有药品生产必须符合新修订药品gmp要求。各地对辖区内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企业(车间)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巡查停产情况,定期核查应停产剂型(车间)原辅料情况,特别是按特殊药品管理的物料;发现应停产而未停产的,一律依法查处;密切关注停产企业善后处理工作,对涉及经济和社会稳定等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九)开展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企业“回头看”。省局将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对部分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组织开展药品gmp跟踪检查工作。各地要积极配合省局开展新修订药品gmp认证检查工作,在检查员选调等工作方面要服从省局安排。要深入企业现场指导,做好帮扶和培训工作,积极推进新修订药品gmp实施,促进我省制药工业健康快速发展。

(十)健全各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组织机构。各地应当建立独立设置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职机构,配备专职监测人员队伍,全面加强辖区内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物滥用监测工作。鉴于县级机构改革实际情况,至少应当指定专门部门并配备专职人员从事辖区内监测工作。

(十一)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要高度重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对发生在本辖区的药品不良反应、疑似药品不良事件(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以及涉及本辖区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不良反应、疑似药品不良事件(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要加强监测、调查和分析、评价,做到反应迅速、措施得力、处置得当,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涉事药品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控制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用药(预防接种)风险。

(十二)各地要督促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切实履行药品生产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本企业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涉及本企业药品的疑似不良事件(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要高度重视,对可能存在安全性隐患的药品要及时采取暂停使用、生产、销售等措施,对涉事药品要认真查找原因,对问题产品要坚决、彻底召回。

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十三)针对我省药品生产监管的实际,组织开展四项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开展中药集中整顿行动;二是开展中药注射液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开展疫苗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四是开展多组分生化注射液专项整治行动。

(十四)继续开展药品生产企业检验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各地要以专项行动为契机,督促企业查找在质量控制方面的薄弱环节,发现问题排除隐患,提升质量控制水平,避免不合格的原辅料进入生产环节,杜绝不合格的产品上市销售。各地要督促企业对购入的原辅料除按法定标准检验外,必须按补充方法进行检验。

五、运用综合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能。

(十五)做好药品生产质量风险预警工作。各地要严格执行《吉林省药品生产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评估工作制度(试行)》,对日常监管、稽查办案、不良反应监测、药品检验、药品注册、认证检查中发现的风险信息进行收集,并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及时发现风险、认定风险、控制风险、排除(降低)风险,防止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坚决杜绝重大药品安全恶,性事件的发生。

(十六)完成药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划分工作,并实施分级监管。年底前,各地要依据《吉林省药品生产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办法》,将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划分为不同风险等级,并对其实施分级监管,对高风险等级的药品生产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和抽验频次。

(十七)扎实做好药品生产监管信息化工作。一是做好使用“药品生产和监管信息直报系统”报送信息工作。为全面、及时、准确掌握药品生产环节相关信息,提高监管效能,省局决定今年在药品生产企业、省、市、县三级药品监管部门开展使用国家总局药化司组织建设的“药品生产和监管信息直报系统”报送信息工作。二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制剂产品全部赋码工作,各地要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在规定时限切实抓好落实。

(十八)各地要进一步完善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监管档案,收集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检验图谱数据,备份保存。

六、做好两证换发及培训工作。

(十九)做好换发两证现场检查工作。20xx年是《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换证年份,我省药品生产企业340户、医疗机构制剂室51户,企业数量多,换证任务重。省局将根据国家总局相关工作安排,部署我省换证工作,各地要积极配合省局做好相应工作。

(二十)省局今年计划举办两期面向省、市、县三级药品生产监管人员的培训班;邀请国家研修学院在吉林省举办至少一期面向药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班。

药品监管工作总结分析【第十篇】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按照省局《关于开展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药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我局从201x年3月上旬至5月下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就此次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宣传发动和企业自查自纠。

按照市局部署要求,我局及时将整治内容通知了辖区各药品零售企业,要求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上报自查报告。

二、集中整治总体情况。

1.药品流通领域重点整治挂靠经营、超范围或者超方式、超期限经营等无证经营药品、销售假冒伪劣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以及不按gsp经营药品行为。

2.医疗器械领域重点整治无证或超范围经营和经营使用无证医疗器械、未按质量管理规范经营等行为。

同时,要求各部门针对药品购进、销售,以及药品相关从业人员的资质等方面有重点、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解决药品流通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我辖区内无药品生产、批发企业,有两家零售连锁企业,单体药店有*家(含零售连锁)。从检查情况看,绝大部分零售企业在购进环节已基本规范,索票索证基本达到100%。特别在中药饮片购进方面的'改变最为明显,无单位、无红印章的手工票已基本绝迹,饮片包装也较以前更加符合要求;检查中也发现有个别供货企业供货时存在票据未及时到的情况,如寿阳县王守梅诊所、张如平诊所购进药品时票与货不同步,货到票不到,对此我们共立案三起,结案三起。从根本上制止了从非法渠道进货现象的再次发生。

在非药品冒充药品方面,检查中发现通过近年来药监部门的查处和经营者的自律等措施,零售企业经营的非药品包括保健食品、保健品等包装基本规范,过度宣传疗效的产品大为减少,也有部分企业认为,有的产品的确不好判断。

在处方药销售方面,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较多,一方面处方收集困难,另一方面销售登记时大部分顾客不愿意留电话或姓名,个别经营者认为处方药销售登记意义不大,销售记录不全难避免。对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销售管理,有个别的企业认识不到位,存在或者没有集中摆放、或者没有限量销售、或者没有醒目提示等问题。针对这方面问题,我们一方面及时与企业进行了沟通,明确工作要求,经营者也认识到不足,正在采取措施积极补救。

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方面,检查发现部分企业个别二类医疗器械属超范围经营,究其原因主要是对《医疗器械备案登记证》的经营范围不明及不会辨认是哪一类医疗器械等造成的,对此,我们现场对经营者不明确的方面加强了培训和指导,防止再次发生超范围经营情况。

三、狠抓落实,确保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落实针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在整治过程中我局认真对照药品经营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规范,认真学习,仔细研究,查找问题,排查隐患,重点对销售假药、药品购进验收记录不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不按gsp经营药品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活动。同时,切实加强对经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监督检查,重点跟踪核实药品购进验收情况和销售流向,使药品在可控的渠道内流通、严防流失,切实规范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经营秩序,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行为。

此次整治行动,全县药品经营使用企业均按照省局《关于开展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药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药品经营企业通过自查中发现存在的管理缺陷、安全隐患和潜在风险,针对各药品经营企业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逐家指导,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在日常管理和健全药品管理制度上多下功夫,切实排查隐患。同时,明确药品经营者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郑重承诺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贯彻执行力度,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与管理,确保药品质量负责人在职在岗,自觉营造和维护良好的药品经营秩序。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目前,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得到了进一步规范,药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群众消费药品信心明显增强。但从自查自纠报告和专项检查情况来看,全县药品经营企业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个别单体药品经营企业存在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填写不全,药品管理不规范等不良行为的存在;二是存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三是部分药品经营企业在销售过程中不能给消费者出具相应的销售凭证;四是个别药品零售企业对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药品摆放不规范,未完全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五是部分药品零售企业存在药品保管中未采取必要的冷藏、防潮等措施。

综上所述,我县的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领导要求和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我们决心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在下步工作中,虚心学习,借鉴各地的先进经验,把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继续巩固我县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提高药品经营单位的药品安全责任意识和和诚信自律意识,为营造更加放心安全的药品消费环境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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